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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场人畜共患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21-05-08 18:55:24

❶ 怎样做好人畜共患病的监测

答:人畜共患病的监测是在诊断基础上,对疫情进行长期的统计、分析和对比,研究影响疾病发生、传播和流行的因素,掌握疫病流行规律,进行疫病风险分析和评估。人畜共患病监测是防控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意义重大,其监测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动物疫情监测,即选择一定的样本,用规定的方法进行疫病分布情况检查和疫情统计分析;二是人间疫情监测,即对卫生系统公布的人畜共患病疫情进行统计和分析,注意人间疫情的发展变化情况;三是疫源地监测,即研究和分析疾病在地理分布上其疫源地的消长和变化规律。

❷ 怎样预防人畜共患病

近年来,城市人饲养宠物者越来越多,故人畜共患病的发生率也急剧上升。中老年人免疫力较低,饲养宠物时更要加强预防意识。

一般说,养宠物者以养狗居多。养狗最要紧当然是防止被咬伤,引发狂犬病。狂犬病的传播途径并非只是被狗咬伤,有的狗(包括小狗)外表毫无异常,但体内常带有狂犬病毒,亦即处在“健康带毒”状态,咬伤人后同样可以传播狂犬病。少数病例并未被狗咬伤,仅仅是和小狗过度亲昵,相拥相吻,同床共枕;如果小狗体内带有病毒,就完全可以通过唾液传给主人。可见,不能与宠物过分亲昵。一旦被狗咬,不论有无伤口,都应立即到防疫机构注射狂犬疫苗或抗血清。

有的中老年人喜欢养猫,同样不要过分亲密,防止被抓伤。轻者只在皮肤上留下伤口、疱疹或小面积溃疡;重者可有低热,抓破部位附近淋巴结肿大,这在医学上称为猫抓病,也要到防疫站处理。另外,猫体内有弓形体包囊,通过猫排泄物可污染环境、食物和水源,使人得上弓形体病。顺便说一句,家里有孕妇切切不可养猫。

❸ 人畜共患病的预防原则是什么

人畜共患病的预防原则:做好检测;检出病畜作无害化处理;及时治疗;严格消毒;人、畜免疫接种。

❹ 人畜共患病的诊断方法有哪些

答:人畜共患病的诊断方法主要有流行病学调查、病原学诊断和免疫血清学诊断等方法。流行病学调查主要是根据临床症状、疾病的感染途径、流行特征和疫情监测结果进行诊断;病原学诊断主要是采集标本进行病原体检查;免疫血清学诊断是利用抗原和特异性抗体的反应进行诊断,如凝集反应、沉淀反应、琼脂扩散实验、中和实验等。

❺ 屠宰场(厂、点)、肉类联合加工厂应当具备什么样的动物防疫条件

屠宰场(厂、点)、肉类联合加工厂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
(1)选址、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
(2)设计、建筑的建设应当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采光、通风和污物、污水排放设施齐全;
(3)设有检疫室;
(4)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待宰间、急宰间和患病动物隔离间;
(5)有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和污水、污物、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
(6)动物、动物产品运载工具和容器符合动物防疫要求并有清洗消毒设备;
(7)有符合防疫要求的屠宰设备和屠宰工具、用具;
(8)屠宰技术工人和肉品检验人员无人畜共患病和其他可能污染动物产品的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9)防疫制度健全。

❻ 办屠宰场需要哪些证件

办屠宰场所需要的证件及条件可以参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条例规定办屠宰场需要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具体分析如下:

一、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八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

2、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生猪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

3、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

4、有经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

5、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以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

6、有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

7、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六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设置规划,组织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经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确定,并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

三、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但是,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6)屠宰场人畜共患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1、第一条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2、第二条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但是,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第三条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生猪屠宰活动的相关管理工作。

4、第四条国家根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规模、生产和技术条件以及质量安全管理状况,推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引导、扶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改善生产和技术条件,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资料来源:网络: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❼ 人畜共患的食源性病毒有哪些,有哪些特点

1.疯牛病与克雅氏症

疯牛病(BSE)学名为牛海绵状脑病,是一种人畜共患疾病。1985年4月,医学家们在英国发现了一种新病,专家们对这一世界始发病例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并于1986年11月将该病定名为BSE,首次在英国报刊上报道。之后,这种病迅速蔓延,英国每年有成千上万头牛患这种神经错乱、痴呆、不久死亡的病。此外,这种病还波及世界其他国家,如法国、爱尔兰、加拿大、丹麦、葡萄牙、瑞士、阿曼和德国。据考察发现,这些国家有的是因为进口英国牛肉引起的。如果人类食用了患病动物制成的产品,就有可能被传染,表现为“克雅氏症”。一旦发病,感染的人会出现视物模糊、平衡障碍、肌肉收缩和不随意运动现象等临床症状,一般在出现症状后2年内死亡。

