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怎样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
一、树立创新观念,寻找民族宗教工作的金钥匙
一是树立“交朋友、办实事、抓引导”三位一体的理念,与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保持良性互动关系。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建立与少数民族代表、宗教界人士的谈话和交流制度,经常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困难,真心实意地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慰问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上层人士活动,把教育引导工作溶入融洽的情感交流之中。通过交朋友、办事实,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中入耳、入脑,切实改变发生矛盾和纠纷之后出现临时“抱佛脚”找民族宗教界人士做工作的被动局面,努力形成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积极主动协助党和政府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良性互动关系。
二是树立以积极的心态看待宗教的理念,推动宗教界发挥积极作用。宗教同其他社会文化形态一样,有消极的一面,也有积极的一面,如果我们用消极的眼光去看待它,或许它就会朝着消极的方面发展,并产生消极作用;如果我们用积极的眼光去看待它,就会推动它朝着积极而有益的方向发展,产生积极的社会作用。因此,要摒弃过去消极看待宗教社会作用的片面思维,善于运用宗教文化的精华去服务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发挥宗教特有的优势,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为构建和谐社会多做好事、善事。
三是树立社会化的民族宗教工作理念,整合各种资源,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合力。民族宗教工作具有群众性、长期性和特殊复杂性,单靠民族宗教部门一家之力,很难有大的作为,必须整合社会资源,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民族宗教工作,变民族宗教工作“风雨一肩挑”为“千钧重担众人担”。要建立快捷、灵敏的信息反馈机制,构建县、镇、村、协会四个层面的纵向网络和由统战、民宗等部门互联的横向信息网络,做到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前移。
二、坚持办实事,是抓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关键点
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不能局限于“不出事”而消极地去当“灭火队”,必须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正确导向,找准工作抓手,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注意力集中到抓经济促发展上来,切实帮助他们理清发展思路,帮助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通过办实事、办好事,凝聚民心民力,取得支持理解。一是帮助制定经济发展规划。结合“十二五”规划,帮助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认真做好经济发展的短、中、长期规划,将规划具体到项目,具体到农户,做到科学谋划、统筹部署,有计划按步骤地分步实施。同时,把民族经济发展纳入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定期研究、分析,及时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扶持民族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二是积极争取把民族经济纳入全县扶贫开发范围,帮助论证、筛选适应镇情、村情经济发展的项目,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在资金上重点扶持,为民族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三是认真落实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扶持政策。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在技术、人才、信息、资金等方面给予其重点扶持,积极鼓励、引导和帮助少数民族企业和信教群众民营经济发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把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方向盘
一是加强各级干部特别是民族宗教干部的学习,全面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不懈地对广大干部和党员进行民族宗教观、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有效解决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不去管的“四不管”问题,努力提高干部应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
二是搞好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的联系与沟通。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上层人士参加,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发现问题,耐心细致地开展政治思想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妥善处理,达到沟通思想、增强信任、解决问题的目的。
三是定期不定期组织少数民族代表、宗教场所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学习。通过开展灵活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把信教群众的注意力和力量转移到建设和谐社会的宏大目标上来,使他们爱党、爱国、爱教。
四是认真开展好“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自2010年8月启动实施了创 “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作为民族宗教部门,要以此为契机,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完善场所内部规章,强化教职人员素质提高,形成一个爱国爱教好、遵纪守法好、民主管理好、团结互助好、环境美化好的“五好”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四、创造良好环境,营造民族宗教工作的大气候
良好的工作环境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基础,亦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保证。民族宗教部门要加大硬、软环境建设,努力营造民族宗教工作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和谐的内部环境。一是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视,多向领导汇报,多向领导建议、多请领导支持、多请领导参与,加强交流,增进共识,争取位置,使民族宗教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政主要领导重视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的工作格局。二是不断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中、省、市要求和规定,落实编制、人员和办公经费,要不断改善办公条件,真正做到民族宗教部门有人办事、有钱办事、能办好事。三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民族宗教部门应以“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为目标,着力培养“团结、奉献、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强力打造服务、亲和、务实、能干的干部队伍,努力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② 如何进一步做好基层民族宗教工作
一、树立创新观念,寻找民族宗教工作的金钥匙
一是树立“交朋友、办实事、抓引导”三位一体的理念,与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保持良性互动关系。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建立与少数民族代表、宗教界人士的谈话和交流制度,经常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困难,真心实意地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慰问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上层人士活动,把教育引导工作溶入融洽的情感交流之中。通过交朋友、办事实,使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中入耳、入脑,切实改变发生矛盾和纠纷之后出现临时“抱佛脚”找民族宗教界人士做工作的被动局面,努力形成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积极主动协助党和政府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良性互动关系。
