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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培训课程

发布时间:2020-12-17 05:28:36

㈠ 人生规划有哪些要点

保存在电脑中的,希望对你有用

职业规划是职业生涯成功的第一步。不幸的是,很多职业人员并没有很好地把握自己的职业生涯,他们不知道如何去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或者不知道要实现什么样的目标。职业规划永远都不嫌晚。IT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受训人员、新进入IT的人或者是首席信息官(CIO)都需要好好想一想自己的未来。采取“我不在乎”或“一切都完了”的态度,你就无法实现自己内在的潜能。你和其他的专业人员都有一个选择;你可以进行职业规划,并在这些规划的基础上采取明智的决策,这样就可以掌握你的职业生涯。不要让你的职业任意发展,而是要让你的职业按自己的计划发展!显然,你需要清楚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并由此进行自我激励。

很多人都关心有没有证书以及其它职业工具,却不考虑自己职业增长的需要。培训、证书以及工作经验只是你的个人职业发展规划中需要考虑的一部分。只有在你有了实实在在的适当的职业发展规划之后,才去考虑证书问题。那么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到底需要做什么呢?

评估

制定一份职业发展规划需要进行职业自我评估以及职业状态评估。我使用职业自我评估一词的用意是什么呢?职业自我评估要求你问一些与你的职业期望相关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做出回答。你必须问自己:你想要那种类型的工作生活?什么样的工作或活动会让你觉得开心?你的职业目标是什么?你有什么样的远大抱负,个人或生活偏好?在职业满意方面什么对你来说最重要?这些都是关于你想让你的生活向什么方向发展的问题。

通常来说,你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工作性质,工作爱好,公众认知程度,安全性,收入(薪水和津贴),个人/家庭生活,提升机会以及职责。列出以上每个方面哪些会让你对职业感到满意,哪些方面是最优先考虑的,哪些对你来说不重要?哪些是你不关心的?通过这样的分析你就能找出你所感兴趣的IT工作/环境。你还可以利用其它可获得的可靠资源来帮助你了解你的兴趣所在。

你可能需要写下你的短期和长期职业目标。这些职业目标要能够用预言描述,你要对这些目标不停的修改,直到你确定这些就是你想要的目标。

一份有价值的职业自我评估必须要忠实。对你自己撒谎不会有任何的帮助。对你想要从事的职业,你要理解并应该感到很快乐。

下一步你要做的是职业状态评估。你现在的职业状况是什么?你正处于职业的哪个阶段?你的工作或专业的当前形势怎么样?你当前的工作符合你的理想状况吗?如果不谈工作,你有什么背景?你自己做老板吗?或者你还是个学生?你必须再次运用职业自我评估的那些标准来评估你当前的职业状态。你现在的工作性质、安全、收入(薪水和津贴)、个人/家庭生活、成长机会、职责等符合你的期望吗?这要求你先评估自己当前有那些技能和经验,然后确定你必须要学哪些知识,或者你需要哪些经验非常的出色。你有哪些实践知识?你现在的技能和经验与你的目标相关性如何?哪些方面需要改进?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证书和培训并不能解决你所有的职业缺陷。只要你知道了自己的职业目标,你就会很容易找出你的职业差距。

弥补职业差距

你下一步必须要做的是找出你的职业差距或不足。

那么你将如何实现你的职业目标呢?这一点你要十分关注。确定某一职业或工作只是完成了一半的任务。现在需要一步一步地制定规划。前面说过,职业规划的实质就是知道你想要什么,并确定如何去实现。

我建议你考虑以下的几个职业规划问题:

1.选择你实现职业目标将要采取的措施(也就是决策和行为)。其他人准备进入或进入你所选择的特定IT领域将采取哪些共同的措施呢?你的职业规划应该是实现最终结果所需的一系列措施的累加。实现你的目标的途径可能不止一条,但哪一条对你来说是正确的呢?

