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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图书营销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21-04-17 15:43:23

Ⅰ 《哈利波特》书本畅销的原因有哪些

《哈利波特》畅销原因
1 最简单就是写得好,深入人心 圆了人们对充满魔法力量的渴望。
2再来就是其在电影产业上的同步开发上印,使其本身的亮点更为出彩,起到了扬名立望的作用

以下是详解原因的文摘,有耐心的话就细细着么一下
首先,《哈利波特》能让当今众多的儿童少年放下手中的电脑游戏转向开卷阅读,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哈利波特》的编写意念。从文学的角度来讲,哈利波特反映了“儿童本位”。它是用儿童的眼睛去看,用儿童的耳朵去听,用儿童的思维去想,用儿童的心灵去感受。正如该书的作者罗琳女士所说,“儿童读物不是教科书,其目的不是要教会孩子们什么特定事物。这不是文学的特性。人们确实能从文学中得到一些东西,但可能只是教你如何开怀大笑,而并非每次都像打你一个耳光一样让你吸取教训。”哈利波特的成功也证明了这一点。这本书的构思并不复杂,但整个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悬念重生,引人入胜,充满趣味。
书中的主人公哈利是个小孩,在孩子的眼里哈利就是和自己差不多的一个朋友。他从小就失去了爸爸,和坏舅舅及凶狠的表兄弟住一起。11岁生日时发现自己是个会魔术,能自由穿行于两种世界的小巫师,后来就在寄宿学校的七年里发生了种种探险和奇遇。故事里哈利波特凭着一把毫不起眼的扫帚柄满天飞;担任信使的不是衔着橄榄枝的鸽子而是其貌不扬的猫头鹰;进进出出的不是有框的门,而是说上一句口令穿过画上的一个洞即可进入另一番天地……种种描述正好适应了儿童的“天马行空,完全打破常规”的想象力。孩子的天性是发现快乐,追求快乐。而哈利波特符合了孩子们的心理特点,审美趣味,它用孩子们的眼光发现了这个世界的欢乐。
另外,此书也继承了惊险小说的传统,故事不是冗长拖拉,场景不会令人感到沉闷。恐怖紧随在欢乐之后,主人公刚从一个危险中逃离出来,一个新的更糟糕的险境又已隐约逼近。罗琳女士在惊怵中创造出一个幻想的世界,玩着幽默、智慧的文字游戏。
《哈利波特》为何还能吸引成年人的目光?成为他们的聚焦点呢?我想一部分原因就是轻松。儿童的读物,大多数成年人还是喜欢的。人们都喜欢回归自然,因为那个世界是平静的,没有现实世界中的喧嚣,没有人情事务的打扰。而哈利波特让成年人获得了这种享受。人们在阅读时就好像感觉时光在倒流,书中的好多细节让人回忆起古老的童话,如蜡烛、糖果、扫帚等。
作者在书中还玩文字:法文、拉丁文、希腊文都被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譬如在《魔法之镜》一节中,哈利透过魔镜看见了他的家人,在镜角的上部就刻着一行令人颇为费解的法文铭文。另外,作者在远古的神话和传说中玩出奇妙的动物形象—独角兽、蛇怪、半人半马。丰富的幻想空间也是让很多成年人钦佩不已的。这些都增加了作品的深度,增强了对成年人的可读性。
还有,《哈利波特》的主题也描写了人类一个永恒的主题:同情和关心他人,让人们在这个道德日益削弱的时代重新找回道德的杠杆。在魔法学校的城堡内,哈利得到朋友的赤诚帮助,受到老师的悉心呵护,让他倍感温暖。在第三辑《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中,小魔法师与伏地魔的忠实信徒布莱克之间展开了正与邪的较量。
《哈利波特》五部小说情节各不相同,但它一样畅销。小小年纪的魔法师哈利波特驾着神奇的扫帚柄遨游于世界的各大洲,受到众多读者的喜爱,皆因它有着自己特有的魔力。

Ⅱ 哈利波特系列图书目前的销售量是多少啊

我只知道这个小说被翻译成了64种语言~~至于销售量么。。。截止到今年的10月好像是到了3.5亿册吧。。。不是太清楚额

Ⅲ 哈利波特丛书畅销原因(从市场营销策划角度谈)

第一:“内容适合读者胃口”;第二:“宣传得很到位,对象找的很准”;第三:“每次策划都给人有一种期盼和惊喜”;

