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三鹿奶粉事件与市场营销的关系
从市场营销环境入手 市场营销环境概念:一切影响、制约企业营销活动的因素。 市场营销环境分类(分类有三点,均可作为论文的入手点。) 1.影响范围:可分为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三鹿奶粉事件引发了奶制品行业的危机,属于宏观环境,这可以作为论文的入手点之一。) 2.影响性质:可分为机会环境和威胁环境。(不必多做解释,威胁相当严重,而研究市场营销环境的目的就在于寻找市场机会避免环境威胁。) 3.影响时间:可分为长期环境和短期环境。(这个事件至少现在看来在未来的2-3年内,消费者对国产奶制品的信任值是降低的。) 三鹿奶粉事件对奶制品行业有着严重的威胁,其中也包括蒙牛、伊利等知名企业,如何抓住机会、避免威胁。这都可以是一篇营销论文的素材。
『贰』 结合市场特点什么原因导致三鹿奶粉事件
三鹿奶粉事件造成的影响如下:
1、对一些使用三鹿奶粉的儿童的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2、使得中国奶粉行业重新洗牌。
3、使中国对奶粉奶源采购,有原先的散户到大户或者独立集中统一奶源的采购。
4、使国人对国内奶粉的信任危机。
5、导致国人对国外奶粉的购买热潮,但是中国奶粉市场的低潮,甚至影响国内经济。
6、使国家对百姓的安全问题得以重视加强重视完善相关法律。
拓展:
三鹿奶粉事件详细介绍:
2008年9月11日,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鹿公司)发出声明,经自检发现部分批次三鹿婴幼儿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市场上大约有700吨,公司决定立即对2008年8月6日以前生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全部召回。同日,甘肃省卫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向媒体通报了部分婴儿泌尿系统结石病因调查情况,目前,该省共上报病例59例,死亡1例,以农村患儿为多。此外,江苏、陕西、湖北等地医疗机构也陆续收治了多例婴儿泌尿系统结石患者,婴儿均处于哺乳期,均曾经服用过或仍在服用同一品牌奶粉。国家相关部门正在加紧调查事件原因,三鹿奶粉事件无疑是一件影响巨大的公共卫生事件。如果最终调查结果证明,三鹿奶粉制品是婴儿泌尿系统结石致病原因,三鹿公司将承担巨大法律责任。笔者作为经办多起类似案件的律师,现就三鹿奶粉事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以助社会各界从法律角度审视该事件。
一、三鹿公司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六条规定,“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第七条规定,“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营养、卫生标准。(四)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人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第九条规定,“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二)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八)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三鹿公司部分批次婴幼儿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很可能是生产工艺流程上不符合卫生部制定的卫生标准,使奶粉受到有毒物质污染。三聚氰胺其分子中含有大量氮元素,添加在食品中,可以提高检测时食品中蛋白质检测数值。三聚氰胺作为一种化工原料,根本就不能加入食品的,如果加入就严重违反了食品卫生法,应当受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严厉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鹿公司的奶粉产品显然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行业标,存在严重危及人身健康的不合理的危险。根据法律规定,三鹿公司应受到质量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根据三鹿公司的声明,受三聚氰胺污染三鹿婴幼儿奶粉在市场上大约有700吨。根据相关媒体报道,甘肃省婴儿患泌尿系统结石病例为59例,其中死亡1例,江苏、陕西、湖北等地医疗机构也陆续收治了多例婴儿泌尿系统结石患者。可以说,涉案奶粉的数量是惊人的,影响的范围是全国性的,造成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如果调查证明三鹿公司故意在奶粉中添加有毒的三聚氰胺,则根据刑法的规定,三鹿公司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应承担刑事责任,最高可被判处死刑,而三鹿公司也将被处以巨额罚金。