2000年10月28日,年仅14岁的英国小姑娘杰夫里斯·佐薇因克雅氏症离开了人世,她是英国已知的死于克雅氏症年龄最小的患者。早在2年前杰夫里斯·佐薇就被确诊患有克雅氏症。她的视力、听力和行动能力几乎完全丧失,全部生活都要依靠母亲。眼看着自己的女儿离开人世,杰夫里斯的母亲非常悲伤。杰夫里斯·佐薇是英国第86位死于克雅氏症的人。

为了防止疯牛病在中国发生、传播,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①不能从有疯牛病和羊瘙痒病的国家进口牛羊以及与牛羊有关的加工制品,包括牛血清、血清蛋白、动物饲料、内脏、脂肪、骨及激素类等。1990年,由中国动植物检疫总所起草,农业部批准的《关于严防牛海绵状脑病传入我国的通知》是十分及时有效的。②对于动物饲料加工厂的建立和运作,必须加以规范化,包括严格禁止使用有可疑病的动物作为原料,使用严格的加工处理方法,包括蒸汽高温、高压消毒。③建立全国性的监测系统,与世界卫生组织和有关国家建立情报交换网,防止疯牛病和羊瘙病在中国的出现。④在从事研究和诊断工作时,要注意安全防护。实验用具一般要用1摩尔/升的氢氧化钠处理1小时,清洗后高温、高压消毒1小时;带有致病因子的溶液、血液要用10%的漂白粉溶液处理2小时以上。只要有关部门坚持原则,疯牛病和羊瘙痒病是可以预防的。

2.可怕的口蹄疫

口蹄疫于1514年首次在意大利发现,最近一个世纪先后在美国、墨西哥、英国、丹麦等国以及我国台湾省引起过大流行。2001年2月2日,英国爆发口蹄疫,它在英格兰东北部诺兰伯兰郡的一家养猪场首先发生,逐渐蔓延到其他地区,疫情发生后,英国实施疫区封锁和疫区偶蹄类动物就地销毁等措施。邻国荷兰、法国则销毁了从英国进口的牲畜。德国也对从英国进口的牲畜严格检疫,以减少口蹄疫传染的机会。英国的畜牧业、食品加工业、旅游业都受到影响。为此蒙受了上百亿英镑的损失。此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沙特阿拉伯、蒙古、韩国、老挝接连爆发口蹄疫。从欧洲到亚洲再到美洲,口蹄疫的阴影在到处游荡。

口蹄疫是人畜共患病,是一种高度传染的病毒性疾病,被国际兽医局列为全世界主要防治的动物病疫类之首。口蹄疫主要感染牛、猪、羊等偶蹄类家畜口蹄,其蔓延和爆发,会对畜牧业造成致命的打击。一头患口蹄疫的病猪,足以使7000头偶蹄牲畜被感染。口蹄疫病毒还可以通过接触人体受伤的皮肤和图腔黏膜侵入人体。症状通常是人的身体出现斑症,但它对人体健康危害不大。口蹄疫的潜伏期一般为2~5天,病畜最初症状为体温升高,食欲减退,无精打采,接着在口腔、舌面、蹄部和乳房等部位出现大小不一的水泡。水泡破裂后形成烂斑,严重者蹄壳脱落、跛行、卧地不起。幼畜常发生无水泡型口蹄疫,引起肠胃炎,出现拉稀。有时引起急性肠胃炎而突然死亡。

对于口蹄疫的预防措施应该做到:保持畜圈清洁卫生,每半个月用石灰水消毒一次:适时注射口蹄疫疫苗;一旦发生口蹄疫情,立即实行隔离,对病畜及其同圈牲畜进行宰杀,同时用3%的烧碱水对圈舍、场地和用具等进行消毒,对病畜粪便进行堆积发酵处理。