Ⅳ 请求:我现在准备写一篇关于《哈利波特为何风靡全球》的论文,希望大家能提高一些材料和一些建议。

作为一部成人也爱读的儿童书,《哈利.波特》完全具有“魔力故事”所需的各个属性,而且在通感属性上又经过了极其讨巧出奇的精彩处理,最后,又没有被传媒错过,于是全世界就轻易地被区分为麻瓜和巫师……它的风靡,正是美国商业文化全球性蔓延的典型代表。 退回到哈利的源头 前天———7月21日,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第7部,也是最后一部《哈利.波特与死圣》在全球发行。出版商和销售商都期待着它能打破这个系列小说此前创下的销售纪录。 每种流行现象的背后都有一个神话,对于《哈利.波特》来说,尤其如此。1997年开始,仅用短短十年时间,这本起初屡遭退稿的巫校童话,成了有史以来最畅销的文学作品,同时也缔造出现代文坛最大的创富传奇。 当然,《哈利.波特》已不仅仅是出版神话,它早已蔓延为21世纪初的一大文化现象:围绕着它的文学、宗教和价值观的争论,十年来不绝于耳。 《哈利.波特》现象是怎样造就的呢?如果回退到哈利系列的源头,看它之所以能从里面汩汩地流出日后磅礴的财富之泉,一个基础不能回避,那就是在源头盘踞着一个故事。一个有着很多人而且是来自不同国家、不同种族,说着不同语言,有着不同文化背景,甚至不同教育程度的人都喜欢看、喜欢读的故事。 首先,具有财富之泉的魔力故事,会是一个读起来相对容易,阅读时不需要读者动什么脑筋的故事。一些小障碍是可以的,有时候这反而可以激发读者的好奇心和探求欲。 其次,像许多西方的“魔力故事”一样,《哈利.波特》也选择了主人公面对黑暗诱惑时内心挣扎、选择、成长的历程为主题。随着哈利的成长,他所拥有的力量越来越大,内心的搏斗也愈加激烈。“伏地魔”是他的死敌,他们的较量越来越残酷,但冥冥中他也感觉到了他与伏地魔的相似之处,及对方对自己的巨大诱惑。他就在这样的心境中成长起来。 再次,《哈利.波特》通过一种“想象力的身边化”让读者感受到一种通感的愉悦。 可以这么说,《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中涉及到的大部分与想象力有关的内容,几乎都不是罗琳女士的原创。但罗琳女士在对这些想象再造过程中,却采用了一种独特的手法,这一手法使得各地各处的读者在阅读《哈利.波特》时都会相当容易地产生一种通感的愉悦。 谁没有被同学搞过恶作剧;谁没有被家长咆哮过;谁不希望读书写作业时可以得到一支速写笔,这些遭遇和愿望,不分读者年龄,难道不是人人都经历和暗暗希望的吗?不要小看这份对想象力身边化的处理,它使得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变得跟我们的日常生活更亲近,里面提到的大部分东西都能轻而易举地在阅读的时候被我们感觉到,能够让我们心领神会。 对身边的事物加以想象容易获得大众通感,而在保持想象力的趣味与新奇上却又会为作者提出一种挑战。从这个角度上看,罗琳是非常少有的成功者。 《哈利.波特》首部连遭8家出版社退稿 好故事自然是基础,但要成为超级现象,《哈利.波特》的成功更要归功于这个时代———全球化才是成就它的决定性因素。 《哈利.波特》是英语写成的,是美国资本和美国式营销推动的。《哈利.波特》的首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在英国出版前,连遭8家出版社退稿。最后布鲁姆伯瑞出版社接受了书稿,于1997年付印,作者罗琳只得到3000英镑稿酬,以及一句这辈子不要指望靠写书致富的忠告。此书精装本初版首印只有500本,后来虽然持续慢热,但在最初两年,还远未成为世界性的现象。 只是当美国资本介入,在美国出版,并登上美国的畅销书榜之后,它才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美国不仅是中转站,更是发动机。而首版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现已成为收藏界的珍品,最近有一本在英国的拍卖台上,以9000英镑的高价成交。 作者罗琳也迅速超过英国女王,成为全英最富有的女人。罗琳当然富有,但美国公司是最大的赢家,学者出版社最早买下《哈利.波特》的美国版权,只花了10.5万美元。而前4部《哈利.波特》电影,已经赚得了30亿美元的票房,且全部进入了20部最卖座电影的排行榜。预计所有7部电影的总票房将高达100亿美元。 突然间,一抬头,发现全世界都在读同一本书,看同一部电影,唱同一首歌,甚至说同一种语言。从某种意义上说,全球化就是美国化,具体到文化产品,则意味着英语、好莱坞以及美国式的价值观。 儿童是打破文化羁绊的最好渠道 全球化效应作用于出版业,意味着全世界读者的口味迅速同质化,即美国化。在天主教国家、阿拉伯世界和大多数亚洲地区,巫术和巫师都不是传统上受欢迎的文学题材,而《哈里.波特》阴郁的主题并非儿童文学所长,但全球化扫平了这些区域性的传统障碍,使它照例成为上述地区的畅销书。 《哈里.波特》还营造出一种共同的阅读气氛,正像故事将人类区分为巫师和麻瓜一样,读过《哈里.波特》的人之间,也有一种秘密的认同感,轻易营造出自己的小小天地,而这个世界,麻瓜成年人多半是不被允许也没有能力进入其中的。 2006年夏天的一份调查显示,5到17岁的美国儿童中,超过半数表示,在接触《哈里.波特》之前,从未体会到读书有乐趣可言。儿童书的长度不再成为问题,孩子们发现,他们完全有能力读又厚又长的书。这一点对儿童书出版业的价值观来说,几乎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 这大概因为罗琳十几年前就写好了全书大纲,此后严格按此脉络稳步前进,因而从第一部起,就构建出一个庞大而绚丽的异类世界,无论人物还是道具,爱恨情仇,各有纷繁复杂的前世今生,小读者一旦失足堕入其中,多半难以自拔。 《哈里.波特》打破的障碍远远不止这些,它荡平了性别甚至年龄之间的界限,不仅同时讨得了小男生、小女生的欢心,许多成年人也对它爱不释手。 魔幻文学并非始自《哈里.波特》,但名作之中,似乎只有它将故事放在了当代美国,而非中世纪,或虚构出来的“中土”。这也是它易于为更多读者接受的另一个原因。 儿童是障碍最少的接受群体,又是极易受口碑效应影响的读者群,比起成人,孩子们更少文化上的羁绊,也有更多的时间聚集和交流。当你身边的小朋友都在谈论《哈里.波特》,你更难以拒绝加入其中。对群体归属感的天然需要,使一批又一批的孩子和他们背后的家庭,成为《哈里.波特》及其各种衍生产品新的消费者。这就是全球化的另一种体现。

满意请采纳

Ⅳ 求《哈利波特》系列书介绍及销量等内容、图片

哈利·波特,一个戴着眼镜的小男孩,骑着他的飞天扫帚,在世界各地掀起一股魔法旋风,全世界都为之疯狂。在他的世界里,奇迹、神话、魔法……什么都不会过分。现在,让我们也骑上飞天扫帚,和他一起飞吧!哈利,罗恩,赫敏,秋·张.金妮,马尔福....一系列人物为这部小说增添了许多色彩.....

作者简介:
自从乔安妮·凯瑟琳·罗琳(1966-)24岁那年在火车上看到窗外一个戴着眼镜的小男巫朝她微笑并挥手时,罗琳便萌生了进行魔幻题材写作的想法。她在七年后,把这个想法变成了现实。于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1997)诞生了,并让全世界的人为之喝彩。
罗琳又先后创作了《哈利·波特与密室》 (1998)、 《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 (1999)、 《哈利·波特与火焰杯》 (2000)、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 (2003)和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2005)据可靠消息报道,此系列的大结局将在2007年7月7日发行……
这些作品的陆续问世,不断地刷新着世界小说发行史的记录。哈利·波特这个人物顿时叱咤文学江湖,让数不清的读者为之倾倒,这不能不说是文学史上的一个奇迹。
罗琳这个富有想象力的魔法妈妈带给了无数人欢笑与泪水,也带给了全世界的FANS一个美丽的梦。
这部作品改编成的电影也火遍了全世界。哈利的饰演者丹尼尔·雷德克里夫成为英国最富有的少年,艾玛·沃特森不知有了多少的FANS。随着《哈利.波特》的不断翻新,电影主角也一个个长大,与此同时FANS们也追随者偶像们的脚步慢慢变得成熟,当然《哈利.波特》的奇迹也在慢慢走向终结。
在我们企盼着《哈利·波特》的最后一本的同时,相信作者J.K.罗琳一定能给我们一个令人满意的结局吧。愿哈利波特这个英雄能在人们心里永远存在!
哈利·波特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笔下的传奇少年。《哈利·波特系列历险小说》凭着出奇的想象、层 层迭出的悬念和利于儿童阅读的语言,几乎是一夜之间征服了世界各地的少年读者。到目前为止,前三册已经被译成了35种文字,销售至少在3500万册以上。
10月6日,是“哈利·波特”中文版系列图书在全国统一上市的日子,9点钟开门的书店却在8点钟的时候吸引了一大批国外媒体的记者,他们聚集于此的目的就是报道“哈利·波特”中文简体字版首发式。

出版简介:
1999年10月,忙于重建少儿编辑室的人民文学出版社得知,哈利·波特这本书已在欧美畅销书排行榜首位占居数月之久。人文社在了解了“哈利·波特”三部图书(当时只有三部)的主要内容后,正式向英国布鲁姆斯伯里(Bloomsbury)书局发出了第一封信,表达了他们购买“哈利·波特”中文版权的意向。
同年2月,书局传真回复:“哈利·波特”版权代理人是克里斯托弗·利特尔(Christopherlittle),希望人文社与他本人联系,并在传真上附上了克氏的E-mail地址和传真号码。在这几个月时间里,人文社又进一步了解了“哈利·波特”的具体内容,更加确定了人文社购买版权的决心。今年4月,代理人回话:有意了解人文社的历史、人员状况、出书情况特别是外国文学的出版情况。社里立即将“出版社介绍”(英文、10余页)和出版书目(英文、20余页)寄出。
6月,英方传来有意合作的消息,希望出版社与他们电话联系。在电话中英方又询问了人文社的一些情况并感满意,于是双方进入了版权引进的实质性商讨阶段。其间英方还为人文社传真来了一份世界各国购买“哈利·波特”版权的详细资料和其出版以来所获的各种奖项。在版税、预付金、译文等合作细节双方达成一致后,7月底,人文社收到了J.K.罗琳通过代理人寄来的版权合同。
其实在“哈利·波特”版权引进的实质性商讨阶段,人文社还与台湾皇冠出版社就大陆译本与台湾译本中的人名、地名不一致的问题进行过交涉。原因是皇冠出版社打算购买“哈利·波特”电影的全球华语地区发行权,但如果两地的图书版本不一,势必会加大将来电影的推广发行成本。人文社的解释是台湾仅出版了该系列的第一部,并且第二部出版时间(2001年1月)比人文社答应的一并推出前三部的时间(2000年10月)晚三个月,台湾完全来得及解决这种问题。皇冠出版社也同意中文简体字版按大陆通行的现代汉语进行翻译。

