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政法委有哪些组成部门有哪些直属机构,他们分别管什么部门
政法委全称中国共产党党委委政法委员会,它既是政法部门,又是党委的重要内职能部门,是同级党委容加强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政法系统一般包括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国家安全机关、民政(有的地方还包括城管执法)。
广义的司法部门包括公安局、司法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局。狭义的指法院和检察院。
中央政法部门:
1.中央政法委
2.最高人民法院
3.最高人民检察院
4.公安部
5.司法部
6.国家安全部
7.地方亦有相对应的部门设置。
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宏观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人民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安全等部门开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中央、省、地、县四级与各铁路局(地级)均相应设置,基层乡镇和其它部门一般不设此机构。在中共中央设有中央政法委员会,负责宏观指导全国政法机关工作。省部级以上党委政法委员会领导设书记、副书记、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
政法委书记一般由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或常委兼任,中央政法委书记一般由中央政治局常委或委员担任。
❷ 什么是执法规范化建设
执法规范化是法制社会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对我们执法民警最根本的素质要求。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不仅是确保公安边防部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公安边防部队维护边境辖区和谐稳定能力和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作为公安边防部队基层一线执法的主体单位,边防派出所承担着最具体最基本的执法活动。执法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公安边防部队的形象,乃至影响到国家的形象。因此,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立足于基层,立足于实践,在现有的条件下,侧重于从内部管理、追究惩罚等内部机制入手,全面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 、从人的角度出发,着重于思想动态,以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为执法规范化打好基础。
(一)端正思想,转变执法理念,推动执法工作规范化。
唯物论里面曾经提到过,正确的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的促进作用,而错误的意识对物质具有消极的阻碍作用。所以,规范执法的首要任务就是端正思想,这是实现执法为民的前提和基础。 端正思想,首先就是要引导民警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牢固树立“执法质量是公安边防工作的生命线”的理念。其次是要破除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破除为了执法而执法的思想,牢固树立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观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强化措施,严格教育培训,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
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是整个公安边防工作中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通过强化法律学习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安边防部队的整体执法素质和水平,掀起全体民警学法、懂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高潮。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首先要在严格落实“三学一考”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指导相结合,学习教育和案例剖析相结合的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民警进行法制培训。同时,针对不同层次民警的执法需要和实践中遇见的问题,积极开展法制培训和专题辅导讲座,并购买相关的法律书籍,及时介绍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交流执法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剖析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其次,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提高民警学习法律的热情。派出所可以在民警之间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进行现场提问答题、个案点评、网上点评,或者民警相互之间进行案件自查,互相纠正、互相学习、互相提高。组织专人考察,借鉴其他先进单位的经验。最后,及时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对经常使用的法条法规做到“一口清”,并将考试结果与年度评功受奖实行挂钩。鼓励民警自学法律,对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的民警要予以重奖并作为人才进行培养,充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总结经验,发扬传统,鼓励民警在实践中锤炼。
传帮带是提高民警执法能力最直接、最快捷、最不计成本的好方法。基层派出所的领导担负着培养人、教育人、引导人的重要职责,要不失时机地教育和引导民警做好公安边防工作的荣誉感和自豪感,进一步牢记自己的使命,提高自己的素质。坚持老民警传帮带,老民警长期在一线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智慧,特别是处理棘手的案件时,通过他们手把手的教,能够让新民警很快成长起来。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一条重要的途径就是在实践中锻炼。基层派出所要根据每个人的素质分配任务,为大家提供施展才华、锻炼提高的机会;民警要自觉的把岗位当作舞台,在干中学,在学中干,真正通过实践锻炼,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法素质。
