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考试试题答案与解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何年何月何日实施?
答:2002年9月1日
2、公民在计划生育中享有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答: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3、国家现行生育政策是什么?
答: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第二个子女,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
4、《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何年何月何日正式实施?
答:2003年4月1日
5、符合法律、法规条件,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年龄为多少周岁?
答:26周岁。
❷ 最新修订的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3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❸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护理假的问题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
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❹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❺ 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53条第一款第1 2项的规定是什么
以下: 第五十三条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❻ 人口与计划生育试卷
焦村乡计划生育职业化建设业务知识考核试卷
姓名;________________ 分数________________
一、填空题(40分)
1、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是(稳定低生育水平)。
2、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必须以消除性别歧视为重点,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
3、《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2年9月1日)开始实施。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条例》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6、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办理(婚育证明)。
7、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之间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
8、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9、现居住地对流动人口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10、现居住地镇乡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机构应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优质的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服务,定期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检查,及时准确地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11、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实现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低生育水平长期稳定。
1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般应当在独生子女(14周)岁前领取。
13、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理。
14、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15、(依法实行计划生育)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的公民应履行的义务。
16、村民自治中的“四个民主”即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7、药物避孕的原理主要是(抑制排卵)。
18、IUD避孕的原理主要是(干扰受精卵着床)。
19、新婚对象随访内容:(年龄)、(初婚时间)、(身体状况)、(生育意愿)、(避孕情况)。
20、B超查环时应注意:(节育环的位置)、(子宫大小)、(有否妊娠)、(盆腔情况)等。
二、选择题(60分)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于(A)颁布。
A.2006年12月17日 B.2002年3月2日 C.2007年7月12日
2、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居(社区)和其它组织、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C)
A.上级下达的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达标的;
B.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点管理地区已按期改变面貌的;
C.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居(社区)和其它组织发生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情况的。
3、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全面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全国共少生(C)人。
A.2亿多 B.3亿多 C.4亿多
4、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是(B)。
A.提高人口素质 B.稳定低生育水平 C.控制人口数量
5、人口问题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A)问题。
A.重大 B.唯一 C.次要
6、(B)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的公民应履行的义务。
A.晚婚晚育 B.实行计划生育男女平等 C.科学婚检
7、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和其他组织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C)天;晚育的,男方可享受(C)天护理假。
A.12,5 B.7,12 C.12,7
8、2009年9月(B)日,是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发表29周年纪念日。
A.1 B.28 C.17
9、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女职工流产、产假期间,工资(C)。
A.停发 B.减半 C.照发
10、女职工在(C)、产期和哺乳期内的不能被解除劳动合同。
A.经期 B.婚期 C.孕期
11、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目前总人口约(B)。
A.12亿多 B.13亿多 C.14亿多
12、(A)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的公民应享有的权利之一。
A.实行计划生育男女平等
B.自觉落实避孕节育
C.协助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13、公民(B)的,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A.晚婚早育 B.晚婚晚育 C.早婚早育
1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B)开始实施。
A.2003年12月1日 B.2004年1月1日 C.2003年1月1日
15、流动人口的来源主要是(A)。
A.农村 B.大中城市 C.沿海开放地区
16、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对象是指跨地区流动(跨乡镇及以上),流出和暂住时间在一个月以上(B)周岁的育龄人员。
A.15至49 B.18至49 C.20至49
17、下列对象中,外出必须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对象是(C)。
A.在校学生 B.出差、参加会议人员 C.到省外务工人员
18、下列不是流动人口的特征的是(C)。
A.增长速度快 B.主体是农民工 C.流向农村
19、国家计生委于A颁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A.1998年9月22日 B.1999年1月1日 C.1999年9月22日
20、现居住地应为流动人口未婚青年提供相应的计划生育(A)服务。
A.宣传教育和咨询 B.宣传教育和技术 C.咨询和技术
21、现居住地计生管理部门应将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的(C)状况通报其户籍所在地。
A.结婚 B.生育 C.结婚和生育
2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B)相结合。
A.管理与宣传 B.管理与服务 C.宣传与服务
23、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以(B)管理为主。
A.户籍所在地 B.现居住地 C.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
24、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必须到户籍所在地(A)免费办理。
A.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B.社区 C.村委会
25、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A)。
A.社会抚养费 B.计划外生育费 C.罚款
26、奖励扶助对象出生时间和年龄的认定,以(C)为准。
27、严禁(B)的胎儿性别鉴定。
A.任何形式 B.非医学需要 C.医学需要
28、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B)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
A.一代 B.两代 C.三代
29、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这期间征收决定应(C)
A.停止执行 B.暂缓执行 C.继续执行
30、计划生育协会服务主要是搞好“三生服务”,“三生”服务主要是指生产、生活、(C)。
A.生殖保健 B.生理 C.生育
❼ 三十五条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 城镇其
你属于晚婚,女方只要超过23周岁就属于晚婚,所以可以享受晚婚假10天。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提到晚育可延长婚假:“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晚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 婚姻法中无任何提及关于婚假。 关于婚假、晚婚假的汇总结论 1、婚假天数:通常按3天计算。 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婚假只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婚假计算。 2、晚婚假天数:各地晚婚假总天数10-30天。
❽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计划生育是大事,育龄夫妇要知事,怎么罚你就不知事,登记领证要考计划生育法,你没有考核计划法,可能你这个准生证用钱买来的,所以计生部门就乱罚你了,拿你的罚款私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