正当《哈利·波特》的翻译引进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的时候,人文社突然接到举报,在北京、云南等地发现《哈利·波特》盗版本。人文社迅速派人前去调查,发现证据确凿,并取回了盗版本的样本和盗版销售商开出的发票。人文社立即将这一情况上报新闻出版署,同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盗版书的特征公布于众,并强调即将推出的正版本的相关特征。
人文社的畅销书历来不少,人文社往往成为被盗版的“重灾区”。这次人文社花费不少经费和精力引进的“哈利·波特”如果再次沦为被盗版的“重灾户”,人文社肯定损失惨重,因此社里在签订合同之初,已经充分作好了反盗版的准备。如在开本上放弃国内常规的32开本,改用国际流行的小16开本;在印刷上采用各种最新工艺,如在封面印刷上除了采用200克铜版外,还实行烫金起凸、专利压纹的办法,内封采用含银光的专业防伪纸,内文采用专门彩胶纸。所有这些使得正版的《哈利·波特》格外与众不同。
正是由于正版本与盗版本反差如此之大,加之人文社的国家级身份、“哈利·波特”的国际影响力、中国正面临加入WTO的关键时刻,版权保护的分量自然不轻,种种因素叠加,使得“哈利·波特”的反盗版行为成为国际上检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一块试金石。
最新情况反馈,“哈利·波特”出版发行以来运转良好,首印20万套(60万册)销售已所剩无几。

书中内容简介:
第一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神秘地出现在姨父姨妈家的门前。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凌,度过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父和姨妈好似凶神恶煞,他们那混世魔王儿子达力——一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更是经常对哈利拳脚相加。哈利的“房间”是位于楼梯口的一个又暗又小的碗橱。十年来,从来没有人为他过过生日。
但是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信使猫头鹰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以及所有读到哈利故事的人——会觉得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
在魔法学校,哈利不仅找着了朋友,学会了空中飞行,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球,还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他发现那里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但是一块魔石出现了,它与哈利的命运息息相关……

第二集:《哈利·波特与密室》

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一年之后,暑假开始了。他在姨父姨妈家熬过痛苦的假期。正当他准备打点行装去学校时,小精灵多比前来发出警告:如果哈利返回霍格沃茨,灾难将会临头。
但哈利义无返顾地回到了霍格沃茨,新来的吉罗德·洛哈特教授装腔作势,让他作呕:游荡在女生盥洗室里的幽灵“哭泣的桃金娘”搅得他不得安宁的低年级的小女生金妮对他投来的关切目光常令他尴尬不己:小男生科林·克里维“追星”式的跟踪又经常使他落荒而逃。
但是,这一切仅仅是灾难的序曲。正如多比所预言的,哈利遭受了重重磨难,经历了种种危险,难解之谜又使他煞费苦心:霍格沃茨的学生接二连三地变成了石头。这一切是品德败坏的学生德拉科·马尔福精心策划的杰作?还是忠厚善良的海格无心铸成的大错?或者另有人将在霍格沃茨制造更大的阴谋?这一切又是否与传说中的密室有关?哈利决心揭开谜底……

第三集:《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

哈利.波特在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已经度过了不平凡的两年,而且早己听说魔法世界中有一座守备森严的阿兹卡班监狱,里面关押着一个臭名昭著的囚徒,名字叫小天狼星布莱克。传言布莱克是“黑魔法”高手伏地魔——杀害哈利父母的凶手——的忠实信徒,曾经用一句魔咒接连结束了十三条性命。不幸的是,布莱克逃出了阿兹卡班,一心追寻哈利。布莱克在睡梦中的仍然吃语不休:“他在霍格沃茨……他在霍格沃茨。”
哈利·波特虽然身在魔法学校的城堡内,既有朋友的赤诚帮助,也有老师的悉心呵护,但校园内危机四伏,哈利的生命时时受到威胁。一天,布莱克终于站到哈利的面前……

在第四年,事态变得更为糟糕。坏巫师沃德莫特打开一本记载残酷谋害一个无辜者旧事的书。霍格沃茨学校迎来有一个世纪传统的竞技比赛会:巫师奥林匹克运动会。哈利必须同过去和邪恶巫师赛高下,并且要同法国和比利时对手较量。

第五集:《哈利·波特与凤凰社》
在第五集中,少年巫师哈利重返霍格华兹魔法学校,开始了他第五年的学习生活。他发现魔法学校的年轻学生们频频遭遇伏地魔,而整个巫师社会却施口否认他的归来,装聋作哑,视而不见。魔法部的部长康奈利-福吉(Cornelius Fudge)担心德高望重的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Albus Dumbledore)谎称伏地魔复活的消息,是为了破坏自己的权威进而取代自己的位置,所以委派一位新的抵御黑魔法的教师监视邓不利多和霍格华兹学生的一举一动。但是德洛丽丝-乌姆里奇(Dolores Umbridge)教授的抵御黑魔法课程并没有起到多大作用,年轻巫师们面对威胁他们和整个巫师社会的黑暗力量时仍旧束手无策,危险重重,所以哈利在好友赫敏和罗恩的帮助下,开始了自己的行动。他与一小群自称“邓不利多之军”的学生秘密会晤后,教会他们如何抵御黑魔法,为横亘在将来的特殊战斗做准备。

第六集:《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第六部第二章就写了斯内普的叛变,斯内普还和纳西莎订立了牢不可破的魔法誓约,发誓要保护德拉科马尔福。
然后邓布利多亲自去德思理家接哈利,并留给他小天狼星的遗产,包括克利切。哈利发现邓布利多的一只手废了。随后邓布利多和哈利一起去劝说前任的斯莱特林学院院长回来任教。
后来哈利回到陋居,和罗恩赫敏金妮过完剩下的暑假。哈利罗恩赫敏在对角巷时发现了鬼鬼祟祟的马尔福,哈利怀疑他已经成为了食死徒。
回到霍格沃茨,邓布利多宣布,斯内普成为新的黑魔法防御术教师,而前任院长斯拉格霍恩教授则成为新的魔药课教师。由于哈利没有魔药课课本,就意外的从斯拉格霍恩教授手里得到了写满混血王子笔记的旧课本。哈里从中学到了许多有用的咒语。邓布利多还示意哈利定期到校长室加课,实际上是利用冥想盆告诉哈利伏地魔的过去和打败他的方法。
事实上,伏地魔不死的秘密是因为他已经把自己的灵魂分成了七份,本别存放在七种不同的物品中,必须要把他们全部毁掉,才能彻底杀死伏地魔。这七样东西是:里德尔的日记(已经被哈利在二年级时毁了)、一枚戒指(被邓布利多以一只手的代价毁了)、赫奇帕奇的杯子、斯莱特林的吊坠、大蛇纳吉尼、伏地魔本身,和另外一件未知的东西。
哈利和罗恩无意中撞见了金妮和迪安接吻,罗恩一气之下与拉文德交往(为了气赫敏),哈利也觉得心里不舒服(她爱上了金妮)。后来金妮和迪安分手,哈利也在一次魁地奇比赛后吻了金妮,两人基本上确定了关系。罗恩也和赫敏言归于好,两人心照不宣。
在学期末,哈利和邓布利多一起外出去找寻伏地魔的其中一块灵魂碎片(吊坠),邓布利多喝了毒药,身受重伤(已经得到了吊坠),哈利把他带回了霍格沃茨,却发现霍格沃茨的塔楼上方出现了黑魔标记。
哈利和邓布利多骑扫帚上了塔楼,邓布利多却把穿着隐性衣的哈利定住。随后德拉科马尔福赶到,奉伏地魔的命令要杀邓布利多。说了一大堆废话却始终下不了手。事实上德拉科也不想被伏地魔控制,万劫不复,而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人。一大群食死徒赶到,逼德拉科下手,然后斯内普赶到,在邓布利多的请求下,用阿瓦达索命杀了邓布利多。
哈利气疯了,追杀斯内普,慌乱之中,斯内普承认自己就是混血王子。哈利打不过他,斯内普带着德拉科逃走。
哈利回去查看邓布利多的尸体,却发现好不容易得来的灵魂碎片是被人调包过的。
最后一章写了邓布利多的葬礼。比尔在战斗中被狼人毁容,却最终与芙蓉结婚。唐克斯和卢平也决定走到一起。而哈利却为了保护金妮的安全和她分手。
最后,同每本书一样,哈利坐火车回家,过他在德思理家的最后一次暑假(哈利快要成年了,终于可以离开了)。