二、从执行的角度出发,着重于对法定程序进行明确和细化,以确保公正执法。
(一)建立案件责任制,增强责任心,提高处警效率。
案件责任制包括案件第一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案件第一责任制就是指谁受理谁负责。对于派出所的大多数案件来讲,最先亲临案件现场的是值班民警。对于值班民警实行第一责任制,可以进一步增强责任心,提高第一时间处警的效率。这就要求民警在接警后,迅速展开工作,及时出现场,及时有效地提取证据,保全证据,规范填写接处警登记,认真做好笔录材料,在做完这些工作后再进行归档。这一过程由单位主管领导负责监督实施。如果因为在此期间没有及时收取证据而导致案件的进展不顺利时,单位主管领导负有责任。案件第一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必须同步建立,二者不可偏颇。
(二)建立执法考评制,增强紧迫感,保证执法质量。
对于民警所办的每一起案件,派出所都应根据所制定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实行每日、每月清理结算,每季度进行一次评比考核,考核的结果通过书面形式反馈给办案民警;办案民警对照反馈结果进行更正,补充完善卷宗。民警所办的每一起案件都附有书面反馈材料,反馈内容直接记入民警的执法档案。同时,针对反馈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剖,每月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执法检查通报,以此增强民警执法办案的紧迫感,督促办案民警慎重地对待每起案件,从而确保执法质量,保证执法规范化。
三、从监督的角度出发,着重于监督机制、奖惩机制的完善,以全面促进执法规范化。
(一)强化执法监督,完善警务公开,建立良好监督机制。
及时、有效的执法监督,是保证民警规范执法的重要途径。一套良好的监督机制,有利于民警执法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有利于民警更好地发挥长处、改进不足、弥补缺陷,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监督机制包括内部执法监督和外部执法监督两种形式。就内部执法监督而言,除了上述在执法过程中建立执法档案和进行质量考评之外,还可以借助上一级的纪检和督察的力量,对民警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惩处害群之马。就外部执法监督而言,应完善警务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执法流程、执法依据、执法进度、执法结果,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以接受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对于案件审查过程中出现异议的,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辩意见,保证执法公开、公平、公正。除此之外,边防派出所要主动提请公安机关介入一些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侦破,确保少走弯路,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二)建立奖惩制度,激发工作热情,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奖惩机制是执法工作好坏的一种直观体现。执法过错追究制度、案件第一责任制度、执法质量考评制度等更多的体现惩戒,为了更激发基层派出所提高执法质量的积极性,还要进一步加大激励奖赏的力度。推行办案经费补助制度。同时,每月进行执法之星的评选活动,表彰优秀办案民警,激励办案民警自觉学习,增强执法办案水平。季度进行最差案件和最佳案件的评选,对办案民警形成压力,人人争取办好案。年末就所有民警在执法质量上进行评选,实行排名通报。这一制度能够有效地激发民警的上进心,促使派出所的全体民警努力提高执法质量。
基层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从每一个执法者具体的执法环节入手,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措施,强化执法监督,才能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
❸ 浅谈公安机关警务保障体系的完善
去年10月公安部济宁会议以来,各级公安机关按照部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在学习、借鉴各地公安机关长效机制建设试点单位经验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开拓进取,改革创新,认真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新措施、新方法,推动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向纵深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两年的“三项教育”实践表明,要从根本上解决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队伍建设三年奋斗目标,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在建立队伍管理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湖南、江苏和四川等省厅专门成立了由公安厅长挂帅的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领导小组,河南省厅抽调得力人员组建了警务规范化建设办公室,江苏省厅与南京大学等科研院所联合成立了专门攻关小组,其他地方公安厅、局也都明确了专门力量抓这项工作,为建立队伍管理长效机制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河北省厅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公安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三年规划》,明确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公安机关建立起“以业务信息和警务信息为基础,以绩效考核和等级评定为核心,以分离培训和人事调整为手段,相关制度措施系统配套”的队伍管理新模式。天津市局在认真研究、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了“以建立健全管理规范为基础,以激发队伍内在活力为核心,以改善公安执法活动为重点,以等级化管理为基本框架,以提高人民满意率为目标”的长效机制建设总体思路。上海、湖南、湖北、海南、甘肃等地公安厅、局也研究制定了适合本地工作实际的长效机制建设规划。