这些行为和决策应该包括培训、证书、正规教育、工作经验或实习经验。有些场合下可能还需要改变工作态度、职位、住址或工作环境。仔细考虑这些措施,找出一条你认为适合你的路径。你也可能选择了一些只适合你的措施,但只要你确定这些措施能够让你实现目标就行。你必须认可这些措施,制定一条路线,并不断坚持。

2.很多时候我们对IT职业只关注机会和需求。其实要想成功的话,你还得考虑一下你在努力实现职业目标的过程中会遇到哪些挑战和障碍。不要企图回避挑战。但你能聚集哪些资源来克服这些障碍呢?

3.实现目标所需时间是一个必须慎重考虑的问题。你要有一套方法来估测你的进程。既然职业规划是一步一步制定的,那你就要确定完成每一步需要花费多长时间。

4.仅仅确定你要采取的步骤还不够,你还要确定实现最终职业目标要采取的每一步的过程。你要以什么样的顺序去实施职业规划?找出优先要完成的步骤。你实施规划的次序通常由你所得到的资源和机会来决定。

5.贯彻实施你的职业发展规划。仅仅列出你要执行的规划是不够的。要按照(1)-(4)的原则执行你的职业规划。

这5点强调的是你必须要认识到职业规划包括根据你的职业要求进行详细的行业/职业分析,这点非常重要。不仅仅是决策,还要以一种明智的,有目的的方式去收集职业信息。

记住这几点,当你与人力资源部门的员工、职业规划人员、学术/职业顾问以及雇佣你想进入的IT领域人员的职业中介交谈的时候,这几点会对你有所帮助。跟那些已经在或正在你所考虑的IT行业中工作的人交谈。尽量多的找出他们必须有的一些专业知识和技能。再找出你会遇到的挑战,并想办法克服它。

你也可以跟你的经理、顾问、老师或者教导员讨论你的职业目标。例如,如果必须要进行培训,你就可以向培训学校或教导员询问实现你的目标需要哪些培训。

你也可以访问一些网站站点和IT业的在线职业指导来获取与你所选择职业相关的行业介绍、当前文章和新闻。你还可以浏览报纸、职业中心和IT职业介绍会(正规或非正规)上的招聘广告来获取更多的相关信息。

不断评估

职业规划应该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态的。你实施这些规划之后又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你的一些假设是不是有问题?你要对这些变化非常敏感。IT业作为一个快速增长、快速变化的行业,它向所有想从事IT并取得成功的人提供机会。你要不断的关注这一行业的变化。要想保持当前的计算机技能,你就要不断地学习新的技术。不断进行自我投资是你的职责。你要不断寻求增加你的职业技能的途径,可以参加与工作或职业相关的培训/研讨会,阅读相关的文章,学习在线课程或接受进一步教育。在IT业,管理你的职业生涯——不断关注与你的职业相关的发展状况是必不可少的。从这个角度讲,当你制定职业规划时,一定不要“锁住自己”,对职业环境以及你的追求的变化无动于衷。

命运由你自己决定

我希望这篇文章中的想法会对你有所帮助。但是总的来说,态度决定一切。命运掌握在你的手里。如果你以一种毫无计划、无所谓的态度,只在心里希望最好而无实际行动,那么即使有了职业规划你也不会成功。“想天上掉馅饼的人永远也等不到馅饼。”要用你的真诚和智慧去实施职业规划。如果做的好,职业规划既不会很难,也需要耗费多长时间。用威廉.亨利的话说:“无论我将穿过的那扇门有多窄,无论我将肩承怎样的责罚。我是命运的主宰,我是灵魂的统帅为自己的未来找到出路,只能靠自己:

心若改变,态度就会改变;

态度改变,习惯就改变;

习惯改变,人生就会改变。

㈡ 现在考教师资格证就可以当老师吗

具有教师资格证只是说具备了做教师的资格,可以去公办或私立版学校应聘教师。具体能不能做教师,那要看权当地或私立学校的需求了。

公办学校坚持“逢进必考”,要想做教师,就要准备好考试,大多以文化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为主。笔试和面试公立教师的话,每年当地教育局(或人才市场的网站)网站都会发布当年老师岗位需求,到时候去网站打印申请表,然后根据网站提示,当天现场报名,然后笔试,面试。(需要注意,某些学科报名人数过少可能会取消考试及教师招聘)私立学校的话,带上一切证件,现场去人事办公室面试即可。个人认为比较好进的。

