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村信用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中的职权梳理清单怎么填
职权 梳 理 清 单
科室名称主要职权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岗位名称职权分工科长岗位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组织人事
工作岗位承办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相关工作;实施干部考察,办理本局任免、调配、招聘工作;承办本局岗位设置及技术职、技术等级评聘等相关工作;办理本局职工考核、奖惩等工作。劳动工资
工作岗位理局机关职工人员编制、劳动工资的统计工作,办理职工各项保险工作,承办所属单位职工劳动工资及福利。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岗位贯彻落实离退休政策,督促落实老同志政治经济待遇;了解掌握老同志思想状况,汇报情况;组织学习、健康检查、开展活动、慰问及年度座谈会;办理退休申报、审批和证件办理;搞好统计报表及工作总结。教育培训
工作岗位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教育培训政策,拟定全市人力资源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安排计划,组织落实各项培训任务。
职权 梳 理 清 单
单位名称主要职权人事科
(一)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三)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职权 梳 理 清 单
重点科室名称主要职权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重点岗位名称职权分工科长岗位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组织人事
工作岗位承办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相关工作;实施干部考察,办理本局任免、调配、招聘工作;承办本局岗位设置及技术职、技术等级评聘等相关工作;办理本局职工考核、奖惩等工作。劳动工资
工作岗位办理局机关职工人员编制、劳动工资的统计工作,办理职工各项保险工作,承办所属单位职工劳动工资及福利。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岗位贯彻落实离退休政策,督促落实老同志政治经济待遇;了解掌握老同志思想状况,汇报情况;组织学习、健康检查、开展活动、慰问及年度座谈会;办理退休申报、审批和证件办理;搞好统计报表及工作总结。
2. 求一篇:企业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总结
企业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总结
廉政风险防范:预防腐败的一条新思路
现代管理学中的风险管理和全面质量管理理论,通过选择最有效的方式,控制各个生产环节中的质量风险,消除潜在隐患,为现代企业实现效益最大、成本最优提供了保证。
那么,能否把这种现代管理理念引入反腐败工作中,针对可能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的廉政风险,建立预防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
从去年年初开始,北京市崇文区正在进行着这一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界定三类风险点: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
找准每个权力岗位廉政风险点,是实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方法的第一步
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全面、深入查找风险点,并针对风险点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
起步——
查找风险点,“晒晒”手中的权力
“找廉政风险点?为什么?这不是先把我们当坏人了吗?”当崇文区地方税务局永定门外税务所所长张宏邦第一次听说要求自己查找廉政风险点时,有点奇怪,更有些恼火。“所有相关税务制度,我都执行了,我还有什么风险点?”
当“廉政风险点”这一名词第一次出现在各职能部门时,在整个崇文区掀起了一场“风暴”。而引起这场“风暴”的源头便是崇文区纪委。
有着美国阿肯色州理工大学教育学专业管理学硕士学位的张岚,2006年底出任北京市崇文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如何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落实中央关于构建惩防体系的要求,成了张岚关注的重点。结合所学的管理学知识,她产生了一个大胆的设想:借用现代管理方法,在每个权力岗位、每个工作环节中,查找风险点,然后,制订相应防范措施,将预防腐败的关口前移,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
于是,从去年年初开始,一个以“三类风险、三道防线、四个环节”为主要内容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逐渐走进人们的视线。
“找廉政风险点”就是在这样的思路下推出的举措。每个有权力的岗位都有可能产生腐败。这就是廉政风险。包括贪念、侥幸心理,制度不完善导致的监督管理“空当”或者“灰色地带”,每一个权力岗位的自由裁量空间,等等,具体可分为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三类。
分析历年查处的腐败案件中的诱因,为廉政风险理论的形成提供了有力的佐证。而中央关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更为这一做法提供了一个最好的支持平台。
但是,包括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人民检察院、区地税局等在内的6家试点单位中,和张宏邦有同样想法的人并不在少数。毕竟,查找廉政风险点,从某种意义上说,无异于是将自己手中的权力“晒”之于众,包括其中许多自由裁量权的活动范围和许多可以为自己带来方便的“潜规则”。而所有的人都明白,查找到风险点,制订相应防范措施,就意味着对这些权力的制约和限制。
所以,当各单位第一次把自己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交给张岚的时候,张岚才真正意识到,这项工作要比想象的更艰难。这些找出来的风险点,大多都是些泛泛而谈的空话,“什么政治学习不够扎实,业务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云云”,更不要说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个人了。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能不能不落于形式,首先就要看风险点能不能找准。查不准的坚决不能过关。”张岚坚定的决心,使各单位“过关”行动变得艰难,最多的一个单位曾被打回9次去重新查找风险点。
自己找不准,就相互找。部门找不准就上级查。自己单位找不准的,就必须发动群众来补充。而这一系列做法,都要被区纪委、监察局派出的监督小组随时核查。
于是,在一次次的反复中,6家职能部门中仅查找风险点这第一个环节,就花了三个月时间。
尽管如此,但是,当6家试点单位中,每一道工作程序、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名工作人员相对的廉政风险点被一一列出时,标志着崇文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这一方法的成功起步。
针对廉政风险点,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以廉促政
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风险防范措施就要跟进到哪里
建立三道防线:前期预防措施、中期监控机制和后期处置办法
推行———
防范的是廉政风险,管理的是防范工作
查找风险点只是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方法的第一步。根据找出来的风险点,在每一个岗位中相应建立积极的防范措施,查漏补缺、建章立制,最大限度减少腐败机会,保护干部,才是其根本目的。
万事开头难。崇文区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起步虽然艰难,但很快,就得到了更多人和业务单位的支持。张宏邦就是其中一个。
