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屋租赁中不能忽视的事 (下)
房屋租赁中不能忽视的事(下)
一、房屋损坏赔偿应分辨致损原因
根据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出租人就房屋及屋内附属设施设备有保证适租的义务及维修的义务,而承租人对于使用房屋期间发生的正常损耗不负有赔偿责任。
所以,就承租人使用房屋期间的致损行为,承租人是否需要赔偿,有两点考虑:
1、损害的发生是否是承租人原因所致;
2、损害的发生是否是正常耗损,即是否是按照性质和用途正常使用而发生的。
二、退房手续了解清楚避免后患
出租人与承租人就押金退还发生纠纷在租赁合同到期后很常见。为了避免押金纠纷,有以下几点建议:
1、交接房屋时履行交接手续,即在承租人收房和退房时双方均应仔细查验房屋及室内物品和附属设施,并通过交接清单将当时的房屋及物品状况、数量等予以明确,避免日后打口水战;
2、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合理使用房屋,不按性质和用途使用房屋及物品造成损坏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如发现房屋及室内物品损坏的,应及时告知出租人并通知其维修;
4、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如需安装附属设施等,应征得承租人同意;
5、承租人在准备退租时应主动结清由其负担的各项费用;
6、承租人退租时应清理房屋卫生,将房屋尽可能恢复至收房时的状况。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0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点击领取看房红包,百元现金直接领
Ⅱ 房屋租赁时有哪些常见问题
安全---保证人、物的安全
卫生---健康和心情也是很重要的
交通----交通要便利,公交车费也是很贵的,还浪费时间
房东----人要好,不然会有很多麻烦
邻居---这个也是很重要的,有紧急需要的时候可以帮忙
还要问清楚物业费、取暖费等
★租赁房屋“五注意”
一、不要轻信低价虚假广告。目前北京市房屋租赁市场上,阜成门、中关村、建国门等地区一居室普通住宅租价普遍在1400?1500元以上,城近郊区其他地区一居室租价也都不低于1000元,在个别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的广告中却标价500?600元,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企图以此吸引客户,牟取不正当利益。目前市国土房管局已建立住房租赁指导价定期发布制度,通过市国土房管局各网站及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向社会公布。
二、认真查看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按现行规定,无论是房地产经纪机构还是其下设的每个分支机构,均应办理注册登记及资质核准手续,并在其住所明显位置悬挂《营业执照》、《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正本或《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并张贴其全部执业经纪人《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三、签好房地产经纪合同。签订合同之前务必要认真阅读合同各项条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示的格式合同有异议的,可对该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后再签字或签订补充合同。签订合同时要查看签署合同的执业房地产经纪人的资格证书。
四、承租、购买房屋时,要事先查验产权人(出租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及身份证明。确认房屋具备出租、出售条件后,方可签订合同。
五、做合法交易、办正规手续。从事房屋租赁活动时,应到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将房屋出租给外地来京人员的,要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和《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将房屋出租给境外人士或外资机构的,应办理涉外安全审查手续。从事房屋转让活动时,应如实填报真实成交价格、依法纳税,不给违法经纪机构制造黑箱操作、非法赚取差价的机会。
Ⅲ 房屋租赁中遇到的问题
首先电视的问题,你可以拿到维修点去检修,监测到底是什么问题造成电视看不了的,如果属于正常老化问题,费用应该不会很大,就有你来承担。如果监测出是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你就可以拿着合同让租客承担维修费用。
然后是退押问题,只要不存在主观欺骗,双方签字后,合同就生效了。如果就只是电视故障这个情况不足以导致终止合同,终止合同的条件应该合同里另有注明。租客完全是无理取闹,押金不需要退,你还可以要求租客再赔偿你的损失,一般房地产中介的标准合同里也有注明,你再认真看一下合同。
