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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机构招生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05-15 20:20:01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指的是广泛的收集和听取各方关于企业培训工作意见和建议的一个过程。针对不同部门不同级别的企业员工,结合企业往年的培训安排和效果以及企业发展的中短期阶段目标,对各个部门的需求进行分门归类,给制订年度培训计划给予来自各方的意见参考。

培训需求调查,这个阶段理论上是排在需求调查和收集的过程之后的,主要做的工作是在前一阶段的工作基础上,也为把培训计划进一步深化和具体提供数据上的依据。

培训需求诊断,一些企业提出来的一些培训意向,有些时候是和企业希望解决的问题没有因果关系或者是存在其他方面的原因,所以对于在一些期望解决一些问题的培训需求,特别是涉及到一些专业性的培训计划的时候,是需要真正进入企业,对真正的问题所在进行诊断和分析的,这样也才可以做到培训的有的放矢。



(1)职业培训机构招生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为实现一定的培训目标,将培训三要素(讲师、学员、教材)进行合理、有计划、有系统的安排而形成的一种指导性文件。通常一个完整的培训体系包括:培训课程体系、培训讲师管理制度、培训效果评估和培训管理体系四部分组成。其中前三项是培训体系的三大核心工作内容。尤其要和晋升体系、薪酬体系相配合。

培训体系是动态平衡的体系。包括培训课程体系和培训讲师调整,及如何激励学员培训意愿,如何开发和管理培训供应商,如何把培训课程的内容转化为工作流程和规范化的操作文件等等,这些都是培训管理体系要考虑的,并通过制订相关制度加以落实。

㈡ 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招生部门的薪资激励政策。

一。教学体系部门员工考核奖惩办法
《教师日常工作的奖励和惩罚制度》(目前执行的奖励制度)
每月根据惩处办法中所扣罚的教师罚款数目,奖励给本月综合测评分数高的教师。
(每月教师综合测评参考:学生测评分数,授课质量情况,考试合格率,教师出勤情况,教师参加教研活动的积极性评选出教师中的第一、二名,给予奖励)
当本月没有被扣罚的教师,就不进行奖励。
教师参加招生活动方面的奖励:1、在工作之余专程的学校参加招生说明会的教师,每次奖励100元,在工作岗位上,参加招生说明会的教师,每次奖励50元。2、讲授试听课的教师100元/半天(4课时),如是高级课程的试听课应该为200元/半天(4课时)
 升学奖励(具体奖励措施见升学奖惩条例)
 教师参加各种集团内部、集团外部比赛所获奖励均归个人所有
 协助市场招生每单独招一名学员奖励300元
每半年评选出优秀教师,进行表扬,并给以500-1000的奖励,用以激励优秀教师。优秀教师的评定参考:教师所带班级的考试合格率,学生测评分数,教师出勤率,教师参加教研活动的态度及对校区教学开展、发展的贡献。
 对改进教学方法、学员管理、制度创新等方面提出重大建议并被采纳者,给予特别奖励。
惩罚制度(目前均在执行)
1、一个月内,累计两次不打卡者,扣¥50,依此类推。
2、教师迟到、早退、脱岗15分钟以内者,按教学事故处理,罚款¥50;超过15分钟者,按严重教学事故处理,罚款¥100;30分钟以后按旷工一天处理,扣除当天工资(专职)或课时费(兼职),取消当月优秀教师评比资格。
3、教师在签订教学任务书后必须确保上课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按下面的要求进行请假。
 请假者须提前24小时向教学部提出申请。事假者每天扣¥100。病假者上班后要向教学部补交正规医院出示的病假条,否则按事假处理。
 未提出请假申请者按旷工处理,并取消当月优秀教师评选资格,由此为中心造成损失者,视情形扣除当月工资的30%或全部,直至公开除名。
 教师若要求离职,须提前一个月向教学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同意并办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开,否则视情形做出处理。
4、教师有权力并有义务督促学生按时上课,并遵守课堂纪律。依据教学部抽查的各班学生月平均出勤率,出勤率低于80%班级的任课教师将会被学校警告;警告后仍无法提高班级出勤率的教师,将由学校视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5、在本班结课时,重学率在15%与25%之间,扣除当月全部奖金或工资的10%,重学率高于25%的,由学校视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处理。(重学率的计算有教师何班主任共同签字的重听申请卡数目确定)

