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监狱里面都有哪些部,每个部门具体工作是什么,
监狱部门分为2大部分:
1:监狱大墙内监管这块有:狱政科、刑罚执行科、侦查科、教育科、生活卫生科所谓的“管教五科”和监内医院。监区、分监区、出入监队、严管队、禁闭室(关押服刑人员的单位)。
2:监狱大墙外行政部门:监狱党委办、监狱办公室、监狱工会、监狱纪委、政治处、企管办、调度室、财务科、审计科、劳资科、生产科、供应科、销售科、行政科、社区家委等,每个监狱编制不同但大同小异。
监狱各部门工作:
一、政治处
(一)管理全监狱民警及工勤人员编制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监狱公务员录用、考核,负责权限内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回避、辞职辞退、退休、职位聘任等公务员管理工作监狱各处室职能分工。
(三)负责组织全监狱人民警察思想政治教育、学历教育、学历学位管理和队伍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监狱各部门绩效考核和警察岗位考核工作。
(五)管理和组织、指导监狱党建和共青团工作。
(六)负责人事档案管理、人事统计和监狱公务员出国(境)政审工作。
(七)监狱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医疗待遇,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各类文体活动。
(八)负责组织、指导、管理监狱妇女计划生育工作。
二、纪检委
(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监狱行政监察、党纪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负责权限内干部违纪案件的受理、查处工作。
(三)负责监督和调查处理监狱民警违反监管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安全等执法规定和其他行政纪律的行为。
三、办公室
(一)承办监狱领导政务活动事宜,协调各处室之间工作关系。
(二)承办监狱党委会、监狱长办公会和监狱综合性会议。
(三)负责拟制监狱综合性材料,主管监狱机关公文处理。
(四)负责监狱制度建设管理。
(五)负责统筹监狱软、硬件建设工作。
(六)负责监狱应急指挥中心日常工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工作。
(七)负责监狱文秘、信息调研、保密、机要、信访、档案、文电处理、门户网站管理工作。
(八)负责监狱外事出访、外事接待、对外宣传、狱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狱各部门保密、信访、档案工作。
(九)负责监狱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监狱学会和政府研究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监狱青年联合会开展各类活动。
(十二)负责监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三)负责监狱公务用车调配、使用、维修和业务管理,驾驶员的调配、安全教育和有关证照的管理。
(十四)负责民警洗衣房的管理。
四、狱政管理处
(一)负责组织和管理监狱罪犯收押、释放、调配、调遣、提解、提审、调查工作。
(二)负责管理监狱罪犯行为规范、考核奖罚、分级处遇、会见、通信等监狱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管理监管安全工作,指导“三共”活动。
(四)负责狱情调研、狱内案件管理及侦破,组织追捕在逃罪犯。
(五)负责武器弹药及警械防暴装备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
(六)负责管理监狱警戒设施及安防技术装备的规划、配置、技术维护等工作。
(七)负责组织处置狱内突发监管安全事件。
(八)负责组织监狱罪犯入、出监教育工作。
(九)负责监管信息管理和狱政数字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五、教育改造处
(一) 负责组织和管理罪犯思想、文化、技术教育工作。
(二)负责管理和指导罪犯个别教育工作。
(三)负责组织和管理监区文化、社会帮教、电化教育和罪犯改造质量考察工作。
(四) 负责管理和指导监狱罪犯心理矫治工作。
(五) 负责组织和管理邪教和有害气功类罪犯教育转化工作。
(六)负责教育改造技术、设备、设施管理工作。
(七) 负责《新苑报》办报工作。
六、生活卫生处
(一)负责组织罪犯日常生活物资采购供应和生活设施、设备管理及狱内绿化、环保卫生管理工作。
(二)负责罪犯生活经费和个人存款管理工作。
(三)负责罪犯生活行为规范管理工作。
