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哪些问题
产业能力比较 (一)市场化能力 在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点和支柱产业,有高科技支持,以视听出版、影视传媒、演艺娱乐和旅游、网络、体育、会展服务为基础产品的文化产业,已占其GDP的三分之二到四分之三。中国有5000年悠久灿烂的文化,但这一厚重的文化积淀大多仍停留在博物馆、研究室里,成为沉默的摆设,缺乏商业运作能力。近20年来,发达国家在文化产业领域中创造了一系列“奇迹”:一部《泰坦尼克号》,收入近20亿美元,近为同期我国文化产业全年收入的1/4(中国1998年文化产业收入仅81亿元人民币);日本娱乐业经营收入超过其本国汽车工业产值;影视业在美国的出口值仅次于其航空航天业;英国的文化产业平均发展速度是整个经济增长率的近两倍;加拿大的文化产业规模已经超过农业、交通、通讯及信息技术及建筑业…… 目前我国文化产业与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根据国际经验,人均GDP1000美元时,第三产业占GDP总量40%左右,其中文化类产品产值所占比重也随之大大增加。而目前我国在人均GDP接近1000美元后,第三产业占GDP比重低于这一标准6个百分点。发达国家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与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基本相当,即两者的比重维持在1:1左右,而我国两者的比重为1.7:1左右。我国文化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1.5%)比发达国家平均低50%左右。文化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城镇从业人员的比重(2.5%)低于多数发达国家,约低30%至60%。 如下图(图五)所示 上述情况表明,我国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远低于发达国家,同时乐观看来我国的文化产业还有着较大的发展空间。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人们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社会公众开始在思想上冲破束缚,渴望了解新观念,体验新生活。于是,我国的文化产业市场出现了空前的繁荣景象,居民实际文化消费支出逐年增长,约占家庭消费支出的13%。然而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仍仅仅是起步阶段。其中在美国文化消费占家庭消费的30%左右,也就是说人家每花10块钱里头就有3块钱是用于文化的。这些成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有力保证。 图六:中外居民实际文化消费比重 另有关专家分析,中国目前文化消费性虽呈逐年上升之势,但近年来教育费用支出所占比重堪称重中之重,这一方面反映出教育将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强大推动力,另一方面,也折射出居民用于文化消费支出的结构过于单一,暴露出市场化能力不强的弱点。 从古老的音乐唱片、电影胶片到录音带、录像带,再到今日风靡全球的DVD盘片、MP3、MD等声像激光电子播放器,乃至最时髦的多功能彩屏短信手机等视听产品制造业,都可看作是当代正宗意义的文化产品的主体产业,也是近30年来全球最具稳定性和增长潜力的新兴文化工业。发达国家仍然在这方面捷足先登,2000年,全球音乐唱片市场总值是385亿美元,美、日、英、德、法五国音像业实际地垄断了全球音像制品市场,唱片市场总值分别为143亿美元、64亿美元、29亿美元、28亿美元和21亿美元,通过资源集团化和经营规模化获取高额利润,占据了市场的很大份额。而此时中国的音像业还在为打击盗版头痛。 文化产业的经营过程中,市场化能力至关重要。增强市场竞争意识,充分挖掘文化产品内涵,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形势,才能真正搞活文化产业市场,提高我国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与公众形成文化价值观的共鸣,是文化产品顺畅流通,扩大消费,强占更大市场份额的良好方式,也是突显文化产业地位、提高产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我国的文化产业根植于中国这块肥沃的政治、经济、文化土壤,尽管目前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但与西方发达国家将追求感官享乐作为文化主流、文化产品和服务完全商业化的文化产业还是有着本质的区别。随着市场体制的转型,人们文化需求的高涨,人们越发意识到文化不仅是政治宣传,还是能赚大钱的经济门类。我国文化产业打破了计划经济时代单一文化的格局,呈多样化趋势全面实现文化产业价值。 产业政策比较 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西方部分经济学家开展了跨学科的研究,对经济与文化间的关系作了较系统的探讨,阐释了“文化”成为“产业”的可能空间和发展特点。为了促进文化产业规范、有序的发展,许多发达国家还颁布了一些法规,如《反垄断法》……1990年,以时代华纳合并为标志,美国开始实施对各类传媒的“非管制化”政策,使得像时代华纳这样的特大型文化产业组织出现了大规模的合并趋势,进而开始全面进军国际文化市场,这就使以法国为代表的一些欧洲国家在文化上感受到了威胁,从而提出以“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来应对挑战的国家发展战略。在法国,对在公众场合举行的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可以免税;英国政府给予一些大学出版社以“慈善机构”地位;近二十年来,历届日本政府都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一项基本国策,1995年,日本文化政策推进会议发表重要报告《新文化立国:关于振兴文化的几个重要策略》,提出了21世纪“文化立国”的战略方针。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学术和研究机构负责提供市场预测、前景分析等信息支持,企业则通过与政府及研究机构的合作来谋求发展。在世纪之交,为知识经济所推动的全球化发展已经进入“后工业时代”,在以美国为代表的“新经济”发展趋势的影响下,世界各国各地区都已经把文化产业发展战略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主干之一。可以说发展文化产业,有意识地采取相应政策,使得文化发展与国家经济建设同步,已经成为一种潮流和大势。 与西方文化产业迅速发展成熟相比,我国的文化产业是在国家经济体制由计划向市场转变的大背景下形成和发展的,人们在产业意识上、政府在产业政策上都存在一个转变和适应的过程。在过去,文化单位的人们“吃皇粮”的思想根深蒂固,压制了创造文化产品的积极性,大大阻碍了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政府实行的高度集权的管理模式和推行的传统产业政策已经无法适应变化的需求,政府逐渐对文化产业进行了由“办”到“管”的过度。制定科学的文化产业政策,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政策引导。