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深圳住房公积金
地址:福田区侨香路2008号侨香村1栋裙楼
公交路线
1、乘坐25路、45路、73路、104路、245路、323路、325路、b611路、b729路、m222路、m312路、高峰12号公交车到 翠海花园 公交车站下步行54米;
2、乘坐地铁线蛇口线(2号线)到 侨香站 C1出口下步行250米;
邮编:518000[1]
主要职能编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
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经批准后实施;
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批准后组织执行;编制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管委会审批;
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
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体系;
负责提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经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经管委会批准后,审核、办理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申请;
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
负责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及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账核销的申请,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通过后组织执行;
负责提出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上限,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的调整;
按规定委托商业银行办理归集、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对受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监督本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处罚;
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报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承办市政府及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2]
机构设置编辑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业务发展及工作需要,设立内设部门8个,即:综合管理部、政策法规部、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归集管理部、贷款管理部、审计稽核部和事务受理部;按行政区划设立3个管理部,即:福田、宝安、龙岗管理部。各部门职责如下:
(一)综合管理部:负责中心各类工作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中心的工作计划、工作规划和总结;负责中心领导政务活动安排及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综合协调中心的公文收发、保密、宣传、会务、调研及文化建设工作;负责中心的机构编制、人事、绩效、薪酬、培训、外事及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中心纪检监察、党务、群团、工青妇工作;负责行政、接待、后勤服务、固定资产及车辆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服务于中心各部门。
(二)政策法规部:负责起草、修改、报批本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提出相应的立法计划;负责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法规资料的收集、编撰;负责中心系统的普法教育;负责中心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查;负责国内住房公积金理论与实践进展情况的动态分析;负责中心合同文件的法律审查;制定行政执法规则、组织缴存执法,为催建催缴提供法律保障;提出本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规划;组织听证、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计划财务部: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工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经财务制度;负责住房公积金资金计划管理、调度及保值增值;制定财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业务工作流程;研究分析经济运行及财税金融政策发展变化态势,及时提出改善资金运营的方案;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收支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编制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预决算报告、拟定增值收益的具体分配方案;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帐核销的申请;编制经费预决算、财务报告;编制相关统计报表;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和银行帐户的设立及管理工作;负责会计档案立卷、整理、归档、移交工作。
(四)归集管理部: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管理具体政策标准,了解分析国内归集政策调整情况并适时提出政策修改建议;负责拟订本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办理指南、操作规程,并适时调整;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拟定归集扩面的具体方案和工作规则;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催建催缴工作;指导和协调各区管理部的归集和提取业务;指导和监管受托银行的归集和提取业务。部门负责人肖开满。
(五)贷款管理部:拟订住房公积金个贷管理具体政策标准,了解分析国内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并适时提出政策修改建议;负责拟订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指南、操作规程,并适时调整;编制住房公积金贷款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负责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统计报表、信息处理、动态分析等相关业务;指导和监管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个贷业务,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体系;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催收;协调、指导各区管理部的贷款业务工作。
(六)审计稽核部:拟定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及规则;参与中心制度和业务规程的设计并对制度的完备性和风控点提出建议;对中心财务预、决算资金计划、归集、提取、贷款计划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等项目进行审计;对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是否按法规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进行全面稽核;负责制定对受托银行的考核方案和规则;牵头组织考核受托银行承办的公积金业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提请法规部门查处。
(七)信息管理部: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编制、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编制信息化项目预算;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与及相关规章制度的拟定、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负责中心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维护、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与安全,保证系统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及正确性;负责中心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选型和招标采购方案的拟定和实施;负责公积金门户网站和网上业务的技术支持及中心职工计算机技能的培训工作;组织信息技术调研,及时掌握信息技术发展动态,反映信息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事务受理部:负责拟订和完善住房公积金信访、咨询、服务规范和制度;负责处理单位及职工的来信来访事项;受理并答复网站和热线电话咨询;受理和处理网站、热线电话接到的投诉举报;负责咨询、投诉信息的统计和综合分析;负责中心各管理部咨询服务的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各区管理部的信访和投诉工作;负责专办员培训、政策宣讲以及其他企业单位的专题讲座。
(九)各区管理部:负责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的具体操作和办理;落实执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负责管理部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需经中心审批后办理业务的收转工作;配合相关业务部门执行催建催缴和缴存执法工作;负责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资格初审工作;配合相关业务部门对辖区内受托银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管,配合审计稽核部门考核委托银行承办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负责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咨询、查询,回复信访投诉;配合中心相关业务部门提出业务操作系统的优化需求并按照中心规章制度做好管理部的行政公文、固定资产管理、宣传工作
② 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3个职能科室。
(一)行政科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安全、保密、后勤服务、行政接待、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调研工作;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协调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咨询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组织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社会保障、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开展工青妇、群团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及电子政务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办理人大、政协有关建议、提案答复工作。
(三)财务科
负责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相关统计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就业促进科(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牌子)
拟订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全市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政策,指导全市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编制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毕业研究生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我市就业政策并进行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承担市就业工作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市农民工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流动和市场发展规划;拟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职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管理;指导全市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建设;拟订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市工作意见。