(四)负责监狱医疗卫生管理和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五)负责组织处置狱内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
七、刑罚执行处
(一)负责组织监狱刑罚执行工作。
(二)负责罪犯的加刑、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审核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审核保外就医案件。
(三)负责处理罪犯的申诉及执法投诉案件。
(四)负责监狱司法赔偿案件的调查处理和有关涉法案件的应诉工作。
(五)负责组织指导监狱狱务公开工作。
八、狱内侦查处
(一)负责狱内重点人员、危险分子和各类监管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二)负责监狱罪犯耳目使用、管理及奖励工作。
(三)负责狱内案件侦破工作。
(四)负责对监狱重点人员、顽危犯落实包夹、控制工作。
(五)负责处理罪犯揭发、检举各类案件的受理及转送工作。
(六)负责联系狱外公安机关,协同办案。
九、安全处
(一)负责监狱交通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管理监狱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管理监狱消防安全工作,排查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四)负责组织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和防灾抗灾工作。
十、劳动保障处
(一)负责组织罪犯劳动改造工作。
(二)负责管理监狱企业生产经营、生产统计工作。
(三)负责司法厅企业质量管理协会日常工作。
(四)负责对劳动罪犯奖分考核、劳动报酬核发工作。
(五)负责监狱各项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工作。
十一、财务处
(一)负责编制监狱各项经费预、决算。
(二)负责监狱办公采购、大宗物品采购、财政性建设资金管理。
(三)负责省监狱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会计事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监狱国有资产管理。
(五)负责监督监狱各部门财务制度落实情况。
(六)负责监狱增容扩建、改造更新、迁建新建工作。
(七)监狱民警福利慰问品的采买发放。
(八)负责监狱民警廉政基金管理工作。
(九)负责监狱民警、职工住房货币补贴的审核、申报工作。
(十)负责监狱警察被服、通讯设备、办公设备的采购、分配工作。
十二、行政处
(一)负责监狱各类后勤保障工作。
(二)负责管理监狱民警食堂、锅炉,保障民警、职工饮食卫生和监狱供暖、供热、供水、供电。
(三)负责监狱会议、接待后勤保障工作。
(四)负责管理监狱国有资产、安全保卫、水电消防、绿化卫生、通讯设备、集体户籍管理及监狱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公用部分的维修管理。
(五)负责监狱行政机关临时工勤的招聘、培训、使用和管理。
十三、警戒处
(一)负责管理监狱各类警戒安全设施。
(二)负责警戒岗楼所有值勤民警日常管理。
(三)负责监狱大门、狱门、人员、车辆进出的检查、身份核实确认工作。
(四)负责监狱警戒设施的维护及维修工作。

关于是否有机会调单位,不同省份的不同地区乃至不同单位待遇不一样。
(1)劳动改造培训计划扩展阅读:网络-监狱局
㈡ 硕士培养方式怎么填
三方协议中的培抄养方式应该填写统招统分。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㈢ 看守所党员活动计划
看守所党员活动计划
2016年,看守所党支部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看守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重点围绕看守所的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刑罚执行、狱政管理、教育改造、生产经济等关键环节,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竭力促进看守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进一步提升监区警察政治修养和理论政策素养。
继续抓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省监狱系统工作会议精神、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看守所工作目标和工作思路,扎实推进理论武装思想政治工作。