税务所查账业务,是一个“凭良心”办事的环节。以前,张宏邦所在的税务所里,每次查账都是一个人去,时间长了,腐败风险自然越来越大。“这个岗位栽倒过我们太多的同志。”可是,事实上,正如张宏邦所言,“腐败问题的发生,许多时候并不是人的主观故意,制度的不完善往往"诱导"人犯错误。”所以,当这个岗位缺少监督制约机制被作为廉政风险点找着,并相应建立了双岗监督、定期轮岗和清算小组审核制时,这个漏洞在很大程度上被堵住了。
“事实证明,查找风险点,是对权力的制约,但同时更有利于保护我们的干部。”提到这点,张宏邦不无感慨:“查找风险点的过程,也是一个自我提醒、自我提高的过程。”
与此同时,区纪委、监察局在各个试点单位采取专题培训、重点辅导、交流研讨等方式,广泛宣传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的目的、内容和意义。让人们逐渐理解,查找风险点,不是要“整谁”,其目的是为了减少发生腐败的可能,防微杜渐,是为了从根本上保护干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防范的是廉政风险,管理的是防范工作,这一理论开始深入人心。
从不理解甚至对立到信任和支持,张宏邦思想转变的过程同样具有代表性。
查找风险点,只是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第一步。运用风险理论,崇文区还将风险防范分解为前期预防措施、中期监控机制和后期处置办法三道防线,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风险防范就跟进到哪里。
打开崇文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一幅精细全面的动态流程图上,每一个工作岗位相应的风险点、预防措施和考核标准一应俱全。处于高风险岗位的社保中心主任杨志刚,提起廉政风险防范制度,评价很朴素:“我能睡上踏实觉了。”
在他的手上,每年有全区30多亿元的社保流动资金,每天一分钱对不上,可能都意味着一个大漏洞的出现。因为怕出事、怕出错,高度的思想压力,使每天凌晨三点准时地成了他的清醒生物钟。
“找到了风险点,于公,保证基金安全;于私,职责明确,防止出错。”杨志刚笑呵呵地说,“现在,我一觉就能睡到大天亮。”“现在社保基金管理工作,基本上形成了内控管理有制度、岗位操作有标准、事后考核有依据的风险防控管理体系,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解决了基金"跑、冒、滴、漏"的问题,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规范性。”
此言不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方法的实施,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社保基金管理方面,从工作流程各个环节中共查找出56个风险点,重新梳理了社会保险基金9个入口、22个出口、22条基金通道的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确保每年30多亿元社保基金的安全高效管理。
区检察院查找出全院92个岗位可能出现的391个廉政风险点。通过对办案程序、办案纪律等方面风险点的识别,使执法活动中的每一个关键环节都受到监督。
体育馆街道则把大额资金的使用、行政审批项目、为民服务事项、政务公开工作、城市危旧房改造等列为防范和监督的重点。
……
事实胜于雄辩。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以廉促政的联动效应初步显现。
经过8个月的试点和调研论证,崇文区先后解决了理论基础的完善、风险识别的方法、措施制订的途径、考核评估的内容和工作的组织实施等问题,最终形成了《崇文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其配套文件。
2007年9月28日,崇文区召开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全面启动了廉政风险管理工作,并成立了包括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和区人民检察院为成员的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廉政风险防范:预防腐败的一条新思路
——北京市崇文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方法的实践与思考(下)
廉政风险指数评估标准为三级:出现风险的是一级,由纪检组重点监控;出现苗头的是二级,由效能建设督导员重点监控;有可能转变为风险苗头的为三级,由部门领导监控;被确定为不可能转变为风险的暂不在监控范围内
量化考核标准是保证风险点的查找发挥最大作用的重要前提,但这也是目前廉政风险管理方法遇到的“瓶颈”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结果,被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博弈———
把预防腐败的“篱笆”扎得更紧
廉政风险管理防范工作的监督主体是谁?廉政风险点找得准不准?防范措施的制定能否防止腐败的发生?廉政风险管理能否实现标准化、量化考核,是其关键。
按照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廉政风险指数评估标准为三级:出现风险的是一级,由纪检组重点监控;出现苗头的是二级,由效能建设督导员重点监控;有可能转变为风险苗头的为三级,由部门领导监控;被确定为不可能转变为风险的暂不在监控范围内。
但是,什么是有可能,哪些是不可能的?由部门领导来监控的方式显然还是不能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以一种自由裁量来监控另外一种自由裁量,无疑陷入了一种管理悖论。
“最能体现廉政风险防范作用的,应该是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崇文区地税局局长刘春林有自己的看法。他说,其实,自由裁量权就是因为长期以来一直没有一个明确核定标准,才在许多时候给腐败留出了空子,形成了廉政风险点。
但是,很明显,目前缺少明确的考核标识的崇文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方法仍不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
对此,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体系的主要参与人之一的区团委书记倪紫剑毫不讳言,“这也是目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体系遇到的一个"瓶颈"。”因为按照现代管理理论,量化考核标准是保证风险点作用效益最大化的重要前提。
然而,他认为,崇文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体系的着眼点和最终目的都是防范腐败,或者说最大限度地防止腐败,降低腐败的可能性。那么,三类风险的防范措施,无论是思想政治教育、制度措施完善还是岗位职责明确,只要尽可能地起到这种作用,把防止腐败的“篱笆”扎得更紧,就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目的。
虽然思想教育效果是不能量化的,但是思想教育的次数和频率却是可以量化的。于是,在政治思想教育环节中,崇文区明确要求,政治思想教育,廉政文化教育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和密度,以期通过量变促进质变。
而与此相适应的是崇文区特有的人文关怀制度的设定。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倡导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创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将这些虚功做实,以达到防范腐败的目的。
和许多改革创新一样,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方法本身也需要不断完善。但是,正如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张岚所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方法,是崇文区借用现代管理学理论,积极探索拓展预防腐败工作领域的一种尝试。的确,它不可能一药治百病,但是,它的实际效果,却已告诉人们,有效惩治腐败是必要的。同时,这种积极防患于未然的预防腐败的做法,对于党员干部而言,更是一种爱护、保护,在某种程度上,也许应该在更大的范围中发挥更有力的作用。
