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果让你对某城市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状况做一调查,你将如何进行
一、对小区外观进行全面查看、设施设备、物业硬件诸如步道、照明、监控、卫生、绿化、停车场等进行评估。
二、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察,主要是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服务项目等方面,侧重于物业管理和服务软件。物业企业内部管理和外部服务等。
三、调查居民满意度、缴费意识、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情况等。
四、进行总体汇总,提炼、概括、提出问题、解决问题。
(1)小区物业市场调查扩展阅读:
调查要点:
(1)调查对象应包括上级部门(起码有派出所、街道委员会等)、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居委会、小区居民等。
(2) 调查类型是个案调查,也可以是抽样调查。
(3 )调查方法应综合采用文献法、问卷法、观察法、访谈法,抽样调查以问卷法为主,个案调查以访谈法为土。
(4 )具体实施过程大致为:
a、先采用文献法搜集关于小区概况和有关小区治安的资料(如小区介绍、治安管理文件、有关统计等),进行探索性研究,设计调查方案,做好准备工作;
b、采用问卷法设计问卷、抽样、发放和回收问卷,采用观察法实地观察现状(最好以普通居民身份在小区住一段时间);
c、采用访谈法(个别访谈和集体访谈)对有关部门、小区居民等进行访谈,对所搜集各类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
⑵ 物业管理社会调查报告
一。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的逐步完善以及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小区物业管理矛盾也日渐突出,其中既有业主和物业企业主观上存在的问题,也有客观环境制约带来的问题;既有历史遗留的老问题,也有发展中产生的新情况。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 业主对权利义务的认识不对称。随着住房商品化、私有化程度的提高,业主的维权意识日渐增强,对物业管理企业不断提出高标准的服务要求,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业主对自身应承担的义务认识不清。表现为:一是房屋维修养护责任意识不强,“产权归己,维修自理”的观念没有树立;二是不服从管理,乱装修、乱搭建屡禁不止,自律意识淡漠;三是不按时交纳或不交纳物业管理费,尤其是老旧小区。不交费的理由多种多样,物业服务不到位自不必说,房屋质量等开发商遗留问题、邻里纠纷、下岗等都作为不交费的理由。如此恶性循环,直至物业企业服务质量下降,干脆关门走人,广大业主也深受其害。最典型的就是年初闹得沸沸扬扬的鸳鸯一村业主与新雨物业纠纷,最终两败俱伤。据了解,目前我市已有七、八家物业管理企业因收费难,物业管理工作难以为继,无奈撤出,涉及13个小区,50多万平米住宅。四是业主委员会流于形式。很多小区业主主人翁意识不强,放弃物业管理自主权,对成立业主大会参与物业管理漠不关心。业主大会召开难,作用发挥不够,业主委员会并没有实行真正意义上的自治管理,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因缺少沟通而无法解决,为小区物业管理和发展带来隐患。
(二) 企业对管理服务的定位不准确我市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文化层次普遍较低,素质不高,很难树立科学的管理和服务理念,加剧了业主和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一是某些物业管理企业员工缺乏客户至上意识,服务态度不端正,服务用语不文明,服务行为不规范,对业主的正当要求不能满足,更谈不上主动帮助业主排忧解难。特别是由于物业企业造成的问题也不能得到及时解决,直接影响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和客户满意度的提升。二是某些物业管理企业缺乏专业人员。日常维修是物业管理一项重要工作,维修不及时、不到位都会使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产生怀疑,甚至出现矛盾。三是部分物业管理企业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出租车棚、地下室等,用于经营谋利,产生的各种污染等负面影响直接侵害了业主的利益。
(三) 老旧小区基础条件不配套我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分为三类:一是缺乏物业管理配套设施的老旧住宅区,占全市物业管理住宅区面积40;二是实行半封闭管理的住宅小区,占全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面积的21;三是配套设施完善、实行全封闭管理的住宅小区,占全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面积的39。其中,老旧住宅区面广量大,建设标准普遍不高,历史欠账多,硬件环境、公建配套、区内公共秩序、居住对象的弱势群体、管理运转等各种矛盾突出。具体表现在:一是可用于小区管理与服务的物业管理用房、车库配套设施数量低,无法建立市场化管理运作机制。二是安全防范设施匮乏,大多是敞开“不设防”住宅小区,无法实行封闭管理,小区环境秩序混乱,治安案件时有发生。三是小区支干道路、宅前道路出现不同程度的破损,小区公建配套用房及房屋本体屋面、楼道墙面等公共部位陈旧、破损严重。四是地下管网不畅,经常出现下水堵塞或雨天积水问题。五是小区绿化布局不合理,常年失养,地被植物逐年减少。六是收费率低,每月每户在4—10元,且只能收到50,物业企业基本上只是对小区进行维持型管理。
