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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召开普法知识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1-07-09 05:15:13

㈠ 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

全面推行依法逐级走访。2014年4月,国家信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对信访群众如何走访,信访部门及其他行政机关如何受理、办理进行了明确规定。中央推行逐级走访制度实施后,省委、省政府领导明确要求:省信访局要抓紧研究落实,搞好工作衔接,细化具体措施,有效减少越级走访和非正常上访发生,推动全省信访形势持续向好。省信访局先后4次组织省市县相关人员到北京、广东、湖北等地调研学习,充分借鉴北京市“一单式”办理工作法,反复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河南依法逐级走访的《实施细则》,对群众到省走访应当受理、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的范围作了详细规定,提出具体要求。我省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总体思路,通过召开开封现场会、组织集中培训、召开新闻发布会、制作电视访谈录、报纸电台答记者问和印发口袋书、宣传册等多种有效形式,强力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努力做到“压实两个责任、规范两个行为”。“压实两个责任”即压实各级领导的责任和压实各级职能部门的责任,“规范两个行为”即规范信访群众的信访行为和规范各级干部的工作行为,推动大批信访问题在基层得到解决。我省自去年12月1日全面实施依法逐级走访制度后,群众赴京到省越级走访明显下降。今年以来,群众到省越级走访批次、人次同比分别下降38.4%、25.6%,赴京越级走访降幅更为明显,批次、人次同比下降44.8%、59.2%,信访秩序持续好转。
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制度。一段时间以来,诉讼与信访交叉、法内处理与法外解决并存,既损害司法权威,也影响正常信访秩序。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有利于维护国家的法律权威和法治生态,有利于积极、稳定、可持续地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有利于信访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2013年12月,中央先后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13〕26号),和《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13〕27号)。2014年以来,省信访局积极配合省政法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精神。政法机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河南省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等9项制度措施,确保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比如,制定诉访分离办法,建立裁定、导入制度,群众“对号入座”,属于信访的找信访,属于司法的找司法;建立公开、移交制度,该谁管的不给推卸的借口,不该管的不给插手的空间;建立转化、解困制度,跟进心理矫正和困难帮扶,引导上访群众回归正常生活;建立完善各级政法机关联合接访及分别设立窗口接访机制,有效解决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出口不畅等问题,推动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省信访局及各级信访部门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严格甄别把关,耐心教育引导信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积极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尊重政法机关依法作出的法律结论,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与有关职能部门一起做好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和矛盾化解等工作,加强对诉访分离相关情况的分析研究。目前,全省涉法涉诉信访总量呈逐月下降的良好态势。
积极推行“阳光信访”模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2014年4月,国家信访局在江苏淮安召开全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依托互联网建设全国统一的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将群众走访、来信、来电、网上投诉、视频接访等不同形式的信访诉求,全部纳入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受理办理,实现“三化”(业务流程标准化、处理过程透明化、统计分析智能化)和“三个全覆盖”(对信访形式、工作过程、工作范围的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减少群众的信访成本和奔波劳累之苦,体现方便快捷、阳光公开。全面推行“阳光信访”,是符合群众利益、顺应信息社会发展、大有可为的民心工程。今年以来,我们在推进中突出抓好四件事:一是切实抓好全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综合平台建设和应用。投入资金搭建全省网上信访信息综合平台,完成2007年以来1000多万条信息系统数据的迁移,以及全省市县乡近8000个行政机构及直属职能部门的编码工作。今年3月份,新系统中15个模块与国家信访局成功对接,实现了信访业务的网上流转。为确保网上信访办理顺利运行,春节之后省信访局举办4期新系统应用培训班,培训业务骨干6700多人,全部实现会操作使用。为确保网上信访办理顺利运行,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以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名义研究制定了涵盖办信、接访、网上投诉、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等业务工作,符合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要求的《河南省网上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范》,以不断提高全省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水平。二是持续拓宽畅通信访渠道。健全完善绿色邮政、网上信访、电话接访、视频接访、市(县)长热线、信访代理等做法,引导群众更多地以书信、电话、视频、手机短信等形式,在基层属地反映诉求、解决问题。同时,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落实,注重发挥党政领导的示范带动作用,集中力量解决好信访突出问题。三是全面推进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把通过国家信访信息系统初次登记受理的求决类信访事项,全部纳入群众满意度评价范围。通过业务沟通、专项督查、年度考评等举措,督促各级信访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切实提高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和按期办理率,倒逼各级严格落实责任,及时就地解决好每起群众诉求,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四是建立健全人民建议征集制度。切实加大督查指导力度,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河南省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意见》贯彻落实,创新征集方法,拓宽征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为党委政府更好地汇集民智、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