二、进一步解放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加强监区班子建设,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看守所班子是本单位工作的核心,是一项事业成功与否的关键。为此,注重发挥看守所领导班子队伍整体的核心作用,确保班子团结协作、勤奋务实、开拓进取、廉洁高效,努力营造团结拼搏、奋发有为的浓厚的想干工作、干好工作的大好环境。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真正在班子建设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三、努力抓好看守所警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水平。
一是注重加强看守所警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使执法监督由被动向主动转变;二是突出警察队伍能力建设,使教育培训由知识型向素质型转变;三是创新管理理念,由过去的经验型、习惯型向当前的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的理念转变。
四、要充分认清监管教育改造工作的重要性。
监管教育改造工作是我看守所的首要工作,必须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保一方平安”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本着“惩罚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依法治监、从严治警”的工作方针,抓好看守所监管教育改造工作。
五、积极适应市场形势,狠抓监区生产经济。
一是充分了解监区项目市场运行情况,抓大放小、优化项目结构,进一步提高项目品质;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强化生产工艺,不断提高劳动改造水平;三是要建立切实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的积极性。
里面的“看守所”字样换成监区也可以,有些措词你再看看。
㈣ 研究生的培养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式分为统分、定向培养、自费、委托培养四种方式。
统分是由国家下拔培养经费、毕业后在就业政策的指导下另行择业的培养方式、攻读期间需转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工资关系等到培养单位,现在也叫非定向。
定向培养是指由国家下拔经费、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就业的培养方式,攻读期间可不转各种关系和材料。
自费是指培养经费由学员承担,毕业后在就业政策的指导下另行择业的培养方式,攻读期间需要转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工资关系等到培养单位。
委托培养是指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承担,毕业后到原培养单位就业的培养方式,攻读期间可不转各种关系与材料。
普通考生培养方式都为“非定向”,应该填写“统分”,其他特殊类型录取的分别填写为“自筹”、定向培养、委托培养。

一、 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硕士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两种。前者指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后者指在学习期间仍在原工作岗位承担一定工作任务的研究生。
按照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可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两种。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上有明显差异。
学术型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而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