3.禽流感

最早的禽流感记录在1878年,意大利发生鸡群大量死亡,当时被称为鸡瘟。到1955年,科学家证实其致病病毒为甲型流感病毒。此后,这种流行性疾病被更名为禽流感。1999年3月至11月,意大利伦巴第地区爆发禽流感,到次年3月1300万只病禽被捕杀。2002年10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爆发禽流感,当年12月疫情扩散到内华达州和亚利桑那州,到2003年3月,仅加利福尼亚州就销毁326多万只鸡。自2003年12月以来,禽流感在多个国家和地区肆虐,造成数千万只家禽被宰杀销毁。

禽流感是由A型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种禽类传染病。禽流感病毒感染后可以表现为轻度的呼吸道症状、消化道症状,死亡率较低;或表现为较严重的全身性、出血性、败血性症状,死亡率较高。根据禽流感病毒致病性和毒力的不同,可以将禽流感分为高致病性禽流感、低致病性禽流感和无致病性禽流感。禽流感病毒有不同的亚型,由H5和H7亚型毒株(以H5N1和H7N7为代表)所引起的疾病称为高致病性禽流感,其发病率和死亡率都很高,危害巨大。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将高致病性禽流感列为A类传染病,我国将高致病性禽流感列入一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现已证实禽流感病毒广泛分布于世界范围内的许多家禽和野禽,对家养的鸡和火鸡危害最为严重。

禽流感病毒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传播:①经飞沫在空气中传播。病禽咳嗽和鸣叫时喷射出带有H5N1病毒的飞沫在空气中飘浮,人吸入呼吸道被感染发生禽流感。②经过消化道感染。进食病禽的肉及其制品、禽蛋,病禽污染的水、食物,用病禽污染的食具、饮具,或用被污染的手拿东西吃,受到传染而发病。③经过损伤的皮肤和眼结膜容易感染H5N1病毒而发病。

人类患上禽流感后,潜伏期一般为7天以内,早期症状与其他流感非常相似,主要表现为发热、流涕、鼻塞、咳嗽、咽痛、头痛、全身不适等症状。大多数患者治愈后良好,病程短,恢复快,且不留后遗症,但少数患者特别是年龄较大、治疗过迟的患者病情会迅速发展成进行性肺炎、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肺出血、胸腔积液等多种并发症。

禽流感的预防措施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落实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禽流感诊疗方案(2005版修订版)》关于人禽流感的宣教纲要,讲究卫生,增强防病能力;避免去疫区旅游;不要食用病死禽鸟;不吃未熟禽、蛋;加工保存食物要生熟分开;宰杀禽畜后要用肥皂和清水洗手;勤通风、勤洗手、喝开水;病禽死畜焚烧深埋;发现病禽早报告,出现病情早就医。知识点

