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起诉培训机构拿到赔偿
随着“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等理念盛行,各种教育培训机构应需而生,培训机构不靠谱引发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近年增势明显。二中院近五年审理的此类案件显示,半数纠纷案因培训机构“不靠谱”;超九成案件中,学员先付费后上课。法院建议,家长签合同时认真核查相关条款。体育类培训纠纷发生风险高二中院通报,近五年,二中院共审理涉未成年人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18起。据统计,涉案未成年人80%集中在幼儿园小学阶段,案件均为学员诉教育培训机构,94%的纠纷案中,大部分是学员预先购买相应课程,再由机构履行培训义务。18起案件中,9件因培训机构“不靠谱”,对合同履行不当,具体包括经营不规范,未经协商擅自停业或变更地点等。同时,有7件纠纷案因学员认为教学质量、培训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起诉要求解约。此外,由于体育类培训纠纷发生风险高,2起案件因未成年人在培训时受伤,故提起诉讼要求解约。法院梳理案件发现,涉案培训机构多为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中小型培训机构。培训项目涉及英语、舞蹈、武术、游泳、足球、滑冰等多种形式。其中,英语、奥数等课外知识类培训占比11.1%,摄影、武术等技能类培训占比22.2%,足球、滑冰等体育类培训占比66.7%。纠纷案中,教育培训机构大多存在擅自关门或擅自变更合同履行方式。部分培训机构经营不规范,发生伤害事故后,管理者相互推诿,责任人难以确定。法官介绍,除了培训机构违约,学员“冲动消费”后反悔要求解除合同的单方违约情况也时有发生。从判决结果看,支持学员一方申请解除合同返还价款请求的占比83.3%。法院建议:出现“包过”等词要警惕法官建议,教育培训机构作为服务的提供者,应加强日常学和内部管理,提高行业自律,营造健康的经营环境。培训机构应与学员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条款应尽量表意清晰明确,避免因合同中字句的歧义导致纠纷产生。由于未成年人活泼好动,在体育类的培训中容易发生伤害事故,尤其是针对幼儿的培训项目,教育培训机构要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出现意外及纠纷。对学员和家长,法官建议,应在签合同时认真审查合同相关条款,对模棱两可的语句要求机构充分释明,诸如“包过”“海外名师”等词语要让培训机构明确说明,有必要时要落实到合同条款中。对于课时时长、学费概念、是否另购买设备等均要了解清楚。签合同前,学员和家长应对培训机构进行审查,要求机构出示营业执照、学许可、教师资格、相关授权手续等。若对培训课程不满意或培训计划有变化,要及时与培训机构协商,合理调整合同履行方式,避免纠纷产生。如果认为教育培训机构确实存在恶意违约,不当经营,可向教育培训机构的主管部门,如工商、教育等部门投诉。如果教育培训机构已涉及欺诈,学员作为消费者可向工商部门及消费者协会进行举报。发生纠纷时,学员应注意留存书面材料,如培训合同及缴费凭证、课程表、与培训机构及人员沟通的手机短信或 等聊天记录等,能够录音录像尽量保留影像资料。案例17岁女孩练舞瘫痪教育机构赔175万小溪是一名7岁的小女孩,在北京某舞蹈中心参加舞蹈训练,在进行下腰动作时,突然觉得双下肢麻木无力,约十分钟后,腰背部开始疼痛。经鉴定,小溪在舞蹈中心进行的舞蹈动作与目前的病情状况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小溪构成二级伤残。主审法官说,小溪所进行的下腰动作,具有一定危险性,舞蹈中心对于教学中涉及有风险的舞蹈动作,应进行明示并尽到保护学生的义务。“小溪在这次意外后,就基本瘫痪了,原因应该是在下腰训练前,没有进行拉伸和热身的运动,导致意外发生。”法院审理认为,舞蹈中心关于其已尽到对小溪的教育、管理职责的主张,依据不足,不予采信。该舞蹈中心有过错,应承担主要的侵权责任。小溪的监护人对孩子做有风险的舞蹈动作,应预见到可能发生的危险,对此,小溪的监护人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该舞蹈中心承担了60%的赔偿责任,赔偿小溪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康复费等各项经济损失一百七十五万余元。对于家长,法官建议:选择辅导机构时不仅注重教学质量,还要对辅导机构的教学环境和安全问题进行深入、认真的调查,将孩子的安全放在首要的位置。保存相关缴费证据,保留就医相关票据。缴纳培训、教学费用时应当索要发票并妥善保管,发生伤害后保留相关就医凭证。案例2非正规托管班管理混乱获赔难因父母忙于工作,假期时小王在北京一家托管班上课,中途因和他人打闹,造成左肱骨外髁骨折。派出所的询问笔录显示,事情发生在托管班,孩子是在家长来接时,才被送去就诊并报警。当时老师并未看到事发过程;“孩子自己说,是托管所同学京京打他,但老师们均没有京京家长的电话,所以民警一直未能联系上”。小王的家人诉至法院,要求托管班的开人刘某、林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庭审中,两人均不认可托管班是自己开设的,只说承主体是另一被告注册的公司,因此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审理认为,该托管班属于民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但并未在教委进行备案。从用房上看,房屋租赁协议是以个人名义签订,并以个人名义支付租金;从老师的管理上看,事发学生的老师没有社会保险,也没有相应的劳动合同,工资通过个人账户进行发放。刘某、林某各自设立的公司,其经营范围中均未涉及教育培训一项。本案中,事发时,现场除了几个未成年人,没有老师进行看护,未看到打架并及时制止;事发后,老师发现小王半蹲在地上,没有详细询问,也不清楚小王的受伤情况,致使小王在受伤后没有第一时间就诊。此外,托管班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因管理松散、混乱,也不能提供同学京京的联系方式,故应认定刘某、林某是托管班的开主体,对本次伤害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具体比例以70%为宜。最后法院判决林某、刘某共同赔偿小王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九万余元。法院建议,家长应尽量选择经过审批的正规辅导机构。送孩子到辅导机构前,应核实辅导机构是否具有营业执照及学许可证,一旦发生人身伤害纠纷,起诉时,确保有明确的诉讼主体;庭审时,正规辅导机构大多不会逃避诉讼;执行时,有较为明确的执行对象,便于查扣被执行人财产,有利于维护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自身的合法权益。