(五)录用调配科
落实工作人员调配政策并按规定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负责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办法并组织实施;根据增人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并组织实施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六)公务员管理科
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相关配套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职位分类实施办法和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组织实施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办法;负责公务员日常登记、备案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惩戒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事项,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的授予、表彰事项;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拟订全市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规划、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七)军转安置科
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人员安置方案,推进全市军转安置政策的落实;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制度,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省、烟驻莱有关单位军转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协调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安置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
(八)教育培训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挂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牌子)
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办法,指导全市在职职工技能培训;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技工学校招生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监督实施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政策、办法;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核认定、考试的政策和办法;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负责有关评审委员会的组建管理工作;负责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负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核准及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规划、推荐、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学科带头人的推荐、选拔和培养管理工作;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有突出贡献专家的推荐申报和管理服务工作。
(九)劳动关系科
拟订劳动关系调整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办法,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建议和措施;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并组织实施;发布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负责企业职工退休(退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因病退休(退职)审批;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拟订企业接收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
(十)工资福利科
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按有关规定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及工龄计算;按有关规定,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工作;参与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医疗保险科
拟订全市医疗、生育、工伤保险规划、办法和标准;落实医疗、生育、工伤保险费率、费基及征缴政策;拟订医疗、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实施办法;拟订工伤保险待遇落实办法;拟订医疗、生育、工伤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拟订医疗、生育、工伤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的规范及支付标准;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二)工伤科
拟订全市工伤认定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工伤认定;拟订劳动鉴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工伤认定、职业病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承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办法;落实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费基及征缴政策;拟订基本养老金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实施办法;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全市失业保险规定和办法;拟订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及其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规定,建立失业预测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有关规定;按政策规定核准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拟订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发展规划、办法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规划和办法;拟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和经办机构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保险基金使用单位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政策和制度情况;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系统,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案件;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标准,认定投资机构运营社会保险基金的资格;负责全市就业专项资金的监督工作。负责局系统审计工作。

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是什么机构
为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精神,根据《2006年劳动保障工作要点》,我司制定了《2006年培训就业司工作安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对培训就业工作做出相应安排,并抓好落实。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
二〇〇
六年二月
五日
2006年培训就业司工作安排
2006年培训就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劳动保障工作要点,围绕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在重点解决体制转轨遗留问题的同时,加快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围绕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企业竞争力,实施"5+1"计划行动;围绕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完善就业服务,改善就业环境,推动城乡统筹就业。
2006年培训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900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其中"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0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全国组织400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40万人参加创业培训;培养新技师25万人;组织800万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达到1000万人。
一、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一)分解目标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增加就业岗位。分解2006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指导和督促各地逐级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完善目标责任监督、考核和评价机制。采取措施增加就业岗位,开发公益性岗位,规范引导灵活就业发展。调整就业再就业统计报表制度,对各地就业再就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按月调度,及时了解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交流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资金管理,建立跟踪问效机制。积极协调财政部,制定资金分配办法,做好中央财政就业再就业补助资金分配下拨工作,并于二季度将资金拨付到位。会同财政部督促各地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各项资金补贴政策。以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为重点,交流资金管理使用的经验。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厉查处挤占挪用资金行为。
(三)推动政策落实,切实解决难点问题。健全完善国务院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完善联席会议成员组成和部门职能,制定实施全年工作计划。督促各地、各部门制订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36号文件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一季度,组织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活动,开展政策业务培训。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专题交流与座谈活动,推动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年中,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检查推动政策落实,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实行政策落实情况按季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并研究解决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并轨遗留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总结推广经验,建立失业保险、低保与就业的联动机制。
