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申办教育培训机构
教育机构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应该到教育部门办理许可。
1、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筹办的报告。
2、审批机关验证。
3、申请正式设立的报告。
4、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5、审批完毕,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办学许可证。递交申请筹办的办结时限为30日,申请正式的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条件
1、主办(法人)和管理人员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学校负责人、业务负责人应当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大专以上学历;国营学校的工作人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2、有与学校规模和水平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教师,教师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专任教师不少于2人。聘用的教师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教学资格和学历,其中开办高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应当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和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3、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稳定、集中、安全的建筑,周围环境符合学校要求,教学办公楼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不少于三年。
4、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元,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评估。
(1)培训机构要求扩展阅读:
办理教育机构需注意:
教育机构的培训内容不得超过国家相应课程标准,培训班必须与学生成绩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县(区)中小学同期水平。
教育机构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学科等级考试、竞赛和排名学生们。
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外服务,由学生及其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课余服务名义收费。
② 教育培训机构场地面积要求
教育培训机构场地面积要求: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同一培训时段内的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
有与培训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地及设施设备,具体如下:
1、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建筑、消防、环保、卫生、抗震、防雷、用电等安全要求的固定场所。消防、安防等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标准要求。不得使用危房、厂房、地下室、车库等不适合办学和有安全隐患的场地办学。
2、校外培训机构实际使用的办学场地建筑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同一培训时段内的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
3、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有满足培训活动需求的教学用房和设施设备。
(2)培训机构要求扩展阅读:
审批登记
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属地审批、属地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本辖区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立、变更等申请。民政和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统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法人登记管理。举办者在申请设立校外培训机构前,应当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名称预核准。
举办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到民政部门办理,举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申请举办校外培训机构,须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办学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的名称、地址或姓名、住址及其资质,机构的名称、地址、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培养目标、办学形式、内部管理机制、党组织设置、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机构拟登记类型等。
2、举办者材料。举办者是法人的,应当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举办者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联合举办者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③ 成立教育机构需要什么条件
到教育行政部门注册?
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基本条件?
1.举办者(法人)及管理人员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学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国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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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有与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教师,教师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
所聘教师具备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和学历要求,其中开展高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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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集中、安全标准和周边环境符合办学要求的校舍。
教学及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租赁校舍办学的,租期不少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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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须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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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筹设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申办报告。
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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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举办者资格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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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金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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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设培训机构在筹设期间不准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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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正式设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
(到教育行政部门可领取)?
(2)筹设情况报告。
写明筹建基本情况,投资数额及目前达到的基本办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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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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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事项:①学校的名称、地址;?
②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③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④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⑤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⑥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⑦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⑧章程修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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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的证明?
(5)拟聘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聘任教师和职员应有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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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拟聘财会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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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土地使用权、校舍产权及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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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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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办学场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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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教学仪器、设备清单。
举办者自有的并作为办学投入的,应办理好产权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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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办学条件的可不经筹设,直接申请正式成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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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流程?
1、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筹办的报告(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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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批机关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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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正式设立的报告(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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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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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批完毕,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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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申请筹办的办结时限为30日,申请正式的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具体看教育部门的办事效率,如果你打好关系,很快就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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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按营业收入5%缴纳;?
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教育费附加税: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税: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税收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④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 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第十一条 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应当说明理由。
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第十五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十六条 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本法第十三条和第十五条(三)、(四)、(五)项规定的材料。
第十七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其中申请正式设立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4)培训机构要求扩展阅读:
以下是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新设立民办学校许可、登记管理工作
1、2017年9月1日起,凡新设立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要注明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办学形式并进行许可登记。
2、新开办的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按照工商部门管理规定制定学校章程,按照《关于规范营利性民办技工院校和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第九条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之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3、非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规定制定学校章程,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定的,根据《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第七条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的,分别到民政部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
4、现有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在未做出非营利性或营利性选择前,应按照非营利性民办非企业单位要求进行办学和管理,不得再提取或变相提取合理回报。
5、重新换证和新登记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都应在章程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九条之规定,增加党组织建设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
⑤ 开培训机构需要什么资质
校外培训机构须经县级教育部门审批去的《办学许可证》后,再按所属类型到相关部门申领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履行审批手续。
《办学许可证》申办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申办材料:
1、法人或者自然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3、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住所使用证明。(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5)培训机构要求扩展阅读:
1、培训机构场所的要求:
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
2、培训机构师资的要求: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3、培训机构培训内容的规定:
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
⑥ 选择培训机构需要注意哪些
您好!选择培训机构,要注意看机构资质,场地设备,就业服务等。可以的话,尽量实地考察看看。
⑦ 如何申办教育培训机构
一、办理教育培训机构的条件 (1)场地不得少于300平; (2) 具有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3) 实验资100万,要出验资报告的;(4) 人员要求:有一个法人;必须要有5年以上培训机构负责人的工作经历,专科以上的学历;一个中级财务;还要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若干个,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5) 具有购买教学实施的发票。
二、注册教育培训公司流程:(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2)公司注册地址备案; (3)工商登记; (4)办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5)刻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6)开设银行基本户; (7)核定税种、申请发票。
⑧ 开一个培训机构需要什么手续
开一个培训机构都抄要经过教育局的认可,拿到办学许可证。
1、到培训机构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并填写申请表,(要提供开办者的相关资质,学历学位证明等)经过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才能开办。
2、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要提供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等)。
3、办理税务登记。
4、支付注册资金。
办学许可证申请材料
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还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⑨ 成立教育机构需要什么条件
申办教育培训机构需先到当地教育局进行前置审批,办理相关办学许可证,再到工商局办理企业或个体营业执照。
向当地教育局教育事务服务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办学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培训机构名称(经民政局核准后的名称)、办学具体地点(包括楼层、面积)、办学原因、目标、办学项目、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可行性分析、招生对象等。
(A4规格纸打印)
?2.办学场所的“三证”。
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建筑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抗震强度等级证明;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报告(原建筑为非教学用途的须在消防部门指导下进行二次装修,并提交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验原件、交A4规格复印件)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任职合法性声明》;
10、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11、《住所承诺书》;
1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