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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培训机构条件

发布时间:2022-12-27 17:30:26

A. 我想在上海开办一个全外教的英语培训机构,主要针对将来出国的中小学生,请问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一,你需要注册工商执照,这个执照,必须有培训的资格,培训资格须到回上海市教答育局申请。二,你要获得办理外国专家的资格,当然,你也可以从其他中介机构出租,但是如果你自己请外教比较多,最好有办理外籍专家聘用资格证,这个要到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去申请,同时涉及公官,国安,外事办等很多单位,需要具备一定的基础设施和条件。具体你要多查询相关的单位或者政府部门网站去了解清楚。

B. 去国外留学需要什么条件

去国外留学,每个国家的条件有些不同,以美国为例,需要的条件有:

1、学习目的明确。申请人必须证明已被有资格招收留学生的院校录取。除此之外,申请人还应证明有能力顺利完成学业,并出具一些能证明学习能力和教育背景的资料,如毕业证书、成绩单、托福成绩、GRE成绩等。

2、资金准备充分。申请人必须证明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学费、健康保险和生活费。如果申请人已获得奖学金,则需提供奖学金发放机构愿意并有能力支付费用的证明。

3、学习计划合理。申请人一定要证明自己有合理的学习计划和理由。一旦签证官认定学习计划不合理,就可能被判定为有移民倾向而被拒签。

4、面谈表现优秀。

去国外留学主要原因:

1、开阔眼界和经验;

2、学习与该国有关的语言、文化知识;

3、追求更好的教育条件。在从发展中国家到发达国家留学的学生中,这个原因最为常见。

4、外交原因。政府之间为了表示亲善合作,可能互派学生,官员或者军人到对方学校学习。

5、与移民有关的原因;

6、随父母暂时居住在外国的未成年人。

7、以留学生身份申请学生签证,获得暂时定居权。

8、熟悉该国社会,积累经验,为以后永久性定居作准备。

9、为将来获得更好的工作环境打下基础。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留学

C. 一个英语培训机构,办理出国留学需要什么资质

选英语学习就是不好选,大多数都是挤在周末上,没有持续的英语环境,对话内机会也少,哪里好多容去接触几家实地考察下就应该知道得差不多了 所有说,要问余姚市这地方的英语学习讥构哪里的好,还真不好给你推荐! 这样吧,我建议你去网络课堂学学,试试看效果怎么样,我去过一个叫英语的学习,三五人一,学习课堂公开教学,任意旁听,英美籍外教。做到这样对师资和教学效果要求很高啦,建议你也去旁听下,做个参考吧。喔 顺便提一下 现在我报读的ABC天丅口语的教师和我提到 若想学会英语是很容易的..必须具有符合的学习情境以及练习口语对象,最关键就是外教水平 标准口音才行,持续每天口语沟通,一对一家教式辅导就有非常.好.的进步幅度!课程结束后还要回放复习课程录音音频 来进一步深化知识;若真的是无口语交谈的人的状况下 最好能去可可或爱思获取课外学习资料练习 多说多问一下子口语能力会提高起来 学习成长肯定会达成目标的~

D. 出国劳务公司的条件

具体要看那个国家了,每个国家的情况是不一样的。

出国劳务须知:

一、如何选择外派公司?
首先要了解招聘人员的公司是否具有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简称“外经贸部”)批准的外派劳务经营资格,凡外经贸部批准的公司统称经营公司。为避免上当受骗,您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了解:
(一)向当地政府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局)的外经处了解(电话号码可以从当地114查得);
(二)向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外派劳务人员投诉机构了解(电话:010-84242447,84242557);
另外,有些单位、部门或企业是受经营公司的委托招收出国劳务人员,您应了解清楚委托他们的经营公司的情况。

二、报名前应该了解哪些情况?
报名前,要重点了解以下情况:
(一)、去的国家和地区、经营公司和外国雇主的名称;
(二)、做什么工作、工作期限、有没有试用期、每月或每周工作天数、每天工作时间;
(三)、报酬待遇:包括月基本工资、超时和节假日加班费、工资和加班费发放方法。一般情况下,外国雇主会直接将工资支付给您,或者通过经营公司转交给您,或者存入您的银行户头。
同时,您可以要求经营公司出示《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与雇主签订的合同。如由受经营公司委托的代理单位招人,您可要求其提供经营公司的委托书和外经贸部颁发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出示经营公司与雇主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三、出国前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出国前,自己需要负担并不再退还的费用有:
(一)、体检费:体检可以由您自己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也可统一由经营公司组织进行。费用按医院实际收取支付,并留下收据;
(二)、培训费: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一般在150到600元人民币之间(包括教材费和《外派劳务培训证合格证》费),培训费由您直接支付给培训中心,也可以交给经营公司。培训由经营公司组织在经国家批准的、有培训资格的外派劳务培训中心进行。培训期至少48个课时。
(三)、护照、签证费:按规定支付;
(四)、机场建设费:按国家规定支付;
(五)、打预防针:按防疫部门实际收取支付;
(六)、您与派遣公司所签合同的公证费,按收据金额支付。