(四) 开发商遗留问题的解决不到位开发商遗留问题突出,相关部门没有按规定进行验收,严重影响了物业管理。一是新建住宅小区交付使用条件不明确,对交付使用环节缺乏有效监督,一些项目交付使用时往往绿化、封闭、道路等配套设施尚未完善,业主未得到承诺利益,引发物业服务收费矛盾,也制约了物业管理的顺利开展。二是有些公建配套设施,如:车库、地下室、架空层、活动中心、会所等权属界定不清,易引发纠纷。有的开发商侵占和出售配套公用设施所谓“使用权”,侵害了业主利益,留下了隐患,加大了后期管理难度。三是房屋质量问题。新区交付使用一段时间后,房屋质量问题陆续暴露出来,物业公司难逃其咎。此外,物业管理市场竞争机制未建立,有些物业管理企业为了扩大管量,对开发商妥协,降低承接标准接管物业,也为日后的管理工作埋下隐患。
(五) 热难点问题影响物业管理正常运作。1、供水、供电设施移交不到位。一些开发建设单位没有将小区的供水、供电设施移交专业部门,而是交由其子公司,即属下的物业企业管理,留下隐患:一是水、电是专业设施,物业企业维护能力不足;二是出了故障后,与专业部门相互推诿扯皮;三是开发企业一旦改制,先天不足的物业企业又承担不了相关责任。主要原因是小区建设时,内部管道口径小,且部分地区地势高。近几年,我市东南成片开发了许多小区,管道压力更大。高层供水缺乏系统的改造方案,只有在小区新建加压泵房才能彻底解决,而其所需资金却又难以落实。3、私搭乱建、违章装修、油烟噪音污染是困扰物业管理的三大难题。依法制止这些问题的发生,物业公司有畏难情绪,也苦于没有处罚权,无法尽责,只得放任自流。4、公共照明设施的正常使用不能得到保证。一是老旧小区公共照明设施的电费和维修标准偏低,调整艰难,严重影响了正常使用;二是部分物业企业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主动维护小区照明设施的意识淡漠,只有等到市民投诉、电话办交办后才被动维修。
(六) 现行物业法规操作困难。1、现行法规与监管体制不顺。如房屋管理由房产部门负责,但房屋性质改变却由建管处和装饰办监管,责任主体不明确。2、行政监管力度不大。如珍珠西园地下室出租给人居住,租户接水、气,存在安全隐患,居民反映强烈。而港华燃气公司和首创水务公司认为只要用户申请,符合安装条件,就可以办理使用手续。而作为主管部门的房产部门却无法干预。3、现行法规中关于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规定,脱离了我市市情,难以操作。4、成立业主大会的规定过于繁杂,又缺少行政的辅导与帮助。
二、解决物业管理问题的几点建议:
1、加强政府管理和引导,完善物业管理法制建设。在已制定的《物业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基础上,进一步出台更加完善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明确政府部门、开发企业、物业公司和业主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让广大业主了解物业管理的重要性,履行相关义务,积极配合物业企业做好管理工作,同时也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工作行为方式,完善招投标制度建设,引入竞争机制,把优秀物业管理企业引进来,以改变物业从业人员素质差,服务不规范,专业性不强,企业运作透明度不够的落后状况。
2、提高业主意识,加快业主委员会制度规范化。相关部门要指导业主选出真正能够代表业主利益、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知识水平的人员主持、参与业主委员会工作,能够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起到桥梁作用,建立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信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仔细斟酌条款,确定服务项目和服务费价格,并定期召开业主大会,监督经费使用情况,受理业主投诉。对于热难点问题,物业管理企业在进驻小区时,要与业主签订公约,对违章搭建、垃圾处理、噪音油烟扰民、放养宠物和乱停车等问题约法三章,共同维护小区稳定。
3、严格把好小区验收关,努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开发商遗留问题日渐成为新建小区的物业管理难点。小区竣工验收时,相关部门要严把房屋、配套设施、水电气等质量关;要监督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必须履行的程序,坚决避免一些物业企业因盲目扩大管量而草率接管,为日后正常运转和自我发展留下隐患。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规划和投资力度,努力提高车棚、绿化、封闭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物业管理企业要与社区紧密配合,加强对弱势居民的扶助。
4、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方式。成都市房地资源局提出了《物业管理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规定了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企业在应对这类事件时应付的职责,还设立了全市统一的报告重大突发事件特服电话,24小时受理物业管理重大事件报告,各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企业也分别设立重大事件报告专线电话,落实专人值班。将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应急预案体系的建立情况列入区县房地产局,物业管理企业和小区经理的工作考核内容,对未按规定报送通报,公布有关突发事件信息,不服从管理部门统一应急指挥和处置以及未及时应急处置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将依法查处。我部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借鉴成都市和全国其它先进物业管理城市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多样化物业管理方式,不断改进和完善物业管理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⑶ 物业调查报告怎么写
