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刑事单位的财务规划,一般都是用一个闺蜜或者一个财经误报的人进行管理的。
B. 事业单位执行什么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财政部1997年,为了让国内的国有事业单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制定的会计制度。该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1988年发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进行了修订。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17日财政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同时废止。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预字[2012]72号)已经2012年12月5日财政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现将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2)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财政部公布了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这次修订立足于原《规则》的基本结构,增设了“财务监督”一章,增加了二十一条。《规则》共分十二章六十八条,包括总则、单位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事业单位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和附则。
继1996年原《规则》颁布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等行业事业财务制度相继出台,成为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原《规则》修订的同时,财政部已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启动了行业事业财务制度的修订工作,目前正加快工作步伐,力争尽早出台。
全国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也将根据新的财务制度的规定,健全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
C.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培训班哪有
事业单位会计报表是反映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是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单位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资料,也是编制下年度单位财政收支计划的基础。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会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年度决算)三种。
D.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原则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财会[2017]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的有关要求,我们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
财政部
2017年1月25日
附件: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报送、使用及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等工作,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信息公开,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质量,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行政事业单位。
本制度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报告,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依据《指导意见》和《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按照本制度规定编制的能够综合反映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第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部控制报告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报告应当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覆盖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能够综合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报告应当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围绕重点开展内部控制建设,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
(三)客观性原则。内部控制报告应当立足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完整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
(四)规范性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报告格式及信息要求编制内部控制报告,不得自行修改或删减报告及附表格式。
第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是内部控制报告的责任主体。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明确相关内设机构、管理层级及岗位的职责权限,按照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有序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审核、报送、分析使用等工作。
第七条
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逐级汇总、单向报送”的方式,由财政部统一部署,各地区、各垂直管理部门分级组织实施并以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汇总,非垂直管理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行政管理关系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单向报送。
第二章 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组织
第八条
财政部负责组织实施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其职责主要是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全国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格式,布置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年度报告编报工作并开展相关培训,组织和指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收集、审核、汇总、报送、分析使用,组织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和管理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库等工作。
第九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并对本地区内部控制汇总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其职责主要是布置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年度报告编报工作并开展相关培训,
组织和指导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收集、审核、汇总、报送、分析使用,组织和开展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和指导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和管理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库等工作。
第十条
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并对本部门内部控制汇总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其职责主要是布置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年度报告编报工作并开展相关培训,组织和指导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收集、审核、汇总、报送、分析使用,
组织和开展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组织和指导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和管理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库。
第三章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与报送
第十一条
年度终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要求,根据本单位当年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以能够反映内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实的相关材料为支撑,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统一报告格式编制内部控制报告,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对外报送。