㈤ 试论如何提高留所服刑人员的改造质量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二条及其他有关规定,留所服刑人员是可以留在看守所执行留所监管和改造的对象,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从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留所服刑人员与在监狱服刑人员有很大的差别。由于这部分人员服刑时间短,罪犯思想不稳定,使看守所无法从长考虑,改造计划缺乏长期性、连续性、持久性,改造难度较大,导致了对这部分留所改造人员的改造质量相对较低。要不断提高对这部分留所服刑人员的改造质量,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坚持劳动改造与思想教育相结合 劳动改造是对服刑人员进行的一种强制性的体力劳动,通过劳动使服刑人员体验劳动的艰辛和意义。在艰辛的劳动过程中认识悔悟自己的犯罪行为,与此同时要把思想教育及时跟上,和劳动改造结合起来,通过认真细致、耐心持久的思想教育使服刑罪犯对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有更深一层的理解,引导他们深挖犯罪思想根源,查找犯罪原因,努力改造世界观。有人认为留所服刑人员时间短,缺乏长期改造条件,所以不重视思想教育,而重视劳动改造,这是一种片面的想法。劳动改造与思想教育二者的关系是相辅相成,不可偏离的,结合的好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特别是对留所服刑人员。 对留所服刑人员安排强制性的体力劳动,目的是改造,因此要坚持管理是第一位,生产是第二位,我们要坚决反对生产第一、效益第一而忽视改造的错误思想。在现实中,受社会上多种因素的影响,有些看守所对留所服刑人员安排的劳动,也确实存在着把生产放在第一位的现象,生产效益的份量超过了劳动改造的份量,失去了劳动改造的意义,甚至引发了很大的副作用。客观上是由于这部分人员服刑时间短,无法长久安排劳动改造工作,主观上实际是没有认识到位,没有认识到劳动改造的重要性,我们应坚决避免这种现象,充分发挥劳动改造应有的积极作用。 对留所人员进行劳动改造,不能机械的、孤立的进行,要把思想教育贯穿在劳动改造的始终,在劳动改造中进行思想教育,在思想教育中安排劳动改造,要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贯穿始终,用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劳动,在劳动中真正体会劳动的成就感和人生价值,进而促使留所服刑人员深刻剖析自己,反省自我,努力改造。 二、坚持文化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 根据对留所服刑人员的初步了解,这部分群体中的大部分人员是文盲、半文盲,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经常是大事不犯、小事不断,对自己的行为无所顾及。究其原因主要是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谈溥,综合素质差,判别是非的能力低,人生追求模糊,对生活玩世不恭,犯罪的机率高,针对这种情况应先从文化基础教育入手,提高其文化素养。 一是举办扫盲短期班,提高留所服刑人员的文化基础知识教育,提升他们的文化水平,为接受法制教育打下良好的文化基础。 二是有计划、有选择、有目的地进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要在一年的时间内通过采取多样的生活方式,让留所服刑人员学法、知法、基本懂法,能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自己的生活、生产和社会各种现象联系起来,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是结合自己的案由,进行专题学习,增强对法律知识的深刻理解。留所服刑一年的时间内,认真制订学习计划,对照服刑人员自己的案情进行学习、讨论、交流,以强制的办法对学习情况进行抽查、考试、提问、交流,同时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通过对自己案情的分析、自我剖析、自我对照,重点提高他们尊法、守法意识,提高改造质量,避免刑满后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坚持知识教育与实用技术教育培训相结合 留所服刑人员大部分文化程度低、知识面差、综合素质差,缺乏一技之长,没有就业渠道,对社会知识知之甚少,这是造成犯罪的一个主要原因。因此这些人在留所服刑期间,针对他们存在的这些问题要采取有效的方法,不断扩大知识面,搞好广泛的知识教育,开阔他们的眼界,提高他们的识别能力和社会适应度。留所服刑人员之所以犯罪与他们没有一技之长,就不了业,没有相对稳定的工作有直接的原因。这些人员中有一部分就是因为没有稳定的收入,生活无着落而去犯罪。因此他们需要一技之长,需要掌握一项实用技术,为服刑期满后能找到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看守所对这些留所服刑人员进行改造的过程中,要有计划、有步骤地与有关单位、学校配合,创造条件对留所服刑人员进行实用技术培训。比如与有些技工学校联系,聘请技工学校的老师到看守所,分门分类对留所服刑人员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在培训中要结合环境特点,选择那些实用、适用、好教、好学、社会需要的内容,条件好的看守所,可以探讨在所内办班、办校的模式。