《班主任日常工作的奖励和惩罚制度》

 升学奖惩见升学奖惩条例
 协助市场招生每单独招一名学员奖励班主任300元。
 每月评选出的金牌班主任的奖励按集团相关规定执行
 所带班级学员出现严重违反校规行为,每发现一次扣除班主任当月岗位津贴50元。
 迟到或早退按学校的出勤制度执行。
 每日早晨值班或晚间上机值班不到岗者,扣除班主任当月岗位津贴10元。
 因无故或不请假未按时参加班主任例会和学习等学校活动,扣除班主任当月岗位津贴10元。

《教师及班主任的升学奖惩条例》

一期班:以升入二期开班之后的40学时计算
升学率为70%,每超一名学员升入二期,则奖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各200元。
升学率低于70%,无奖励。每一个一期脱产班升学率在60%以下将扣除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当月基本工资200元。(以升入二期以后的1个月计算,扣款也需要校区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后做出扣款申请后执行)
二期班:以升入二年开班之后的40学时计算
升学率为60%,每超一名学员升入二年,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奖励300元。
升学率低于60%,无奖励。每一个二期脱产班升学率在50%以下将扣除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当月基本工资200元。(以升入二年以后的一个月计算, 扣款也需要校区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后做出扣款申请后执行)
说明:以上为脱产班计算方法,业余班的计算方法比脱产班低10个百分点,后续交费的学员奖金计算方式同上。
计算方式:
升学率=升学人数/班级总人数
说明:
班级总人数为:现有班级学生人数+休学人数+转班人数。

《教务人员月度工作的奖励和惩罚表》
说明:因为教务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普遍偏低,这个岗位没有提成工资,一直以来每个月都是以考核工资的形式为他们申请奖金,因此特提出如下的奖励及惩罚制度来进行明确和规范。

教研组组长岗位津贴奖励

说明:天安门实行教研组长机制后,在教学秩序、教学规范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对于三位教研组长在去年所做的奖励,基本是在每月的优秀教师处给予象征性的奖励,准备今年有比较明确的岗位津贴。三位教研组长因为签约时基本工资的区别,所以津贴奖励各有区别。也会根据每月工作量大小作适当调整。。
详见下表:
教研组长岗位津贴计划表

二,营销体系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咨询部考核奖励办法
1、目的
为了增加招生量,提高咨询师的工作积极性,达到公司和个人双赢的目的,特修改制定以下薪资考核办法。

2、范围
咨询部负责招生的经理、主管及高级咨询师、咨询师、助理咨询师。

3、目标
3.1、咨询师:各级别咨询师每月最低招生人数依实际情况设定,试用期咨询师每月最低招生人数由咨询部经理与校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3.2、团队目标:团队指标一般不高于咨询师最低招生目标总人数的的1.5倍。依实际情况,具体指标需与校长、部门经理、市场经理及相关人员协商另定。

