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国什么时间实施了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训计划
2009年开始实行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训计划。
2.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是什么意思
还没有具体的招生简章。但是在江苏总共招300人,专升本100人,专科(退役士兵)50人,本科二学位150人。估计是全国统考。要符合人民警察身体要求。根据《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8]19号)精神,为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在2008年初步试点的基础上,深入推进2009年的改革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一、关于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重点从部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基层政法机关特别是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试点工作的原则是:
(一)招录有序。试点工作要在组织、编制、财政、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政法部门统一协调下进行。认真落实编制,研究制定招录计划,精心组织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录用,以及学生在校学习、管理、毕业定向上岗等项工作。
(二)公开公正。各有关部门在制定试点工作相关政策时,要坚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平等竞争,确保有利于各部门的相互监督。
(三)统考择优。试点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择优录取。
(四)定向培养。试点班一律采取定向培养方式,报考即定向、定单位,学生毕业一律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到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五)严格管理。各相关部门、政法院校应按照试点工作方案,严格管理,严肃纪律,确保培养学生的政治业务素质。要完善相关制约措施,严格定向培养纪律,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定向单位。 二、关于试点班办学层次、学制、专业设置及培养模式 (一)专科教育
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法院、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试点班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专业设置由教育部商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相关院校确定。
(二)本科教育
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及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试点班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专业设置由教育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相关院校确定。
(三)研究生教育
通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法院、检察院培养研究生层次的政法人才。
试点班采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学制两年,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定向到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不包括法警),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试点班在专业和课程设置上,应突出政法实务方面的教学、实训内。在培养模式上,以政法业务综合素质培养为基础,以职业精神、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教育培养为核心,探索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 三、关于试点院校、招录数量和培养方向 2009年试点计划招录培养25050人,面向拟退役士兵招录3000人,面向已退役士兵招录5396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等招录16654人。其中,法院系统2000人,检察系统2000人,公安系统18000人,司法行政系统3050人。承担培养任务的院校为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 67所院校。共招收硕士研究生1470人。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8879人,其中双语本科生 387 人。专科生 14701人,其中双语专科生195人。定向培养方向为中西部地区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政法机关。
四、关于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试点招录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拟)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07年和2008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
其中,面向拟退役士兵的专科试点班主要从驻艰苦地区部队及特种作战、野战侦察、海军陆战、特警、内卫、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选拔招录。法院系统专科双语试点班,主要从当地具有一定少数民族语言能力的退役士兵、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优秀青年、村干部中招录。其他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试点班,从退役士兵和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试点班,除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岗位外,报考时一般不做专业限制。
(二)招录基本条件: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双语试点班的,还应具备运用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关于招录程序
(一)确定招录计划。招录计划主要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招录资格条件、招录数量、招录培养院校、招录专业等内容。各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本方案所附培养计划表确定的专业、数量等制定招录计划。改革试点所需政法专项编制,主要从2008年中央为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法各系统增加的政法专项编制和自然减员空出的编制中优先解决。任何单位、部门不得将划拨的专项编制挪作他用,不得造成新的超编。
