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抓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是贯彻企业经营方针和目标、实现安全生产、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
安全教育的内容
安全教育的内容可概括为安全态度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三个方面。
1.安全态度教育
安全态度教育包括思想政治方面的教育和具体的安全态度教育两个方面内容。
思想政治教育,包括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和法纪教育。通过劳动保护方针政策的教育,使员工提高对安全生产意义的认识,深刻理解生产与安全的辩证关系,纠正各种错误认识和错误观点,从而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法纪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通过法纪教育,使员工认识到自觉遵章守法,是确保安全生产的保障条件。具体的安全态度教育是一项经常的、细致的、耐心的教育工作,应该建立在对员工的安全心理学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联系实际地进行。
2.安全知识教育
安全知识教育包括安全管理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安全管理知识教育,包括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组织结构、管理体制、基本安全管理方法等知识。
安全管理知识教育主要是针对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目的是使之能够更好地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专业性的安全技术知识。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是企业内所有员工都应该具有的。专业性的安全技术知识是指进行各具体工种操作时所需要的专门安全技术知识。 ’
3.安全技能培训
仅有了安全技术知识,并不等于就能够安全地进行作业操作,还必须把安全技术知识变成进行安全操作的本领,才能取得预期的安全效果。有的新员工有安全操作的愿望,也学习了公司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但在实际操作时却出了事故,就是因为缺乏安全技能,力不从心的缘故。要实现从“知道”到“会做”的过程,就要借助于安全技能培训。
安全技能培训包括正常作业的安全技能培训和异常情况的处理技能培训。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应预先制定作业标准或异常情况时的处理标准(作业程序、作业方法、作业姿势等),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培训。要掌握安全操作的技能,就是要多次重复同样的符合安全要求的动作,使职工形成条件反射。要达
到这样的标准程度,不是通过一两次集体讲授就能做到的。 -
安全教育的类型
按照教育的对象把安全教育培训可分为五大类型。
1.领导人员的教育
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主要是进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体制、安全规章制度、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基本的安全管理知识的教育。
2.技术干部的教育
对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是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工程技术人员一般不直接参加生产,受到生产中伤害的可能性较小,他们又不承担领导干部那样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因此往往缺乏接受安全教育的迫切要求。但事实证明工程技术人员与安全生产有着密切的关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是十分必要的。
3.专兼职安全干部的教育
他们从事具体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方面的工作,应该具有系统全面的安全知识。为此,应该创造条件让他们接受系统的专门教育。
4.新员工的教育
新员工要接受公司、科站、班组三级的安全教育。公司、科站的教育内容主要是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基本安全技术知识、安全防护知识以及公司、科’站的安全生产状况、危险场所、设备、,尘毒等情况和事故报告制度等。班组教育应着重安全技能培训,即结合本岗位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学习安全操作规程,训练安全操作技能,掌握安全防护方法等
⑵ 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包括哪些内容
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包括以下内容: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有关事故案例。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⑶ 从业人员在岗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后,应确保具备哪些知识技能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 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版培训,保权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 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 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 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 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⑷ 新进员工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都培训些什么内容
新员工的岗前安全培训分为三阶段:
第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公司级安全培训,主要内容是内,安全意识教育容、全公司的危险点源分布情况及危险性、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等。
第二阶段:是部门级安全培训,主要内容是,安全意识教育、本部门的危险点源分布情况及危害程度、部门安全工作要点及程序等。
第三阶段:是岗位安全培训,主要内容是,安全意识教育、本岗位的安全要求及违规后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等。这里强调安全意识教育贯穿始终。
厂级教育内容:
1、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通用安全技术、基本安全知识;3、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
车间级教育:
1、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2、车间主要危害因素;3、预防事故的主要措施;4、典型的事故案例及应急处理措施。
班组级教育:
1、班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性能等;2、岗位操作规程;3、劳动保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⑸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哪些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⑹ 新员工为什么需要安全知识培训
安全教育与培训能提高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有利于贯彻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和政策,帮助员工抓安全技术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水平,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从而为避免和减少伤亡事故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