第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能够反映内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实的相关材料一般包括内部控制领导机构会议纪要、内部控制制度、流程图、内部控制检查报告、内部控制培训会相关材料等。
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及能够反映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实的相关材料。
第四章 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与报送
第十四条
各部门应当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的内部控制报告和部门本级内部控制报告的基础上,汇总形成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第十五条 各部门汇总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应当以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的信息为准,不得虚报、瞒报和随意调整。
第十六条 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第五章 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与报送
第十七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内部控制报告和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基础上,汇总形成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汇总的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应当以本地区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信息为准,不得虚报、瞒报和随意调整。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财政部门逐级报送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第六章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使用
第二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使用,通过对内部控制报告中反映的信息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制度,提高执行力,完善监督措施,确保内部控制有效实施。
第二十一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分析,强化分析结果的反馈和使用,切实规范和改进财政财务管理,更好发挥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促进和监督作用。
第七章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各地区、各部门汇总的内部控制报告报送后,各级财政部门、各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对所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实施”原则。中央部门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由财政部组织实施,各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统一的工作要求分级组织实施,各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由本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应按规定采取适当的方式来确定对象,并对内部控制报告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或以往年份监督检查不合格单位进行重点核查。
第二十五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认真组织落实本地区(部门)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加强对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考核。
第二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认真、如实编制内部控制报告,不得漏报、瞒报有关内部控制信息,更不得编造虚假内部控制信息;单位负责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相关人员提供虚假内部控制信息,不得对拒绝、抵制编造虚假内部控制信息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十七条
对于违反规定、提供虚假内部控制信息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
各级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各地区、各部门可依据本制度,结合工作实际, 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E.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内部管理制度)
不好意思 那份资料太多了 超过发送字数了
你自己看看吧 是徐州建设局的财务管理制度
很详细的那种 你可以参考一下
F. 如何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G.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存在哪些风险点
(一)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执行财经法规制度不严格,财经纪律观念淡薄,办事不讲规则、程序、手续,凭习惯、经验办事。
2.财务工作缺乏连续性,经常有“领导换,会计变”的现象,客观上增加了财务管理工作的波动,造成乱账现象发生。
3.少数单位对发票、支票等重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按财务管理要求制定票据管理制度。大多数单位即使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也往往流于形式,造成制度化管理监督机制弱化。
4.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修订普遍不完善和不及时,与新的财经法规和制度衔接不好,与单位情况变化和制度实际执行情况不相适应。财务管理制度不符合实际、不便于执行,直接损害到财务管理的权威性。
(二)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主要在两方面:1.货币资金管理有漏洞,资金安全存在隐患。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事业单位的会计、出纳等不相容职位没有严格分离,有的岗位互串,单位对出
纳工作监督不到位,很少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大额开支使用现金支付,白条抵库、公款私存现象在部分单位仍然存在。公款私存具体表现有:(1)各种行政事业
性收费、罚没收入以及学会的会费收入等不入账。(2)租金等其他应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应交存财政专户的收入不及时入账。收款不用合法收据,用白
条代替。(3)通过虚列支出、资金返还等方式将资金转到本单位财务部门账外,设置小金库。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目前,一些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存量及
流量管理不严,普遍存在“重购建、轻管理”的现象,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处置、出租、出借以及调拨、报废等方面管理不规范,资产使用效率低下,并造成了
国有资产的流失。具体表现:(1)固定资产管理较为混乱,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管理上随意性很大,设施和设备购建论证不充分,造成闲置。(2)有的单位没有
明确的管理制度,或者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维护工作流于形式。有的单位不按要求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清理和盘点,或者是固定资产不入账,形成账外资产,致
使总账与明细账不相符、账面资产与实际资产不相符。
(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缺乏系统的、有效的控制
1.目前,我国事
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投入,国家是事业单位净资产的终极所有者,但国家并不要求偿还其提供的资产,也不要求分享经济上的利益,而是将这些资产交给公
共事业单位自行经营和管理。国家对其投资,但并不对其进行财务管理。2.事业单位一般对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投入表现积极,对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
研究相对不足,造成投资的所有者缺位,资金使用管理薄弱,导致资源缺乏有效的控制和监督。少数单位超支浪费现象严重,超标购买小汽车、公款旅游、公款吃
喝、公款进行高档消费,致使单位的会议费、招待费、车辆燃修费居高不下。
(四)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主要有
以下几个:1.重视预算收支,忽视预算编制和评价,使现有资金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认为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就是从财政“要钱、花
钱”的过程,对编制预算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因而采取应付的态度,形成了在实际工作中遇事才跑财政的局面,导致预算推行难度大。2.因为忽视预算编制,因而
形成了财务决策的随意性,产生了管理上的“松、散、乱”现象,致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大打折扣。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支出审批制度不严格,随意扩大开支范围,
巧立名目发放奖金,提高补贴标准;随意改变资金的用途,“专款不专用”的现象经常发生。3.部分单位虽然编制了预算,但对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不进行跟踪审
