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请问办理培训机构的相关手续需要哪些条件和流程
申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流程
首先得有培训场地,租期三年以上的。其次是必须有必要的教学设备,办公用品,生活设施等一应俱全。然后你申请到当地教育部门递交申办报告,等着验收批复。
一、办事程序:
1、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当地市教育局的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或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科)
2、审批机关验证
3、设立民办学校。
4、考查、审批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筹设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申请正式设立应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承诺时限:
3个月(每年2月份和9月份统一)。
四、收费标准:
工本费
五、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② 开办一个技能培训班都需要什么证件
1.培训人员身来份证复印件;
2.《培训自机构申报培训补贴信息表》(系统打印);
3.《深圳市培训学员参加技能培训确认表》(系统打印,学员签名确认);
4.《承诺书》(培训机构法人签字);
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换证扩展阅读:
开办一个技能培训班的具体流程:
1、网上录入信息。
申请人通过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系统(点击进入:)录入信息并提交。
2、到公布的受理点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受理点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
3、公示。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符合补贴条件的名单定期集中汇总,在受理审核部门的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异议处理。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受理单位复核。经复核,异议成立的,取消其补贴资格;异议不成立的,按规定支付补贴。
5、支付补贴。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岗前培训补贴由区财政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个人补贴、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补贴、职业培训机构补贴,根据国库集中支付要求,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拨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③ 职业培训机构在哪里申请办理
劳动者需要参加补贴培训的,本人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就近区县就业促进中心职业介绍部门填写《上海市职业培训信息卡申领表》,经身份确认后,领取《职业培训信息卡》。
参加本市政府补贴培训项目流程:
第一步:申领培训信息卡
首先,凭自己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就近区县公共职介部门申领“上海市职业培训信息卡”.注:在《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暂行办法》实施前原已申领的上海市职业培训账户卡可继续使用。
第二步:按需选择培训项目
办好培训信息卡后,应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在区县公共职介部门指导下自主选择培训项目,需带的材料视个人身份不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1、在职从业人员持培训信息卡,及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2、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以下简称“三类人员”)持培训信息卡、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及《劳动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3、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持培训信息卡、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学生证,及学籍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加盖院校或二级学院公章)。
注:劳动者的身份状态确定以申请培训项目时劳动力资源管理系统认定的为准,有效期为3个月,逾期未参加培训的,需重新确认身份状态。
第三步:参加培训
进行到这里,就可以自行选择自己信赖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啦。
具体要走以下流程:选择培训机构——办理报名手续——签订补贴培训协议——缴纳培训费——参加技能培训。
注:关于缴纳培训费,“三类人员”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中级及以下或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的,向培训机构支付的培训费为规定补贴标准的50%,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向培训机构支付的培训费为规定补贴标准的25%;在职从业人员、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参加高级及以上项目的“三类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补贴培训,向培训机构支付的培训费,应根据培训机构经物价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的收费标准和《补贴培训协议》约定的收费方式执行。
第四步:参加技能鉴定
鉴定合格后,可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培训机构领取“数码影像技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注:鉴定不合格且有补考意愿的,在鉴定结束的2个月后向原培训机构申请补考。
第五步:补贴经费的核拨
按照规定,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3个月内,补贴经费会按照规定的补贴标准和补贴比例核拨至个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内。
④ 培训机构资质证
如具备上述条件,可向市教育局规划科提供申请报告、办学章程、房屋产权证、防火证明,3个月内即可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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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文化培训机构需什么手续?
先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预先登记,如果是技能培训还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然后回工商部门办理设立手续。培训内容是有关中小学生托管、文化学科技术辅导,中小学生家教及相关文化知识培训等,需向教育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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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职业培训机构手续办理
(办理部门:职业培训处)
一、申办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设立职业培训机构。
设立职业培训机构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一)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多项制度。
(二)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教师、管理人员:
1、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3、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
4、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
5、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备规定的教师资格。
(三)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
1、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2、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招收住宿学生的,其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3、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四)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五)符合政府制定的职业训练发展规划。
二、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包括申请筹办、正式申报、审核办理等程序。
(一)申请筹办
申请筹办时,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筹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证明资产来源、资金数额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书。
审批机关依据全市职业培训资源的布局,对申办培训项目进行评估,做出是否同意筹设的决定。
办结时限:30日
(二)正式申报。
正式申报时,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筹办批准书和筹办情况报告;
2、《深圳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表》;
3、拟设培训机构的章程;
4、拟任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师、财会人员名单和资格证明文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培训机构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房产证或三年期的场地租约;
6、拟举办培训项目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7、办学场所符合消防、卫生要求的证明文件;
8、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培训机构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确定出资额的报告。
(三)审核办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职业培训机构设立条件和设立标准进行审核,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审核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⑤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 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第十一条 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应当说明理由。
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第十五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十六条 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本法第十三条和第十五条(三)、(四)、(五)项规定的材料。
第十七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其中申请正式设立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5)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换证扩展阅读:
以下是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新设立民办学校许可、登记管理工作
1、2017年9月1日起,凡新设立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要注明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办学形式并进行许可登记。
2、新开办的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按照工商部门管理规定制定学校章程,按照《关于规范营利性民办技工院校和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第九条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之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3、非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规定制定学校章程,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定的,根据《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第七条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的,分别到民政部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
4、现有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在未做出非营利性或营利性选择前,应按照非营利性民办非企业单位要求进行办学和管理,不得再提取或变相提取合理回报。
5、重新换证和新登记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都应在章程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九条之规定,增加党组织建设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
⑥ 我想办理一个技能培训机构请问都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和本人需要出示什么证件谢谢!