二是树立以积极的心态看待宗教的理念,推动宗教界发挥积极作用。宗教同其他社会文化形态一样,有消极的一面,也有积极的一面,如果我们用消极的眼光去看待它,或许它就会朝着消极的方面发展,并产生消极作用;如果我们用积极的眼光去看待它,就会推动它朝着积极而有益的方向发展,产生积极的社会作用。因此,要摒弃过去消极看待宗教社会作用的片面思维,善于运用宗教文化的精华去服务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发挥宗教特有的优势,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为构建和谐社会多做好事、善事。
三是树立社会化的民族宗教工作理念,整合各种资源,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合力。民族宗教工作具有群众性、长期性和特殊复杂性,单靠民族宗教部门一家之力,很难有大的作为,必须整合社会资源,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民族宗教工作,变民族宗教工作“风雨一肩挑”为“千钧重担众人担”。要建立快捷、灵敏的信息反馈机制,构建县、镇、村、协会四个层面的纵向网络和由统战、民宗等部门互联的横向信息网络,做到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前移。
二、坚持办实事,是抓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关键点
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不能局限于“不出事”而消极地去当“灭火队”,必须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正确导向,找准工作抓手,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注意力集中到抓经济促发展上来,切实帮助他们理清发展思路,帮助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通过办实事、办好事,凝聚民心民力,取得支持理解。一是帮助制定经济发展规划。结合“十二五”规划,帮助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认真做好经济发展的短、中、长期规划,将规划具体到项目,具体到农户,做到科学谋划、统筹部署,有计划按步骤地分步实施。同时,把民族经济发展纳入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定期研究、分析,及时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扶持民族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二是积极争取把民族经济纳入全县扶贫开发范围,帮助论证、筛选适应镇情、村情经济发展的项目,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在资金上重点扶持,为民族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三是认真落实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扶持政策。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在技术、人才、信息、资金等方面给予其重点扶持,积极鼓励、引导和帮助少数民族企业和信教群众民营经济发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把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方向盘
一是加强各级干部特别是民族宗教干部的学习,全面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不懈地对广大干部和党员进行民族宗教观、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有效解决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不去管的“四不管”问题,努力提高干部应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
二是搞好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的联系与沟通。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上层人士参加,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发现问题,耐心细致地开展政治思想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妥善处理,达到沟通思想、增强信任、解决问题的目的。
三是定期不定期组织少数民族代表、宗教场所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学习。通过开展灵活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把信教群众的注意力和力量转移到建设和谐社会的宏大目标上来,使他们爱党、爱国、爱教。
四是认真开展好“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自2010年8月启动实施了创
“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作为民族宗教部门,要以此为契机,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完善场所内部规章,强化教职人员素质提高,形成一个爱国爱教好、遵纪守法好、民主管理好、团结互助好、环境美化好的“五好”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四、创造良好环境,营造民族宗教工作的大气候
良好的工作环境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基础,亦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保证。民族宗教部门要加大硬、软环境建设,努力营造民族宗教工作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和谐的内部环境。一是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视,多向领导汇报,多向领导建议、多请领导支持、多请领导参与,加强交流,增进共识,争取位置,使民族宗教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政主要领导重视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的工作格局。二是不断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中、省、市要求和规定,落实编制、人员和办公经费,要不断改善办公条件,真正做到民族宗教部门有人办事、有钱办事、能办好事。三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民族宗教部门应以“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为目标,着力培养“团结、奉献、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强力打造服务、亲和、务实、能干的干部队伍,努力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③ 如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宗教活动场所
一是在学习上下功夫,大力开展以“国法与教规”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为推动宗教界深入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今年6月份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期间,市民宗委组织编印了《宗教政策法规制度新编》,统一为全市847名宗教教职人员定购配发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读本》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辅导读本》及专门的学习笔记,在坚持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民管会班子学习制度的基础上,组织在宗教活动场所成立由在家民管会班子成员、教职人员和场所常住人员组成的“学习月”学习小组,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列入学习计划,并严格落实每周一次的学习小组学习制度和每半月一次的民管会学习制度、每月一次的宗教团体学习制度,引导更广大信教群众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是在宣传上下功夫,着力营造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浓厚氛围。