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是什么机构
负责部里面人事人员的相关培训、对外也承担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相关培训、一个直属的教育培训平台
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到底是一个什么性质的机构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英文缩写:CETTIC(China Employment Training Technical Instruction Center)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合署办公)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国就业、职业培训的技术指导以及职业技能鉴定的技术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对全国就业服务业务进行技术指导;负责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负责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实施的技术指导:开展农村劳动力和妇女、少数民族、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就业服务项日的组织协调;开展小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就业服务和咨询指导。
㈢ 宁波市人力社保局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属于什么培训机构
关于开展2015年度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就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甬政发〔2012〕135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甬政发〔2014〕228号)文件精神,为改进和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机制,发挥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5年度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申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补贴申报制度
本市对承担补贴培训实行申报签约制度。承担补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由所在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以申报签约或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
签约协议制度是指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协议培训”的原则,在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补贴目录》(见附件1)基础上,与所在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签订培训协议,组织相应职业(工种)培训,完成协议培训项目要求的培训机构可以申请培训补贴。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分为二类,一是各类培训机构(包括技工学校、职业院校、普通高校、县(市)区人社局就业训练中心、行业培训中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成人教育学院);二是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组织。
三、申报条件
签约申报对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向所在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申请承担年度补贴培训项目:
(一)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除具备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级关于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相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所必需的专职培训管理人员、教师队伍、教学场所和设备设施;工作人员不少于6人,并配备与承担相应职业(工种)培训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场地和设备为租赁的,应提供相应的租赁合同,其中,场地租赁期不少于3年);
2.培训机构具有200人次以上培训业绩;且所申报补贴项目具有1年以上培训资历;
3.近两年来无违反职业培训法律法规行为,没有投诉记录和被处罚记录,未与学员发生群体性纠纷;
4.己被宁波各地民政局评估为3A(含)等级以上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的培训机构),在具备以上条款基础上可优先纳入签约培训机构。
创业培训机构条件按《宁波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劳社培〔2010〕166号)执行。
(二)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组织应具备下列条件:
1.重视员工培训工作,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每年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设有职工培训的专门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全年组织开展职工技能培训人数在200人以上,具备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场地和设施设备,培训效果明显。
3.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4.行业协会的成员单位数量不少于50家,按章程规定组织开展各项服务活动,其中为会员单位提供职业培训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理事以上成员单位积极配合行业协会职工培训工作,并能提供培训场所和设备设施(培训场所和设备设施须符合相应培训工种要求)。
5.企事业单位面向本单位职工,行业协会面向本系统职工按要求开展职业培训,并达到规定条件的,方可享受培训补贴。
四、申报程序
申报签约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目录发布。市人力社保局根据我市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方向向社会发布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职业(工种)目录。
(二)提交申请。具备资质条件的各类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对照市人力社保局公布的培训目录,自愿向所在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申报要求(在甬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等,可向市人力社保局提出申报要求)。并提供以下材料:
1.办学许可证(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民政局登记的社团组织的原件和复印件;
2.培训机构提供6名以上(含6名)工作人员的证明材料;企事业单位提供上一年度用于职工技能培训经费财务决算报告,出具本单位全体职工的参保情况的证明材料。
3.按实填报《宁波市职业技能补贴培训机构(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叁份(含电子文档);
4.实施培训项目的师资资格证明及复印件,职业技能教学的设施设备清单及产权证明材料;
5.近两年来的培训工作报告,并附具体培训业绩情况;
(三)受理审查。各级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及时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的办学资质进行实地审查,并根据实地审查结果,提出审查意见。
(四)进行公示。所在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对拟确认的协议培训机构向社会公示5天。
(五)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各级人力社保行政部门与协议培训机构签订《承担补贴培训协议》(协议期限1年,参考样式见附件3),并正式发文进行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要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高度重视职业培训补贴工作,进一步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明确责任部门、明确分管领导,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的拟定、补贴培训目录发布,全市职业培训及补贴的综合管理,以及组织对各县(市)、区培训补贴工作的评估。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培训签约、服务指导等工作,实施对培训过程质量监管和补贴经费受理审核,开展对本辖区补贴培训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各培训机构要加强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补贴申报,提高培训质量。
(二)规范申报程序。各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要严格协议培训单位认定程序、规范职业培训办班活动,强化对协议培训单位依法、诚信、规范办学的指导。要重视抓好所属培训机构补贴台账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培训补贴程序明确、培训补贴台账清楚、培训补贴经费到位。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创新监督检查思路,进一步规范细化申报过程,创新拓展资金监督渠道,确保程序规范、监管到位。
(三)严格监督管理。各级要加强对协议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培训机构存在违反《补贴培训协议》约定行为的,严格按《补贴培训协议》进行处理。培训机构未达到培训协议规定培训人数70%的,不得签订下一年度培训协议;将培训资质承包、转包或与非协议培训机构合作开展政府培训补助项目的,经核查属实,取消该协议培训机构资质和补助经费。特别对弄虚作假、骗取、冒领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培训机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通知自2015年5月1日起执行。余姚、慈溪、奉化、宁海、象山等县(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发布设定政府补贴工种及标准,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附件:1.宁波市2015年度职业培训补贴工种目录
