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0—2012年全省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的培训计划、对象和时间
(一)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和园长培训
计划安排:2010年至2012年, 全省培训10000名农村幼儿园省市级骨干教师和园长,其中培训省级骨干4000名,市级骨干6000名。遵循倾斜欠发达地区的原则,省级骨干培训名额分配,以各地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数为基数,根据一、二、三类地区的分类,按1:0.9:0.8比例确定培训计划。
培训对象:农村幼儿园园长和从事学前教育教龄5年以上的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对象主要以乡镇中心幼儿园骨干教师和园长为主,市级培训对象原则上应面向农村地区所有幼儿园的骨干教师和园长。
培训时间:骨干教师脱产集中培训一个月,园长脱产集中培训20天。
(二)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培训
计划安排:各县根据教师资格考试的要求和特点,原则上在2010年至2011年期间,完成对本地尚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幼儿园在岗教师任职资格培训,计划每年培训不少于15000人。2012年主要任务是对前两年尚未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教师开展再培训。
培训对象:学历、健康状况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目前已从事学前教育教学工作,但尚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幼儿园在岗教师。
培训时间:集中面授时间不少于72课时。因任职资格培训量大面广,为避免工学矛盾,集中培训可分时段进行。
(三)幼儿园教师培训者培训
计划安排:2010年至2011年,每年安排200名幼儿园教师培训者培训。
培训对象:市、县教师培训机构承担幼儿园师资培训工作的培训者,幼儿教育教研员等。
培训时间:集中脱产培训15天。

② 财政局排头兵实践活动第二阶段以来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1.今年市财政局办理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有相当一部分是涉及公共卫生建设方面,尤其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是构建和谐江门的难点、热点问题之一。为深入贯彻和落实好排头兵实践活动,扎实做好有关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复工作,把"在构建和谐社会上走在前面"的目标要求落到财政工作的实处,我局组织专题调研小组,从2006年4月开始,对江门市区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服务系统进行了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走访了市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中心医院、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学校等18家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单位,就政府对公共卫生的财政投入、公共卫生的资源分布、机构设置和设备利用、业务收支、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体系等方面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调研,并考察学习了周边地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就如何构建和完善江门市区公共卫生体系、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作了深入探讨,提出了进一步提高对公共卫生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发挥政府对公共卫生事业的主导作用;划分医疗卫生服务的层次和范围,明确政府管理的方向;根据政府在医疗服务体系的管理角色,确定政府加强监管和财政投入的方向;理顺现有的卫生管理体制和经费投入的分担机制;大力发展我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缓解大医院应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压力;大胆探索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加强内部监管,降低运行成本,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发挥"侨乡优势",引导广大侨胞支持江门市公共卫生事业的建设等措施。目前,有关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复经与相关的代表沟通,得到了充分的肯定。
2.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机关的表率作用,为我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做出积极贡献,省委决定,2006年在全省县以上机关单位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为了在我院更好的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现将开展本次实践活动的要点摘录如下,以便全体师生员工学习领会。
★ 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是省委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的重大部署。
2003年和2004年,胡锦涛总书记亲临广东视察指导,明确要求广东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胡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我省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指明了方向。省委九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三个方面走在前面,努力当好排头兵。并明确要求“必须全力推进”。坚持“三个走在前面”,努力当好排头兵,是党中央对广东的殷切希望,是省委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作出的重大部署。坚持“三个走在前面”,扎实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是落实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也是2006年我省机关党建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有利于推动省委关于“三个走在前面”这一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必须全力推进。
——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是推动我省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的迫切要求。
“十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预计2005年全省生产总值和居民储蓄余额双双突破2万亿元,源于广东的财政总收入达到4400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超过4000亿美元,经济实力迈上了历史性的新台阶,全面胜利完成“十五”计划,我们已经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十一五”时期是我省经济社会实现新发展的关键时期,既是黄金发展期,又是矛盾凸显期。做好“十一五”时期的各项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发展后劲,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新的发展目标。我们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目的就是进一步树立排头兵观念,发扬排头兵精神,培养排头兵作风,创造排头兵业绩,在全省营造争当排头兵、努力实现“三个走在前面”的社会氛围,形成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的良好局面。这是全省各级机关和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
——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是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矛盾,构建和谐广东的有效载体。
