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0—2012年全省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的培训计划、对象和时间
(一)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和园长培训
计划安排:2010年至2012年, 全省培训10000名农村幼儿园省市级骨干教师和园长,其中培训省级骨干4000名,市级骨干6000名。遵循倾斜欠发达地区的原则,省级骨干培训名额分配,以各地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数为基数,根据一、二、三类地区的分类,按1:0.9:0.8比例确定培训计划。
培训对象:农村幼儿园园长和从事学前教育教龄5年以上的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对象主要以乡镇中心幼儿园骨干教师和园长为主,市级培训对象原则上应面向农村地区所有幼儿园的骨干教师和园长。
培训时间:骨干教师脱产集中培训一个月,园长脱产集中培训20天。
(二)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培训
计划安排:各县根据教师资格考试的要求和特点,原则上在2010年至2011年期间,完成对本地尚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幼儿园在岗教师任职资格培训,计划每年培训不少于15000人。2012年主要任务是对前两年尚未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教师开展再培训。
培训对象:学历、健康状况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目前已从事学前教育教学工作,但尚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幼儿园在岗教师。
培训时间:集中面授时间不少于72课时。因任职资格培训量大面广,为避免工学矛盾,集中培训可分时段进行。
(三)幼儿园教师培训者培训
计划安排:2010年至2011年,每年安排200名幼儿园教师培训者培训。
培训对象:市、县教师培训机构承担幼儿园师资培训工作的培训者,幼儿教育教研员等。
培训时间:集中脱产培训15天。

㈡ 国培计划,教师参加远程教育培训要收费吗不是说义务的吗怎么现在又要交钱,上级领导有这个批示吗
你好,这个是属于在职继续教育,当然需要收费了,你学校有没有扣你的培训经费?如果没有当然要交了,有些学校是老师自己出一部分,学校出一部分。
㈢ 国培计划属于省级还是国家级
国家级,中小学教师抄国家级培训计划,简称“国培计划”,由教育部、财政部2010年全面实施,是提高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 “国培计划”包括“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和“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两项内容。
㈣ 国培和省培有什么区别
1、概念不同。
国培是国家级培训计划,是提高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省培是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计划,是各省推出的培育教师队伍计划。
2、内容不同。
“国培计划”包括“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和“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两项内容。“省培计划”是针对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对教师整体素质提出的新要求,应时响应国家号召的项目,包括“市级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和“偏远地区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3、组织单位不同。
国培是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保证“国培计划”的顺利实施。省培是省级干部以及省级财政部门负责,调配最好的资源为中小学教师培训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4)浙江省教育夸国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中小学教师培训属地方事权,应以地方为主实施。中央实施“国培计划”旨在发挥示范引领、“雪中送炭”和促进改革的作用。
通过实施“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培训一批“种子”教师,使他们在推进素质教育和教师培训方面发挥骨干示范作用;开发教师培训优质资源,创新教师培训模式和方法,推动全国大规模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开展。
通过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教师培训,引导和鼓励地方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显著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教师教育改革,推动高等师范院校面向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
要将“国培计划”纳入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实施,并以实施“国培计划”为契机,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分类、分层、分岗、分科大规模组织教师培训,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促进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
㈤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0—2012年全省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的培训工作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加强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全面提高幼儿教育质量的“牛鼻子”工作,是推进学前教育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和战略性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加强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政策,采取措施,加大投入,确保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科学规划,精心组织
省教育厅将根据2010—2012年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的目标,制定分年度的培训指导计划。各市、县(市、区)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培训指导计划,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意见和本地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统筹做好本地培训教师的选派工作,及时确定培训人员,按时选派参训教师。各县(市、区)要精心组织做好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培训工作。各地要合理安排各类培训,尽可能减少工学矛盾。
承担骨干教师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要根据省教育厅制定的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指导方案,结合培训对象的实际,进一步完善培训方案,明确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要贴近农村学前教育的实际,贴近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实际。创新培训形式,切实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幼儿园园长要积极配合各级培训机构,认真做好本园教师的推荐选送工作,保证参训教师的培训时间。
(三)加强管理,保证质量
按照“自愿、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幼儿园省级骨干教师培训机构。全省从事学前教育的高校和省、市级幼儿教师培训机构,根据省级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培训要求,自愿申报培训项目。在经专家评审后,由省教育厅审核确定培训项目的省级骨干教师培训机构。市级骨干教师培训机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落实。要积极鼓励各级培训机构与培训机构之间、培训机构与有关高校之间加强交流与合作,积极探索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培训机制,保证培训质量。
实行项目责任制。各培训单位在开班前要确认培训学员名单,修订完善培训计划,确定培训时间、培训专题、培训内容和授课教师等,建立培训档案,落实管理人员。开班后要及时组织学员报到、建立学员管理机制,组织实施培训计划,加强质量评估,加强管理考核。培训中要对授课的教学质量进行测评。培训结束后半个月内,培训机构要将培训对象名单、培训工作总结等有关材料及时报教育行政部门。
(四)健全制度,强化机制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整体规划。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精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幼儿园教师培训制度,加强对幼儿园教师培训学时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建立培训档案。幼儿园教师参加培训的情况应作为教师考核、晋级、聘任、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介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72号)精神,现就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㈦ 教育部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的培训方式
“国培计划——农远培训项目”分别采取电视课程收看、IP卫星资源播放相结合的混合学习方式和网络在线学习方式(建议平均每台机器链接互联网带宽达到512K以上的教师个人和培训点选择)进行培训,各省(区、市)网络在线学习人数不超过培训人数的三分之一。各项目县组织参训教师进行集中研讨。
混合学习:培训课程通过中国教育电视台Ku波段于7月12日—8月12日定时播出,播出计划在培训前10天通过项目网站发布。7月8日,课程将通过IP频道先行启动,各项目县负责接收全部课程内容,并刻录成光盘备用。各项目县按学科在乡镇或县城组建班级,进行集中学习研讨,每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设班主任(辅导教师)1名,进行班级管理并组织教师研讨。学员收看学习培训课程不少于24学时,集中研讨不少于16学时。
网络在线学习:参训教师在项目网站注册、下载课程资源、进行在线交流研讨、专家辅导答疑。各省(区、市)选派2名远程培训专家担任省级中心管理员,负责本省(区、市)网上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各省(区、市)分学科组建网络虚拟班级,每班选派1至2名熟悉网络培训的优秀骨干教师担任班主任(辅导教师),组织学员线上集中学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组织教师进行线下集中研讨。课时安排上,学员学习培训课程时间不少于24学时,网上、网下集中研讨的时间不少于16学时。相关课程资源将于7月10日前在项目网站发布。
培训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培训内容,进行集体备课、研讨、说课、评课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