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王志刚的工作业绩
1981年1月毕业于原河北林业专科学校留校任教。1982年8月至1985年7月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攻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分配回河北林学院任教。1988年5月任河北林学院工会副主席,1989年4月任河北林学院经济林系副主任,1992年1月任经济林系主任(正处级)、1995年4月兼任阜城县科技副县长。1995年5月至2006年1月任河北农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07年1月至今任河北农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2001年9月考入东北林业大学,在职攻读森林保护方向博士学位研究生。2004年6月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现兼任中国林学会理事、 河北省林学会副理事长、中国产学研合作教育协会副会长、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成员、河北省蚕桑学会理事长、河北省生态经济学会副理事长、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中国农学会农业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河北省科技进步奖评委;国家教育部高校评估专家,国家科技部软科学项目评审专家,国家科技进步奖评委。
王志刚同志多年从事林业科研、教学工作。主要从事林木蛀干害虫研究工作,近几年来曾远赴西藏、新疆、青海、甘肃、宁夏、陕西、内蒙古、陕西、山西、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省、市、自治区进行林业科学考察,对中国主要林区有了第一手资料,并首次在西藏发现光肩星天牛的分布,引起西藏自治区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的高度重视。主持和参加多项研究项目,其中“农田林网光肩星天牛综合防治技术”,1984年获林业部科技进步三等奖;“北方桑天牛种群生态学与综合治理”项目,1993年获河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树种合作防御天牛危害的宏观模式”,1997年获河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杨树天牛可持续控制技术体系”2002年获得教育部中国高校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杨树对天牛的化学防御机制研究,2005年获河北省自然科学奖三等奖。1987年荣获保定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991年被评为河北省优秀教师(首批);1994年被评为河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主持“面向21世纪高等农林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教学研究项目,2003年获得河北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主编著作:《清西陵地区自然资源研究》,东北林业大学出版社;《中国经济林树木原色图谱》(Ⅲ)、(Ⅳ),东北林业大学出版社;参编著作:《河北树木志》、中国林业出版社;《河北工程造林》,中国林业出版社。先后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管理方面论文40余篇。现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重点教改项目、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河北省攻关项目等研究课题5项。

② 一双手这篇短文文中林业局工会同志的话表明了什么
1.一双手,我察看张迎善的手,我与张迎善的对话,林业局工会负责人的介绍.
2.整个手、掌面、手指
3.粗大(粗糙)丑陋(难看)
4.强调张迎善用这双手创造出非凡的业绩,还因此,党和人民才给了他崇高的荣誉.
5.“美”指张迎善所创造的非凡的业绩及获得的崇高荣誉“丑”指:张迎善为绿化祖国艰苦劳动,以至把自己的一驭手弄得伤痕累累,很粗糙.
6.丑小鸭变白天鹅,为了美化城市的清洁工人,刚生的婴儿,长成亭亭玉女,或是英俊帅气的酷男
③ 林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什么
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是二十一世纪人类面临的共同主题,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做好林业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为加快林业发展,
实现山川秀美的宏伟目标,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强林业建设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
1.我国林业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工作十分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林业发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开展,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局面正在形成。“三北”防护林等生态工程建设成效明显,近几年实施的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沙治沙等重点工程进展顺利,部分地区的生态状况明显改善。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得到加强。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取得进展,各类商品林基地建设方兴未艾,林产工业得到加强,经济林、竹藤花卉产业和生态旅游快速发展,山区综合开发向纵深推进。森林资源的培育、管护和利用逐渐形成较为完整的组织、法制和工作体系。建国以来,林业累计提供木材50多亿立方米,目前全国森林覆盖率已达到16.55%,人工林面积居世界第一位。林业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生态状况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对促进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迫切要求我国林业有一个大转变。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加快林业发展、改善生态状况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林业不仅要满足社会对木材等林产品的多样化需求,更要满足改善生态状况、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需要,生态需求已成为社会对林业的第一需求。我国林业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变革和转折时期,正经历着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
3.加快林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目前我国生态状况局部改善、整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土地沙化、湿地减少、生物多样性遭破坏等仍呈加剧趋势。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现象屡禁不止,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对林业的威胁仍很严重。林业管理和经营体制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林业产业规模小、科技含量低、结构不合理,木材供需矛盾突出,林业职工和林区群众的收入增长缓慢,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从整体上讲,我国仍然是一个林业资源缺乏的国家,森林资源总量严重不足,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还非常脆弱,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林业改革和发展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繁重。
4.必须把林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林业工作,努力使我国林业有一个大的发展。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要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
