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测量人员岗位职责
测量员岗位职责抄
(1)熟悉有关袭的各种计量测量技术、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做好施工现场的测量工作,使各次测量闭合,标高、坐标、定位、放线、角度、引线等各测量项目符合技术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到每次测量的原始数据、资料满足施工需要。
(2)做好测量资料汇总、整理、递交、保管,做到各个数据资料准确无误,真实可靠,提供及时。
(3)做好测量控制桩、标桩、标牌等测量标志管理,做到位置准确、标志明显、在施工期间保护完好。
(4)负责指导分包单位的测量技术工作,解决疑难测点的测量工作。
(5)负责测量放线后的复查工作。
(6)负责按期进行沉降观测、构筑物垂直偏差等观测。
(7)负责测量仪器设备、器材的保养、维护、修理、保管工作,保证精度。
(8)负责测量计量器具的报废和购买等工作的申报。
(9)负责计量器具的送检工作;保证计量技术指标的完成,做到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计量检测率达到100%,计量器具周检受检率达100%,计量器具抽检合格率达100%。
B. 学工程测量去哪里找一个专业强的测量培训学校啊主要学些啥课程呢
测量员具备的知识:
1、熟悉国家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2、熟悉工内程材料的基本知识。
3、掌容握施工图识读、绘制的基本知识。
4、熟悉工程施工工艺和方法。
5、熟悉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知识。
6、熟悉相关专业的力学知识。
7、熟悉建筑构造、建筑结构和建筑设备的基本知识。
8、熟悉工程预算的基本知识。
9、掌握计算机和相关资料信息管理软件的应用知识。
10、熟悉施工测量的基本知识。
11、熟悉与本岗位相关的标准和管理规定。
12、掌握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13、掌握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方法。
14、熟悉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
15、熟悉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
16、熟悉工程成本管理的基本知识。
17、了解常用施工机械机具的性能。
一般测量工作者有三证:
1、测绘工作证:由单位统一到当地测管部门领取,不需要什么材料。
2、测量员证:按工种分为工程测量员、房产测量员。不动产测量员,摄影测量员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按国家等级分有一、二、三、四级。属于职业技能鉴定的证书,需要到鉴定中心
培训考试,还需要有一定的资历。
C. 做土地测绘方面的工作计划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区重点工程建设,以房地局年度四项重点工作为重心,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今年我局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1、积极配合,推进市区重点工程建设
完成中环线南段、越江隧道等重大工程征地费包干协议及有关手续;
积极做好“一站三线两路一带”、“一地两管”中用地管理工作,重点做好中环线相关项目用地手续;
做好重大工程的拆迁许可证审批,完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审核;
加大区配套安置用房建设管理力度,重点做好“新造屋”等地块配套商品房建设的相关工作,确保年内竣工项目2个,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2、扎实推进,确保局四项重点工作顺利完成
旧小区平改坡综合改造工作。下半年加大对平改坡综合改造实施的监督管理,加快工程进度,年底前确保全年5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全面完成,做好2006年改造计划上报和前期准备工作。
房屋拆迁工作。配合重大工程建设,完成中环线拆迁收尾和南站房屋拆迁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做好20户以内在拆基地收尾工作,确保土地储备、土地招投标工作进度。进一步加强房屋拆迁管理,继续推行“十项内容”公示制度,逐步建立今年新开拆迁基地档案和绩效评估机制,加大拆迁人员培训力度,同时配合区有关部门做好拆迁公司的归并整合,切实做好拆迁信访及矛盾化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物业管理工作。继续加强物业行风建设,成立我局行风推进小组,积极组织落实整改,开展新建和售后商品房“双十佳优秀小区经理”评选工作和“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创建活动,树立和宣传优秀典型,促进我区物业行风再上新台阶;继续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举办“2005上海物业服务展示会”;完成维修资金历史遗留问题清理,加强对22个尚未完成资金上线业委会的协调与指导;完善房屋应急抢险体系和房屋应急抢险网络,做好防汛防台;加强业委会运作指导,抓好业主大会、业委会的组建工作,按期指导业委会的换届;加大对新发生的违法搭建的查处力度。
风貌保护工作。完成25.5万平方米风貌建筑综合整修工作;开展优秀历史建筑普查,建立完整的建筑、人文档案;配合做好建业里项目招投标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居民搬迁的收尾及相关审批手续,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加强管理,提高住宅建设和配套水平
全年住宅建设计划新开工面积10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85万平方米,公建面积15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2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05万平方米,公建面积18万平方米。
全年完成住宅全装修面积50万平方米;完成创建“四高”优秀小区6个,“四新”成果集成小区3个;建设住宅生态小区2个,创建1个,争取培育1个;做好第四届优秀住宅评选工作。
下半年住宅配套道路计划新开工2条,力争3条,竣工4条。继续做好百花街中学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年内开工。
加强住宅建设质量管理,深化新建住宅创“无渗漏”工作。组织召开我区建筑节能推进会,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
4、落实调控,促进区域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继续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优化土地供应结构,落实“两个1000万”地块的出让工作。同时按照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有序推出公开出让地块。