(2)养老培训课程扩展阅读;

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

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

(资料来源:网络:教师资格证)


㈢ 健康管理师是干什么的

主要从事的工作源内容包括:
(1)采集和管理个人或群体的健康信息;
(2)评估个人或群体的健康和疾病危险性;
(3)进行个人或群体的健康咨询与指导
(4)制定个人或群体的健康促进计划;
(5)对个人或群体进行健康维护
(6)对个人或群体进行健康教育和推广;
(7)进行健康管理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8)进行健康管理技术应用的成效评估等

㈣ 健康管理师怎么报名

2020年健康管理抄师的热度有增无减,健康管理师怎么报名?解答如下:
1、报名(了解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报名情况、考前资格审核还是考后资格审核);
2、审核确认(一般是现场审核,了解报考地区的现场审核地点、联系方式、材料等等);
3、缴费(一般是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才算结束);
4、打印准考证(了解考试地点、考试场次);
5、参加考试(机考,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双证入场);
6、成绩查询/成绩复核(中国卫生人才网);
7、达到合格标准(两科均达到60分及以上)后半年左右领取证书。
注:以上材料仅供参考,不同考区或报名中心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机构要求为准!

㈤ 如何锻炼自己建立起目标感

可以按照人生目标、远期目标、近期目标进行设立。
目标越大,想明白,想清楚,需要思考的时间越多。在制定前,需要结合个人情况与环境,根据自己想要成为的人与可行性进行思考。
目标制定,重要的是清晰、明确,可行性高;缥缈不定,无法实现的目标,过于宏大的目标很难在实践中完成。


在具体的制定中,可以将类似个人人生目标设置得比较远大,但时间周期上可能需要较长时间,有可能需要终身去努力奋斗。远大的目标重在分解细化。围绕大目标每年要制定清晰、可实行的年度、季度、月度、日度计划与目标。通过实现一个个小目标来支撑大目标。
目标建立的意义在于:
有了目标感后,个人在行动方向上,会更加明确,一切行动都会围绕这个开展,在态度上、主动性上、学习意义上都会以能力提升,获得效果,达成目标为目的。但没有目标,只会茫然无措,浑浑噩噩,就算是学习,已是假学习,一切投入都是看起很努力,但结果总是以无效结束
想清楚目标后,要根据自身情况去制定,这需要方法与路径。这里,只说目标建立的意义与价值。
目标建立的意义与价值,最简单的一点就是知道自己该做什么,需要做到什么程度,明白坚持的意义。清楚了这些,个人才会在目标规划上,时间安排上,行动策略上,坚持上去思考、分析、总计与反馈。
用锻炼来比方,建立目标的价值:
没有目标的锻炼很可能是因一时的心情影响作出的决定。比方说,看到别人在健身,个人突然觉得需要去锻炼了,或者是受电影里面的一个场景影响,突然心血来潮想去锻炼。
这种行为,一般存在于想法中,即使开始了行动,基本上是三分钟的热度。热度一旦消失,个人也没了锻炼的行动力。这种行为,不能称之为锻炼,只能说是受心情的影响活动下身体,其锻炼价值为零。
而有目标的锻炼,在锻炼前一定会思考,个人为什么需要锻炼,锻炼最终需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减肥,为了增强体质,通过锻炼体重需要减到多少,身体素质需要提升到那样的地步,达到这样的地步在个人时间花费上能够支撑,需要多少的周期,个人能否持续坚持等。将这些想明白后,有了目标,才会根据目标去规划,去制定计划,目标越清晰,计划越详细,执行度才越高,在行动中通过反馈、总结、分析、归纳与再计划。锻炼效果才会向目标靠近。
每一天,一个人一定要有目标。目标是让个人将每一天活动有价值,有意义的重要保障。