积极推动在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的醒目位置制作了24字核心价值观的固定标语,在重要地段和宗教场所的主要位置悬挂了由各县区宣传部门统一印制的招贴画和全国性宗教团体和省级宗教统一印制配发的宗教界开展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议书》。在各宗教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和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咨询活动,为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是在加强培训上下功夫,大力推动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进团体、进寺观教堂、进信教群众的工作。今年以来,市民宗委专门申请市社会主义学院在培训菜单里准备了《弘扬儒释道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学专题,选派资深专家在先后举办了全市基督教教牧人员培训班、藏传佛教教职人员培训班、汉传佛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和即将举行的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培训班上进行了重点宣讲。各县区和各县级宗教团体举办的宗教界人士教职人员培训班,都将《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重点培训内容,推动社会主义核心观进宗教团体、进寺观教堂、进信教群众头脑。
四是在推进讲经交流上下功夫,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会到信教群众的信仰生活中。今年以来,先后分别举办的全市基督教中国化的讲经交流、以“社会和谐,民族团结”为主题的藏传佛教讲经交流、以“清净和谐”为主题的汉传佛教讲经交流、以“中道和谐”为主题的伊斯兰教“卧尔兹”讲经交流活动,深入挖掘宗教教规教义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一致的内容,在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的作用。积极推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融入到日常的讲经讲道内容,融入到宗教教职人员的考核内容和日常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引导信教群众正信正行,认清和抵制邪教活动。
五是在推进“和谐创建”上下功夫,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各个方面。引导、鼓励宗教界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健全教规制度,制定信教群众行为规约,切实解决各宗教领域的突出问题、宗教教职人员教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在宗教界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引导和推动宗教活动场所扎实开展“五好四无”创建达标活动,在宗教教职人员中开展教风端正的“三好”(品质好、修持好、学识好)宗教教职人员评比表彰活动。引导宗教界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扶贫、助学、助残、爱老活动。组织各宗教活动场所深入开展“助推宜居宜游,建设生态寺观”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宗教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在宗教活动场所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画、标语,形成宣传感染信教群众的浓厚氛围,并引导宗教教职人员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和核心内容,化解信教群众中邻里纠纷、夫妻矛盾等,把宗教活动场所打造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平台。
④ 2017年全国宗教会议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谈宗教工作的特殊重要性
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
(2)谈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做好宗教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3)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就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深入研究和妥善处理宗教领域各种问题,结合我国宗教发展变化和宗教工作实际,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用以更好指导我国宗教工作实践。
(4)谈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
(5)谈宗教关系的分类
要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在我国,宗教关系包括党和政府与宗教、社会与宗教、国内不同宗教、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这些关系都要处理好。
(6)谈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
处理我国宗教关系,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化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必须坚持政教分离,坚持宗教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实施,坚持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
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
要保护广大信教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和教规的关系,提高法治观念。
(7)谈各级党委的责任
各级党委要提高处理宗教问题能力,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宗教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动落实宗教工作决策部署。要加强对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对宗教基本知识的学习,把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使各级干部尽可能多地掌握。要建立健全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做好对宗教工作的引领、规划、指导、督查。
(8)谈统战部门的责任
统战部门要负起牵头协调责任,宗教工作部门要担负起依法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人民团体要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宗教工作。要广泛宣传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宣传宗教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宗教方面宣传舆论引导。
(9)谈宗教团体
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尊重和发挥他们在宗教内部事务中的作用,努力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
(10)谈宗教界人才队伍
要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支持宗教界搞好人才队伍建设。
⑤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思考