2001年11月,我国顺利成为世界贸易组织大家庭中的一员,由此,中国文化产业面临走出去、引进来的机遇和挑战,允许“有限准入”。我国政府在2001年文化产品与服务市场准入上所作的承诺主要涉及音像制品、电影和书报刊和旅游领域,主要包括:在中方拥有管理主控权的情况下,允许外资参与音像制品的分销,外方可以拥有49%的股份并参与经营管理;在中方拥有管理控制权的情况下,允许外资参与影剧院的改造,外方可以持有49%的股份并参与经营管理;在准入后进口40部电影,并在3年内逐步增至50部,提高以分账形式销售的影片进口数量,其中以分账形式销售的进口影片数量从10部提高到20部;中国加入 WTO一年之后,国内报刊零售市场将对外开放,3年后,国内发行批发企业外资可以进入;旅游业方面,将在3年内允许有能力建造100%外资拥有的酒店的经营者进入中国市场,准入后允许占大多数股权的拥有权;承诺在所有重要服务行业,在经过合理过渡期后,取消大部分外国股权限制,以及不限制所有服务行业的现有市场准入和活动。 在入世后一年党的十六大上,从最高决策层面对文化产业这个战略产业显示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支持。 十六大报告首次把 “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并列提出,并将这一任务纳入了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政治报告,这对于处于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背景中的我国文化的创新与发展,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重要的实践意义。报告不但对发展国家文化公益事业提出了“一个支持”“四个扶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而且从理论上提出了“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这一科学论断,并明确提出了发展中国文化产业的总体要求和长远目标。2003年8月,中共中央专门组织了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学习讨论世界文化产业发展状况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胡锦涛总书记在学习会上明确要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根据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按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要求,不断推进文化体制和机制创新,支持和保障文化公益事业,增强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政府可设立各种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如文化艺术基金、电影基金、图书出版基金等,对具有民族民间特色的音乐、戏剧等艺术门类的创作排演给予奖励与扶持。政府可通过注资或贴息贷款等优惠政策,扶持文化信息网络的建立、文化产业集团的建立、以及各集团设备设施的更新和技术进步,提高其服务质量和竞争力。政府还可通过差别税率政策,促进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调控文化产业总量规模和水平…… 就此,中国文化产业政策拉开了新的篇章。 产业实力比较 (一)人力资源比较 在文化产业上,我们虽有“文明古国”之称,却不抵只有200多年历史的美国文化的张力。是我们的文化没有吸引力?没有市场?当然不是。当今世界是知识信息的时代,国家之间、产业之间、企业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社会上任何一个产业都有它对人才的要求,而文化作为一种产业已经成为一种市场行为,具有前沿性、创新性特点,对人才的要求则更高。不仅需要有较高的文化水平,还需要能够掌握国家产业政策,把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联系起来,成为懂得市场运作的综合性文化产业的经营人才。 文化产业是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产物,真正的文化产业人才也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成长起来的。在西方发达国家,曾经经历过从所谓的恩赐制到分肥制再到公务员制(竞争制)的过程,也就是说文化产业人最终选择了市场竞争。经过不断的尝试,他们已经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体系和公正先进的用人理念。越是市场化程度高的社会,它对人才的开放性就越大,只要是能为企业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业都是求贤若渴的。如果我们离开了竞争,会发现大批文化产业人才将希望寄予少数贤明的领导身上,等待“伯乐识马”是不可取的,也是没有出路的。 由于我国长期处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下,文化单位是作为事业单位来看待的,缺乏文化生产和经营的内在动力,人们市场竞争意识薄弱,观念陈旧,使得文化产业人才匮乏。虽然随着文化产业的不断开放,产生了一批文化经营人才,有效地推进了中国文化产业市场的形成和发展。然而从人力资源大环境来看,中国与发达国家仍有相当的差距。 图一:1995年,每10万人中,世界上各地区国家接受高等教育在校生人数有着明显的差异。 图二:2004年的一次国民高等教育调查中,我国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生人数和适龄青年入学率已经较往年有了突飞猛进的增长,但仍与美国有着相当的差距。 我国有13亿人口,8亿人力资源,但在文化产业领域却存在人员总量偏少、精英不多、结构失衡、分布不均等问题。建国50多年来,在我国高等教育专业学科中,直到1993上海交通大学才创立了中国第一个“文化艺术事业管理”本科专业,每年也仅招收30名学生,这对于全国庞大的文化产业体系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而在发达国家,文化产业相关专业是大学里的传统专业。以美国为例,全美有30多所大学开办了文化管理学、艺术管理学等专业。丰富的人才是美国拥有文化产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原因。 当前,我国的文化产业刚刚起步,在建立独立的文化产业市场主体的同时,加紧建立文化产业的人才市场,是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拥有过硬文化产业知识和市场经营理念的人员,是文化产业在市场激烈竞争中永保活力、提高竞争力的基础。
❷ 如何解决文化市场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坚持党得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作强做大文化产业,增强国际影响力,“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统筹兼顾”,确保中国文化的安全,实施文化强国战略。
❸ 文化市场的现状和前景的调查问卷
级别:新手
2004年12月15日 我觉得你是想说文化产业吧……要么是产业发展或是整合????