由于我国现阶段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导致不稳定因素增多。地区差距、收入差距、贫富差距拉大;由于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经济和社会管理水平不适应新形势要求,各种改革措施不够配套,体制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加上少数党员干部的官僚主义和腐败问题,使得一些群众的切身利益、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和维护,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在有的地方还比较突出。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就是要使各级党政机关、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克服和纠正只重经济发展、忽视社会稳定的片面做法,充分认识经济发展是政绩,社会稳定也是政绩,把握新时期社会矛盾产生、发展的规律,按照“执行政策、加强教育、强化法治”的原则,协调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加强维护社会稳定的制度和机制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积累新经验,探索新路子,使社会建设象经济建设一样走在全国前面。
——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是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全面推进各级机关党的建设的实际行动。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走在前面是排头兵实践活动主要内容和目标之一,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实际上是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延伸和深化,是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的“自选动作”,是一种新的载体。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就是要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新成效,推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广东各项工作,为“十一五”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有力保证。目前,省直机关5个单位与全省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同步开展教育活动,这也是今年党的工作一项重要任务。
★ 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三个走在前面”
“三个走在前面”即是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三个方面走在前面。
——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上走在前面,带头在“六个促进” 上下功夫。即: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质量效益,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完善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广东,促进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优化区域布局,加强区域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内外源型经济协调发展;推行资源节约,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广东建设,从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
——在构建和谐社会上走在前面,带头做到“六个注重”。即:在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改善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在提升珠三角发展水平的同时,更加注重区域协调发展,扶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实现跨越性发展;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在建设经济强省的同时,更加注重文化大省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提高人的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在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更加注重以人为本,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在全面实施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更加注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
——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上走在前面,带头提高“六个本领”。即:提高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本领;提高把握方向、总揽全局的本领;提高统筹协调、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提高识才选才、育才用才的本领;提高执政为民、固本强基的本领;提高干净干事、拒腐防变的本领。
★ 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保障,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任务要求,在坚持“继承、创新、提高、发展”上下功夫,进一步夯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基础,突破阻碍科学发展的体制障碍,破解制约科学发展的各种难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轨道,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努力实现改革开放和党的建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把“三个走在前面”的目标要求落到实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
★ 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五个推动”
——推动排头兵观念深入人心。做到“五破除五树立”:破除片面发展、粗放发展的思想,树立统筹兼顾、又快又好的发展意识;破除固步自封、安于现状的思想,树立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破除事不关己、无所作为的思想,树立不进则退、岗位争先的责任意识;破除消极等待、坐享其成的思想,树立抢抓机遇、开拓进取的机遇意识;破除党建工作是“软指标”、难出实效的思想,树立党的建设是保障、主动抓党建的政治意识。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轨道。重点要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内外源型经济协调发展和绿色广东建设6个方面下功夫。
——推动体制机制进一步创新。加大改革攻坚和体制创新力度,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体制创新、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市场体系建设、社会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的改革不断深化。
——推动服务型机关建设迈上新台阶。切实转变服务观念,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建立健全办事公开、首问责任、服务承诺等制度,健全机关作风监督机制,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扎实推进“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工作。
——推动先进性教育成果巩固扩大。切实落实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突出抓灵魂、抓班子、抓骨干、抓基础、抓作风、抓制度,为实现“三个走在前面”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 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工作目标——“五个着力”