加强土地市场监管,积极采取措施,在房地产交易法规的框架内,对属于土地储备范围的存量房地产转让行为进行严格控制,努力为土地储备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开展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梳理全区土地资源。
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管理、房地产经纪人执业信息卡管理,完善管理信息系统和诚信管理系统建设。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继续开展执法检查和“放心售楼”活动,规范交易行为。加强房地产信息工作,加强对市场的跟踪研究,及时准确客观反映房地产市场发展动态。
强化居住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推进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探索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机制,促进租赁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
5、创新机制,探索旧区改造新途径
完善工作机制,探索和谐社区建设新途径,加强管理,确保全年房屋综合整修面积53万平方米和旧小区平改坡综合改造面积50万平方米计划的全面完成。
加强旧住房综合改造调研,进一步梳理摸清现状,分析实施改造的重点、难点,起草我区旧住房综合改造实施意见,建立我区旧住房综合改造工作机制。
加大旧住房综合改造推进力度,争取下半年日晖二村试点项目开工。并确定2006年旧住房综合改造计划,为改造项目的具体实施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6、结合重点,加强内部管理和课题研究
加大内部管理力度,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旧小区平改坡综合改造、房屋综合整修、土地招投标工作的绩效评估;组织做好政风建设检查工作,积极落实整改;加大培训力度,创建学习型组织。结合“满意在徐汇”活动,推进“文明窗口”建设。
深化ISO9001质量体系建设,强化政府服务功能和程序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我局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加强法制工作,深入推进流程再造,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
进一步充实、整理历史资料和房屋照片,完成《梧桐树后的老房子(续)》(初稿)的编写工作。
完成《商务楼建设与运营政府管理模式的研究》课题,形成我区商务楼建设与运营导则。结合历史风貌保护,开展《房地产基金与历史建筑保护模式》,为我区历史风貌保护提供新的思路。
完善GIS系统建设,加强系统信息的采集、录入和检查工作管理,确保数据的有效性,进一步促进GIS系统在局各项业务中的应用。
继续做好处理落政代为经租房产租赁矛盾“二方一点”试点和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
编制完成2006年预算,强化预算管理。
对新修改的《上海市档案条例》组织全面学习,建立健全档案交接、查询等程序,做好全局各个部门档案归档工作,研究、探索依法进行电子文件归档的尝试,拓展档案利用的多方渠道
D. 测绘管理
“十五”期间,自治区测绘管理,在组织建设、依法行政建设、基础测绘建设、推进测绘科技进步,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获有新的业绩。
一、测绘管理组织建设
(一)测绘管理机构
2000年12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政办 〔2000〕 153 号),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局改为归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管理的事业局。局机关内设5个职能处(室)、3个工作部门和6个直属事业单位。
(1)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计划财务处、行业管理处(政策法规处)、国土测绘技术监督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监察室、老干部工作处。
(2)直属事业单位有:新疆第一测绘院、新疆第二测绘院、自治区测绘技术中心、自治区测绘档案资料馆(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自治区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自治区测绘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05年11月,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自治区测绘局机构编制的批复》(新机编字 〔2005〕 70 号),将测绘局由事业机构调整为行政机构,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处、行业管理处(政策法规处)、国土测绘技术监督处、人事教育处和机关党委、监察室、老干部工作处、增设地图管理处(加挂自治区测绘执法办公室牌子)。
(二)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测绘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地方性测绘法规草案。制定测绘行业管理政策,并依法监督实施;制定全区测绘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区性或重大测绘项目、重大测绘科技项目。
(2)按规定负责测绘资质的核准和发证工作,依法审核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外国组织和个人来疆测绘,组织对外测绘合作交流;依法查处全区性或重大的测绘违法案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3)管理自治区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组织指导全区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管理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根据授权审核、发布自治区重要的地理信息数据,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全区测量标志的保护。
(4)制定基础测绘、地籍测绘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管理确认测绘成果。
(5)依法管理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出版和展示的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6)依法监督实施测绘技术标准,指导监督测绘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7)组织并指导全区测绘技术人员培训及测绘专业技术职称工作;指导测绘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测绘行业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