二、加快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主要任务
5.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文明社会,大力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使林业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6.基本方针。
———坚持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
———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生态效益优先。
———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
———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实行林业分类经营和管理。
———坚持尊重自然和经济规律,因地制宜,乔灌草合理配置,城乡林业协调发展。
———坚持科教兴林。
———坚持依法治林。
7.主要任务。通过管好现有林,扩大新造林,抓好退耕还林,优化林业结构,增加森林资源,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增加林产品有效供给,增加林业职工和农民收入。力争到2010年,使我国森林覆盖率达到19%以上,大江大河流域的水土流失和主要风沙区的沙漠化有所缓解,全国生态状况整体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林业产业结构趋于合理;到2020年,使森林覆盖率达到23%以上,重点地区的生态问题基本解决,全国的生态状况明显改善,林业产业实力显著增强;到2050年,使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26%以上,基本实现山川秀美,生态状况步入良性循环,林产品供需矛盾得到缓解,建成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努力保护好天然林、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古树名木;努力营造好主要流域、沙地边缘、沿海地带的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和堤岸防护林;努力绿化好宜林荒山、地埂田头、城乡周围和道渠两旁;努力建设好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花卉等商品林基地;努力发展好森林公园、城市森林和其他游憩性森林。同时,要加快林业结构调整步伐,提高林业经济效益;加快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创新,调动社会各方面发展林业的积极性。
三、抓好重点工程,推动生态建设
8.坚持不懈地搞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要加大力度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严格天然林采伐管理,进一步保护、恢复和发展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和东北、内蒙古等地区的天然林资源。认真抓好退耕还林(草)工程,切实落实对退耕农民的有关补偿政策,鼓励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产业开发,发展有市场、有潜力的后续产业,解决好退耕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继续推进“三北”、长江等重点地区的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因害设防,营造各种防护林体系,集中治理好这些地区不同类型的生态灾害。切实搞好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防沙治沙工程,通过划定封禁保护区、种树种草、小流域治理、舍饲圈养、生态移民、合理利用水资源等综合措施,保护和增加林草植被,尽快使首都及主要风沙区的风沙危害得到有效遏制。高度重视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抓紧抢救濒危珍稀物种,修复典型生态系统,扩大自然保护面积,提高保护水平,切实保护好我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加快建设以速生丰产用材林为主的林业产业基地工程,在条件具备的适宜地区,发展集约林业,加快建设各种用材林和其他商品林基地,增加木材等林产品的有效供给,减轻生态建设压力。
9.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采取多种形式发展社会造林。不断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的形式,提高适龄公民履行义务的覆盖面,提高义务植树的实际成效。义务植树要实行属地管理,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城市以街道为单位,建立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制度和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部门和单位绿化的责任范围,落实分工负责制,并加强监督检查。绿色通道工程要与道路建设和河渠整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建设。城市绿化要把美化环境与增强生态功能结合起来,逐步提高建设水平。鼓励军队、社会团体、外商造林和群众造林,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多形式的造林绿化格局。
四、优化林业结构,促进产业发展
10.加快推进林业产业结构升级。适应生态建设和市场需求的变化,推动产业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形成以森林资源培育为基础、以精深加工为带动、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的林业产业发展新格局。鼓励以集约经营方式,发展原料林、用材林基地。积极发展木材加工业尤其是精深加工业,延长产业链,实现多次增值,提高木材综合利用率。突出发展名特优新经济林、生态旅游、竹藤花卉、森林食品、珍贵树种和药材培植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新兴产品产业,培育新的林业经济增长点。充分发挥我国地域辽阔、生物资源和劳动力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出口林产品。
11.加强对林业产业发展的引导和调控。根据市场需要、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抓紧编制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引导产业健康发展,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培育名牌产品和龙头企业,推广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营形式,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扶持发展各种专业合作组织,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规范林产品和林业生产要素市场,对农民生产的木材允许产销直接见面,拓宽农民进入市场的渠道,增强林业产业发展活力。
12.进一步扩大林业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林业发展。针对我国林业基础薄弱、建设任务繁重的情况,要加大引进力度,着力引进资金、资源、良种、技术和管理经验。努力扩大林业利用外资规模,鼓励外商投资造林和发展林产品加工业。制定有利于扩大林产品出口的政策,完善林产品出口促进机制,提高我国林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坚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海外林业开发。积极开展森林认证工作,尽快与国际接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我国种质资源的保护和输出管理,防止境外有害生物传入。认真履行有关国际公约,加强生态保护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13.进一步完善林业产权制度。这是调动社会各方面造林积极性,促进林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基础。要依法严格保护林权所有者的财产权,维护其合法权益。对权属明确并已核发林权证的,要切实维护林权证的法律效力;对权属明确尚未核发林权证的,要尽快核发;对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要抓紧明晰或调处,并尽快核发权属证明。退耕土地还林后,要依法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已经划定的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不得强行收回。自留山上的林木,一律归农户所有。对目前仍未造林绿化的,要采取措施限期绿化。
