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国开展扶贫开发实践活动有哪些重要意义
请参考:
扶贫开发是我国政府和社会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开发经济、发展生产、摆脱贫困的一项长期性的社会工作。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是一个贫困人口比例较高的国家。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发展生产、消除贫困的工作。但真正严格意义上的扶贫,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提出并大规模实施的。今天,在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国扶贫开发任务仍然十分繁重。2008年国家提高扶贫标准以后,农村扶贫对象规模为4007万人,相当于欧洲一个中等规模国家的总人口数。在自然条件特别恶劣的青藏高原地区、西北干旱地区、沙漠化地区、岩溶地区、秦巴山区和陆路边境地区,生存环境恶劣,基础设施落后,社会发展滞后,公共服务欠缺,地方病严重困扰,贫困人口比例高,扶贫工作难度大。城乡、区域、不同社会群体发展差距扩大趋势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扶贫开发工作仍面临严峻的挑战。
积极推进扶贫开发事业意义重大。曾经指出:“扶贫开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项历史任务,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我国政府和人民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我们一直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坚持把消除贫困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坚持把实现共同富裕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大扶贫工作力度,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只有通过大力实施扶贫开发,彻底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让全体人民共享科学发展的成果,推进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就一定能够早日实现。
② 关于扶贫政策的心得体会800到2000字
一、严格把关,提高扶贫精准度
扶贫就是要“瞄准重点、精准制导、定点清除”,实施精准扶贫,关键在于突出扶持重点,圈出贫困区域、划定贫困群体、制订具体帮扶措施,改“大水漫灌”为“滴灌”,提高扶持效果。
为此,根据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农村扶贫帮扶到户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我乡按照“识别到人、帮扶到户、落实到位”的要求,重点做好了几项工作:那就是准确扶贫对象,建立规范档案;
量身定做扶持措施,确保扶贫效果;
帮扶责任到位,完善考核机制。
1、认真做好建档立卡工作。
按照精准度的要求,根据县核定我乡20**年贫困人口人的数量科学分配到各村、组,组织人员到村到户开展好贫困状况调查,为贫困户“建档立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采取“五定”措施(定对象、定政策、定措施、定责任、定目标),全面推进农村扶贫帮扶到户工作。
2、加强“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
加强了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应保尽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应扶尽扶。
让他们都能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住房、医疗和教育)。
3、加快移民搬迁的步伐。
全面推行移民搬迁与新农村建设、危旧土坯房改造、生态建设、圩镇建设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有效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环境。
按照自愿原则,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整合生态移民、地质灾害搬迁等项目,加大移民搬迁宣传力度,强化措施,大力推进。
比如源生态移民建设项目就由我乡党委书记一把手亲自负责调度,多方奔走,还由乡政府前期垫付了万启动资金。
20**年计划实施“进城进园”搬迁移民人,实现进圩镇、中心村安置人。
切实解决深山区、地质灾害区、生态保护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根本出路,从而不断减少贫困人口。
4、抓好“智力扶贫”即培训转移就业扶贫。
通过实施农民技术培训,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加快“输血”式扶贫转向“造血”式扶贫的工作进程。
以贫困家庭“两后生”和进城进园安置贫困户劳动力为重点,集中扶持贫困户“两后生”职业学历教育培训和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
计划完成学历教育及劳动力转移人。
5、加大产业化扶贫力度。
积极探索创新扶贫模式,争取国务院扶贫办的政策支持,以乡源头生态保护及县饮用水源地为基点,加大对特色产业的扶持,如源村毛竹、基田村茶叶及毛竹和花卉苗木、大小湖岽村藏香猪、牛、羊特色养殖,胡屋村兔子养殖,黄陂村蜜蜂养殖等等。
6、夯实基础设施基础。
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
面对全乡70%的小组路未硬化的难题,我乡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今年开工建设公里小组路面硬化,2013年向上申报6个扶贫项目,争取资金万,基本实现村村通水泥路、村村通水通电,个校安工程正在建设之中。
二、我乡扶贫攻坚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落实领导责任制,层层抓落实。
我乡党委、政府对扶贫开发工作十分重视,扶贫攻坚工作由党委书记一把手负总责,并成立了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乡、村层层签订责任状。
党委、政府对扶贫攻坚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加强完善组织领导,以实现扶贫开发的高位推动。
按照“书记负总责,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总要求,充实完善监督体系,定期检查,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2、县乡联动,县级对扶贫工作的参与性增强。
当前,重点村的村干部和群众对挂点扶贫工作都很支持,迫切希望挂点单位能办好事、办实事。