(四)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在促进就业再就业中的积极作用。一季度。会同工会、工商联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二季度,对在就业再就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非公有制企业进行联合表彰,调动民营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积极性。与工青妇等人民团体联合制定并实施促进就业再就业专项计划,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开展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的作用,落实相应的补贴政策。
二、积极推进"以人为本"的就业服务,加强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
(五)组织实施三项活动,推动就业服务项目化。一是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实施以"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共同努力"为主题的"2006再就业援助月活动",通过"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送补贴",促进各项政策落实,切实帮助一批困难群体人员实观再就业。二是春节后继续在全国开展以"进城求职,帮您解难"为主题的"春风行动",通过发放一批"春风卡"、开放一批免费服务场所、推荐一批民办服务机构、提供一批进城就业岗位,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为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提供一个诚信、开放的就业环境。三是在二、三季度组织实施以"满足企业急需,服务技能人才"为主题的"技能岗位对接行动",开展信息沟通、岗位匹配、职业指导、组织见习、对口培训、配套服务等工作。通过专题调研、组织暗访、检查等措施,促进各项措施落实。
(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全面实施人本服务,推进就业服务"新三化"。
一是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提供免费就业服务政策。完善职业介绍补贴办法,落实免费服务资金,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成果的机制。二是收集汇总人本服务合理化建议,提出改进服务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召开人本服务经验交流会或观摩活动,及时总结和认真推广各地人本服务的经验。三是广泛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强化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功能,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就业再就业方面的基础作用。四是研究制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功能方案和公共就业服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五是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业务流程和工作标准,整合信息资源,实现工作便捷通畅和信息共享。完善职业供求信息分析制度,落实登记失业人员和失业保险监测制度,完善劳动力市场网站平台功能。
(七)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规范各类职业中介行为。一是继续组织开展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专项活动,加强对各类职业中介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劳动力市场中的违法乱纪行为,鼓励引导诚信经营。二是研究制定劳务派遣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劳务派遣行为。三是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防止就业歧视问题,促进劳动者平等就业。四是做好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管理和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工作。
(八)做好各类群体的就业工作。协助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指导各地加强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和就业服务,推动青年见习工作的开展。协调做好残疾人失业登记和就业服务。开展妇女发展纲要劳动保障部分中期评估,协调做好妇女就业工作。配合做好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等工作。
三、全面落实高技能人才工作各项政策措施,开创高技能人才工作新局面
(九)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细化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等主要工作环节的操作办法。开展第八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
(十)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指导意见。规范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办学方向和培养标准。组织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东部地区培训工程。发挥劳动保障部高技能培训联合委员会示范引领作用。指导行业企业开展技能培训,完善企业培训制度,广泛开展名师带徒、技师研修等活动。
(十一)实施"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深入推动再就业培训,以培训促进就业。进一步加大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政策的实施力度,完善经费补贴与培训质量和促进就业效果挂钩机制和办法。加快建立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紧贴市场、灵活开放的职业培训新格局。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切实提高下岗失业人员转岗转业所需技能水平,提供相应的技能鉴定和技能岗位对接服务。
(十二)实施"能力促创业计划",以能力促创业,以创业促就业。面向城乡创业者,加大创业培训工作力度,推广国际劳工组织"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先进培训技术,提高劳动者的创业意识和创业基本能力。建立完善开业指导、创业孵化、融资服务、跟踪扶持"一条龙"创业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创业者经营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
(十三)推进技工学校等职业培训机构改革与发展。实施技能人才培养机构就业导向评价工作。利用国家财政经费支持和国家金融机构政策性贷款,加强技工学校基础设施和实训设备建设,增强学校办学实力。结合国家扶贫政策,实施"技工学校技能扶贫计划"。切实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研究制定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发展的激励政策,做好技术支持和教学服务。开展诚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等级评估工作。
四、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导航计划,全面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十四)实施国家职业资格技能导航计划,加强技师考评工作。结合高技能人才成长需要,加强技师、高级技师评价工作,在社会重点做好200个左右从业人员多、技术要求高的职业(工种)的技师、高级技师考核工作,在企业重点结合生产服务过程做好业绩评价工作。结合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需要,指导地方落实下岗失业人员鉴定补贴政策。结合新成长劳动力就业需要,在职业院校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探索开展预备技师考核试点。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需要,加快推动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试点。
(十五)全面加强鉴定质量管理,落实就业准入制度。加强鉴定质量管理,研究制定鉴定违规处理办法。推动执行就业准入制度,落实持证上岗规定。建立鉴定质量每月通报制度,公开鉴定质量信息。组建国家鉴定质量督导员队伍,全面开展质量督导工作。规范鉴定所(站)管理,推动开展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鉴定机构公开鉴定机构资质及工作流程、收费标准。总结推广加强鉴定质量管理工作典型经验。
(十六)做好职业资格管理各项基础工作。建立职业分类和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做好《职业分类大典》增补修订工作。完善新职业信息定期发布制度,规范和推进新职业的资格认证工作。依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快职业标准开发,加强国家题库运行管理。研究制定鉴定质量技术标准和技术方法,做好标准、题库等基础工作,保证鉴定质量。依托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东部地区培训工程,做好新职业、新标准的研发工作和知识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十七)推动开展技能人才选拔激励工作,开发技能培训精品教材。制定职业技能竞赛规划,完善竞赛激励政策,组织推动
2006全国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举办高技能人才论坛。加快职业培训教材建设,做好教材需求调查,制定开发规划,完善开发机制。重点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农民工培训、再就业和在职岗位培训、创业培训教材开发。创新教材开发方法,丰富教材品种。建立教材质量多元评价反馈机制,提高教材质量。
五、加强农村劳动者培训就业工作,推进城乡统筹
(十八)完善农村劳动者培训就业政策。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完善农村劳动者培训就业政策,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政策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
(十九)组织开展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试点。召开城乡统筹就业座谈会,研究制订试点工作方案,组织指导有条件的城市开展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试点。完成部重点课题,提出城乡统筹就业政策建议。
(二十)组织实施"农村劳动者技能就业计划"。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抓好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综合运用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补贴等政策,组织动员社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为农村劳动者提供培训和就业服务。加强对"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等工作模式的总结和推广。组织开发适合农村劳动者的培训就业服务项目。推动各地建立培训、就业、维权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
(二十一)组织实施"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建立工程的组织实施管理平台,开展工程试点工作。制定《关于支持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组织编制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建设规划。制定工程的项目标准、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制订工程项目开发指南,指导各地做好工程项目开发、遴选、推荐工作。组织协调专家做好工程项目的行业评审工作。组织编制工程实施计划。
(二十二)组织推动劳务输出输入对接工作。组织农民工主要输入地开展用工需求调查,组织劳务输出示范县开展外出务工人员就业需求调查,分析调查信息并向社会发布。以劳务输出示范县和农民工主要输入地为重点,组织开展劳务输出输入对接活动。以服务劳务输出(派遣)机构和劳务用工企业为目的,筹建劳务供求网络对接平台。组织各地开展劳务品牌推荐、评选活动,树立一批劳务品牌。