分包到户的责任山,要保持承包关系稳定。上一轮承包到期后,原承包做法基本合理的,可直接续包;原承包做法经依法认定明显不合理的,可在完善有关做法的基础上继续承包。新一轮的承包,都要签定书面承包合同,承包期限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对已经续签承包合同,但不到法定承包期限的,经履行有关手续,可延长至法定期限。农户不愿意继续承包的,可交回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处置。
对目前仍由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山林,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积极探索有效的经营形式。凡群众比较满意、经营状况良好的股份合作林场、联办林场等,要继续保持经营形式的稳定,并不断完善。对其他集中连片的有林地,可采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形式,将产权逐步明晰到个人。对零星分散的有林地,可将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合理作价后,转让给个人经营。对宜林荒山荒地,可直接采取分包到户、招标、拍卖等形式确定经营主体,也可以由集体统一组织开发后,再以适当方式确定经营主体;对造林难度大的宜林荒山荒地,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一定期限的使用权无偿转让给有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开发经营,但必须限期绿化。不管采取哪种形式,都要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民主决策,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享有优先经营权。
14.加快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国家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流转。当前要重点推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荒沙使用权的流转。对尚未确定经营者或其经营者一时无力造林的国有宜林荒山荒地荒沙,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给附近的部队、生产建设兵团或其他单位进行植树造林,所造林木归造林者所有。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可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条件。积极培育活立木市场,发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促进林木合理流转,调动经营者投资开发的积极性。
要规范流转程序,加强流转管理。认真做好流转的各项服务工作,及时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流转过程中,要坚决防止出现乱砍滥伐、改变林地用途、改变公益林性质和公有资产流失等现象。要切实加强对流转后应当用于林业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15.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国家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外国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等,都可单独或合伙参与林业开发,从事林业建设。要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林业的法律地位,切实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统一税费政策、资源利用政策和投融资政策,为各种林业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16.深化重点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苗圃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把森林资源管理职能从森工企业中剥离出来,由国有林管理机构代表国家行使,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把目前由企业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逐步分离出来,转由政府承担,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国有森工企业要按照专业化协作的原则,进行企业重组,妥善分流安置企业富余职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改革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深化国有林场改革,逐步将其分别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对其内部结构和运营机制作出相应调整。生态公益型林场要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为主要任务,按从事公益事业单位管理,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承担。商品经营型林场和国有苗圃要全面推行企业化管理,按市场机制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发挥生态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实行灵活多样的经营形式,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最大限度地挖掘生产经营潜力,增强发展活力。切实关心和解决贫困国有林场、苗圃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公有制林业管理体制改革,鼓励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按照自愿互利原则,采取联合、兼并、股份制等形式组建跨地区的林场和苗圃联合体,实现规模经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17.实行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在充分发挥森林多方面功能的前提下,按照主要用途的不同,将全国林业区分为公益林业和商品林业两大类,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政策措施。改革和完善林木限额采伐制度,对公益林业和商品林业采取不同的资源管理办法。公益林业要按照公益事业进行管理,以政府投资为主,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商品林业要按照基础产业进行管理,主要由市场配置资源,政府给予必要扶持。凡纳入公益林管理的森林资源,政府将以多种方式对投资者给予合理补偿。要逐步改变现行的造林投入和管理方式,在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制、报账制的同时,安排部分造林投资,探索直接收购各种社会主体营造。
六、加强政策扶持,保障林业长期稳定发展
18.加大政府对林业建设的投入。要把公益林业建设、管理和重大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并予以优先安排。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国家财政要重点保证;地方规划的区域性生态工程建设投资,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部门规划的配套生态工程建设投资,要纳入相关工程的总体预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分别纳入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资金规模。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等财政支农资金,也要适当增加对林业建设的投入。对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和珍贵树种用材林建设中的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和优良种苗的开发推广等社会性、公益性建设,由国家安排部分投资。逐步规范各项生态工程建设的造林补助标准。随着重点国有林区改革的逐步深入,有关地方政府要承担起原来由森工企业承担的社会事业投入,国家给予必要支持。
