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的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师范大学:
一、师范生教育实习是中小学教师培养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开展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是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强化师范生实践教学,提高教师培养质量的有效措施;是加强教师养成教育,引导师范生深入基层,了解国情,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必要途径;是密切高师院校与中小学的联系,促进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更好地服务基础教育的重要纽带。开展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也有利于帮助农村中小学提高师资水平,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大力推进,将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师范生教育实习制度,强化教育教学实践。高师院校要因地制宜地组织高年级师范生,到中小学进行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要围绕培养高素质教师的目标,根据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遵循教师教育规律,调整教师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全面提高师范生的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各地要将师范生实习支教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紧密结合,根据实际需要,创造有利条件,积极安排和接收高师院校师范生到农村学校进行实习支教。
三、精心组织实施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高师院校要积极推进教学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规章制度;加强教育见习,做好师范生实习支教前的专业思想教育和教学技能培训,使学生基本具备从教能力;采取导师带队、师生结合、合理配置、成组派遣的方式,组建实习支教小组;要选派骨干教师担任实习支教的指导教师,在教师考核、职务聘任和表彰奖励等方面体现积极的政策导向,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并深入中小学第一线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建立快捷的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对实习支教师范生的全程指导和跟踪管理。
四、建立相对稳定的师范生实习基地。高师院校要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指导下,会同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因地制宜地选择确定一批条件适中、集中连片的中小学作为实习基地。探索建立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和高师院校服务基础教育试验区,促进师生积极参与教育改革实践,在教师培训、教育教学研究和咨询等方面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
实习基地学校要密切配合高师院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实习支教师范生的管理、指导和安全保障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选配骨干教师与高师院校教师组成联合实习指导小组,加强实习指导工作。
五、创造性地开展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师院校和中小学要不断创新师范生实习支教的途径和方法,积极探索三方合作、协同开展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的有效机制。要及时研究和解决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合理安排实习支教师范生的教学工作量,切实保证实习效果。各地不得以实习支教代替新教师的正常补充。要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实习基地学校培训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六、切实保障师范生实习支教经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大对高师院校教师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安排用于师范生实习支教的专项经费。高师院校要加大师范生实践教学经费投入,保证师范生实习支教经费。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师范生实习支教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七、加强对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支持服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统筹规划高师院校师范生实习支教,并做好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为师范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要把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作为高师院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教师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认真总结推广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典型经验,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和宣传。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教育部
二○○七年七月五日

『贰』 如何做好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省级培训计划
面向21世纪,建设一支专兼结合、数量足够、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是实现职业教育跨世纪发展和改革的奋斗目标,使职业教育的规模和质量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根本保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切实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我委提出了《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现将《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委职业技术教育司联系。
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及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建设一支专兼结合、数量足够、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是实现职业教育跨世纪发展和改革的奋斗目标,使职业教育的规模和质量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根本保证。为此,根据“九五”期间全国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就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对于优化我国中等教育结构,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就业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保持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点将仍然是中等职业教育。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全国教育事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到本世纪末,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数要达到1275万人左右,到2010年,在校生数要达到2100万人左右。要实现这个计划和规划,除进一步深化改革、增加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外,关键在于建设一支与之相适应的教师队伍。