㈡ 起诉一个培训机构诈骗,我自己要承担什么风险
要承担风险就是诉讼费,如果打官司败诉,原告自己承担诉讼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民事、行政案件在诉讼各阶段可能存在和出现的主要风险及其责任承担原则主要如下:
1、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
诉讼请求不完全,不恰当,会导致未请求部分视为弃权而得不到审理的后果。诉讼请求的增加、 变更或提出反诉,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逾期提出如无正当理由,将导致法院对该请求不予审理的后果。
2、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的风险。
原告起诉、增加诉讼请求或被告反诉,当事人申请保全,不按时交纳相应费用的,将承担不利的后果。
3、不能充分提供证据的风险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告起诉或被告反诉,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承担不利甚至败诉的后果。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的风险。
4、不能提供原始证据的风险
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或不预交评估、鉴定费用或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将承担不予委托评估、鉴定的后果。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风险。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各方当事人,不按举证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和有关证据线索的,法院可不予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5、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或者中途退出法庭
不按时参加法庭审理活动的,原告承担起诉被视为撤诉的后果;
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因为可能要公告送达,可能会使案件审理时间拖长,无法按照诉讼法规定的审理期限结案。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有可能导致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后果,债权人会白白支付诉讼费用。
6、一方没有财产的诉讼风险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虽有财产,但不足以抵偿全部债务,会导致法院对剩余债务中止执行,待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法院才恢复执行。

(2)培训机构案件扩展阅读
起诉流程: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和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㈢ 培训机构诈骗如何维权
教育培训机构诈骗的维权方法:
一是与培训机构经营者协商解决;
二是请求当地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是向当地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是向公安机关报警;
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㈣ 法院已经判决某培训机构违约负全责,但是它玩失踪,请教各位对策 顺便问下判决书公告送达多久之后生效
你到工商局查询企业信息,查出开办人,企业性质,如果是个人合伙,就可以直接执行合伙人,而且各合伙人之间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不能执行办公楼,因为是租的。
㈤ 培训机构的两案九制怎么做
培训机构的话一般都是九折的,九折可以做个两成至。
㈥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纠纷有哪些乱象
暑期将至,针对少年儿童的各类辅导班又多了起来。许多家长为了让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会把孩子送到校外的辅导班,希望提高成绩或者培养兴趣。不过,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西城区法院5月26日相继发布的调研显示,部分非正规校外辅导机构存在管理混乱等问题,由此引发的纠纷增多。

法官提醒家长,在给孩子选择培训机构时,要事先了解清楚其资质、经营状况,考察清楚其经营环境,对于课时时长,学费概念等要了解清楚,并留存好相应证据。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对一些模棱两可的语句,要求机构解释清楚,防止纠纷的产生。
㈦ 如何投诉教育机构诈骗