❽ 畜牧兽医的工作重点

农业部2009年兽医工作要点根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畜牧兽医专业会议精神,农业部兽医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农业部关于做好2009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意见》(农发[2009]1号)的工作要求,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提高能力、服务三农”,强化兽医工作体系,提升兽医工作能力,加强兽医行政执法,推进兽医科技进步,扩大对外交流合作,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养殖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贡献。
扎实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
(一)切实抓好免疫工作。围绕确保“重大动物疫情稳定、力争有所下降”的防控目标,切实落实好免疫与扑杀相结合的综合防控措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日常补免有机结合,扎实做好基础免疫,切实抓好散养户的免疫工作,加强免疫效果监测,提高免疫密度,保证免疫质量。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四种强制免疫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控。狂犬病力争做到全面免疫,炭疽、猪乙型脑炎等疫病切实做好重点地区免疫。科学开展布氏杆菌病免疫。防止因免疫不到位引发疫情。 (二)强化疫情监测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继续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在全面开展疫情监测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大中城市活禽市场监测,把活禽市场抗体水平检测作为免疫合格率的重要指标,开展定时定点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充分发挥动物疫情测报站作用。完善动物疫情报告制度,提高疫情报告时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加强举报疫情核查,及时排查疫情隐患,查找防控工作漏洞,制定应对措施。加强动物流行病学工作体系建设,做好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争取防控工作主动。
(三)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机制。进一步健全应急体系和机制,完善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储备制度。制定“两会”和重大节日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备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调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定点联系工作组,完善定点联系工作组制度,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四)推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区域化管理。组织开展动物卫生风险评估,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专家队伍和能力建设。指导开展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评估,适时申请国际认证。指导开展广州、南京马属动物无疫区建设工作,制定马属动物无疫区标准。探索建立生物安全隔离区,选择在防疫条件好、养殖加工水平高的畜禽规模企业启动无疫生物安全试点工作。
(五)构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启动中长期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战略规划研究,按照目标可行、分区分段、科学合理的原则,提出今后一段时期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策略、防控计划和规划。组织制定布氏杆菌病、结核病、血吸虫病防治规划。继续组织实施全国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完成项目验收工作。研究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有关补贴政策和标准。
切实加强兽医行政执法
(六)扎实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加快动物卫生监督相关规章、制度、规程制(修)定进程。进一步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动物检疫制度,严格检疫把关,2009年产地检疫率力争提高5个百分点,定点屠宰场生猪屠宰检疫率达到100%。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发证和监管。加快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继续完善各级动物卫生监督网站建设,构建全国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协作平台。加强区域执法协作,规范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监督执法。严格活禽交易市场监管。严厉查处收购、加工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加强与纠风、工商、质检、商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研究进一步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 (七)加快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总结完善北京、上海、四川、重庆等四省(市)试点工作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完善中央数据库建设。组织制(修)订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加大牲畜耳标和移动智能识读器抽检和监督检查力度。探索通过科学有效途径,强化管理措施,保证养殖、监管等基础信息全面、真实、有效、及时传入中央数据库,实现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管理目标。
(八)创新兽医实验室监督管理机制。组织开展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有关教学科研单位兽医实验室摸底调研,分析各单位兽医实验室优势,提出兽医实验室布局规划,引导各级各类兽医实验室资源整合,提升实验室技术支撑能力。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审查和实验活动审批,严格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管理,强化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对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状况抽查,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出台实施兽医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兽医系统实验室建设标准和工作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分级考核,提高实验室建设水平和检测诊断能力。
强化兽药质量监管和兽药残留监控
(九)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质量监管。突出抓好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监管,对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生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督和飞行检查力度,继续实施驻厂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批签发管理,确保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质量和及时有效供应。加强疫苗生产原辅料管理,防止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原材料制造疫苗。依法查处、坚决打击非法制售假劣疫苗,以及非法自制疫苗行为。实行重大动物疫病疫苗中标情况上报制度,重点监控企业疫苗中标价格严重超出正常范围的产品质量。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等生物制品的储存、运输和分发制度,强化各环节的监督管理。
(十)深入开展兽药市场治理整顿。在总结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出台《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和重大案件查处、曝光力度,进一步净化兽药市场。建立健全兽药重大案件查办、报告、督办及案件处理信息反馈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兽药监督抽检制度,规范兽药抽检程序,建立兽药产品抽检与执法联动机制。继续组织实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完善残留超标追溯制度,降低残留超标率。落实兽用盐酸麻黄碱监督管理措施,严禁流入非法渠道。建立完善兽药使用制度,重点抓好奶牛用药监管工作,保证用药安全。
加快兽医法律体系建设
(十一)健全完善兽医法律制度。深入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出台实施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疫情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尽快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加强兽医器械管理,积极推进兽医器械管理条例出台。加强兽药和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制定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研究兽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名录,制定分类管理原则和办法。启动乡村兽医用药指南制定工作。
继续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
(十二)进一步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制定进一步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的意见,深化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督促指导地方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力争2009年底市县级兽医工作机构改革完成率达到90%以上。加强乡村兽医和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乡村兽医和村级动物防疫员考核,建立乡村兽医和村级动物防疫员登记信息系统。制定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乡镇畜牧兽医站等兽医工作机构规范化建设管理意见,明确各级各类兽医机构职责和建设标准,建立兽医工作机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兽医工作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兽医工作能力。 (十三)深入推进新型兽医制度建设。组织做好河南、广西、重庆、宁夏、吉林等五省(区、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试点,为2010年在全国开展执业兽医考试积累经验。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队伍建设,制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队伍建设意见,明确动物卫生监督官方兽医任职条件、选任程序和工作要求,力争在2009年底前完成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指导地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推进“参公”管理,为实施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职位分类管理奠定基础。筹建中国兽医协会,强化兽医从业人员行业自律。制定动物诊疗操作规范,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组织研究中兽医管理问题,推进中兽医事业发展。
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十四)强化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抓紧实施好2008年新增动物防疫体系投资项目,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组织做好2009年度动物防疫体系项目申报、审批和实施工作。总结《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2004-2008年)》建设经验,宣传建设成效。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2009-2013年)》。
推进兽医科技进步
(十五)着力提升兽医科技支撑能力。进一步加强兽医科技基础工作,充分了解和掌握我国兽医科技领域理论、方法和技术研究进展。完善兽医科研框架。加强兽医科研资源整合,推动合理布局。申报和组织实施好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948计划、农业公益性行业科技项目等科研项目。组织开展联合攻关,不断强化技术研发和储备。加强变异口蹄疫病毒和牛呼吸道疾病病原的科研工作。强化外来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及应急技术储备。开发实用新型疫苗、诊断试剂和检测方法。加强猪、牛、羊主要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全面扩大兽医对外交流合作
(十六)加强参与国际兽医事务能力建设。深入研究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有关工作规则和标准。加强对有关国家和地区兽医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以及兽医工作发展历程、典型案例的研究。研究参与国际兽医事务的战略规划和行动计划。加强中央和省级管理技术人员外事能力培训,加快兽医外事专业人才培养。增强我国参与国际兽医事务能力。 (十七)继续扩大与有关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承办好2009年OIE亚太区委员会第26届会议。推进向OIE申请我国无牛肺疫认证和广州亚运会无马属动物疫病区认证。组织有关单位申请OIE参考实验室、协作中心。密切跟踪OIE标准修订进展,及时提出修改意见。积极协调OIE支持我国无疫区建设、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可追溯体系建设等工作。继续组织实施好FAO、世界银行(WB)有关禽流感援助项目。继续推进双边、多边兽医交流合作。加强与港、澳、台有关方面的合作交流。
加强兽医系统自身建设
(十八)加强重大问题调研。组织研究谋划关系兽医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进一步总结、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防控、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管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兽医事务协调交流合作等工作。重点开展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需求和状况、兽医科技发展情况、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战略、养殖环节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补贴制度、全国兽药监管体系与模式等重大问题的调研。集中力量组织研究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规划、工作目标、进度步骤及保障机制等重大问题。 (十九)加强兽医队伍培训。制定官方兽医、乡村兽医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规划。组织开展官方兽医培训。继续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加大兽医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力度,加强乡村兽医和村级动物防疫员技能培训。做好兽医专业现代远程教育,提高兽医人员学历层次。加强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和技术培训,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人员培训,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十)加强兽医行业宣传。根据2009年农业新闻宣传工作总体要求,研究制定加强兽医行业宣传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开通中国兽医政务网,搭建兽医行业宣传平台。深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重点宣传兽医法律法规、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官方兽医制度和执业兽医制度建设、兽药质量抽检、兽药残留监控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进展及成效。及时宣传与OIE、FAO等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地区开展交流合作情况及成效。编制中国动物卫生状况白皮书。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围绕全年兽医工作大局和目标任务,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兽医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对重点工作要做到精心部署,定期交流,加强督导,统一考核,确保取得实效。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及北京、哈尔滨、上海、兰州分中心要根据本工作要点抓紧制定本单位2009年工作要点,报农业部兽医局备案。