寻找文化产业的中国论说认为:新世纪的一切并不都是新的,然而,尽管不大可能像上一个世纪初那样酝育出一场"五四"运动,但由新的社会情境和技术手段所带来的产业化趋势确实预示了中国文化的新动向,可以毫不犹豫地说是"文化产业"是当代中国最为扎眼的文化场景,其通俗性、商品性和可复制性正在改变着我们传统的文化观念、体制和生产/消费方式,它不仅要从近半个世纪以来的政治紧身衣中挣扎出来,也要叛离历数千年之久的"文人"传统。理所当然地,也引发了无数的肯定与否定的议说。对于当代中国文化界来说,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论说此一在中国正在崛起而在西方早已说了千言万语的新型文化。
一
其实,在建设市场经济的中心任务和全球化的历史潮流面前,发展文化产业已不是要不要、应不应当的问题,而是怎样才能发展得更快更好的问题。迄今为止,几乎全国各省、各大城市都制定了自己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有的甚至把文化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之一。作为当代文化系统的一种类型,文化产业的生产与销售可以从潜在的大众市场获取利润,对它来说,投入产出、供求关系、消费市场具有决定性意义,生产的每一个环节都直接与盈利这一可见的目的相关;同时文化工业以高新技术为生产手段和传播媒介,电视、电影、广播、报纸、书刊、录音、录像、光盘、电脑网络、信息高速公路等传播媒介建立起以都市为中心的范围几乎不受限制的传输网。巨大的经济效益与高新技术的参与,使文化产业拥有自我扩张的内在动力和势头,可以突破任何延搁与约束而拥有一个广大的前景。
然而,这决不意味着有关文化产业的一切都是自明的,无需讨论的。至少有两个问题,就紧紧缠绕着中国文化产业:
第一,与其他产业相比,文化产业或直接或隐晦地具有价值与政治意义。原则上,它并不一定与现行的政治规范相冲突,但因为它取得了一般商品的形式,因而与长期以来以文化为意识形态、以文化为政治服务的观念及一整套与之相应的文化体制、文化政策有尖锐冲突。从而,在现行的制度框架下,文化的产业化应当不应当受到一些限制?意识形态的规范与文化市场的要求是否会通?近年来有不少文章是从政治上、意识形态上批判文化产业的。比如1998年《文艺报》开展的有关文化工业的讨论中,刘润为《文化工业论》一文就把文化产业与美国资产阶级的腐朽生活方式联系起来。这种观点或许极端,但对文化产业的持疑虑和谨慎态度的人却比较普遍。一种较有代表性的说说是:"大众文化是通俗文化,它是由大批生产的工业技术生产出来的,是为了获利而向大批消费公众销售的。它是商品文化,是为大众市场而大批生产的,它的成长意味着:任何不能赚钱,不能为大众市场而大批生产的文化,都很少有地位,如艺术与民间文化。"(1)我们不能说这样的判断没有学理和事实的根据,我们不能用思想僵化、观念落后来打发这些论者。
第二,与传统文化相比,文化产业的复制性、模式化的生产方式及其商品性、市场性必奖颠覆我们长期以来建立的文化标准和结构。面对文化产业的强势扩张,以个体创造为特征、以文学艺术为范例的文化观念和行为至少在规模和效益上根本无法与之抗衡,文化领域发生着空前的结构重组和理想置换,这理所当然地引起以人文精神的护卫者自居的知识界的批判。而且,从近年来的不少翻译论著来看,当代西方文化理论的主题之一就是对文化产业的批判,它把大众文化带进学术和思想的视野时,又将其作为问题重重、价值可疑的对象来处理。比如有人指出:"大众文化是一种标准化的、公式化的、重复和肤浅的文化,它赞美浅薄的,多愁善感的,当下和虚假的快乐,牺牲了严肃的理智的,时代赋予的和本真的价值。"(2)工业化的生产方式当然不仅只有这样的产品,但就目前中国不少文化产品的现状看,我认为绝不能说上述评价是精英分子的保守偏见。因为文化产业确实需要通过媚俗来扩扩展市场,商品逻辑之于它显然是第一位的。如果我们认为文化的某些领域、某些形式是不可能产业化的,那么它们之间如何划界、划界之后又如何保护受到文化产业挑战的文化领域和形式等等,就是我们在发展文化产业的同时不能不认真对待的。 全面建设市场经济必然导致文化的产业化,文化的产业化又必然引起从价值观到人文精神方面的反弹,这就是文化产业遭遇中国的症结所在。可以肯定,随着文化产业的蔚然发展,有关文化工业的争论在中国还会继续下去。我的看法是,进一步的讨论要有一个论说方式和思维境域的转换,从对文化产业的外部评价转移到文化产业的内部批评,即以文化产业的合法性为前提进行文化产业时代的文化批评?quot;在文化产业迅速发展为当代经济体系的一部分,在获得政府认可并支持的背景下,全面否定、拒绝文化工业的观点至少是越来越没有市场。而文化资本的内在动力、文化工业的巨额利润,都会成为文化工业强力发展的保证,使文化工业在不久的未来实际上成为中国文化领域的霸主。在文化工业肯定会急剧扩张的现实情势下,对文化工业的合理的批判、审慎的矫正,反倒是难能可贵、相当需要的了,这是一种有意义的对抗而不是简单的拒绝。