全乡6个扶贫重点村已有了县直单位挂点帮扶,并已全部到村开展工作。
以“三送”为载体,制订了《乡全面推进农村扶贫帮扶到户工作实施方案》,实现对贫困户帮扶全覆盖,为每户帮扶对象指定一名党员干部作为帮扶责任人,并将帮扶情况和帮扶成效作为明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帮扶责任人和帮扶实施情况建立电子档案,以便随时查询。
3、正确引导产业转移,大力扶持特色产业,积极鼓励外出务工,帮助贫困农民增加收入。
在加大黄龙病防控工作力度的同时,大力宣传我县产业转移扶持政策,引导农民加强土地流转,特色产业成规模,应对黄龙病带来的蜜桔脐橙产业收入的急剧减少,积极引导和鼓励贫困户就近就地开展二、三产业,并结合当地实际,帮助并组织农民搞劳务输出。
我乡结合招商引资工作,采用引导贫困户到我县工业区就业的办法,增加贫困户收入。
4、加大培训力度,依靠科技提高扶贫攻坚的效益。
以农民知识化工程和劳务输出岗前培训为载体,以提高农民应用果业生产先进技术水平、提高农民谋生手段为主要内容,整合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职业教育“一村一名中专生”和“一村一名中高级技工”等培训资源,为帮扶对象提供免费技能培训,使每户扶贫对象至少掌握1项就业技能或实用技术,促进稳定就业、增收脱贫。
乡里今年举办各类针对农民的培训已达20余次,参训人次达500多。
5、坚持“扶贫扶志、扶勤扶能”的原则,建立运作激励机制。
我乡在扶贫工作中坚持“扶贫扶志、扶勤扶能”的原则,在政策、步骤、批此上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扶持,不搞“大锅饭”。
对于有强烈脱贫愿望和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贫困户,要集中力量优先扶持,让这一部分贫困户先脱贫致富。
对于无劳动能力、因残疾、因疾病致贫的,纳入社会民政救济体系。
对于有劳动能力,但好逸恶劳、坐等靠要、懒惰酗酒致贫的,进行耐心教育和引导。
以此激发、激活贫困户依靠自己的头脑和双手,通过勤奋劳动,自我脱贫,走向富裕的内在动力和机制,从而最大限度调动贫困户的生产积极性,使贫困户把压力变为动力,把动力变为活力,带来了贫困户从精神状态、思想观念、劳动能力、生产方式到收入水平的一系列变化。
三、扶贫攻坚工作遇到的难题及建议
1、乡群众经济基础薄弱,果业开发晚,加上近年为加强源头保护及县城饮用水源地保护实行了全封山政策及退果还林,在增加群众收入方面遇到非常大的难题,特别是现在果业遭受黄龙病的肆虐,产业转移工作还在起步阶段,无经验可借鉴,特别是对于贫困家庭,小规模种植养殖户,抗风险能力更弱。
建议加大产业转移工作调研,由县统筹作出更加合理的指导性意见。
2、基础设施薄弱,群众经济基础差,筹款能力弱,相对而言却是物价、人工上涨,补助标准偏低,通组路路面硬化的交通补助只补成本的三分之一左右,资金缺口巨大,补助杯水车薪,造成“要致富先修路,要修路先借钱”,陷入了越修路要背的债越多的怪圈,建议加大基础设施扶贫补助标准。
3、在智力扶贫方面,一方面存在资料过老导致贫困户兴趣降低,另一方面培训知识不够专、精,对提高工作竞争力帮助不够大,加上大部分贫困户本身学习兴趣不大,知识层面过低,对培训知识接受消化有难度。
建议在加大智力扶贫力度的同时升级知识库,多提供先进、专精知识培训,并根据贫困户需要制定培训计划。
4、对贫困家庭资金扶持力度不够大,面对现在的生活成本、物价压力,扶贫资金杯水车薪,加上经济条件差申请贷款更是难上加难,“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建议提高补助标准并加大对贫困户的贴息贷款发放力度。
③ 扶贫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一、《农业法》
颁发时间:1993年7月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会议通过。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修订。2003年3月1日起实施。新《农业法》共13章99条。
第一章 总则,共9条。是关于《农业法》一些最基本范畴的规定,包括立法的目的、法的调整范围、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含义、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农业的多功能性、农业与农村的基本制度、国家促进农业发展的基本措施、保护农民权益的原则、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农业及农村经济的管理服务职能。这一章的规定,基本上是在原《农业法》的基础上修改完善的,从中可以看出,这次对《农业法》修订的一些基本的要点,如重视增加农民收入和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建立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重视可持续发展等。
第二章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共有5条。从农业生产经营基本制度、生产经营主体和基本生产方式等勾画了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框架,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企业、农产品行业协会和产业化经营。
第三章 农业生产,共11条。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对原《农业法》第三章“农业生产”做了较大调整,增加和补充了以下内容:一是农业发展规划和农业生产区域布局;二是动植良种;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农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合理农业生产区域布局的形成;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动植物品种选育、生产、更新和良种的推广使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节水农业;农业机械化;农业气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优质农产品认证和标志制度;动植物防疫制度;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制度等。
第四章 农产品流通与加工,共5条。进一步明确了农品购销体制改革方向和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基本特征,规定农产品购销实行市场调节,国家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流通活动,要求各级政府采取措施保障农产品运输畅通,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还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工业,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国家采取必要措施促进农产品出口,减少进口农产品对国内相关农产品生产造成重大的不利影响。