把监管民警培训成多面手,“以警代师”,既是监管民警,又是“技培老师”,又是“心理医生”,一专多能。或是通过筛选分类,把那些服刑时间相对较长、思想相对稳定、基础相对扎实、改造相对较好的留所服刑人员,经上级把关,审批批准后,集中到技工学校,集中看管、集中学习、集中改造,让他们真正掌握一项二项实用技术,同时也可把这种学习方式作为对留所服刑人员改造的一种奖励,作为一种激励方法,促进留所服刑人员提高自我改造的积极性,达到既学习又改造的效果。 四、坚持因才施教与定向培养教育相结合 基于留所服刑人员的原有基础和个人特点、爱好进行有重点、有目标的教育改造,对提高改造质量会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这些留所服刑人员,有些在服刑前就有一定的技能基础,有技能就有学习的打算;有些也有自己强烈的爱好,因此对这些情况区别对待,因人而教,这些既能适应个人的学习兴趣搞好培训效果,又提高了改造质量。 为保证对留所服刑人员的改造质量,不使他们再次犯罪,为他们考虑好服刑期满后的出路至关重要。一方面保证他们以后不再重犯,另一方面为保证社会稳定起到积极的作用。这就要通过人性化的管理,为他们早打算早安排甚至在入所的第一天就要考虑他们将来的出路。一是与用工单位配合,按用工单位的用人标准、进行培训,继一年的努力,等他们服刑期满,把他们培训教育成符合用工单位要求的工人,走出看守所大门,进入工厂企业大门,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真正体会到政府的温暖,让他们以“感恩”的心进入社会,就会很大程度上巩固改造效果,保证改造质量。二是按留所服刑人员的就业方向愿望定向培训教育,是在培训之前了解清楚他们的择业愿望和回去后的创业打算,尽量按照他们的愿望安排培训。 (作者单位:河南省叶县人民检察院)
㈥ 宁夏回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和督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信息、保密、信访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
(二)政治部。
承担监狱系统警察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及监狱系统的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协助自治区司法厅承担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的相关工作。
(三)刑罚执行处。
监督管理罪犯收监、分配、释放、申诉、控告和检举工作;监督管理罪犯加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指导全区监狱狱务公开工作;指导罪犯生活卫生管理工作。
(四)狱政管理处。
监督管理监狱的安全工作,负责分析狱情动态并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建议;指导监狱做好罪犯的分押分管、考核、奖惩工作;协调驻监武警部队执行看押工作;指导、协调狱内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拟订监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现代文明监狱的创建工作;监督管理监狱警用设备和武器弹药。
(五)教育与劳动改造处。
指导罪犯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和技能教育工作;负责编制罪犯教育教学大纲、教材,指导教学活动;指导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指导监狱的入监教育、出监教育、个别教育工作和监区文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狱的社会帮教和罪犯刑满释放后安置帮教衔接工作;指导“****”等邪教类罪犯教育转化工作;指导罪犯劳动技能培训工作。
(六)计划财务处。
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监狱系统的财务、装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编制全区监狱的设置和布局规划;承担全区监狱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工作;负责全区监狱信息化建设工作。
(七)离退休人员服务处。
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纪委(监察室与其合署办公)。负责机关及直(所)属单位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㈦ 罪犯改造的基本手段
内容摘要:当今社会,改造罪犯就必须运用正确的方法,劳动改造与教育改造作为实现的手段,对共利用必须实现最大效果。因此就必须重视以教育改造,以劳动改造为基础的刑罚改造体系,实现改造人,教育人,并最终实现使罪犯回归社会不致再罪犯的目的。而在监企合一的现实下劳动作为创造物资财富手段的作用发挥的淋漓尽致,教育则屈居其下,根本上这是违背现代刑罚目的要求的,所以有其必要对其进行重塑。