目前,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的现状与中等职业教育面向21世纪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还很不适应,存在着许多问题,突出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数量不足。特别是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仅占其专任教师总数的45.5%,实习指导教师占2.6%;
②现有教师的学历达标率较低,特别是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据1996年的统计,职业高中的专任教师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只占31%,技工学校为37.4%;
③大部分青年教师缺乏专业实践经验和必需的专业技能,以及职业教育教学理论;
④教师队伍的结构不合理,除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外,兼职教师占的比例较小,职业中学占8.8%,中专只占4.1%;
⑤缺少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
不难看出,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提高的关键问题。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有紧迫感,要采取切实措施,大力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以确保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落到实处,保证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
二、统筹规划,建设基地,多渠道解决职教教师的来源(一)依托现有普通高等学校建立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和培训基地,加速培养中等职业学校师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部门要根本地区、本行业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的现状和职教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地区、本行业职教师资培养计划和规划,并纳入本地区、本行业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要选择并确定若干所能够满足职教师资培养要求的理、工、农、医、师等类高等学校作为职教师资的培养和培训基地,可在这些基地建立职业技术师范学院(二级学院),或设立职业教育师范系,或者举办职业教育师范班。各地方选做基地的高等学校可以是省属院校,也可以是部委直属院校。各有关部委应积极支持所属院校承担职教师资培养和培训任务,基地建设可采取共建的形式。尚没有条件建立和健全职教师资培养和培训基地的,可以利用其他省(区、市)的职教师资培养基地为其培养,其跨省招生计划报国家教委核准下达。对于各地都普遍需要且需求数量又不多的专业课教师的培养以及部分学科带头人等骨干教师的培训,由国家教委根据各地需要统一布点,以充分发挥基地的办学效益。
在选择确定职教专业课教师培养和培训基地的同时,还应特别重视选择确定一批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作为培养和培训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基地。少数专业实习指导教师也可采取跨省培养。
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和培训基地的确定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相对稳定。既要考虑当前的需求,又要兼顾长远的需要。基地确定后,要加强基地建设和对基地的业务指导工作。要通过不断深化基地的教育教学改革,逐步探索职教师资的培养模式和规律。
(二)加强对现有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的建设。要努力增加对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的投入,争取到本世纪末使这些学校的办学条件(包括校舍设施、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基本标准;使学校所开设专业的办学水准普遍达到本科水平(培养实习指导教师的专业除外);使学校的办学规模和效益得到进一步扩大和提高。同时,要注意加强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的专业建设,合理调整专业结构,开拓专业新领域,拓宽专业口径,使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的专业设置更好地适应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需要。
各职业技术师范学院要不断深化内部的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加强自身的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和教学的理论研究,建立稳定的教育实习基地,广泛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使学校办出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的特色,在为中等职业学校培养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方面发挥骨干和示范作用。
(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是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队伍的重要来源。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吸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等职业学校任教。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并鼓励中等职业学校,从企业和事业单位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中,聘用专职或兼职教师。其中的专职教师在评聘教师职务时,对其任职年限的要求,要充分考虑其任教前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本行业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和工作实绩。在职业学校从企业聘用专职教师渠道不畅时,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人事等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三、大力开展对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一)加速在职教师学历达标的进程按照“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到2000年中专学校教师要基本达到本科学历,职业学校、技工学校60%以上的教师要达到本科学历。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采取特殊的政策措施。
1、各地方和各有关部门要紧密依托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及其他经国家教委批准有权举办成人专升本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积极开办成人专升本职教师资班,以加速解决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的学历达标问题。
2、中等职业学校及学校的主管部门要制订教师业务培训规划,支持并鼓励在职教师积极参加所教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尽快使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尚未达标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达到任职学历要求。
3、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的学历进修,按照普通中学教师学历进修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采取多种形式,对在职教师广泛开展政治和业务培训1、各中等职业学校及学校的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要在教师队伍中积极开展师德教育,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促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
2、要充分利用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对教师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短期业务培训。包括专业理论培训、知识更新培训,教育理论培训,现代化教学技术、方法的培训和专业实践技能培训等等。提倡教师一专多能。
