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个人举办古筝培训班,取得的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你这个是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不然就是非法经营,到时候办理营业执照以后是缴纳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
B. 个人所得税知识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2011.9.1以前的个税计算方法:
扣除数为2000元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2. 2011年 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扣除数为3500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3% 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35% 55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45% 13505
1.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
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 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至45%。
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般通称为“五险一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工资薪金所得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在单位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纳税人需要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 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适用税率表参见表2-4。
表2-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万元的 20 0
2 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 30 2 000
3 超过5万元的部分 40 7 000
劳务报酬应纳税额(4 000元以内)=(劳务报酬-800)×20%
劳务报酬应纳税额(超过4 000元)=劳务报酬 ×(1-20%)×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性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三、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 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稿酬应纳税额(4 000元以下)=(稿酬所得-800)×20%×(1-30%)
稿酬应纳税额(4 000元以上)=稿酬所得×(1-20%)×20%×(1-30%)
支付稿酬的单位应当在支付稿酬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 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租赁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目前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①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②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③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五、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六、拍卖财产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财产拍卖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拍卖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并按规定向拍卖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 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4 000元以下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800)×20%
4 000元以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20%)×20%
八、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含10月9日)后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九、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C. 职工所取得的教育费(培训费)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职工取得的属来于财自政部、全国总工会、 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文件中第三条提到: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内: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范围内的,企业为职工参加上述教育(培训)所按实报销的费用,不作为个人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
对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已报销的费用应作为职工个人收入,并计个人所得税。
D. 个人举办的培训班收入怎样缴纳个人所得税
请参见如下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1996年11月13日 国税函[1996]658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内地税发[1996]20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属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无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中,办班者每次收入按以下方法确定:一次收取学费的,以一期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分次收取学费的,以每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第十一条税法第三条第四项所说的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
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
E. 举办专题讲座,取得收入30000,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举办专题讲座,取得收入30000,属于劳务收入,个人所得税30000X(1-20%)X20%=4800元。
F. 个人所得税:培训费如何计算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回、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答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税法第六条*9款第四项、第六项所说的每次,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一)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G. 个人在家里开办的学习班,请问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658号)第二点规定,个人无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中,办班者每次收入按以下方法确定:一次收取学费的,以一期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分次收取学费的,以每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因此,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