这一理念正被更多的人接受。崇文区委、区纪委的积极推进和各单位的积极支持,已使这一创新方式不断完善和改进,并得以顺利推广。截至去年底,崇文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涉及到的122家单位,全部按要求准时上报了《实施细则》,500多名处级干部共查找风险点4000多条,制定防范措施6000多条。全区2300余名公务员,1万多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干部,普遍接受了廉政风险教育,积极参与到查找风险点工作中来,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结果,则被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中,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的重要依据。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予以表彰,对不及格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督促制定措施,完善制度并通过跟踪回访,强化监督。对拒不落实或者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措施不力的单位部门,则依据相关规定,追究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
PDCA四个环节对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全面实施质量管理,修正完善,循环推进
开展阶段性检查、构建风险监控网络、建立风险处置程序,加强监督
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奖优惩劣,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优化风险防范措施
意义———
一次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效果?现在谈这个为时太早。”从全区去年年底的发案率和群众信访量下降37.5%来看,的确有一个明显的减少。但是,“这不能简单地归为这一管理方法的成功,偶然性因素也是存在的。”尽管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当成了自己的“孩子”,但是,张岚对它的评价很清醒。
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理论,崇文区将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也分为PDCA四个环节来全面实施质量管理。
-Plan(计划)。查找风险点和制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做到责任到人、任务明确、机制健全。
-Do(执行)。对照《实施细则》,认真落实风险防范工作的各项措施,发挥“三道防线”对廉政风险的防范作用,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Check(考核)。对风险防范工作进行质量考核。按照单位定期自查与阶段性检查相结合、动态考核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法,全面系统地考核评估风险防范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形成全年考核报告。
-Action(修正)。改进和完善风险防范工作。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奖优惩劣,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优化风险防范措施,启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下一个PDCA循环。
PDCA循环模式一年为一个周期,修正完善,循环推进。每年底至次年初,区领导小组要总结工作经验,查漏补缺,进一步修正完善廉政风险管理工作。各单位对存在的风险点,要优化防范措施,提高风险防范工作的效能;对新出现的风险点,要及时制定防范措施,确保风险防范工作的长期有效。
与此同时,对实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方法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运行。每季度结束时,要抽取10%的单位进行检查。而定期召开的区领导小组工作会和各种群众廉政风险专用监督渠道的畅通,更让张岚对廉政风险管理方法充满信心:假以时日,PDCA良性循环效应会显现,并在防止腐败中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对廉政风险管理方法充满信心的不只是张岚,现在,包括区地税局、检察院、社保局在内的许多单位的负责人,都已经意识到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对业务工作的促进作用,已开始将这一工作融入到全年的业务工作部署中。
刘春林介绍说,制订明确的廉政风险考核标识是他们当前正在着手的工作。他们已经准备投入资金研制计算机自动生成模块,来防止人为因素,实现廉政风险控制的效益最大化。
从某种角度上说,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找准了纪委和党委、政府工作的有机结合点。而且,廉政风险点的查找几乎涵盖了全区单位和部门工作的各个重要环节,丰富了预防腐败工作的措施和方法,积极拓展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仅区级就涉及各类规定39条,新建工作机制7项、工作措施54项。
应该说,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本身,也使崇文区每一位党员干部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工作岗位和手中的权力,在某种程度上拓宽了自下而上的监督渠道,提高了其防止腐败的意识。正如永定门外税务所所长张宏邦所言,“查找风险点的过程,也是一个自我提醒、自我提高的过程。”
从出台到现在,崇文区廉政风险管理方法一路走来,虽然道路并不平坦,遇到过许多难题,虽然也面对着各种各样的考验,甚至是一些不同的声音,但是,崇文区的改革者们没有退缩。因为,他们敢于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敢于在实践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而且,目前崇文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所取得的效果也已经证明,这是一次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也许正因为如此,在《崇文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办法》制定的中长期目标中,记者看到了他们更为坚定的决心和信心:到2008年6月30日,基本建成涵盖区属各个单位、部门和各个领域的全区性运行网络。从2008年7月1日起,全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基本定型,同时全面启动“廉政档案”等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3. 学习教育再深化,下一步该怎么做
两学一做扎实“学”的基础
1集中学习
高质量组织集中学习,是保证党员学习教育效果的关键。要结合党员岗位和工作特点,研究制定党员集中学习制度,按照段党委下发的集中学习规范要求,明确集中学习每月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党(总)支部要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把学习贯彻“七一讲话”贯穿第三专题全过程,动态优化学习计划,合理分劈学习内容,确定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领学、党员交流互学制度。要将集中学习与“三会一课”有机结合,探索尝试同时段安排、依次序进行的新形式,总结提炼保证学习效果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固化。
2专题党课规范化
上好专题党课,对保证学习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段党委结合局党委组织部具体党课计划要求和段工作实际,细化党课安排,明确党课频次、形式、内容、要求等要素,段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积极撰写党课教案、制作可视化课件,精心备课,通过微信党课、面对面党课两种形式,开展党员学习教育。面对面党课一般每季度安排1次。段党委以段官方微信为平台,评比、奖励、推送优秀