3、要特别重视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广泛发动并积极鼓励中老年教师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使优秀的中老年教师的高尚品德和精湛教艺在广大青年教师身上发扬光大。对于缺乏工作实践经验和技能的青年教师,要有计划地安排到对口企事业单位进行专业实习和技能训练。要逐步建立教师到对口企事业单位定期实习的制度。
要在教师中广泛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教学水平。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有组织地选派中等职业学校的优秀教师到国外进修学习,通过国内外培训,逐步培养一批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
四、切实解决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有关具体问题1、关于职教师资班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各职教师资培养基地(普通高等学校)举办职教师资班,其年度招生计划由学校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本行业职教师资的需求情况提出,并将其列入基地学校的整体招生计划之内(注明“职教师资”),报国家教委审批。职教师资培养基地举办的职教师资班,可按国家教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少数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暂行规定》〔(87)教学字012号〕,对口招收应届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优秀毕业生。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按照普通高等院校的招生办法进行,参加全国统考,统一录取。
各有关高等院校举办成人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职教师资班,其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中等职业学校的需要提出,报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核准,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将其纳入本地方或本部门的年度招生计划一并报国家教委审批。招生办法按成人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执行。
2、关于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和培训经费的来源,要采取多渠道筹集的办法。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教育事业费中安排专款用于职教师资的培养和培训;有条件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管业务部门,可设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和培训专项基金;中等职业学校也可从创收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支付教师的培养和培训费用。对于举办职教师资班的高等学校,因免收职业师范生学费而减少的收入和因对职业师范生全员发放专业奖学金而多支的部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部门要采取措施予以补足。
职业技术师范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免交学费,并享受专业奖(助)学金。毕业后实行五年任教服务期制度。在一定范围内试行职教师范毕业生在教育系统内双向选择的就业办法。急需职教师资的地区、部门或企业可设立职教师范专业奖学金,享受定向奖学金的毕业生按合同就业。各地要制定相应的政策,鼓励职教师范生到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任教。
3、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不仅可以评聘教师职务,同时,也可以申请评定相应专业(工种)的技术资格,各地方和行业的有关评审组织应接受职业学校教师申报评定相应专业(工种)的技术资格。
4、要进一步改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工作条件和住房等生活条件,不断解除教师的后顾之忧,使广大职教教师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教书育人中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解决教师住房问题的方针、政策,把解决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住房问题,纳入本地区或本部门教师住房的总体规划。
要重视解决教师的公费医疗问题,建立教师定期身体检查制度。
5、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工作,及时解决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使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更好地适应中等职业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叁』 如何做好师范生教育实习的指导工作
一、目的和任务
1.目的
(1)使学生受到较为深刻的教师职业教育,树立献身教育事业的理想,增强从事教育工作的责任心和荣誉感。
(2)使学生了解基础教育的现状,将所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综合运用于教育和教学实践中,培养独立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的能力。
(3)全面检验我校人才培养质量,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师教育教学改革,更好地为基础教育服务。
2.任务
(1)教学工作实习——每名学生应在实习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各个教学环节的实习。实习内容原则上应不少于上6课时,其中新课不少于3课时。应编写3个新教案,并在试讲并取得指导教师同意后,完成课堂教学。并应承担实验、课堂讨论、批改作业和课外辅导等教学任务。
(2)班主任工作实习——每名学生应在实习班级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学习掌握班主任工作的原则、内容和方法。学习组织和指导班、团、队或其他课外活动,提高独立开展班主任工作的能力。应经常深入实习班级,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学习情况,有目的地开展一些工作,当好实习班级班主任的助手。
二、组织与实施
1.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和其他部门“相互配合,分工协作”。
教务处负责审定教育实习计划,审核教育实习经费预算(包干部分),协助各学院建设教育实习基地,检查、总结教育实习工作等。财务处负责教育实习经费的借款、报销等。学生处、校医院、后勤管理处等负责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后勤保障等有关工作。
2.各学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学生的教育实习工作,其任务是:
(1)制定本学院教育实习计划。
(2)与实习基地联系,落实实习时间、地点和年级等事宜。
(3)进行教育实习动员,开展实习过程中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4)审查学生的实习资格,编排实习小组。
(5)指导学生根据实习任务制定实习计划,检查落实情况。
(6)及时解决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7)组织开展对分散实习学生的巡回检查,指导其实习。
(8)承担教育实习成绩评定及总结工作。
(9)承担学生的教案、班主任工作计划、学院教育实习计划和实习总结等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3.教育实习可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集中为主”的方式进行。分散实习的学生可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确定实习学校。
4.各学院应严格按照专业课程计划安排教育实习工作。教育实习时间原则上应为六周。其中,前三天为了解实习学校情况、熟悉实习计划及安排阶段;此后五周左右时间,为课堂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实习阶段;最后三天,为学生进行小结和实习学校给出成绩鉴定阶段。
三、实习经费
1.教育实习经费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依据实习学生数量,由教务处按照一定标准划拨给各相关学院统一使用。
2.实习经费使用的范围包括:支付实习学校的教师指导费和学生的交通费、住宿费、材料费等(对未列入此范围的其他开支,应按照学校有关财务规定处理)。
四、指导教师
1.指导教育实习是教师的基本职责之一。课程与教学论的教师是教育实习任务的主要承担者,其他教师有义务参与教育实习指导工作。