统筹化解疑难信访积案。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疑难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去年4月份,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实行省级领导包案解决信访问题的意见》(豫办〔2014〕8号),对省级领导包案提出了具体要求。省信访局持续推动领导包案制度落实,督促指导各级信访部门,坚持定期筛选一些重点疑难信访案件,呈送当地党政领导分包化解,逐案明确责任领导和化解措施,努力推动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切实减少信访积案存量。据统计,2014年省级领导带头包案化解156起“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带动市县两级领导包案化解13424件,办结率达93.2%。特别是为推动中央巡视组驻豫巡视整改意见落实,省信访局切实发挥督查督办作用,推动化解各类信访积案2.6万多起。由于积案化解成效明显,群众对信访部门的满意度达76.8%,全国排名第四位;对职能部门的满意度达57.7%,全国排名第五位。去年11月,中央办公厅来河南暗访时,对信访部门化解积案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健全完善依法终结机制。完善加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认真贯彻国家信访局《关于完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关于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加强复查复核工作的意见》(豫政复〔2014〕2号)精神,适应逐级走访制度全面落实后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完善机制、优化流程、规范程序、强化责任,实现信访事项有序终结退出,最大限度减少信访积案产生。进一步畅通复查复核渠道,规范受理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信访事项及时纳入复查复核程序,作出依法、客观、公正的终结结论。不断提高复查复核的权威性,建立省级复查复核、审核案件评查专家人才库,切实加强复查复核指导把关、扶正纠错职能,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采取公开听证、会商评议等方式进行复查复核,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2014年以来,全省共依法终结信访事项2990起,有效减少了信访案件存量。
改革考核评价问责机制。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13〕27号)等政策法规,以及国家信访局的《信访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评分细则》,依法依规修订完善我省的信访工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科学合理设置考核项目和指标,突出对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的考核,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信度,树立正确导向,逐级压实责任,推动各地各部门把主要精力放在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上。注重考核成果的运用,坚持对工作成效好的地方给予表扬鼓励,对工作成效差的地方通报批评,对工作不落实引发重大信访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协调推动相关地方和部门落实责任查究。
切实加强信访法治宣传。针对目前信访工作不断改革创新,一些干部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不适应法治信访新形势,以及少数信访群众“信访不信法”的情况,我们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中央5号文件等重要法规文件,持续抓好《信访条例》宣传月等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将每年5月份定为《信访条例》集中宣传月。如今年4月8日,省信访局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0周年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媒体等传播载体的优势,通过政府网站、报刊专栏、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普法微信等载体,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电视访谈录、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印发明白卡,组织知识竞赛、开展文艺会演、出动法治宣传大篷车等形式,多渠道、多领域广泛宣传《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实现家喻户晓、人人遵守。特别是今年以来,省信访局与省电视台联合举办《百姓信访》主题栏目,通过选取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公开报道解决过程,采取专家调解、以案说法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信访,每周播出一期,目前已制作播出8期,增强了社会各界对信访工作的监督、互动和理解,拉近了距离,塑造了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总之,我们将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高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革信访工作制度相关决策部署,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牢记宗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坚持以法治思维引领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以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以法治意识引导群众表达诉求,着力提升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㈡ 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如何在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照“常抓不懈,务求实效”的要求,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注重普法工作的质量和社会效率。乡里每年都拨付足额普法经费,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几年来,全乡共举办普法宣传月活动11次,出去宣传车12台次,举办普法培训班22班次,受训人数达6000余人次,张贴各类普法标语2600余条,悬挂横幅74幅,开展普法工作知识图片巡回展示和上街法律咨询23场次,共计260多张,接待法律咨询290多人次,使全乡不同行业、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的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教育,受教育人数48000多人次。回顾这几年的工作,大家普遍反映,“五五”普法在“四五”普法基础上,使人们的法制观念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从而促进了社会稳定,推进了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也为创建“平安**”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做好普法教育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一是抓宣传发动。我们把宣传发动作为启动“五五”普法工作的中心环节来抓。为在全乡上下营造更好的“五五”普法工作氛围,乡党委、政府召开了全乡党员干部和企事业单位共300余人参加的“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大张旗鼓地宣传从中央到地方的有关文件精神及“五五”普法的目标、任务、对象、方法、步骤、要求等。在宣传发动阶段,我们利用刊出黑板报、开辟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统一了全乡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提高了人们对“五五”普法重要性的认识,使“五五”普法工作有了扎实的群众基础。