计,即使跟踪调查,也是分析肤浅、总结简单,效益考核基本是走过场,成本考核几乎是空白,从而使好多项目难以取得预期的社会效益。
(五)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1.一些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部分单位内部未设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内部审核监督仅由一人或多人专职或兼职代理。部分单位内部未实行统一的财务管
理。2.会计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不够合理,业务交叉过杂,人员兼职过多,职责不明确。3.会计事前、事中、事后审核监督流于形式。有相当一部分单位未设内
审机构,已建立内审机构的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但更多的还是有章不循,将已订立的制度“印在纸上,挂在墙上”,以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内部监督执行大
打折扣。遇到具体问题时过分强调灵活性,使内部控制制度名存实亡,失去了应有的刚性和严肃性。4.个别单位为了小团体利益,要求会计人员在会计数据上做文
章,或假账真算,或真账假算,造成账实不符、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以达到偷漏税金、隐瞒资产、虚假业绩的目的。一些应当建账的单位不建账目,不按制度规
定设置会计科目,保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及有关的合同、协议等资料,想混水摸鱼、侥幸过关。5.有的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支出分散到科室管理,违反了
“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规定。
二、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和完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相互约束机制
事业单位要在国家宏观管理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起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流程。对现金的管理,财产的审批,审批权限的分配,财务
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资金的筹集和使用,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和评价都要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制度制定要体现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即制度的制定必须结合
单位实际,不能生搬硬套,内部财务制度的条文在表述上应尽量通俗易懂,操作方便,并与日常会计核算的实务紧密联系。应用完善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约束财务行
为,减少或避免各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发生。对薄弱环节和重要岗位要加强控制,细化责任,做到制度管人、责任到人。不相容职务一定要分开,保证资金安全。
所有资产都要定期核对,切实做到账账、账实相符。还应经常对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流程执行效果进行评价,当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有变动和修改,或评价发现内
部控制出现薄弱环节时,应当及时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队伍建设,适应新形势下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
1.事业单位领导要带头认真学习有关财政、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自觉性,增强财务管理和依法理财的能力。要充分认识到财务管
理工作的重要性,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定期听取本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情况汇报,支持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督促下属部
门和职工增强财务管理意识,保障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2.要加强财会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教育,不断提高财会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的政治和业务
素质。要有计划地吸收一些年轻的、具有会计或审计专业学历、懂业务的人员充实财会和内审岗位,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力量。3.要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和政策水平,适应新时期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新形势的需要。对在单位理财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人员,应加以奖赏和重用。
(三)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与财政检查、外部审计并重,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
事业单位内部有条件的应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或确定专职的内部审核监督人员。严格财务管理程序,明确职能,强化责任,加大预算执行力度,严格控制支
出标准。并定期开展内部财务检查,
对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全面审查,向单位行政办公会或职工大会通报检查结果并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事业单位在加强内部控制的同时,要主动接受来自外部的监督。要认识到内部监督有其局限性,来自外部的财政、审计、税务、纪检以及上级部门的财经监督可使单
位管理更加规范和合规合法,弥补内部监督的不足。财政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对各种专项资金要建立跟踪反馈制度,加强监
督,掌握资金流向,把各种专项资金管好、用好。对各种财政违法行为,一经查出,严肃处理,堵住各种漏洞,防治腐败。要特别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
对预算外资金来源、金额和去向等的合理性问题进行核查,对预算外资金的使用效率进行考核,防止预算外资金滥收和违规使用等现象。
(四)强化预算管理,加大预算约束力度
财务管理工作包括制定预算、执行预算和监督、考核预算执行情况三部分内容,可见,预算工作贯穿于财务管理工作的始终。预算管理应坚持预算编制、执行、评
价并重的原则,彻底改变“只重预算执行,忽视编制和评价工作”的预算管理方式,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大力推广“零基”法、绩效编制方法,实行预算内
外综合统筹,将全部收支编入预算。另外,要进一步细化预算收支项目,落实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措施,切实保证预算与实际相符。同时,要建立健全科学评价体系,
广泛采用最低成本法、成本—效益分析法等方法进行评价分析,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积极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制,保证财务管理科学、高效
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通过改变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和会计业务处理程序,可以强化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从源头上遏制行政事业单位腐败,杜绝胡乱花钱、铺张浪
费现象,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方式以资金控制为目标,以加强财务收支监督为重点,可以成立会计核算中心,以高效理财为
取向,将所有账户及会计业务处理权集中到会计核算中心,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力求核算、管理、监督成本最小,效率最高。
总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必要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活动,强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职能,使其充分发挥作用,把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更好地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H. 如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一、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现状
内部控制制度有待完善。内部控制规范适用范围虽然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在内,但主要在企业单位实行,却没有关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度详细解释,而且行政事业单位控制的理论研究也比较少。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内控意识不足,内控制度弱化,对建立内部会计控制缺乏积极性、主动性;
2、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有的单位会计人员是一岗多职,岗位之间没有起到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作用;
3、监督考核机制不到位,内审机构大多与会计部门平行,依附于执行机构,权威性和独立性不够;
4、忽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与考核挂钩的监督机制,形成重考核,轻内部会计控制的现象;
5、内部控制环境受其上级部门影响比较大。
