Ⅰ 质量工程师学习
如何去考注册质量工程师?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介绍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取得初级资格,作为质量专业岗位职业资格的上岗证,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工程技术员或助理质量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作为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质量工程师职务。
2000年12月,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123号),国家开始实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质量专业资格)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的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考试科目设置
初级和中级考试各设2个科目。具体是: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各科试卷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考生考试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
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纪守法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对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相关知识》或《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质量职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应届毕业生参加质量职业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一般为1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注册管理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用印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到所在省(区、市)质量技术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1次。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根据《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在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两部门成立“质量专业资格专家委员会”和“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司,负责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各地考试工作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二条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考试日期定于每年6月。首次考试拟定于2001年9月进行。
第三条 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设: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 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设: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 各级别考试均分为两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第四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暂行规定》中与报名资格有关的各项条件。 对在《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第五条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按规定携带有关证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报名时,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核从事质量专业工作经历。经考试管理机构核准后,向应考人员核发准考证,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
第六条 考场原则上设在省辖市以上中心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
第七条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或授权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和有关参考资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盗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名义,编写、发行考试用书和举办各种与质量专业资格有关的考前培训,使考生利益受到损害。
第八条 为保证培训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师资培训。 各地要认真做好培训工作,组织培训要有计划的进行。培训单位必须具备场地、师资、教材等条件,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推荐,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第九条 培训必须坚持与考试分开的原则,参与培训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命题及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十条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和培训等项目的收费标准,须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第十一条 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和纪律,切实作好试卷的命制、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严肃考场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及关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工作的人员除外。
第三条 国家对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第四条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质量专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统一证书。
质量专业实行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后,不再进行工程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 质量专业资格实行一考多用的原则。通过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并获得该专业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人员,表明其已具备质量专业相应岗位职业资格和担任相应级别工程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质量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第六条 质量专业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
(一)取得初级资格,作为质量专业岗位职业资格的上岗证,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工程技术员或助理质量工程师职务。
