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申办艺术培训学校
开办培训学校类需要:教育部门的审批证;老师的职业资格证书;房屋的使用证明;安全证书-防火单位的;营业执照等证书。
开办培训学校类需要的手续证件:
1、到办学所在地的教育局去领取《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申请表要提供开办者的相关资质,学历学位证明等)经过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才能开办、
2、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要提供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等);
3、办理税务登记。至于费用,至少要有十万元的注册资金;
4、申请正式设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5、筹设情况报告。写明筹建基本情况,投资数额及目前达到的基本办学条件。
6、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正规的肯定需要,法人营业执照是必须的,预算资金根据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不同,30万~200万注册资金都有 ,向你所在的教育部门申请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手续和软硬件条件都符合后颁发。此证,然后向你当地的民政局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接着去你当地的国税,地税办理纳税登记。
师资力量水平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中心校长或主任须具备教师资格证及从业5年以上经历。一些地区要求具备高职称。
软硬件设备要求:教学面积依各地教育部门要求不同从300平起。并且须通过消防验收合格。软件方面须提供在职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资料和教学体系等综合内容《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证》
其中,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冠名为“学校”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可由市、区两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不足400平方米、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冠名为“中心”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民用住宅、车库、简易建筑、饭店、舞厅、游戏厅等房屋不得作为办学场所。如果您选择的房屋适合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可以先向教育行政部门递交申报材料,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还应依法到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到公安局刻制印章,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到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时限是自受理之日起90个工作日。

(1)杭州注册培训机构面积要求扩展阅读:
申请设立民办培训学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规范的名称,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以下统称理(董)事会]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有合法的开办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4、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配备满足教育教学活动需要的设施设备以及必要的生活与安全保障设施;
5、有符合条件的专职负责人(以下统称校长),有符合条件的专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专职教师;
6、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教学计划以及有关管理制度。
设立文化类民办培训学校,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1、开办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2、办学场所的建筑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建筑总面积的三分之二。
3、校长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有5年以上的教育管理经验;
4、有2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3名以上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专职教师。
B. 注册教育培训公司,怎么填经营范围
注册教育培训公司经营范围可以填写教育咨询。
1、教育管理咨内询服务、教育信息容咨询、教育软件开发、经济信息咨询、贸易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教育投资、教育信息咨询
2、教育培训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3、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等规定在登记后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以下称后置许可经营项目)的,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后置许可经营项目的经营活动。

(2)杭州注册培训机构面积要求扩展阅读
注册教育培训公司教育机构的条件:
1、有保证学校正常运行的经费来源;
2、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办学方案,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章程;
3、有符合同级同类公办学校任职资格与条件的校长和教师;
4、有符合同级同类公办学校设立标准的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办学条件;
5、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C. 杭州注册培训公司要什么条件
要带培训的,先去教育局审批,一般是批不出来的。
注册
教育咨询
公司是可以的,不需要教育局的批文,但不能从事培训业务。
D. 注册文化教育公司有何要求
第一、就是一些常规的证件:提供工商,税务,组织机构代码版,涉及教育的,要有教权育许可证。
第二、另外注册文化教育公司的话走一般的工商流程就可以了,按照普通的公司这样去做就可以了,另外就是要设计教学才需要办证许可证。
第三、做教育的话也可以直接选择一些大品牌进行合作,然后这样的话所有的注册问题就会有总部帮你解决。
E. 注册教育培训机构需要什么条件
教育复培训机构注册应具备下列制条件 :
1、举办者应为本市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单位(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应200万元以上)或本市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 拟任培训机构校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3、具有50万元以上的办学启动资金。
4、办学场地相对固定(教室和办公室应在一处)。校舍面积不低于300平米,租用期或使用期不低于2年;举办电脑培训应具有不少于40台的较新型号计算机;举办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应具有相应的教学设备和场所;有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
5、培训机构应当设立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组成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6、举办专业性较强、对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响大的培训须经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7、有完善的办学章程、教学计划。
8、有2名以上具有财会资质的财务人员;有一定数量与开办专业相符的教师。
如果觉得太麻烦或者想了解更多可以随时咨询我们哦
F. 开一个培训机构需要什么手续
开一个培训机构都抄要经过教育局的认可,拿到办学许可证。
1、到培训机构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并填写申请表,(要提供开办者的相关资质,学历学位证明等)经过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才能开办。
2、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要提供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等)。
3、办理税务登记。
4、支付注册资金。