第七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食死徒们在马尔福家商量阴谋,伏地魔把burbage教授杀掉了

然harry回到姨父家,说服德斯利一家在巫师的保护下离开, 凤凰社在夜里抢在伏地魔之前接到harry,海格护送哈里,一行人都化为harry,包括芙蓉,bill, ron, 赫敏,等,都有其他巫师护送,途中与战斗,海德威死于索命咒,穆德被伏地魔杀掉了,乔治丢了一只耳朵,

然后harry在一个山洞那里,遇到了魔杖制作者奥理凡德,问他关于他和伏地魔魔杖的事情,

魔法部张来的韦斯莱家,给了他们三人邓不利多生前留下的遗物,deluminator留给了ron,在间能让光消失的漆黑的屋子里,赫敏是一本儿童故事书,哈里得到的是griffindor的剑。结果三人冥思苦想仍然的不到魂器所载,第二天是芙蓉和比尔的婚礼

在婚礼上,大家受到了一个惊人的消息:伏地魔在如此短时间内控制了整个魔法部,三人立刻逃跑,离开婚礼,来到了一个麻瓜的咖啡馆,正当他们以为自己安全的时候,却被尾随而来的两个食死徒袭击。

虽然三人打败了食死徒,但考虑到暴露在公共场合过于危险,于是三人来到戈里莫广场12号,小天狼星的家中,躲在那里

在小天狼星家中,三人研究哪个假魂器时,发现r.a.b.就是雷古拉斯小天狼星的弟弟。而邓不利多通过这个假魂器显身了。原来其中一个魂器就在这个宅子里,三人得知应该在家中寻找魂器。最终他们意识到,蒙顿格斯偷走了魂器,于是哈里派克里切去带回了那个盒子

但当克里切找到蒙顿格斯时,他却说早就把那个魂器给了魔法部了

魂器落在了乌姆利奇的手里,三人决定先在魔法部四处侦查,最后决定从乌木利奇手里夺回魂器。当他们潜入魔法部时惊讶的发现魔法部变得非常不一样了,麻瓜出身的巫师被曰益明显的追捕,甚至连部长本人都公开宣扬血统优越于麻瓜。

三人在寻找魂器的过程中,发现穆迪的魔法眼睛被乌姆利奇偷走了,于是三人趁机拿走了这只眼睛,并且他们打败了乌木利奇,夺回了魂器。同时,部里的麻瓜出身的巫师们被三人解放出来,并鼓励他们暂时逃离这个国家。但是因为这次行动,三人在戈里莫12号的住宅被发现了,于是他们再也不能继续呆在那里,逃到了乡下,东躲西藏,不敢再一个地方停留

经过这段东奔西走的躲藏生活,三人在途中侦查和探索,以及和他人的对话中得知,那把留下的griffindor的剑居然是假的,而真的剑曾被人用过。同时ron在同小天狼星的曾曾祖父画像询问时得知,这把griffindor的剑最后一次使用的时候,正是被邓不利多用于摧毁上一个魂器,岗特的戒指

但是,此刻,ron却因为另一件事烦恼着,在逃离魔法部的战斗中负伤时,ron与harry发生了激烈争吵,并且他离开了harry和赫敏,(估计是那个夺魂咒让他嫉妒harry和赫敏,以为他们关系暧昧)因为这件事,导致三人的一度陷入悲伤的境地中,好在最终他们认识到三人的真正友谊,一同前往那个高椎谷去寻找邓不利多留下的那一把griffindor的剑

在高椎谷里,他们首先去了harry父母的家,还去了他们的墓地,一个为harry的假人和邓不利多所建造的纪念馆,祭奠了逝去的亲人。在这里,他们意外的遇到了一位年老的女士,邓不利多生前的朋友,bathilda bagshot,魔法史的作者

三人想到bagshot是邓不利多家族的一位老朋友,是否剑被存放在她那里,于是尾随她到了他家中。在那里,三人发现了一张黑巫师grindelwald的画像,就是那位邓不利多在1945年打败的黑魔头,此人曾一度是bagshot的亲戚,而且还是邓不利多幼时的朋友

谁知,这其实是一个诱骗他们的陷阱;这个bagshot其实正是伏地魔的蛇nagini化成的,在这里,哈里的魔杖被摧毁了,于是他们只得慌忙地逃出高椎谷。

在逃跑数天后,一只雌鹿的的守护神突然在一次紧急的情况下出现在他们面前,带着他们找到了griffindor的剑,藏在了密林的湖水里

藏在了密林的湖水里的格兰芬多之剑被找到了,哈里拿到剑试图用它劈掉魂器盒子,,却发现不但对魂器不起作用,还试图拖住哈里,将他拖下水去扼杀掉,ron及时回来,赶到湖边,救下快要被淹死的哈里,并且将剑拔出水面

Hermoine is less than pleased with Ron and his return, but had discovered their next step: to speak to Xenophilius Lovegood and ask him about “Grimwald’s” mark, a symbol which has shown up time and again ring their journey.赫敏很开心罗恩德归来,同时惊喜地发现他们的下一步计划:去见luna的爸爸Xenophilius Lovegood,仔细询问他关于grimwald的标志是什么, 这个标志在这次途中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lovegood的家中,三人被告之一个古老的巫师的故事,三兄弟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曾分别受到过三件魔法物件,一只至尊魔杖(elder wand), 一块能将人起死回生的石头the Ressurection Stone,第三件是一个隐形的斗篷,可以去回到任何时候。哈里相信自己拥有那件隐形衣就是传说中的第三件宝物,非常开心。可是不久后得知,lovegood因为被判了魔法部,导致了她的女儿,被抓去做了俘虏,harry的到来让他相信一切会结束,他的女儿也会自由。

三人勉强逃脱了派出去追杀他们巫师,但是因为听了那个故事,harry盲目的相信,并且鲁莽地认为他们需要收集所有的死圣,这些死神创造遗留下的神器,用来打败伏地魔

几个星期后,三人仍然没有找到死圣或任何魂器的线索,流亡途中,他们创办了一个名为小淘气向导的广播站.向人们播报外界真正发生什么事,让他们知道事实。但是harry的一次偶然中,说出了伏地魔和他追随者们的真实名字,被他们抓住,带到了马尔福的家中。 在那里,赫敏被贝拉抓住折磨,逼问她是怎样找到格兰芬多剑的,赫敏猜到宝剑可能已经被从保管金库里偷走了,另外被关在地下室的哈里和罗恩以外得在那里见到了迪安托马斯,古灵格的小妖精,奥利凡德,还有luna. 哈里拿出小天狼星留下的那面镜子,呼唤多比出现来帮助大家逃脱。多比在解救迪安和奥利凡德时声响太大,惊动了看守囚犯的虫尾巴。