二是抓普法机构的健全。为了加强“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政府建立了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综治中心常务副主任、司法所长及派出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由综治中心常务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司法所长为常务副主任,并选配精兵强将作为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性工作。各村、企事业单位也相继建立了普法领导组织。普法领导小组不定期地召开会议,分析、检查、研究、交流普法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各种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断地强化人民群众的法制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使他们自觉遵纪守法,促进社会的大局稳定。几年来,我们根据人员变动频繁的实际,及时抓好领导小组的调整充实工作,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思想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为普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三是抓规划制定和责任落实。乡党委、政府根据栾川县治县办《关于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结合我乡实际,制订了《**乡“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和分年度工作计划,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同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了“三个纳入”:即纳入了**年―**年各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了党委、政府以及其它相关部门政治学习计划;纳入了年度综治工作目标考核。使“五五”普法成为乡、村和各单位的日常工作。
四是抓普法师资培训。造就一支合格的普法师资队伍,是搞好“五五”普法教育的关键。我们先后举办了师资法律培训班12班次,专题讲授了《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务员法》、《禁毒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18部法律法规,来自全乡的机关站所负责人、村两委班子、中小学校负责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普法联络员、普法宣传骨干共250多人参加了培训,参训人员培训后,再由他们逐级培训各个单位的人员,并且安排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每户的法律明白人,分包人员不仅是法律宣传员,也是分包辖区的纠纷的调解员,通过宣传和调解,起到了化解和教育相互转化的良好态势。我们还从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聘请了法律基础好、授课能力强、热爱普法工作的8名同志作为辖区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不定期为学校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定期为学校开展法律宣讲活动,为“五五”普法有效开展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 五是抓法律“六进”工作。切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 乡普法领导小组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 结合实际,制定了我乡“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和相关的培训教案,建立和完善了活动机制和工作制度。(1)法律进机关。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主要采用中心组学习的方法。**年以来,乡党委、政府中心学习小组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法制培训,提高政府自身的法律素质。全乡机关干部职工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为重点,并切实学习《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劳动合同法》、《土地管理法》、《行政复议法》等,通过不定期开展法律培训班、自学法律读本等形式,加强对全体机关干部的法律教育,利用普法考试来检阅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能力。四年多来,乡机关共举办全体机关干部法制讲座31场次,集中辅导120个学时以上,公务员学法200多学时,学法有记录、有笔记、有体会。乡领导带头查找在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改进。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依法治乡的观念。为了搞好普法教育,在经费相当紧张的情况下,购买“五五”普法有关的《普法读本》、《物权法》、《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民法律知识读本》等法律学习资料,不断增加“五五”普法所学的法律、法规内容,方便广大干部开展自学。(2)法律进校园。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用,每学期开展两次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小学校通过法制副校长的法制讲座进行辅导学法, 抓好三支队伍(普法讲师团队伍、法制副校长队伍、校内辅导员队伍),搞好四项活动(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消防安全及重特大事故演练活动、青少年“远离毒品,珍爱生命”活动、“反对邪教、崇尚科学”为主题的反邪教教育)。今年乡普法办总结过去普法经验,组织协调司法所、交警队、公安派出所在初中和**村小学开展联合普法活动,效果显著,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增强青少年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使他们的法制意识、法律素质及依法办事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每年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在校园内开展系列禁毒宣传活动。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和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有计划地安排一些专项活动。通过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以创建法治校园为载体,加强学校法治化管理,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制度,把法制教育纳入校长任期和教师留任的重要内容,扎实有效地推进校园依法治理工作,为“法律进校园”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3)法律进农村。农村普法量大、涉及面广,必须要有符合实际的活动载体,才能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五五”普法开展以来,每年冬季利用农闲时间,我们组织机关干部深入乡村开展以“讲法律、讲政策、讲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宣讲活动。以“三下乡”活动为载体,使法制宣传资料、法律咨询服务、法制文艺演出“三进乡村”。以乡村文化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各级文化部门开展“千台大戏进乡村”活动的有利时机,积极编演法制文艺节目,深入现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同时,以农村党员干部、家庭主要劳动力和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家庭成员为主要对象,着力培养家庭“法律明白人”,通过农村党员冬训、法制讲座、农村法制宣讲以及村民自治等学习和实践锻炼,逐步提高“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质,带动家庭成员的学法、懂法、用法、守法自觉性,有效促进农村法制教育的整体进程。