关于我区直管公房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源:城建与环保工委
关于我区直管公房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2005年9月27日在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88次主任会议上武昌区人大常委会城建与环保工委主任龚义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根据《武昌区人大常委会2005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在分管主任的带领下,城建与环保工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和工委委员,与8月24日对我区直管公房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之后,工委又分别到区房产局、区财政局、黄鹤楼房管所、粮道街房管所进行了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成绩 区房地产公司积极履行政府赋予的职责,认真搞好我区直管公房管理,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一是努力搞好房屋经租管理。积极做好房屋租金收缴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内部抓管理,建立激励机制,加大考核力度,外部重服务,讲诚信,最大限度的挖掘租金回收潜力;严格房屋租赁管理制度,把好直管公房分户过户审批关,加强租赁市场管理和经租业内资料管理。 二是认真搞好房屋产权管理。注重抓好各项基础资料工作,加强产权清理;引进房产信息管理系统,初步实现了房产微机化管理;严格直管公房产权进出审核程序,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三是积极搞好房屋维修管理。认真推行《房产经营管理责任制》,加强房屋服务意识教育,抓服务,讲诚信,及时解决住用户的实际困难,把房屋维修服务作为面向社会的一个窗口,作为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二、存在问题 1、租金回收困难。亏困企业租金上缴不力;下岗职工增多导致租金难收;拆迁遗留问题等引发抵交租金;受社会环境的影响,一些住户恶意拒缴租金,现陈欠租金累计达几百余万元。为收租金房管员被打骂之事时有发生,对此无相应的有效措施来遏制此类现象的发生。 2、危严房的安全隐患问题较大。区直管公房中危严房有914栋,近12万平方米,占区属房产总面积的16%,完好房只占30%多,其余是基本完好房和一般损坏房。随着时间的推移,危严房将逐渐增多。危严房多了,安全问题存在很大隐患,特别是刮风下雨,险情不断。然而房屋维修费用有限,加上近年来被土地储备中心控制,危严房得不到改造,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 3、房改房的维修管理问题值得注意。从1999年至今,我区已房改售房面积近36万平方米,售房资金达几千万元。据反映,房改房的维修服务存在一定问题,当初购房者按房款的2%向售房单位交了维修基金,只够维持2-3年,早已用完了,如今维修服务无人管。房改房的管理也有问题,许多房改房单栋,难以形成物业管理小区,甚至一栋楼房,有的房改了,有的未房改,公私房交叉,不好管理,乱搭盖、乱改建的现象比较多。 4、产权遗留问题急需解决。从上世纪90年代起,我区对一大批危严房实施了改造建设,许多居民的住房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由于多种原因(政出多门,部分改造项目存在突发性、实效性、指令性,申办不及时),全区现有一千余户居民未能办妥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造成入住居民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致使许多住户多次到市、区政府部门上访,形成了不稳定因素,解决好产权遗留问题已迫在眉睫。 5、“落私”工作矛盾突出。落实私房政策是指中央从80年针对 “文革”期间无偿接管的私有房屋。落实政策而开始的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的专项处理工作。由于近年来房地产不断升值,导致原私房业主心理不平衡,由于“落私”工作是一项非法律调整规范的特殊工作,政策性极强,然而近年来在原有“落私”文件上开了口子,形成市与区、区与区口径不尽统一,导致原私房业主相互攀比。因此近两年来私房户集体上访现象愈演愈烈,目前我区集体上访反映激烈的达百余户,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组织。再加上私房发还后其中的私房承租户面临租金提高、无拆迁补偿、业主强撵住户搬家的问题不能解决,导致住户不断上访,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三、几点建议 1、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要提高住用户的法律意识,树立国有资产观念,提高上缴租金意识。