要健康地发展中国文化工业,就必须注意反对的声音,不断地进行自我调整。"(3)简言之,面对全球化的挑战,政府应加快文化立法和文化管理体制的改革,把文化生产的很大一部分交给市场,给文化产业以必要的通行证;文化生产单位也应以市场为生产导向,彻底打破依赖思想,在竞争中寻求自我发展。虽然目前还远离这一目标,但照发展的势头看,这只是时间问题。真正困难倒是另一方面:如何通过正常的文化批评来校正产业化过程中出现的种种偏至,以维护文化应有的精神关怀和价值导向,保护文化系统中不能直接商品化/产业化的文化行为和产品。也就是说,不能因为文化产业在目前还受到限制就拒绝对文化产业的批评,重要的是通过文化领域的内部批判而不是外部的权威压制来达到政治要求与市场诉求、精英标准与大众导向的平衡。
二
然而,中国文化产业还缺乏这方面的理论资源,因为有关文化产业的批评从来就不是纯粹的文化批评。20世纪有关文化产业(有时被称作"文化工业"、"大众文化"、"通俗文化""媒体文化"等等,此处暂不加区别)的理论,最重要的是以马克思主义为起点的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和以伯明翰学派为代表的英国文化研究,虽然它们的思路、方法、结论有很大差别,但它们据以观察、分析文化产业的视角却有惊人的一致,概括地说,不是政治的,就是美学的。 首先是强烈的政治意识。法兰克福学派人物众多,但除本雅明外,包括扭转了批判理论的"大拒绝"态度和悲观主义的哈贝马斯,都对文化工业都持严峻的批判态度。正如该学派的领袖霍克海默说的:"家庭逐渐瓦解,个人生活转变为闲暇,闲暇转变成为连最细微的细节受到管理的常规程序、转变为棒球和电影、畅销书和收音机带来的快感,这一切导致了内心生活的消失。"(4)在另读者熟悉的阿多诺和马尔库塞等人的论述中,文化工业产品具有同质性和可预见性,比如电影一开始,有经验的观众就可以猜到它的结局;只要听到通俗歌曲的前几个音符,听众就可以想到随之而来的旋律。文化产业的可复制性、平面化、模式化等通过提供一定的满足手段,把大众的视野局限在那些能够在现存体制内获得实现的政治和经济目标上,阻碍大众政治想象力的形成,为现存秩序再生产"顺从一致"。在他们看来,文化产业基本上等同于法西斯主义那种控制大众意识的效果,阻碍着社会生活中导向自由和幸福的潜力能。
英国文化研究的起源较为复杂,它对通俗文化的"细绎"来自其老师利维斯,其意识形态概念来自马克思主义。伊格尔顿评论说:"它审视物质媒介和意义之间的关系,并因此人间从意识形态批评家对形式的关注中学到东西,它把唯物主义直接带入敌入的领域,也就是说带入首先被看作唯心主义建构的'文化'之中,因为辩护者们把文化看作这个堕落的世界的最后一个精神'堡垒'。这样就使马克思主义批评更加锐利。"(5)早期的汤普逊、威廉斯、霍加特等人都特别强调通俗文化中的"感觉结构"是如何与统治阶级的文化观念对立的。汤普生的《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中具体论证,工人阶级的出现不再是经济力量的消极反映,而是积极的、富于反抗的"文化过程"。20世纪70年代后,法国新马克思主义者阿尔都塞的影响波及英伦。据阿尔都塞看来,意识形态既不是某一阶级特有的信仰系统,也不是与真实、科学的知识相矛盾?quot;虚假意识",而是"个人同他所存在于其中的现实环境的想象性关系的再现。"是人们可以借以"阐释、感知、经验和生活于他们置身其中的物质条件里面"的思想构架。也就是说,意识形态是我们意识与经验的基础,它从外部建构了我们的"本质"或"自我",所谓"主体性"不过是意识形态塑造的结果。此一观点迅即被伯明翰学派运用于文化研究,"文化研究是关于意识或主体性的历史形态的,或者是我们借以生存的主体形态,甚或用一句危险的压缩或还原的话说,是社会关系的主观方面。"(6)比如广告就被认为是意识形态,它不断地告诉我们,真正重要的不是以我们在生产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为基础的阶级差别,而是在某些特殊商品的消费方面所形成的差别,因此社会身份就不是我们生产什么的问题,而是秩消费什么的问题。广告产生了各种主体,这些主体又反过来隶属于广告的各种含义以及广告的消费模式。
虽然以意识形态为分析大众文化的基本模式,但在如何评价大众文化的意识形态功能上,英国文化研究又发生了一次重要的变化。阿尔都塞的观点象一切结构主义一样,过分强调"结构的整体"而牺牲了过程和具体经验的复杂性,忽视了文化生活中的人的作用。注意及此,"葛兰西转向"随之发生,它一方面避免德国批判理论以及法国结构主义的中难以忍受的对大众文化的傲慢态度;另一方面又克服了初期文化主义的大众主义。葛兰西的"文化霸权"概念所欲描述和解释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文化与馐缎翁
❹ 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
