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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发布时间:2021-06-27 13:04:30

⑴ 湖北民办专科学校有哪些

湖北省11所民办专科院校
学校名称 办学层次

武汉工贸职业学院 专科

湖北开放职业学院 专科

武汉科技职业学院 专科

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 专科

武汉信息传播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武昌职业学院 专科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 专科

黄冈科技职业学院 专科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专科

天门职业学院 专科

武当职业学院 专科

⑵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怎么选择民办院校哪个好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郑州市民办教育的发展,有效地缓解了入学高峰给教育带来的压力,扩大了教育资源,增加了教育的容纳量,使更多学生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有效地缓解了教育供给不足与需求的矛盾。 在新学年招生和暑假到来之即,郑州市教育局从办好人满意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的角度,抱着对社会、对学生、对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根据有关规定,就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做如下提醒:一、选择民办学校看资质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规定: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目前郑州市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有三类:1、省教育厅委托郑州市教育局管理的民办高校;2、郑州市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3、郑州市所辖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管理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 选择民办学校(教育机构)首先要看学校(教育机构)有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没有办学许可证者视为无证办学。 二、交纳学费要明白 2005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摘选):1、民办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2、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其收费标准必须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其收费标准须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3、民办学校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4、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应写明学校性质、办学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民办学校对贫困生有学费减免规定和其他救助办法的应在招生简章中明示。 学生在交费前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看学校有没有收费许可证或者收费是否经过备案,不要含糊不清的交费。 三、民办学校信息可查询 2010年郑州市教育局本着服务社会,便于社会了解民办教育;服务学校,便于学校展示办学特色;服务家庭,便于家庭为孩子选择满意学校;服务学生,便于学生选择优质教育的目的建立了郑州市民办教育查询系统。 在选择民办学校(教育机构)时,可以登录郑州教育信息网民办教育查询系统,查询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管理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的基本信息,其他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可以向相应的审批机关咨询。 为了郑州市民办教育又好又快的发展,为了您选择到理想满意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请您按照我们的提醒进行选择。

⑶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交多少钱

受理时限:申请筹设:20个工作日 正式设立:30个工作日发证:15个工作日
事项有效期: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限二年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收费标准:免收费

申请条件:
(一)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学院)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符合劳动保障部颁布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或本厅颁布的《民办职业培训学院设置标准》。

申报材料: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申请:
(一)申请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名称或姓名、地(住)址、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 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培训专业(工种)及层次、筹设的学校名称、地址、举办者联系人及电话等);
2、举办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举办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3、联合办学的,应提交经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提交下列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申请表一式三份;
2、筹设批准书;
3、筹设情况报告;
4、举办者的法定代表人、拟任校长(院长)、财务负责人、拟聘教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和职业资格证书查原件留复印件;
5、学校章程、首届培训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6、办学场地、学校资产、资金数额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其中产权证或租赁协议书提交复印件。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撤销:
一、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1、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2、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3、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终止时,审批机关应当协助学校安排学生继续就学。 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
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民办学校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
对民办学校的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民办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终止的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注销登记。

办理程序:
1、申办者按规定提交材料,材料齐备的,决定受理,发给《是否同意筹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通知书》、《社会培训机构审批表》;
2、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筹办完毕后,向审批机关申请验收,审批机关组织验收组进行实地验收;
3、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组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撤销其筹办资格。
4、经验收合格的民办培训机构发给办学许可证。
5、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到民政部门进行民非企业登记,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收可证,到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

⑷ 湖北IT培训机构有哪些

太多了,北大青鸟,思远,鸿博,新华。。。。选的时候还是得擦亮眼睛!

⑸ 湖北省职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是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专责如下:

1、组织属和指导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组织编写发行职业技能鉴定教材。

3、直接组织省直单位、部属、大专院校、军队和全省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资格鉴定。

4、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制卷。

5、论证和评估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和省直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资格。

6、培训考核、管理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

7、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

8、组织全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9、负责省直管民办培训机构的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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