19.加强对林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国家继续对林业实行长期限、低利息的信贷扶持政策,具体贷款期限可根据林木的生长周期由银行和企业协商确定,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有关金融机构对个人造林育林,要适当放宽贷款条件,扩大面向农户和林业职工的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林业经营者可依法以林木抵押申请银行贷款。鼓励林业企业上市融资。
20.减轻林业税费负担。继续执行国家已经出台的各项林业税收优惠政策,并予以规范。按照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要求,逐步取消原木、原竹的农业特产税。取消对林农和其他林业生产经营者的各种不合理收费。改革育林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办法,征收的育林基金要逐步全部返还给林业生产经营者,基层林业管理单位因此出现的经费缺口由财政解决。
七、强化科教兴林,坚持依法治林
21.加强林业科技教育工作。要重视林业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开发,提高林业的科技创新能力。重点研发林木良种选育、条件恶劣地区造林、重大森林病虫害防治、防沙治沙、森林资源与生态监测、种质资源保存与利用、林农复合经营、林火管理与控制及主要经济林产品加工转化等关键性技术。抓好林业重点实验室、野外重点观测台站、林业科学数据库和林业信息网络建设。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与林业技术推广要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国家在扶持基础性、公益性林业科学研究的同时,积极推动非公益性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走向市场。鼓励林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科技人员,通过创办科技型企业、建立科技示范点、开展科技承包和技术咨询服务等形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要加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稳定科技工作队伍。对林业科学研究、新技术推广和新产品开发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重奖。完善相关政策,推动林科教、技工贸相结合。积极推进林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林业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不断加强林业科技领域的国际合作。根据林业建设特点,建立各类林业人才教育和培训体系。切实加大对林业职工的培训力度,提高林业建设者的整体素质。
22.加强林业法制建设。加快林业立法工作,抓紧制定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林业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林业工程质量监管、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根据新情况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格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禁随意采挖野生植物。加强林业执法监管体系,充实执法监督力量,改善执法监督条件,提高执法监督队伍素质。加强林业法制教育和生态道德教育,为执法人员依法办事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执法环境。
八、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
23.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林业工作。要充分认识加强林业建设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支持林业发展。根据加快林业发展的需要,强化林业行政管理体系,加强各级政府的林业行政机构建设。建立完善的林业动态监测体系,整合现有监测资源,对我国的森林资源、土地荒漠化及其他生态变化实行动态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健全林业推广和服务体系,乡镇林业工作站是对林业生产经营实施组织管理的最基层机构,要充分发挥政策宣传、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和作用。林业行业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为促进林业发展再立新功。
24.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林业工作。各级工会、妇联、共青团和民兵、青年、学生组织及其他社会团体,要发挥各自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投身国土绿化事业。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为保护森林、绿化祖国作出了重要贡献,要继续发扬优良传统,积极承担造林绿化任务。要大力加强林业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民族的生态安全意识。中小学教育要强化,普及林业和生态知识。新闻媒体要将林业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
各地区各部门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动员和组织全国人民,积极投身林业建设的伟大事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山川秀美、生态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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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2019年吉林省抚松县露水河林业局工会有大病救助吗
工会是没有大病救助的,一般是参加互助保险才有大病救助。
⑤ 阿里河林业局的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财务科职能:
1、资金管理
集中统一原则,量力而行原则;“一支笔审批”原则;坚持资金使用顺序原则。
2 、成本管理
定期分析成本,保证成本的事前分析、事中分析和事后分析,明确成本变动态势及原因,计算出有关因素对成本影响的数据。
在执行成本计划过程中,对影响成本较大的问题,应进行不定期的专题分析,做到原因清楚,数据准确,措施得力。
二、安全设备科职能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设备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程、规定、标准,搞好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教育。
2、组织编制年、季、月工作计划,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业会议,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3、深入基层,检查安全生产设备管理工作,处理不利因素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4、负责提出对伤亡事故的处理意见,做好工伤鉴定的组织工作。
5、参与新建、扩建、改造工程。设备的试运,对违反安全规程的及时提出处理办法。
三、计划统计科职能:
1、生产作业计划的编制。
2、计划的实施。
3、计划控制、总结。
4、经济统计工作。
四、劳人科职能:
1、全局一般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
2、负责全局人事管理、编制职工定员等方案,负责办理人员的招聘手续,做好新职工的分配和教育工作。
3、负责职工统计以及健全职工档案管理制度工作,做好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工作。
4、负责建立和健全本局劳动纪律制度,并对职工进行劳动纪律教育和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的技术培训、职工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和干部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工作。
6、负责工资基金管理审批工作,办理全局职工转正、定级和负责组织工资调整工作。
7、制定全局职工队伍教育计划并会同教育培训部门组织实施,做好职工“五险”工作和退休、退职、病退工作。
五、木材销售科职能:
1、木材销售必须在“三总量”控制范围内统筹销售,严禁违反《森林法》、林政管理规定和超总量销售。
2、合理制定木材价格。
3、坚持有款发货,杜绝欠款发生、赊欠销售。
4、木材销售要做到计划、请车、配车、价格、划拨、结算公开透明,并接受林业局纪检、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5、加强贮木管理,生产适销对路产品,以质量求效益。