3党日活动定期化
着眼增强党员党性修养、组织观念的根本目标,系统规划安排主题党日活动。段党委组织优选红色基因、爱国主义或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作为主题党日活动定点场所,党(总)支部充分利用工余、周末、节假日等时间,组织党员开展主题活动。党日活动宜精不宜多,每个支部一年组织4次,防止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倾向。段党委根据支部党日活动计划安排、人员规模、活动内容等情况,严格审查、拨付使用相应额度专项党费,并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各党(总)支部要加强支出管理,保证专款专用,确保合法依规。
4建好用好业余党校
按照先试点、后铺开,先段上、再支部的思路,盘活用好全段既有教育资源,建立运转业余党校。段党委建立健全业余党校工作制度,细化党员学习教育安排,从9月中旬起,严格落实总公司《纲要》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党员轮训,保证每名党员每年参加不少于32个学时培训,实现党员脱产培训月月不断,综合素质年年提高。充分利用局师资队伍和专业讲师团,并在段内选好建好师资队伍,抽调段党群部门、各党(总)支部书记、优秀党小组长、党员先进模范,成立专业讲师团,统筹下达课题任务,强化授课能力培训,集中公示党课资源,方便网上“点单”选课。适时举办党课竞赛,评选优质党课,营造全段上下、支部之间互学互促氛围,为抓好党员培训奠定坚实基础。
丰富“做”的实践
1细化党员标准
根据局党委组织部要求,梳理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找准党员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的症结,明确细化合格党员标准的思路和方向。各党(总)支部要以支部为单位,对照前两个专题党组织和党员“问题库”“问题清单”,认真对照“四讲四有”标准,通过党员提、互相议、组织审的程序,围绕“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样”主线,细化合格党员标准。每名党员确定的合格标准,要结合自身问题和岗位职责,涵盖政治、纪律、品德、作用“四个合格”,每个方面一般列出1-2条,每条标准必须个人记得住、努力够得着,做起来能落地。
2实行达标管理
针对践行落实合格党员标准,坚持开展岗位对标、贯标、评标、达标管理。各党(总)支部要组织党员围绕践行合格标准作出承诺,合格标准和承诺内容在工作岗位、党务公开栏、党员活动阵地等场所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工作中,全体党员要佩戴党徽或身份标识上岗,亮明党员身份,铭记党员责任,带头包保重点人员,带头卡控关键设备,带头开展疑难攻关,带头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党(总)支部要加强过程盯控检查,指导党员践行承诺、执行标准。作业后,及时组织党员对标评标,形成“班前教育承诺、班中自控监督、班后总结考评”的闭环管理机制,促使党员把合格标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搭建载体平台
要以创岗建区、立项攻关、突击奉献、设备创优、品牌创建等为基本形式,落实段党委党员“两违”目标值管理、党内安全分析和党员“两违”研判预警制度,深入开展“举党旗从我做起,灭‘两违’向我看齐”主题实践活动、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学习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再深化,主战场上展作为”等各个时期党员立功竞赛活动,引导党员立足岗位践行合格标准。党(总)支部要进一步优化调整党员岗区设置,以围歼“两违”为重点,组织党员深化岗区创建,季度警示岗(区)比例动态控制在10%以下,党员“两违”率动态控制在5%以下,力争消灭党员“两违”。创建党员优质设备,各党(总)支部要组织党员签订《创建优质设备责任状》,悬挂责任人名牌,明确创建标准、验收程序、奖惩标准,月度组织抽检,季度开展互检,确保党员优质设备创建保持率达到100%,消灭党员责任设备故障。用好用活党内优质品牌,引导党员争当标兵模范,提炼先进工作法,打造先锋团队,充分发挥核心人才、首席技师、首席工程师、青创劳模等工作室中的党员作用,切实促进安全、生产、经营、稳定等中心工作,让广大职工群众看到身边党员的新变化。
4. 我要找兵团第十二个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学习资料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中办发[2010]9号
第一条为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严格要求、违规必究的原则。
第三条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
(二)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
(三)不按照规定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
(四)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
(五)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
(六)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
(七)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阻挠、制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
(八)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
(十)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在发生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及其他紧急情况下,经上一级党组织批准的用人行为,不列入责任追究范围,但事后应当履行有关干部任免程序,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五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方式、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
(二)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等情况的;
(三)不按照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的意见,或者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建议的;
(四)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
(五)对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不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核实后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
(六)对本地区本部门领导成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的;
(七)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
(八)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第六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的;
(二)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进行考察的;
(三)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进行调查核实或者不如实报告的;
(四)隐瞒、歪曲、泄露考察情况的;
(五)接受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者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安排的消费活动,以及接受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特殊接待的;