❾ 开屠宰场需要哪些步骤

屠宰场需要什么手续?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一、办一个杀鸡屠宰场需要什么手续?

建造禽一个杀鸡屠宰场一般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件和手续,并且其中的相关从业人员还必须要持有效的《健康证》才能上岗。

二、办一个杀鸡屠宰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家畜定点屠宰管理规定》第九条,设立屠宰厂(场)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交通方便,水源充足,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周围环境无有害污染源,远离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水源保护区;
(二)屠宰加工区和生活区分开设置,屠宰工艺流程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交叉污染;
(三)设有家畜待宰圈、病畜隔离圈、屠宰间、内脏整理间、急宰间和并死畜无害化处理以及污水污物处理设施。
(四)地面、墙裙用无毒材料制成,不渗水、便于冲刷消毒;
(五)备有麻电、屠宰、吊挂、照明设备、专用容器和运载工具;
(六)备有检验设备、检验工具、消毒设施和消毒药品;
(七)配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经省级商品流通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并持有《屠宰检验员证书》的检验人员,以及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屠宰工人。

三、办一个杀鸡屠宰场需要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根据《家畜定点屠宰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屠宰厂(场)屠宰加工家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凭农牧部门出具的产地检疫证明收购、屠宰;
(二)符合屠宰加工工艺流程要求和卫生管理规定;
(三)按《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的规定进行同步检验;
(四)屠宰后的畜产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
(五)对检出的病、死家畜,按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家畜宰前宰后都不得注水、灌水、掺杂使假;
(七)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场)。

屠宰供应少数民族畜产品的屠宰场(场),除遵守前款规定外,还要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另外,鸡、鸭、狗、兔、羊等动物宰杀场所必须符合农业部第15号令《动物条件审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屠宰场(厂、点)动物防疫条件和卫生防疫部门的相关要求。