4、薪资构成与奖励考核办法
薪资组成:基本工资 + 业绩提成 + 奖金
4.1 基本工资:由人力资源部制定
助理咨询师:1200元基本工资
咨询师: 1500元基本工资
高级咨询师:1800--2000元基本工资
咨询主管: 2500--2800元基本工资
4.2 工资调整
咨询师达到以下要求,经部门经理提议,校长及分管副总和人资审批可进行工资调整。
助理咨询师连续3个月每个月参加咨询会的人数超过20个,每个月成交单量最少为5单,则直接晋升为咨询师。
咨询师连续3个月每个月参加咨询会的人数超过30个,每个月成交单量最少为10单,则直
接晋升为高级咨询师。
高级咨询师连续3个月每个月参加咨询会的人数超过40个,每个月成交单量最少为15单,
则直接晋升为咨询主管。
反之,若连续3个月达不到考核指标,工资将进行相应向下的调整。
4.3咨询师、咨询主管业绩提成考核办法:
当月成交单量为3个以下(包括3个):没有业绩提成
成交单量为3-5个(包括5个): 超出3个部分提成 50元/人。
成交单量为5-10个(包括10个); 超出5个部分提成 100元/人。
成交单量为10-15个(包括15个): 超出10个部分提成 150元/人。
成交单量为15-20个(包括20个): 超出15个部分提成 200元人。
成交单量为20-25个(包括25个): 超出20个部分提成250元/人。
成交单量为25个以上的: 超出25个部分提成300元/人。
4.4咨询主管考核办法:
每个月成交单量不低于10人。完不成个人指标,扣罚50元。另外协助咨询经理完成本月校区的指标,则另有奖金每单提成10元/人。
4.5部门经理考核办法:
完成校区每个月的指标,完成基本指标,每单提成20元/人
4.6 为了提高咨询会的效果,对于参加咨询会的演讲师每场奖金50元/场。

5、其它
5.1、咨询部实行末位淘汰制,咨询师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个人指标,公司再给予一个月考核,如还未达到月度个人指标,公司将予以辞退,或扣除其当月基本工资(具体金额视情况而定),直至其能够完成招生指标的月份为止。
5.2、每月咨询师提成和奖金由咨询部负责人统计,并报校长核实,在下月五日前交与相关部门审批。

6、薪资发放形式
提成和奖金随每月工资发放。

7、申诉
考核结果需与被考核者进行沟通,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不满可越级申诉至校长办公室。