关键词:刑罪目的,劳动改造,教育改造,基本手段。
自从刑事社会学派以来,刑罪的功能不再是如报应主义者所主张的单纯的报应。功利的态度在刑罚的实现过程中逐渐攻占报应的核心地位。虽然报应仍旧在现代刑罚体制中占有重要地位但与其“一统天下”的时代相比,已经不能与往昔同学了。于是,无论在刑事立法还是刑事执法和刑罚执行上原有的思维观念也不得不相应的转变。无论是理论工作还是实践者,无不是在报应主义与功利主义之间游戈,谁都没有绝对地主张某一种理论应 该一统天下,仅仅是过多地倾向于某一种理论,劳动改造与教育改造虽然就是渊源而言,出于功利主义的刑罚论,但是在如今就其作为刑罚执行的方式,报应论者同样又能赞成这些行刑方式。究其原因,仍是随着社会经济和社会意识的发展,处理复杂事务的方法随之发展,同时使用或数种方式以其必然。惩罚犯罪不再是单纯地惩罚犯罪,剥夺他的犯罪能力,还在于威胁他人,既有报应的成分,又有威胁,剥夺罪犯能力以及矫正的成分。因此现代的刑罚目的应该是多元化的整合,而 不是孤立的单个。劳动改造与教育改造正是借此契机逐渐确立其刑罚执行手段的核心地位。因为作为手段,劳动改造与教育改造是实现所以以上刑罚目的的最好方式。他们背后潜在的理论根据或者观念依托就是报应主义与功利主义的合体。换言之,劳动改造与教育改造作为手段的功能就是可以实现报应主义与功利主义的内容。
一.“把犯人当人看待”,“人是可以改造的”——改造罪犯的理论基点
毛泽东同志高度重视的问题,“世界一切物质中,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也可以造出来。我们相信能改变一切,”强调“人的因素第一,”重视人的政治思想工作,最传统的工作方法等等。在重视人的基础上,毛泽东提出人的改造问题,指出人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要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以达到主客观世界统一。
这种重视人和改造人的思想落实到监所改造罪犯工作上,就形成了从“把犯人当人看待”这样深层的出发点诠释“犯人”,提出“犯人是可以改造的”这一重要观点。这也是我国与古今中外一切剥削国家对待犯人和坚所工作最根本的区别。
在如今,监管工作也要坚持“犯人是人”把犯人“当人看”的出发点,坚持“人道主义”反对旧式监牢虐待犯人的方法坚持人是可以改造的“坚持”以改造人为宗旨,“使之”成其为人的方向。毛泽东同志多次指出“人是可以改造的”,对于反动阶级实行专政,这并不是说把一切反动阶级的分子统统消灭掉,而是要改造他们,用适当的方法改造他们,使他们成为新人。
“要把罪犯改造好”,出了必须具备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个根本性条件外,还必须要有好的方针,政策和方法。在这些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毛泽东同志在1956年8月8日,在接见外宾时,当听到改造罪犯思想比较困难时,他即明确指出:“这个问题不取决于罪犯而决定于我们”。
二.罪犯积极改造动机的培养
(一)通过进行改造目的教育,培养改造动机。
对罪犯改造目的教育是培养罪犯积极改造动机的重要方法,改造目的是全社会和监狱机关希望罪犯经过教育改造所达到的结果,当罪犯接受了改造目的之后,实际上就把社会对罪犯的要求和希望转化为个体的内在需要。通过教育,应使他们相信,监狱不是为了单纯制裁惩罚他们,而是为了挽救他们,把他们造就成适应社会的新人。同时,使他们看到改造前途,树立改造信心,形成长远的改造动机,产生正确的改造态度。比如,通过法律教育,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从而产生罪责感和伏法认错的需要,通过进行德育教育,使他们懂得如何做人的道理,了解自己与社会发展的差距,产生自我矫正与自我完善的需要。只要坚持进行改造目的的教育,使罪犯认识改造的社会意义和与个人前途的关系,就能逐步培养罪犯积极改造的动机。
(二)通过强化罪犯的“闪光点,”培养改造动机
在每个罪犯心灵中,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闪光点,只要我们善于发现,并加以肯定和鼓励,就有可能转化为积极的改造动机。如某罪犯的母亲来接见时,钱包被偷,他非常痛恨窃贼。我们可以启发他将心比心,站在受害者立场上看问题,认识自己罪行的严重性和改造的必要性。有的罪犯拒绝拉拢入伙,并向干部汇报,我们及时予以肯定,并予以鼓励,更加坚定了他们改好的信心。另外,罪犯的某些常态需要,如亲人的需要,交往的需要,自尊的需要等,只要善于引导,也有可能成为“闪光点”而激起积极改造的动机。
(三)通过干部言传身教,培养改造动机
监狱的特殊环境,既能使罪犯看到社会渣滓的丑严现象,也能使他们看到人类的优良品德,两者形成强烈的反差,监狱干部通过言传,使他们懂得区分真善美和假恶丑,产生自觉地学习模仿真善美的意向;同时又通过身教,使这种真善美的形象清晰可见,存在于他们身边。
(四)通过体现政策,培养改造动机