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主要存在四大问题:
1、文化市场中政府的行政干预较多。
2、文化产业成为政绩工程,重数量不重质量。
3、文化产业创新元素不够丰富,内容和形式单一。
4、高素质人才十分缺乏、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
❺ 文化消费的存在问题
文化消费总量较低
有研究显示,当人均GDP1000美元、恩格尔系数44%时,城乡文化消费应占个人消费的18%,总量应该是10900亿元。根据国家统计局的修正数据,2001年我国就已达到人均GDP1000美元,但2004年的实际文化消费总量只有3740.5亿元;当人均GDP达到1600美元,恩格尔系数为33%,文化消费应占个人消费20%,消费总量应为20100亿元。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05年我国人均GDP达到1700美元,而实际文化消费总量却只有4186亿元。所以,(2007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称,中国居民的文化消费总量过低,居民文化需求的满足程度不足1/4。
文化消费结构层次较低
从上述文化产业布局看,全国消费格局不平衡。从消费支出结构看,城市居民的学杂费、保育费支出占绝大比重,比例为82.88% ,农村的比例为77.48%,文化消费支出较低。从文化消费支出结构看,城市消费书报杂志的比例为16.03% ,文娱消费中耐用机电消费品的比例为61.73% ,而农村消费书报杂志的比例仅为3.72%,其余的都用来消费耐用机电消费品,从文化消费热点看,非教育性知识文化消费较少,热衷于休闲消遣性、娱乐性、低俗、炫耀摆阔、封建迷信、黄色、暴力、盗版等消费。
造成上述问题的深层次原因
主要有心理层面、经济层次、社会政治层面和全球化等方面。具体来说:
(1)文化消费心理的支配。文化的心理特性决定了文化消费活动是一个心理运动的过程。文化消费作为一种文化体验、情感享受和对自身发展、社会关系、地位的追求,受文化观念、消费观念、价值取向支配,文化认同将激起消费,文化偏爱将执着并扩大对其消费,文化抵抗将拒绝对其消费并增加文化偏爱的消费。而我国有些人对文化消费与文化产业发展的意义认识不够,消费心理不成熟,文化观、文化价值观、文化消费观不正确以及观念、素质差异,忽视了消费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2)文化消费经济能力的制约。文化的经济特性决定了文化消费活动是一个经济运动的过程。文化消费活动受市场经济价值规律作用,文化消费总量和结构受消费大众的收入水平及其收入分配制约,而我国市场机制尚未成熟,人均GDP水平不高,最终消费占GDP的比重和居民消费率仅为51.1%和38.2%,恩格尔系数还较高,地区经济发展、人们收入水平不平衡,社会保障不健全,教育支出过大,价格结构不合理,加上消费结构和消费支出的惯性以及边际效用递减约束着消费量的扩大和消费结构的变化,文化市场、文化消费还处于发育初期。
(3)文化消费社会环境的影响。文化的社会、政治特性决定了文化消费活动是一个社会和政治运动的过程。文化产业存在商品性与艺术性、意识性的矛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政治利益的矛盾,文化管理存在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规制、管理和调节的矛盾,文化消费存在社会价值取向、民族风俗习惯、消费空间时间与个人需求的矛盾。而我国至今文化消费经济政策不到位,消费法制体系不健全,消费管理体制没有理顺,消费管理不善,文化市场秩序不规范,文化基础设施、文化消费权益、消费信息安全等宏观消费环境没有根本提升。
(4)文化国际竞争的影响。文化的国家特性决定了文化消费活动是国家间竞争的运动过程。文化是一种软实力,而且有助于硬实力的提升,发展文化产业成为国家策略和国际化城市战略,开放和反开放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的斗争在WTO内外一直进行着。由于我国文化资金实力、科技水平、创新能力、国际贸易竞争力较低,出口文化硬件商品占大部分,文化软件出口相当薄弱。根据新闻出版总署《2005年全国新闻出版业基本情况》,除了录音带完全出口、数码激光视盘出口大于进口外,其他都处于逆差,版权贸易中的软件和电视节目只有进口,没有出口,期刊的版权进口量是出口量的374.5倍。一方面,外来文化与本民族文化的冲突,部分消费者对外来文化不认同,抗拒消费;另一方面,外来文化产品对我国部分消费者文化认同、思想观念的影响,使其热衷于外来文化产品消费,减少本国文化消费,削弱了本国文化产业发展基础,引起恶性循环。
❻ 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存在的问题.