㈥ 有哪些实用的证书没有年龄要求,即使到了中年也能考的

教师证、驾驶证、幼师证、律师资格证书、会计师资格证书、厨师证专等都没有年龄限属制

会计从业资格,只有拿到这个才能从事财务相关工作职称方面: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如果有大专学历并有五年工作经验或者本科学历、四年工作经验可直接报考中级职称,无需先考初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是一种执业资格,报考的条件是大专学历,不一定要会计相关专业,拿到并在中注协申请成为执业会员可以去会计师事务所做外审,有签字资格。如果英语好的话可以考ACCA,国际上公认的证。

㈦ 健康管理师是哪个部门发证在哪考试

2020年健康管理师证书由哪个部门发证?
健康管理师证书是国家卫健委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专鉴定及发证属的。证书由职鉴中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填写格式和编码方案统一打印。
考试合格者,颁发由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卫计委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签章的《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
近些年来,报考健康管理师的人越来越多,许多人被许多被健康管理师可观的薪资、福利补贴、广阔的发展前景吸引,纷纷加入健康管理师的行列。
健康管理师报考热度这么高,考了2020年健康管理师证书到底有什么用呢?
对于从事健康管理、医疗卫生行业的人来说,最明显的好处就是成为健康管理师,每个月获得相当可观的薪资报酬。根据各大招聘网站可知,健康管理师平均工资7100/月,其中35%从业者月薪6000-8000,15%从业者可以拿到1.5万以上的月薪。
另外,凭健康管理师资格证书可到当地人社局领取培训补贴1000-3500元不等,持健康管理师资格证还可增加积分助力拿到城市居住绿卡。2019年全新个税政策出台,取得证书,将有3600元定额扣税。

㈧ 专业资格证书有哪些

有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员、造价师、安全师、质量师等等。

资格证书是一种参加某种工作或活动所应具备的条件或身份的证明。


如教师资格证书是国家对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公民依法授予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担任教师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各行个业都有自己特有的资格证书,如律师资格证书,会计师资格证书等.

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

比较热门的资格证书:


中国市场营销资格证书

教育部考试中心与中国市场学会在全国联合开展中国市场营销总监、市场营销经理、市场营销经理助理资格证书考试工作。该项资格证书考试无年龄、职业或受教育程度等方面限制,凡在市场管理、营销策划、市场调研、产品销售等领域从事相关工作、学习的人员均可报考。该项资格证书考试共分初、中、高3个级别,全国实行统一考试时间,原则上每年举办两次。



调查分析师证书


该项证书考试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与国家统计局合作开发和联合实施的考试与培训项目。

调查分析师证书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3个级别。初级课程为社会经济调查方法与实务、初等数量分析方法、调查报告写作。中级课程为调查概论、市场调查实务、消费者行为学、抽样技术(二)、调查数据分析。高级课程为市场分析方法、预测与决策、经济计量分析、商务统计。取得调查分析师中级证书课程单科合格证书,可以在自学考试调查与分析专业(独立本科段)中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


该项资格证书考试是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和中国烹饪协会合作开发和实施,面向社会用于考查应试人员餐饮行业管理知识和能力、进行资格认证的行业考试。


证书分为中级、高级两个级别,各设4门课程。中级证书课程为餐饮管理与实务、餐饮市场营销等,高级证书课程为餐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餐饮企业财务管理等。在取得中级证书基础上,方可取得高级证书。另外,证书课程可与学历沟通:中级证书4门课程学分可顶替餐饮管理专业专科相应课程的学分,高级证书4门课程学分可顶替餐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相应课程的学分。

拓展资料: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劳动活动密切相联,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所谓就业准入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并向社会发布。

职业介绍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公告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各地印制的求职登记表中要有登记职业资格证书的栏目;用人单位招聘广告栏中也应有相应职业资格要求。职业介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应要求求职者出示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查验,凭证推荐就业;用人单位要凭证招聘用工。