夏取走wormtail的魔杖和wormtail的人造手臂,所作盒,扼其主人死亡的摆布他的表现. Ron and Harry, helpless to aid him, rush upstairs to 虫尾巴应声而来,被哈里和罗恩拖住制服,打斗中虫尾巴卡住哈里的脖子想要将其窒息,ron击下了虫尾巴的握着魔杖的手,那只伏地魔给他的人造手臂。哈里和罗恩无法救下他,只有和多比一起冲上楼去救赫敏。可是伏地魔也赶来了,多比为了救他们,拖住了追杀来的伏地魔和食死徒们,被贝拉杀死了,让其他人得以安全逃脱。

在安葬了多比后,哈里和朋友们开始重新审视规划今后的行动。哈里首先询问了奥利凡德关于Elder wand的事情,听了事情的原委后,哈里决定不去尝试阻止伏地魔从ELDER WAND的上一任主人----邓不利多的墓园那里夺走。哈利现在要做的是,和妖精(古林格的创始人)商量怎样进入到古灵格内部。 在妥善的计划后,大家一起来到古灵格去莱斯基的金库里寻找魂器。赫敏变身为贝拉,ron也假装成她丈夫,哈里和妖精创始人一道藏身斗篷下面。他们设法穿过陷阱,找到了魂器,赫奇帕奇的杯子,但这时,妖精背叛了他们,带着格兰芬多的剑抛下他们逃跑了。

在紧急关头,哈利罗恩和赫敏被赶来的火龙背上救走。当伏地魔觉察到已经太晚了,他们已经搜到他的魂器了。在逃跑过程中,哈里发现他能看到伏地魔所看的,还能感知到他的思想。哈里在伏地魔的思想中探索,对照了他们找到了那些还在的魂器并摧毁它们,划去那些已经被找到的魂器,脑海里只显现出剩下最后一个魂器的所在---在霍格沃兹的拉文克劳的圣物那里。此时哈里也意识到那文克劳的圣物作为最后一个魂器还安全地在霍格沃兹学院里,他们必须立即返回霍格沃兹,赶在伏地魔发现他的魂器不见之前,然后三人与斯内铺一道秘密潜回霍格沃兹。

在千辛万苦找到斯内普,计划潜回霍格沃兹时,在霍格莫德村,哈里和他的朋友们遭遇到了死食徒,他们被阿不福斯邓不利多救了下来。阿不福斯打开了一条秘道给他们通往霍格沃兹,在那里他们看到了纳维在那里等候他们,纳威告诉他们学校已经被黑魔头们夺取,战斗持续进行。

在救了马尔福的命以后,哈里他们发现了拉温克劳德王冠在有求必应屋里,并摧毁了王冠。哈利赫敏和罗恩赶回了霍格莫德村的尖叫棚屋,在那里他们看到伏地魔杀死了斯内普,因为伏地魔认定斯内普想将ELDER WANd的力量给哈里。在斯内普死时,他把所有的记忆都交给了哈利,证明了他果然一生都是站在等不利多这边的,因为他一生都爱着lily potter.另外,哈里自己就是最后一个魂器,必须在死去才能杀掉伏地魔。于是哈里决定顺从命运,牺牲自己来赢得伏地魔,不过,后来哈里还是起死回生 ,在他完全控制自己命运,哈里消灭了体内仅剩的伏地魔灵魂的时候

接下来的战斗是高潮,伏地魔想要尝试用elder wand发射死咒给哈利时却被魔杖自己弹了回来,击中了伏地魔。

再接下来大家都知道了,2017年,19年后,哈利金尼喜结连理,有了3个小孩,james, albus severus, 和lily.ron和hermione 有了两个小孩rose和hugo,马尔福也有一个小孩叫Scorpius(真的都一模一样啊)他们在国王十字送自己的孩子们去霍格沃兹开学时,见到彼此。哈利德疤再也不疼了。

电影截图
http://post..com/f?kz=169353274

谢谢~~~

Ⅵ 谁能帮我分析哈利波特畅销的原因

我觉得一是因为哈利波特的智慧,二是因为他的朋友对他的帮助.这两个条件让他以正义战胜邪恶,正符合了大多数人的一种愿望.或者他的经历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种想往吧,而且魔法不管对于谁正好能解决我们平时遇到的一些麻烦,而使我们产生了一种希冀吧

Ⅶ 哈利波特式营销的如何进行哈利波特式营销

如果始终瞄准具有共同特点的某个顾客群打造品牌,随着顾客在成长,品牌也跟着一起成长,这样一来,公司就可以在任何时候都满足该顾客群的需求。充分利用客户的忠诚度,很多难题也可迎刃而解。
忠诚是一种心理状态,是一个主观概念。商业环境中的客户忠诚被定义为顾客行为的持续性。客户忠诚来源于多次愉快的购买体验,这些体验增加了客户的舒适感、信任感和忠诚感,增加了品牌和顾客之间的“黏性”。
在实际市场运营中这种新方法该如何应用?假设一个新品牌“动情地带”以1980至1990年间出生的青少年为目标。运营商可以根据他们的教育背景和成长环境、针对其实际喜好对产品进行设计和调整,而不是向他们推销一套预先设定的品牌主张。由此,品牌与顾客之间能够形成更为和谐的对话与沟通,不断强化了这个目标群体与该品牌的情感纽带。
例如,这个消费群体是自我意识率先觉醒、超级自信甚至自恋的一代,他们忘不了“四大天王”的大一统,却又迷失在鞠萍姐姐的《七巧板》里。因此,品牌经营可以长久地采用以上特色概念来开展营销活动,时代的烙印在潜意识中是难以淡化的。就像今天中年以上的人很难忘怀那些动人的老歌一样。企业应当学会利用所谓的“代沟”来设计、营销产品。 在制定分销策略时,公司也应考虑到顾客群购物习惯的演变。例如,当顾客群的大多数成员都超过30岁时,公司或许应该将高端购物场所作为一个重要的渠道,因为这时这些人大多已成家,和太太在高档商场里花的时间会更多。
与传统品牌不同,“动情地带”这个品牌会陪伴一代人走完一生。运营商应该为一代又一代的顾客群推出其他的“动×地带”产品。这种营销方法还有一个优点:先行者更有可能成功创建针对特定顾客群的品牌,因为如果第一家公司取得了成功,后来者将难以实现差异化。
哈利波特是大家所熟悉的人物,而打着哈利波特式营销牌子的商家,业也无意产生了一种广告的效果。

Ⅷ 哈利波特式营销的介绍

它实际上是一种美国式营销,该营销方式始终瞄准具有共同特点的某个顾客群打造品牌,随着顾客的成长,品牌也随着一起成长。

Ⅸ 知识产权法哈利波特案例

1、当然能相安无事,商标实行一类一注册,因此只要注册的是不同商品类别就行。

2、应该没有异议,因为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如他们没在中国注册,那也不受中国法律保护。

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9)哈利波特图书营销案例分析扩展阅读:

著作权与工业产权

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

它有两类:一类是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文学产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也称为产业产权)。

(一)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主要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通常我们说的知识产权主要是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作品登记。

(二)工业产权

工业产权则是指工业、商业、农业、林业和其他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由此看来“产业产权”的名称更为贴切。主要包括专利权与商标权。

Ⅹ 用现代企业经营的观点分析《哈利波特的魔与道》的商业运营模式,知识产业文化,产业链的问题!谢谢啦

哈利·波特品牌征服的启示

我们人类的语言是如此多种多样,而人类在不同阶段语言也是不一样的。在人文化生存的年代,人们的语言是倾听;在技术化生存阶段,人们的语言是卓越;在数字化生存阶段,人们的语言是速度;而在品牌化生存的全新年代,人们的语言是征服!