1、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则涉嫌诈骗罪,建议拨打110报警,或者到辖区派出所报案。
2、如果只是教育机构未履行承诺、虚假宣传、未退费等,则不属于诈骗范畴,建议向工商局或者教育局投诉。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
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思,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
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应当根据事实,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合理地处理。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属于民事争议的,实行调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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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案例
2月12日,罗先生一行20多人来到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就他们与北京育才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育才苑”)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交涉。
一周前,罗先生等人拿到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判决,罗先生等胜诉,法院判定育才苑7日内退还所欠教育培训费。
育才苑是一家专门针对中小学生进行“一对一”辅导的培训机构,成立已近10年,在多地有分支机构。罗先生等都是在该培训机构接受辅导学生的家长。
罗先生的儿子自2012年9月起在育才苑参加培训,中考结束后停了一段时间。去年9月,罗先生无意间知道“育才苑出事了”,当他赶到孩子上课所在的宣武校区时,发现该校区已关门。罗先生又找到育才苑在海淀区豪柏大厦的总部,发现已基本停业。
“只有两个人接待前来讨学费的家长,给家长开欠条。”罗先生说。 拿着欠条的家长却至今没有拿到育才苑退的学费。于是,大约有150名家长分别把育才苑告上了法庭。记者了解,提起诉讼的家长被欠学费从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有位家长被欠学费20万元。
育才苑事件并非个案,近两年,类似事件屡屡发生。去年4月,北京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了在京拥有18个教学点的英特国际少儿英语的老板卷款而逃的消息,仅欠员工工资就有上百万元,而学生则是以年为单位交费的,每年的学费过万。
2013年年底,有媒体披露“立德教育”多家门店无故关门;几乎同时,上海号称具有“十五年经验”的培训机构“易思”也被曝关门……
因为教育培训行业普遍实行的是“家长先交费,机构后提供服务”的运营模式,而且多数培训机构的收费周期都是以年为单位,所以,一旦培训机构出现问题,家长的损失就很大。
“其实这类案件并不复杂,欠债就要还钱。”北京维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召说,“但是,执行很难。”
刘召解释,按照现在的法律,如果“有限公司”出现经营不善而涉及赔偿,则“以公司的资产为限承担责任”。法院对育才苑的判决是“经营不善”,这也意味着公司没有什么资产,欠款很难偿还。
现在,家长与育才苑的纠纷并没有因为民事诉讼判决而结束。一些家长称,就在育才苑即将关门时,还接到销售人员的电话,宣称“明年会涨价”,让家长赶紧续费。
这些家长认为育才苑存在欺诈行为,还要进行刑事诉讼。警方经过调查后并没有刑事立案,之后,家长们选择复议。2月12日众多家长到经侦大队询问,得到的回复是:如果复议结果是可以立案,警方一定会对整个事件进行深入侦查。
据了解,复议结果大约在3月出来。
㈧ 教育培训机构频频跑路,背后有何复杂关系
目前,各类培训机构众多,又到寒假季,小睿提醒各位家长,谨防遭遇圈钱陷阱!版
根据警方公布的资料来权看,这些案件的典型形式有:
一、先超低价促销大量收取预付费,然后毫无征兆地跑路。此类案件中,培训机构预先大肆促销,吸引家长用较低的折扣购买几年的全套培训课程,但家长付完钱没多久,就发现该机构早已人去楼空。
二、培训机构突然转让,先前合同关系难以继续。这种情况下,通常接手的培训机构会以转让机构并未向其支付剩余课时费用为名,拒绝提供后续课程服务。
三、短期内快速扩招,非法吸收公众财产。目前教育培训行业飞速发展,培训机构竞争愈加激烈,有不少培训机构通过集资吸储获得外界加盟投资,再通过多家店面同时开业疯狂促销回笼资金,实现迅速扩张的目的,但一段时间后就会宣布关停。
总的来说,这些机构会以各种形式宣布停止运营,但实际上却是不法分子的“圈钱套路”,想了解如何考察一家机构是否靠谱,可关注睿趣疯狂机器人官网,了解更多信息!
㈨ 老师开辅导班被举报属于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
这不属于民事案件,也不属于刑事案件,这是违反教育部的行动。法规。
㈩ 学而思新东方等培训机构被官方通报,他们顶风作案,意欲何为
学而思新东方等在线教育机构被官方通报批评所出现的这些情况是几乎所有教育机构都会有的,所以就算是顶风作案,其实大家也都明白,在线教育机构多多少少都有这些问题,只不过这些算是出头鸟,第1个被抓到的。
不止这一些在线教育机构有问题啊,其他的没有被曝光出来,在线教育机构同样存在这些问题,虚假宣传超期收费,价格不透明,师资力量不明确与公布的教师名单不相符,这些问题都存在,你有好多老师自己跟他们也有过接触,他们确实是重点大学毕业的,但是他们好多根本就不是师范专业毕业的学生,甚至说有的教师资格证都刚考进来没多久,他没有什么教学经验,都是年轻的二三十岁的老师,你觉得学校里面教了二三十年的老师都教不明白,你这些老师就能给你教明白了吗?你真的应该想一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