试论文化产业投资不足问题之克服
摘要:本文对当前我国存在的文化产业投资不足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介绍了国外在文化产业投资问题上的做法,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若干克服文化产业投资不足的办法。
关键词:文化产业;投资
一、投资不足是目前我国文化产业所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
与任何事物的发展与进步一样,文化产业的发展同样也离不开投入的保障。随着人们物质生活的富裕,文化生活的需求也越来越高,这正是发展文化产业的社会源动力,文化要实现产业化,其所需要的资金、人力、物质的投入会呈现出更为大量的需求。因此,从法律、政策与事实上确认必要与充分的投资,这是文化产业必不可少的物质保证。而投资不足必然会制约文化产业发展。导致资本向文化产业投入的不足,进而影响文化产业发展进程的原因主要包括:
(一)投资渠道不畅通
文化产业的投资渠道总体上可以分为:国有(政府)的文化投资、民间文化投资和外资的进入。长期以来,文化被认为是纯粹的公益和消费部门而由政府财政包办,这种体制使得投资渠道过于单一、狭窄,只讲投入不讲产出,许多重大的文化基础设施由于缺乏资金,其建设受到严重的限制。而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文化产业大多实行“出身”准入制。即只有是“我部门”、“我行业”、“我地区”以及全民所有制的企业才能优先进入市场,这就把部门出身、行业出身、地域出身和所有制出身变成了文化市场准入的条件,由此导致民间资本的产业进入壁垒比较高,使得社会上的闲散资金难以向文化产业靠拢,急需资本扶持的文化项目只能望梅止渴。而外资由于在文化的市场准入方面受到限制,其资本的进入也受到一定的控制。
(二)投资方式不合理
近些年来,我国政府的直接财政拨款和一些文化经济优惠政策给予了文化产业发展以很大的助力,“九五”期间,全国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事业财政经费投入大幅增长,如文化事业费财政拨款年均增长14 .96%,至2000年达到67 .03亿元;但是,对一些产业或项目的资金投入上缺乏明晰的终端目的性,往往造成投入和产出不相协调。在根本上仍然是一种事业型投入方式,而非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市场化投资方式。此外,我国文化产业的金融介入程度较低,在融资手段上比较原始,即以资金方式投入为主。缺乏现代化的筹资方式,如通过股票、债券等方式筹措资金。
(三)法律保障机制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文化产业法规体系还不完善,诸如民间资本和外来资本所关注的法律地位、权益保护、退出机制等核心问题都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此外,国家对文化事业的管理主要依靠政策号召和行政措施,而缺乏用法制手段引导、保障文化建设和文化活动的顺利进行。法制环境的不完善,政策的不确定性导致了投资的风险成本急剧攀高,令投资者望而生畏。
(四)文化投资效益的体现也是影响资金向文化产业投入的重要制约因素
从单纯的经济学角度来看,投资者只对其所投资的项目的利益实现感兴趣,投入少、收效大、周期短自然能够吸引大量的资本流入,而文化产业领域的投资无论是用于形成固定资产的文化基本建设投资,还是用于形成流动资产的文化的知识产权投资和用于培育文化战略后备资源的投资,其建设、创作、培养周期和成型期都比较长。出于对投资回报的考虑,政府投资、企业投资、私人投资等,所选择的投资重点也不一样。这就需要政府统筹兼顾,采取必要的投资倾斜政策,促成一个比较合理的投资结构。
二、国外文化产业投资情况简介
(一)政府加大投资力度
加拿大为了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努力扩大和占领文化市场。在连年削减联邦预算的情况下,却不断增加对文化产业的投入,如为支持电影业发展,投资2亿加元,建立了一个故事片生产和发行基金;对投资电影业的加国公司实行一定程度的减免税政策等等。
法国政府非常重视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每年都拨出几十亿法郎用于兴建图书馆、博物馆、剧场等文化设施。这些资金先由政府拨给文化部,再由文化部分配给各施工项目。近几年,法国兴建了一批大型文化工程,如巴士底歌剧院、新国家图书馆、大卢浮宫扩建工程等。这些工程耗资巨大,施工时间长,如新国家图书馆工程建设资金为80亿法郎,1989年开工,1996年建成,工期为7年,每年均需十几亿法郎的投资。1999年,文化部用于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为35 .43亿法郎。因此,文化设施的建设是法国最重要的文化产业。
韩国近来文化产业的迅猛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与得益于大量巨额资金的投入。近年政府加大了对文化产业的投入,文化产业预算由1998年的168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1878亿元,文化事业占总预算的比例由3 .5%增长到约17 .9%.