罪犯罪犯入狱后,一般都会遇到较多的困难,如吃,住,医疗,劳动保护,家庭生活困难,妻子要求离婚等。我们如果在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必定会使他们产生对党和政府的感激心理,有时及时问题解决不了,只要干部尽了力,他们也会受到感动而努力改造。
(五)通过净化改造环境,借助家庭和社会支持,培养改造动机
这里讲的是改造狱内外人际关系和交往的问题,罪犯的改造动机,不仅是个体心理现象,往往因相互交流感染而形成群体心理。罪犯接触最多的是其他罪犯,他们同吃同住同劳动,彼此之间的影响很大。罪犯集体的共同舆论对于罪犯的言行更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罪犯中的消极情绪和违法犯罪心理的“交叉感染”,对改造动机产生有害的影响,而在积极的共同舆论作用下,一个采取消极改造态度的罪犯,也会由从众逐渐同化而内化,树立起积极改造的动机。就狱外而言,罪犯的家庭对罪犯的正确态度,以及各界人士的关怀与鼓励,对罪犯积极改造动机的形成也有很大影响。借助社会力量进行的许多行之有效的教育改造措施,如向外延伸“综合治理”均能使罪犯心灵复苏,激起积极改造的动机,加速他们走向新生的进程。
三.劳动改造及其合理性
劳动作为一种惩罚手段,我们可以追溯到遥远的时代。因为我们在历史的篇章中翻开惩罚史就能很容易的发现几乎是在每个朝代中都有它的墨迹。也就是让那些犯罪的人进行艰苦的苦力劳动,比如秦造长城,隋炀帝开运河都曾经动用大批的犯人。因此,在严格意义上,不能称为“劳动改造”,而是“劳动惩罚”,并且纯粹是一种惩罚手段,所以根本上体现是报应的观念。从这一点中,我们也可以窥见一般,现代的劳动改造实际上仍旧应该保留着惩罚的报应的成分。
何谓劳动改造?就定义而言,或许我们可以举出很多种不同类似的表述,但我只能倾向某种表达,从语词结构上讲劳动改造由劳动与改造两个词语组成。劳动是一种手段,改造才使真正的目的。因此,劳动改造是指监狱依照法律规定以生产劳动为手段,对罪犯实施改造思想,矫正恶习和学习生活技能为目的的活动,是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目的是为了通过生产劳动的途径教育改造罪犯。
马克思主义认为,劳动创造人类,劳动创造了人类的本质。人类的生存,发展只是通过人类的劳动,创造的众多的物质资料,,来满足人类的需求才能实现。并且人类社会的关系以及精神财富多是在人类劳动过程中不断积累的。虽然劳动还不是人类的第一需要,但是劳动是人类谋生的手段。没有劳动就没有人类,也就没有人类的社会。所以,马克思主义的劳动观就是劳动改造的哲学基础,也是劳动改造的必要性之一。
劳动创造人类的思维意识,思维意识支配人类行为。因此可以通过劳动来培养罪犯的思维意识,改变好逸恶劳的懒惰观,使其养成爱劳动的习惯,树立“不劳动不得食”的观念。更重要的是使其明白通过自身的劳动才能为自己赢得新生。并且也只有通过劳动才能在其回归社会后能够继续生存而不至于重蹈覆辙。
组织罪犯从事有益于社会的生产劳动和适宜的生产劳动,可以增强体质,保持健康,避免在单纯的监禁中,长期无所事事,导致心情压抑,意志消沉,甚至于萌生逃跑,自杀和重新犯罪的念头。通过生产劳动可以使罪犯尽可能地掌握一种或多种生产技能及知识,可以为刑满释放后的就业谋生创造条件,防止他们因恶习不改或生活无着落而重新犯罪。组织罪犯从事与正常社会条件和形式相同或相进的劳动,可以培养罪犯与他人或社会的协调和合作精神,使之在回归社会后能够尽快地适应社会环境。使其不至于被社会淘汰,而重新犯罪。
最后国家通过财政支出准备相应的生产资料,罪犯自然成为劳动者,依据市场需求生产必须的产品。国家利用强大的国家机器强制罪犯进行一定的劳动活动,生产出劳动效果———产品。再通过市场交换实现劳动创造的价值。这样不仅为满足社会需求做出了一定贡献,并且也可以满足了自己的生产,生活需求。
劳动作为对罪犯改造的一种手段,是世界许多国家通过的方法。许多国家以及联合国的文件都对组织囚犯从事生产劳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建国以来,我国对罪犯的劳动改造实践中创造了许多有益的经验,许多在押犯在劳动改造的过程中除掉了入狱前的恶习,培养了尊重他人,尊重社会,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许多罪犯由于在劳动改造中表现突出,依法获得减刑,假释,一些罪犯在刑满释放回归社会后成为企业的生产骨干,工程师,厂长,有些还当上了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
四.教育改造及其合理性
教育作为一种手段,注重的是对被教育者根本性的影响,也就是用教育者的思想决定性的影响教育者,使被教育者能够按照教育者所教育的行为。因此教育作为改造的方式,就是监狱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对罪犯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系统性教育活动,它的目的与劳动改造的根本上是一致。它们的宗旨都是“改造人”,使罪犯能够顺利回归社会,不致重新犯罪。