(8)监督管理自治区测绘事业费和专项资金。
(9)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测绘管理体制改革
2002年,测绘行政管理职能开始向地(州、市)、县(市)延伸。截至2005年底,全区14个地(州、市)国土资源局落实了测绘行政管理职能。其中,4 个地(州)和石河子市单独成立了测绘行政管理机构,3 个地(州、市)设立了测绘行政管理内设机构;全区90个县(市)中,53个县(市)落实了测绘行政管理职能。
(四)测绘管理队伍
2005年末,自治区测绘局机关依照公务员管理在册的工作人员35人。其中,在职研究生学历1人,大学学历16人,大专学历18人;另有工勤人员 2 人。直属事业单位在册职工 542 人。地(州、市)、县(市)两级测绘管理人员67人。
二、测绘行政管理
(一)测绘法制建设
2004年7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办法》,并于200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图管理办法》列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行将制定的立法调研和论证;此外,自治区测绘局依据国家自治的法律、法规制定了一系列测绘资质审查认证管理、地图行政审核管理和测绘成果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测绘地方法规体系正在逐步完善。
(二)测绘市场管理
“十五”期间,自治区测绘局开展了整顿和规范测绘市场经济秩序、地图市场秩序、测绘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房产测绘质量专项检查、测绘成果保密检查、测绘基准清理整顿等工作,同时加大了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测绘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测绘市场进一步规范。
“十五”期间,全区共依法受理地图行政审核近 2000 幅(件);累计抽检各类测绘产品619 批次;严格测量标志拆迁审批,共审批拆迁A级GPS点1个、一等水准点1个、二等水准点3个、二等三角点1个、四等三角点5个;完善了建立相对独立坐标系统的审批程序,共审批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申请4个。
2003年,在全自治区范围内开展了测绘基准的清理工作,掌握了多年来测绘基准采用情况的第一手资料。
进一步密切了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合作关系。其中,协同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相继制定了加强自治区测绘市场管理、加强自治区测绘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加强广告经营活动中使用地图图形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协同自治区物价局制定了测绘工程价格、房产测绘价格、绘图产品检验价格等管理规定;协同自治区党委外宣办、新闻出版局、旅游局、乌洽会大会办公室等单位相继制定了加强自治区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旅游市场经营活动和乌洽会上编制、印刷、展示、使用地图管理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和相关厅、局建立了有效的协作机制。
三、测绘行业管理
“十五”期间,全区测绘行业队伍不断壮大,测绘持证单位从2001年的120多个增加到2005年末的233 个;测绘从业人员8009人,跨近20个行业,见表6-1及图6-1。
表6-1 自治区测绘行业从业人数一览表
图6-1“十五”期间自治区测绘资质等级构成图
全区测绘管理,既注重了资质管理,又注重了测绘市场规范化管理,严格测绘市场准入审查。相继制定了《自治区实施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细则》、《自治区测绘质量保证体系考核规定》、《自治区测绘成果资料档案与测绘仪器资料档案管理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测绘资质的申请受理、初审、审核、批准、发证等环节及测绘单位资质等级升降、业务范围调整等方面作了规范化的严格规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测绘资质审查认证制度。同时将取得测绘资质的单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测绘单位的市场行为。
四、测绘行政执法情况
“十五”期间,测绘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测绘执法机构健全,测绘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5年内,相继制定和完善了《测绘行政执法责任制》、《测绘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测绘行政执法公示制》和《测绘执法评议考核制》,测绘行政执法工作从立案到结案,基本做到执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行政处罚适当,努力做到文明执法。
“十五”期间,共查处各类地图违法案件23 起,没收各类违法地图2.5万张,查处非法测绘案件2起、擅自发布重要地理信息案件1起和破坏测量标志案件4起。
五、基础测绘和测绘科技工作
(一)基础测绘工作
“十五”期间,自治区1∶1万比例尺地形图基础测绘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基础测绘列入自治区19 个重点发展领域,各级财政加大了对基础测绘的投入,其中,国家投入资金约4800 万元,完成基础航空摄影面积约48 万平方千米;自治区投入资金4900 余万元,测制1∶1万比例尺地形图近5000 幅,面积约12 万平方千米。“十五”期间基础测绘资金投入及工作量完成情况见表6-2及图6-2。此外,为伊犁河流域农业综合开发、塔里木河干流、博斯腾湖、艾比湖综合治理、天山北坡经济带开发建设、重点区域农业、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等提供了及时、可靠的基础测绘保障服务。
表6-2“十五”期间自治区投入测绘工作的资金和完成的工作量
(二)测绘科技进步
“十五”期间,自治区测绘科技水平不断取得进步和提高。其中:通过实施国家基础测绘设施建设新疆单位工程,建成了新疆最大规模的数字化测绘生产基地;全区测绘行业全面实现了从传统测绘技术体系向数字化测绘技术体系的转型;以空间定位技术、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技术为核心的数字化测绘生产工艺,在测绘系统得到普及;运用遥感影像处理技术为自治区多条待建公路的选线提供了测绘保障,节约国家建设资金上亿元;利用高分辨率立体卫星影像技术,编制完成了库尔勒市城市影像图、喀纳斯景区遥感影像图;采用现代制图技术,编制出版了汉、维吾尔文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图集》;编制完成了大幅面盲文语音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图》和新疆县市挂图工程。