(六)不认真审核干部档案,导致干部信息不准确,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按照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八)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第七条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
(一)不如实向组织人事部门回复掌握的有关拟任人选遵守党纪政纪情况的;
(二)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
(三)对发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进行调查处理的;
(四)对反映拟任人选问题的性质严重、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的。
第八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
(一)在个别谈话推荐和考察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营私舞弊,收受或者给予他人财物,安排或者接受他人安排的消费活动的;
(三)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
(四)要求提拔本人近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的;
(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或者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六)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有关情况的;
(七)故意向干部选拔任用问题调查部门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不实材料的;
(八)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第九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民意调查中,本地区本部门群众满意度明显偏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
第十条有本办法所列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或者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组织处理。组织处理的方式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情况,应当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有本办法第八条第(五)项所列情形,已列为考察对象或者提拔人选的,应当首先将其排除出考察对象或者取消其提拔资格,再按照本条前款规定作出处理。
第十一条 有本办法所列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建议有关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第十三条组织人事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或者新闻媒体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必须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纪检监察机关在受理举报、查办案件等工作中发现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与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处理建议方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作出责任追究决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办理责任追究相关事宜。
第十四条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其提拔任职前就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其中,对本级党委(党组)管理的下一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由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直接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受理并作出处理。
申诉期间,不停止责任追究决定的执行。
第十六条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综合考虑其一贯表现、资历、特长等因素,合理安排工作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并同时确定相应的职级待遇。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后拟重新任用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得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第十七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有关部门应当如实记录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情况,为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追究,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的国家工作人员
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
中办发[2010]15号
第一条 为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工作人员,但经组织批准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国家特需高级科技人才和通过其他途径回国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除外:
(一) 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二)没有子女,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
(三)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前款所称“移居国(境)外的”,是指获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第三条 本规定发布前,国家工作人员有本规定地二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在本规定发布后60日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报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本规定发布后,国家工作人员有本规定地二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60日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报告有关情况。
本规定实用人员依照本条前两款规定报告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在30日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报告。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人员的任职岗位依照有关规定需要调整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确定,并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人员办理的公共事务,涉及到其配偶、子女移居国家和地区的,应当向本单位主管部门主动说明情况。存在利益冲突的,应当自行回避,或者由主管部门责成其回避。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人员办理因私出国护照和往来港澳台地区的通行证件、申请因私出国(境)或者移居国(境)外等事项,及其出入境证照的管理等问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办理或者申请前款所列事项,由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后处理。
