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开展社会组织双随机检查工作
1·“两随机、一公开”,是指通过摇号、电子抽签等方式随机确定监管对象(零售业户)、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将随机抽查的结果进行公开。
2·
一是领导重视,推进有力。局领导亲自参与各项“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和意见的起草,并深入蕉城、东侨、周宁、寿宁等县(区)召开工作研讨会,全程关注“双随机”抽查工作进展情况。市工商局企监科全面跟进经营行为抽查工作,深入各县(市、区)局与一线执法人员座谈,调研了解基层在“双随机”抽查监管中的问题困难,通报交流各县(市、区)好的经验做法。同时,畅通科、股、所沟通渠道,开通信箱收集基层“双随机”抽查监管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基层答疑解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跟进督导,业务股室、基层所分工协作,基层所全所参与,所长带头,骨干示范,切实保障“双随机”抽查顺利进行。如,蕉城区和福鼎市市场监管局分管副局长多次带领业务股室深入基层现场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双随机”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福安市市场监管局多次向福安市政府汇报市场主体抽查工作,得到该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二是因势而动,提前谋划。为有效解决商事制度改革和机构改革后基层监管执法力量锐减与市场主体总量剧增之间的矛盾,该局在全省率先单独出台了《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意见》和《市场监管抽查工作实施意见》,将市场主体抽查工作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两个意见”明确了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的权限分工、具体内容、方式方法、实施步骤、结果处理等工作要求,确定了抽与查相分离、随机抽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属地抽查与异地交叉抽查相结合的抽查方式,规范了拟定计划、抽查公告、实地检查、现场处理、结果公示、健全档案等6个工作步骤,有效解决了在市场“巡查制”改为“抽查制”的新常态下基层工商部门应当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得到了工商总局政务信息网的刊登推介。
三是开发平台,信息支撑。为解决原有“双随机”人工摇号、抽号存在的随意性、机械性问题,切实保障抽查工作的公平、公正、高效,该局在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抽查任务多寡、抽查对象远近、抽查人员搭配等因素,按照“贴近基层、易于操作、灵活高效”的设计思路,于2016年1月立项开发“双随机”抽查工具平台,并配套出台了《“双随机”抽查工具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对平台的使用权限、操作监督、操作流程作了进一步规范。平台的开发运行,第一是解决了人与人随机搭配。平台可按照抽查任务,从执法人员数据库中随机提取若干名执法人员,并按监管需求将执法人员随机分配成若干个执法小组,执法小组可实现全局、股所、所队、所所、本所随机搭配。第二是解决了人与检查对象随机搭配。把省工商局派发的待抽查市场主体对应执法小组数分配为若干个名单包。执法小组与市场主体名单包生成后,由平台随机搭配,一个执法小组对应检查一个名单包。第三是实现了责任可追溯。“双随机”抽查名单的生成由市、县工商(市场)局领导或局领导指定的科(股)室进行抽取。抽取记录可保存,市工商局可监控到县局的“双随机”抽查工具平台的操作情况并查询人员随机选派记录,实现责任可追溯。
二、提质提效,积极构建“双随机”监管新模式
一是建立试点抽查机制。2014年10月,该局采取“试点推行、总结经验、全面铺开”的做法,在蕉城市场监管局、东侨区工商局先行试点随机抽查,对家装、农资、童装、汽车中介、酒类、电子商务、餐饮等行业领域开展随机抽查。2015年4月,该局在蕉城区、周宁县市场监管局试点企业年报抽查工作,探索充实了对企业财务信息的核查形式,摸索出了两套较符合基层监管实际的抽查流程图,制作了一套可操作性强的监管核查文书,为全市乃至全省年报抽查工作积累了工作经验。2015年8月,该局在寿宁县工商局举行了企业年报检查人员随机抽取仪式,在相关人员与媒体的见证下,由寿宁县副县长和该局副局长分别从县局机关执法人员和各工商所执法人员组成的两个抽查人员库中随机各抽取15名执法人员,2人一组组成15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对应抽查两户企业。2015年11月,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抽查工作中,该局要求各县(市、区)局全面推广“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在人员随机上可考虑机关相关股室、检查大队和基层所人员参与;划片上可考虑采取以所为单位,或以若干个所为单位,或以整个局为单位进行人员组合抽取执法人员;方式上可采用抽号、摇号等办法抽取执法人员,力求科学合理分配执法力量。