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版gsp规定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有哪些
新版GSP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药品采购、验收、陈列、销售等环节的管理,设置库房的还应当包括储存、养护的管理;
(二)供货单位和采购品种的审核;
(三)处方药销售的管理;
(四)药品拆零的管理;
(五)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
(六)记录和凭证的管理;
(七)收集和查询质量信息的管理;
(八)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管理;
(九)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
(十)药品有效期的管理;
(十一)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管理;
(十二)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的规定;
(十三)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的管理;
(十四)人员培训及考核的规定;
(十五)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十六)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十七)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
(十八)其他应当规定的内容。
2. 药品零售企业培训课件资料怎样做
1.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内门批准,并发给容《药品经营许可证》 2.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
3.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对员工培训内容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对各岗位人员进行与其职责和工作内容相关的(答案:C
)培训,以符内合本规容范要求。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药品专业知识及技能、质量管理制度、职责及岗位操作规程等。
A、
岗前
B、继续
C、岗前培训和继续
D、岗位质量与安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