第七条 选拔任用本规定适用人员,应当在考察时全面了解本规定涉及的相关情况。
第八条 本规定适用人员违反本规定,应当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组织处理、追究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等方式予以处理。
第九条 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规定的实施办法或者具体规定,由各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定精神制定。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
第五次全体会议的讲话(摘录)
二、深入推进党网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重点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既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党的建设的重要保证。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制度建设。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了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性,把制度建设摆在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更加突出的位置,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了党的制度肆设的_一一系列目标任务。各级党委要按照全会提出的要求和工作部署,一项一项狠抓落实。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既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又是犀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而发展,随着党的建设全面推进而推进。这些年来,我们加快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步伐,坚持全面规划、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教育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预防违纪违法和腐败行为、保障党员权利等反腐倡廉实体性制度和程序性法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领域不断拓宽、成效不断显现,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力进行。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些年查处的大量违纪违法案件和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情况表明,我们的反腐倡廉制度还不健全,还存在不少漏洞和缺陷,与不断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全适应,与不断发展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反复发生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发生的问题要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主要是: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还存在制度空白,有些问题存在已久,但解决问题的制度没有及时建立,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一些制度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过于原则宽泛,缺少具体实施措施;一些制度缺乏系统性和配套性,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不少制度没有得到很好执行,存在着重制定、轻执行现象。这些问题需要我们下决心、下气力抓紧解决。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党的十七大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是我们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适应反腐倡廉形势发展变化提出的重大任务,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途径。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进一步突出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中央发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对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出了阶段性要求。我们要紧紧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工作,加快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所确定的各项制度,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努力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我们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制度建设。
第一,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从教育抓起,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要以加强对领导干部教育为重点,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要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建立健全党性定期分析、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把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融入各项制度规范之中,构建充分发挥教育说服力和制度约束力整体功效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机制。要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
制度,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实效,形成科学有效的反腐倡廉教育培训机制。要加强基层反腐倡廉教育,建立基层党员轮训、流动党员教育等制度,拓宽教育渠道,创建全方位、全覆盖的基层党员教育机制。要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新闻发布、对外宣传等制度,加强对廉政勤政先进典型的宣传。要加强对反腐倡廉教育规律性问题的研究,抓紧研究制定贯穿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的反腐倡廉教育实施办法,以制度明确教育目标、落实教育责任、规范教育内容、拓宽教育领域,加快形成有利于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弘扬优良作风、增强廉洁意识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