从事就业准入职业的新生劳动力,就业前必须经过一到三年的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对招收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用人单位,劳动监察机构应依法查处,并责令其改正;对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人员,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工商部门才办理开业手续。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资格证书的程序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报经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再报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批准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的证书编码方案和填写格式要求统一办理证书加盖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专用印章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验印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送交本人。

如何报名

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可向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提出申请,填写职业技能鉴定 申请表。报名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培训毕(结)业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工作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申报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还须出具本人的技术成果和工作业绩证明,并提交本人的技术总结和论文资料等。

考试内容

国家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一般采取笔试。操作技能考核可采取工作现场操作、模拟现场操作、问题答辩等方式进行。这些内容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即考试大纲)和相应教材来确定的,并通过编制试卷来进行鉴定考核。

㈨ 什么是大学生就业补助金是所有大学生都能拿

一、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二、就业补助金并不是所有大学生都可以领取,各地就业补助政策可能不完全相同,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的应届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

(2)属于困难家庭;

(3)是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

拓展资料: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注重普惠,重点倾斜。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适度向中西部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倾斜,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地区间就业协同发展。

(二)奖补结合,激励相容。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

(三)易于操作,精准效能。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管理。

第二章 资金支出范围

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第五条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职业培训补贴用于以下方面:

(一)五类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五类人员,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各地应当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和受教育者需求,定期发布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对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培训,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对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垫付劳动预备制培训费的培训机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同时给予一定标准的生活费补贴。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对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三)符合条件人员项目制培训。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可通过项目制方式,向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项目,为化解钢铁煤炭煤电行业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去产能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对承担项目制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第六条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五类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的,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第七条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符合《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社会保险补贴用于以下方面:

(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第八条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

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第九条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条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

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第十一条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第十二条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以及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第十三条 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重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支出。

第十四条 其他支出是指各地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符合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相关管理规定,确需新增的项目支出。

第十五条 就业补助资金中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的具体标准,在符合以上原则规定的基础上,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各地要严格控制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的支出比例。

第十六条 就业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支出:

(一)办公用房建设支出。

(二)职工宿舍建设支出。

(三)购置交通工具支出。

(四)发放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

(六)普惠金融项下创业担保贷款(原小额担保贷款,下同)贴息及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相关支出。

(七)部门预算已安排支出。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支出。

个人、单位按照本办法申领获得的补贴资金,具体用途可由申请人或申请单位确定,不受本条规定限制。

第三章 资金分配与下达

第十七条 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实行因素法分配。

分配因素包括基础因素、投入因素和绩效因素三类。其中:

(一)基础因素主要根据劳动力人口等指标,重点考核就业工作任务量。

(二)投入因素主要根据地方政府就业补助资金的安排使用等指标,重点考核地方投入力度。

(三)绩效因素主要根据各地失业率和新增就业人数等指标,重点考核各地落实各项就业政策的成效。

每年分配资金选择的因素、权重、方式及增减幅上下限,可根据年度就业整体形势和工作任务重点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 地方可对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中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各地人社部门应当编制高技能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确定本地区支持的高技能人才重点领域。

各省级人社部门每年需会同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拟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进行评审,省级财政部门会同人社部门根据评审结果给予定额补助,评审结果需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备案。

第十九条 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下一年度就业补助资金预计数下达至各省级财政和人社部门;每年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央预算后90日内,正式下达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预算。

第二十条 各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应在收到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后30日内,正式下达到市、县级财政和人社部门;省、市级财政、人社部门应当将本级政府预算安排给下级政府的就业补助资金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60日内正式下达到下级财政、人社部门。

地方各级财政、人社部门应对其使用的就业补助资金提出明确的资金管理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

第二十一条 就业补助资金应按照财政部关于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的规定,做好绩效目标的设定、审核、下达工作。

第四章 资金申请与使用

第二十二条 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和“信用支付”等办法。有条件的地区应探索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培训个人信用账户,鼓励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课程,并通过信用账户支付培训费用。