(4)法律进企业。鑫达公司和红庄金矿结合工作实际,以财务、安全环保、工程、技术、文档、保密等重点岗位的管理人员为普法学习的重点对象,以宪法、安全环境、劳动管理、知识产权、行政许可等法律法规为学习重点内容,分不同层次对普法学习进行详细的安排,在深入学习宪法等基本法律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深入开展以合同法为重点的规范交易行为的法律法规、以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为重点的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以行政许可法为重点的规范公司权利取得、权利使用、权利维护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工作。企业单位把与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普法的重点内容之一,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针对《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对企业产生的影响进行全面调研论证,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在“法律进企业”活动中,公司始终把企业的先进文化贯穿其中,坚持“以人为本、给人以利益、给人以前途”。(5)法律进小区。乡政府狠抓组织领导,建立法律进小区长效机制,明确了工作职责,完善了法制宣传进小区、基层法律服务进小区、法律援助进小区的工作措施。在小区主要路口设立法律宣传咨询点,法制人员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并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发放《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村民自治法》等法规单行本,组织宣传车沿主要街道进行宣传,散发普法知识宣传单页,在小区醒目的位置悬挂宣传标语。整个活动发放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共计18500余份。收到良好效果。(6)法律进单位。在医患纠纷频发之际,我们对**乡中心卫生院干部职工进行了《宪法》、《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医院消毒技术规范》、《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污水处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病历书写规范》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举办了7 次专题学习讲座,参学率达100%,合格率均在100%。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和依法维权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医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注重总结,明确目标,使普法工作具有较强针对性实践证明,农村人口居住分散,流动较多,群体结构差异大,尤其是文化差异更加突出,普法工作必须加强针对性。为此,我们在普法工作中尽量根据不同的对象确定教育内容,并采取相应的方式抓好教育,以达到最佳效果。
一是突出五类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有针对性。在抓好面上的普法教育的同时,我们重点抓好五类教育对象,并确定相应的教育重点。①注重乡村干部的普法教育。自**年以来,乡村干部除接受县局举办的技能和法律知识培训外,乡党委政府每年都要组织二次以上的法制教育培训,着重培训乡、村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乡、依法治村的能力。使乡、村干部的学法、用法和守法中发挥表率作用。并组织乡干部进行普法考试,干部参考率达100%,及格率达100%。我们还把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作为乡、村干部带头普法的中心环节,做到教育培训时有这方面的内容,布置检查工作有这方面的要求,奖惩时有这方面的标准。②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组织培训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他们熟练掌握和运用提高自身法律素质,秉公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③注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组织他们重点学习《民事诉讼法》、《经济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读本》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培训学习提高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能力。④注重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根据青少年的教育特点,我们主要把着眼点放在增强中小学生的遵纪守法观念上。全乡各小学校都开设了法制课,学习《宪法》、《国徽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还聘请司法所、派出所人员为法制副校长,经常为学生讲授有关法律知识。将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引向深入,进而促进校风的转变和青少年学生素质的提高。对社会青少年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学习法律知识,座谈了解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挽救一大批失足青少年。⑤注重刑满释放人员的法制教育。根据我乡刑满释放人员的犯罪性质,我们对他们开展定向普法培训,通过集中讲授和个别辅导等方法来提高他们的法律水平,利用每季度的回访开展谈心活动,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状况,针对性地解决他们的思想困扰和实际困难,不仅使他们顺利渡过“断奶期”也使他们逐步走上致富之路。二是讲究方式方法,搞好五个结合。实践中我们体会到,在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除必要的集中面授培训外,更多地还需要结合实际,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形成社会化的法制宣传环境,进而使法制教育由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①普法集中面授与分散教育相结合。在普法教育中既有集中面授,又有分散以小组或个人自学。遇到工学矛盾,就利用晚上时间学习。②普法教育与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相结合。为了更好地发挥教育效果,我们采取知识竞赛等形式,还根据群众特点,进行形象化教育,组织法制图片等巡回各村展示,扩大了教育面。并集中对辖区内的小学生进行了法律宣传教育,使受教育的师生达1800多人,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③普法教育与开展各种有益活动相结合。寓普法教育与计划生育“宣传月”、“综治宣传月”、“信访宣传月”、“3.15维权日”、“12.4法制宣传日”、“6.26禁毒宣传日”、“6.25土地日”“扫黄打非”、“打黑除恶”等专项整治斗争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等宣传教育活动中,增强人们依法接受教育的自觉性;寓普法教育与清理非法占地,消除封建迷信的宣传教育中,不断深化普法工作,还通过“3.8”妇女节、“5.4”青年节、“7.1”建党节等节日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以推动“五五”普法的深入开展。④普法教育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为搞好**乡新农村建设,提高公民自觉守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我们把普法教育、依法治乡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组织村民学习《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加强群众的维权意识,疏导群众依法流转土地,完善土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乱占、滥占耕地行为,杜绝弃耕抛荒,抓好产业结构调整,使村民增加农业收入。⑤普法教育与“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相结合。在“五五”普法过程中,乡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民主法治村”和“平安单位”的创建工作,以司法所为主,在各村、各单位共同配合下,几年来,共创建了10个县级“民主法治村”10个“平安村”、5个“平安单位”,逐步实现真正依法治村、民主治村。**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平安乡镇”。