第二,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反腐倡廉,监督是关键。要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逐步完善监督体制,明确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加大监督力度,突出监督重点,前移监督关口,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要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加强党的代表大会、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党代会代表的监督作用,健全和规范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巡视工作作用,加强上级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积极探索上级纪委支持和协助下级纪委加强对其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的制度,健全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制度。要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要完善党内决策监督机制,
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制度,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提名、考察、决定等环节的监督,充分发挥考核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监督作用。要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完善谈心谈话制度。要建立健全党内民主监督机制,落实党员监督权,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完善民意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要拓宽监督渠道,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
第三,进一步加强预防制度建设。反腐倡廉,预防是治本之策。在科学制定惩治腐败制度的同时,必须着力探索预防腐败的措施和办法,努力形成一整套有效的预防腐败制度。要坚持权力配置科学、界限明确、行使依法、运行公开,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人手,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要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逐步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和腐败预警机制,及时准确判断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以及廉政风险,增强科学分析和预防腐败能力。要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加快研究制定相关法规制度,研究制定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等社会领域预防腐败制度,规范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准人制度,把预防腐败的要求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各个方面,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第四,进一步加强惩治制度建设。要坚决遏制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就必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惩治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要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探扮析案件查处中的难点问题尤其是制度缺陷,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更有效地查处腐败案件。要加强反腐败立法,修订完善惩治腐败的法律
法规,坚持不懈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坚持依法惩治腐败、打击犯罪,减少违纪违法者利用制度漏洞对抗组织调查、掩盖事实真相、逃脱应受惩罚、获得非法利益的可能性。要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洽理制度,加强重点领域案件查处工作。要健全查处案件协调机制,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公安、检察、审判、司法、审计等部门案件线索通报移送机制,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案件线索协调管理机制。要建立重大案件督导督办机制,加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的领导。要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对有案不查、办案不力甚至阻挠办案的领导班子、执纪执法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建立健全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纪律要求以及责任追究制度。要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探索建立举报人奖励制度,保护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加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要加强司法协助、引渡、追缴和返还腐败资产等方面国际合作,使腐败分子无处藏身。
形势在发展,实践在深入,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提出了新要求新期待,这些都要求我们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建章立制是一件非常严肃慎重的大事,要经过调研、立项、试点、起草、修改、论证、发布试行、修订、再发布等环节,每个环节都要认真听取意见,把工作做细做好。关键是要深入研究反腐倡廉建设的突出问题,针对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特点,按照与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相适应、重大举措相配套的要求,配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紧紧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来进行,在群众最不满、最关切、最盼望的地方来推进。要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理论研究,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共产党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建设规律,深入研究反腐倡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实现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有机统一。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借鉴国外防治腐败有益经验,把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把那些通过案例剖析得出的规律性认识运用于制度建设,保证反腐倡廉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注意方式方法创新,既为有效执行制度提供有利条件,又为制度创新提供有力支持。我们要坚持运用在长期实践中积累的成功方式方法,更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积极探索新学科、新技术、新知识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手段,高度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设计之中,不断提高反腐