——在树立排头兵观念上下功夫,着力谋划争当排头兵的工作思路;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和八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委领导关于我省发挥排头兵作用的重要论述和要求,搞好专题教育,开展“省直机关如何当好排头兵”的大讨论,紧密结合各单位和个人的实际,重点查找妨碍当好排头兵的思想障碍,做到“五破除五树立”。
——在体制机制创新上下功夫,着力破解制约广东发展的难题。体制机制创新是排头兵实践活动的一个重点。体制机制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长远性。当前和今后要重点抓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国有经济战略重组、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综合配套改革等方面体制机制创新。同时,要坚持自主创新不动摇,坚持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形成具有广东特色的创新体系,探索出广东自主创新的新路子。
——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上下功夫,着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能否抓住重点,能否解决重点问题,是决定排头兵实践活动是否取得成效的关键问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做好我省各项工作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十一五”规划的重点之一,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点之一,要按照省委以加快“三化”为途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结合“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的各项部署,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在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上下功夫,着力改进各级机关作风。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的机关,是机关作风建设年提出的目标要求。经过几年的实践,机关建设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是应当清醒地认识到,作为省一级机关,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离形势任务的要求,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因此,要抓住排头兵实践活动这一有利契机,切实转变服务观念,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坚持掌权为公,用权为民,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减少审批程序,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办事公开、首问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推动机关特别是服务型机关建设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
——在落实整改措施上下功夫,着力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要把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落实到位作为排头兵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入开展“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切实落实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积极探索“党员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工作机制,按照张德江书记在省委九届七次全会上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突出抓灵魂、抓班子、抓骨干、抓基础、抓作风、抓制度,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六个本领”,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并积极探索建立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推动我省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方面走在前面。
★ 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工作要求
排头兵实践活动,要重实践、见行动,抓落实、见成效。要坚持用排头兵要求抓活动,用排头兵作风抓落实,用排头兵标准检验成效。
——突出活动的针对性,把主题教育贯穿始终。要紧密联系部门、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搞好动员和学习教育,让思想教育贯穿于活动全过程,真正使排头兵观念深入人心。并通过学习教育,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的积极性,把精力集中到推动发展上来,把智慧用在改革攻关上来,形成心齐实干、争创一流、努力当好排头兵的强大精神动力。
——突出活动的实效性,把重在实践贯穿始终。要坚持把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过程变成落实中央要求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过程,围绕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的部署和排头兵实践活动的要求,把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过程作为本单位、本部门落实发展思路,推动改革发展的过程。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的实际,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各有侧重的排头兵实践活动,着力在“五个推动”主要任务上改革攻关,在破解发展难题上见成效。
——突出活动的广泛性,把见诸行动贯穿始终。要发挥广大机关干部群众的主体作用,领导班子的带头作用,省直机关的带动作用,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得排头兵实践活动成为一项由各级机关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群众性的实践活动。
——突出活动的创新性,把“有机结合”贯穿始终。要用创新的思路、创新的方法组织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要把排头兵实践活动作为实现党的建设与改革开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有益探索,作为推进党的建设与机关建设有机结合、互相促进的有力抓手,作为机关党建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有效载体,贯穿于活动全过程。
结 束 语
希望全体党员干部,要以当好排头兵的精神状态和实际行动,带头在“六个促进”上下功夫,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上走在前面;带头做到“六个注重”,在构建和谐社会上走在前面;带头提高“六个本领”,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上走在前面。自觉把当好排头兵的要求落实到贯彻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把当好排头兵的要求落实到推动本部门工作创新发展之中;把当好排头兵的要求落实到实现学院全面发展上来。
希望有些许帮助.
③ 财政局外出培训方案
目的:为了加强财来政自营改增政策学习与实践,提高各级人员政策学习领悟能力,组织前往营改增政策落实推广较早的长三角地区,实地学习调研。
行程:学习周期 出发时间 航班号 接送车辆安排 集合地点 联系人信息 酒店房间安排 就餐点
课程:某某对口局办委实地学习考察,听取先进经验简绍,讨论当前落实的难点,确定一到二人在讨论发言;返岗后每人上交一份学习心得体会。
总结:返回单位整理一份此次学习整体总结。
④ 市财政局可向市教育局发文,布置教育系统年终财务大检查工作
正确的,理由去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从32条看起走。
第三十二条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
(一)是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
(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三)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
......