三、学用结合、依法治理,“五五”普法的成效不断凸显
“五五”普法落脚点是使各行各业都逐步走上依法治理的轨道,做到乱则依法而治,不乱则依法而行。因此,我们在“五五”普法中非常注重学用结合,逐步推进依法治理,为发展经济和各项事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推进作用。普法的目的之一是推进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和社会大局的稳定。为此,我们以普法教育作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的基础,首先充实调整村级治保调解干部的法制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使他们能够深入一线,以案释法,解决问题。另外有重点地进行面授法制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的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从而使我乡的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我们加强防控网络体系建设,每年都投入10多万元用于技防设施建设,现已做到技防设施“全覆盖”,组建乡镇专职巡防队一支,义务巡防队22支,人员共计120人。落实人防、物防,并贯彻“严打”方针,打击和整治各种丑恶现象和不法行为。为了加强依法治理和普法宣传的力度,把普法宣传活动与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几年来,我们根据群众反映突出的实际问题,制定完善了各项方案,切实排摸出社会不安定因素,消除社会上各种骚动。与“四五”普法期间相比,全乡的治安案件逐年下降,无恶性案件发生。净化了我乡的社会环境,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是对依法行政工作的保障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法制观念的普遍提高,我们在“四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抓好、抓实、抓细以依法行政为主要内容的依法治乡工作。重点抓好企业重大工程的协调服务工作,特别是土地法的宣传教育,使很多村民通过学习,懂得了如何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从而使企业的发展顺利进行,有效地促进了厂群关系。确保政府和各部门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三是对依法治村的促进作用。我们建立依法治村工作小组由村主要领导任组长,落实专人负责;召开村三套班子成员、党员、村民组长会议,进行全民动员,广泛宣传依法治村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认真组织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广落实“4+2工作法”,积极推进村民民主选举、民主决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的民主法制意识明显增强。第四,以司法所、派出所为主干力量,定期组织村级综治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努力提高干部素质,同时结合村务公开栏,开展民主与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村民自治,民主管理。
四是对开展小区依法治理的推动作用。通过开展“法律进小区”活动,在小区内建设了法制宣传阵地,不断完善了小区法律服务机制,使居民得到了有效的法律服务,使小区管理者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小区自治组织自我完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功能得到较好的发挥,小区矛盾得到及时化解,刑事案件零发案,小区基本保持稳定。通过五年的普法教育宣传,全乡营造了和谐稳定的发展氛围。随着**乡的迅猛发展,“五五”普法的成效将不断凸显。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乡“五五”普法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当然,“五五”普法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虽然通过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全民的法治意识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法治观念淡薄、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的现象依然存在;在农村大多数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落实难,普法效果差;一些偏远村委会,由于交通不便,居住分散,法制宣传教育“进村入户”不全面,使一部分农民群众不能接受到教育;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是很丰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文艺节目组织不够,也有待于进一步挖掘;由于“五五”普法工作量大面广,涉及问题多,虽然我乡财政已给予了极大支持,但经费不足仍然是制约工作开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导致了普法工作不能平衡发展,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死角和盲区。
下一步打算:1、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把普法由过去单向灌输变为与法治实践的双向互动,针对法治实践中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紧密结合实际,办好普法宣传栏,提高法律普及效果。同时要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多通过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运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的形式,增强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2、进一步加****制宣传教育力度,以法制宣传教育为载体,建章立制,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宽覆盖面,注重实效性,扎实有效地推进**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抓好民主法制村的创建活动,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乡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新农村的具体目标和任务,根据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以宣传宪法为核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引导农民依法调整社会利益关系,保证农村经济在法律框架内运行。3、尽早做好谋划、协调。结合农村普法难的实际,积极探索普法宣传教育的新路子、新途径和新方法,积极规划“六五”普法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相互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增强普法效果;争取把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拓展经费争取渠道,形成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地做好普法工作,确保“五五”普法工作的圆满完成。