倡廉工作科技含量。比如,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可以充分运用新兴媒体、远程教育系统等载体和手段,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说服力、感染力;加强监督检查,可以充分利用各种监督资源,发挥好舆论监督、网络监督的作用;加强预防腐败,可以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逐步把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群众窗口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纳入电子监察范围,更有效地收集和利用反腐败信息,提高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加强案件查处,可以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提高依法采取各种手段查处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能力。
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案件管理、专项治理、监督检
5. 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1、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大责任传导和追究力度
党组要切实把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对干部的健康成长负责。一要切实履行好党组集体责任。二要切实履行好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三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四要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五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六是建立完善干部考核机制。
2、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从严从紧抓好作风建设
要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自治区纪委《关于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的实施方案》,重点围绕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领域,突出重点、标本兼治,
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面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迈向“严紧硬实”。坚决杜绝贯彻上级精神“说起来重要、喊起来响亮、做起来挂空挡”的行为,坚决纠正慢作为、假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3、综合施策强化监督,持续不断推进源头治理
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要求,加强党内监督约束,规范权力运行。一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二要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三要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4、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断强化廉政教育
一要把经常性纪律教育放在首位,突出纪律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二要深化反腐倡廉教育,以“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主题,开展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活动和形式多样的集中廉政教育。三要善于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工作。四要统筹推进各项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5、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一要规范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和水平,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二要开展常态化廉政警示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紧紧抓住“重要节点、重要领域、重点项目”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三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确保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

(5)廉政风险防控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为切实贯彻及落实总分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的工作要求,渤海银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将党建工作与业务经营同部署、同落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行进行深入学习、部署,重点提出了五方面工作目标:
一是认清形势、深入动员、强化学习、加强管理;二是落实党员干部“两个”责任主体,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查,做到对全行党员干部教育的经常化,并结合员工行为评价工作,关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做到警钟长鸣,严防“四风”和违纪问题发生;
三是落实监督机制,改进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并举,增强党性修养与廉政意识;四是完善信访举报机制,明确处置责任部门,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五是完善组织架构、狠抓队伍建设、严守党纪国法。
参考资料:
人民网;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6. 确定学校的廉政风险点有哪些
问题提的好,帮一下人气
7. 廉政风险的防范措施
廉政风险的防范措施有:思想道德、岗位职责、领导个人。具体如下
一、思想道德
1、潜在风险:
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素质下降等风险。工作思想保守、不求上进,责任心不强,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工作一般化,难以开拓工作新局面的风险。缺乏“一盘棋”思想和大局意识,导致不团结、不和谐问题,影响全站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的风险。

2、防范措施:
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初审坚持班子集体把关。标准造价行政处罚类案件处理,坚持公开听证管理,并由委法规科等相关科室共同按程序办理。严格执法监督,检查和调查取证必须2人以上,且亮证执法;坚持法律法规适用、自由裁量权使用的集体研究制,案件检查结论坚持集体定案。
(7)廉政风险防控培训计划扩展阅读:
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这种可能性,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根据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做了一些有益的实践探索。在实际工作中,预防关口前移,通过查找风险部位、评估风险指数、界定风险等级、建立预警系统。
完善相关制度、反馈实施结果等,建立健全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的有效防控廉政风险新机制,进一步加强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