公安部和地方公安机关长效机制建设试点单位所在的公安厅、局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及时进行检查指导,共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推动试点工作健康发展。吉林省厅明确全省七个试点单位分别由一名厅党委成员和一个机关处室进行联络指导,以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民警的行为规范、工作规范和公安机关的装备规范涉及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是建立队伍管理长效机制的基础。部党委和地方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三大规范”建设,在部署工作时,把这项工作作为长效机制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
部党委特别是贾春旺部长多次作出指示,提出具体要求,并明确部人事训练局、办公厅和装备财务局分工负责“三大规范”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部机关有关业务局也不等不靠,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研究制定了《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高速公路巡警队警务规范》等71个工作规范,并拟定了94个工作规范的制定或修订计划。部装备财务局先后出台了九个警种的装备标准,其他部门、警种的装备标准也正在抓紧研究。省、地两级公安机关在总结基层首创经验的基础上,对队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加以归纳梳理,查漏补缺,固强补弱,大力加强适应本地工作实际的“三大规范”建设。山东兖州市公安局等15个公安部试点单位和255个地方公安机关试点单位积极加快“三大规范”建设的步伐,在实践中探索总结了许多各具特色、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已经初步形成了“三大规范”的基本框架,有的已开始付诸实施,边实践、边完善,为建立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
科学的考核是队伍管理工作的基础环节,也是落实责任、推动工作、鼓舞士气的重要手段。各级公安机关以此为切入点,在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基础上,着手建立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公安部发布实施了《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从执法环节入手,加大考评力度,严格执法监督。去年年底组织的百县公安机关“三项教育”综合考评,有力地引导和推动了地方公安机关的量化考核工作。
上海、云南、湖南、吉林、陕西等地出台了执法质量考评具体办法。山东省厅在地市级以下公安机关推行了目标量化考核和民警等级化管理办法。河南省厅规定,年度执法考评位居全省后30位的县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要进行集中培训;连续两年执法质量不合格的单位,“一把手”必须引咎辞职。海南省厅把对基层单位和民警的考核等次划分为四级,要求优秀单位不称职民警不得低于1%,其他单位不得低于2%。各级公安机关在考核过程中,注意把队伍与业务、个人与单位、岗位目标与年度工作的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力求考核结果全面、准确、客观。河北省公安机关在实践中做到了考队伍与考业务、考工作过程与考工作结果、考日常工作与考中心工作、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等“四个结合”。天津河西分局、海南文昌市公安局对科室所队的整体工作和不同岗位民警的执法、服务工作全部实行了分解和量化考核。湖北谷城县公安局、江苏江阴市公安局借鉴企业管理模式,出台了绩效考核办法。一些地方公安机关还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量化考核工作的科技含量。
各级公安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精神,按照公安部绍兴会议的部署,进一步深化公安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一是严格兑现考核奖惩。各级公安机关充分运用量化考核的结果,从兑现奖惩入手,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北京市局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抓起,规定机关处室和分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居于末位的必须离岗培训,至今已举办离岗培训班两期,培训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00余人。二是普遍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目前,全国县级公安机关的基层所队和窗口单位都普遍推行了干部聘任、民警聘用和竞争上岗制度。2000年以来,全国共有五万余名民警参加了竞争上岗,两万余名民警通过竞争走上了领导岗位。全国先后调整、充实科所队级以上领导班子1.4万个,调整、任免各级领导干部近3.2万人。三是严把“进口”,畅通“出口”。各级公安机关结合长效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意见》。目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已经实行了省级统一招警制度。
按照部党委的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在实践中坚持系统配套的原则,使长效机制建设协调发展。一是强化监督制约。各级公安机关从便于群众监督、减轻群众负担的角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取消了一批收费项目,并增加了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各级公安机关在加强队伍管理的同时,坚持教育、管理并重,认真贯彻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训练条令,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去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培训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民警50余万人次。三是注重警务保障。各级公安机关始终坚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帮助民警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充分激发和调动民警的积极性。
经过几个月来各级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有了新的进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沿着正确的发展方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人民公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