品牌,是正确的商业语言。当消费者徜徉于商场,从货架上选购商品时,他们面对的是大大小小的品牌,而并非不同的企业。消费者才不会管你这家企业是做了6sigma,还是上了 ERP!因此,品牌是更加彻底的客户化的思维。它完全站在消费者的角度讨论消费决策过程、决策机制和决策模式。

品牌具有大众文化节点的特殊意味。实际上,品牌就是大众口味的提炼和升华版本。一个个大大小小、色彩斑斓的品牌是商业社会中的闪亮结点,就像从夜空中俯瞰城市所看到的万家灯火一样。当然这些亮点是注意力的亮点。

品牌的诉求相对稳定,否则就不能称其为一个真正的品牌,而只是随波逐流的过客。但大众口味常变,所以真正的品牌,要么具备快速符合大众口味的能力,要么符合人们潜意识中相对恒定的价值诉求。我们看到,在商业社会中,大部分的品牌都不幸成为大众文化的匆匆过客。根据哈佛商学院的研究,商业的新点子只有 20% 能获得投资转化为商品,而这些投资中只有 20% 能最终成功。

艺术如果做得太深奥,欣赏的人就少了,所谓曲高和寡,正如达利的抽象画少有一般大众能欣赏的一样。因为绝大多数品牌面对的是一般大众,所以品牌没有必要做得太深奥、太抽象。高深到不可理解的地步,效果往往要打折扣。品牌的理想状态是既能成为大众文化的有机部分,又能建立自身的传统,成为永恒的价值和追求。比如说奔驰、柯达、可口可乐和哈雷摩托,就是既传承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长远向往,又具备把握时代脉搏的创新精神。

品牌,是对注意力的征服

品牌和消费者是一种动态的互动关系。品牌和消费者的力量消长和力量对比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当消费者购买强势品牌,实际上是将自身的选择权交给了强势品牌;同时,他们会质疑弱势品牌。在强势品牌面前,消费者觉得自己像陷入情网的少年,被它的力量所征服,被它的魅力所迷惑;在弱势品牌面前,消费者又觉得自己像个智者,舒适地、志得意满地对品牌指手划脚。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争当市场领导者的重要性。

其实,品牌是品质的符号和象征。那么什么可以品牌化呢?我们看看如下的概念是不是已经成为品牌。

人物:格林斯潘、斯皮尔伯格、米兰·昆德拉。

事件:嬉皮士运动、存在主义思潮、文艺复兴。

地方:加勒比地区、长城、澳大利亚黄金海岸。

活动:奥林匹克、财富论坛、世界杯足球赛。

组织:欧洲绿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诺贝尔奖委员会。

服务:波士顿管理咨询、个人理财产品、四季酒店的星级服务。

技术:企业资源计划 ERP、奔腾芯片、克隆。

概念:后现代主义、国际化、生产外包。

思想:全面质量管理 TQM、加里哈默竞争战略、学习型组织。

经过精心打造,张扬的人物、前卫的思潮和创新的产品都成为了卓越品牌。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凡是需要沟通并且可以沟通的事物都可以品牌化。人类已经进入到注意力制胜的全面品牌化时代。

什么成就品牌

品牌思维,正对传统的量化逻辑提出前所未有的挑战。中国顶尖的经济学家,跨入无人之境后最想做的事情是评点唐诗宋词;中国顶尖的公众人物,再次出现在公众面前时津津乐道于西方交响乐;万众瞩目的富商,功成名就后却醉心于打打闹闹地拍电影。如果说一个人功成名就之后,心智必会贴近快乐与梦想,那么,真正的品牌从一开始就像一个功成名就的人,它就是快乐与梦想。

品牌的征服,实际上是改变了人们的认知。这个逻辑过程是什么样的呢?请看下面的品牌征服的模型(参见图 1-2),征服的逻辑过程是这样的:认知的变化、行为的变化、偏好的变化、习惯的变化、忠诚的变化和认知的再次变化。

索尼、迪斯尼、范思哲、3M、百威、李维斯、英特尔,这些我们耳熟能详的超级品牌,无一不是产生于激情和梦想。我们能用标杆学习之类的管理工具重复同样的梦想吗?即使可行,我们为什么要做这么乏味的事情呢?更何况激情、亢奋、直觉、惊讶和情愫这些梦想的元素是不能用量化的语言来描述的。你大概不能说你做了一个三西格玛的梦、还是六西格玛的梦吧。

打造品牌,依靠的是直觉而不是空洞的分析,是艺术而不是陈旧的公式,是激情而不是完美的计划。我们生活在现在,但我们已经活在未来。品牌,是酷时代的通用话语。酷经济,不是用国民生产总值来衡量经济发展水平,是用国民生产“酷”值。酷经济的指标是快乐程度、散热效果、不确定的美感和快感模式等。

怎样将品牌建立在梦想的基础之上呢?将概念变成一个神话、一个寓言或者一个传说是个不错的选择。微软在讲故事,GE 在讲故事,牛津和哈佛也在讲故事。很多品牌都有许许多多的故事:它们的历史、它们正在做什么、它创始人的传奇经历等。比如苹果电脑就通过故事让其创造性和叛逆性的核心品牌文化具备了某种近似宗教的特征。

从一开始,苹果就是一家特立独行、不守规矩的公司。苹果电脑的 CEO 就是一个胆大妄为的梦想家,苹果电脑的产品永远代表了“前沿和创新”。而它的专卖店的前卫环境则进一步强化了苹果品牌的梦想文化,其最新推出的 iPod 和 iTune 等创新产品更是将这种文化推向顶峰。所以,其实品牌的语言是征服,用快乐与梦想征服消费者的心灵。

我想说,从现在开始,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家、管理者和学者用品牌的语言来沟通。如果我们在不久的将来,发现在几乎所有的管理语境里,大家都一拥而上,拿着品牌说事儿,就像热热闹闹去赶大集一样,那我们一定不要觉得太奇怪,因为品牌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所必然出现的潮流。在出现人声鼎沸的热闹场景之前,我们确实有必要让自己正确理解品牌。

目前全球的青少年都过早地接触成人的文化。哈利·波特的出现,帮助青少年重拾自己童年时应有的想像力和朴素的正义感。即使是成年人,也迫切需要这种回归童年的感受。哈利·波特就好像很多人在童年时梦想成为的偶像,所以,这个品牌讲述的故事非常容易深入人心。

品牌,就是征服心灵

在哈利·波特这个品牌的核心诉求里面,好玩是第一位的,其他的都是附属目标。比如这个魔法小子的道德品质,他的善良、勇敢、友谊、勤奋等都是附属的价值。好玩是文化,我们看看西方的教育体系就可以理解这一点。在西方的学校里面,老师会使出浑身解数,让学生觉得好玩,西方教育的娱乐性是我们在中国所想像不到的。

