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司法所所长学习公务员职业道德心得体会
司法所所长学习公务员职业道德心得体会
今年我参加了 全县公务员职业道德和依法行政培训 领导干部培训班。几天的学习,使我受益非浅。在加强理论知识学习的同时,提高了自身的业务能力,进一步树立了自己勤勤恳恳为民服务的工作观。也坚定了自己‘甘为孺子牛’的决心。以下就将几天来的学习情况特别是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学习心得体会:
“依法行政、加强监管、提供服务”,是我们司法行政领导干部、也是各级司法行政干警积极适应新世纪开拓创新的要求,改进领导方式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工作准则。依法行政对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具有决定性意义,是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特征。要做到这一点,各级政府领导都要明确,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决不能再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命令的方式、方法来管理社会经济活动,而必须更新观念,自觉地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办事,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总结。中国共产党在执政以来的半个多世纪中,取得了伟大成就,也有过失误,其原因之一即在于执政方式。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在一系列重大决策上避免了失误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改革开放之初,我们面临的情况是很复杂、很繁重的。之所以在如此复杂、困难的情况下没有发生决策上的大失误,就是因为我们开始自觉并且高度重视党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
2. 天津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研究拟定市司法局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负责司法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厅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和督查督办;
(二)法制宣传处
拟定普法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全市各地区、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法制宣传报道工作。
(三)律师管理处
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和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监督全市律师资格统一考试工作;负责审核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负责对律师、律师事务所违法执业行为的查处工作;审核、颁发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对执业证书年检注册。
(四)公证管理处
指导监督全市公证工作;承办公证机构的审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证员考试、公证员的资格审查、考核、任命及注册工作。
(五)基层工作指导处
指导全市各级司法局政机关管理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法规处
组织拟定市司法局政法规和规章,参与有关法规的草拟、修改并提供咨询服务;负责指导全市司法局政系统法制建设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设立仲裁委员会的登记工作;指导法学专业社团和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组织司法局政机关行政处罚的听证活动。
(七)计财装备处
研究拟定全市司法局政系统的财务、物资装备、基本建设的规章制度,监督司法局政系统业务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厅机关、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管理全市司法局政系统的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
政治部
负责全市司法局政系统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及队伍建设。
(八)人事教育处
负责市司法局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干部教育、组织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拟定在职司法局政系统干警、企业法律顾问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全市法学教育、科研和理论研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司法局政系统的机构编制;负责厅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司法局政机关的干部管理工作,对协管干部进行考核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负责全市司法局政系统的警务、警衔评授工作;负责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队伍的内务管理工作。
市司法局劳动教养管理局
负责全市劳动教养管理和教育工作。拟定劳动教养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劳动教养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指导对劳动教养人员的管理、教育、警戒和强制治疗等工作;规划劳教场所的设置和布局;指导劳教场所的生产、基建、财务、装备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设置纪检组、监察处合署办公,负责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

3. 司法局的职能都有什么职位
中国司法局主要工作职责
北京司法局主要工作职责
4. 司法局是干什么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性质是什么
司法局是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一般职能由区县级司法局实现,各级司法局隶属于上级司法行政机构,各区县司法局由设有区县的市级司法局垂直管辖,受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各级司法局负责本辖区内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律师辩护、公证仲裁等业务办理。
司法局是由党委与政府领导的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与公、检、法属于同一系统。这就是司法局的工作性质。
总之,司法局是属于体制系统内事业单位,主要是为了在社会管理上进一步更好为人民服务,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图片来自网络。)
5. 司法局的职责是什么。
一、司法局主要职责:
(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三)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订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管理本市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六)负责管理本市法律服务机构和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
(七)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八)负责指导区、县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九)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十)指导和管理本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一)负责本市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三)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管理本市监狱管理局和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二、主要职务就是各内设科室的职位: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网络、督办、外事、信访、政务公开、安保、应急管理、计划生育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起草司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法制宣传科(挂县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拟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县全民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基层工作科
管理、指导全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管理、指导全县法律服务所的业务工作;管理、指导司法所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工作者资格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管理、指导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服务者协会、人民调解协会的工作。
(五)财务科
拟订全局有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和部门预决算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装备工作。
(六)法律服务管理科
负责全县公证、法律援助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律师执业资格、公证员执业资格的初审上报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全县律师机构在国(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初审上报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律师机构及在我县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和律师的执业活动。
(七)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
负责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实施;管理、指导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培植、发现和推广典型;负责拟定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处理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咨询来信来访和请示等;完成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法律援助的咨询接待;负责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审核,确认案由,提出予以援助或不予以援助的意见;负责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负责法律援助中心的文件、卷宗的归档、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业务进行指导和培训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统计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案件补助的统一领取、发放工作;负责法律援助的宣传、总结工作;完成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