㈢ 职业培训中心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培训机构的办学活动,培育和促进我市培训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培训机构的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培训机构是指面向社会,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培训服务的组织。 第三条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培训服务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积极鼓励、适应需求、公开公平、扩大开放、依法管理的原则,培育引导培训机构的发展。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积极推进政府部门所属培训机构的改革,逐步健全各类培训主体平等竞争的市场机制。 第四条市和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对高端人才执业资格证书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并具体负责推进事业性质培训机构的改革,整合各类培训资源。 市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开展学前教育、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市和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开展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人事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工商等部门建立培训机构改革发展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财政、价格、公安等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协助做好有关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申办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办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两个以上社会组织或个人联合举办培训机构的,应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以及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第六条设立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应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应配备符合任职条件的专职负责人; (三)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 (四)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教学设施; (五)应具有与培训项目相对应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教材; (六)应有必要的办学资金;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培训机构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反映机构的性质、层次和类型,使用一个规范的名称,且中外文名称一致。 第八条申报设立培训机构的组织或个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向审批机关提供规定的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新申请设立的培训机构,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对其教学场地、教学设施设备、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师资状况等进行论证和实地考察,依法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办理培训机构的设立申请。 第九条培训机构申请分立、合并或者变更名称、培训层次、培训类别的,应当报审批机关批准。 培训机构变更举办者的,应当由举办者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 培训机构变更办学地址或在批准的区域内增设教学点的,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跨区域办学的,按设置新培训机构的程序办理。 第十条培训机构因故无法开展正常教学活动或者按照章程规定要求停办的,应当依法进行财产审计和清算,在妥善解决在学学员培训等相关事宜后,审批机关方可准予其解散或停办。 第十一条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审批机关核准的章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的承诺,开展培训教育活动,保证教学质量。 培训机构不得擅自减少培训内容和培训课时,确需减少的,应当征得学员的同意,并将减少培训内容和课时的事由、与学员协商情况记录在案,以便管理机关检查。 第十二条培训机构聘任的专职教师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 培训机构应当建立教师业务考核档案,定期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 培训机构应当与其聘用的教职工签订书面合同,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等。培训机构聘用外籍人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学员管理制度,将培训内容、学习成绩、考核鉴定、培训证书等基本信息记入学员学籍档案。 第十四条培训机构对招收的学员,根据其类别、培训时间、学业成绩,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培训合格证书或者结业证书。 培训机构应将发放证书的样式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培训活动应当按照监督管理与承办培训相分离、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进行。 举办职业资格考试的单位和机构不得组织与考试相关的培训。 第十六条除特殊性质的培训外,政府财政资助的业务性、技术类等培训项目实行服务外包,通过竞争选定培训主体。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政府财政资助的培训项目实施政府价格干预。 第十七条培训机构应当与受训单位或学员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同的内容包括培训的目标、内容、时间、师资、证书、收费、退费、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事宜。 培训合同的标准格式由审批机关统一制定,并免费提供。 第十八条培训机构发布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内容客观、真实、准确,载明培训机构名称、机构性质、培养目标、培训内容、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地址、证书发放等有关事项,并在发布前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九条培训机构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由培训机构制定,并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培训机构在招生时,应当向社会公示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收费项目、标准等相关内容。公示后的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未经公示收费的项目不得收费。 各类培训机构收、退费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 第二十条培训机构的资产应当与举办者的资产相分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 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事业性质培训机构和国有资产投入的民办培训机构的财务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一条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履行教学场所内安全管理责任。 第二十二条人事、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开展对培训机构的专项检查、督导等工作,并定期组织或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培训机构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人事、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管理部门应当为社会提供培训机构信用信息服务,鼓励培训机构参加申报评优活动,并对具有良好信誉、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较高的予以表彰和奖励。 