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卫生局、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兰州大学:
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启动实施了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和《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
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免费医学生分5年制本科和3年制专科两种,以5年制本科为主,培养专业主要是临床医学、中医学(含民族医学,下同)专业,培养工作主要由举办医学教育的地方高等学校承担。3年制专科主要面向乡镇卫生院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和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岗位,其培养、使用和支撑保障政策参照本科免费医学生有关规定执行。培养工作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县倾斜。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需求,于上年11月份前确定下一年度定向单位和岗位数,并会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各类免费医学生需求数量计划;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卫生计生、中医药、发展改革部门确定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的学校,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与学校签署免费医学生培养协议。
二、统筹做好免费医学生招生录取工作
订单定向培养计划作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模。报考免费医学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实行单列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本科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高职计划在高职提前批次录取。免费医学生面向培养高校所在地全省(区、市)招生,原则上只招收农村生源,在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范围内,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可在院校所在同批次补征志愿时重新公布剩余计划,并按补征的考生志愿及录取要求,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直至完成计划。中央财政支持的本科层次免费医学生在招生来源计划中单列编制,计划性质为“免费医学定向”。免费医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免费医学生在学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区。
三、落实好免费医学生培养经费
免费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学费、住宿费标准按照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生活费补助标准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确定,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在医疗卫生支出中统筹落实。国家每年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招收5000名左右5年制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的本科免费医学生,中央财政予以经费补助并将适时调整生均补助标准。免费医学生的生均拨款正常划拨。
四、改革免费本科医学生人才培养模式
要根据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特点,深化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学生服务基层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教育。
(一)完善免费医学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服务基层群众健康的意识,掌握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初步具备解决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和地方病等疾病的基本诊疗能力和相关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毕业后经全科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能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疗的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
(二)优化调整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要根据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要求,优化课程设置,统筹安排基础医学课程与临床医学课程,推进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的有机结合,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将实践教学纳入课程体系,增加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地方病的诊疗防控、中医学(民族医学)常用诊疗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的教学内容,加强全科医学理念和专业素质培养,构建与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三)加强免费医学生临床能力培养。改革临床实践教学体系,实施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教学计划,加强基层实践教学基地能力建设,优先考虑承担免费医学生培养任务的高校附属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增加免费医学生到县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公共卫生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见习、实习时间。
五、切实做好免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安排
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按照入学前签署的定向就业协议,到相应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到,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合同管理。免费医学毕业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可在县域行政范围内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流动。
六、积极开展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教育培训
免费本科医学毕业生报到就业后,均须按照规定参加3年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免费专科医学毕业生均须按规定参加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培训期间的人员管理、待遇、经费保障等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经招收录取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者,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或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时间计入6年服务期内。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临床医师,可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并被授予临床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免费医学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按相关规定注册为全科医师或全科助理医师。免费医学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医师执业证书注明执业地点限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在服务期内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执业注册按注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免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履约管理
不能毕业的免费医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和生活补助;延期毕业的,延续学年内的相关培养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毕业及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后未按协议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免费医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培训费用和生活补助并缴纳违约金,具体办法由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免费医学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履约情况纳入医师诚信管理,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