众所周知,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具有自己的 特殊形式。党和政府历来都很重视宗教工作。近几年 来,全国上下宗教工作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努力进取, 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宗教工作者孜孜不倦耕耘,默默 无闻奉献,希望在今后工作中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更好 的成绩。现在,结合当前新形势下基层宗教工作实际, 谈几点思考。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 方针.发挥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丰t会发展 中的积极作用。”这是对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根本 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 党的宗教工作基础方针,着力激发信教群众的爱国热 情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性.把他们同 不信教群众团结在~起,共同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关于“做 好宗教工作,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相连:关 系到两个文明建设;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 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的精神,充分认识宗教 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特殊性和复杂性。坚持运用马 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提高政治敏 锐性和鉴别力。正确、妥善解决宗教方面的热点、难点 和重点问题。在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上.一定要以高度 的政治敏锐性,审时度势,正确把握,讲究方法。既不能 用行政的力量去消灭宗教,也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发 展宗教。 二、注重实践。突出重点。依法加强基层宗教内部 管理 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问题的特点和规 律,按照全国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我们必须做好以下 几点工作: 一是全面正确贯彻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宗教信 仰自由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长期基本政策,是宪法赋予 公民的~项基本权利。在行使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同 时,教育和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把围家和人民 的利益放在首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要大力加强普 法教育,增强法制宣传。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到建设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目标上来。 二是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依法管理宗教 事务,要认真处理一些地方滥建寺庙和乱塑佛像、基督 教活动较为混乱和不正常串联活动等问题.要取缔利 用宗教聚敛钱财。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 康的邪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 三是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鼓励 和支持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 良传统,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导和帮助农 村信教群众增强科技兴农意识。大力发展经济,提高生 活水平.积极鼓励宗教界发挥自身特点。从事一些有益 于社会发展的公益事业和慈善活动,多做善事、好事, 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四是加强爱国宗教力量的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 支持和帮助爱国宗教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其 桥梁纽带作用,指导爱国宗教组织加强对宗教界人士 和信教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以 及法律、法规、政策教育。特别是加强宗教界人士领导 班子的建设,积极物色和培养爱国爱教后备力量,为其 领导班子的新老交替做好积极的准备工作.有计划、有 步骤地对宗教教职人员尤其是中青年教职进行培养教 育,形成爱国爱教新一代骨干力量。坚持“政治上团结 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原则。加强与宗教界人士的 联系.与他们交朋友。倾听他们的意见,掌握他们的思 想动态。对宗教界代表人士,既要注意培养、安排,也要 加强教育、引导,要支持和推动爱国宗教组织建立健全 民主管理制度,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五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各级党委、政府 要认真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其中,财务问题较 为突出.必须健全制度,实行民主管理,相互监督。教管 组的调整、教职人员的进出、神职就位,归于属地管理 都要经过宗教部门审核同意。做到有法必依,有章可 循,使宗教活动场所走向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43 万方数据 经济 社会 三、加强党委、政府对宗教工作的领导,重视各有 关部门的密切配合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 日程。经常听取宗教工作的情况汇报,定期研究重大问 题。加强宗教领域的调查研究,掌握宗教第一手资料, 对影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 特别是突发性事件和群体事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 管领导具体抓.及时妥善地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 萌芽状态。 二是要切实加强农村和少数民族的宗教工作。在 建立和完善宗教工作网络的基础上,按照分级负责、属 地管理的原则.必须建立和健全基层宗教工作管理工 作责任制。在信教群众比较多、宗教情况比较复杂、宗t 教工作任务繁重的地方,要把宗教工作列入目标管理 责任制,与其他工作一起布置、检查、考核。同时建立信 息通报制度,真正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确保信息 畅通。 三是要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宗教工作是 党的统战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中 央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包括统战、 民宗、政法、宣传、文化、教育、城建、土管、外事部门以 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从各自角度列入议 事日程,密切配合,确保宗教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及时解决基层宗教“热点”、“难点”问题,维护 宗教领域的稳定。要把握政策,分类指导,区分两类不 同性质的矛盾,认真妥善解决:要把握民族宗教问题的 特定含义,着眼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法律尊 严,立足于最大限度地团结和教育信教群众.做好说 服、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事态扩大。要建立预警机 制,按期排查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隐患,做好处理突 发事件预案;要同本强身,提高广大宗教管理干部的执 法水平和能力,从源头减少宗教方面的“热点”、“难点” 问题。 四、加大力度。努力把基层宗教工作推上新台阶 当前,我们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提高对宗教工 作的认识.学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学习党的宗教政策 和法律法规,坚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 持独立自主自办的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要加强对 基层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力度,使基层宗教活动在法 律法规范围内开展。 第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民族宗教无 小事”的思想。做到既“有大局”又“无小事”,立足长远, 着眼当前,坚持不懈地依法管理好宗教事务。通过加强 44 学习国家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明确工 作思路、目标和措施.杜绝宗教工作中的“不会管,不敢 管、不愿管”的现象出现.切实做好基层宗教工作。 第二,深入基层.联系信教群众,沟通思想,做好凋 查研究.发挥宗教组织的作用,团结信教群众,关心信 教群众特别是困难的信教群众,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 府的温暖。把他们凝聚到实现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上来。 第三。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和培训。 通过个别走访、交一12谈心。