第五章 粮食安全。主要做了以下规定:一是保护粮食生产能力,建立耕地保护制度。二是国家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对粮食主产区给予重点扶持,建立稳定的商品粮和生产基地。三是对部分粮食品种可以实行保护价制度。四是国家建立粮食安全预警制度和分级储备调节制度。五是国家建立粮食风险基金。
第六章 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共11条。一是确立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按照“绿箱”、“黄箱”政策,规定了财政投入农业资金的使用方向;二是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投入农业的资金增长幅度的要求,加强对用于农业的财政资金的审计和监督管理;三是鼓励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增加农业投入,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四是在与世贸组织规则相衔接的前提下,明确对农民实施收入支持政策;五是鼓励和支持开展农业信息服务;六是规定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向农业提供金融支持;七是鼓励开展商业性农业保险,扶持互助农业保险,建立和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
第七章 农业科技与农业教育,共9条。主要修改内容:一是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农业科技和农业教育规划的内容。二是规定国家鼓励加强农业科技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及保护动植物新品种等到知识产权,鼓励、吸引社会力量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最终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农业教育发展。三是增加规定建立政府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有偿和无偿相结合,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四是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稳定和加强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工作经费。五是增加规定国家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包括普通中小学校职工工资和校舍等教学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费用。六是国家发展农业职业教育,支持开发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民绿色证书培训和其他就业培训,提高农民文化技术素质。
第八章 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共10条。内容涉及对农业有关的土地、水、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和水能、沼气、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和利用与保护,以及对废水、废气和固定废弃物对农业生产环境污染的防治,协调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之间的关系,以便使农业生产要素达到最佳配置,利用最少的资源生产出最多的产品,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共12条。针对目前我国农村比较普遍的侵害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权益的现象,分别作了规定,以保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略犯。
第十章 农村经济发展,共8条。规定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和有关措施。明确了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基本方针、措施和目标;重点是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措施做了进一步的规定,包括:发展乡镇企业;推进小城镇建设;巩固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和其他医疗保障制度;扶持贫困地区发展;增加对扶贫开发投入。
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共3条。主要包括采取措施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加强规划、指导、管理、协调、监督、服务职责,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实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采取的措施,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以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关系。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共8条。违反《农业法》的法律责任是指当事人因实施违反《农业法》规定的行为而承担的法律后果,即由于侵害特定法律——《农业法》规定的法定权利或未履行法定义务而引起的、由专门国家机关认定并归结于违法当事人的、带有直接强制性的义务。所谓法律规定主要是指法律作出的禁止性、限制性或者义务性的规定;实施违法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法律责任一般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行政责任一般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类。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刑事责任,本法只规定了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具体追究哪种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和情节等依照相关法律确实。
第十三章 附则,共2条。是关于国有农场等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职工的法律地位和本法生效日期的规定。
二、《种子法》
颁布时间: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1日起实施。《种子法》共11章78条。
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水平,推动种子产业化,促进种植业和林业的发展。
什么是种子?