八、完善免费医学毕业生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免费医学毕业生,注册全科医师后可提前一年晋升中级职称。职称晋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放宽外语要求,不对论文作硬性规定,把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作为免费医学毕业生职称晋升的重要因素。对按协议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免费医学毕业生,主管部门及其所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政策落实有关工资待遇,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周转住房。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免费医学毕业生,优先纳入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在开展或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时,要优先安排免费医学毕业生,鼓励其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对服务满6年、愿意继续留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免费医学毕业生,所在单位要在绩效工资分配上予以适当倾斜。对服务满6年的免费医学毕业生,在城市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九、加强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有关地区、部门和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充分认识免费医学教育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将该项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加大投入,加强管理,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输送高素质的医疗卫生人才,有效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协调落实免费医学毕业生工作岗位;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免费医学毕业生人事接转工作;省级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相关经费保障。对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地区培养的免费本科医学生,各有关省级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中医药、教育部门在免费医学生毕业当年6月10日前将免费医学生的就业落实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2. 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是什么意思
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是国家的一种政策,就是说国家帮你出学费,住宿费版,然后你权和国家签订合同,毕业后国家分配你到农村工作六年,如果不去就是违约,要赔违约金,并记入诚信档案。
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的招生对象为:志愿从事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成绩分别达到省招委会划定的本、专科定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填报定点院校定向培养志愿的考生。
定向培养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城市考生和个别没有培养需求的县(市、区)考生,愿意到其他县(市、区)就业的,也可以选择填报,但必须服从定向地所属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统一安排,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3. 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实施方案的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大力实施人才强农战略,加快培养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急需的农业农村人才,按照《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实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服务发展。把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现代农业发展目标确定人才项目的主要内容,根据产业发展重大项目确定人才培养重点任务,用农业农村发展成果检验人才项目执行成效。
(二)引领示范。充分发挥人才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决定性作用。以实施相关项目为抓手,示范带动各级政府和各方力量共同投入,努力形成多元化的农业人才发展投入体系。
(三)突出重点。在专业领域方面,突出培养造就现代农业发展急需紧缺的生物育种、动植物疫病防控、高效栽培养殖集成、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等技术创新人才和农业资源开发保护骨干人才。在能力素质方面,突出培养造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杰出科研人才,具有较高成果转化能力的农技推广人才和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农业生产经营一线人才。 通过组织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重点扶持培养农业科研杰出人才、有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农村生产能手、农村经纪人等农业科研、推广、经营人才,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人才保证和广泛智力支持。
工作周期为2011-2020年,共10年,2011年启动实施。
(一)扶持培养一批农业科研杰出人才
1.工作目标。从2011年至2020年,计划选拔培养300名农业科研杰出人才,以打造创新团队为目标,通过给予专项经费支持,重点在全国建立300个农业科研创新团队。通过学习培训、合作研究、实践考察、交流引进等方式,每个团队培养10名左右的成员,在全国建立一支3000人左右的学科专业布局合理、整体素质能力较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高层次农业科研人才队伍。
2.主要内容。在现有农业科研团队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选拔和培养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在部分国内尚属空白、且国内急需的学科领域,从国外引进科研杰出人才;制定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和团队建设管理办法,改革和完善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机制,推动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持续发展。
3.编制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2011-2015年和2016-2020年,分两批组织实施,每批选拔150名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分年度给予专项资金支持。2020年进行总结,对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效进行综合评估。
(二)扶持培养1万名有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人才
1.工作目标。从2011年至2020年,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拔和支持培养1万名有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人才,通过学习研修、学术交流和观摩培训等方式,显著提升科技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改善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结构,增强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2.主要内容。按年度组织实施。重点扶持培养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优先考虑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和获得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扶持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到高等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大型农业企业学习和研修,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活动,参加新技术、新产品的展览展示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整体水平。
3.2011-2013年第一批遴选3000名、2014-2016年第二批遴选4000名、2017-2019年第三批遴选3000名,分三批对有突出贡献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进行扶持和培养,每批连续支持三年。2015年进行中期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2020年进行总结,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三)扶持培养3万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
1.工作目标。从2011年至2020年,共选拔扶持3万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培养造就一支了解农业政策、精通经营管理、富有社会责任、掌握服务农户技能的高素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队伍,示范带动农户比例由目前的40%提高到60%以上。
2.主要内容。按年度组织实施。采取学习培训、研讨交流、参观考察、观摩展示等方式,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主要开展政策法规、经济管理、金融税收、国际贸易、商务谈判、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建设等方面的培训。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主要开展政策法规、质量安全、经济地理、市场营销、国内外合作社成功案例等方面的培训。
3.制定培养方案,编写培训大纲,确定一批有资质、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2011-2020年组织实施,每年培训3000人。年初确定计划,年终进行总结验收。2015年开展中期评估。2020年总结验收,对各地培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和综合评估。
(四)扶持培养7万名农村生产能手
1.工作目标。从2011年至2020年,共选拔扶持7万名在农业生产经营一线、具有一定产业规模和良好发展基础、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农村生产能手,通过组织开展特点鲜明、针对性强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农村生产能手带领群众艰苦创业、发展生产、勤劳致富的能力,并积极探索农村生产能手培训模式和工作机制。