二、受害者的司法救济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第四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第四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
第四十四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三鹿奶粉制品导致大量婴儿患泌尿系统结石病,严重地损害了婴儿的身体健康,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受害者有权获得经济赔偿。受害者及家属可以获得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残疾的,还包括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若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要求精神抚慰金。受害者既可以选择三鹿公司为侵权赔偿人,也可以选择向涉案的三鹿奶粉销售商为侵权赔偿人,具体要考虑诉讼成本、诉讼便利性、赔偿能力等实际情况来选择索赔对象。
三、相关国家监管机构工作人员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查实,在三鹿奶粉事件中有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卫生、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没有尽到监管职责或者故意隐瞒事故不上报,导致受害区域扩大,受害人大量增加,造成严重后果,就将构成渎职犯罪,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刑事责任。
『叁』 三鹿奶粉事件后国内企业采取如何的营销方式才能再次让消费者信任
其实经过改进的奶粉不是才让人更放心吗?经过这次的事件,想让三鹿在短期内提高销售额是不太现实的,你不妨让自己处于消费者的角度来想想,你还会那么放心吗?让国家发放红头文件或者请明星做宣传什么的,都不会有多少效果,现代的人还有多少人会相信?他们只相信你们公司只要有钱,没有什么办不到的。但是国人有他的弊病:第 一、在价格诱惑面前的软弱,这是你们可以利用的,然而这远远不够的。第 二、不要急于宣传你们的产品经过改进有多么的优质,这是大忌,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你们越是这样,国人就越难以相信你们。第 三、最重要的一点,主动承认失误,向国人总结你们此次失误中所得到的经验,可以积极宣传你们除过对牛奶中三聚氰胺还有一些“其他成分的认识及其改进”。因为你们在此次事件中所受的损失最重,自然分析最透彻的就是你们了。谁又可以保证蒙牛、银桥、伊利等除过检查三聚氰胺外还进行了其他的检查呢?这是你们独有的优势,要好好把握。 除此之外,你们还会受到其他如蒙牛、伊利等的排挤。在这方面要做好防御工作,记得堵好媒体的乌鸦嘴,他们最善于搬弄是非,当然,如果做得好的话,可以让他们多向消费大众透漏你们在这次事件中所做的除过对三聚氰胺外其他成分的处理。这自然会取得消费者的信任,谁都知道,很多的东西往往是在经历多次的失误很改进后才会变得更好。 再有,不要仅仅把这次失误就认为是你们的一次灾难,或许你们在这次失误中发现了其他一些需要改进的成分呢?而这些东西还没有被蒙牛、伊利等认识到,谁又会保证他们会一路畅通呢? 我喜欢经过改进的东西
『肆』 从管理学的角度分析三鹿事件
表明上是管理的检测环节出了问题,从根本上来说还是企业文化的问题!
让我们来看看三鹿的文化理念:“坚持向社会提供多品种的优质乳制品,为提高全国人民的身体素质,振兴中国民族乳品工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诚信对于企业,就如同生命对于个人,没有了诚信,肯定不能获得长远发展”; “竞争不是我们的目的,奉献给社会最优秀的产品和服务才是希望的根本……”;三鹿的核心价值观是“为提高大众的营养健康水平不懈进取”。这或许令人难以置信,但这就是事实。
再具体看看她的价值理念推崇:
“诚信对于企业,就如同生命对于个人,没有了诚信,肯定不能获得长远发展”、“诚实守信,换位思考”是三鹿经营的基本准则;树立“九九加一等于零”的质量理念,即一袋不合格等于百分之百不合格,“把消费者当亲人,为亲人的健康负责,每天从自己做起,严把质量关”、“决不从我手中放过一点质量隐患”是每个三鹿员工的座右铭,实施了“四个不能、四个为主、四个不放过”管理体系。“四个不能”即困难再多,抓质量的劲头不能减;资金再紧,用于提高质量的资金不能少;人员再少,抓质量的力量不能弱;工作再忙,一月一次的质量分析会不能改。“四个为主”即质量与产量发生矛盾时以质量为主,质量与市场发生矛盾时以质量为主,质量与成本发生矛盾时以质量为主,质量与其他工作发生矛盾时以质量为主。“四个不放过”即一旦发生质量事故,查不出原因不放过,查不出责任人不放过,受不到教育不放过,制定不出改进措施不放过。