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
种子管理的主体:《种子法》第三条规定,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
主要农作物的范围:《种子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为主要农作物,农业部又确定油菜、马铃薯,湖北省农业厅又确定花生、西瓜为主要农作物。
种子生产:《种子法》第二十条规定,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核发。也就是说,生产上述种子必须要有生产许可证。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核发程序:个人申请,报县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由省农业主管部门核发。但是,生产种子(农业部)规定必须要具有以下条件:
1、生产常规种子(含原种)和杂交亲本种子的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生产杂交种子的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
2、要有种子晒场和烘干设备。
3、有必要的仓储设施。
4、经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2名,专业种子生产技术人员3名以上。
只有具备以上条件,才可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
种子经营:《种子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许可证后,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
种子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发放制度。一般常规种子,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农业部规定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要达到以下条件:1、申请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2、要有种子检验室和检验仪器,有2名以上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3、有成套的种子加工设备和1名技术加工人员。
假劣种子概念:第四十六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
下列种子为假种子:
1、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子;
2、种子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
下列种子为劣种子:
1、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的;
2、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
3、因变质不能作种子使用的;
4、杂草种子的比率超过规定的;
5、带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的有害生物的。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规定: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可吊销违法行为人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种子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1、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
2、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3、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
4、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
5、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
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
《种子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强迫种子使用者违背自己的意愿购买、使用种子给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农药管理条例》
颁发时间:1997年5月28日国务院发布,2001年11月29日修改,并同时施行。
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全,制定此条例。
农药范畴:
1、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软件动物等有害生物的;
2、预防、消灭或者控制仓储病、虫、鼠和其它有害生物的;
3、用于农业、林业生产品防腐或者保鲜的;
4、预防、消灭或者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它有害生物的。
农药管理的主体:
《农药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农药经营单位:
第十八条规定:
1、供销全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
2、植物保护站;
3、土壤肥料站;
4、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
5、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
6、农药生产企业;
7、国务院规定的其它经营单位。
农药经营应具备的条件:
1、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2、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措施;
3、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规章制度;
4、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
农药质量:
什么是假农药?
第三十一条规定:
1、以非农药冒充农药或者以此种农药冒充它种农药的;
2、所含有效成份的种类、名称与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上的注明的农药有效成份的种类、名称不符的。
什么是劣质农药?