I.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哪些
财务管理制度
1.1现金管理制度
1.2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3印章的管理制度
1.4预借款管理制度
1.5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
1.6会议培训费的管理制度
1.7差旅费管理制度
1.8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9财务分析制度
1.10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收费的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第五章 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档案管理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往来款的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的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的管理
J. 跪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和会计报表制度!!!悬赏100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真实、完整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以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管理要求,单独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公司总部设立财务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指导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各生产单位及子公司单独设置财务科, 负责本部门或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并向公司财务处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及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各项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和完善预算及成本管理体系,健全预测、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等管理基础工作;募集和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真实、完整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财务会计信息。
第二章 公司财务管理职责
第六条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组织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组织公司的税收核财务管理制度算和管理。
第七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内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各单位贯彻实施。
第八条 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信息,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总目标,组织编制公司的全面预算和经济责任制方案,建立和健全成本管理基础工作,制订和完善成本管理制度,加强成本预测、核算、分析和考核,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第九条 组织制定公司内部结算价格,参与制订产品销售价格,并组织实施、检查、监督。跟踪公司关联交易的产品的市场价格及成本变动情况。
第十条 实施资金集中管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合理地筹集资金,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合理分配和运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组织公司的清产核资,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第十一条 及时、完整地编制公司财务决算,如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时提供真实、合法、规范、完整的会计信息。组织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按照国家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披露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二条 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地保管会计档案,合理有效地利用会计档案。
第十三条 指导和协调驻点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组织公司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三章 公司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会计人员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的要求,及时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第十五条 公司各有关单位或部门应建立先进合理的定额管理制度(如资金定额、物资消耗定额、费用定额等),认真做好记载经济活动的原始记录,并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保管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建立和完善公司的计量验收制度,公司内部流转及进出公司的存货必须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
第十七条 建立科学的存货管理制度,保证内部经济核算的及时进行,并定期、不定期的进行财产物资的清查盘点,确保账账、账物、账证相符。
第十八条 建立财务机构内部的稽核制度,严格审核监督,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完整、规范、正确。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资金管理制度及财务处理操作程序的有关规定办理经济业务的审核及付款手续。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和公司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会计档案,有效利用会计档案。
第二十条 建立和完善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健全财务指标的分解落实、监督控制、考核及分析制度,公司建立定期的经济活动分析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全面分析。
第四章 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提供的会计信息的质量应具备相关性、可靠性、可理解性和可比性四大基本特征。
第二十二条 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满足信息使用者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与信息使用者所要解决的问题相关联,即与使用者进行决策有关,并具有影响决策的能力。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对会计信息使用者应具备预测价值、反馈价值、及时性三方面的作用。同时,会计信息还应满足公司内部加强经营管理的需要。在会计信息未对外正式披露前各单位应按规定做好会计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二十三条 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是客观的和可验证的,即会计信息应具有可靠性。
公司的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项目完整、手续齐备、资料可靠、操作规范。会计记录和报告不加任何掩饰,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二十四条 会计核算必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清晰易懂,便于信息使用者理解、利用。
第二十五条 会计核算必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采取的会计核算方法应当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动,但因生产经营或管理的需要,如有必要变动,应将变动情况和原因,变动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累积影响额,在会计报告附注中予以披露。会计核算应做到前后各期口径一致,确保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
第五章 货币资金的核算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 公司货币资金核算的内容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非独立核算单位不设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顺序逐日逐笔进行登记。银行存款应按开户银
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及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第二十八条 现金管理制度
(一)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
1、支付职工工资、奖金、津贴;
2、支付个人的劳动报酬;
3、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5、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规定为1000元);
6、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7、结算起点以上的现金支出应报经财务处审核批准。
(二)库存现金限额规定