举办教育培训机构需要依法进行申报注册,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举办教育机构,开展学历职业教育,譬如举办招收初中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都具备这样的资格,只是需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比较复杂,所经过程也比较麻烦。对于公民个人来说可以发挥自己的专长举办以短期技能培训为内容的职业培训机构。这是第二种情况。准备你的培训地点、培训人员等资质证明,加上培训内容和目标的相关申请表格,在人事劳动部门办理审批注册手续。相对于教育部门的严格管理和高门槛的条件,劳动部门的审批更加符合社会需要,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⑦ 职业培训机构资质如何办理
1、举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职业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
3、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4、应配备专职的校长;
5、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教学管理人员;
6、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7、应具有与培训专业相对应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
8、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
9、举办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
(三)、职业培训资质审批流程
以初级、中级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由申请人所在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以高级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1、受理:申请人根据办学层次向市或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完整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审批表等材料。
2、审查:审批机关对申请人的申办材料和实际办学条件进行审查,同时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由专家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
3、决定:经审查和核实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者,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救济权。
4、发证:对新批准正式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由审批机关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5、公告:新批准正式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获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发布成立公告。
(四)、职业培训资质审批期限
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批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所有审批程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⑧ 办理职业培训卡,需要带什么证件去哪里办
劳动者需要参加补贴培训的,本人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就近区县就业促进中心职业介绍部门填写《上海市职业培训信息卡申领表》,经身份确认后,领取《职业培训信息卡》。
参加本市政府补贴培训项目流程:
第一步:申领培训信息卡
首先,凭自己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就近区县公共职介部门申领“上海市职业培训信息卡”.注:在《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暂行办法》实施前原已申领的上海市职业培训账户卡可继续使用。
第二步:按需选择培训项目
办好培训信息卡后,应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在区县公共职介部门指导下自主选择培训项目,需带的材料视个人身份不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1、在职从业人员持培训信息卡,及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2、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以下简称“三类人员”)持培训信息卡、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及《劳动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3、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持培训信息卡、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学生证,及学籍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加盖院校或二级学院公章)。
注:劳动者的身份状态确定以申请培训项目时劳动力资源管理系统认定的为准,有效期为3个月,逾期未参加培训的,需重新确认身份状态。
第三步:参加培训
进行到这里,就可以自行选择自己信赖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啦。具体要走以下流程:选择培训机构——办理报名手续——签订补贴培训协议——缴纳培训费——参加技能培训。
注:关于缴纳培训费,“三类人员”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中级及以下或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的,向培训机构支付的培训费为规定补贴标准的50%,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向培训机构支付的培训费为规定补贴标准的25%;在职从业人员、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参加高级及以上项目的“三类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补贴培训,向培训机构支付的培训费,应根据培训机构经物价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的收费标准和《补贴培训协议》约定的收费方式执行。
第四步:参加技能鉴定
鉴定合格后,可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培训机构领取“数码影像技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注:鉴定不合格且有补考意愿的,在鉴定结束的2个月后向原培训机构申请补考。
第五步:补贴经费的核拨
按照规定,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3个月内,补贴经费会按照规定的补贴标准和补贴比例核拨至个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内。
注: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补贴经费的,可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查询相关信息。
⑨ 办技能培训机构怎么办啊,,流程!
职业技能培训班申办备案
事项名称: 职业技能培训班申办备案
受理机关: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机构: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处)
决定机关: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审批项目编码: HZ 01 LB-FX-0078
审批条件: 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内依法设立、有培训业务的法人组织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满足开展培训工种所需的师资、场地和设施设备; 2.所设培训工种适应劳动力市场,培训方法和形式适应培训对象学习需求; 3.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
审批依据: 《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浙劳社培[2009]21号)
审批收费标准: 不收费
审批收费依据:
法定时限: 无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数量限制及方式:
发文证书及有效期限: 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班申办备案表,1年
年检或年审: 无
备注:
办 理 流 程:
(1)申请:
申报材料: 1.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班申办备案表; 2.申办培训工种的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和拟用教材; 3.场地使用证明; 4.教师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5.法人证书及其复印件。
申请表格: 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班申办备案表
本岗位责任人: 行政服务中心
岗位责任及权限: 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决定受理与否
联系电话:
办理时限: 即时2个工作日
申请注意事项:
(2)受理:
申报材料:
本岗位责任人: 行政服务中心
岗位责任及权限: 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决定受理与否
联系电话:
办理时限: 即时
工作时间:
(3)审查:
(Ⅰ)初审:
标准: 审批条件
本岗位责任人: 培训处
岗位责任及权限: 对照审批条件提出审查意见,必要时实地核查。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中止行政审批行为:
(Ⅱ)复审:
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
岗位责任及权限:
办理时限:
中止行政审批行为:
(III)审核:
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
岗位责任及权限:
办理时限:
中止行政审批行为:
(Ⅳ)会审:
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
岗位责任及权限:
办理时限:
需征求相关行政主部门意见:
征求相关行政主部门时限:
中止行政审批行为:
申请退回:
(4)决定:
本岗位责任人: 培训处
岗位责任及权限: 对照审批条件作出审查决定
办理时限: 12个工作日
(5)送达:
送达方式:
本岗位责任人: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中心)
岗位责任及权限: 将决定意见交由申请人签收。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6)投诉:
投诉途径及方式、电话:
本岗位责任人:
岗位责任及权限: 无
办理时限:
告知方式及时限: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