面对面的沟通等方式,提高 宗教教职人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并积极指 导和帮助他们依法、依章搞好自我管理,推动基层宗教 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四,宗教工作不能有任何松懈和麻痹,更不能存 在侥幸心理。一是做好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宣传 工作。充分发挥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 极作用.关键是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宣传好、贯彻 好、落实好。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坚持积极引导 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二是要加强群众思想工 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把信教群众团结起 来.把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 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共同目标上来。要坚持 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努力使信教群众在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维 护祖国统一,促进社会和睹等fbJ题上增进共识。要真心 实意关心信教群众特别是生活困难的信教群众,帮助 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和支持他们积极发展生产、改 善生活、勤劳致富,使信教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 关怀和温暖。三是要允分发挥网络的作用。加强人员的 联络和信息的沟通。在特殊的节El更要加强信息的收 集和反馈,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排查摸底,工作 要做深做细,要横到边竖到底。不留死角,做到防患于 未然。 总而言之,大家要进一步加强对新形势下基层宗 教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信心和勇气,在下 一步工作中,一定要加深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和 领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 感,积极主动地做好宗教工作,促进宗教关系的和谐, 努力把宗教界人士和信仰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 围,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⑥ 依法加强宗教事物管理培训后的发言提纲
通过这次培训,自己对依法加强宗教事物管理的问题,有了“六个新突破”的深刻体会。
一、思想认识要有新突破
提高认识是抓好落实的前提,而宗教问题说到底就是群众问题,所以我们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引,去正确的认识和把握宗教问题。首先,要把宗教问题上升到事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高度来看待,把作好信教群众的工作做为宗教工作的根本。其次,要把宗教问题上升到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来看待,正确认识到民族、宗教问题是发生社会动荡和流血冲突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第三,要把宗教问题上升到事关对外开放和对外关系的高度来看待,我县毗邻,地理位置特殊。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努力提高驾御宗教工作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效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
二、依法管理要有新突破
政策法规是规范宗教事物管理的行为准则,对宗教事物的管理必须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近年来,我们在依法管理宗教事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这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各级、各部门还要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在处理复杂的宗教问题上,必须严格按法律办事、按政策办事;必须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具体、详实的计划和措施;必须相互配合,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三、组织领导要有新突破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需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各级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在加强党对宗教工作领导的前提下,把宗教工作列入到重要的议事日程,放到工作全局中来分析、来考虑、来谋划,及时研究和解决宗教方面的问题。同时,要继续推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原则,横向涵盖党委、政府所属部门;纵向延伸到村,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目标管理网络。要把宗教管理工作,纳入到干部考核目标中来,形成有效的宗教工作机制和抵御渗透的工作网络,堵塞漏洞,不留死角。
四、基础工作要有新突破
抓好宗教基层基础工作是抓好落实的重要环节。一是要抓好宗教团体工作。积极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解决好办公地点、编制和经费等问题,抓好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和教育,使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的宗教界人士手中。二是抓好“三支队伍”的培训。按照“分级培训、全面培训”的要求,抓紧制定培训计划,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研讨班,对党政分管领导、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系统培训,并且要做到坚持长久、常抓不懈。三是抓好群众的宣传教育。要大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以及法制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大力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特别是现代科学知识。在信教群众比较集中的地方,特别是对那里的青少年,要把加强世界观教育做为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来抓,使广大群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五、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有新突破
当前,我们在宗教领域和宗教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还不少,主要表现在:对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认识不清,缺乏警觉性;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经营销售宗教用品问题还很严重等。各级、各部门一是要加强调查研究,排查情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了解本地宗教的基本状况,排查存在的问题,摸清境外渗透渠道、方式、特点,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方。二是要本着早解决、早主动的原则,抓紧解决宗教团体办公场所及自养问题。三是加强与周边地区宗教工作联系,建立区域协作共管机制,避免和制止地区的非法宗教活动。四是宗教、工商、公安、文化部门等要加强对经营宗教用品的管理,依法清理整顿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经销宗教用品的行为。五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防范,严防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六、抵御渗透工作要有新突破
必须把上级的精神和部署贯彻落实好,在抓好落实中抵御渗透,形成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协调联动,抵御渗透的第一道防线。同时,抵御渗透要讲究策略和方法。要依靠政策和法律处置宗教问题,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不能草率行事,不能授人以柄,更不能让境外敌对势力抓住口实,进行恶意炒作和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