(二)发布招考公告与报名。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负责制定此次招考的新闻通稿。招考公告和招生公告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分别制定并向社会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拟退役士兵的报名推荐工作,原则上按属地化进行,由总参军务部总协调,相关省、自治区军区负责统一协调本省(区)驻军(含武警、公安现役部队)的考务和其他相关工作。对于限拟退役士兵报考的岗位,部队应严格按照地方公告的招考条件和职位需求组织报名推荐工作,经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后,参加考试的人员比例不低于1:5。
(三)笔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详见附件二)。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
本次考试在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设置考点。各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可以在其他地方设置考点。考务工作在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教育考试由相关部门商定并组织实施。
(四)面试、体检、考察和录取。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政法和军队、武警等有关部门进行。为方便拟退役士兵考生,面试考点可参照笔试考点设置。面试人选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一定比例确定。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教育考试总成绩÷ )×50%
报考双语试点班的,应测试相应民族语言能力。民族语言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的拟录取人选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招录计划两倍的比例推荐给招录院校,由招录院校按职位进行复试。复试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向社会公示,无合格人员的,取消该职位;报考其他职位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拟录取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录取名单通知相关院校和省级教育招生部门,由相关院校按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报院校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六、关于招考时间安排
6月下旬至7月上旬,各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确定岗位招录计划(包括招录单位、培养专业、资格条件等)。
7月15日,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8月28日、29日,笔试。
9月中旬,公布笔试成绩。
9月下旬,面试、体检和考察。
9月底至10月上旬,公示、审批、发放录取通知书。
10月中旬,入学。
12月底以前,各地将工作情况总结分别报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七、关于学生培养、管理与毕业录用
教育部和中央有关政法部门应根据职位能力需求和职业特点,按照应用型、实战型人才需求,商试点院校合理设置专业,组织有关专家研制、审定专业培养方案。各相关院校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选派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同时,注重从实务部门聘请业务骨干来校授课。教育部门与政法主管部门要加强试点班培养质量的跟踪、管理和监督。
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的(拟)退役士兵,由民政部门统一明确相关优抚政策。被录取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户口应迁入录取学校。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应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 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和标准,按照财政部财行〔2008〕459号文件规定执行。 对于合格毕业学生,所在院校应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层次的需服务满5年,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补助费(包括学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八、关于经费保障
试点所需学生培养经费、免收的学费经费、生活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省级财政分别保障。其中,中央部委所属院校试点班培养经费和其他院校为西部地区培养政法干警的经费,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中、东部地区院校为当地培养政法干警的经费,由当地省级财政负担。上述经费,按照试点班实际招录学生数量、国家规定的同类院校学生学费收费标准、当地或本校同类学生经费综合定额标准、国家规定的学生生活补助费标准等因素确定。
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工作经费,按照现行公务员招录工作经费途径予以保障。公务员考录经费由各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本辖区内的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标准向考生收取。对参加考试的拟退役士兵不收取报名费,该费用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教育部门招录工作经费,按现行规定向考生收取报名费解决。
九、关于试点工作的组织
为加强指导,统一协调组织,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中央政法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中央政法各部门、国家公务员局以及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组成“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各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由省级党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改革试点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试点招录工作有序实施。试点工作各环节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地、各部门、各院校应根据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统一口径进行宣传。
十、有关优惠政策
民族地区和条件特别艰苦地区的当地考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适当照顾。
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拟)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优先考虑。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对报考西部条件特别艰苦地区基层政法岗位的退役士兵,可在划定分数线时予以倾斜。
3. 如何加强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