㈢ 信访局主要是做什么工作

1、信访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2、乡镇没有信访局。

3、职责: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3)信访局召开普法知识培训会扩展阅读:

信访须知

1、来访人员必须是当事人,不能由他人代替上访,但个别特殊情况(如当事人正在住院治疗或不能行走等)除外。来访人员应出示身份证,境外人士出示护照或回乡证。

2、来访人员须先填写《来访登记表》,并按先后顺序在等候区等候。

3、来访人员应简明扼要陈述来访事由。举报投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应提供有关材料,接待人员认为必要的,还应填写《举报投诉登记表》。

4、来访人员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隐瞒事实真相。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5、集体上访的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选出代表(不得超过5人)向接待人员反映情况。其他来访人员应立即离开信访场所返回原地,不得围观、起哄等;来访代表应将接待人员作出的处理意见如实向其他来访人员传达、解释。

6、来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信访秩序,做到“五不”:不得大声喧哗、无理取闹、纠缠不休;不得冲击机关、破坏公物、扰乱办公秩序;不得串联、煽动他人上访、闹事。

不得无理刁难、辱骂、伤害接待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受管制器械进入信访场所。违者由接待人员予以批评制止,情节严重的,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㈣ 信访局是什么意思

信访局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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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七)负责把信访件快速往下转送,承担文件速递局功能。

1工作准则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
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或者对改进国家机关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贡献的,由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单位给予奖励。
对在信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有关行政机关给予奖励。