图6-2“十五”期间自治区基础测绘资金投入对比图
“十五”期间,推进测绘科技进步,有一批测绘科技成果获得国家、自治区奖励。其中主要有:
(1)汉文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图集》,获得中国测绘学会2005年度测绘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2)参与国家1∶5 万地名数据库建设的新疆地名数据采集与建库项目,并获得中国测绘学会2005年度优秀测绘工程金奖;
(3)新疆第二测绘院承担的奎屯市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库建设项目、新疆时代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的西气东输管线测量项目、新疆水利水电勘测院承担的新疆供水南干渠测量项目,均获得中国测绘学会优秀测绘工程铜奖;
(4)全国1∶25万数据库更新工程的新疆分项目,获得了中国测绘学会2004年度测绘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5)中国西部县(市)挂图工程的新疆县(市)挂图,获得国家测绘局优秀成果奖;
(6)2004年,《新疆国土资源环境遥感综合调查项目》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二等奖。
六、社会化测绘服务工作
(一)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测绘成果
“十五”期间,累计向自治区全社会各行业提供基本比例尺地形图4.7万多幅,数字地图8800多幅,各类成果点8447个,数据1380千兆;向自治区领导、各行业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图集》6000余本,地图册1.2万余册,《新疆概况》多媒体演示光盘点400多张和各种挂图4600多幅。
与此同时,还向自治区有关部门无偿提供1∶5万比例尺、1∶50万比例尺、1∶25 万比例尺数据服务于自治区重大工程项目。提供2002年版全疆1∶25万地理信息数据库、2002年版全疆1∶100万地理信息数据库、2000国家重力网等一批基础测绘成果。
(二)测绘成果保密管理情况
“十五”期间,自治区测绘成果保密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机构不断健全,管理工作逐年规范。
(1)会同自治区保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保密局、国土资源局,成立了自治区测绘成果保密领导小组。监督、指导和支持各地州(市),从组织、制度建设上落实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工作,全区形成了以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测绘成果保密工作的组织机构;使测绘成果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2)制定了《自治区各级测绘主管部门权限内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办法》,规范了测绘成果审批工作程序。
(三)测绘成果资料馆藏情况
“十五”期间,随着自治区测绘事业发展,馆藏测绘成果日益增多,目前,馆藏各类各种图件主要有:
(1)各种比例尺地形图(包括纸图和数据)有:1∶100 万16幅、1∶50万48幅、1∶25 万153 幅、1∶10 万1192 幅、1∶5 万2836幅、1∶1万6897幅(20世纪70~90年代)。
(2)1∶1万基础测绘更新图幅共计5800余幅(含数据)。
(3)航片及扫描数据4万余片、底片16 万余片(1969~1990年)。
(4)覆盖全疆和局部区域不同分辨率的影像数据约600景。
七、其他
(一)新疆测绘学会工作
“十五”期间,新疆测绘学会坚持实事求是,依靠广大会员单位支持,通过开展为自治区经济建设服务、为测绘科技服务等活动,增强了学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1.学术活动
举办了《“数字新疆”与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研讨会》、《地理信息系统西部行乌鲁木齐报告会》;举办了《虚拟地理环境及其应用》、《信息技术与城市规划设计》、《干旱区、半干旱区环境监测中的遥感与GPS技术》、《地理信息商务在中国西部的机遇和挑战》、《地理信息服务与西部开发》、《地图与符号》等专题学术报告会;组织了《现代GIS发展策略与建设的报告》、《X-Function测量新境界》、《徕卡测量机器人在大坝变形观测工程中的应用》的专题报告。
2.获奖情况
“十五”期间,选送中国测绘学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测绘项目分别获测绘科技进步奖1 个,获优秀测绘工程项目银奖2 个,获优秀测绘工程项目铜奖3个。
3.出版刊物
共编辑出版《新疆测绘》20 期,累计刊登学术论文192 篇、测绘管理类文章27篇、政策法规类11 篇、简讯报导类32 篇、其他类26篇。
4.测绘优秀工程评选
2003年、2004年连续两年会同自治区科协联合举办了自治区“测绘行业优秀测绘工程(项目)”评选活动。
(二)科技信息工作
“十五”期间,测绘科技信息化建设,主要是加强和密切了与国内同行的信息交流与合作。
(1)先后参加了2000 年在西安市、2002 年在兰州市、2004年在西宁市召开的第十、第十一、第十二届“西北地区测绘科技信息交流大会暨科技论坛”,组织测绘科技工作者参加了在云南省景洪市举行的2003年全国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研讨交流会暨中国测绘学会科技信息网分会成立大会。
(2)参与了《中国地理信息产业机构指南》、《中国测绘学会科技信息网分会工作手册》的编撰工作;参与了《全国测绘科技信息网章程》修改草案的修订工作和《全国测绘科技信息网西北分网章程》的修订工作。
(三)测绘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
“十五”期间,坚持每年开展测绘法宣传日、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各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出动宣传车、设立宣传咨询点,在媒体上刊登宣传文章、讲话,发放宣传册、宣传画、地图等,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测绘工作性质、任务,以及社会化服务功能,借以提高工作的社会地位。同时,以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为契机,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解剖典型案例,向社会普及测绘法律法规知识,借以提高民众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
(四)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情况
“十五”期间,接待社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房产测绘、测绘资质申请、测绘成果购买、非法测绘行为线索等情况,共接待来访人数达200余人次。
