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多长时间进行一次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回安部第61号令第三十答六条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1)安康杯接受一次安全知识培训扩展阅读:
其他消防培训:
一、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二、学校、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三、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❷ 安康杯 “十个一”活动 是哪十个一
“十个一”活动,即学一本安全生产知识的书,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查一起事故隐患或违章行为,写一条安全生产体会,做一件预防事故的实事,看一场安全生产录像或电影,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回忆一次自己的经验教训,当一天安全检查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签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