(二)投资主体的多元性
美国文化产业之成功经验之一在于实现了文化产业投资主体的多元性,美国联邦政府主要通过国家艺术基金会、国家人文基金会和博物馆学会对文化艺术业给予资助,州和市镇政府以及联邦政府某些部门在文化方面也提供资助。而美国文化艺术团体得到的主要社会资助则来自于公司、基金会和个人的捐助等,其数额远远高于各级政府的资助,1997年文化艺术业的经费总额为175 .83亿美元,其中社会赞助为37. 6亿美元,政府直接资助20 .96亿美元。
近些年来,澳大利亚文化产业之所以向前发展、文化市场日益繁荣,商业赞助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赞助形式表现出来的商业参与文化活动,正成为一个重要的筹集资金的方式。进入90年代以后,澳大利亚政府和文化机构越来越认识到,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只靠传统形式上的政府拨款远远不能满足其发展所需的资金,政府和文化机构的目光均逐渐转移到了企业,寻求赞助以弥补政府财政拨款的不足。1991年3月,澳政府出台了文化组织登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向这些已登记的文化组织(目前已有将近1000个)提供赞助,便可免纳相应数额的收入所得税。同时澳政府设立了专门机构(澳大利亚人文基金会)为企业和文化机构双方牵线搭桥,提供咨询;出版期刊宣传和指导;实施有关减免税政策。这些措施大大激发了企业和个人向文化机构提供无偿捐赠或商业赞助的积极性。
印度政府通过给予优惠政策等方式鼓励国内私人企业和财团投资文化企业,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印度的新闻社、广播电台、报纸杂志以及电影制作发行,图书发行,演出团体等主要文化产业部门都采用了官办、民办多种形式。如印度报业托拉斯这家全国最大的通讯社就是一家私人机构,而在印度最有影响的时报系、印度教徒报系、印度快报系等全都是有私人投资,这些报系不仅发行出版报纸杂志,而且涉足更广泛的文化产业领域。
(三)融资方式的多样性
美国文化产业的金融介入程度比较高,在美国,各个文化产业集团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融资体制,一些有实力的文化产业集团如美国广播公司、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等,其背后都有金融资本的有力支撑,文化产业集团与金融集团间互相渗透,互相参股、控股,二者之间建立了稳定的伙伴关系。
英国对企业投资文化产业实行“政府陪同资助”即如果企业决定资助文化事业,政府将陪同企业资助同一项活动,为这项活动的质量和成功打上“双保险”。政府特别鼓励“新投入”,即当企业第一次资助时,政府“陪同”企业资助,其比例是1∶1,对于第二次资助,政府则对企业多出上次资助的部分实行1∶2的比例投入。资金的加倍投入,必定会扩大文化活动的规模、质量和影响,广告效应自然增倍。实践证明,这一政策明显地提高了英国企业资助文化事业的积极性,已有3000多家公司加入了资助文化事业的行列,资金高达近亿英镑。
韩国在文化产业的资金支持机制中,运作“文化产业专门投资组合”。这是以动员社会资金为主,官民共同融投资的运作方式。文化产业振兴院2000年至2001年两年期间,成功运作“投资组合”17项,共融资2073亿韩元(政府350亿,民间1723亿)。计划以后每年通过“投资组合”至少融资1000亿韩元。2001年韩国电影振兴公社通过“电影专门投资组合”融资3000亿韩元,保障了电影事业的发展。
(四)投资具有良好的法治环境
加拿大强调立法,用法律进行行业的宏观管理。加拿大是联邦制国家,文化由联邦、省、市政府分别管理。一般情况,联邦政府负责全国性的文化事务,主要是通过颁布各种法规对全行业进行指导和管理。省、市政府也依据所辖范围,通过颁布各种法规和条例进行指导和管理,对主要文化投资领域采取了完全透明和基本开放的政策,任何人都要严格遵守,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使投资者所面对的政策风险降到最低。
日本文化产业得以发展的一个根本原因在于:法律法规健全,通过法律法规调控文化市场的手段已经逐渐机制化;在文化产业中,最具代表性的法律法规就是1970年5月6日颁布的《著作权法》,迄今已经修改20次。该法明确规定,保护各类著作物作者的所有权利,以及对有关部门作品和表演、唱片、广播电视等的权利及相关权益。其目的是公正使用这些文化成果的同时,有效维护作者的权利,使文化产业得以健康有序地发展。
近些年来,智利也不断适时出台并不断修改完善法律条款,为文化产业发展保驾护航,使智利的文化产业走上了一条规范、有序的发展道路,同时也使政府对文化工作的管理做到了有法可依。例如:为使智利文化事业的发展与经济发展相匹配,智利政府于2001年着手对原《文化捐赠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并获国会通过,颁布实施。修改后的《文化捐赠法》拓宽了文化机构筹集资金的渠道,灵活了捐赠方式,扩大了受益群体,提高了捐赠资金的免税百分比,进一步刺激了捐赠人的积极性,逐渐形成了“企业办文化、文化全民化”的风气。
