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教育机构退费是否需付违约金
要看退费是哪方的原因造成的,如果因教育机构的原因迟迟不能开课,违反合约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你要求解除合同退费无需支付违约金。
❷ 违约金和培训费的问题
1、如果是在2008年1月1日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你现在想辞职,只交培训费5000元,而不交违约金。
2、如果是在2008年1月1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你现在想辞职,是要交培训费和违约金的。
3、合同内签的培训费,如果是在实际工作中确实外出培训,由公司承担培训费用,而且费用在5000元或以上,应该是合法的,其他应该是不合法的。
❸ 关于培训违约金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并且约定了履约期限,劳动者违约时,用人单位可以收取违约金。所以用人单位要求你支付违约金的行为是合法的。
但是并不是所有培训都是必须的,培训费的标志也不是约定的。如果用人单位无法出具培训费的支出发票 则其培训费违约金的请求将无法获得法律的支持。
如果你希望不支付违约金,就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看看用人单位是否有违法的行为,如果出现你可以根据该违法行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缴纳违约金。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❹ 培训协议违约金
一、 合同期与服务期,该以哪个为准?
有签定培训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需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 违约金的规定是否合法
企业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的,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 违约金的支付额度
企业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而且不能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培训费用的界定也有明确之规定,不能凭空捏造或假设推测。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四、 是不是在服务期间只要是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就要支付违约金?
一般情况下,服务期内如果是员工本人提出解决劳动合同,那么要主动承担违约金。但是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服务期约束,不需要支付任何违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❺ 关于培训协议违约金与培训费的疑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需要说明的是,培训费用是指用人单位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而不是培训协议里约定的培训费用。培训协议里面写的“培训费用1万,如果劳动者违约需要赔偿2万给公司”,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这样做,可能确如其领导所说“这违约金是吓唬人的”,不会真的要劳动者承担。所以,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认定这一约定无效。
❻ 在教育培训机构签了合同可以违约么
一般情况下,合同只要具备了生效要件,即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版、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权社会公共利益的,就能生效。具体来说,你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不受欺诈、胁迫等情况下自愿与对方订立合同,那么该合同就自双方签章后开始生效并约束双方。如果你现在要违约,那么将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的违约责任看你们该份合同中的规定。
❼ 培训违约金这么规定合法吗
当然不合理。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版用,对其进行权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你看你的情况,违约金的数额也就是进修费用+住宿费这么多,那个3万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而且,违约金的算法是总数除以约定服务年数乘以未服务年数(举例,比如A的违约金是30000约定服务3年,但A已经服务了1年,所以A的违约金是30000除以3乘以2)。
用人单位扣你档案没理由,实在不行建议你仲裁。
08年1月1日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开始施行,所以才有08前后的说法,你这个案子不用考虑什么08前后的问题。具体的我建议你找律师帮你操作,只有在综合了所有案情资料以后才能分析处理方式,协商、仲裁、还是诉讼,哪种对你最有利。建议你找个专业点的律所解决。
❽ 培训协议 违约金
如果公司真给你花钱培训了,你肯定是得赔的,但是,如果只是公司内部培训,是不用赔的。如果您在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赔的钱里应扣除这段时间所占总合同的百分比,赔五倍也不合理。而且,入职就得给员工交保险,公司拖延给员工交保险也是不合理的。您可以自己与公司再协商,一般的公司不会那么较真的。
❾ 培训协议与违约金
抛砖引玉吧
1、2010合同:出国培训1年,为公司工作15年。
2、当时领导口头承诺国外工作3年(含学习1年)
3、现在公司书面合同中要求国外工作8年
分析:
1、当时培训合同签订了,说明整体工作时间,有没有明确国内国外工作的时间?
2、领导的口头承诺你能不能找到其他的证人或资料
先要明确这些问题,才能说2011年的劳动合同是否和2010年的培训合同有没有不一致,变更的地方
3、就你目前的情况看,如果当时你们已经是单位的员工,现在根据培训协议变更劳动合同,你们不同意变更条款签劳动合同,你应该要承担违约金的,因为你毕竟签订了培训合同。
4、你们2010年签订的培训合同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的,如果赔偿,你们对此条款可提出异议。
(1)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解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但是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培训费的具体构成,本条明确了培训费用包括有支付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这样,本条就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了,这里需注意培训费用里面不应当包括培训期间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
5、有一点不太明白,2010年培训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吗?你们是以怎样的身份去培训的?
你们出国培训,涉及的费用比较大,建议你到劳动行政部门或专业法律机构将政策咨询透彻。
❿ 什么样的合同能设违约金,培训机构行吗
培训机构的培训合同可以就培训师资、培训内容、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培训效果等约定违约金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