⑤ 郑州市财政局的教育培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部公务员培训管理,做好培训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政部公务员培训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财政改革与发展服务,为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服务。
第三条 财政部公务员培训工作应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根据财政部公务员岗位素质规范和公务员队伍的知识结构、能力状况有计划地进行。
第四条 参加培训是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各部门要支持、鼓励公务员参加培训。公务员要积极参加培训,完成规定培训任务。
第五条 建立和完善财政部公务员培训激励机制。坚持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做到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提拔,不培训不评优。
第二章 培训类型
第六条 财政部公务员培训分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岗位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
第七条 初任培训是指对新录用人员,即经考试录用、转业进入财政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开展的培训。初任培训在试用期间进行,时间不少于20天。
第八条 任职培训(岗位培训)是指对晋升司、处级职务人员,按照相应职位的要求所进行的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5天。
第九条 专门业务培训是指根据财政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业务及技能方面的培训。培训时间和方式视工作需要确定。
第十条 更新知识培训是指对在职人员以更新、补充、拓宽相关知识为目的的培训。每人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天。
第三章 培训形式
第十一条 财政部公务员培训采取脱产培训和非脱产培训两种形式。
第十二条 脱产培训。脱产培训可以在国内组织进行,也可以在国外组织进行。主要包括:
一、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岗位培训)。
二、业务技能培训。
三、专题讲座和研讨班、培训班等形式的培训。
四、国际合作培训。
第十三条 非脱产培训是公务员培训的一种重要形式。主要包括:
一、业余培训班。即不占用工作时间,利用晚上和周末时间进行的培训。
二、网上培训。即通过网络进行的学习培训。
三、自学。即根据需要向公务员提供音像和文字培训教材、资料,用于自学。
第四章 职责分工
第十四条 财政部公务员培训的指导机构是人事教育司,管理和组织实施机构是干部教育中心,部内 各司局是培训的协作配合机构。
第十五条 人事教育司在公务员培训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财政部公务员培训的有关政策;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选派司、处级干部参加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等部门组织的专项培训和出国培训;
三、为公务员发放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
四、对财政部公务员培训规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给予指导;
五、定级、任用、提拔、年终考核时审核公务员参加培训情况;
六、对未完成规定培训、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公务员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干部教育中心在公务员培训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财政部公务员培训的制度及具体实施办法;
二、拟定财政部公务员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的实施方案;
三、负责财政部公务员培训的组织实施;
四、建立财政部公务员全员培训登记制度,统计、汇总财政部公务员每年参加培训情况;
五、对未完成规定培训、无故不参加规定培训或培训不合格公务员,提出处理意见;
六、负责财政部干部教育培训网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七、负责部内培训课题研究的组织,协调工作;
八、负责管理财政部用于公务员培训的各项经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开支使用。
第十七条 部内各司局在公务员培训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本司局的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提出培训需求;
二、支持、督促本司局人员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
三、提供有关的培训师资;
四、参与相关培训班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有关培训信息的反馈工作。
第五章 培训考核
第十八条 参加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是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的必要条件。初任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任职定级;凡晋升职务或竞争上一职级岗位者,应完成本职级任职培训。否则,一般不能晋升或不具备竞争上岗资格。
第十九条 公务员参加培训情况是年终考核的必要内容之一。未完成培训任务、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参加培训不合格者,年终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
第二十条 未完成规定培训时间的人员达到本单位总人数3O%的司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中不能被评为优秀。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公务员按规定参加培训期间,其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与在职人员相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人事教育司和干部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公务员培训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人〔2001〕10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