6、木材装车实行封闭式管理。
7、合理编排运输计划。
8、产品结算工作准确无误。
9、请配车工作做到均衡合理。
六、企管科职能
1、负责阿森公司内部经济责任书的制定和管理;
2、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开展与考核;
3、资源节约、增收节支、科技管理工作;
4、负责全局产品质检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管及考核;
5、企业改制;
6、林业局企业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审计科职能
依法对局属单位进行财务收支、经济效益、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离任经济责任、年度经营责任制奖金兑现进行审计,
并对企业经营管理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审计,同时进行有计划的审计调查,行使监督职能。
八、生产科职能
1、木材生产、伐区管理、准备作业、道路养护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
采育结合,永续利用”林业建设方针。按 《林木采伐许可证》、《伐区调查设计》、木材生产计划和伐区生产作业规程,
合理组织生产,实行限额采伐,科学利用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系统。
2、负责木材生产运输管理,确保冬运木材生顺利完成。
3、负责木材下山进贮木场的地衡检斤工作。
九、天保办职能
1、收集天保工程相关数据资料,拟定森林管护计划。
2、检查落实管护工作。
3、按时填写、上报信息报表,按档案管理办法对相关资料分类归档,按档案保管期限进行保管。
十、党政办公室职能
党政办公室是一个集行政管理、档案管理、机要管理、法律顾问、计划生育职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科室,
并分管宾馆、小车队。形成管理目标体系包括日常管理、文件管理、会议落实、信息上报、督查催办、
公文管理要求、法律规范管理七部分。
十一基建科职能
对全局以下重点施工项目的规划、预算、质量监督、施工现场管理等项基建任务负责。
1、房屋建造、改扩建,装修、维修。
2、运材道路、桥涵。
3、水暖、用电、环保设施。 一、组织部职能
1、组织发展。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按照“十六字”方针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培养、考察、教育积极分子工作。新党员的审批;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党费收缴管理及党刊征订发放;党内统计及档案管理
2、干部考核。了解考察科级干部及基层领导班子的德才表现,每年定期进行考核;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工作;干部培训工作。
3、老干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以及林管局关于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落实老干部待遇、组织活动及信访工作;积极开展老科协和关工委活动。
4、机关党总支工作。机关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组织学习及各项活动工作;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和环境卫生,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二、宣传部职能
1、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法令、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及全局的各级文明单位的自检申报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等项工作。
2、组织理论学习。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重大理论问题、组织讨论,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提供学习资料定期组织安排干部职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统战工作。对上级有关统一战线精神和民族团结工作的法令、法规进行宣传、贯彻、执行,四策齐全。
4、新闻报道工作。制定新闻宣传报道要点,建立通讯员采访组,定期下发新闻,宣传报道要点,组织通讯员培训
三、工会职能
1 负责阿里河林业局职工代表大会各项职权的落实,贯彻职代会的各项决议。
2、负责阿里河林业局工会委员会、基层工会、工会小组三级民主管理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3、负责阿里河林业局工会、基层工会、工会小组职工之家建设规划、措施的制定和考核、评比、表彰工作。
4、负责阿里河林业局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制订、检查和落实。
5、负责阿里河林业局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组织和管理。
6、负责阿里河林业局厂务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阿里河林业局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计划的编制和落实。
8、负责阿里河林业局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及劳动竞赛计划的制订和管理。
9、负责阿里河林业局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10、负责阿里河林业局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比条件及评比办法的制订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1、负责林区及以上各类先进的推荐、表彰、奖励工作的管理。
12、负责对阿里河林业局专职工会干部管理和培训。
13、负责阿里河林业局职工文娱、体育活动计划的编制和管理。
14、协助行政做好对职工的生活福利等劳动保险工作,并负责检查和监督。
15、负责阿里河林业局工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月度计划的编制和全过程实施。
16、配合党委做好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7、协助行政安全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安全宣传活动,参与职工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8、配合行政开展职工技术学习,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
19、负责依法收缴、管理、使用工会经费。
20、负责阿里河林业局低保工作。
四、团委职能
1、组织建设。健全共青团组织,规范团青档案;落实团干部待遇;培训工作
2、有计划地开展“推优”工作
3、开展新林区青年文明岗创建活动。
4、、开展技能培训、岗位练兵、十佳青年岗位能手、征集合理化建议活动
5、扶贫救助工作。
6、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
7、组织青年志愿者工作(11分)
五、纪委职能
1、负责对本企业的党员干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2、受理人民群众或单位对被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政纪等的举报控告。
3、负责检查被监察对象贯彻国家法律、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对被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政纪的监察处理。
4、受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处理不服的申诉。
5、对全局广大干部和职工开展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宣传教育。
6、树立和表扬一贯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优秀高、干部和职工。
7、完成局长、上级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事宜。
六、信访办职能
1、受理、接待和登记群众来信来访,
2、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热点”问题,妥善解决或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3、对已处理结束的群众来信组卷归档。
4、接待申诉、控告、揭发的人员,或处理申诉、控告、揭发的材料等,注意保密,不得泄露。
5、妥善处理上级和林业局交办的信访信件。
七、综治办职能
1、健全综治内业档案开展,“党员六带头”为内容的基层基础建设活动。