四、为什么要参加培训?
培训将帮助您进一步了解有关国家的情况,了解您出国工作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帮助您更快适应国外工作以及提高您的工作技能。这是您的权利。没有《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合格证》,您不能被派往国外务工。

五、在与经营公司和雇主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那些问题?和经营公司签订的合同叫做《外派劳务合同》,您和外国雇主签订的合同叫做《雇佣合同》,这两份合同的内容一定要和经营公司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的内容基本一致。要特别注意,不要同没有提供经营公司的委托书复印件、经营公司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合同复印件的代理单位签订《外派劳务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合同中必须有下列内容:工作地点、职业工种、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交通、生活条件、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合同变更及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女工和特殊工种劳动保护条件、纠纷和争议处理、工伤亡事故处理等。
出国后,外国雇主除支付您工资(工资不得低于我国外派劳务协调机构即中国对外工程承包商会规定的最低标准)和加班费外,一般情况下,还负担以下费用:伙食、住宿、煤气和水电费、上下班交通费、所得税、医疗保险(有的国家如日本,牙病不在医疗保险之内)和人身伤亡保险、出国和回国的机票、劳动保护用品以及雇主向当地政府交纳的保证金等。需要提醒的是,必须保存好所签订的每一份合同,一旦出现纠纷,它将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六、为什么交纳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
与经营公司签订《外派劳务合同》或其他形式的协议中,根据国家规定,还有要交纳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的一些条款。
履约保证金一定要按《外派劳务合同》和《雇佣合同》的规定在国外工作的押金。履约保证金由您直接交给派您出国的经营公司,经营公司将给您一张收据。在您履行完劳务合同回国后,经营公司凭您提交的收据将履约保证金的本息(按您在外劳务期间活期存款利息计)如数返还给您。如您没按合同履行完义务,您无权要求退还保证金。服务费是经营公司和您所在单位为您出国劳务提供组织和管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七、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的交纳标准是多少?
根据国家规定,履约保证金不能超过您在国外工作期间内得到的所有合同工资(不包括加班费,下同)的20%。
如果您与国内工作单位保持劳动合同关系,服务费不能超过您在国外工作期间内得到的所有合同工资的25%;
如果您无工作单位或在派出期间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合同关系,服务费不能超过您在国外工作期间内得到的所有合同工资的12.5%。具体交费多少,您要根据合同认真计算。
请注意,交纳各种费用一定要索取收据,并保存好,作为今后索要退费的依据。

八、是否还要支付中介介绍费?
如发生中介费,应该由经营公司支付。

九、出国手续都包括那些?如何办理?
出国手续包括国内手续和国外手续。
国内手续主要包括护照、签证、出境证明、培训证等,去有的国家和地区还要打预防针,以免得传染病。有的国家须在批准入境前先办理个人资料公证。这些手续一般由经营公司统一办理。
办理这些手续需要您提供的材料主要有: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照片等等。
国外手续包括入境许可、工作准证等,由外国雇主负责。
办好上述手续,您就可以出国工作了。因经营公司或外方雇主原因不能派您出去,经营公司要退还您的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如属您个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出国手续费不予退还。

十、在国外工作应注意哪些问题?
在国外工作期间,您必须严格执行合同,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人民的生活习惯。不要在为雇主工作的同时再为其他雇主打工,不要去赌博场所或者色情场所,更不要擅自脱离工作岗位。脱离原工作岗位到别的地方工作,在国外被叫做“打黑工”或“自由工”,是违法的。
履约期满后您必须回国。如果您在国外工作期间雇主企业倒闭或者破产,合同中止执行,您必须回国。回国后您可以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和按比例退还管理费,您的其他损失根据合同追讨。

十一、在外工作遇到困难怎么办?
您在国外工作时,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如雇主没有按照合同提供生活设施、拖欠工资、加班费,甚至受欺负打骂等;还可能发生伤亡、自然灾害或者战争等紧急事件。发生上述情况时,您可以通过如下办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您与雇主的矛盾,可以根据和雇主签订的《雇佣合同》与雇主进行交涉,也可以向当地的有关部门反映;或向经营公司及经营公司在当地的代表反映,由他们根据和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与雇主进行交涉,或参与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二)、如果您与经营公司之间产生问题和纠纷,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外派劳务合同》协商解决,或按照国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三)、通过自己或经营公司均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您可以向我驻在国大使(领)馆或者代表机构反映问题,寻求帮助或者进行咨询。
(四)、在发生自然灾害、战争等紧急事件时,经营公司和使馆会主动给您提供帮助,尽最大努力保证您的生命安全。