2.宁波市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项目)申报表
3.承担补贴培训协议(参考样表)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2日
㈣ 人社部有哪些职业技能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培训主要分为四个大类:
人力资源类,包括人力资源法务咨询、人力资源实务、人力资源经理、人力资源管理实务、幼儿舞蹈教师、早期教育指导、青少年职业发展辅导、定员定额管理、心理管理、绩效薪酬管理、养成教育指导、文化创意、户外教育、商务英语、风险管理、大数据人力资源管理、乡村酒店职业经理、食品质量管理、酒店管理、厨务管理、体验教育、企业办公室事务管理、公务文案和商务文案、绩效薪酬管理师、心理疏导、医疗辅助护理员、行政管理。
就业促进类,包括铁路客服、宠物服务行业人才培养、GMP自检员、商务管理、金融服务就业。
高新技能类,包括碳审计、工控信息安全、高级能源管理、电商检验、财税会计、总会计师(CFO)、主管会计、商业金融、信息化培训项目、高级能源审计、分布式能源规划、科技经费与科技创新、企业质量检验经理岗位、碳资产管理。
服务生活类,包括医院医保管理。

详细信息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网查看。
拓展资料:
人社部教育培训中心简介:
教育培训中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培训、企业管理人员培训以及职业技能培训三大职责。
在部党组的领导下,经过近三十年的努力,教育培训中心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我们打造了一支专业人员队伍,在培训领域不断探索前进,形成了优质、高效、一流的培训品牌。目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教育培训中心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战略指导,推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开展。
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战略就是强国战略。不断推进和深化教育培训机制体制创新,提高培训质量,是提高人力资本质量的重要手段,是落实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步骤,在新常态下,我们为创新人才培养、使用、引进、评价、激励保障机制建立广阔的平台。创新驱动,实际上是人才驱动,人才的发展需要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我们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是服务于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服务于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做大做强各种层次的岗位技能人才培训。为此,我们致力于优质品牌创建,其定位和方向是有利于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有利于提高人社系统干部队伍素质,有利于促进大学生和特殊群体就业创业、提升在职人员岗位能力、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推广应用、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有利于在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领域发挥先导和示范引领作用。
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以提高发展质量和社会效益为中心,进一步加强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助推系统干部综合素质提升,进一步加快形成引领“高精尖缺”人才的培训发展方式。坚持 “民生为本、人才优先” 的工作主线,履行好职责,发挥好作用,积极参与开放、竞争的培训活动。坚持教育培训的公益性,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做出更大的贡献!
衷心地欢迎您莅临、指导工作!
教育培训中心主任 蔡启明
㈤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 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第十一条 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应当说明理由。
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第十五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十六条 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本法第十三条和第十五条(三)、(四)、(五)项规定的材料。
第十七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其中申请正式设立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5)人社局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扩展阅读:
以下是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新设立民办学校许可、登记管理工作
1、2017年9月1日起,凡新设立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要注明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办学形式并进行许可登记。
2、新开办的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按照工商部门管理规定制定学校章程,按照《关于规范营利性民办技工院校和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第九条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之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3、非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规定制定学校章程,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定的,根据《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第七条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的,分别到民政部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
4、现有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在未做出非营利性或营利性选择前,应按照非营利性民办非企业单位要求进行办学和管理,不得再提取或变相提取合理回报。
5、重新换证和新登记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都应在章程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九条之规定,增加党组织建设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
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证书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的证书有什么区别呢

生活在现实中,总要有个梦想,小时候不懂事,总爱贪玩,学习成绩般般,上了个三流大学,觉得前方的路似乎见不着光明。终于在朋友的指导下,觉得我完全可以去考人力资源资格证。那就从最基本的四级人力资源资格证开始吧!下面是我搜集的关于四级人力资源资格证的报考条件,希望对一些和我有同样困惑的人有些帮助。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者;
2、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者;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
4、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
5、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7年以上;
看了以上关于四级人力资源资格证条件的介绍,会发现四级人力资源资格证的报考条件也并不是那么难,只要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就能报考人力资源资格证,很多人都符合这个条件吧!所以生命不止,奋斗不息,赶快报考人力资源资格证吧!
是不是又增添了一些些黑暗困顿中的光明呢!人力资源行业是前景极好的行业,现在的企业都越来越重视人才的合理分配了,人力资源纷纷被各大公司看中,最明显的就是将人事部改为人力资源部,于是这么看来,有了人力资源资格证的你,在职业道路上更加辉煌是一件不难的事情。
㈦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认可的职业培训机构怎么查询
直接去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名吧,国家部门,只收考试费。培训学校不是人社部直接管辖的。
㈧ 劳动局职业技能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复,原来属于劳动局管辖,制现在归属人力资源和人社局管辖,具体的管理科室,有的叫做“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科”。具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经由人社局审批通过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报到“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科”备案后实施培训。培训结束后要想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还需向“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科”申请监督进行理论和技能考试,合格的发放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㈨ 请问:中国人力资源专业技术培训中心是正规机构吗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是负责全国就业、职业培训的技术指导以及职业技能鉴定的技术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的人社部直属事业单位。也就是人社部下的一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