三、我国文化产业投资不足问题之克服
(一)改革文化产业融资办法,放宽民间资本进入限制
我国金融专家汪保健、肖瑞林曾经尖锐地指出: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加大金融的介入力度,假如没有金融的全方位的介入,文化不可能真正走向产业建设。良好的金融环境是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在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仍受资金短缺制约的情况下,鼓励文化产业的金融介入、加强文化产业与金融的融合,具有相当的现实意义。为此:
1 应鼓励文化产业的金融介入,完善融资手段。在投资来源上,鼓励企业、个人、境外资金兴办文化企业。在投资方式上,采取独资、合资、合作、合营等多种途径;既可以资金方式投入,也可以土地、无形资产和技术方式投入入股;还可以通过股票市场发行股票、债券以及文化彩票等方式筹措资金。此外,还可以通过流动资金的贷款、固定资产贷款、联营股本贷款、循环贷款、产权市场上的溢价转让和拍卖、项目贷款等间接融资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为了提升文化产业资源配置的国际化程度,亦可大胆引进外资。
2 放宽民间资本进入限制。目前,我国文化产业进入壁垒还比较高,民间投资进入的深度明显不足,这不仅体现在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在市场准入条件上的不平等,还体现在我国对民间资本与外来资本的区别对待。为了充分调动民间资金,广开投资渠道,笔者认为:首先,要打破垄断,鼓励竞争,支持民间力量投资文化项目,实现文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融资渠道的多样化,让市场在长期资源的配置方面发挥主要和关键作用。国家(政府)主要依靠宏观经济政策对文化市场进行引导,再由市场引导分散的企业投资,构建众多的民间投资主体。目前要进一步明确投资主体的分工和投资责任,切实按照国家文化产业各行业的特点和文化市场供求情况,将文化产业建设项目划分为竞争性项目、基础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真正确定企业是基本的投资主体地位,政府尽快减少竞争性项目的投资,集中力量进行大型的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的投资,将竞争性项目的投资主要让位于民间投资。通过制定相关税收政策,鼓励个人和团体对文化事业的投资与捐赠,鼓励工商企业和社会人士对文化产业的赞助。其次,对加入WTO以后,我国已承诺对外资开放的文化领域,应同时向民间资本开放,改变文化产业领域当中存在的外来资本“超国民待遇”的状况。凡外资准入的,原则上可视为允许国内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领域。同时,我国对外资准入时间上的限制,不适用于国内民间资本。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在文化产业投资中的地位和作用
鉴于我国文化产业领域投资现状的分析,目前应加强政府在文化产业投资中的地位和作用。政府在文化产业投资中的作用不仅表现在通过政府财政拨款对文化产业进行直接投资方面,更重要的是体现政府在文化产业投资中有着无法替代的地位与至关重要的作用。
1 制定有关的文化投资法规、章程、实施细则以及相关配套的政策、措施,并通过监督实施,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范文化投资的法律法规体系,使文化产业投资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 引导投资方向、调整投资结构。随着我国文化产业建设的大力推进,许多地区都遇到了文化投资的短期效益和长远回报的矛盾,遇到了政府的公共投资和企业的商业投资如何衔接配套,以及如何分担投资的风险和分享投资效益的问题。这就需要政府统筹兼顾,采取必要的投资倾斜政策,促成一个比较合理的投资结构。
3 合股参与,共同投资。政府可以通过与文化企业等投资主体合股参与共同进行投资,不但为企业等投资主体分摊了风险,同时也在客观上减轻了政府在文化产业投资方面的压力。
4 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无论是对国内的投资者还是对外商来说,投资环境是他们所最为关注的一大问题。改善投资环境实际是改善播种与收获的联系。因此,为了吸引更多的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政府就必须不断地改善投资环境。投资环境的改善既是政府一项长期的任务与工作,也是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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