抽取过程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二是建立个性抽查机制。依据有关规定,赋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确定抽查名单、抽查比例等主动权,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可以根据各时期辖区监管重点与执管力量,机动灵活地确定重点抽查行业和领域,统筹分配抽查任务。如,古田县市场监管局针对该县“中国食用菌之都”的产业特点,抽查食用菌行业市场主体179户,发现问题37户,责令改正10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户;福安市市场监管局加大沿海地区涉船市场主体的抽查,共抽查市场主体176户,发现问题5户,立案查处5起,罚没入库4.6万元;霞浦县市场监管局结合红珊瑚整治行动,抽查贵重金属、红珊瑚首饰市场主体116户,发现问题29户,立案查处涉嫌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贵重金属首饰行为22起,罚没入库7.7万元。
三是建立联动抽查机制。为解决“三局合一”后基层执法人员少与监管工作任务重之间的矛盾,该局鼓励各县(市、区)工商(市场监管)局大胆创新,尝试建立与抽查任务相适应的人员机构配置。基层在执法检查中可交叉互检,可随时调配,将有限的执法力量集中到政府关注、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上来,变“普遍撒网”为“重点打击”,提高了监管执法效能和震慑力。如,蕉城区市场监管局推行“股所联动”制度,业务股室全面跟进基层抽查工作,做到一线指导、一同检查、一起研究,及时解决基层在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福安市市场监管局针对抽查名单区域分布不均、基层所人员力量有限的现状,试行抽查工作所所联动、股所联动、所队联动的方式,灵活调配执法人员充实至抽查任务重的辖区,切实保障了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贰』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有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亟待解决的问题
“双随机一公开”作为一种创新的监管方式,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但是作为一种探索性的新的监管方式,不可避免地在实践中遇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库”的建立仍需科学制定标准
根据《通知》文件要求,要与多部门联合建立消防检查对象“专业库”,并实现数据动态更新。
但是没有给出“单位库”建立标准,多大规模的单位、什么样营业性质的单位应当添加进单位库,各地仍有不同解读。
同时数据的动态更新也存在一定困难,以绵阳市为例,绵阳市每年新增市场主体5万余户,多部门之间数据存在差异,难以实现数据的动态更新。
在实际操作中,各地结合自身实际,一方面从监督管理系统中抓取数据,另一方面从其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获取数据,但是这些数据都不同程度存在错误、失活、多头数据、数据格式不统一等问题,给单位库的建立造成了数据壁垒。
2.抽查比例、频次的设定仍有待研究
根据《通知》文件要求,各地可以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检查对象、执法队伍的实际情况,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行业领域特点,制定本辖区监督抽查计划。
由于各地设定抽查比例、频率的依据不同,科学性就有待进一步研究。
同时,从以往经验看,各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于管理规范,监管到位,发生火灾的概率较低,反倒是一些老旧住宅小区、小商铺、小饭馆小火亡人事故频发。
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下,如何将有限的监管力量精准投放到真正的高风险场所和区域,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3.基层监督员的权责划分仍有待探讨
《意见》中明确指出:“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针对消防监管领域,“如何尽职免责”已成为掣肘基层消防监督员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主要矛盾,基层监督员在实际工作中,对于“执法深度”的理解仍然停留在过去“粗放式”执法的层面,尽快出台监督执法权责划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文件是目前基层最迫切的需求。
来源:今日消防 (2020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