比如在英国的小学里面,当老师讲到固体、液体和气体的区别时,他会让小朋友们站成一排,紧紧地靠在一起,你贴着我,我贴着你,吵吵嚷嚷地挤成一团,他说:ok,这是固体;然后他让这些小朋友站开一些,彼此间留一些空隙,然后说:这是液体;最后他只留两三个小朋友站在上面,彼此间的空隙很大,然后他说:ok,这是气体。在小朋友们嘻嘻哈哈的笑声当中,三种物理状态的区别一目了然。他就是用这种方法来说明固体、液体和气体的主要区别是在于分子间的空隙不同,导致了物理特性的不同。

哈利的学生生涯充满了奇趣的学习,巫术老师们会煞有介事地教会他们很多神奇的东西,穿墙走壁、上天入地等,非常好玩。我相信每一个英国或者美国的学生在看哈利的时候都会想像自己也正在这个魔法学校中学习魔法,而不是学习数理化。所以这个品牌征服的是心灵,是孩童们心灵深处的渴望,也是童心未泯的成人们内心深处的渴望。这和我们看泰坦尼克的浪漫爱情时将自己的放到那个惊心动魄、荡气回肠的场景中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呢?不过是哈利这个小子将这一切演绎得淋漓尽致,让人欲罢不能。

《哈利·波特》一书的作者罗琳女士的一席话颇为耐人寻味:儿童读物不是教科书,其目的不是要教会孩子们什么特定事物。这不是文学的特性。人们确实能从文学中得到一些东西,但可能只是教你如何开怀大笑,而并非每次都像打你一个耳光一样让你吸取教训。

孩子们肯定能从《哈利·波特》里学到一些东西。这本书的构思并不复杂,但矛盾跌宕起伏,悬念丛生,充满童趣。主人公哈利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物,在孩子看来,和自己差不多。哈利的主题是什么?是魔法和邪恶。难道这不是我们在现代社会中天天所看到的东西吗?我们看到无数的商业成就、社会现象和人际关系就像魔法一样神奇,同时我们也看到邪恶的事情,不论我们愿意不愿意看到,ok!看到了之后,我们都希望能有一个像哈利这样的厉害小子去打败恶魔,或者干脆自己就是那个到处飞的魔法小子,去铲除邪恶。

所以哈利的真正魅力可能正是在于我们从中看到了现实世界的影子,它是魔幻世界,也是现实世界的映射版本。我们都知道《传奇》、《魔兽》这样的电脑游戏有无数的粉丝,那我们也可以理解哈利·波特为什么有如此多的粉丝。

让品牌成为一种现象

经过作者、文学经纪人、出版社、电影制片人,以及一系列营销高手的运作,《哈利·波特》不仅家喻户晓,还形成了一个超乎想像的财富链。《哈利·波特》系列一共 7 本,前 5 本累计销售量已经超过 2.7 亿册,如果以平均每册 20 美元的价格计算,其市场价值已达 50 多亿美元。

这一切如果没有一套完善的商业营销机制,单靠作品本身的影响力是根本达不到的,所以罗琳在接受采访被问到为何成功时就常常说:“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上来,因为我做梦也没有想到会这么成功。”关键是哈利已经成为一个文化现象,就像中国的很多很多现象一样。很多人都在谈论他。人们都从不同角度谈论着这个魔法小子,越多人探讨这个品牌,这个品牌的力量就越大。

经过品牌运作,哈利已经成了一个社会现象,媒体长篇累牍地对其进行报道,我们所知道的几乎所有西方大媒体都对哈利现象进行了报道和深入分析。比如《金融时报》、《经济学家》、《时代周刊》、《商业周刊》、《新闻周刊》、《纽约时报》等。电视里充斥着哈利的各种信息,杂志上成天都在讨论着哈利的下一个冒险。

让品牌成为一种现象,是品牌的至高境界。某某现象说明了人们的普遍关注,这种知名度对于一个品牌来说是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比如我们说的超女现象、奥运现象等,都是引起人们普遍关注的现象。一个品牌成为现象是需要经过精心包装和打造的。

复杂的世界需要简单

品牌本身就是一种将复杂性简单化的产物。因为品牌是价值的集合体。每一个麦当劳快餐厅都是价值的综合体,每当我们在街上看到麦当劳的快餐厅时,我们很清楚自己可以从里面获得什么:干净、整洁的环境,优良的服务,新鲜的食品,等等,从而大大简化我们的决策过程。如果一个品牌很大程度上简化了我们的决策过程,那一定是因为它是一个强势品牌,它的价值和诉求非常持续,并且清晰。这在品牌里面非常重要。

同样的,哈利的出现符合人们对神秘的向往,不仅仅是小孩和青少年,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的有这种欲望。人们都是很好奇的。人们都在追求快乐。复杂的世界里,我们需要考虑的事情太多太多,如果有这么一个小孩,他聪明,勇敢,打坏蛋,帮助别人,那么人们怎么会不喜欢他呢。其实哈利的主要情节并不复杂,所展现的价值也很简单,那就是勇敢、友善和进取。这些人类的简单价值观通过魔法的形式表现出来,就是非常有魅力的故事。

口碑就是一切

既然复杂的世界需要简单,那我们就应该将自己的主张简单化。少就是多,也就是说越简单的信息越是容易传播,简单的东西都是好传播的。我们都知道电影的营销特别注重口碑传播,一部新电影往往就看它首映过后几周内的表现。如果表现不佳,也就意味着这几周的口碑十分不佳,这部电影可能将很快转为 DVD 销售,迅速退出影院市场。

所以说泛娱乐化的品牌需要泛娱乐化的营销,这种营销一定是口碑为主的营销。这些书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归因于任何市场机制或宣传费用都无法买到的东西。《哈利·波特》是典型的口碑畅销商品,它的力量建基于读者对家人和朋友的推荐。它也是在正确的时机提供了正确的方法。孩子们总是喜欢罗琳女士如此擅长讲述的幻想冒险故事,成年人也喜欢故事中的怀旧之情,她这种现代方式的逃避主义品牌立即引发了人们的共鸣。

但是最重要的是,就连罗琳和布鲁姆斯伯里出版社也都承认,他们的财富归功于故事中那些魔法的鼎力相助。“乔罗琳讲故事的技巧固然无庸置疑,”布朗先生总结说,“但归根到底是她走运了。”

快乐,力量无穷大

哈利的所有魔力在于市场营销,这是一种快乐营销。布鲁姆斯伯里出版社在推销哈利·波特品牌方面很有一套,特别是对那些最难讨好的男孩读者们做得很成功;同时,罗琳女士堪称一位最机敏的市场推销人,她的书就运用了市场推广的手法,例如出现在购物商场打上品牌的扫帚柄,以及琅琅上口的口号。她对孩子们想要什么东西有那么一种直觉。

经过改编的电影也进一步加速了哈利·波特品牌的风行。时代华纳对一部电影约5000 万美元(合 2700 万英镑)的宣传费使图书业的促销预算相形见绌,并有助于吸引更多的读者。票房收入也使零售商的销售显得微不足道:根据电影票房数据分析网站 Boxofficemojo 的统计,迄今为止《哈利·波特》 3 部电影的收入就超过了 14 亿英镑。书商们自认为是他们创造了哈利·波特奇迹,但是他们并未充分意识到,其实他们应该感谢华纳。布朗先生怀疑,这样将反过来使罗琳女士的写作手法更接近电影,她对故事情节的铺设都瞄准了电影改编版本。

伴随电影一起蜂拥而至的还有大量“哈利·波特”商品。对孩子们及其备受烦扰的父母而言,哈利·波特可能是目前市场上被利用得最多的品牌之一,随处都是“哈利·波特”的书籍及其副产品。然而在今天各种大型特许经营的潮流中,“哈利·波特”在特许经营方面实际上利用率甚低。