❿ 有哪些常见人畜共患传染病及寄生虫病

(1)炭疽、鼻疽

炭疽是由炭疽杆菌引起的动物源性烈性传染病。主要传染草食动物(羊、牛、马),其次是猪和犬,人因接触病畜及其产品或食用病畜的肉、奶而被感染,炭疽芽胞可经呼吸道吸入而感染人。

预防措施:一是管理传染源。病人应隔离治疗至创口愈合、痂皮脱落或症状消失,分泌物或排泄物培养两次阴性(相隔5天)为止;对病人的用具、被服、分泌物、排泄物及病人用过的敷料等均应严格消毒或焚烧,尸体火化;对可疑病畜、死畜同样处理,禁止食用或剥皮。二是切断传播途径。对可疑污染的皮毛原料应消毒后再加工;牲畜收购、调运、屠宰加工要有兽医检疫;防止水源污染,加强饮食、饮水监督。三是保护易感者。对从事畜牧业与畜产品收购、加工、屠宰业及兽医等工作人员,可接种炭疽疫苗。

(2)口蹄疫

口蹄疫是由口蹄疫病毒引起的偶蹄动物的一种急性、接触性传染病。人类对口蹄疫有易感性,可因接触患病的牛、羊、猪等家畜及污染后的毛皮或食用病畜肉、奶而感染。儿童感染病例多于成年人,患病后可获得持久的免疫力。

临床表现:潜伏期1周左右,常突然发病,体温升高39℃以上,头痛、精神不振、呕吐等。2~3天后,口干舌燥,唇、齿、舌、咽等出现水泡,面颊潮红,手指尖、指甲根部、手掌、足趾、鼻翼和面部等出现水泡,一般病程不超过一周,预后良好。

预防措施:隔离病畜,迅速报告疫情;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注意饮食卫生,接触病畜时严加个人防护,接触过病畜的用具、衣物应严格消毒。

(3)猪囊尾蚴病

猪囊尾蚴病又称猪囊虫病,有囊虫的猪肉称为米猪肉或称痘猪肉。当人吃了有尾蚴的肉后,囊尾蚴在人体肠道内发育为成虫并长期寄生在肠道内,引起人体绦虫病。囊虫还可以寄生在人体皮下、肌肉、脑、眼等处,囊虫寄生的部位不同,产生的症状也不同。

预防措施:对患者进行驱虫治疗,并加强粪便管理,控制人畜相互感染;加强肉品的检验与管理,病畜肉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禁止贩卖痘猪肉;肉类食用前充分加热,烹调时防止交叉感染;生吃瓜果蔬菜要清洗消毒,以免误食虫卵。

(4)广州管圆线虫病

广州管圆线虫在人体的脑脊液中,引起头痛、头晕、发热、颈部僵硬、面神经瘫痪等症状。潜伏期为3~36天。经口感染是广州管圆线虫病的主要感染途径,人食用生的或加热不彻底的含感染期幼虫的褐云玛瑙螺、福寿螺等广州管圆线虫中间宿主后,就可能感染广州管圆线虫病;进食未加热熟透或生的含感染期幼虫的蛙、蟹、虾、鱼、猪肉以及被污染的水、蔬菜等食物,也可能被感染。因此,主要的预防措施是不吃生的或半生的中间宿主(螺类),不吃生菜,不喝生水。其幼虫也可经皮肤侵入机体,故应防止在加工螺类的过程中受到感染。

(5)旋毛虫病

旋毛虫是一种很小的线虫,幼虫寄生在宿主的横纹肌肉(膈肌、肋间肌、咬肌等),卷曲,外有一层包囊,呈柠檬状。猪、狗、野生动物都能感染旋毛虫病,人食入患有旋毛虫病的未经烧熟的动物肉品也能感染。潜伏期一般为5~15天;有头痛、头晕、腹痛、腹泻、发热等状况;肌肉酸痛,以腓肠肌为甚;眼睑和下肢水肿;重者出现呼吸、咀嚼及语言障碍,皮肤触痛较重,甚至出现昏迷、抽搐等状况。

预防措施:加强对易感动物肉品的旋毛虫检验,严禁销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改变生吃猪肉、狗肉和其他野生动物的习惯,烹调时煮熟炒透,炊具、食具、容器生熟分开;改变养猪方法,提倡圈养,预防猪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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