E. 出国留学应具备哪些条件

出国留学需要具备的条件有:语言、经济、签证、自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1、语言要求

各个留学国家对语言都有要求,英国留学等英联邦国家主要是看雅思的成绩,一般需要申请者雅思达到6.0以上。而北美地区的话,是以托福为标准的,一般申请者的托福成绩要达到90分以上。一些不以英语为考核的国家会有不同的语言要求,比如日本、德国、法国。不同的学校和专业也会对语言有不同的要求。

2、经济要求

经济条件是必要的条件,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这些国家一年的留学总费用在30万以上。学制的话,本科一般需要3-4年,而硕士则要1-2年。

3、签证要求

出国留学签证的护照是持有者的国籍和身份证明,签证则是主权国家准许外国公民或者本国公民出入境或者经过国境的许可证明。 签证一般都签注在护照上,也有的签注在代替护照的其他旅行证件上,有的还颁发另纸签证。

4、独立自主能力

在国外留学需要独立应对很多事情,有时候甚至是突发事件。这里所说的独立自主能力不仅仅是吃饭穿衣那么简单,还涉及到社交、与老师相处、选择课程、升学规划甚至是理财等方方面面。

媒体上经常看到的有关留学生的负面消息常常是因为学生在上述能力方面有所欠缺而导致的,而留学比较成功的那些天子骄子在很大程度上则是因为上述问题处理得比较好。因此,要在出国留学前有意识加强独立思考和自主处理问题的能力训练。

(5)出国培训机构条件扩展阅读

出国留学的准备工作

1、对留学意向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和教育体制,学术水平进行较为全面的了解。

2、全面了解和掌握国外学校的情况,包括历史、学费、学制、专业、师资配备、教学设施、学术地位、学生人数等,要特别注意该校国际学生有多少,其中有多少中国学生在读。此外,还要落实该学校颁发的文凭是否受到我国的承认。

3、该学校的住宿、交通、医疗保险情况如何。

4、该学校在中国是否有授权代理招生的留学中介公司。

5、留学签证情况。

6、该国政府是否允许留学生合法打工。

7、本专业在该国的就业情况。

8、毕业之后可否移民。

F. 出国当外教要具备哪些条件

可以参考这个: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计划简介
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与国外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日益频繁,国际社会对汉语学习的需求正在迅猛增长。中国政府面对新的形势和机遇,加强了与世界各国在语言文化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采取了各项积极措施,向国外提供各种优质的语言文化教学资源,以回应中国经济腾飞所带来的越来越强烈的汉语学习的需求,并籍此增进中华文化与世界各民族文化的相互理解,为世界变得更加和谐美好而积极努力。

据有关国际统计机构提供的资料,目前在国外使用和学习汉语的人数已近一亿人,有约100个国家在各级各类的教学机构内教授中文课程。相对于国外汉语教学的快速发展和学习汉语人数的急剧增加,各国汉语教师严重匮乏,许多国家纷纷向我国提出了派遣汉语教师的强烈要求。

针对世界上出现的对中国汉语教师的大量需求,鉴于我国现有的对外汉语教师的数量又非常有限,经过周密计划和充分论证,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汉办”)特制定了“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计划”。这是中国第一个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派遣志愿者到世界各国从事汉语教学工作的计划,该项计划得到了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和教育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是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汉语桥”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为适应当前世界汉语教学蓬勃发展的需要,利用我国作为母语国汉语人才资源丰富的优势,采取的向世界有需求国家提供汉语师资的一项新的举措。

实施“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计划”的宗旨是:通过有一定汉语教学水平的中国公民,发扬奉献精神,走出国门,在世界有需要的地方承担汉语教学的任务,促进汉语和中国文化在国外的传播,加深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友谊、促进交流。

经中国教育部批准,“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计划”于2004年3月26日起正式实施。

《“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计划”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强化培训、签约派出的原则,对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的招募条件、申请方式、遴选、培训、待遇、表彰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为保证此计划的长期、健康、有序的开展,国家汉办设立“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中心”(简称“志愿者中心”),负责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工作的招募、遴选、培训、派出、签约、咨询、经费支付以及日常管理等具体事务。国家汉办为开展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活动还设计制作了徽标、荣誉证书和志愿者手册等。