2信访须知
1.来访人员必须是当事人,不能由他人代替上访,但个别特殊情况(如当事人正在住院治疗或不能行走等)除外。来访人员应出示身份证,境外人士出示护照或回乡证。
2.来访人员须先填写《来访登记表》,并按先后顺序在等候区等候。
3.来访人员应简明扼要陈述来访事由。举报投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应提供有关材料,接待人员认为必要的,还应填写《举报投诉登记表》。
4.来访人员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隐瞒事实真相。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5.集体上访的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选出代表(不得超过5人)向接待人员反映情况。其他来访人员应立即离开信访场所返回原地,不得围观、起哄等;来访代表应将接待人员作出的处理意见如实向其他来访人员传达、解释。
6.来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信访秩序,做到“五不”:不得大声喧哗、无理取闹、纠缠不休;不得冲击机关、破坏公物、扰乱办公秩序;不得串联、煽动他人上访、闹事;不得无理刁难、辱骂、伤害接待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受管制器械进入信访场所。违者由接待人员予以批评制止,情节严重的,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7.来访人员不得拿走信访场所的信访材料、登记表、档案等。未经接待人员批准,不得录音、录像和拍照。
8.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访人员应当逐级上访。越级上访的,由接待人员视情况介绍到主管机关或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来访人员不得无理纠缠。
9.接待处理完毕,来访人员应立即离去,不得滞留。对不听劝告,影响接待工作的来访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经说服教育无效者,由保安人员或驻地武警带离信访场所或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3工作职责
一、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和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为群众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承办并反馈县委、县政府领导和上级机关批转及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和县直部门交办信访案件,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通报全县重大突出的信访问题;直接调查或参与有关部门需共同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到县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依法及时化解疏导和处理各种信访矛盾与纠纷,维护全县的社会稳定。
四、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分析提供信访信息,为县委、县政府领导提供科学决策服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五、布置、检查、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研究、草拟全县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草案;总结推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了解掌握全县信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培训;办理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4服务承诺
为切实加强信访工作,确保信访渠道畅通,正确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上访,真心实意为民排忧解难办实事,全力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作如下服务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按政策做好信访工作,严格依据《信访条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落实信访部门“六项职能”。做到恪尽职守、秉公办事,分清责任,化解矛盾、教育疏导,妥善处理。同时,指导各乡(镇)街、县直部门依法受理和办理信访事项,认真落实第一责任,着力突出“事要解决”,不断提高全县信访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提供优质服务。以“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为平台,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接待来访群众做到文明礼貌热情、耐心听取诉求、详细解答问题、不推诿、敷衍、拖延,及时做好交办、转办、督办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扎实办理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切实落实好首接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及领导干部包案制等相关工作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坚持政务公开、廉洁从政。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向社会公布本局工作职能、领导接访日程、投诉电话等,为信访人提供便利。同时,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各项廉政规定,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保持政治清醒、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坚决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政治性和严肃性,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和人民公仆的形象。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5办事流程
(一)信访工作人员对有权受理的来信或来访,对信访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自然情况以及单位、住址、联系方式、反映的主要问题等内容进行登记。
(二)对已登记受理的信访事项,信访部门按照“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以信字件或访字件转相关责任单位调查核实并进行办理。
(三)责任单位在接到信访部门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后,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一般信访事项在30日内办理结束并以书面形式回报县信访局备案,并同时书面回复信访人。重大复杂信访事项经上报批准后,在60日内办理结束并以书面形式回报县信访局备案,并同时书面回复信访人
(四)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机关、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次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不再重复登记和受理。[1]

㈤ 信访局有什么权力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5)信访局召开普法知识培训会扩展阅读

信访局工作职责

一、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和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为群众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承办并反馈县委、县政府领导和上级机关批转及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和县直部门交办信访案件,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通报全县重大突出的信访问题;直接调查或参与有关部门需共同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到县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依法及时化解疏导和处理各种信访矛盾与纠纷,维护全县的社会稳定。

四、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分析提供信访信息,为县委、县政府领导提供科学决策服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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