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15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数据会审会议什么时候开始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水平,科学分析年度能耗变化趋势,4月13日,全国公共机回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答据会审会在我市(遵义)召开。本次会议对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总结经验、取长补短,全面提升公共机构能耗管理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审日程为期五天。在会议期间,有关专家对2014年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作了讲评,并就新形势下能耗统计业务作了培训。与会人员就《统计制度》市的修订情况进行了座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分四组审核了2010年至2014年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核对各地区统计调查范围,核实了各地区2014年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并请专家对2010年至2014年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进行了修正和最终确认。
『贰』 节能减排宣传周活动总结
########公司201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总结
为了营造好“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广饶经济开发区节能办公室要求,特举行此次宣传周活动。
我公司结合单位情况,认真组织,积极行动,精心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宣传履行节能责任,在公司上下掀起了节能减排活动热潮,并建立起长效机制,使“节能低碳新生活,公共机构做表率”主题深入人心,有效增强了人们工作生活中的节能减排意识。通过深入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提高了单位工作人员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环保意识,营造了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现将201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活动安排着力实效
按照市节能办的工作部署,我所立足实效,精心制定了####2011年“节能我行动,低碳新生活”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并倡导公司职工积极宣传,并从工作和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让环保意识深入人心。
一是把6月14日(星期二)定为“低碳体验日”,倡导职工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活动周期间也鼓励大家绿色出行。要求停开办公区域空调一天;停开办公场所(门厅、走廊、楼道、卫生间)照明一天。
二是开展“节约用水,珍惜水资源”活动,要求职工综合合理用水,增强节水意识。
三是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利用网络、宣传栏、宣传画等方式宣传倡导绿色办公理念、低碳生活方式、普及节能知识。
二、用心实施,活动载体丰富高效
在节能活动宣传周活动中,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积极行动,切实履责,利用丰富的载体活动把本次活动组织得形式多样、效果显著。
(一)实践绿色出行,低碳节能我贡献
6月14日为本次活动的“低碳体验日”。我们的宣传语为:您的碳足迹减少了一点,我们的地球就会凉一点,感谢您为节能减碳作出的贡献!当日,公司各科室全部停开空调一天;停开公共场所(门厅、走廊、卫生间等)照明一天,办公室、会议室不开或少开照明灯。通过活动体验,大家切身感受到了能源紧张给我们的生活、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切实强化了大家的节能意识。
职工当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步行或者拼车上下班。而且离单位近的很多同志都是步行到单位,大家交流着绿色出行、健身减排的切身感受,讨论着环保节能的必要性,以实际行动为低碳节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二)实践绿色办公,点滴节能我做起 。
在办公活动中使用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可回收利用的产品,绿色办公是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倡导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珍惜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升油、每一件办公用品:降低空调使用频率,温度设定不低于26度,杜绝空调和门窗大开的浪费现象;提倡使用节能灯,做到人走灯灭、随时关灯;自带水杯,减少使用一次性杯子;定时检查水龙头滴漏情况,不要使用大功率热水器; 将电脑设置成自动待机或自动休眠模式;工作结束后,拔掉电器插头或关闭插座排的电源;回收废纸,推行纸张双面打印,提倡无纸化网络办公;多发电子文件、电子邮件。
三、关心环保,活动主题深入长效
全所上下紧紧围绕以“节能我行动,低碳新生活”为主题的浓厚氛围。为使节能减排意识更加深入人心,持久长效,我所决心通过加强日常管理,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把节能减排工作落到实处,并以此作为作风建设考评内容之一,全力维护打造天蓝、水净、地绿的生态新烟台。 一是高度重视节约用水。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定期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线,防止跑冒滴漏,坚决避免“长流水”现象的发生。花卉植物养护用水,鼓励利用雨水。节约车辆清洗用水,禁止使用高压自来水冲洗车辆。二是突出抓好节约用电。空调设置温度夏季不得低于摄氏26度。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电耗,坚决杜绝“无人灯”。公共区域的照明灯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使用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时,要尽量减少待机消耗,不使用时,要关闭电源。 三是注重从源头上节约能源。及时淘汰高能耗设备,合理配置并高效利用办公设施、设备。加强公车使用管理,进行集体公务活动的,提倡集中乘车。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合理确定车辆使用年限,及时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四是精打细算使用办公用品。严格控制办公用品的采购,领用物品时按照领用科室主任签字申请,所领导批准,办公室采购登记,建立领用物品台账,完善物品领用制度。大力推进电子办公建设,尽量在电子媒介上修改、发送文稿。提倡双面用纸,切实减少纸张消耗。尽可能使用钢笔书写,减少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 五是严格控制会议和招待经费。严格控制各类庆典、表彰活动,切实压缩各类文件、简报;公务接待实行工作餐制度,防止餐桌上的浪费现象;公务出差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事先搞好预算,尽量减少开支。
通过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举办,让我们切身感受到了环保的责任和义务。让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营造“节能我行动,低碳新生活”的节能减排良好氛围,把“节能低碳新生活,公共机构做表率”变成每一个人的自觉行动,为保护地球,维护人类共同的家园而不懈努力!