各主管部门应当将对培训机构的年检、督导、评估及星级评定等内容及时在新闻媒体和单位网站予以公布,便于公众查询。 第二十四条人事、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管理部门应当支持并定期组织培训机构负责人、教师开展岗位培训及各类教研、进修活动。 第二十五条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服务型教育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奖励引进和培育本市急需的高端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奖励培养高端人才成绩显著的培训机构和先进个人。 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由人事、财政、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制定,并接受审计等监督。 第二十六条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建立培训机构孵化基地,建设综合性培训服务大厅,为优质培训机构提供集中窗口式服务场所。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培训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瞒报或虚报材料,获得相关部门的补助或奖励的,由相关部门追回已发放的补助或奖励,并取消其获得相关补助或奖励的资格。 第二十九条社会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举办培训机构的,由所在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对符合设立培训机构条件的,可以依法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仍达不到办学条件的,责令停止办学,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审批机关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责令其改正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培训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㈣ 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首先得确立你的部门职责,相因做制度调整参考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决定》精神,围绕地方经济建设的重点,充分体现成教工作的特色,以“调研明思路,特色创品牌,改革激活力,开放促提高”作为工作的手段,发扬求真务实,以人为本、开拓创新、团结奋进的精神,树立良好形象,服务广大群众。体现“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成教办学理念,从而为促进我区我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为新贡献。二、学校定位薛家镇成人教育中心校是我区现在唯一的一所省级重点成校,有着良好的基础设施设备和外围环境,但比起先进的成校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三年中要努力学习我省先进成校的经验,不断发展自我,使我校成为区级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和职教、成教中心,具有鲜明的特色,在我区、我市乃至我省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名符其实的省级重点成校,并向国家级重点成校迈进。三、办学条件的改善根据学校的现有设施条件,把我校办成区级职教、成教以及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结合实际思考主要是从车工、钳工、电子电工及计算机专业等几方面入手,但经过分析还需改善办学条件是:1.现有钳工实习场所比较简陋,根据形势发展要求必须新添一些实习设备和扩建实习场所。2.车工实习场所必须新建,增加数控中心设备。3.电子电工和计算机实习场所也必须进行改善,因计算机一方面过时淘汰的比较多,另一方面还没有能上互联网,这样的设施设备今后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培训的需要。以上办学条件的改善投入约100万元左右。四、学校管理学校牢固树立“管理理求质量,管理出效益”的思想,牢记“时时谋发展,事事出效益”的成教办学宗旨,建立完善的校长负责制,在具体的管理中采取如下措施:1.加强学习。加强领导班子对现代学校管理理论知识的学习与研究,树立与21世纪学校管理相适应的新的人性化管理理念,使领导班子人员不但懂管理,会管理,而且善管理。2.加强目标管理。对学校所有教职员工进行合适的定位,并对每位教职员工从培养学生上、教师个人奋斗上、条线管理上、以及工作开拓创新上确定明确的目标,每年初确定目标,年底对照目标进行考核。3.加强激励机制。不断完善考核制度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因素。五、领导班子建设强化整体班子建设。使每个成员办学思想端正,具有正确的的教育观念和强烈的进取心、事业性、责任感,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熟悉教育教学和管理业务,掌握并运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有较强的决策和组织协调能力。人人工作务实,实事求是,作风民主,廉洁自律,关心群众。发挥表率作用。班子成员深入教育教学和实训、培训工作第一线,并能以身作则,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成为教职员工的榜样,以行领人。六、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建设。围绕“敬业、爱生”,努力造就教师把教育作为事业来追求,把教师作为研究者来认识,把学生作为完整的人来对待,通过三年努力,把全体教师培养成热心爱教,优质施教,廉洁从教的优秀教师。优化业务水平。教育观念正确,基本功扎实,能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原理,采用合适的教学策略,根据新的世纪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不断改善专业课教学,引导学生主动、自觉地学习。每年组织教师到高复班听课以及与先进学校教师交流备课、上课,不断提高教师业务能力。提高知识水平。到2005年学校在编教师本科率达100%,专业技术课教师的专业技能及知识水平具有较高的档次。七、班主任队伍建设在班主任队伍建设上,要求在校全校教师个个过班主任关。对现任班主任的工作多指导、多检查、多调研、多交流,每学期召开班主任和教育工作研讨会。每年组织全体班主任到先进学校进行学习,体验优秀班主任的工作方法。八、教育教学研究在全体教师中强化科研兴教和科研兴校的意识,根据我校教师人少、力弱,在组织开展课题研究方面有一定困难的实际情况,将组织教师与有关学校协作开展课题研究。三年中要求全体在编教师均能参加一个课题研究,实实在在地搞好教育教学研究,每年有一至二篇高质量的论文发表。九、教育教学质量德育教育。增强德育教育工作在我校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针对性:针对技工生的身心发展和认识规律,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主动性:要面向技工生的实际开展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寓教育于活动之中;实效性:德育工作要体现实际效果,从真正达到育人的目的出发,使毕业生成为用人单位受欢迎的人才。检举 回答人的补充 ??2009-06-07 19:14 三年中学生无违法犯罪现象。教学质量。根据技工生文化学习的标准,为使技工毕业生今后能进一步发展自身,学校将采用普通高级中学文化基础课,开齐开足,并有选择分层次进行教学,满足不同层次的学生对文化课基础知识的需要,并在教学中着重体现方法的辅导上。在专业技能上一方面根据市场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不断调整专业设置,另一方面保证各个专业的毕业生能100%通过省市级劳动部门的鉴定。使我校毕业生每年就业率达100%,并受用人单位普遍好评。十、全面实施新课程改革我校是成教性质的学校,在实施新课程方面只能使我校教师的观念不断地更新,以新课程的标准和理念来不断改革成教教学,积极做到办学政策上强化法规意识,在教育教学上强化以学生为主体的意识,在办学理念上强化创新、效益意识。十一、办学特色我校在稳定现有高复班和技工班的基础上三年中逐步向形成区内、市内有一定影响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发展,并形成具有特色的车工、钳工和电子电工及计算机专业。十二、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德育功能,具体措施:1.校园标语布置;2.校园名人、名言布置;3.校园绿化环境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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