从三鹿的企业文化建设中可看出,“质量”、“诚信”、“消费者的健康”这些价值观是放在极为重要的位置,但从三鹿事件的过程中却不难看出,出问题的地方正是“质量”、“诚信”、“消费者的健康”。如果三鹿对质量问题象其企业文化宣传中那样重视是话,为什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22家问题奶粉(共检测了109家,其中22家存在质量问题)中三鹿的质量问题是最严重的?如果说在此之前国家没有将三聚氰胺作为必检项目,可三鹿所宣称的“1100道检测关”也检测不出来?如果说奶农和不法奸商在此事件中也要负责任的话,可是为什么偏偏只有向三鹿供奶的奶农和中间商向原料奶中大量添加三聚氰胺?实际上这个事实说明的是三鹿并没有真正重视质量问题,甚至没有其他一般企业重视;三鹿在一早就知道自己的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可是直到卫生部向全国通告立即停止使用三鹿受污染奶粉这一刻之前,一直对外宣称自己的奶粉没有任何问题,实际上其“诚信”早就破产;在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并检验寄回的奶粉后只是简单同意退回奶粉,既没有对造成的损害负责,更没有因此有效控制奶粉的生产质量,甚至在与其合资的外方要求召回问题奶粉的情况下,仍然拒绝召回而任凭上万吨问题奶粉在市场上继续损害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可见对“消费者的健康”的重视在企业利益面前变得如此的脆弱和不堪一击。
这些事实无可辩驳的说明了一个问题,企业文化建设时所倡导的价值观与企业行动中所体现的价值观完全是两回事。而企业文化建设是否成功的最重要的标志是深层文化即价值观念被所有成员普遍认同并得到真正贯彻,成为成员判别事物是非优劣的根本标准,成为成员一切行动的真正指南。甚至在组织之外,这些标准仍然得到遵从,就像丰田的员工在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看见一辆丰田汽车,即使是休假期间也会走上前说“我是丰田的员工,请问有什么需要我帮助的吗?”,这才是真正的企业文化。从这个意思上来说,三鹿虽然提出了很多激动人心的价值理念,但由于没有真正体现在员工行动中,没有被员工真正接受而成为行动的准则,所以三鹿的企业文化建设当然不能说是成功的。
从结果上来看,其实际上是用华丽的辞藻和昂贵的包装打造了一套靓丽的企业文化外衣,也就是对内特别是对外展示的企业形象。1996年三鹿就制定了《三鹿人形象手册》,可见它对企业形象很早就非常重视,后来建厂50周年举办的同一首歌.相约三鹿的活动,以及2008年4月6日在邯郸启动的在河北17个地区50多个县市展开的送文化下乡艺术活动,都是这种对扩大品牌影响、展现企业形象重视的体现。2008年9月2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每周质量报告》播出了报道三鹿的特别节目《1100道检测关的背后》,记者是8月1号进驻三鹿进行调查的,此时三鹿内部早已爆发奶粉质量问题,可见此事是三鹿的危机处理,是让消费者放心的品牌形象公关,也是三鹿品牌和形象建设的延续。拿企业文化的三个层次来说,这些是属于表层的物质文化,虽然表层文化也很重要,但如果不是深层文化的自然延伸,表层文化做得再好,也是没有意思的,甚至过于突出形式化的表层文化,特别是不符合精神文化的表层文化,反过来对深层的精神文化反而是有害的,因为你违背了他的价值准则,说明了这个价值准则不是普遍适用的,甚至相反会产生形式主义或者弄虚作假的价值观。那么企业为什么还要乐此不疲的这样做呢?说明这些做法还是有某方面功效的,那就是最少向消费者传达了企业的亲和力、影响力乃至公信力,从而放心的购买这个企业的产品。可是,虽然短期来说这些方式有一定的作用,但对于真正的长期企业文化建设是得不偿失的,既没有抓住企业文化建设的重点是价值观念的认同这个核心,也使所倡导的价值观念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这必然导致企业文化建设不可能真正成功。
企业文化建设的扭曲性,决定了三鹿结局!
2、三鹿当然应当充当社会责任,企业除了赚钱以外是要承担社会责任的,但三鹿带给社会的是29万婴幼儿的泌尿系统的问题。这时由三鹿奶粉造成的,三鹿要承担直接的责任。也就是她带个社会的不是价值,而是损害。
3、如果三鹿没有破产,她要做的是:第一想社会道歉,赔偿三鹿奶粉造成的损害费用;第二处罚直接责任人,该换谁就应该换谁;第三,今后生产的奶粉每个批次都要得到检验,并公布检验结果,欢迎消费者的监督,以加倍的努力取得消费者的信任。只要三鹿真正有处诚意,我想消费者的眼睛还是雪亮的!
『伍』 你是如何用管理学知识分析三鹿奶粉事件
感到赌东道赌东道的!