(二) 取得中级资格,作为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质量工程师职务。
(三)高级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制度,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七条 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第八条 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七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第九条 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七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六)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第十条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拟定考试大纲、考试科目、考试命题、编写考试用书、研究建立考试题库,组织或授权组织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考试科目和试题,会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考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确定合格标准。
第十一条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用印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第十二条 质量专业资格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1次。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定的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对有伪造学历或资历证明、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收回其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
第十四条 本规定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第十五条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也可按本规定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第十六条 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Ⅱ 什么是品质工程师
品质工程师定义是“为了提供足够的信任表明实体能够满足品质要求,而在品质管理体系中实施并根据需要进行证实的全部有计划和有系统的活动”。有些推行质量管理体系的组织会设置这样的部门或岗位,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所要求的有关品质保证的职能,担任这类工作的人员就叫做品质工程师。
有关业内人士指出,在不少职业走向饱和的时候,品质工程师这一职业“钱”途无限。在一些信息产业人才专场招聘会上,注册品质工程师的岗位需求赫然排在前列,一些具有先进质量理念的企业对品质工程师相当重视。世界最大的连锁销售商沃尔玛到上海冠生园食品公司考察合作事宜时,当得知该公司有9名国家品质工程师时,立刻表示赞许。尽管上海冠生园早就通过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但沃尔玛却把通过品质工程师考试的人数作为选定产品供应商的重要因素,注册品质工程师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建立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已成为发达国家的经验做法。1966年,美国率先在世界上实行了品质工程师的考试注册制度。70年代以后,又陆续建立了质量技术员、质量检验员、质量可靠性工程师、质量审核员、软件品质工程师、质量经理的考核注册制度。日本从五十年代初期开始进行以统计质量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专门培训考试。欧洲质量组织(EOQ)针对EOQ质量师、EOQ质量体系经理、EOQ质量审核员三种资格分别制定了150、200、240小时的培训内容以及考试注册制度。我国台湾地区的质量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和注册制度始于1980年,职业资格分为品质工程师、质量技术师和可靠性工程师。我国在实施品质工程师资格考试中借鉴了国外的经验,起步晚但起点高。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国外的一些质量专业人员考试注册制度将会逐步引入国内,同时与国外同等资格也必将互认。
来自国家质检总局的消息,我国即将对某些重要产品生产领域的质量工作人员实行强制性初级资格准入制度;对有关安全和健康类等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实行中级资格准入制度。国家人事部今年5月也发出文件,明确应届毕业的大学生可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品质工程师资格考试也越来越受到了企业的重视。有的企业明确规定,三年之内,质量专业人员必须获得相应级别的证书。这些都将进一步吸引更多人参与到质量工作中来。
提高质量是产品制造一个亘久不变的主题。当你正为寻找一份称心满意的工作而焦急的时候,不妨来听听质量大师朱兰的话吧:“那些已经或即将在质量管理领域创造事业的人应该感谢你的运气,你的领域在你的有生之年会有极大的增长……在这些领域存在着激动人心的创新和服务社会的机会”。
由此可见:品质工程师,是职业的新选择;选择品质工程师这个职业,符合世界潮流。
Ⅲ 谁有质量管理体系各责任工程师的培训计划样版
培训计划没有格式要求
只要把计划要素列成表格就可以了
如 岗位 人数 培训内容 课时 方式(内/外) 金额 计划实施时间
然后按岗位列出计划就可以了。
做个封面,
某某计划
拟制、
审核、
批准。
经过主管领导批准就可以了
Ⅳ 品质工程师都要做什么
国内企业现在越来越注重产品质量,随之,对品质监管的力度与要求也越来越高。QA工程师水涨船高,备受重视。
Ⅳ 做质量工程师要学习那些东西啊!像spc、msa、fmea、ie有关的书
MSA
测量系统分析
在日常生产中,我们经常根据获得的过程加工部件的测量数据去分析过程的状态、过程的能力和监控过程的变化;那么,怎么确保分析的结果是正确的呢?我们必须从两方面来保证,一是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质量,使用测量系统分析(MSA)方法对获得测量数据的测量系统进行评估;二是确保使用了合适的数据分析方法,如使用SPC工具、试验设计、方差分析、回归分析等。
测量系统的误差由稳定条件下运行的测量系统多次测量数据的统计特性:偏倚和方差来表征。偏倚指测量数据相对于标准值的位置,包括测量系统的偏倚(Bias)、线性(Linearity)和稳定性(Stability);而方差指测量数据的分散程度,也称为测量系统的R&R,包括测量系统的重复性(Repeatability)和再现性(Reprocibility)。
一般来说,测量系统的分辨率应为获得测量参数的过程变差的十分之一。测量系统的偏倚和线性由量具校准来确定。测量系统的稳定性可由重复测量相同部件的同一质量特性的均值极差控制图来监控。测量系统的重复性和再现性由GageR&R研究来确定。
分析用的数据必须来自具有合适分辨率和测量系统误差的测量系统,否则,不管我们采用什么样的分析方法,最终都可能导致错误的分析结果。在ISO10012-2和QS9000中,都对测量系统的质量保证作出了相应的要求,要求企业有相关的程序来对测量系统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测量系统特性类别有F、S级别,另外其评价方法有小样法、双性、线性等.
分析工具
在进行MSA分析时, 推荐使用Minitab软件来分析变异源并计算Gage R&R和P/T。并且根据测量部件的特性,可以对交叉型和嵌套型部件分别做测量系统分析。
另外,Minitab软件在分析量具的线性和偏倚研究以及量具的分辨率上也提供很完善的功能,用户可以从图形准确且直观的看出量具的信息。
APQP
什么是APQP?APQP=Advanced Proct Quality Planning
中文意思是: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或者产品质量先期策划和控制计划)是QS9000/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