要提高房管人员的社会地位,增强房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执行房地产管理条例,做到依法管房,进一步推行责任制,加强房屋的租赁管理,做好房屋的维修养护工作,及时解决住户的实际困难,以服务促租金,用租金搞好服务,真正做到“管房为民,服务为民”。 2、进一步搞好房屋产权管理。产权管理是直管公房管理工作的基础,一定要摸清家底,搞好台帐,实行微机化管理,做到常变、常新、常准,防止漏管现象的发生,并严格把好直管公房产权进出关,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3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确保住用户安全。真正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安全着想,加强危严房的监护工作,不得有塌房伤人的事故发生。要增强应急维修费用,加强值班制度,组织好抢险小分队,确保房屋的安全使用。另外,加强旧城改造步伐,逐步清除危严房。 4、 要把房改房的维修管理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武政[1999]98号文件明确规定,多层住宅按售房款的20%提取维修基金,购房者按购房款的2%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维修基金专款专用,切实加强房屋公共部位、公用设施的维修管理,保障其正常使用。现在有必要重申明确一下,切实加强房改房专项维修基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管。要制定公房售后服务办法和制度,认真做好公房售后维修和服务工作,解决业主的后顾之忧。要全面推进社会化、专业化、经营型的物业管理,加大房地产公司改革力度,促进其转换经营机制。采取一定措施,逐步减少公、私房交叉的矛盾,对条件相对成熟的房改房,可形成封闭小区或楼栋进行规范管理,创造条件,向物业管理小区发展。 5、认真做好“落私”工作,努力解决好产权遗留问题。落实私房政策是一项涉及面广、历史情况复杂、政策性极强的艰苦工作。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府相关部门要共同承担起落实私房政策的各项具体工作。要大力宣传有关政策,积极做好有关落实工作,注意做好说服工作,控制住集体上访扩大的态势。建议区政府向市政府呼吁进一步明确“落私”工作的政策,全市统一口径,力保稳定大局。针对带户发还引起的住户矛盾,政府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解决。产权遗留问题,按现行办证标准根本无法办理“两证”,建议区政府向市政府反映,争取相关政策,尽早解决好产权遗留问题。
⑷ 如何对小区的物业管理状况进行调查
几点建议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显得越来越重要。据有关专家分析,未来城市的主要矛盾点将集中在小区物业管理问题上。因此,为建设和谐社会,在未来3-5年内,推动我市市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建议:
1、着眼城市发展前景,以人为本,整合居民小区,建好和谐社区。一是合并小区,解决目前我市多数小区规模偏小、管理成本较高,不利管理的局面。应以市区规划的道路为小区四至,规模控制在15-20万平米,从而大大降低物业管理成本。二是集中供热,组建全市性的大型热力公司,切实解决城市小区冬季取暖产生的矛盾问题,降低居民居住成本。三是要强力推进水、电、气、暖“一房一表(阀)”改造工作,避免因费用问题引发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四是在居民小区特别是新建小区内规划建立集中物业服务中心,增加物业管理企业的自身造血功能。小区内由物业公司承办超市、蔬菜、早点、干洗、医疗门诊、幼儿园、美容美发、家电及车辆维修等与小区居民需求密切相关的行业;代收各种费用并从中提取管理费用(如有线电视、纯净水、液化气等费用);既增加物业管理企业的自我造血功能,又方便小区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同时还能够减轻小区居民的物业管理费用。五是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以法严肃查处居民小区私搭乱建、违章装修、擅改房屋用途等侵害其他业主利益的不良行为,努力建设和谐小区。
2、加大监管力度,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加强市房管局对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管,为其创造良好的环境。要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立足我市实际,尽快制定出台实施细则,为物业管理工作提供政策依据。要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招投标行为,特别是要引入竞争机制,彻底改变物业管理工作由开发建设单位“自建自管”的状况,推动物业管理企业优胜劣汰,加快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要加大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管力度,并下大力度着重培育一批素质高,服务好,管理规范的物业管理公司样板,用典型引路,用典型推动。整顿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严格准入、清出和投诉举报制度,对业主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查处。要进一步拓宽工作领域,努力加强对单位自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