《实施办法》规定了申请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简称“志愿者”)的条件:具有中国国籍,身心健康,年龄在65岁以下;有奉献精神、热爱对外汉语教学事业,热心志愿者服务活动,志愿到国外从事汉语教学工作;品行端正,无犯罪、记过处分纪录;具有专业为对外汉语、中文、历史、哲学、教育学、外语、政治学、心理学、法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退休大学中文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中、小学退休语文教师;汉语普通话标准。

志愿者由志愿者中心向社会公开招募,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通过国家汉办网站(www.hanban.e.cn)在网上注册报名,亦可从网上下载《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注册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同其他补充材料一并递交至志愿者中心。

志愿者中心对招募的志愿者进行择优录取,并对录取的志愿者进行业务和外事方面的强化培训。

志愿者中心与确定派出国外服务的志愿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志愿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依据协议确定志愿者在国外服务期间的任务、服务期限、服务期间的待遇以及其他相关问题。

志愿者中心对以推广汉语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为己任、不畏艰苦、不计报酬、乐于奉献的志愿者采取多种方式予以表彰。

2003年,作为试点,国家汉办在派遣志愿者工作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已分别向泰国、菲律宾派遣了40余名志愿者,在当地产生了积极而强烈的反响,为今后全面实施该计划积累了经验。志愿者以其出色的表现,给两国人民留下了美好的印象,被当地老师和学生称为来自中国的“天使”。

随着此计划的进一步开展,中国国家汉办将根据需要向世界上更多的国家派遣志愿者,逐步扩大志愿者派遣的规模。

为使该项计划得到有效的实施,国家汉办愿意与各国的政府教育部门、教育机构、社团组织、汉语教师团体等建立合作关系。

“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计划”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世界汉语教学发展的新形势,满足各国对汉语教师的迫切需求,根据“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计划”(以下简称“志愿者计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汉办”)设立“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中心”(以下简称“志愿者中心”),负责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工作的招募、遴选、培训、派出、签约、咨询、经费支付以及日常管理等具体事务。

第三条 志愿者由志愿者中心向社会公开招募,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通过国家汉办网站(www.hanban.e.cn)在网上注册申请。

第四条 志愿者中心对招募的志愿者进行择优录取,并对录取的志愿者进行业务和外事方面的强化培训。

第五条 志愿者中心与确定派出国外服务的志愿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志愿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依据协议确定志愿者在国外服务期间的任务、服务期限、服务期间的待遇以及其他相关问题。

第六条 志愿者中心对以推广汉语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为己任、不畏艰苦、不计报酬、乐于奉献的志愿者采取多种方式予以表彰。

第二章 志愿者申请条件

第七条 申请志愿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心健康,年龄在65岁以下;
(二)有奉献精神, 热爱对外汉语教学事业,热心志愿者服务活动,志愿到国外从事汉语教学工作;
(三)品行端正, 无犯罪、记过处分记录;
(四)具有专业为对外汉语、中文、历史、哲学、教育学、外语、政治学、心理学、法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休大学中文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中、小学退休语文教师;
(五)普通话标准。

第三章 申请手续

第八条 凡符合志愿者申请条件者, 可以通过国家汉办网站(www.hanban.e.cn)在网上注册申请,并从国家汉办网站下载《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注册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递交至志愿者中心。

第九条 申请者需向志愿者中心提交以下有关个人情况的材料:
(一)本人简历;
(二)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无犯罪、记过处分记录证明(在校学生由校学生处开具, 社会人员由当地公安机关开具)。
志愿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以挂号邮件或特快专递形式寄至志愿者中心。

第四章 录取程序

第十条 志愿者中心按以下程序录取志愿者:
(一)审核材料
志愿者中心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志愿者中心将其个人的信息储入志愿者人才库备案。
志愿者中心每年根据国外的需求,从志愿者人才库中选择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面试。志愿者中心将《面试通知》直接发给被要求面试的人选,同时在国家汉办网站公布面试人选名单。
(二)面试遴选
志愿者中心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业务和素质方面的面试。面试内容如下:
1、汉语基础知识
2、普通话
3、中国国情知识
4、外语
5、对赴国外从事汉语教学志愿服务工作的认识
志愿者中心根据面试者的个人情况、面试成绩等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志愿者的录取,向被录取人员寄发《录取通知书》,并于国家汉办网站公布录取名单。

第五章 培 训

第十一条 志愿者出国服务前,须接受志愿者中心组织的为期2周的业务强化和外事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汉语语音、语法、词汇等知识和教学技能;派往国国情介绍;外事礼仪等。
专业培训合格者,按计划需要派出。

第六章 派 出

第十二条 培训结束后,志愿者应在志愿者中心指定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其志愿者资格不再保留。