2.每10—20名学生,学院应指派一名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重视对学生进行业务指导,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其具体任务如下:
(1)指导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进行必要的实习教育。
(2)指导教学工作。督促学生钻研教材,编写教案和制作教具。
(3)指导班主任实习。帮助学生了解实习班级的情况,指导学生制定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有关问题。
(4)评定学生成绩。依据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和实习小组互评的意见,完成实习成绩评定和实习工作小结。
五、实习学生
1.欲获得教师资格教育证书的学生须参加教育实习。同时,其本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能够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熟悉基础教育本学科的课程标准和教材。
(2)已经获得课程计划中规定的通识教育课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教育课以及教师资格教育课的学分。
(3)初步具有教学组织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讲授本学科课程所需的技能、技巧,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4)经过微格教学训练。
(5)身体健康。
经学院审核,已具备上述条件的学生可通过网上选课的方式提交教育实习申请,并向所在学院实习领导小组上报实习方式,经批准后方可参加教育实习。
2.以实习学校为单位,学生组成实习小组,并设正、副组长各一名。在实习学校和实习指导教师领导下,组长协助指导教师组织各项活动。
3.在实习期间,学生应做到:
(1)遵守教育实习的规定和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
(2)服从领导,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自重自律,为人师表,礼貌待人,注意言行举止,不得与实习学校学生谈恋爱。
(3)按规定日期和程序,将课堂教学的教案和实习班主任工作计划送交指导教师,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展工作。
(4)刻苦钻研教材,深入了解学生,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克服困难,保质保量地完成实习任务。
(5)在规定时间内到实习学校报到,参加教育实习。不得自行更换实习学校,擅自更换者,一经发现,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6)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因故不能参加教育实习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提交书面申请。请假1天者,必须经学院指导教师同意。请假一周以内者,必须经学院主管负责人同意。凡请假时间超过10天者,不能取得实习学分。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学校。
(7)爱护实习学校财物,注意节约水电,损坏东西要赔偿,借还手续要清楚。
六、成绩评定
1.教育实习结束后,应及时评定学生的实习成绩。实习成绩评定程序为:
(1)学生自我实习成绩评定。
(2)实习学校指导教师根据实习期间学生的表现和完成任务的质量给出评语和评分建议。
(3)我校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水平给出评语和评分建议。
(4)学院实习领导小组根据双方指导教师的评分进行综合评议,给出学生的最终实习成绩,并将成绩记入学生实习成绩评定表。
2.教育实习成绩采用五级分制评定,即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
3.在进行成绩评定时,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教育实习成绩评分标准进行全面考核,评分比例为:
教学工作实习成绩占实习总成绩60%,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占30%,为人师表行为占10%。以上三项中有一项“不及格”者,总评不能给予“及格”。
4.实习成绩为“优”的条件为:
(1)双方实习制导教师的评分建议均为优。
(2)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同意,组织专家对学生所开展的15—20分钟微格教学授课进行评议,成绩为优。
教育实习成绩为优的学生比例原则上不高于30%。
七、总结与鉴定
1.实习结束前,学生应认真总结实习的主要收获和表现情况,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并将个人的总结填入《实习成绩评定表》内。实习小组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组织小组成员交流实习体会,实事求是地进行相互评议、鉴定。并由小组长将小组意见填入《学生成绩评定表》。
2.学生离开实习学校前,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应填写好《实习成绩评定表》内各项成绩的评语及初评建议,并将《实习成绩评定表》封装交学生带回交学院实习领导小组。
3.实习期间,实习指导教师应注意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并写出工作经验总结及有关教师教育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实习结束后,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应尽快完成实习总结(包括信息反馈、经验总结和改进措施等),并根据评选标准对实习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评估。
5. 实习成绩应存入学生档案。
『肆』 师范生新学年的个人学习计划
我个你个范文,你可以参考下
个人学习计划为了响应党中央打造“学习型社会”的要求,也为了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层次,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与时俱进,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更好地服务学生、服务教学、服务社会,做先进文化的传播者,社会道德的引领者,特制订学习计划如下:
一、 学习目标
两年内自学完中文本科课程和教育理论、学校管理等内容。
二、学习时间
1、周一至周五,每天晚上7:30—9:00学习一个半小时。
2、周六、周日,学习六个小时。
3、寒、暑假,利用每天上午学习3—4个小时
4、每周利用“中央电大在线网”、“自考网”等网络资源,上网学习2个小时。
5、每天用半小时到一小时的时间阅读当天报纸、杂志,了解国内外的重大新闻、政策形势,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
三、学习内容
1、政治理论。系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其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用先进的理论指导教育工作实践。
2、专业知识。《中国古代文学专题1、2》、《中国现当代文学专题1、2》、《美学专题》、《英语》、《现代教育思想》、《外国文学专题》等等。
3、法律知识。系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制意识,依法治校。
四、 学习形式
自学为主,函授为辅,遇到疑难问题上网查资料、讨论。
五、学习进度
1、2005年9月—2006年元月学习《诗经与楚词》、《唐诗宋词》、《现代教育思想》、《语言学概论》。
2、2006年2月—2006年8月学习《开放英语》、《外国文学专题》、《美学专题》、《语法研究》。
六、学习措施
1、每周坚持上网学习2个小时以上,及时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
2、制订学习时间表,张贴在办公室和家中,让同事和家人见证、监督自己的学习。
3、利用周六、周日到**电大听课。
4、定期完成电大布置的作业。
5、每年保证1000—2000元的学习资金。
七、学习原则
1、 循序渐进,持之以恒,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2、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与工作有机统一,努力使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
3、融会贯通,学以致用。通过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来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通过不断实践来丰富工作经验,把知识和经验的积累升华为思维模式的更新,进而转化为工作创新的源泉和动力。通过学习,有效解决在组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真正使思想有明显提高,作风有明显转变,工作有明显推进。
4、学习和实践相结合。用学习来提高实践能力,用实践来验证学习效果。
【怎样制定个人学习计划】
第一步,确定必修课和限选课。根据学校提供的实施性教学计划,把必修课、限选课和集中实践环节一一列出,并计算出他们的学分总和.