(五)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5年以来,按照自治区文明委和区直机关工委文明委的部署,坚持精神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一齐抓。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测绘局的中心工作,把公民道德建设作为文明创建活动的主线,以公民道德建设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上新台阶。2001年12月自治区测绘局机关被自治区文明委评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2005年底自治区测绘局机关及驻乌鲁木齐各事业单位均获得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称号。
(六)政务信息化建设
“十五”期间,起始于2003 年,每年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公众网发布测绘成果目录,每半年更新一次,目录信息包括:测绘基准、航天航摄、数据范围、地形范围、专题图种类以及其他类型的成果目录。同时,还公布了测绘法律法规、测绘管理规范性文件、测绘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等内容,较好地向社会提供了测绘社会化服务。
(七)获国家和省部级表彰情况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党委宣传部、科学技术协会授予新疆第二测绘院2002年“自治区科普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自治区科技兴新领导小组授予自治区测绘局2003 年“自治区科技兴新先进单位(厅局)”荣誉称号;
人事部、国家测绘局授予新疆第一测绘院2003 年“全国测绘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自治区测绘局计划财务处2005 年“先进财会工作集体”荣誉称号;
国家测绘局授予新疆第二测绘院“‘十五’测绘科技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国家测绘局授予自治区测绘局、阿克苏地区国土资源局、库尔勒市国土资源局“全国测绘系统‘四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自治区测绘局宋春玉获“2001~2005 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新疆第一测绘院彭建国、新疆测绘档案资料馆(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李自典2004 年“自治区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新疆第一测绘院李少军2005 年“自治区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十五”期间,有20 多人分别获自治区、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局授予的“国土资源系统‘十五’科技工作先进个人”、国家测绘局授予的“测绘奖章”、“自治区语言文字先进个人”、“‘十五’测绘科技工作先进个人”、“2001~2005 年度中国测绘学会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测绘系统‘四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自治区科技兴新贡献奖先进个人”、“自治区先进财会工作个人”等荣誉称号。
E. 测绘岗位职责
主任职责:
1、协助中心领导做好中心生产计划、安排、统计和实施工作。
2、负责部门全面工作。
3、制定部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制定部门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5、本部门设备与财物管理。
6、成果资料的保密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
7、部门安全生产。
8、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作人员职责:
一、检查员岗位职责
1、制定部门具体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写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
2、负责生产质量检查、生产统计、部门技术培训。
3、负责部门的资料管理、物资管理、成果上交、成果保密管理。
4、负责生产实用技术开发、内部计算机安全管理。
5、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作业组组长岗位职责
1、负责组内的全面工作,质量一级检查,组内的技术培训。
2、组内的资料、成果保密、设备管理、安全生产。
3、生产实用技术开发。
4、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作业员岗位职责
1、生产作业、产品自检自查、资料保密、成果保密。
2、使用的仪器设备的管理、安全生产。
3、生产实用技术开发。
4、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F. 学测绘工程专业的学生在校学习的目标和规划
目标1、入党,2、英语过6级,其他的都不重要!
规划1、入党,2、英语过6级,其他的都不重要!
G. 测绘内业办公室规章制度
大致可分成3条来写,目的、理念、要求)总则
优质测绘,高效创新,诚信为本,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理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用户的需求,信守合同,遵守承诺,为用户提供适用、可靠的测绘资料和先进可行的设计成果;以高质量的测绘产品和服务;达到用户的完全满意。培养和造就一支德才兼备, 训练有素的管理人才和测绘科技人才的测绘队伍;保持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营造适宜的生产环境;提高全体职工的质量意识,持续改进质量管理;坚持科技创新,实施科教兴所,提升核心竞争力,在科技和质量方面保持行业先进水平.
第二条 质量管理目标 同样写到总则里面
质量——交付测绘产品合格率达 100%;信誉——保证测绘合同履约率达 100% ;服务——追求用户满意率达 100% ;科技——始终保持行业的先进水平为实现我所的质量目标,(质量、信誉、服务、科技四个方面写4条)
单位全体职工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的内容和要点,结合本单位职能和承担的工作,对单位的质量目标进行量化分解,制定年度质量目标. (目标制定,量化分解)
第三条 测绘生产质量管理
测绘生产质量管理是指测绘单位从承担测绘任务,组织准备,技术设计,生产作业直至产品交付使用全过程实施的质量管理. 它贯彻 "质量第一, 注重实效" 的方针,以保证质量为中心,满足需求为目标,防检结合为手段,全员参与为基础,促进本单位走质量效益的发展道路.(定义取为单独一项)制定制度如下: (以下每款写为一条)
1,外业生产管理
A, 外业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操作各种测绘仪器熟悉并理解作业依据的测量规 范及项目的技术设计书内容.