六、加强培训就业基础工作和宣传工作
(二十三)加强培训就业法规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修改、完善《就业促进法(草案)》,指导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就业法制化进程。会同有关部门修改《残疾人就业条例》,修订《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抓紧制定上报《职业技能培训考核条例(草案)》。制定《国外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审批管理办法》、《职业技能鉴定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外合作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二十四)做好培训就业的规划与统计。进一步规范培训就业统计报表工作,完善失业登记统计制度。配合做好全国劳动力抽样调查工作。实施劳动保障事业"十一五"规划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十一五"专项规划。三季度,组织召开全国培训就业工作座谈会。
(二十五)做好培训就业宣传工作。广泛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会同部宣传中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政策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加强高技能人才宣传工作的意见,在全社会树立10名高技能人才楷模,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社会氛围。
④ 什么是精准扶贫 精准扶贫的实施 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一般来说,精准扶贫主要是就贫困居民而言的,谁贫困就扶持谁。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明确目标、靠实责任、细化任务、抓实见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精准目标
1、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要求,把扶贫开发作为最大任务,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主攻方向,坚持“深化双联、精准帮扶、责任到人、限期脱贫”的工作思路,深化拓展双联行动和“1236”扶贫攻坚行动,推动扶贫政策向贫困村聚集、扶贫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聚焦、帮扶力量向贫困对象聚合,深入实施扶贫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评、保障六个精准,做到扶真贫、真扶贫,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2、目标任务。到2017年,力争所有贫困村实现脱贫,1.26万户4.77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其中:敦煌市、肃北县、阿克塞县2015年实现整体脱贫目标;肃州区、金塔县2015年70%的贫困户脱贫,2016年实现整体脱贫目标;玉门市、瓜州县老乡镇贫困户2015年实现整体脱贫,移民乡村贫困户2015年实现40%脱贫、2016年实现40%脱贫、2017年实现整体脱贫目标,移民人均纯收入在2014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年均递增25%以上,力争达到9000元以上,确保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精准对象
3、贫困户建档立卡。做到“五清”:即摸清家底状况、致贫原因、收入来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档案,做到“底数清”;摸清脱贫门路、需要解决的主要困难,建立问题台账,做到“问题清”;摸清以往扶持情况、扶持效果,提出帮扶措施,制定帮扶计划,做到“对策清”;确定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不脱贫不脱钩,做到“责任清”;逐户制定脱贫计划,确定脱贫时限,做到“任务清”;建立帮扶档案,做到一村一档、一户一卡、帮扶干部有工作台帐。
4、贫困村建档立卡。做到“五有”:有村情档案,包括基本村情、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公共服务、贫困状况、收入水平等;有问题台账,包括主要制约因素、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瓶颈问题等;有需求清单,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准确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致富需求;有领导联系、单位帮扶、干部驻村工作台帐;有村级综合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和增收计划、脱贫时限。
5、精准识别对象。按照“五步一公示”(户申请、组评议、村审查、乡审核、县审定,公开公示)的工作程序,抓好申请评议、公示公告、抽检核查、信息录入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标准和要求,摸底初筛审核,有效识别贫困村、贫困户,剔除没有脱贫能力的残疾人、五保户、低保户等特殊群体,提高扶贫对象精准性和操作性。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牵头,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6月中旬完成
三、精准内容
按照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会议“1+17”总体工作部署要求和酒政办发〔2014〕178号《深入贯彻“1236”扶贫攻坚行动实施六项工程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各个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积极主动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对接联系,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并有针对性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项目、资金申报争取等工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落实到位。
6、实施产业扶贫
(1)发展特色产业。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富民产业培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坚持“做精一产”的发展思路,制定贫困村贫困户发展高效特色产业专项扶持政策,大力扶持贫困乡村发展畜牧养殖、设施蔬菜、优质林果、高效制种、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对土地贫瘠的乡村和贫困户借鉴戈壁日光温室的做法,重点扶持发展日光温室、钢架大棚、舍饲养殖,一步导入现代农业。积极推广“户均输转1个劳动力、种植2亩高效田、饲养30只羊”的脱贫增收模式,加快“一乡一业”产业对接和“一村一品”产业培育,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向贫困乡倾斜、向贫困村覆盖,到2017年移民区耕种面积达到30万亩,其中设施蔬菜1万亩,葡萄2万亩,枸杞3万亩,甘草4万亩,苜蓿5万亩,高效特色产业种植面积达到总耕地面积的70%以上。按照“小群体、大规模”的发展要求,引导和鼓励移民群众发展肉羊为主的草食畜牧业,到2017年,羊饲养量达到70万头(只)以上,人均来自畜牧业的收入达到20%以上。推进标准化生产,完善标准体系,到2017年,主要农产品标准化覆盖率达到80%,三品一标农产品覆盖90%以上的贫困村。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牵头,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2)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坚持把劳务经济作为增收的重要支柱来培育,鼓励能人带动务工,打造提升劳务品牌,促进劳务输转从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整合培训资源,开展订单、订岗、定向、菜单式等精准培训,对“两后生”开展2—3年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对务工青年开展3个月左右就业技能培训和劳务品牌培训,对在岗务工人员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对创业和技能带头人的示范培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双证书”制度。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机制,每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00人。强化劳务输转,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提高移民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每年开展劳务技能培训5000人以上,输转劳动力2万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农牧局、市扶贫办、市妇联、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3)发展农村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农村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服务。推进电商扶贫,拓展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在农村特别是贫困村伸腿设点,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进城,促进工业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下乡;支持发展乡村旅游、民俗文化、光伏发电等增收产业,优先吸纳贫困户参与项目建设与经营。开展旅游强县、旅游名镇名村创建,推进旅游扶贫试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旅游局、市供销社、市文广新局、市能源局、市邮政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4)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带动蔬菜、林果、中药材、牛羊等特色产业深度开发,推进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建设,提高产品附加值。倾斜支持贫困乡村发展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和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农作物秸秆等农副产品综合开发利用。支持贫困群众以生产要素入股等形式参与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订单生产、原料加工等方式,促进贫困群众在参与农产品加工流通中增加收入。到2017年,贫困地区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5%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牵头,市商务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5)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产业协会、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引导贫困农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推进贫困地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加快贫困乡村土地确权登记办证工作,建立风险防范和补偿机制,鼓励支持贫困农户以土地和农业设施、机械等作价入股,参与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贫困群众的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经营水平。到2017年,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1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1个资金互助协会,基本实现贫困农户参与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牵头,市国土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7、实施基础设施扶贫
把破解田、水、路、林、房等瓶颈问题作为扶贫攻坚的关键来抓,用好国家和省上相关政策项目资金,优先安排移民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力争到2017年实现3个全覆盖、4个全配套,即贫困乡村安全饮水、危房改造、通村道路等全部覆盖,水利设施、农田林网、农村快递、信息网络等全部配套。