######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3日
『叁』 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国务院管理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直属机构,成立于1950年12月,原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1954年更名为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2013年3月更名为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中央国家机关经费、财务、公务用车、国有资产和房地产管理,负责指定范围的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以及有关服务对象的生活服务管理工作。
主要职能
一、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央国家机关有关社会保障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按规定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订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
四、按规定制定中央国家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离退休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按规定指导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事务工作。
五、负责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行政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建设监管;负责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单位用地管理工作。
六、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集中住宅区的建设和物业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
七、承担全国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具体工作;监督管理中央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办指导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主管部门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
八、按规定承担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受委托承办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采购。
九、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人民防空工作。
十、指导和协调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按规定指导并组织实施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员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十一、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京办事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制订政府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相关制度和标准。承办国家有关重大活动和国务院重要会议的总务和经费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肆』 公共机构节能远程培训这个证有什么用
公共机构节能一般都是建筑节能方面的。 首先是在社会和企业见起到回一个带头表率作用,同时答作为一种宣传方式,让更多人注重节能,推广节能省地建筑。也能大大提高形象尽到责任义务,贯彻落实上面的各个政策指示。 按照官方的话说,什么贯彻落实科...
『伍』 全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培训考试多少分及格啊
60分及格。花的是财政的钱,没人愿意让你过不去。
『陆』 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第一条 为了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机构和本省驻省外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以及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管理、协调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领导,推动和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开展,将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下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在同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指导下,负责开展本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监察、统计、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并在每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能源紧缺体验活动,提高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各级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负责人每年应当参加一次能源紧缺体验活动。
第六条 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
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应当作为对公共机构及其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价的内容。
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节能运行管理制度和用能系统操作规程,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重点用能系统、设备的操作岗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第七条 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并按年度将节能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分解落实到本级公共机构。
县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及年度节能目标和指标,应当包括所辖乡(镇)、街道公共机构节能的内容。
公共机构应当根据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确定的年度节能目标和指标,结合本单位用能的特点和上一年度用能状况,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采取节能管理或者节能改造措施,保证节能目标的完成。
公共机构应当于每年2月底前,将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报本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备案。
第八条 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制定、公布和调整本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建立并实施公共机构能耗监测制度,督促公共机构在能源消耗定额的范围内使用能源;财政部门根据能源消耗定额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
第九条 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
公共机构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的,应当向本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作出说明。
第十条 公共机构应当按照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统计制度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电、气、煤、油等)统计,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并建立统计台账,进行整理和归纳汇总,按时向本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报送能源消费状况报告。
第十一条 公共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第十二条 公共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能源审计,对本单位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及使用能源情况进行技术和经济性评价,并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
第十三条 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维修改造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审批或者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部门,应当对本级公共机构的建设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项目,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
第十四条 机关事务管理机构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制定本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优先采用遮阳、改善通风等低成本改造措施,优先采用节能效果显着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新工艺。
第十五条 公共机构应当加强日常办公用电管理,建立巡查制度,减少空调、计算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及时关闭用电设备。
第十六条 公共机构应当加强空调运行管理和保养维护,每年夏季或者冬季空调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清洗,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提高空调能效水平。除特定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工作时间提倡空调每天晚开一小时,早关一小时。
第十七条 公共机构电梯系统应当实行智能化控制,合理设置电梯开启的数量和时间,加强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除特殊用途外,公共机构办公场所三层楼以下(含三楼)停开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提倡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者隔层停开,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尽量减少电梯使用。
第十八条 公共机构办公建筑应当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优化照明系统的设计,采用限时开启、间隔开灯等方式改进电路控制,推广应用智能调控装置,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装饰用照明。
公共机构应当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除重要节假日和重大的庆祝活动外,关闭景观照明。
第十九条 公共机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加强车辆节能管理:
(一)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制度,控制车辆数量;
(二)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
(三)制定公务用车节能驾驶规范,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等制度;
(四)建立公务用车油耗台账制度,定期统计并公布单车行驶里程和耗油量状况,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和节能奖励制度;
(五)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第二十条 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节能规章制度不健全、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情况严重的公共机构,应当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公共机构应当接受和配合节能监督检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不得拒绝、阻碍。
第二十一条 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应当通过开设举报电话、网站等多种方式,接受社会公众对于公共机构浪费能源行为的举报,会同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第二十二条 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办法,于每年上半年对本级公共机构上一年度节能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将结果予以通报。
对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节能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公共机构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不能充分说明理由的,由本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并由有关机关对公共机构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造成能源严重浪费的,经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同意,由财政部门在安排该单位下一年度预算时压缩其1%至5%的公用经费。
第二十四条 公共机构不执行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未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或者采购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第二十五条 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柒』 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培训课程提示暂未上线怎么办
答案:D 【解析】在《条例》规定的范围中,“公共机构”是指“全部版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权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其中:国家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事业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直属事业单位
『捌』 长三角公共机构节能事业如何共建
6月11日,首届“长三角”三省一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创新与发展论坛在上海召开。本次论坛汇集了沪苏浙皖四地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负责人、节能领域专家及企业代表等300余人,共同商议如何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加强长三角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合作共建。

五是推进“长三角”三省一市公共机构节能服务市场化模式应用机制研究。重点研究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公共机构节能技改中的应用前景,鼓励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技改与能源托管,并就项目挖掘、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项目实施、履约保证、效果评估等环节,形成指导性意见。
六是推进“长三角”三省一市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及建筑节能设计规范研究。依托三省一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筑设计领域的研究资源,在系统梳理80家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报告的基础上,以实现办公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为目的,就三省一市公共机构节能耗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和建筑节能设计规范开展共同研究,加强相关数据信息整合、分析和研判,相互启发、协同推进,为全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提供“长三角”的共同智慧。
来源:澎湃新闻网
『玖』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是什么职位,权利大吗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是管后勤和政府采购工作的,权利大。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国务院管理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直属机构,成立于1950年12月,原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1954年更名为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2013年3月更名为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9)全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培训扩展阅读: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事务等工作。
政策法规处。负责组织起草全市机关事务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有关制度;审核机关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承担机关事务政策研究有关工作;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诉讼和合同审核等有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承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承担和参与重要政策、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等重要文稿起草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