第十三条 志愿者中心根据国外的具体要求以及志愿者本人的特长,参考本人的意愿,决定志愿者派往的国家或地区。

第十四条 志愿者在同意志愿者中心派往的国家或地区后,应与志愿者中心签订《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志愿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签约后, 志愿者中心向志愿者发出《派出任务通知书》,同时,在国家汉办网站公布派出人员名单。

第十五条 志愿者的出国手续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志愿者接到《派出任务通知书》后,到本人所在地区的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因私普通护照。
(二)志愿者中心与派往国接收单位联系,为志愿者办理邀请函、购买机票以及安排在境外的相关事宜。
(三)志愿者自行到派往国驻中国使领馆办理签证。志愿者中心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十六条 志愿者须按志愿者中心确定的时间如期赴任。擅自不赴任者,志愿者中心取消其出国服务的任务,不予保留其志愿者资格,并要求其赔偿有关培训和办理相关手续的各项费用。
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赴任的志愿者,需提前向志愿者中心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以保留一年出国服务的资格。超过一年以上不赴任者,出国服务的资格不再保留,若此后仍有意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可以按程序重新申请。

第十七条 志愿者的服务期通常为半年至两年。服务期满后,原则上志愿者须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回国。

第十八条 希望延长服务期的志愿者,须在服务期内提前向志愿者中心提出延长服务期的正式书面申请,由志愿者中心与派往国协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和延长期限内待遇的决定。
若派往国要求延长志愿者的服务期并且志愿者本人同意,报志愿者中心批准后,服务期可以延长。

第七章 回 国

第十九条 志愿者服务期满回国后须办理以下手续:
(一)志愿者须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回国,并及时向志愿者中心报到。
(二)志愿者回国后于一个月内将个人工作总结报送志愿者中心,志愿者中心为其在国外的志愿服务工作做出鉴定。

第二十条 志愿者服务期满回国后,志愿者中心与志愿者的协议即告终止,志愿者中心不负责志愿者协议终止后的工作和生活安排。

第八章 待 遇

第二十一条 志愿者中心为参加培训的志愿者提供交通补贴和培训期间的食宿补贴。

第二十二条 志愿者中心为出国服务的志愿者提供办理因私普通护照和出国签证的费用。志愿者自行办理完护照和签证等出国手续后,可持有效票据到志愿者中心报销。志愿者中心为确定派出的志愿者办理签证等手续提供帮助。

第二十三条 志愿者中心为出国服务的志愿者提供从国内出发地至派往国服务地的往返国际机票。

第二十四条 志愿者中心或派往国接收单位提供志愿者在国外的全部或部分生活津贴,具体如下:
(一)志愿者中心提供志愿者在国外的生活津贴。基本标准为每人每月400美元。
(二)派往国接收单位提供志愿者在国外生活津贴的,如生活津贴满足上述标准,志愿者中心不再提供;如津贴不足上述标准,志愿者中心按上述标准予以补足。

第二十五条 志愿者在国外的住房和生活工作条件由志愿者中心与派往国接收单位协商确定,原则上由派往国接收单位提供。

第二十六条 志愿者中心负责为赴国外服务的志愿者购买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参照有关国际通行标准执行。

第九章 奖惩办法

第二十七条 对按要求圆满完成志愿服务工作的志愿者,由国家汉办为其颁发《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荣誉证书》。

第二十八条 对在志愿服务工作中受到国外好评、做出贡献者,由国家汉办为其颁发《优秀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荣誉证书》。

第二十九条 对有违反协议、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提前中断协议履行的行为或在志愿服务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志愿者,志愿者中心根据协议追究其由此给志愿者中心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章 国外管理

第三十条 志愿者应主动同中国驻派往国使(领)馆联系, 并接受指导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 志愿者在国外服务期间应遵守以下纪律:
(一)按照协议完成志愿服务工作;
(二)在国外加强和其他同事的团结协作,与其他志愿者共同努力完成志愿服务工作;
(三)遵守派往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所在单位的规定,尊重派往国的风俗习惯,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四)不参与派往国的政治活动,不从事第二职业、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 志愿者中心不定期派人到志愿者派往国服务地巡查工作情况,帮助志愿者提高教学效果, 协助解决其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一章 权益保障

第三十三条 志愿者中心按照协议履行各项义务,维护和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四条 志愿者应主动保持与志愿者中心的联系,志愿者在服务期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志愿者中心取得帮助。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4年3月2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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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出国留学需要什么条件