(1)农村安全饮水和农田水利建设。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饮水安全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和“1236”扶贫攻坚工作方案,改造提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提高水质达标率和自来水入户率,2017年实现安全饮水户户通,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达到100%。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疏勒河、九甸峡和“两西”移民等贫困片区为重点,着力加强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建设,着力解决“地高渠低”、“渠小地大”等问题。到2017年,新建、改建移民贫困片各类渠道425公里。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2)交通通畅工程建设。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交通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依托“6873”交通突破行动,采取争取中央和省上扶持、地方自筹、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筹集资金,着力推进移民乡村道路建设。到2017年,全市实现乡乡通国省道,村村通沥青(水泥)路,村村通班线车,城市半径20公里范围内通公交;到2020年,实现县县通高速,乡乡通国省道的目标。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牵头,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3)危旧房改造。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移民危旧房改造,到2017年移民乡村消灭危房。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4)农电保障。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贫困村动力电覆盖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贫困村、贫困户照明电、动力电正常供应。
责任单位:市能源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5)生态环境建设。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生态环境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大力开展移民区农田林网、绿色通道、防风治沙等林业生态建设,到2017年累计完成农田林网、绿色通道、防风治沙面积6万亩,有效改善贫困乡村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6)信息网络和农村邮政快递网络建设。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电商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移民乡村宽带网络建设,推动光缆入乡入村入户,到2017年底,实现贫困村宽带信息网络全覆盖。加快推进电商扶贫,积极对接阿里巴巴集团“千县万村”和京东集团“千县燎原”计划,支持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建立农村电商服务体系,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在贫困村设立服务网点,到2017年,快递服务基本覆盖贫困村。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信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7)村容村貌整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全面实施村庄净化、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开展以脏乱差治理、人畜分离、垃圾污水处理、村庄绿化为重点的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推进改厕、改圈(舍)、改灶、改院和治弃、治污、治理乱搭乱建工作,制定村规民约,健全完善群众自我管护村内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机制,创建干净整洁、村庄优美的农村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市委农办牵头,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8)农村土地改良。大力推进盐碱地、板结地为重点的土地改良和标准化农田建设,实施盐碱地、板结地改良18万亩。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农牧局、市农发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8、实施教育扶贫。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教育扶贫,着力解决因学致贫的问题。实施标准化中小学建设工程,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加快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大力实施素质教育,稳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重点落实好贫困家庭本科和高职(专科)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职学生免学费、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按在校学生的20%确定)和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学生每人每年享受2000元国家助学金等政策。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9、实施卫生扶贫。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卫生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卫生扶贫,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加强乡村两级卫生院(所)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好新建村卫生室补助10万元的政策,到2017年实现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全覆盖。加强贫困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技术培训,到2017年贫困村村医全部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大病救助制度,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从2015年起,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从2016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实际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0、实施文化扶贫。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贫困乡村文化场所建设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移民乡村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17年,全面完成11个移民乡和60个移民村的文化站(室)、农家书屋建设,实现贫困村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覆盖,活跃移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1、实施科技扶贫。整合市县科技力量,组建科技扶贫队伍,到2017年,两个插花县建成2—3个科技示范基地,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名科技特派员、培育2至3个农业科技示范户。建立科技扶贫网络,建设“农业科技网络书屋”和农技推广“云平台”,免费为群众提供各类科技服务,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等形式领办和创办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2、实施金融扶贫。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到贫困乡村设立服务网点,全面落实支农再贷款利率优惠政策,探索农村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抵押担保贷款办法,实施精准扶贫小额贷款工程,力争到2017年底,使所有有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和一定还款能力的贫困户都能够得到免抵押、免担保、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小额信用贷款,解决贫困群众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加大在贫困村建立扶贫互助资金的力度,重点落实好每个贫困村互助资金规模不少于50万元等政策。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牵头,市财政局、市扶贫办、人民银行酒泉分行、市银监局、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3、实施社会扶贫。深入开展“10.17”扶贫日活动,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攻坚,开展一对一、手拉手精准帮扶;调动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力量,推动爱心捐赠、结对帮扶、扶贫志愿者行动、科技推广等扶贫活动深入开展。深入推进“人大代表在行动”、“政协委员助推双联”、“爱心包裹”等社会扶贫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双联办牵头,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扶贫办、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4、实施社会救助。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社会救助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制度的保底作用,对特殊贫困人口分类按标施保,落实大病医疗救助补助政策,优先解决重残、重病、单亲及生活极度困难扶贫对象的生活保障问题,逐年健全完善低保人口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临时救助制度和外出就业农民的社会保障跟进机制。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市扶贫办、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5、强化人才支撑。按照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干部人才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精准选好配强干部,培养开发人才,使每个县市区都有一支思想解放、奋发有为、能力强、作风实,真正能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干部队伍;都有一批熟悉现代农业技术、善于经营管理、开展技能服务,能够示范指导和带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社局、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四、精准方式