1、公司库存现金限额由财务处根据日常现金支出量的多少,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核定,并报开户银行批准。公司的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3-5天的支用量。
2、公司各单位现金支出的范围要严格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突破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超过限额时,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管理的安全;库存现金不足时向开户银行提取。
(三)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
1、公司各单位的现金收支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现金收入应当日解交开户银行,当日解交确有困难的,应按公司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在次日上班后解交银行;
2、不得以收抵支。即公司支付现金,只能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公司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3、公司现金的开支应严格按公司现金管理的要求执行,提取现金时,要注明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现金或扩大现金开支范围。
4、因生产急需或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方便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且数额超过限额的,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并经财务处批准,可于限额外提取现金。
第二十九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银行结算的范围、方式及结算的规定
1、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除《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可使用现金外,一律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及其补充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支付现金或开具现金支票。
2、公司对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开立银行结算帐户,非独立核算的生产厂通过公司财务处统一对外结算。
3、根据《银行结算办法》和公司的业务特点,可采用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信用证、信用卡等结算方式。公司在办理银行结算,必须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和结算原则,不得出租、出借银行帐号,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或转账套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对作废的转帐支票等结算票据应随原付款凭证一起装订,不得随意丢弃。
5、建立银行结算票据的签收、签发管理制度, 会计人员对于收到外来银行结算票据时要按照票据法的规定,对结算票据的要素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核无误后才可以填制和办理各类结算业务及相关的账户处理,以确保银行凭单及其结算票据完整有序的传递,并按照银行结算规定办理各类债权的委托手续。
(二)银行存款的核算及日常管理的规定
1、公司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
2、出纳人员要按照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及时登记银行日记账,每月终了结出银行存款余额。公司在经营中涉及外币业务,应按公司外币核算的有关规定将外币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折合率。
3、月度终了,应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开户银行送来的银行余额对账单进行核对,如有未达账项必须逐笔查明原因,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处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以确保账实相符。严禁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作为记账依据,擅自调整银行存款余额,更不能以银行存款对账单代替银行存款日记账。
4、转帐支票等银行结算票据由出纳人员专人保管,银行印鉴章的保管必须按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确定的内部牵制原则的要求严格分工,分别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
5、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暂借的备用金,必须在出差回本单位后五日内办理报销手续,不得以任何形式拖延报销或延期交回多余的备用金,将公款移作他用。实际操作时应坚持“前帐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
6、其他货币资金由财务处根据需要设置明细账和相应的台账进行核算和管理。业务部门需要采用外埠存款等形式办理结算时,应在月度资金用款预算内另行编制计划,经财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存款手续。
第六章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核算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核算与管理的范围
公司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等。应收及预付款项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并按不同客户建立明细账户进行核算、清查和管理。
第三十二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核算与管理的内容
(一)应收票据的日常管理
1、应收票据是核算公司因销售产品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2、公司财务部门应设置“应收票据登记簿”,收到应收票据时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核、验收,对合法的应收票据要逐笔记录应收票据的种类、编号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期和利率、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收清票款后,应在“应收票据登记簿”内逐笔注销。
3、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资金,按规定可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或者通过背书形式将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支付物资采购款等。
4、为了确保应收票据的安全与完整,按照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应收票据实行实物与记帐分管的原则。票据经办人员按公司票据管理规定办理账户处理和登记相应的管理台账后,将票据和清单移交开户银行保管;使用时开具清单向开户银行提取。
5、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票据流转结点的经办人员,在对票据进行审核及办理交接的过程中,一定要认真按照制度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把关,确保票据结算工作顺利、安全;各涉及票据业务的部门,对票据交接清单要妥善保管,会计部门应随同会计凭证一起装订,或单独按月装订成册。
6、商业票据用于背书支付物资采购等款项时,由票据使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所需额度,经财务处审核同意后,由使用单位会计人员去受托保管银行提取票据,并与受托保管银行办理票据交接手续;使用单位提取的票据及明细清单交由财务处进行核对无误后办理相关的票据交接手续;票据使用单位领取票据后应按规定进行账户处理,然后再向供应商(或客户)进行支付,并按规定办妥相关的交接手续。
7、票据的贴现由财务处办理。根据公司资金的实际需要,由财务处资金科提出贴现计划,经处领导统一平衡后实施。资金科根据贴现计划填制票据贴现清单,向受托保管银行提取票据,并对贴现票据进行认真审核,办妥相应的票据贴现手续后与贴现银行办理票据交接。
8、办理票据交接手续,必须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4、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下同),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单独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位金额非重大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根据相同账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报告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2)公司确定对应收款项按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根据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确定具体提取比例为:账龄为 1-3 年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 6%计提坏账准备,账龄为 3 年以上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 80%计提坏账准备。
(3)公司的坏帐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
第七章 存货的核算与管理
第三十三条 存货核算与管理的范围
存货是指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第三十四条 存货的计价
公司的存货按实际成本记帐。不同渠道取得的存货,按下列原则计价:
1、购入的存货入账价格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整理挑选费用和缴纳的税金及其他费用。