Ⅳ 房屋租赁市场混乱的原因有哪些
一、目前国家的法律租赁政策还没有落地
尽管我国早在1995年就已经通过《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并在2011年推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同时此法律中早已明确规定了房屋租赁的相关事宜。但是,由于我们对房屋转让、房屋租赁的意识还很淡薄,所以我们在租房时,双方仅仅停留在口头协议,基本上很少按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来签定正规的租房合同。
也是因为,双方只停留在口头协议,因此近年来,房屋租赁纠纷呈明显上升趋势。
二、租房市场混乱,层层转租普遍
目前,有很多房东为了追求高收益,往往不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也不与承租人签定正规的租房合同。而且市场上,层层转租的现象很普遍,尽管房产管理部门对这部分房东做出过相应的处理措施,但是对于拒绝执行的房东,却没有更加有效的管理办法。因此,非法出租行业非常普遍。
三、租赁市场被人为分割,政出多门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飞速发展,原来由房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的租赁市场,却被工商、公安、计生等部门人为分割,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其结果往往是谁都在管,但是谁又管不好。
由于管理本身就存在缺陷,因而导致了租赁市场秩序混乱。长此以往,不利于租赁市场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四、管理不健全空档频出
由于各地的房屋租赁市场各有不同,因此需要地方出台配套的管理法规,但仍有一部分城市没有相关的配套法律来制约,因此导致房产管理部门空档频出,无章可循。
Ⅳ 房屋租赁问题
取暖费热力公司是按全款收取
Ⅵ 房屋租赁协议中地址写错了,此协议是否有效地址是中介写的,承租方是否有权在错误的房屋内居住
该协议是否有效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根据法律规定,您所描述的情况属于合同专书写笔误,这种笔误可以属更正。
再退一步讲,中介和承租人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该合同指示的房屋就是您出租的房屋,合同只是书写错误,也会认可该合同效力的。
Ⅶ 房屋租赁过程中的事故责任问题
要出租人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有过错,从本案来看,要指出出租人的房屋设施设置有问题(比如容易滑到蹲便器里,不过,我看难),或者是设施有质量问题,(比如瓷砖大面积破裂,可能是质量问题)。
如果证明有上述问题之一,可以要求房主承担一定责任,但以你说的情况,不可能让房主承担全部责任的,你朋友毕竟有自己不注意的地方。
Ⅷ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方违约的问题
按照合同约定,承租方无权索要要押金。
建议以后不要设定押金条款,出租房子为了确保出租财产的安全,可以设定财产保证金,万一损失可以要求赔偿,没有损失予以退还,同时还可以确保水电物业等其他费用拖欠用来支付该费用。
同时,就提前解除合同还可以约定违约金,押金是一个说不清楚的概念。很容易发生争议。
承租方之所以一再要求退还押金就是因为,这个押金押的是什么没有明确,如果财产损失可以用押金补偿,剩余的要退还,这就是承租方的逻辑。
提前退租属于违约行为,没有设定违约金,就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你占有主动权,不要担心律师找。且理在你这方,违约的是承租方。
Ⅸ 房屋租赁中不能忽视的事 (上)
房屋租赁中不能忽视的事(上)
一、委托出租时房主应谨慎避损
将房屋委托中介(或公司或个人)出租,是房主的省心之选,但委托不善或许会更糟心。这种出租方式中,房主往往对房屋疏于管理,而房屋大多被中介加建隔断后进行群租,不仅破坏了房屋原有结构,还会因安全隐患给房主带来额外的麻烦。2014年至今,因政府大力清理群租,极大压缩了中介的获利空间,很多小中介公司和个人从承租人处收齐租金后就“销声匿迹”了,给房主维权造成困难。
对此,法官有两点建议:
1、将房屋委托有信誉保证的大中介公司出租,不要贪图小中介公司或个人承诺的低佣金、高租金;
2、出租期间,房主应了解、核实承租人信息,定期联系中介、查看房屋,以掌握房屋出租情况。
二、明悉产权才能保障踏实用房
现实中,相当一部分承租人疏于核实房屋产权情况,会认为房屋中介当然享有出租权,上述案例即典型。承租人应明了,房主以外的他方对外出租房主房屋,须有合法权利来源即出租权,通常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出租合同或租赁合同中的同意转租条款取得,否则构成无权处分,在房主不予追认或明确禁止转租的情况下,所签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0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搜狐焦点为您提供全面的新房、二手房、租房、家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