16、完善包抓方式。根据贫困程度,靠实包抓责任,市委牵头包抓玉门市移民乡村,市、县干部帮扶贫困户;市政府牵头包抓瓜州县移民乡村,市、县干部帮扶贫困户;市人大牵头包抓金塔县,市人大、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及县科级及以上干部帮扶贫困户;市政协牵头包抓肃州区,市政协、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及区科级及以上干部帮扶贫困户,敦煌市、肃北县、阿克塞县由于贫困程度较轻,以县为单位自行包抓。地级干部负责包片抓组,既要抓好所包抓片区面上工作,又要协调指导片区内各个工作组,同时要联系帮扶2-3户贫困户,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县级干部负责包组抓户,既要抓好所在工作组面上工作,又要协调指导组内科级干部包户工作,同时要联系帮扶3户左右贫困户,发挥承上启下作用;科级干部负责蹲点帮扶若干贫困户,发挥骨干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市委双联办牵头,市扶贫办、市直及驻酒各单位、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7、改革扶贫机制。加快贫困乡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鼓励土地依法规范有序流转。县乡村三级要建立公告公示制度,全面公开扶贫对象、资金安排、项目建设等情况。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鼓励贫困人口通过搬迁、务工、就业、创业等形式在城镇落户。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牵头,市农牧局、市公安局、市扶贫办、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8、融合双联行动。从市、县单位选派以科级干部为主组成驻村蹲点包户工作队,常年轮流坚持开展帮扶工作,并整合双联干部、到村任职(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乡镇包村干部,重点推动落实“六个精准”、协调实施扶贫项目、监督扶贫资金使用、宣传各项惠农政策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双联办、市直及驻酒各参联单位、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9、创新投入方式。认真落实市级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0%以上、插花县按15%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有效整合各项涉农资金,当年清理回收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资金的50%以上用于扶贫开发,确保各类财政扶贫资金真正用到扶贫开发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市扶贫办、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五、精准考评
20、细化分解任务。市扶贫办要将贫困村“六大突破”的各项任务和贫困户增收减贫目标分解到县(市、区)、具体到年度、落实到责任人,加强平时跟踪检查,准确掌握情况,为考核评价提供依据,推动帮扶措施和责任落实见效,每年参联单位、帮扶干部要向群众述“扶贫帐”。
21、健全考核体系。市考核办要将贫困村、贫困户收入增长、如期脱贫作为科学发展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将精准扶贫成效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增加扶贫绩效考核指标,加大赋分权重,不断健全完善精准扶贫考核评价办法。
22、强化结果运用。加大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市委每年表彰奖励扶贫脱贫成效显著的班子和干部,对完不成脱贫任务的班子不能评为“好”班子,完不成脱贫任务的干部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责任单位:市考核办牵头,市委双联办、市扶贫办配合
时限要求:6月底前完善考核办法,每年底由市考核办考核评价。
六、精准保障
23、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力量,明确职责任务,制定精准扶贫方案,层层衔接,量化细化,分解任务,确保与“十三五”规划相衔接配套。要按照分级负责,分层管理,点面结合的要求,履行好片区领导、组长单位领导和包抓科级干部的责任,抓好贫困户精准扶贫脱贫。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点面结合,抓好精准扶贫工作。要分级分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
责任单位:市委办牵头,市政府办、各县(市、区)、市直及驻酒各单位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6月全面启动,2015年至2017年全面组织实施。
24、严格责任落实。实行党政一把手扶贫责任制,市县乡逐级签订扶贫目标责任书,县乡党政主要领导为扶贫开发第一责任人,强化县级主体责任,实行责任、资金、权力、任务“四到县”制度。建立市级领导包抓移民乡村扶贫攻坚制度和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制度。
责任单位:市委办牵头,市政府办、各县(市、区)、市直及驻酒各单位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6月全面启动,2015年至2017年全面组织实施。
25、加强分类指导。瓜州县、玉门市要根据贫困人口集中分布的实际情况,打好“整体战”,重点瞄准移民乡村实施精准扶贫。其他5个县市区,贫困人口少而且分散,实行到户到人的精准扶贫,打好“歼灭战”,定点消除。到户扶贫要差别化对待,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户实施产业覆盖和技能培训,使他们增加收入;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的困难户,发挥低保等社会保障措施的“兜底”作用,解决基本生活问题。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及驻酒各单位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6月全面启动,2015年至2017年全面组织实施。
26、强化动态管理。以村为基本单位,建立村级信息监测管理平台,每个贫困户逐户建立收支台账,常年记录,年底公示,接受监督。实施动态监测评估,每年对贫困村、贫困户帮扶实绩进行总结评估,对收入变化情况进行核算分析,准确掌握脱贫情况。要实行工作台账管理,以村、户为重点,编制“三表两图一指南”(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分布表、农民人均纯收入目标表、减少贫困人口任务表,产业项目布局图、基础设施布局图,扶贫攻坚明细资料指南) 扶贫攻坚路线图,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户有册、村有本、乡有档、县有库”。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牵头,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底建立网络管理系统、工作台账,每半年分析监测,每年报送评估报告。
27、夯实基层基础。以县(市、区)为主,组织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扶贫专干和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轮训。推进双联单位基层党组织与联系村党组织互促共建,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增强村党组织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及驻酒各单位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6月全面启动,2015年至2017年全面组织实施。
28、跟踪督查检查。各级督查部门要研究制定精准扶贫督查办法,作为“工作落实年”督查检查重点,纳入每月分管领导检查、督查部门双月督查、季度常委带队检查内容,严格督促检查。双联办、扶贫办要建立跟踪落实机制,定期调查研究,经常跟踪指导,特别要加强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效益发挥和群众受益等情况的日常检查,掌握项目启动、资金到位和扶贫进展等情况,认真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不断提高精准扶贫水平。
责任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委双联办、市扶贫办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全程督促检查
29、切实改进作风。各级帮扶干部要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扑下身子,深入一线,亲力亲为,真心实意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落实精准扶贫措施,在为贫困群众谋利益的同时,磨炼意志品质,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形成组长带头、组员紧跟,纪律严明、作风扎实、工作得力、成效显著的工作合力,使精准扶贫成为群众欢迎、干部满意的脱贫“催化剂”和致富“助推器”。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
时限要求: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
30、努力营造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制定专题宣传方案,注重典型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开设专栏,一个阶段突出一个主题,持续不断地组织市内外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报道精准扶贫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要注重挖掘亮点和选树典型,及时总结推广,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着力营造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创先争优、攻坚克难,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双联办、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6月底制定宣传方案,2015年至2017组织实施。
⑤ 龙场镇的政府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主要承担纪检监察、武装、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民宗侨务、统战、工青妇、统计、目标管理、文秘等工作,负责办理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事务,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各类会议的会务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其他工作。, , 民组建设、纪检监察、宣人(二)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职责:1、负责村民自治、社区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等日常工作;2、做好优抚、扶贫、救灾、救济、低保、五保、医疗救助和殡葬管理工作;3、负责做好现役军人家庭优抚、退伍军人安置、残疾人就业安置、救灾救济、扶贫济困等工作;4、负责老龄和残疾人管理工作; 5、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6、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职责:1、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指导村、社区治保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和群防群治队伍开展各类形式的综治防范活动; 2、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调处责任,消除不稳定因素,维护辖区社会稳定;3、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4、负责辖区内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考评工作;5、同时抓好辖区内的综治维稳、禁毒、戒毒康复、预防艾滋病、打黑除恶等各项工作及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四)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职责: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制订规划、组织实施;3、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4、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抓好村级计划生育干部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5开展计划生育协会和村民自治工作;6、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具体办理:1、《计划生育通用卡》;2、《流动人口婚姻证》3、《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证》。办理《计划生育通用卡》所需材料:1、本户户口簿;2、身份证明;3、一孩户须持妇检证明;4、二孩及二孩以上家庭若有政策外出生子女的须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清单;5、办证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6、村委会证明;(须村人口计生主任盖计生审核专用章)7、用于办理《结婚证》的须提供婚前检查证明;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所需材料:1、填写流动人口办证申请表;2、照片二张。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所需材料:1、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2、夫妇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4、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申请表及审批表一式二份。(夫妇双方户籍地村(社区)或所在单位分别出具的婚育证明,该证明须在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机构签署审核意见。)5、女方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⑥ 基建工程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方案范例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为了推动此项活动健康进行,根据《关于在XXX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在XXX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XXX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推动科学发展、加强机关党建”为主题,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目标,以“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为主线,以“五星级”基层党组织创建、“双争双创”、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机关文化建设为主要载体,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全县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提供保障和支持。