出国留学你需要了解的基本常识 一、申请自费出国留学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申请自费留学,一般应具备以下四项基本条件: 1、 有一定标准的外语水平 2、 有一定自理能力 3、 有充足的经济来源 4、 身体健康 二、国外院校对留学申请人的外语条件有什么要求? 国外学校对留学申请者都有一定的外语水平要求,只是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学校有不同的标准。赴美、英、澳、加、新等通用英语的国家学习,需通过英语熟练程度考试,如TOFEL、GRE、ESE、GMAT、MELAB、IELTS等。以IELTS为例,中国大陆学生申请赴英、澳、新留学,研究生须6.5分以上。 三、到国外留学需要经济担保吗? 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必须有足够的在国外就学的学习、生活经费来源。尤其是申请到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留学,申请留学者必须证明自己有足够能力支付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各种费用。经济来源方式有自筹资金、亲友资助、朋友担保、获取奖学金或助学金、半工半读等方式。其中,足够的经济担保是各国普遍的要求,许多国家均对经济担保人的资格、担保金额做出规定。当然,如果能够获得国外院校较高的奖学金、助学金,可以不要经济担保。如果到发展中国家留学,大多不要求提供经济担保。 四、外国对留学申请者身体健康条件有何要求? 申请出国留学必须身体健康,尤其不能有传染病、精神病。许多国家对申请者体检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申请者的年龄一般应在18岁以上,35岁以下。 五、我国指导留学的总方针是什么? 我国目前指导留学工作的总方针是:\\\"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 六、国家现在执行的主要留学政策是什么? 国务院办公厅一九九二年八月发布了《关于在外留学人员有关问题通知》对留学工作许多重大政策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1、欢迎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公派在外学习人员有义务在学成之后回国服务。所有在外学习的人员,不论他们过去的政治态度如何,都欢迎他们回来,包括短期回国进行学术交流合作,以及探亲、休假。 2、对持过期因公普通护照或一次性出入境因公普通护照的留学人员,可为他们办理护照延期或换发新护照,对要求将因公护照换为因私护照的,也可给予办理,已取得外国国籍的人员应提出退出中国国籍,依照我国国籍法的规定办理,按外籍华人对待。 3、留学人员申请办理护照延期、换发新护照,以及退出中国国籍手续时,应予办理。如与原派出部门或单位有经济及其他未了事宜,应与这些部门或单位协商解决,不影响上述手续的办理。 4、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后,只要他们持有我国有效护照和外国再入境签证,无须再履行审批手续,即可随时再出境。 5、派出单位应加强与在留学人员的联系,主动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留学人员回国后,按\\\"双向选择\\\"的原则,可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行联系工作,也可以进入\\\"三资\\\"企业工作或自行开办企业等。要鼓励促进国际交流合作,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在国外兼职。 6、留学人员的家属申请出国探望留学人员,应当允许,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审批。 7、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通知精神落实具体措施,方便在外留学人员回国,简化出入境手续,妥善解决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生活上的具体问题。 8、在留学人员较集中的地方,可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或社会团体根据需要建立留学服务机构,帮助留学人员办理有关事宜,为他们提供各种服务。 9、我国驻外使(领)馆代表国家管理留学事务,应保护我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对他们的学习研究工作和日常生活给予帮助,为他们排忧解难,并及时向他们介绍我国国内情况。 七、支持我国公民自费留学的主要政策是什么? 支持我国公民自费留学的主要政策是: 1、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自费大学毕业生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可持有关证明材料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 2、大专以上的公费在校学生和公费培训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包括归国华侨、国外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外籍华人的直系、非直系眷属)在国内服务一定年限或偿还高等教育费后均可申请自费出国留学。 3、为鼓励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对博士毕业研究生自费出国做博士后研究不收取高等教育培养费。 4、大专以上的公费在校生和公费培养而未完成服务年限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偿还的高等教育培养费分别由最后就读学校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局)收取,收费标准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根据实际提供的培训费确定。收取的高等教育培养费全部用于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和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开展工作。所在单位不得对自费出国留学人员重复收费。 5、大专以上的公费在校学生和公费培养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局)审核并取得有关证明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 6、在校大专以上学生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在出国前所在学校应保留其学籍一年。在职人员申请出国留学,其公职等问题由所在单位自行处理。 7、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兑换一定数量的外汇,并可在购买出国机票时享受优惠。 8、国家鼓励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完成学业后回国工作。用人单位对自费留学回国人员应与公费留学回国人员同样对待,按双向选择的原则录用,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八、为什么说我国对留学人才回国工作政策有较大突破? 2000年7月,国家人事部印发了《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国家鼓励银行、保险、证券业和国有大型企业以能创造经济效益和单位有承受能力的原则,自主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留学人才,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办法,所需资金按现行资金渠道解决。