第三十二条规定:
1、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
2、失去使用效能的;
3、混有导致药害的等有害成份的。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擅自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临时登记的农药,或者生产经营已撤销登记的农药,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万元以上的罚款。
在一次市县农药联合检查时,发现几个经营单位销售的“中外农丰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3%克百威、河南原阳农药厂生产的克百威(标名盖地神鹰)和39%克百威颗粒剂,在标示袋上标有农药登记证号,但在国家农药登记公告中,查明无此登记证号,显然这几种农药均属伪造登记证号的农药。根据此款规定,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此款中没收违法所得,什么是违法所得?指生产、经营农药的销售收入,也就是农药零售价的收入。在此款中的处罚有三个要点:第一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第二没收违法所得;第三在没收违法所得的基础上,按照销售收入的零售价总额,视其态度好坏,再处以销售总额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这三个罚则是同时进行的。
第四十条规定:
生产、经营产品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一次农药市场检查中,某农药经营户销售的湖北楚虹集团生产的黄姜地无草,登记证号(LS2000637),使用范围为黄姜、油菜、小麦、果树等,经查农药登记公告后,此登记证号是湖北省农用化工实验厂登记的5%精奎禾灵乳油,它的作用范围只有油菜一种,并且登记公告中根本没有湖北楚虹集团这个生产厂家,他盗用了湖北省农用化工实验厂的登记证号,并且扩大了使用范围。按照此款规定,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此种超使用范围的处罚与销售无登记证号的处罚,除在处罚量上有区别外,在自由裁量上也有不同,后者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是不能互相替代的,因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是同时的意思,在既没收违法所得的同时,还要加处罚款。这两种处罚是不能互相替代的,要同时进行。“并处”有别于“可以并处”,“可以并处”是法律、法规赋予行政执法部门的一种自由裁量权。执法部门根据违法情节的不同,依法可以并处,也可以不处,这是“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在法律上的一种体现。
《湖北省农药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个人经营农药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取缔,并处以其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最高额不超过3万元。
未取得《农药经营上岗证》而销售农药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下岗,并处以当事人1000元以下的罚款。
④ 如何更好地开展扶贫工作
如何创新科技扶贫工作机制,如何有效的实施科技扶贫项目,如何面向边远山区农村开展普及科技知识培训,如何更好的使用科技扶贫资金。就这些问题,谈一点自己肤浅看法。
一、对科技扶贫工作的认识
科技扶贫是整个扶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新世纪扶贫工作重心的转移,科技扶贫在整个扶贫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以整村推进为主要模式的扶贫工作,离开科技项目和科技培训,仅靠改变落后的基础生存条件,很难达到即扶贫又扶志,使贫困人口彻底摆脱困境的目的,必须配套实施一些符合当地资源优势的科技扶贫项目,通过科技扶贫项目的实施,特别是实用技术的普及培训,使贫困人口掌握一定的实用技术,转变观念,用先进的科技知识,改变落后面貌,达到致富目的。因此,要搞好新形势下的扶贫开发工作,必须加大科技扶贫资金占全部扶贫资金的比例,把科技扶贫放在整个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同时,为了推动面上的扶贫工作,更应该把科技扶贫项目和科技普及培训做为主要的扶贫手段,让更多更广泛的贫困人口沐浴到实用技术培训的阳光,用科技这个“第一生产力”来推动贫困问题的彻底解决。
从我县近年来开展以整村推进为主要形式的扶贫工作情况来看,因地制宜地结合当地资源优势,立足我县以蔬菜为主要支柱产业,并正在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的这一特色优势,建设有显著比较效益的二代日光温室生产反季节蔬菜,是有效开展整村推进扶贫工作的好模式。近来年迅速发展起来的马力北顺、四门三衙、滩歌黑池殿、洛门文家寺等几个二代日光温室专业生产村,几乎都是以整村推进方式扶持发展起来的,在这些示范村的变迁中,科技扶贫项目和科技培训发挥了主导作用,是科技与扶贫资金的有机结合,彻底改变了这些村庄昔日贫困落后的面貌,过上了今日富足充实的好日子。透过一张张快乐祥和的笑脸,我们由衷感到了科技扶贫工作所发挥的巨大威力。
总结上述几个示范村成功的经验,我们不可否认,是扶贫资金撑起了冬暖棚区的一片蓝色,但细究他们成功的轨迹,除基层政府与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协调、指导外、当地土生土长、爱好科技、勇于试验、脚踏实地带领群众苦干实干的乡土科技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才是这些村庄冬暖棚得以普遍推开,迅速发展状大,形成规模效益的关键因素。是他们相信科技,敢创敢试,不怕挫折,率先示范的创新精神,影响和带动群众依靠科技走上了致富之路。