2、治安管理。创建“无毒社区”活动;帮教工作。
3、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
4、安全防范。建立防范机制,防止发生责任性重大刑事案件;对枪支弹药、易燃易爆、毒麻药品的管理;
对重点地区和治安热点问题及时整治。
5、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
八、武装部职能
1、武装部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资料建设、履行职责情况。
2、国防教育。
3、民兵组织整顿。
4、军事训练。
5、征兵工作。
6、预备役工作。

⑥ 稽查局局长林电主要负责什么工作
林业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 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细则》《防沙治沙法》、《退耕还林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起草全区林业发展、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和产业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政策、规章,并组织实施和依法监督检查. (二) 拟定全区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管林业建设资金的使用和全区国有林业资产. (三) 组织开展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全区防沙治沙、森林旅游、花卉业、沙产业和经济林果业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国家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 (四) 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绿色通道工程、防沙治沙工程和荒漠化防治工程. (五) 指导国有林场及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检查、评估及审计;对集体、个体林场实行宏观管理. (六) 负责全区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及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开展沙漠化普查及监测;编制和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林木凭证采伐及运输;依法保护、管理林木、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七) 指导全区林业公安及森林防火和林政稽查工作. (八) 指导全区林业科技、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林业科研、学术交流、成果推广及先进技术、新产品引进及推广普及,指导全区林学会工作及林业队伍建设. (九) 组织全区林业发展调查,为政府提供建议及决策依据;开展重点林业建设项目论证,筹集林业专项资金,建立和征收全区育林基金,并监督使用. (十) 负责指导林业系统的劳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报批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所属单位的领导干部. (十一) 指导林业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十二)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肃州区林业局有关业务公开办事程序 一、 林木采伐证办理程序: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五章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三十条、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之规定,国有、集体或个人采伐树木必须办理国有、集体或个人林木采伐许可证. (二)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上个人所有的薪炭林和自留地、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不办理采伐许可证. (三) 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除应当提交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交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1、 国有农林场、机关农林场、城市的树木采伐,还应当提交采伐申请和更新计划,内容包括采伐的目的、地点、林种、面积、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2、 镇集体或个人的树木采伐,由采伐单位或个人提出采伐申请和更新计划,包括采伐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四) 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审批办理由县市林业局主管业务的副局长白全国及业务股王爱萍同志具体办理. (五) 国有农林场、机关农林场、城市的树木采伐,属于机关农场的,由机关农场管理办公室签字盖章;属于国道、省道的,由公路总段签字盖章;属城市的,由园林处签字盖章.农村集体或个人的树木采伐申请报乡镇林业站,经乡镇林业站进行实地查看,采伐地点、数量属实,并认为采伐后对防护林作用影响不大的,由乡镇林业站统一报送林业局. (六) 林业局根据提供的文件材料,需要到实地查看的在十五日内做出决定,不需要到实地查看的,经审核后发给集体、个人采伐许可证. (七) 审批权限规定:国有单位和个人采伐林木5立方米以下,由林业局主管局长签字后直接审批办证;采伐5—10立方米,须经局务会议研究后审批办证.乡镇集体和个人采伐林木3立方米以下,由乡镇林业站直接盖章上报;采伐3—10立方米的,由主管乡长同意后签字盖章上报;采伐10立方米以上的经集体讨论研究同意后由乡镇政府盖章上报. (八) 育林基金征收:国有集体林木按木材收入的20%征收,每方征收40元;个人的林木按木材收入的10%征收 ,每方征收20元. 二、 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1、 根据省林业厅甘林资函字(1997)43号文件和省财政厅、物价局甘价费(1997)274号文件之规定,经营原木、板材、家具、沙发、门框和其它木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2、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办证和年审由林业局业务股牛成武同志具体办理.
3、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每两年办理一次换证手续,每满一年由经营单位和个人持副本到林业局业务股进行年审登记.
4、 办理新证或换证时由经营单位或个人填写许可证申请表,经乡政府和乡林业站同意,并签字盖章后,送交林业局业务股,经审核同意后发给加工经营许可证.
5、 收费标准:工本费80元(正本60元,副本20元). 三、 林政管理公开程序: 1、 林政管理人员经常性地对木材运输、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并委托有关乡镇林业站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
2、 对经营加工木材及林产品的单位主要检查有无采伐许可证、加工许可证.对无证经营的视其为非法经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经常性无证经营的,年审可视为不合格,次年吊销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并报请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
3、 对运输林产品的车辆按照《森林法》、《甘肃省林产品运输管理规定》、《林木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木材准运证办理程序: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木材准运证由县市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办理. 2、 申请木材运输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1)林木采伐证可证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
(2)检疫证明;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3、 符合上述条件办理木材准运证的单位、个人,需持以上三款证明文件到市林业局公安股办理.林业局公安股可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发给木材准运证. 肃州区林业局机关工作首问制 一、 机关全员实行工作首问制度.