二、目标要求
结合XXX实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就是要围绕机关党建工作职能,创建“五星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立足党员干部岗位,发挥“五个带头”作用,争做优秀共产党员。
(一)创建“五个好”机关党组织的目标要求
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 党员队伍好。加强思想建设,党员队伍素质优良,党性意识强,在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机关管理制度健全,执行制度到位,机关运转有序和谐。突出机关党建、“双争双创”、机关作风建设等主要职能,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工作流程,实现规范高效。
4、工作业绩好。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深入开展“五星级”基层党组织创建、“双争双创”、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机关文化建设等主题活动,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头,党的建设与各项工作高度融合、相互促进。
5、群众反映好。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继续开展“两结对、三互动”活动,抓好XXX结对帮扶、XXX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点工作,真心实意为基层做好事、办实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腐败风险防控,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争当“五带头”党员的目标要求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理论学习在线学堂、中心组理论学习、远程教育等为主要载体,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升党性、增强能力。
2、带头争创佳绩。进一步强化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进一步转变作风,坚持“十个一点”工作法,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继续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及时反映群众意愿,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4、带头维护稳定。自觉树立维护和谐稳定意识,主动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工作,争当遵纪守法、促进和谐的好公民。
5、带头弘扬正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五星级”党组织创建活动
按照县委要求,围绕“五个基本”建设,全面开展创建“五星级”党组织活动。
1、健全基本组织。健全机关党支部,由分管机关的副书记兼任党支部书记,并按期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规范;指导县直机关科学设置基层党组织;工青妇组织设置完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发挥作用。
2、建强基本队伍。书记每年参加1次上级党组织组织的集中培训;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强,定期研究重要问题;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全年集中学习12次以上,党员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并建立台账。
3、开展基本活动。认真组织开展 “双争双创”、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专项述职评议、机关文化建设、“七一”纪念、“两结对、三互动”、党员经常性教育、党性分析、民主评议、业务培训以及社区共驻共建等活动。
4、完善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及教育培训、党员干部服务承诺、联系服务群众、党务政务公开、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要情况通报、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考核评价等制度。
5、落实基本保障。成立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书记任组长,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对机关党建工作负总责;党建工作经费满足工作需要。
(二)大力开展党员“5+X”争创活动
以“5+X”活动为主要载体,引导机关党员立足岗位实际发挥模范作用,努力践行“五带头”的要求。5项共性要求:即创建一个党员示范岗、撰写一篇调研文章、联系一名困难党员群众、参加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参与化解一起矛盾纠纷。X项个性内容:就是要求每名党员根据自身能力,在实施一项工作创新、为单位提一条合理化建议、到结对共建村开展一次活动、联系一名退休老干部、参加一次社区共驻共建活动等“X”选项中,选择2至3项力所能及的事情争优秀、做表率。
四、方法步骤
根据省、市、县委统一部署,这次创先争优活动分三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从2011年1月至2011年4月,以全省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考评为契机,以“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年”为主题,夯实创先争优基础。第二阶段从2011年5月至7月,以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契机,以“我为党旗增光辉”为主题,着力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第三阶段从2011年8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以迎接党的十八大为契机,以“我向十八大献礼”为主题,着力展示创先争优业绩。按照三个阶段要求,结合实际,主要采取以下5种方式:
(一)公开承诺。结合实际,明确推进“五个基本”建设的具体措施,明确创建“五星级”党组织的具体内容,认真制定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每名党员要结合实际制定争当“五带头”党员的具体计划和开展“5+X”活动的具体措施。党组织的活动实施方案和党员的具体计划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二)定期讲评。每个季度以党支部为单位,以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进行一次讲评,由党支部书记通报创建“五星级”党组织的情况,每名党员汇报开展“5+X”活动的情况。邀请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县委组织部等单位相关领导,半年对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一次点评。机关主要负责人对全体党员也要开展点评,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并做好讲评好记录,建立规范的档案,作为检查活动开展情况的依据。
(三)年度总结。每年年底,结合总结创先争优工作,机关党要向党员会议述职,党员向所在党支部述职,汇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做法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
(四)群众评议。结合年度总结,组织党员、服务对象及群众代表对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同时,积极参加县直机关群众评议工作,并将群众评议结果作为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
(五)评选表彰。建立联系点,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基层组织建设目标责任制考评、公务员年度考核、文明机关创建等有机结合起来,认真检查督导。利用《秭归机关党建》等载体,及时总结典型推广经验,按照县委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推荐、表彰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有效开展,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常务xxx同志任组长,副书记xxx同志任副组长,xxx同志为成员。xxx负责日常工作。机关党支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查找不足,加强整改,总结经验,确保争先创优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努力实现机关党建工作 “走在前头”的目标。
⑦ 如何深化党群共建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意义
一、充分认识党群共建推动创先争优的重要意义
1、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是对党内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化和拓展。工青妇组织联系职工、青年、妇女密切,最了解广大群众的意愿和诉求,最熟悉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坚持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工青妇组织领导,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大举措;是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引领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是以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形成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强大合力,进一步增强创先争优活动实际成效的有力抓手。创先争优活动要有雄厚的群众基础。只有把工青妇组织带动起来,做到党有号召、群团组织有行动,使党内的创先争优与群团组织的创先争优融为一体,创先争优活动才有强大生命力,才能成为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的宏大社会实践。
2、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对群团组织领导的重大举措。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作为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把党的要求、党的声音传向社会的重要渠道。通过党群共建创先争优,以党组织创先争优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其所联系的群众创先争优,就能把创先争优活动变成党内带动党外、党员带动群众的生动社会实践,从而使党组织创先争优与群团组织创先争优融为一体、相互促进,进而拓宽创先争优活动的覆盖面,拓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度。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既坚持了党建带群建、群建服务党建的历史经验,又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色。通过党群共创、联动,使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更直接、更具体,也有利于扩大群团组织的社会影响,激发群团组织的生机与活力。