从我本人近年来多次对部分实施整村推进项目村及整个面上扶贫工作的调查了解来看,科技项目和科技培训是扶贫工作最有效的载体。城然,项目村有资金用来改善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但对量大面宽的扶贫工作来讲,为使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最有效,最具普遍意义的扶贫手段就是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普培训,同时结合实施与所培训内容密切相关的实用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项目。因此,如何开展普遍的实用技术培训及实施与培训相关的科技项目,如何创新科技扶贫工作机制,如何用好有限的科技扶贫资金,就成了新形势下科技扶贫工作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二、 对策建议
针对目前在基层存在的科技培训花而不实,培训资金不落实,科技人员无钱开展培训及科技引进、试验、示范、推广项目的客观实际,特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开展科技扶贫工作的过程就是一个以扶贫资金为支撑和纽带,将两个“第一”有机结合的过程。因此,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科技扶贫资金的使用权应掌握在拥有专业技术知识的科技人员手中,使用在支持激励科技人员发挥职能作用,帮助群众脱贫致富上。而不应全由扶贫部门的行政领导随意支配。扶贫和财政部门应在建立严格监管机制的基础上,通过监控科技推广项目和科技培训项目的有效实施来达到对扶贫资金有效管理的目的。因此,要按建设“阳光政府”和政务公开的要求,不断加大科技扶贫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加强监督检查,审计把关,确保科技扶贫资金用在为科技扶贫提供财力保障上。具体地讲,每年下达的切块科技扶贫资金,要向社会公开,并按年度科技扶贫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规划,分门别类,科学民主决策,全部实行项目管理。通过相关职能单位申报项目,使资金随项目落实在项目责任人身上,由实施项目的责任单位按规范严格使用。这一方面调动起了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扶贫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另一方面也确保资金用在科技扶贫具体的项目上。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上,建议在现有扶贫领导小组及常设扶贫办的领导体制下,建立一个由全县涉农事业单位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科技扶贫项目专家论证委员会,专门负责对所审报的科技扶贫项目进行论证评估,选出符合全县发展实际的项目。最后由扶贫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是否实施,每个项目应配套多少扶贫资金等事宜。
在建立起科技扶贫资金及具体扶贫项目的科学决策机制后,接下来必须解决如何有效开展科技扶贫的机制问题。我认为,将科技培训与培训内容相关的项目实施有机结合,是将科技实用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有效措施。科技培训又可分为科技知识的普及培训及有针对性的实用技术培训两大类,下面分别谈谈自己的看法及建议。
(一)如何开展面向大多数人的科技普及培训?我认为,面对县上科技人员少,而需培训人数数以万计,量大面宽的现实,采取把精心选择的乡土科技人才有组织的统一集中上来。以课堂讲授与现场观摩学习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培训符合当前农村实际。通过集中办班培训,先在每村培养1—2名有文化、有一定科普知识的科普带头人即乡土科普人才,无偿为他们进行比较系统的科普知识培训,让他们把科普知识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再带给家乡渴求实用技术的人们,开展这种培训,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需要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好全县的资金、人才、培训阵地、受训人等各种资源,同心协力共同为开展好这一工作提供服务,这一工作需列入振兴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基础性工作。做为贯彻省委发展抓项目的实际行动,抽调专人有组织,有步骤的实施,要制定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充分利用职校农广校等培训阵地经常性的开展。要把星火学校建设,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工程,科技星火技术培训,科技扶贫培训等培训相关的资金,师资、阵地、教材等资源统筹使用,合理配置以期取得最佳培训效果。通过几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为每村培训数名懂科技,能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致富的乡土科技人才。并通过建立一系列配套政策和运作机制,如象宜宾市那样建立乡土实用科技人才信息资料库,实行动态登记管理和跟踪服务,逐步建立完善乡土人才知识更新培训制度,建立对他们的职称评定和评优制度、科技资金扶持制度等,最终形成一套乡土人才培养—选拔—使用—评价—服务的完整体系。使乡土人才成为振兴农村经济的领头人,科技推广的示范者,产业调整的导航者,脱贫致富的帮扶者。我认为,以农村科技乡土人才培养为总抓手,积极实施面向农民的科技培训工程,是新形势下贯彻以人为本、人才强国战略、科教兴国战略,推动农村科技进步,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战略举措,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和重大的现实意义,务必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半月谈》2004年第11期刊登的《田野上升起不落的希望》一文,介绍了宜宾市开展乡土人才资源开发的有益探索,他们的实践,带给我们许多有益的启示和思考,值得我们借鉴推广。