二、 首问制即指对来信来访、外来投资者、上门办事人员,机关第一位被问到的人员,要态度热情,耐心接待.属于自已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按原则和程序立即办理,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推诿刁难.
三、 对不属于自己业务范围内的事项,应将来人引领到责任股室或个人,交有关责任人办理.如责任人不在,应积极主动帮助联系,找到责任人或者承诺转告,给来人有个满意的答复和交待.
四、 凡态度恶劣,推诿扯皮,不及时办理的,如发现或有人举报,一经查实,第一次在职工大会上提出批评,第二次在职工大会上做检讨,第三次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五、 如发现有第四条情况者,一次扣年终考核成绩5分,取消优秀资格. 林业局机关服务公示制 一、 本机关开展的主要业务: 1、 负责《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及实施;
2、 负责拟定报批全市林业发展规划、地方性法律法规、林业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3、 组织全市森林资源、沙漠化的调查、规划和动态监控,依法保护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资源.
4、 指导下属林场、站的经营和发展,财务审计和监督.
5、 负责全市林果科技普及、科研成果和学述交流,成果推广,新品种引进.
6、 办理采伐证、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育林基金征收.
7、 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林木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案件. 二、 服务事项: 1、 林木采伐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及育林基金的征收.
2、 本系统各类人事、文书、会计档案查阅.
3、 各类林木案件的受理和查处. 三、 服务要求 1、 凡服务人员都要做到接待热情,服务周到,不推不托,即时办理.
2、 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嘴难张,事难办”的不良风气,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让前来办事的人员高兴而来,满意而归,树立机关工作新形象.
3、 对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托拉,前来办事人员不满意者或有人举报者,影响机关形象的不良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⑦ 林业局有什么项目
林业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 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细则》《防沙治沙法》、《退耕还林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起草全区林业发展、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和产业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政策、规章,并组织实施和依法监督检查。 (二) 拟定全区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管林业建设资金的使用和全区国有林业资产。 (三) 组织开展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全区防沙治沙、森林旅游、花卉业、沙产业和经济林果业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国家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 (四) 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绿色通道工程、防沙治沙工程和荒漠化防治工程。 (五) 指导国有林场及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检查、评估及审计;对集体、个体林场实行宏观管理。 (六) 负责全区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及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开展沙漠化普查及监测;编制和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林木凭证采伐及运输;依法保护、管理林木、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七) 指导全区林业公安及森林防火和林政稽查工作。 (八) 指导全区林业科技、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林业科研、学术交流、成果推广及先进技术、新产品引进及推广普及,指导全区林学会工作及林业队伍建设。 (九) 组织全区林业发展调查,为政府提供建议及决策依据;开展重点林业建设项目论证,筹集林业专项资金,建立和征收全区育林基金,并监督使用。 (十) 负责指导林业系统的劳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报批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所属单位的领导干部。 (十一) 指导林业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十二)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肃州区林业局有关业务公开办事程序 一、 林木采伐证办理程序: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五章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三十条、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之规定,国有、集体或个人采伐树木必须办理国有、集体或个人林木采伐许可证。 (二)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上个人所有的薪炭林和自留地、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不办理采伐许可证。 (三) 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除应当提交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交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1、 国有农林场、机关农林场、城市的树木采伐,还应当提交采伐申请和更新计划,内容包括采伐的目的、地点、林种、面积、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2、 镇集体或个人的树木采伐,由采伐单位或个人提出采伐申请和更新计划,包括采伐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四) 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审批办理由县市林业局主管业务的副局长白全国及业务股王爱萍同志具体办理。 (五) 国有农林场、机关农林场、城市的树木采伐,属于机关农场的,由机关农场管理办公室签字盖章;属于国道、省道的,由公路总段签字盖章;属城市的,由园林处签字盖章。农村集体或个人的树木采伐申请报乡镇林业站,经乡镇林业站进行实地查看,采伐地点、数量属实,并认为采伐后对防护林作用影响不大的,由乡镇林业站统一报送林业局。 (六) 林业局根据提供的文件材料,需要到实地查看的在十五日内做出决定,不需要到实地查看的,经审核后发给集体、个人采伐许可证。 (七) 审批权限规定:国有单位和个人采伐林木5立方米以下,由林业局主管局长签字后直接审批办证;采伐5—10立方米,须经局务会议研究后审批办证。乡镇集体和个人采伐林木3立方米以下,由乡镇林业站直接盖章上报;采伐3—10立方米的,由主管乡长同意后签字盖章上报;采伐10立方米以上的经集体讨论研究同意后由乡镇政府盖章上报。 (八) 育林基金征收:国有集体林木按木材收入的20%征收,每方征收40元;个人的林木按木材收入的10%征收 ,每方征收20元。 二、 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1、 根据省林业厅甘林资函字(1997)43号文件和省财政厅、物价局甘价费(1997)274号文件之规定,经营原木、板材、家具、沙发、门框和其它木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2、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办证和年审由林业局业务股牛成武同志具体办理。