3、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是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发展的重要契机。当前,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工青妇基层组织也面临许多新问题,迫切需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紧研究和突破。党群共建创先争优为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注入了创新动力,提供了整合条件。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有利于加强群团组织能力建设,促进群团组织健康发展。通过党群共建,以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基层群团组织建设,使每个工会、团组织、妇联组织都争创先进、每个成员都争当优秀,为工青妇自身发展注入不竭的动力,不断激发生机与活力。
二、深刻领会党群共建推动创先争优的主要要求
1、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推进创先争优。各级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要胸怀全局、服务大局,把创先争优与履行岗位职责、推动中心工作、完成重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在完成单位中心任务上争先进,在个人履职尽责上创优秀。要引导和激励广大职工、青年、妇女以创先争优为动力,以一流的态度、一流的技术、一流的作风、一流的业绩,为完成中心任务作贡献。当前,要围绕全面落实党委、政府的思路举措和建设目标任务,调整谋划创先争优的工作思路,积极为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发挥作用搭建舞台、创造条件,力争在做强工业、做大服务业、做高农业、做活文化产业、做实节能减排、做好民生工程等方面大胆创业、贡献才智、有所作为。要从工作岗位特点出发,组织他们广泛开展建言献策、业务练兵、劳动竞赛、科技创新、文明服务等活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积极创发展业绩之先,争服务发展之优。
2、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群众受益是重要目标,群众满意是最高标准。要突出服务群众、改善民生这个重点,群众有期盼我们要有回应,群众有要求我们要有行动,千方百计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努力把创先争优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各级群团组织一定要沉下去,深入到田间地头、生产一线和千家万户,体察群众疾苦,听取社情民意,协助基层党组织认真查找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要以公开承诺为抓手,通过制定承诺、群众评议、组织评价、社会宣传,增强群团组织创先争优、服务群众的动力。要抓好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直接看到变化、得到好处。要继续广泛开展便民服务和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实施“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等,让党组织和工青妇组织开展的各类为民服务行动协调配合,共同为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排忧解难。
3、要在促进和谐稳定中展现新作为。工青妇组织联系职工、青年、妇女密切,最了解广大群众的意愿和诉求,最熟悉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要立足这些特点和优势,把党群共建创先争优融入到做好群众工作、促进和谐稳定之中。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理论武装,引导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崇尚先进、积极向上的良好社会风气。要主动排查矛盾和问题,做好人文关怀和释疑解惑、疏导情绪等工作,引导群众以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要把维护群众权益作为重要职责,认真了解和反映群众诉求,及时协调解决好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城镇拆迁等过程中涉及群众权益的问题,以及劳资关系、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要继续深入开展和谐村庄、和谐社区、和谐企业、和谐家庭、和谐单位等“和谐创建”活动,使创建活动更有声势、更有影响力。
4、要在加强群团基层组织建设上有新变化。各级工青妇组织要抓住党群共建创先争优这一推进自身建设的难得契机,充分利用共建资源和手段,着力解决组织、队伍、阵地建设和工作机制、活动方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群团组织建设水平。要在扩大组织和工作覆盖上下功夫,认真调查摸底和研究分析,根据经济社会结构和社会群体的变化,探索多种组织设置形式,重点消除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和农民工群体等新兴领域中的群团工作盲点和空白点。各群团组织的组建要在选好配强班子、提高队伍素质上下功夫,广开视野选人,加大培训力度,加快建设适应新形势要求的高素质群团干部队伍。要在创新活动方式、增强工作活力上下功夫,以开放、整合的思维抓阵地建设,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组织开展活动,坚持基层党组织与群团组织各项活动同步谋划、同享资源、同步推进,形成党建带群团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牢牢掌握党群共建推动创先争优的重要方法
1、党群联动“推”,集聚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工作合力。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为党建带工建、带妇建、带团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群团组织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进一步强化抓党建共建责任意识。把群团组织工作作为“三级联创”的重要内容,坚持做到“三个纳入”,即:将工建、妇建、团建目标纳入党建目标管理,群团组织干部培训纳入全区干部培训规划,工建、妇建、团建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考核,使党建工作与工建、妇建、团建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实现了党建工作与群团组织工作在内容上的相互衔接、步骤上的相互协调、目标上的相互统一。
2、拓宽渠道“建”,夯实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组织基础。坚持“党的基层组织建到哪里、群团组织就建到哪里”的原则,积极拓展群团组织工作领域,灵活设置群团组织,努力消除“两新”组织等新兴领域中群团组织的空白点。以创建规范化工会、“五四”红旗团组织、标准化妇代会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基层群团组织的班子、阵地、活动、制度和保障的规范化建设,强化组织功能,全区农村、街道、企业、学校、医院、机关专职群团干部配备率达100%。妇联可采取“建、联、挂、靠”等模式,成立行业妇女联谊会、民营企业妇女联合会、非公有制企业女工委员会等,构建纵横交错、条块结合、覆盖城乡的妇女组织网络。
3、多措并举“育”,提供党群共建创先争优人才支撑。选优配强群团组织干部,大胆推荐乡镇、街道群团组织负责人进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农村群团组织进入村“两委”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大群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力度,提倡将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文化素质高的优秀职工、团员青年、妇女吸收进党组织,使群团组织中的优秀分子成为党组织发展党员的主渠道。另外,可以以县委党校为依托,切实加强群团组织干部教育培训,举办群团组织干部专题培训班,组织群团组织干部赴发达地区学习考察,选派群团组织干部上挂下派进行实岗锻炼等,不断提高群团组织干部的能力水平。
4、搭建平台“创”,增强党建共建创先争优工作活力。以建设创业示范基地、开展创业技能培训、提供创就业服务等为抓手,建立 “工字号”、“青字号”、“妇字号”示范基地,为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和妇女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搭建平台。妇联要积极开展“巾帼创业工程”、“双学双比”等活动,创建巾帼服务实体,提供就业岗位,帮助妇女实现再就业,树立各类妇女先进典型。团委可以青年志愿者行动、青少年绿色行动等品牌活动为载体,组建“一助一”、“多助一”志愿者团队,积极创建具有生态教育、劳动实践、素质拓展、环保交流等多种功能的“团员之家”。通过搭建平台,增强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工作活力。
总之,各级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的重要意义,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周密安排,工作上加强指导,才能更好地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开创创先争优争做先锋的新局面。
⑧ 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国务院管理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直属机构,成立于1950年12月,原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1954年更名为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2013年3月更名为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中央国家机关经费、财务、公务用车、国有资产和房地产管理,负责指定范围的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以及有关服务对象的生活服务管理工作。
主要职能
一、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央国家机关有关社会保障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按规定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订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
四、按规定制定中央国家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离退休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按规定指导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事务工作。
五、负责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行政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建设监管;负责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单位用地管理工作。
六、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集中住宅区的建设和物业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
七、承担全国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具体工作;监督管理中央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办指导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主管部门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
八、按规定承担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受委托承办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采购。
九、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人民防空工作。
十、指导和协调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按规定指导并组织实施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员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十一、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京办事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制订政府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相关制度和标准。承办国家有关重大活动和国务院重要会议的总务和经费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