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技术标准和需求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一共分为五个级别:
Ⅱ 什么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测标准
等级保护是我们国家的基本网络安全制度、基本国策,也是一套完整和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遵循等级保护相关标准开始安全建设是目前企事业单位的普遍要求,也是国家关键信息基础措施保护的基本要求。
等级保护测评流程是:
1、摸底调查:摸清信息系统底数,掌握信息系统的业务类型、应用或服务范围、系统结构等基本情况。
2、确立定级对象:应用系统应按照业务类别不同单独确定为定级对象,不以系统是否进行数据交换、是否独享设备为确定定级对象。
3、系统定级:定级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首要环节,是开展信息系统安全建设、等级测评、监督检查等工作的重要基础。
4、专家批审和主管部门审批:运营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确定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后,可以聘请专家进行评审。
5、备案:备案单位准备备案工具,填写备案表,生成备案电子数据,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6、备案审核: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要及时公布备案受理地点、备案联系方式等,对备案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核和定级准确审核。
7、系统测评: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表四的要求提交01-07共七分材料。
8、整改实施:根据测评结果进行安全要求整改。
Ⅲ 等级保护测评-完全过程(非常全面)
等级保护是我们国家的基本网络安全制度、基本国策,也是一套完整和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遵循等级保护相关标准开始安全建设是目前企事业单位的普遍要求,也是国家关键信息基础措施保护的基本要求。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办理流程:
一步:定级;(定级是等级保护的首要环节)
二步:备案;(备案是等级保护的核心)
三步:建设整改;(建设整改是等级保护工作落实的关键)
四步:等级测评;(等级测评是评价安全保护状况的方法)
五步: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保护能力不断提高的保障)
证书案例
Ⅳ 全国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有哪几家不错的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对信息和信息载体按照重要性等级分级别进行保护的一种工作。
测评机构指具备规范的基本条件,经能力评估和审核,由省级以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从事等级测评工作的机构。
提供部分测评中心机构名单:
Ⅳ 有人能介绍一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师认证考试的情况 和这个行业目前的工作情况吗
瑞达信息安全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域访问控制系统荣获国家认证中心认证,这个公司在等级保护及分级保护方面有很大的市场,楼主有兴趣的话可以去其网站看看!
Ⅵ 等级保护 测评 如何打分
等保2.0中等级测评结论:
a)符合:
定级对象中未发现安全问题,等级测评结果中所有测评项的单项测评结果中部分符合和不符合项的统计结果全为0,综合得分为100分。
b)基本符合:
定级对象中存在安全问题,部分符合和不符合项的统计结果不全为0,但存在的安全问题不会导致定级对象面临高等级安全风险,且综合得分不低于阈值。
c)不符合:
定级对象中存在安全问题,部分符合项和不符合项的统计结果不全为0,而且存在的安全问题会导致定级对象面临高等级安全风险,或者综合得分低于阈值。
单项测评报告表一般如下图所示:
总体安全状况分析
等级保护测评打分一般是由上面这两部分的内容来确定的,关注这两部分的内容,就可以知道哪些网络安全防护做的还不够好,哪些做得还不错,对于接下来的等级保护的完善很有意义。
Ⅶ 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测评是必须的吗有没有专门的出台了法律法规监管细则规范了这件事
1、能不能自己测评要看你的等级保护备案时的级别,2级以上都要公安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测评的。
2、等保很多要求标准在不断修改中,建议在对自己的信息安全整改过程中,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这样会比较容易些。 二级及以下可以自己测评,也可以不做测评。3级以上必须经过测评。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为第三级的信息系统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等级测评。
Ⅷ 等级保护测评到底是做什么的
等级保护测评一般是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即对信息和信息载体按照重要性等级分级别进行保护的一种测评工作。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
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8)等级保护测评行业市场调查扩展阅读:
信息安全基本原则:
自主保护原则: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自主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自行组织实施安全保护。
重点保护原则:根据信息系统的重要程度、业务特点,通过划分不同安全保护等级的信息系统,实现不同强度的安全保护,集中资源优先保护涉及核心业务或关键信息资产的信息系统。
同步建设原则:信息系统在新建、改建、扩建时应当同步规划和设计安全方案,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建设信息安全设施,保障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建设相适应。
动态调整原则:要跟踪信息系统的变化情况,调整安全保护措施。由于信息系统的应用类型、范围等条件的变化及其他原因,安全保护等级需要变更的,应当根据等级保护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重新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根据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调整情况,重新实施安全保护。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中国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Ⅸ 等级保护测评流程
等级保护测评流程是:
1、摸底调查:摸清信息系统底数,掌握信息系统的业务类型、应用或服务范围、系统结构等基本情况。
2、确立定级对象:应用系统应按照业务类别不同单独确定为定级对象,不以系统是否进行数据交换、是否独享设备为确定定级对象。
3、系统定级:定级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首要环节,是开展信息系统安全建设、等级测评、监督检查等工作的重要基础。
4、专家批审和主管部门审批:运营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确定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后,可以聘请专家进行评审。
5、备案:备案单位准备备案工具,填写备案表,生成备案电子数据,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6、备案审核: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要及时公布备案受理地点、备案联系方式等,对备案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核和定级准确审核。
7、系统测评: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表四的要求提交01-07共七分材料。
8、整改实施:根据测评结果进行安全要求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