3、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每两年办理一次换证手续,每满一年由经营单位和个人持副本到林业局业务股进行年审登记。
4、 办理新证或换证时由经营单位或个人填写许可证申请表,经乡政府和乡林业站同意,并签字盖章后,送交林业局业务股,经审核同意后发给加工经营许可证。
5、 收费标准:工本费80元(正本60元,副本20元)。 三、 林政管理公开程序: 1、 林政管理人员经常性地对木材运输、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并委托有关乡镇林业站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
2、 对经营加工木材及林产品的单位主要检查有无采伐许可证、加工许可证。对无证经营的视其为非法经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经常性无证经营的,年审可视为不合格,次年吊销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并报请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
3、 对运输林产品的车辆按照《森林法》、《甘肃省林产品运输管理规定》、《林木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木材准运证办理程序: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木材准运证由县市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办理。 2、 申请木材运输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1)林木采伐证可证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
(2)检疫证明;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3、 符合上述条件办理木材准运证的单位、个人,需持以上三款证明文件到市林业局公安股办理。林业局公安股可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发给木材准运证。 肃州区林业局机关工作首问制 一、 机关全员实行工作首问制度。
二、 首问制即指对来信来访、外来投资者、上门办事人员,机关第一位被问到的人员,要态度热情,耐心接待。属于自已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按原则和程序立即办理,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推诿刁难。
三、 对不属于自己业务范围内的事项,应将来人引领到责任股室或个人,交有关责任人办理。如责任人不在,应积极主动帮助联系,找到责任人或者承诺转告,给来人有个满意的答复和交待。
四、 凡态度恶劣,推诿扯皮,不及时办理的,如发现或有人举报,一经查实,第一次在职工大会上提出批评,第二次在职工大会上做检讨,第三次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五、 如发现有第四条情况者,一次扣年终考核成绩5分,取消优秀资格。 林业局机关服务公示制 一、 本机关开展的主要业务: 1、 负责《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及实施;
2、 负责拟定报批全市林业发展规划、地方性法律法规、林业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3、 组织全市森林资源、沙漠化的调查、规划和动态监控,依法保护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资源。
4、 指导下属林场、站的经营和发展,财务审计和监督。
5、 负责全市林果科技普及、科研成果和学述交流,成果推广,新品种引进。
6、 办理采伐证、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育林基金征收。
7、 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林木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案件。 二、 服务事项: 1、 林木采伐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及育林基金的征收。
2、 本系统各类人事、文书、会计档案查阅。
3、 各类林木案件的受理和查处。 三、 服务要求 1、 凡服务人员都要做到接待热情,服务周到,不推不托,即时办理。
2、 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嘴难张,事难办”的不良风气,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让前来办事的人员高兴而来,满意而归,树立机关工作新形象。
3、 对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托拉,前来办事人员不满意者或有人举报者,影响机关形象的不良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⑧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干部学校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党干校(林业职工培训中心)位于牙克石市兴安西街11号,始建于1957年,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直属事业单位。
学校总占地面积60余亩,拥有适应现代化教学的标准教室、多媒体教室、阶梯式教学报告厅、电化教学专用教室共8间,可同时容纳800人接受培训;图书资料室、阅览室面积160平方米,藏书3万余册;计算机室拥有40台较为先进的电脑设备,并安装开通了中央党校远程教学C级站;招待所和餐厅可同时为200人提供食宿。
学校现有固定资产620万元。教职员工56人,其中高级职称18人,占在职工总数的32%,中级职称25人,占在职工总数的45%。
2008年底,经林管局批准,党干校(林业职工培训中心)进行了机构调整, 学校共设15个科室,其中专业教研室8个:马列基础理论教研室、党建教研室、林业经济教研室、法学教研室、森林生态教研室、林业应用技术教研室、多媒体应用技术教研室、理论研究室;党群机构、综合科室7个:党政办公室、工会、教务处、职业技能开发科、财务科、行政科、函授办。
做为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森工集团)唯一直属的行业培训机构,党干校除常年开办处级(副处级)干部培训、科级干部培训班、后备干部培训班之外,还承担着林区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干部的培训任务,同时还承担林区技术干部、技术工人培训,以及林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作为内蒙古党校函授学院大兴安岭学区,一直面向林区以及地方招收专、本科函授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