办学许可证申请材料
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还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G. 教育培训机构场地面积要求
教育培训机构场地面积要求: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同一培训时段内的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
有与培训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地及设施设备,具体如下:
1、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建筑、消防、环保、卫生、抗震、防雷、用电等安全要求的固定场所。消防、安防等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标准要求。不得使用危房、厂房、地下室、车库等不适合办学和有安全隐患的场地办学。
2、校外培训机构实际使用的办学场地建筑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同一培训时段内的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
3、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有满足培训活动需求的教学用房和设施设备。

(7)杭州注册培训机构面积要求扩展阅读:
审批登记
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属地审批、属地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本辖区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立、变更等申请。民政和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统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法人登记管理。举办者在申请设立校外培训机构前,应当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名称预核准。
举办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到民政部门办理,举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申请举办校外培训机构,须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办学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的名称、地址或姓名、住址及其资质,机构的名称、地址、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培养目标、办学形式、内部管理机制、党组织设置、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机构拟登记类型等。
2、举办者材料。举办者是法人的,应当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举办者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联合举办者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H. 外资在杭州开办教育培训机构需要哪些手续
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所需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三份)。
(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请表》;
(二)正式设立申请书,内容包括:
申请单位名称、合作方名称;拟设立合作办学机构名称、拟办机
构法人性质、地点;办学条件(用地、校舍条件)等;办学目的、办学规模、办学形式、办学层次、教学内容、学制、生源对象、办学投入、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三)合作办学协议书,其内容包括:
合作办学者双方的名称及地址、联络方式、法定代表人;拟设立的合作办学机构的名称和地址;合作的宗旨;合作内容及方式;各方投入的数额、方式、双方资金到位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管理机构的组成、职责和议事规则;协议的期限、修改、延续和终止;争议的解决;违约责任;协议的起始时间、生效日期;其他所需要说明的条款。协议需经合作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
(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章程,内容包括:
1、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名称、地址
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类别等。
3、办学经费的数额、来源、和资产管理及财务制度;
4、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章程,章程内容应包括:
(1)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产生办法和人员组成;
(2)组成原则如下:5人以上;由双方代表、校长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员需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管理机构内中方组成人员数不少于二分之一;
职权应包括:改选、补选组成人员;修改章程、制定规章制度;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筹集经费、审批预算、决算;学校的分立、合并和终止;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任免;决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任期、议事规则等;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5、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的权利、义务:
执行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实施发展计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其他授权。
6、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及罢免原则、程序;
7、中外合作办学者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8、章程的修改程序;
9、机构的终止事由、程序和清算及剩余资产处理方法及学生安置办法等;
10、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形式;
11、其他需要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12、中外合作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五)第一届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简历及身份证明文件;
(六)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资产包括资金、实物所有权证明、办学场所产权证明、其他财产证明。证明文件应由合法验资机构出具(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等公司注册一、五、0#00#、、734#829).
(七)拟任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八)属于捐赠的校产需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数额、 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的证明文件;
(九)中方学校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民办学校还需要提供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外方有效的资信证明和背景介绍资料;
(十)拟开设专业、课程的情况,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所用教材及师资情况;
(十一)拟向学生颁发的证书样本。
(十二)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有效状况、实用价值、作价的计算根据、双方签定的作价协议等有关文件。
(十三)聘任的外籍教师和外籍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如果外文材料需提交中文译本)
I. 现在杭州可以注册教育咨询公司吗要经营范围包括教育培训。
这个各个地区略有差异,但是工商是不能办理小初高的课外辅导的这个营业范围的,目前按国家还么有对这个做出一个明确的规定,属于教育局和工商都可以。所以你你办理一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或者科技文化有限公司就可以,在运营范围上写:教育咨询,就行了。
J. 办学许可证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办学许可证申请需要申办报告;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等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应当说明理由。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第十五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筹设批准书;
(二)筹设情况报告;
(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10)杭州注册培训机构面积要求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一)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或者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转为民办学校的;
(二)向学生、学生家长筹集资金举办民办学校或者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举办民办学校的;
(三)不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未达到相应的设置标准的;
(四)学校章程不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经告知仍不修改的;
(五)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人员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或者学校校长、教师、财会人员不具备法定资格,经告知仍不改正的。
第十七条 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应当颁发办学许可证,并将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及其章程向社会公告。
民办学校的办学许可证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式样,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