(二)如何使能带来直接经济效益的实用技术培训与相关的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相结合,开展综合性的科技扶贫?如何使用有限的科技扶贫资金?如前所述,科技扶贫资金的使用必须建立在有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的科学民主决策基础上,通过项目管理,落实在具体的项目实施中。目前在基层科技推广工作中存在的一个最主要的制约因素是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基本的科技推广及培训经费。按理说,专业技术人员只要能下到田间地头,帮助解决农民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现场进行讲解,就是一种最具有针对性的实用技术培训。开展这一工作成本并不高,技术指导完全可以免费提供,但关键是科技人才如何来到农村,就连乘车的钱,现在基层也不能报销,更不用说有什么下乡补助了,在基层,由于财政紧张,科技三项费很难足额落实,科技扶贫资金挪作扶贫办运转经费及改善办公条件的现象比较普遍;可以说扶贫资金在权力的运作下,用于干其它事可以,但就是不能用于报销科技人员的出差费、乘车费等。这就使专业技术人员想干事而没有钱能干事,导致为数不多的科技人才也被闲置,作用难以发挥。因此,搞好科技扶贫工作的首要问题是必须通过建立严格规范的监管制度,使这部分经费通过申报实施项目,直接由实施项目的责任人来支配使用,即这笔钱要用在激励科技人员投身科技工作上,用在实用技术的示范推广和培训上。对每一个具体的科技扶贫项目,则应实行严格的项目责任制,做到谁实施,谁用钱,谁负责。同时实施具体的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应尽量配套实施该实用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项目,这样就使培训建立在示范、推广上,增强培训的直观性和示范带动性,通过两者的配合,即有利于科技人员总结经验,提高培训效果,又能使广大群众真实地看到实用技术应用所产生的直观经济效益,使实用技术尽快转变为现实生产力,避免培训走过场、缺乏实效性等弊端。在这一结合过程中,要注意发挥乡土科技人才和各种农协会、农研会等科普网络的职能作用,让他们参与到项目实施中来,发挥他们即懂技术,又懂市场,扎根农村,热心科技试验示范推广,在实用科技示范推广中言传身教的聚合、辐射作用,最终达到“以能人示范带动实用技术推广,以实用技术致富一方百姓”的科技扶贫目的。
⑤ 所谓的扶贫开发10项重点工作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包括内容如下:
村级道路畅通、饮水安全、电力保障、危房改造、特色农业增收、乡村旅游、教育扶贫、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建设以及贫困村信息化。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但是,贫困地区发展滞后问题没有根本改变,贫困人口生产生活仍然十分困难。
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增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加大扶持力度,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5)开展扶贫开发业务知识培训扩展阅读:
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第一,大幅提高了扶贫标准。从2010年的1274元提高到2300元。
第二,组织开展了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扶贫攻坚,这和区域战略密切相连,我们把全国划分为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对11个片区分别制定了扶贫攻坚的规划。扶贫攻坚是同整个区域的脱贫有机结合的,它既是扶贫攻坚的规划,也是区域发展规划。
除此之外,我们还结合包括老区、原中央苏区等等这些目前看来欠发达地区的实际,又专门制定了相关的促进发展的文件或者规划。现在还在制定包括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有关规划,加大推动这些欠发达地区发展的工作力度,来促进这些地方加快发展。
第三,研究出台了多项针对贫困地区的优惠政策。比如出台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定向招生计划,为贫困地区制定了特殊的投资、金融和土地政策,编制实施了交通、水利、农业等行业的扶贫规划。
第四,进一步做好专项扶贫工作,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扶贫专项投资的力度,我们认真组织实施了异地扶贫搬迁、整村推进、以工代赈、产业扶贫、就业促进等专项扶贫工程。
这些年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来解决这个问题,而且包括宁夏、贵州、甘肃、重庆等等这些重点地区我们加大工作力度,解决了很多这样的贫困人口的进一步发展问题。通过异地搬迁最后使他们实现了脱贫致富,效果非常好,所以我们对这一类专项扶贫工作的力度要进一步加大。
⑥ 如何有针对性地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开展培训
先扶瓶吧,培训的事好说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