回国后主竺的科研项目,确属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急需的,申报立项后可由国家提供科研配套经费。 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遴选,可根据岗位急需,通过公平竞争,择优聘用,也可通过其他形式,经适当渠道考察确定。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单位和入选条件,按干部管理权限,可聘任或委托其担任银行、保险、证券等单位领导职务,及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领导职务或高级行政管理职务,可以担任司局级职务。 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可保留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如绿卡)。根据工作需要,符合任职条件者经一定时间任职并放弃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可担任单位法定代表人。留学回国人员报酬应与其本人能力水平、对国家的贡献和所创造的社会经济效益挂钩,并建立竞争激励机制,根据职务、岗位变化和贡献大小进行调整。专利、专有技术、管理等要素可以参与分配。家庭生活基础在国外的,其合法收入纳税后,可兑换成外汇汇出境外。 在聘用或在职期间,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将享受与用人单位其他人员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家庭生活基础在国外的可享受出国探亲假。随同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的家属(含外国籍配偶)在国内就业。子女在国内上初中、小学的、由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分就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学校或:双语学校\\\"\\\"双语班级\\\"、报考高中、大学的,可酌情给予适当照顾。 九、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去哪些国家为好? 对于这个问题,不能笼统地回答去哪个国家好去哪个国家不好。这要根据申请者的求学、发展志向、自身条件及经济支撑能力等来分析和判断。 一般说来,申请者愿意到经济发达的国家和世界知名的院校深造,本人的学习天赋较好,又有充足的财力支持,当然可选择美、加、欧、澳、日等国家或地区留学。这些国家经济发达、教育先进,去那里留学可以学到更多、更新的科学知识,可以掌握更高、更精、更尖端的先进技术,从而使自己将来更具有社会竞争力。 而对于另一些人,对去发达国家留学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们选择那些教育先进且与国际接轨,又有稳定社会环境和较好生活条件的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留学(如南亚各国),也不失为明智之举。到这些国家或地区留学,主要优势有三条:一是所学专业课程与国际接轨,或文凭国际上广泛承认,二是除攻读了一门专业课程外,还能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三是费用低。到这些国家留学的学习生活费用,仅相当于发达国家留学费用的三至五分之一,就目前我国情况而言,一般工薪家庭有可能支付得起。 究竟选择到哪个国家或地区留学为好,申请者要多方面考虑判断。总之,既要达到出国留学深造目的,又要因人制宜,量入为出,不至于使本人或家庭陷入困境。 十、现在最时兴到哪些国家自费留学? 一般说来,我国学生到美、英、加、澳、新和日、德、法、意、澳等国仍是首先考虑的留学之地。这些国这经济发达、社会稳定、教育先进、长久不疲地吸引着留学者的目光。但最近一个时期以来,部分人留学的注意力有所转移,似乎开始转向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等南亚国家。这几个国家的共同特点是:经济发展较快,亚洲文化背景,教育制度与国际接轨,英语教学环境,学习生活费用低廉等,甚至在这些国家的某些学校还可以攻读西方国家的专业课并能获取相应国家的文凭和学位。这对于许多又想送亲人出国留学,经济上又不是负担过重的家庭来说,决定到上述国家留学,不能不算是一个好的选择。 十一、如何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 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是一项严肃、认真、繁杂的操作过程,必须在一定时间内,按照一定的步骤完成一定的程序。完成整个程序,即办完全部留学手续,大约需要4个月到1年的时间,具体手续如下: 1、 选定留学目的院校 2、 报名申请登记,填写留学申请表 3、 提供相关材料与证明 4、 获取入学录取通知书 5、 办理护照 6、 申请签证 7、 兑换外汇、订购机票、启程。 十二、申请自费出国留学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和证明? 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的目的的国家和院校不同,要求提供的材料与证明也不尽相同。但发达国家留学要求提供的材料、证明多面繁杂,而到非发达国家即发展中国家留学要求则简单许多。 (一) 到发达国家留学,主要应提供: 1、 最高学历证明书及其公证 2、 学习成绩及其公证书 3、 TOFEL、IELTS、GRE、GMAT考试成绩,或其他外语学习证明 4、 出生公证书 5、 婚姻公证书 6、 无犯罪记录公证书 7、 教师推荐信 8、 资金、财产担保公证书 9、 工作证明(若有) 10、彩色证件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 到非发达国家留学,则主要提供: 1、 学历证明 2、 学习成绩证明 3、 彩色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 十三、如何选择推荐人及准备推荐信? 在联系出国留学的过程中,请什么样的推荐人和如何准备推荐信是十分重要的。选择写推荐信的人,应选那些自己的任教教师或是对自己的学习、生活、专业或研究比较了解的人。他们最好是任课教授、大学辅导员和系主任。并不一定非得找辽士、校长不可,除非申请者曾在他们手下直接工作过。 外国院校一般要求留学申请者提供2至3封推荐信。信的内容应客观真实,说明申请者的品行、学业等情况,应避免过多溢美之词,并能提供事例佐证为佳。 十四、已被国外学校录取是否等于能出国留学了? 这是不少初办自费出国留学申请者及他们家长容易产生错觉的所在之一。申请自费出国留学,首先必须有国外院校或培训机构接收并发出入学录取通知书,但这并不等于如此就能成功地出国留学了。这只是必备条件之一而已,同时申请者还要申请到出国护照和接收院校所在国驻华使领馆的学生签证。申请出国护照,只要申请人出据国外院校入学录取通知书和相关文件、资料,一般在国内大部分城市都能够得到,而申请留学签证却一不定能顺利取得。有关使馆的签证官们还要审查申请者的许多证明材料,当其确信申请者的真正留学目的和具备充分的留学条件才会签发留学签证。只有得到了留学签证,才等于能出国留学了。 十四、已被国外学校录取是否等于能出国留学了? 这是不少初办自费出国留学申请者及他们家长容易产生错觉的所在之一。申请自费出国留学,首先必须有国外院校或培训机构接收并发出入学录取通知书,但这并不等于如此就能成功地出国留学了。这只是必备条件之一而已,同时申请者还要申请到出国护照和接收院校所在国驻华使领馆的学生签证。申请出国护照,只要申请人出据国外院校入学录取通知书和相关文件、资料,一般在国内大部分城市都能够得到,而申请留学签证却一不定能顺利取得。有关使馆的签证官们还要审查申请者的许多证明材料,当其确信申请者的真正留学目的和具备充分的留学条件才会签发留学签证。只有得到了留学签证,才等于能出国留学了。