就全球来讲,儿童电影的商品销售特许证通常会签发多达数百个,但是华纳仅为哈利·波特电影发出 75 个。其中部分原因是罗琳女士的坚持,她对品牌的使用保留控制权,并否决她认为不适当的这类特许证。而布鲁姆斯伯里出版社也保持了克制,除成人和特别装订版本外,它不愿让各种副产品降低该书的声誉。

反面的声音

因为哈利的故事中充斥着妖魔鬼怪,所以西方的基督教团队对此表示担忧。有人就在英格兰的基督教电台中说:哈利电影中所用的语言有时候是很“strong”的,strong 这个词在这里指的是“不太恰当”的意思。而且有些画面过于刺激感官,比如那些怪兽的造型和一些正邪交战的场面。所以基督教组织建议父母先看电影或者小说然后再将小孩纳入进来,认为这样更加恰当。

实际上,当我们看到连基督教的机构都讨论哈利的影响,这足以证明哈利已经远远不仅仅是一个魔法小孩,更是一个文化现象。它超乎现实生活经验,又让人感到熟悉亲切。

一本儿童读物,首印 500 万册依然供不应求的事实,使其成为书界的一个奇迹,也使其他畅销书在一夜之间黯然失色。当人们惊喜地发现《哈利·波特》使西方那些沉溺在电视、电脑面前的孩子们重新喜欢上了看书的时侯,我们不禁想追问,中国现代儿童文学,何时能赢得如此众多的小读者。

立体的整合营销

英国在 19 世纪就提出了“快乐的作品给孩子以愉悦”,而我们的一部分作家至今仍没有真正思考过现在的孩子需要什么,只是一味地走“告诉你一个道理”的老路子,用成人的标准去衡量孩子。中国现代儿童文学并没有反映真正的儿童生活,而只是反映了成人理解的儿童生活,或是希望儿童过的一种生活的状况。这种虚伪的关爱阻碍了儿童文学的发展。中国现代儿童文学到了回顾与反思的时候了。

《哈利·波特 4》全球首映,首映前 3 天票房全世界超过一亿美元。哈利·波特已经像米老鼠、加菲猫一样,出现在成千上万种商品上。哈利·波特带来的市场到底会有多大,实在难以估量。美国华纳兄弟公司的电影在这个过程中起了关键作用,如果没有英国难以计数的书店的推广,没有网络上铺天盖地的讨论、新闻和报道,哈利是不会这样尽人皆知的。这个品牌是通过电影院、玩具店、超市、报纸、杂志、音像店等渠道共同打造而成的。

打造中国故事品牌

为什么不打造中国自己的强势故事品牌?一个哈利成为英国出口的最大宗商品,是最近几年英国重要的文化品牌,将英国的影响力扩散到世界各地。很多很多年前,一个国家的影响是通过军事和政治手段实现的,现在的时尚是通过文化。看看风靡世界的韩国电视剧《大长今》!未来的世界是文化主导的世界,未来商业的力量一定出自文化的力量!民族的就是世界的,文化的就是商业的。它的意思就是说:越是民族的东西越是具有差异化和独特性,这是一个卓越品牌最基本的特征。不然汇丰银行也不会说自己是“全球营销,当地智慧”。

中国故事品牌之殇

一个故事品牌打造成像哈利·波特这样也是到了相当境界了。但哈利的惊人成功几乎让我们自己忘了我们中国也是有大量的强势故事品牌的。嫦娥奔月、夸父追日、哪咤闹海、大闹天宫,它们哪一个不具备大品牌的风范?我们这些充满神奇想像力的文化品牌哪里去了?而我们似乎还沾沾自喜于西方世界十分了解我们的传统、追求和文化呢。错了。实际情况是,大多数西方人除了长城、烤鸭和李小龙之外,对中国可以说是一无所知。

罗琳是有天才的,她直觉地知道人们需要什么。看看:童心、魔法、文化、学校、风景、冒险、苏格兰,她将这些时尚和流行元素很好地结合进了哈利的故事中,让我们如痴如醉,欲罢不能!

孩子的天性是追求快乐,“让孩子快乐,让孩子玩”是儿童文学的一个重要目标,而这个目标的基础是作家与小读者的平等,作家不应摆出居高临下的姿态,而是应该站在儿童的立场上,“用儿童的眼睛去看,用儿童的耳朵去听,特别是用儿童的心灵去感受,这才是儿童文学成功的关键”,即“儿童本位”。

每当我们看到一些电视节目中一些小孩模仿大人的口气说“我们应该为了什么什么而读书”这种虚伪的腔调时,就觉得很不舒服。孩子的天性是非功利的,孩子天生都应该是快乐的。将成人社会的约束绑在儿童的身上,让他们感觉自己好像是为了功利性的目的而努力,那其实是对他们心灵的很大伤害。

“西游记”,尤其是“大闹天宫”的故事,“三个和尚”,“小蝌蚪找妈妈”,这都是中国的优秀故事品牌。但是它们今天在哪里?中国故事都过早地凋谢了。它们没有像哈利·波特这样被作为一个品牌去经营。国内一些作家已经受到“哈利·波特”的启发,纷纷决定把自己作品中的形象打造为品牌。比如中国作家“童话大王”郑渊洁就和长春电影集团公司签约,将其全部作品的影视拍摄权授予了长影集团,并以其作品中的代表形象皮皮鲁、鲁西西、舒克、贝塔等创造童话动漫影片,以打造中国版“哈利·波特”。

好玩的力量

中国的很多故事里面会出现大量的教条,很多可爱的卡通形象会在搞了一些很酷的事情之后忽然对道德发表一些看法,这是很可笑的。我们的故事需要轻松一些,不一定是搞笑,但是娱乐感和轻松感是非常重要的。人们需要的是快乐,不是索然无味的教条。西方的故事中从来都充斥着大量幽默元素。我们的故事品牌需要更加轻松,更加酷一些。

不仅仅是故事品牌,所有的品牌都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而出现的,品牌的征服也是因为它满足了人们心灵深处的渴望而具备了征服的力量。从远古的凯撒、成吉思汗,到近代的拿破仑和巴顿,再比如说:哈利·波特。仅仅从营销的角度来理解“哈利·波特”的惊人成功显然是不足的,一个品牌,尤其是一个时代产物的品牌,是深深打上了这个时代的烙印的。哈利·波特就是这样一个打上了深刻娱乐文化烙印的品牌。

英国的娱乐文化由来已久,比如 BBC 里面受到普遍欢迎的《Who Wants to be millionaire?》(谁想成为百万富翁?)就是一个长盛不衰的节目,其他的比如《Who's the weakest link?》(谁是最弱的连接?)、《Survivor》(幸存者)、《Blind date》(和谁约会)等节目都是娱乐文化的典型。

泛娱乐化的世界需要泛娱乐化的形象。美国出版了一本《写给哈利·波特的信》,这本书收集了来自十几个国家的孩子写给哈利·波特的信。从中可以看到它对孩子的吸引力不光是离奇的魔法世界,还有一个同样重要的原因是这个魔法世界和现实世界有很多共同之处。这种将现实与魔幻巧妙杂糅在一起的写法,能使孩子产生真实感、亲切感,又能使他们得以摆脱现实束缚,进入到充满奇妙故事的想像世界。

中国的品牌,尤其是故事品牌,是可以借鉴哈利·波特的品牌手法迅速崛起的。牢记一点:品牌是征服,不是对消费者需求的臣服。如果在你的词典里还是过时的“顾客是上帝”,那么你等着被市场淘汰吧!在我看来,消费者并不是上帝。如果你的顾客表现得像个上帝,那是因为你的产品不够差异化,很可能他可以从离你200米远的另一家店里买到它。
你好,敖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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