申请职业培训补贴资金根据资金的具体用途分别遵循以下要求:

(一)五类人员申请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下同)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下同)等。

(二)职业培训机构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代为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初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代为申请协议;城市低保家庭学员的生活费补贴申请材料还应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

(三)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申请技能培训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企业为在职职工申请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

企业在开展技师培训或新型学徒制培训前,还应将培训计划、培训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有关材料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

(四)职业培训机构为去产能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开展项目制培训的,申请补贴资金应向委托培训的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培训计划和大纲、培训内容和教材、授课教师信息、全程授课视频资料等。

培训机构在开展项目制培训前,还应将培训计划和大纲、培训人员花名册等有关材料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

上述申请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对五类人员和企业在职职工个人申请的培训补贴或生活费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或个人信用账户;对企业和培训机构代为申请或直补培训机构的培训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企业和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第二十三条 五类人员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第二十四条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并根据资金具体用途分别遵循以下要求:

(一)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和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

(二)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灵活就业的离校1年内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

(三)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

上述资金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第二十五条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限证明材料、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第二十六条 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名单、就业见习协议书、《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第二十七条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所在高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证明材料、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高校初审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财政、人社部门可通过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支持下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其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

对于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承担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创业孵化基地开展的创业孵化服务,应根据工作量、专业性和成效等,给予一定的补助。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应根据服务人数、成效和成本等,给予一定的补助。

县级以上财政、人社部门可按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具体范围和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确定。

第二十九条 各地应当结合区域经济发展、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的需要,依托具备高技能人才培训能力的职业培训机构和城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人才课程研发、高技能人才成果交流等活动。

各地应当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选拔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依托其所在单位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技能传承提升活动。

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资金使用具体范围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按照现行规定确定。

第三十条 地方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应当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积极推进网上申报、网上审核、联网核查。对能依托管理信息系统或与相关单位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获得的个人及单位信息、资料的,可直接审核拨付补贴资金,不再要求单位及个人报送纸质材料。

第三十一条 就业补助资金的支付,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财政、人社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内部财务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内部风险防控。

地方各级人社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就业补助资金发放台账,做好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基础工作,有效甄别享受补贴政策人员和单位的真实性,防止出现造假行为。

落实好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规范采购行为。加强信息化建设,将享受补贴人员、项目补助单位、资金标准、预算安排和执行等情况及时纳入管理信息系统,并实现与财政部门的信息共享。

第三十三条 各地财政、人社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推进就业补助资金的绩效管理。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当根据各地就业工作情况,定期委托第三方进行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

地方各级财政、人社部门应当对本地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就业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减少结转结余。人社部门要按照本办法规定积极推动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确保资金用出成效。

第三十五条 各级财政、人社部门应当将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聘请具备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第三方监督检查,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第三十六条 地方各级财政、人社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总体要求,做好年度预决算工作。

第三十七条 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应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当地媒体、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年度就业工作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完成、各项补贴资金的使用等情况。

各项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开内容包括:享受各项补贴的单位名称或人员名单(含身份证号码)、补贴标准及具体金额等。

其中,职业培训补贴还应公开培训的内容、取得的培训成果等;公益性岗位补贴还应公开公益性岗位名称、设立单位、安置人员名单、享受补贴时间等;求职创业补贴应在各高校初审时先行在校内公示。

第三十八条 各级财政、人社部门应当建立就业补助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

各级财政、人社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就业补助资金的分配审核、使用管理等工作中,存在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疏于管理、违规使用资金的地区,中央财政将相应扣减其下一年度就业补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取消下一年度其获得就业补助资金的资格,并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依照本办法制定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同时废止。[1]

毕业生,重点倾向于农村贫困家庭的未就业大学生。毕业生到企业、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就业的期限为3年,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

为缓解价格上涨给大中专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带来的压力,国务院决定,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

1.将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从原来的年生均2000元提高到3000元,惠及43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20%;

2.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440万名城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享受这一政策,占在校生总数的22%;

3.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按年生均1500元的平均资助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惠及482万名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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