第二步,确定选修课.用最低毕业学分减去第一步中算出的学分总和所得差值,是要通过选修课补足的学分.
第三步,确定补修课.查阅你所学专业的教学实施方案,看看你是否有必须补修的课程.
第四步,确定修业年限.参考3.6 中的方法,概算一下自己大概需要多少个学期完成学业.
第五步,按学期排定全部课程(可以将补修课\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和集中实践环节列入表中).
至此,你的个人学习计划做好了.你在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时,应注意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指导教师比你更熟悉课程及其前修后续关系,可以在选课和时间安排上给你提供指导,使你的个人学习计划更加科学合理。
『伍』 学校对实习师范生做好实习培训,有什么好处
更好的融入工作,因为实习生尚未踏入社会,适当的培训能让他们更好地了解工作实际情况,更快更好的融入工作当中。
『陆』 师范生实习工作内容
一、教学工作实习内容
1、内容,钻研教学大纲和教师参考书等资料,认真备课,编写详细教案,教学工作实习内容。搞好试讲、上课、实验等主要环节,认真做好辅导、批改作业、讲评、成就考核等工作,组织好课外学习活动。
2、要求:
(1)实习生应按实习要求完成各类教学任务。
(2)实习生至少要完成10-15个课时教案,讲授8-12个教案。
(3)实习其颁,实习生必须开展互相听课并参加课后评议,每个人听课和评议都有详细记录。
(4)实习生教胺须经指导教师批准签字后方可正式讲课,枝讲不合格的学生不得上课。
二、实习方法,听、察、看、做、思。即:
1、“听”,领导介绍情况、优秀教师介绍经验,参加听课活动。
2、“察”,观察学校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3、“看”,现场观看教师授课和组织班级活动。
4、“做”,亲自登台讲话,完成实习单位安排的授课任务。
5、“思”,要善于思考问题。
三、班主任工作
1、个别教育。
2、专题教育。
3、制定工作计划。

(6)学校做好师范生培训工作计划扩展阅读:
实习是一个师范生成长为一位合格教师的必经之路,也是检验每一位师范生教学技能的前奏;实习是师范生教学生涯的开始,是师范生展示成果的舞台;师范生实习是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重要的一个实践性教学环节,是专业教学法课程的有机组成部分。
要在班级中担当副班主任,协助实习指导教师管理一个班的学生事务。要准备开一次班会的教案,并主持班会。要组织并指导班委会成员开展活动,做到活动前有方案,活动后有总结。
『柒』 作为实习的师范生,应该做好哪些准备
作为实习的师范生,应该做好哪些准备?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师范生开始实习前,一想到可能会遇到的一些棘手问题,难免会有所紧张,心悸,甚至害怕实习。这些问题可能与同事关系、师生关系有关,或者是遇到的一些与专业知识有关的问题。首先,师范生们应当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保持对事业的积极性。问题在所难免,只有有准备和有能力的人才能够笑到最后。01、保持良好的实习心态。
保持良好的心态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完成工作。师范生开始实习后,可能会碰到很多的难题。最重要的是,师范生应当迎难而上,勇敢地面对这些挑战。保持良好的实习心态,不仅能够激发师范生们对事
日常的一点一滴和教学的关系紧密结合,师范生可以在日常生活中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创新能力,将创新意识融入教育教学之中,为教育事业奉献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