B,对技术设计书有关条款如有不同意见,不得擅自修改,应报单位复议, 作业中应严格按照规范和技术设计书的要求操作.
C,测量使用的仪器设备应良好运行,并按规范规定的检验项目对仪器进行 检验.全站仪,精密水准仪应每年一次,送省技术监督局检定.
D,仪器必须有专业人员操作,任何未经培训并没有上岗证的人员均不得使 用仪器,仪器操作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操作人员应培养正确的操作习惯,不当操 作造成仪器损坏或测量成果不合格者,以待岗培训的方式处理.
E,注意生产安全.牢固树立生产安全的概念,生产作业中时时不忘安全.
F,测量工作结束后,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交外业组长复查,复查合 格后,提处质检组,外业观测记录应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各专业外业工作结束 后,应提交规范的成果资料.
2,内业生产管理
A,由专人负责检查外业观测记录数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的格式,闭合差是 否超限,若检查不合格,应补测或重测.
B, 内业作业人员应严肃认真, 一丝不苟, 严格按规范规定的要求整理数据. 内业计算资料均应有计算人,复核人,审核人签名.
C,内业作业中有不清楚的地方,绝不能凭主观推测处理,应询问外业人员确认,或如有必要亲赴作业现场确认.
D,内业操作中使用的软件应验证,作业员应熟练掌握软件的使用方法,避 免丢失数据或错误发生.
E, 内业工作结束后, 应会同外业组长编写本次工程的技术总结及测绘报告, 迎接质检组的质量检查.
第四条 测绘技术质量管理
(1)接受测量任务后,应组织技术人员踏勘现场,收集资料,起始点资料应由甲方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才能交外业组.
(2)根据甲方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以规范为依据,编写测量任务书和技术设计书,可以指定一人起草,再由测绘管理技术人员会审,编写结束后签名.
(3)应定期组织测量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段引进和吸引新技术新方 法,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4)应加强对技术工人的培训和实践,积极响应劳动管理部门推行的持证上岗制度,技术工人必须持证上岗.
(5)不断研究开发新的技术应用,针对实际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相 应的解决办法,鼓励动脑筋,想办法,努力把每个环节做到规范化,以提升整个 单位的技术水平.
(6)一个测绘工程结束后,都应提交完整的资料并归档,应十分重视资料 整理工作 ,对不完整或不合格的资料应坚决重做.
(7)测量成果和资料不得私自提供他人,应严守保密制度如发现私自提供 他人测量成果者,以批评教育或下岗的方式处理,情节严重者由党政部门按党纪国法处理. 测绘质量管理.
第五条 测绘产品质量管理.
A,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每个员工都必须有自觉的质量概念,产品质量是一 把尺子,质量好坏代表了单位的形象和综合管理水平,应推广全面质量管理.
B,外业组严格按规范和技术设计书的要求作业,严把质量关,外业记录应 全面推行电子记录方式作业,外业观测应遵守各类工程对气象因素的要求,决不 能蛮干.
C, 仪器精度是测量精度的重要保证, 因此测量前的仪器检查是十分重要的. 全站仪必须检查其测距精度,水平角,垂直精度,十字丝位置是否正确,垂直误 差,分叉误差等,如发现不合精度要求,必须立即改正或送修.水准仪必须检查 圆盒水准气泡,管水准气泡,十字丝,I 角,特别是 I 角的检查,发现问题,必须改正或送修.测深仪必须做比对测量,如测深不准,要立即校正或送修.所有 检查项目要有记录,有签字,有问题的要有汇报,有处理意见.
D,严格执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的制度,外业组自检,质检组复检, 总工室验收.
E,测量工程应编写相应的测量成果或测量技术报告,并履行验收手续.
第六条 测绘产品质量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为了确保成果,成图的质量,作业小组在测图过程中必须做好经常性检查. 做到站站检查:每站测图结束,检查本站所测地籍要素,地物,地貌有无错误和 遗漏,用仪器检查邻站所测部分界址点,地物,地貌点的平面和高程是否超限, 如有错误,及时纠正;沿途检查:迁站过程中,沿途进行巡视检查,观察图上的地物,地貌是否正确,有无遗漏;全面检查:本幅图的野外工作结束后,作业小组还应对本幅图作一次全面的检查,以保证成果成图质量,便于检查验收.全面检查包括室内检查,野外巡视检查和仪器检查三种.
A,室内检查,它是检查成果成图质量的第一步.首先,检查各种控制资料 是否齐全;各项成果的图形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计算是否正确;有无超限或其它 不符合要求的数据; 图上注记的高程是否与计算成果一致. 其次, 检查各种记录, 观测和计算手簿中的记载是否齐全, 正确, 清晰, 有无连环涂改, 是否合乎要求. 所有控制资料都应作全面详细检查,但也可视实际情况重点抽查其中某一部分.