教育改造在其形式上可以分为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这就是在监狱中通常称的“三课”教育。思想教育包括:法律教育、道德教育、形势教育、政策教育、前途教育。文化教育简单地讲就是传授文化知识,按照罪犯原本的文化程度分成不同的级别进行划的教育,最高级别是自考。职业技术教育就是按照监狱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社会对技术人才的需要,设置不同的职业技术培训,传授理论知识和开展技术实践。
三者之间虽然内容不同但最终都希望达到相同的效果。进行思想教育的目的就是希望通过法制教育等多方位的教育使罪犯清楚地认识到自己以前行为的错误性,确立正确的行为方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以免在以后的行为中再犯相同的错误。文化知识是一个人明白道理的必备条件,因为只有具有基本的知识才能与书交流,与人交流。所以必须给罪犯开设文化课,传授知识,使其明白事理。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更容易的、更快的接受思想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监狱内进行职业技术教育的目的就在于让罪犯在刑期内接受职业技术培训使其掌握一种或几种技术,回归社会后,而不至于无法适应回归社会的环境。因此“三课”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在于“改造人”使其重归社会后,不至于再犯罪。也因为于此,检验教育改造的质量的关键就在于“三课”教育效果的最终实现。
总之,教育改造的提出顺应了刑罚的功利目的的要求,根本上教育改造可以实现刑罚的功利目的,现实中教育改造有两种效果——成功和失败,但是总的趋势是实现的目的,即改造了罪犯,使其成为了社会中的正常人。
宗上所述,在现代刑罚目的的指引下,为实现这些目的就必须运用正确的方法手段,劳动改造与教育改造作为实现目的的手段,对其利用必须实现最大效果。因此就必须重视以教育改造为中心,以劳动改造为基础的刑罚改造体系,实现改造人、教育人、并最终实现使罪犯回归社会不致再犯罪的目的。而在监企合一的现实下,劳动作为创造物质财富的作用发挥淋漓尽致,教育则屈居其下。根本上这是违背现代刑罚目的要求的,所以有必要对其进行重塑。
参考资料:
(一)毛泽东《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与人民委员会对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报告》,载《苏维埃中国》,第265—266页。
(二)《法制日报》2001年1月1日,第二版。
(三)《罪犯改造心理学》121—122页。
㈧ 现在监狱生活是怎样安排
这个问题太沉重了,一时半会说不清楚。
业务上接触一些,基本归纳几点吧:
1、准军事化管理
和军队差不多,先军训三个月。每天早6:00起床,定点吃饭,作息很规律。
2、劳动改造
根据劳改队不同,参加不同的劳动分配。一般无期徒刑工作比较稳定,监狱也会根据犯人的专长给予不同的安排。
3、减刑激励制度
监狱看你在改造期间的表现,还有你劳动的成果每个月给你5.5分至0分,然后你靠你的累计分数120分起可以申请减刑。
4、娱乐与教育措施日渐完善
休息时间可以看电视,基本上是新闻联播等政治教育性较强的节目。有集体娱乐活动。也有技术培训,可以带书本等学习用品。
5、天堂与地狱咫尺之遥
如果想学好,这是一个很好的环境,犯人可以悔过自新,在这里脱胎换骨,这不是假话。虽然监狱很乱,什么人都有,最怕交叉传染,但是关键还是要看看自己。
6、社会复杂面的集中体现
做人要有原则,但是更要讲究做事的技巧,会来事。¥可以解决很多问题,如果条件允许,最好能够打点一下,社会都这样,何况监狱,找一份清闲的工种,好好改造,少吃些苦。
搞得最好的还是广东经济特区的监狱,如东莞监狱和深圳监狱。
走在东莞监狱的广场上和监区里,如果不是周围的高墙电网在不时提示我这是什么地方,如果不是有穿着制式囚服的犯人不时在眼前走过,那么我肯定会把这里当成是某个大学的校园,或是某个花园式住宅小区。监狱的教学楼很是气派,那个能容纳几百人的阶梯教室,要比我曾经就读过的解放军艺术学院的阶梯教室漂亮得多;那几间心理治疗室,设计新颖,装璜温馨,是我到目前为止所见到的最漂亮的心理矫治中心。至于其他电化教学设备,更是让一般的高等学府望尘莫及。陪同我采访的监狱教育改造科副科长崔吉强不无担忧地对我说,一些来此参观的中学生,看到这么好的现代化设施,惊奇地叫道:哇,这么漂亮啊,比我们学校强多了!要是片面宣传我们监狱的环境和设施,弄不好会产生负面效应,使一些人误把监狱当成世外桃园、享清福的地方了,因此要特别强调监狱是对犯人进行惩罚的场所,犯人在这里是没有自由的,要老老实实接受改造,而自由对每个人来说,才是最最宝贵的东西。
㈨ 我国监狱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条规定: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简称“监管、劳动、教育”三大改造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