3、加大宣传力度,为物业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物业管理事关千家万户,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广泛深入宣传《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加强对居民的物业消费意识教育,使物业管理的直接参与者——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知法明理,对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各自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有清醒的认识,以《条例》规范自己的行为。要引导各居民小区按法律程序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促进业主自律,以法维护自身权益,积极做好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沟通协调工作,消除二者之间的误会和分歧。要教育业主主动履行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承担的义务,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维护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与物业管理企业发生纠纷时,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对不尽义务者要有处理办法和措施,以免因少数人不尽义务而影响整个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要教育引导物业管理企业依法经营,合理收费,接受监督,努力为广大业主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4、物业管理企业要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水平。物业管理企业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素质的高低。因此,物业管理企业要认真做好员工的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转变服务理念,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服务技能。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降低运行成本。要按政策规定承接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并及时与业主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要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尽力满足业主的合理要求,坚决杜绝任何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并依法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纠纷。
5、健全组织,明确责任,齐抓共管,为物业管理工作提供有利保障。一是政府要成立物业管理领导小组。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有些问题单靠主管部门鞭长莫及。如今年供暖价格上涨等问题。因此,市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将其列入议事日程。要借鉴其他城市的作法,由主管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下设办事机构,吸纳相关部门参加,及时研究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各相关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负起责任,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协调联动,共同努力,对不负责任的职能部门实行问责,为物业管理工作提供有利保障。二是探索业主委员会与居委会合二为一,接受街道办事处的领导机制。各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各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凡具备条件的居民小区,都要在街道办的指导下建立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并探索将业主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合二为一,赋予业主委员会以居民委员会的职能,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以便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努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三是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高标准超前规划。规划建设部门要在城市规划、建设时,充分考虑住宅工程项目建成后的物业管理问题,从源头上解决居民小区停车难、行路难、公共设施不配套等问题。要加大对开发建设单位的监管力度,制定物业管理项目综合验收标准。在小区竣工验收时,实行按户验收责任追究制度,严把房屋、配套设施、水电气等质量关,确保将完全合格的住宅小区交给社会。要界定基础设施产权,对私自变更建设规划,占压绿地、公共设施的行为要依法惩处,从源头上杜绝开发商遗留问题造成的小区物业管理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