6. 天津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责
天津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立法工作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二)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立法协调。
(三)承办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办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五)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监督全市监狱管理、刑罚执行、罪犯改造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司法局干部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治部党建工作处
(三)政治部干部管理和监督处
(四)政治部人事警务处
(五)政治部宣传教育处
(六)综合处
(七)法律法规研究处
(八)立法一处
(九)立法二处
(十)立法三处
7. 娄底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督查督办;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拟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局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承办简报、司法行政纪实、新闻报道、文书、档案、信访、统计、机要、保密、报刊杂志和来往信件的收发、文印等具体事务;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网络建设。
(二)财务装备科
负责司法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策、使用和管理;管理本系统的枪支、弹药、服装、车辆、通讯工具等物资装备;对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基本建设进行指导、监督和审计;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后勤保障、基本建设、行政事务和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局机关的国有资产。
(三)政策法规科
接受市人大、市政府委托参与有关规章的草拟工作和拟定本系统地方性司法行政规章,参与本系统执法督查、检查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组织法律、政策理论调研;负责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司法鉴定执业人员资格审查及相关工作;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四)法制宣传科
负责拟定全市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和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承担娄底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
制订全市律师、公证工作规划、计划和管理工作规范;负责律师、公证员资格的审查和申报授予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律师、公证员系列技术职称的评审和申报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设立或注销的审查工作;负责对律师机构及其人员、公证机构及其人员的执业证进行管理和承办年检注册有关事务;监督检查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机构及其人员依法执业情况并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指导、监督政府、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协助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加强对律师、公证员队伍的规范管理。
(六)基层工作科(安置帮教办公室)
指导全市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工作;指导司法助理员、法律工作者队伍管理;负责法律工作者的任职资格考试、审查、年检注册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指导管理“148”专用电话的服务工作;承担全市刑满释放、解教劳动教养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劳动教养工作管理科
负责检查、监督劳动教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对收容在所的劳动教养人员的教育、改造和管理;指导劳教场所的警戒、生产、基础建设、装备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劳动教养管理所干警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按规定承办、审查劳动教养人员的请假、所外就医、奖惩等工作。
(八)法学教育培训科
负责制订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岗位培训和法律电(函)大普通成人高、中等学历教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市司法考试的考前培训;负责全市司法考试的组织、协调及相关工作。
(九)政治部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工作;协助各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警务管理和警衔评定授予等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司法行政系统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审查申报工作;负责局机关、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工作。
政治部的日常工作分别由组干科、警务科承担。
(十)纪检组、监察室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市监察局派出机构,在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8. 司法局主要是干什么的
(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三)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订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管理本市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六)负责管理本市法律服务机构和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
(七)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八)负责指导区、县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九)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十)指导和管理本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一)负责本市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三)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管理本市监狱管理局和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8)司法局干部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机构特点:
1、中立
中立性是司法权的第一特性,这在中美两国的司法理念中没有差别。
2、独立
司法权的独立性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必要。马克思早就指出:“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法官以服从法律为天职。”但是,两国在政治体制和司法体制上的差异使司法权的这一特性在两国有不同程度的理解。
3、统一
统一性有两个方面的内涵,其一是司法权由法定机关统一行使,其他机关不能分享;其二是用司法解释或指导性判例统一全国各级审判机关的裁判尺度。
4、专业
专业性作为司法权和司法机关的特点在全世界所有国家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在美国这样的普通法系国家尤其如此。美国法院的法官不仅都受过严格的法学教育和训练,而且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
5、公开
司法权的公开性也可以称为民主性,在这一点上中美两国也没有司法理念上的不同,但做法上有区别。
6、权威
权威性作为两国司法权的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共同特点,是其前面几个特点所决定的。
9. 司法局的组织结构
歙县司法局组织结构:
(一) 办公室
研究拟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负责局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局机关行政管理制度;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管理信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司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指导、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监督律师、公正和基层法律服务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财务、保密、档案、接待、信访等工作。
(二) 政工科
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工作;组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县律师、公正员的职称评审审查工作;协助乡镇管理乡镇司法所领导干部;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三)法制宣传教育股(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律常识教育工作;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县依法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负责全县律师专业函授、法律专业自考的有关组织工作;承担依法治县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四)基层工作管理股
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承办司法助理员、乡镇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中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公证律师法律援管理股(对外称歙县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全县公证机关、律师机构和社会法律援助咨询服务机构设立、登记、年检注册的审查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全县公证机关业务活动和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涉外及涉港澳台地区的有关公证事务的审报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全县公证员、律师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司法行政各协会等 社团工作;负责拟定全县法律援助的工作规定、办法,办理直接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