B,野外巡视检查,它比较容易了解测图质量的一般情况和发现作业中的缺 点与错误.选择巡视路线的原则是:既能检查室内发现重大疑点,又能检查范围 较大,分布均匀的测绘面积.其方法:一般沿道路进行.检查进将原图上地物, 地貌与实地对照比较,查看有无遗漏,综合取舍情况,形状是否相似,地貌显示 是否逼真,符号运用,名称及其它注记是否正确等,发现问题现场改正。
第七条 质量管理活动
1,评选"质量信得过班组"
2,评选"优秀测绘工程项目"活动
3,评选"优秀测量能手"称号活动
4,邀请测量专家对单位进行技术指导
5,与其它测量单位进行技术交流
↑事实上貌似没有这个事
第八条 远期目标
争取完成 ISO 质量体系认证以及计量认证这两项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
测绘单位技术岗位岗位职责(以下提前到总则之后)
(一)测绘质量的技术负责人:
1、熟悉测绘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作业的技术规范,掌握测绘项目的生产过程,对测绘产品的技术、质量负责;
2、负责项目合同的签定;
3、负责项目的技术方案,质量标准制定;
4、负责对生产中出现的主要技术问题的处理;
5、负责对项目设计书,检查报告的审核;
6、负责项目经费、人员、物资、仪器的统一协调安排。
(二)项目负责人:
1、负责项目设计、组织实施、产品检查;
2、对组织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3、负责对一般性技术问题、质量问题处理;
4、负责项目工作总结、检查报告的撰写;
5、负责产品质量检查的组织;
6、负责成果资料的整理归档上交。
(三)技术人员:
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负责人交给的测绘生产任务;
2、对所完成的测绘产品质量负责;
3、对测绘资料,成果负有保密责任;
4、负责对所完成的测绘成果、资料整理上交;
5、爱护仪器设备。
(四)质量检查及质量检查员:
1、质量检查员必须通过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组织的专门培训、获得培训合格证书;
2、质量检查程序:
(1)作业员自检;
(2)作业员互检;
(3)专职质检员或兼职质检员检查;
(4)项目负责人撰写检查报告上报技术负责人审核。
(五)后勤管理人员:
1、为测绘生产提供物质保障和后勤服务,确保生产第一线任务的顺利完成;
2、负责仪器设备的保管、维护;
3、负责测绘技术标准的收集;
4、负责测绘资料的收集,成果资料的管理;
5、负责车辆的驾驶和保养;
6、负责物资的采购、供应、保管;
7、负责经费的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加强对本市测绘质量的管理,提高测绘质量,明确测绘质量责任,保障城市安全,维护公众利益及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上海市测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从事测绘活动及实施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主管部门)
市测绘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测绘质量的统一监督管理。
第四条(测绘单位责任)
测绘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测绘质量的法律法规,对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并接受市测绘管理部门依法对测绘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测绘统一标准)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使用与国家测绘系统相联系并相对独立的上海平面坐标系统和吴淞高程系统,执行国家、行业和本市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因特殊需要,确有必要采用其他坐标系统的,必须经市测绘管理部门商相关部门批准。
测绘合同中约定特殊技术要求的,不得违反国家和本市规定强制执行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二章 测绘质量管理制度
第六条(测绘资质制度)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作业限额内从事测绘活动,保证测绘成果质量。
外省市测绘单位在本市从事测绘活动的,应当持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向市测绘管理部门备案,并接受市测绘管理部门进行的测绘质量监督管理。
第七条(测绘质量体系)
测绘单位应当全面推行质量管理,健全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测绘质量体系,并保障质量体系有效运行。
第八条(资格制度)
测绘单位应当配备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执业资格条件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和生产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承担具体的测绘工作,保证测绘工作质量。
第九条(技术设计保障制度)
测绘项目施测前,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测绘技术设计书,技术设计书应当按照规定经过单位有审核权限人员的核准,确保测绘技术设计书规范且符合要求。禁止没有技术设计书的测绘项目施测。
第十条(质检制度)
测绘单位应当健全质量检验的规章制度。按照国家测绘生产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立质量检查机构或者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对测绘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检查,并对测绘项目质量进行最终检查,保证测绘成果的质量。
各级质量检查人员对其检验工作的质量负责,并有权予以质量否决,有权越级反映质量问题。
第十一条(测绘仪器与测绘软件)
测绘单位使用的测绘仪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检定或者校准,进口的测绘仪器应当符合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使用未通过检定或者超过有效期的测绘仪器从事测绘活动。
测绘单位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测绘软件。
第三章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
市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市测绘质量的监督检查,通过组织年度检查、专项检查以及其他形式的质量监督检查,保障本市测绘成果的质量。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对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的检查,以及对测绘项目成果质量进行监督检验。
上海市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按照市测绘管理部门的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具体承担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第十三条(年度检查)
市测绘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每年组织测绘质量年度检查。年度检查主要进行测绘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状况的检查,以及抽检其完成的测绘项目成果质量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列为当年度被检查单位:
(一)初次取得测绘资质的;
(二)原测绘资质升级或增加测绘业务范围的;
(三)上一年度检查或专项检查不合格的;
(四)有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
(五)其他应当检查的。