如何通过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政法队伍素质?如何进一步推进全省政法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9月23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刘满仓带着这些问题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南法官进修学院和河南检察职业学院进行调研。
他强调,要找准定位,明确目标,突出办学特色,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努力开创全省政法队伍培训工作新局面。
在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南法官进修学院和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刘满仓走进教室、餐厅、宿舍、图书室等地,与学校领导、教师、学员代表以及在校学生面对面交流,了解政法干警培训工作和学员、在校学生学习、生活状况,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征求他们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干警培训工作的意见建议。
9 月23日一大早,刘满仓就来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与学生们一起吃早餐。在学院餐厅,刘满仓不时询问学生们饭菜质量如何?费用怎么样?在学生们打饭的窗口,他又询问了早餐都有什么花样?食品安全怎么保障?他强调,民以食为天,学生餐厅一定要注重食品卫生、保障食品安全,让学生们吃得放心。
学员住宿情况怎么样?刘满仓非常关心,在河南法官进修学院,刘满仓走进学员宿舍,了解宿舍设施等情况。刘满仓说,学院的管理一定要跟上,保证学员们住得干净整洁。
之后,他又来到教学楼查看学生们上课情况,叮嘱一定要加强对法官裁判文书书写、调解技巧和庭审驾驭能力的培训,倡导案例教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宋存壮是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大二学生,在图书室,刘满仓详细询问宋存壮平时都喜欢借阅什么书,需要的资料能不能及时查阅到,图书馆涉法类书籍是否齐全、是否及时更新。刘满仓说,学校要多订阅一些报刊,图书要及时更新,特别是要及时订购一些最新的法律书籍,掌握法律前沿最新动态、最新变化。之后,刘满仓又前往实验实训室、培训教室、餐厅等场所实地查看,详细询问了教学、设备管理、学员培训等情况。他要求,要明确学校定位,突出办学特色,紧贴检察业务需要设置课程、搞好培训,确保培养出检察工作真正需要的人才。
下午,在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刘满仓主持召开座谈会,和学院领导、教师、学员代表以及在校学生代表面对面交流,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副院长张峰、河南法官进修学院教务处长程道强、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本科班三年级学生王文静等踊跃发言,敞开心扉谈体会、讲建议、说看法,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刘满仓边听边记,不时询问。听完大家的发言, 刘满仓说:“今天来到三个政法院校,一方面是看望大家,另一方面是听听大家对政法干警教育培训工作和全省政法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刚才大家从不同角度介绍了经验做法,也提出了意见建议,听了之后很受启发,对下一步政法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很有帮助。我们将认真梳理大家的意见建议,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逐步解决。”
刘满仓强调,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南法官进修学院、河南检察职业学院要找准定位,明确目标,根据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如何做好政法干警教育培训工作。培训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跟形势、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适应社会发展、形势变化和现实需要。要突出办学特色,紧紧围绕政法业务工作开设培训课程,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做到特色鲜明、质量上乘。要在不断改善校园环境、教学设施等硬件的同时,着力提升校园管理、师资水平、教学方法等软实力。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力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努力打造团结向上、开拓创新,顽强拼搏的学院领导班子,推动学校的发展蒸蒸日上。
4. 求政法干警考前最后半个月复习计划
临近考试来的时间只有自15天左右的时间了,怎样的复习计划才是最有效的呢?行测和申论的提升空间有限。但是文综就不同了,它是识记的科目,提升的空间比较大。所以文京在临考前为大家提供了一个文综的冲刺班,为大家提炼知识点,能迅速提高分数。
因为文综知识面比较广,点比较散,如果是自己复习方向性不是很明确,但是我们的老师给咱们上6天的课程,能把知识点提炼出来,给大家留下一个比较深刻的印象,当看到一个题目的时候能力很快的反映出这个知识所考查的知识点,大体的时间、考试的历史事件,这对做题是非常有帮助的。
并且去年我们文京是历史、地理、政治各上了一天的课程出来的结果最低是在95,比较有基础的是在120分,所以说我们今天特意推出了这个6天的课程,让我们对知识点把握的更加牢固,提高我们的分数。
各位有意向的考生,可以和我们联系,(外地学员可报销往返路费)预约前20名可赠送申论和行测两天的冲刺课程,欢迎大家的来电!!!!!!TEL:一三三八三二三六九九八
5. 请问大家,中公教育的政法干警的课程是怎么安排的啊
课程参考:http://zj.offcn.com/zg/2014zfgj/index.html#mingshi
详情可以咨询当地的中公教育
亲!请选为满意答案,给你一个回浙江中公网校的蹭课答账号。里面课程有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政法干警、银行、教师招聘等。
先登入e.offcn.com → 中公网校体验卡专区 → 输入账号(账号:zjoffcn 密码 zjoffcn)
6. 关于政法干警定向委培
政法干警定向培养毕业后属于公务员编制。定向培养就是经过考试后由拟录用的单位让你去定点学校读两年书,读书期间有工资,毕业后由原单位考核,通过后才有行政编制,考核比较简单一般都能通过。所以可以说要考上你就是公务员了
政法干警是指由教育部,司法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发起的,一次集公务员,高考(或考研考试)为一体的入学考试,参加由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每年九月份的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录取后到大学深造两年,国家统一发放被褥和服装,一级按照每个月500-700的生活补助,免交学费,毕业即获得公务员编制和到报考岗位工作,岗位有法院、检察院干部和法警,公安民警,司法所干部及狱警。
法官和检察官首先要过的是司法考试,考试与录取的程序和公务员是一样,参加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公安部等联合举办的政法干警录用考试,一般在每年的九月份举办的政法干警录用考试,考试合格进入报考院校进一步深造,两年后分配到相应的单位工作。
政法干警考试中的警察类(公安干警和监狱民警)的体检执行统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政法干警的录用程序与一般公务员相同,但录用后要到规定的院校接受两年的专业培训,学习期间免学费有补助。毕业后,研究生要在基层服务5年,本科7年,专科9年。
如果违约,交违约金,在规定年限之内不可以报考任何地方的事业单位与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