2、自制的存货,以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3、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以实际耗用原材料或半成品的实际成本、委外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以及按规定计入成本的税金等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按照该项存货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
5、盘盈的存货,其入账价值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
6、接受捐赠的存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1)捐赠方提供了有效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凭据的,如同类或类似的存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如同类或类似的存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应按该接受捐赠的存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7、公司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和企业合并取得的存货的入账价值的确定执行相关的会计准则。
第九章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与管理
第四十一条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和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的差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但不包括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利润;
(3)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在确定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时,在该权益性投资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参照活跃市场信息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无法按照市场信息确定其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应当将其按照一定的估值技术等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价值作为其公允价值。
第十章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核算与管理
第四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第四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及管理范围
(一)公司固定资产实行统一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由设备处统一负责,由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及时做好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固定资产的折旧的账户处理,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
(二)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大会批准后,由基建技改处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财务处负责工程项目投资的核算。完工后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峻工决算的,财务处按工程概算暂估入账,待正式办理峻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三)公司设备处负责固定资产大中修计划的审定工作,针对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固定资产大中修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根据大中修计划在年度内分期预提大中修理费用,计入成本费用。
(四)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由公司设备处及其使用单位负责,财务部门参与。
第四十七条 固定资产计价
(一)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二)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以一笔款项购买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将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付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借款费用准则应予以资本化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九章 资金管理
第八十七条 公司的资金管理纳入全面预算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以现金流量为核心”的原则确定年度资金管理目标,通过内部经济责任制形式将资金管理目标按资金的用途分解落实到资金管理责任中心。公司日常资金管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通过编制资月度金计划,落实资金用款计划,并通过资金结算中心加强对资金支付的日常控制。公司对资金使用情况按月进行分析。
第八十八条 公司货币资金的日常管理由财务部门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按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岗位职责,制定内部稽核和控制制度,以确保货币资金安全和完整。
第八十九条 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了现金的开支范围。制定了现金必须由出纳人员保管,支票等银行结算凭证必须由出纳人员保管和签发,签发支票必须注明用途,支票印鉴由专职审核人员分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等控制管理制度。
第九十条 公司对货币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公司货币资金的支付必须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及其有关补充规定,遵守银行结算纪律和结算原则。
第九十一条 根据公司商业票据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定专人管理票据,在日常进行票据核算时要按照票据法的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核无误后才可以办理账户处理。各票据经办人员在办理票据交接手续时要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收到的票据在未使用前(包括到期托收、贴现或背书转让前)应每天移交指定的银行委托保管,不得将收到的票据任意存放在办公场所,以确保商业票据的安全完整。
第九十二条 公司按不同经济业务的性质制定了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付款程序。会计人员对于款项的支付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的要求进行审核,并按公司规定的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未按规定办妥相关手续或手续不齐备的款项,经办人员有权拒绝支付。
第九十三条 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必须建立往来结算账户的明细账,及时登记每笔往来款项,准确反映其形成、收付及增减变化的原因,月底对各往来款项余额提供经办人员核对并及时办理债权债务的清账工作。同时按资金归口管理原则,明确清账措施,落实经济责任,以加快资金周转。
第二十章 全面预算管理
第九十五条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即以公司生产经营总目标为依据,通过货币量度,综合地反映公司在预算期间的全部经济活动和结果。其内容概括地分为利润预算、现金流量预算和资本性支出预算。
第九十六条 公司设立预算委员会及预算委员会办公室,公司下属各单位相应建立预算管理组织机构,负责预算管理的日常工作。公司按照“自上而下”和
“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及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由公司预算委员会办公室按“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的原则综合平衡后编制全面预算。全面预算经预算委员会审定并报董事会批准后下达实施。
第九十七条 经批准后的预算指标由预算委员会办公室分解落实到预算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各预算责任单位要根据公司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措施,保证预算指标的实现。
第九十八条 经批准下达执行的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因重大事项需要调整预算指标时,按预算管理制度确定的管理权限及相关程序逐级申报批准。除此之外,任何个人及部门均无权擅自调整预算。
第九十九条 公司建立全面预算的决算审批制度。预算委员会经董事会授权,对综合预决算、分项决算进行监督,预算委员会办公室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考核、分析。公司审计部门对各责任单位的预决算实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一章 附则
第一百条 公司应根据本制度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细则,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一百零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一百零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