H. 出国留学的条件

主要需做好三个方面的准备:
1语言成绩:用英语授课的国家留学,多要求在雅思和托福中"二选一"
能直接入读正式课程的最低要求为:
预科:雅思5.5分;本科:雅思6分,或者托福80分;读研:雅思6.5分,或者托福100分
2学业成绩:需提供前一个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所有课程的成绩单
3留学保证金:按所去国家及学校的不同,费用差别较大,一般每年的费用在6到35WRMB之间
具备以上3条,就能申请学校了

I. 护士出国留学的条件

护士出国工作,至少要满足以下四项基本条件:

第一、学历至少需要三年全日制护理中专以上学历,最好是护理大专。

第二、具有一定的英语基础,大学四级以上或IELTS5分是护士出国的基本要求。

第三、持有中国注册护士执照。

第四、本科护士至少应具备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大专护士至少需要2年以上护理工作经验,中专护士应至少有3年以上医院工作经验。国外医院在选拔人才时特别注重工作经验和实际的操作技能。

护士出国的思考和注意事项:

1、护士出国的关卡:资格考试

护士要想出国工作,只有通过海外护士资格考试,获得海外的护士执照,才具备当地的护士从业资格。

目前,国内护士的英语水平普遍较低,要想通过考试,不仅需要加强公共英语的交流能力,还需要提高医护英语的水平。虽然有些护理院校开设了英语护理专业,但也只是医护英语的初级水平,要想通过海外护士局的护士资格考试,还需要参加针对应试考试的.专业培训。

2、护士出国的利器:选择专业培训机构

随着护士出国的浪潮,这些年市场上涌现出很多培训机构,鉴于护士出国的专业性,一方面是有外派资质和海外项目的外派公司却缺少合格人员,另一方面是可以培训出合格人才却无外派资质的培训机构,使得这些培训公司与外派公司的合作变得更加紧密。

在多方面审核和考察后,外派公司往往会确定某家机构做为自己的合作培训机构。通过对护士进行严格专业的培训,使她们更快获得海外护士资格,尽早走出国门。

3、护士出国的提醒:选择有外派资质的公司

以前的海外项目都是经过正规渠道到大陆招聘,随着海外市场对大陆护士的需要旺盛,一些不法中介利用个人关系与海外医院建立联系,不经过国家正规外派公司出国就业,很容易出现对雇主考察不真实、聘用合同不健全、出国后有问题无人负责等风险问题。

一些地方的培训机构、中介公司无国家认可的外派资质,却从事着护士外派业务。这类机构往往以自己曾经借用正规外派机构输送护士出国的成功案例,对现阶段准备出国的护士进行“引导”,给出国申请人造成心理暗示,认为既然以前有过成功案例,那么一定不会存在欺诈行为,进而相信这些中介公司。殊不知其中实际存在很多隐患。

就在2010年8月13日,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国内最大非法组织劳工出国打工案,就是利用一些隐晦的操作,让不明就里的海外劳务人员轻信上当,从而给出国人员造成了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借此机会强烈提醒广大希望出国的护士人员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外派公司。

J. 想办一个培训机构,做出国留学的,需要哪些条件呢

需要场地,面积有要求。需要员工,资质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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