『陆』 运用所学经济学理论,分析三鹿奶粉事件产生的原因及提出解决的办法
站在经济学角度,那些奶粉不就是为了自己多挣钱,所以就。忽略了那种质量问题了吗?我们,如果能够让他们的企业多挣一点钱的话。大家也就能相安无事啦。
『柒』 联系三鹿奶粉事件,谈谈应该如何运用社会市场营销观念经营企业的拜托各位大神
关于三鹿奶粉的报道接连不断,各大城市紧急应对措施立刻启动,各城市的所有三鹿奶粉全部下架,三鹿公司也宣布召回8月6日以前销到市场上的所有奶粉,卫生部印发与食用受污染三鹿奶粉相关的婴幼儿结石诊疗方案,由卫生部牵头的联合调查组已赶赴奶粉生产企业所在地,会同当地政府查明原因,查清责任,并将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看到国家对三鹿奶粉事件给予的重视,我们这些消费者也可以稍稍的安一下心了。可是,回想整个事件,也不禁让我们寒心。 根据资料显示,关于三鹿奶粉事件,早在一个多月以前在网络上就有网友举报过三鹿奶粉存在问题,可是没有任何人给予重视,到今天“甘肃奶粉”事件发生了才来调查,政府是不是做的晚了点呢?这是不是也是对生命的一种轻视呢? 再说说三鹿奶粉的厂家,作为一个食品生产的厂家,尤其是婴幼儿奶粉的生产厂家,对于自己身上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应该是非常清楚的吧!作为刚刚出生的婴儿,好多器官都没有发育成熟,因此在喂养的时候对于食物的要求也就非常的严格,只要稍微的一点不注意,就可能引发儿童的一些疾病。这些想必厂家一定会非常清楚。那为什么厂家在生产的时候就不能把好各个关口吗? 根据相关部门的调查三鹿奶粉是在原奶收购过程中被不法分子添加了三聚氰胺所致,至于是否在生产环节也添加了三聚氰胺,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还不能确定,仍在进一部调查。那么请问既然问题产生是在源头是否就说明是因为三鹿集团对制作过程监管不严造成的呢?再说,产品从生产到出厂要经过很多的环节,就连我们这些消费者都知道,产品在出厂之前一定要经过最后一道关口的检查,确认合格后才可以销到市场,那么,三鹿公司你是否有做过品检呢? 从事情被彻底公开到三鹿召回8月6日之前销售出去的奶粉,我们是否可以推测,其实三鹿集团早在8月份就已经知道自己的奶粉存在问题,但是因为之前出厂的时候没有做品检而不敢确定,然后才对后来出厂的产品进行了品检,才出现今天的只召回8月6日以前的奶粉,8月6日以后的产品都不含有三聚氰胺,无须召回的事情呢? 说罢了企业,我们再说一下作为三鹿企业奶粉代言的明星们,她们是不是有真正让自己的孩子适用过这样的奶粉,然后才来代言呢?还是根据厂家的需要,为了自己的酬劳,而寐着良心的去做这个广告的呢?对于产品的质量和功效她们是否真的有所了解呢?如果都没有用过,没有了解,她们有什么权利在广大消费者面前为厂家卖弄他们的商品呢?她们的职业道德在哪里,她们的责任和义务再哪里,她们不该为自己的不负责任而道歉,而忏悔吗? 其实,对于三鹿奶粉事件还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去深思,值得我们去探讨。作为消费者,当我们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利益,捍卫自己的权利,真心希望三鹿奶粉事件会有一个合理而妥善的处理,也希望事件的受害者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而相关的责任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捌』 从三鹿奶粉这个案例中,企业的经营者应吸取什么教训
三鹿奶粉”事件举国震惊。毫无疑问,它无论对我国国际形象,还是民族企业发展前景,都产生了极具破坏性的影响但痛定思痛,我们确实应该从这次事件中认真吸取教训,以这个反面教材为警示,把政府的监管工作做得更好,更到位,让消费者不仅从食品安全,而且也从住房安全、医疗安全、出行安全等方方面面,切实感受到市场环境出现的积极变化 1.公权私化要严加查办 2.尽快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职责分明的监管体制和程序 3.格执法,把好每一个关口
『玖』 三鹿奶粉事件可看出企业经营管理存在哪些问题
企业经营管理应该重视质量,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三鹿奶粉用自己的生命形象的说明了这一点.
重视质量又要求重视顾客的需求,顾客的投诉.
顾客很早就在投诉了,但是一直没有引起重视.对顾客提出的问题,没有仔细的调查,研究,给顾客一个满意的答复.而且质量信息的传递上也有问题,做为质量管理部,首先要去调查顾客的投诉是否属实,第二,要把这么重要的质量信息传递给上司,让上司做出正确的决策.
『拾』 三鹿奶粉事件对企业经营者的启示
现在他们从骗小的 转移到骗老的了。。 因为老的如果死了。那是因为年龄的问题。。如果小的死了那麻烦就出来了。。 当初3鹿就是选错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