被列为年度检查的单位数量不少于在本市从事测绘活动的有效持证单位总数的20%。
第十四条(专项检查)
市测绘管理部门根据测绘管理需要和测绘成果质量现状,每年有针对性地组织对某一类测绘专业项目进行质量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主要对完成的测绘项目成果质量进行检验。测绘持证单位的业务范围中涉及专项检查项目内容的,应当列为年内的专项检查被检单位。
第十五条 (基础测绘和重大建设工程测绘质量检验)
市测绘管理部门对本市基础测绘成果实行全面质量检验。基础测绘项目的测绘成果必须经市测绘管理部门组织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本市重大建设工程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超过30万元的测绘项目,其测绘成果逐步推行须经省级以上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的质量检验制度,确保重大建设工程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第十六条(地下管线跟踪测量的质量抽检)
市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地下管线跟踪测量项目的质量监督,对地下管线跟踪测量过程及时进行抽检,保障地下管线跟踪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七条(对质量不合格举报的检查)
被举报涉嫌生产不合格测绘成果的单位,市测绘管理部门应在初步查实后,组织对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状况,以及测绘成果的质量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八条(材料提供)
测绘单位应当配合市测绘管理部门依法组织的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无偿提供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涉及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状况检查的,测绘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有关质量体系、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的材料;
(二)执行质量管理制度情况的材料;
(三)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对被抽检的测绘项目,测绘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技术设计相关材料;
(二)项目质量控制的相关文件;
(三)项目完成后的成果材料;
(四)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检查结束后,测绘单位提供的材料应予以返还。
第十九条(检验程序、标准及结果判定)
测绘质量管理体系的检查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进行,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的程序和技术方法执行国家和本市地方标准及规定。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结果,按“(批)合格”、“(批)不合格”判定。
测绘单位以瞒报、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测绘成果材料为手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其当次检查结果即为不合格。
第二十条(申请复检)
测绘单位对测绘项目成果的监督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测绘管理部门或者市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复检。向市测绘管理部门申请复检的,由市测绘管理部门依据申请组织复检。
第二十一条(结果利用)
测绘单位的质量管理状况和成果质量的监督检验结果,应当作为测绘资质审查和年度注册的重要依据。非本市测绘单位的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结果,应当作为备案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质量责任)
测绘单位违反规定,提供质量不合格的测绘成果的,市测绘管理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补测或者重测,督促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工作自律)
测绘质量监督检查人员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按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施行日期)
本规定自2007年8月18日起施行。
H. 浅谈如何培养测绘人才以提升经济效益
(一)加强思想教育,重视文化熏陶
1、上好入职第一课,做好新员工培训。
入职培训的主要目的是引导新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灌输热爱祖国、忠诚事业、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测绘精神。良好的入职培训能增强新员工对单位的认同感,为以后培养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一是积极组织新员工参与政治思想教育活动,培养新员工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二是积极发挥老员工和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让新员工切实感受到他们在各方面的表率作用,以提高新员工的道德素质和职业素养。
3、倡导行为文化,培养良好习惯。
制定完善、倡导推行员工道德规范和日常行为规范,通过选树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发挥榜样的引导作用,逐步培养员工良好的行为规范和自觉的文明意识,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氛围。
(二)完善激励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氛围
1、加强技术培训,强化创新和激励机制。
通过实践操作、技术学习、老员工传帮带等各种方式,帮助新员工掌握技术,快速成长为技术骨干。开展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评比活动,对技术创新进行量化评审,创新奖励。搞好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积极为年轻人创造锻炼成长的平台。
2、推行项目负责制。
推行项目负责制,鼓励青年员工独立承担项目,在实践中探索工作方法,积累成功经验,提高综合能力,全面增长才干。通过培养和磨练,一批集科研、管理、经营能力于一身的综合型人才脱颖而出。
3、完善考评激励机制,营造公平竞争氛围。
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岗位竞聘结合起来,制定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人才选拔制度,克服单纯以票选人的弊端,同时加强内部人员流动,适时进行机构微调,为年轻员工创造更多机会,切实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高工作积极性。
(三)坚持基层磨砺,加强重点培养
山东省国土测绘院坚持“外业锻炼,基层磨砺”的人才培养原则,新员工一律分配到外业分院或生产一线锻炼学习。特别是在援川、援疆、泰山高程测量等大型测绘项目中,选拔业务能力好、责任心强的新员工实施测绘作业,给年轻人创造了参与重点项目的机会。
对于工作突出、技术或管理上特点鲜明的年轻员工,院里根据其专业和特点制定专门的培养计划。擅长专研、喜欢技术开发的就安排在生产技术岗位;擅长管理、喜欢经营的就安排在生产管理岗位。对于综合素质强,表现特别突出的新员工,院里进行重点培养,为单位发展储备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