2.主要内容。按年度组织实施。通过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经验介绍、研讨交流等方式进行培养,内容包括: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传授发展经验;参观考察新农村建设现场;讲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建设、农村创业兴业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讲授种植、养殖、捕捞、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实用技术。
3.选拔培训人员,编印培训教材。2011-2020年组织实施,每年培训7000人。年初确定计划并组织各省实施,年终进行总结与考核验收。2015年开展中期评估。2020年进行总结,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五)扶持培养3万名农村经纪人
1.工作目标。从2011年至2020年,共选拔扶持3万名农村经纪人,以职业技能培训为基础,以实施职业资格认证为手段,以提高农村经纪人经营素质为目的,立足基层、就近培训、规范管理、统一发证,逐步建立起农村经纪人职业技能培训与资格认证体系,造就一支熟悉农产品流通政策、经营管理素质较高、经纪行为规范的农村经纪人队伍,为农产品主产区每个乡镇培训1名持证上岗的农村经纪人,促进产销衔接,繁荣农村经济。
2.主要内容。采取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的方式,按年度组织实施。根据培训内容统一编发教材、制订方案,集中开展现场教学、实习,规范结业考核、鉴定颁证,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经考核合格的,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选拔培训人员,开展职业培训。2011-2020年组织实施,每年培训3000人。年初确定计划,年终进行总结验收。2015年开展中期评估。2020年总结验收,对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效进行综合评估。 (一)组织领导。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成立由农业部牵头,教育部、科技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参与的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部际协调小组,负责计划的设计、管理和监督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部人事劳动司,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各省(区、市)相应成立由农业部门牵头,教育、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参与的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协调小组,负责本辖区计划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工作。
(二)经费保障。建立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的经费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经费的主导作用。农业科研杰出人才扶持培养子项,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保障;有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培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培养、农村生产能手培养、农村经纪人培养等4个子项,由农业部等相关部委结合已有项目和纳入地方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
(三)监督管理。省级协调小组要加强本辖区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建立和实施严格的项目执行和资金管理制度。量化项目执行的年度目标、中期评估目标和总结验收目标,分解落实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和程序,切实加强对项目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主动接受上级及有关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定期邀请业内专家等第三方力量开展监督检查。

4. 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2016年各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初中起点的五年制定向师范生和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基本要求: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是当前我国教育改革发展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自2007年我国开展定向培养乡村中小学教师工作以来,吸引了大批优秀的中学毕业生就读师范专业,培养了一大批“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本土化农村教师,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国务院和教育部领导的高度认可。
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初中起点的五年制定向师范生。
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均要求有本地户口,毕业后会本地农村中小学就业。
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管理,列本科高校提前批次,定向招生。户籍在有定向培养计划县(市、区)的考生,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可填报本县(市、区)乡村教师的定向志愿。招生时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县(市、区)择优录取。
招生录取程序:
1.填报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当年省本科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须在提前录取批次志愿栏中填报小学教育专业。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2.面试。所报学校会同各市教育局对填报了公费定向师范生志愿(提前批次的中小学教育专业)、高考成绩达到省本科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具有本辖区内户籍的所有考生进行面试。面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异地参加高考的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地市教育局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户口薄。面试前,市教育局对考生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核,考生的户籍、年龄及有关情况经审核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与公布面试结论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签订《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
录取为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师范生,在入学前与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书》。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定向就业协议书》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复查:
承担定向培养任务的院校做好师范定向生入校后的复查工作,要将复查合格的录取名单送市、县教育、人事部门和省教育厅师资处备案,作为学生毕业后定向就业的依据。其它政策:
1.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到指定的初级中学所辖农村小学从事教育工作不少于8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和教材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省财政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3.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校或转专业。
4.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毕业当年上岗前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处理。
5.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研究生,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5. 订单定向培养农村教师人才,是不是要在高考之前报名的
是国家的一种政策,就是说国家帮你出学费,住宿费,然后你和国家签订合同,毕业后国家分配你到农村工作六年,如果不去就是违约,要赔违约金,并记入诚信档案。
6. 农村卫生人才定向培养计划毕业后,工资能拿多少
能拿到2100
7. 华南师范大学订单定向培养农村教师人才是什么意思
很好啊,为什么一定要报考华南师范大学大学,不是中国最好的师范哦,您是想问这个学校怎么样还是要问这个学校的专业那个好,您喜欢那个专业呢?
8. 在农村办一个培训班,计划招生的人数比较多,需要办什么证吗
申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流程
首先你得有培训场地,租期三年以上的。其次是必须有必要的教学设备,办公用品,生活设施等一应俱全。然后你申请到当地教育部门递交申办报告,等着验收批复。
一、办事程序:
1、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当地市教育局的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或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科)
2、审批机关验证
3、设立民办学校。
4、考查、审批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筹设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申请正式设立应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承诺时限:
3个月(每年2月份和9月份统一)
四、收费标准:
工本费
五、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具体请联系当地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