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做車險怎麼發朋友圈
恭喜你進入保險行業,這是一個非常有潛力的行業。發朋友圈是有技巧的,不能亂發,否則很容易被拉黑,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一,頭像和名稱做好塑造,有一個專業的形象。少用一些動物、山水的圖案,這樣與身份不符合。
二,盡量不要發保險產品,這個社會最不缺的就是保險產品,大家都討厭被推銷,朋友圈發這些會拉低你的形象。
三,選擇一個有內涵的主題或圖片,用一句有點軟廣告的技巧,告訴所有人,你進入了這個保險行業。
四,用感謝信的方式也行,感謝這么多年一直照顧和關注你的親戚朋友,因為有他們,你才能這么優秀,才能得到成長,現在你進入保險行業,將會一如繼往的用真誠、服務等等服務你的朋友(找一下你身上的優點寫上去,沒有優點也要找一點,呵呵)
好了,就說這么多,開啟你的保險朋友圈首秀吧......
願你在保險業堅持底線,尊重專業,做一個受人尊重的保險從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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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年初平安車險推出的「信任賠」是什麼真的和宣傳的一樣快嗎
多年不出險的客戶會得到平安車險授權的信任額度,發生單方事故後可通過好車主APP或者微信「平安車險理賠助手」小程序使用「信任賠」服務,自主上傳照片後通過智能定損直接獲取信任額度內的賠付款,方便快捷,中間省去了很多傳統車險的報案、查勘定損、核賠支付等環節,理賠特別的快,跟宣傳的一致,只不過信任額度的大小是跟車險的出險情況等等因素有關,說白了就是優質客戶才有的福利,但是額度可以通過參與好車主活動提升,這一點跟信用卡有點像,還是很不錯的。
3. 什麼是車險炸保行為
1979年,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從1980年起全面恢復國內保險業務,20多年來,我國保險事業發展迅速,中國保險市場已成為世界上最有發展前途的市場。然而,近年來,蓬勃發展的中國保險事業正遭遇越來越多的騙賠風險,騙賠之於保險公司,成為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以外的「二號殺手」。騙賠:保險業的一顆「毒瘤」保險騙賠,最早源自英國的人壽保險,到如今已演變成威脅世界保險業的頭號公害,是保險公司揮之不去的「陰影」。即使在較為成熟的保險市場上,大規模、有組織的騙保行為也屢見不鮮。在經濟發達的國家,由於保險的廣泛普及,騙保的技術也就更高明、更具隱蔽性,眾多的保險騙賠已經演變異化成一種復雜的商業經營活動。在保險業發達的美國,保險犯罪僅次於毒品犯罪,保險索賠的支出有15%~30%往往落到騙賠者手中。在「9·11」事件以後,騙賠事件更是層出不窮,令各大保險公司大傷腦筋。在我國,盡管缺少對整個保險行業遭遇騙保的具體統計數字,但不少業內人士都認為騙賠現象正趨於增多。據不完全統計,中國商業保險公司支付的各類保險賠償金中,至少有20%被惡意保險客戶騙走。越來越多的事實表明,騙賠正在越來越嚴重地威脅到保險公司的經營收益。據有關統計顯示,目前,保險公司因被欺詐而導致的賠款支出平均約為保費收入的10%至30%,某些保險險種最高可達50%。大量有組織的騙賠行為,不僅給保險公司帶來沉重負擔,也給人民財產安全帶來了極大威脅。壽險業:機關算盡血案連連馬克思曾經說過,如果有300%的利潤,就會有人鋌而走險,敢冒上絞刑架的危險。由於保險產品保險人與保險標底相分離的特點,一些人便不擇手段鑽空子,為了騙取保險金甚至不惜拿自己的生命做賭注,甚至謀財害命,釀成了一起又一起血案。廣州市花都一名男子做夢也沒想到,他的妻子竟「悄悄」地為他買下了保額為100多萬元的意外險,為騙保,朝夕相處的妻子鄧秀瓊竟起了殺機。2003年12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和保險詐騙罪判處鄧秀瓊和毛某死刑。鄧與丈夫曾某婚後感情不好。鄧連續三年為曾某買了人身保險和意外保險,累計死亡給付保額為人民幣105萬元。2002年底,鄧覺得時機已到,決定幹掉曾某騙取保險金,隨後找到毛某一起作案。2003年1月2日晚,鄧秀瓊與毛某騙曾某喝下他們事先放有安眠葯的茶水,曾某因葯力發作昏睡,鄧、毛兩人遂將曾某推入魚塘,致曾死亡。2003年1月24日,川航一架由重慶飛往成都的客機在降落前,一犯罪嫌疑人引爆裝有炸葯的易拉罐,疑犯被炸傷,乘客和機組人員均無傷亡,飛機內部受損。經警方偵查,趙某炸客機的動機是試圖以自殘的方式騙取高額航空保險賠付。趙某乘機前買了賠額為40萬元的航空保險以圖實施騙保。案發後,他交代看到電視台報道關於乘客航空保險的賠額由20萬元升至40萬元的消息,遂萌生炸機自殘騙取保險金的念頭。2003年3月15日,四川省雙流縣發生了一起殺替身、毀面容,企圖騙取150萬元保費的惡性案件。37歲的高某從2002年下半年起就為自己在4家保險公司購買了數份人身意外保險,總保額高達150萬元。2003年3月10日,高某見一找工作的女子身高、體貌特徵與自己差不多,將其帶回家做保姆。第二天,高某將保姆帶到理發店讓其理了一個跟自己一樣的發型,並讓保姆換上自己的衣服。3月15日,高某帶著保姆開著借來的奧拓車駛向雙流縣一鄉村道上將其殺死,又用車碾軋死者頭部,直到面目全非,並將自己的身份證、通訊錄等物塞進保姆衣兜,製造了自己死亡的假象。高某事後交代,目的「是要獲得保險公司的巨額賠付」。2003年7月,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保險詐騙罪和盜竊罪判處農婦千菊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00年1月,千以其丈夫常某的名義給其公爹辦理了一份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為騙取保險金,同年8月23日晚飯時,她將事先准備好的「毒鼠強」放入公爹的飯碗中,致使其公爹當場中毒死亡。後通過關系騙取保險金33256元。之後,千某無意中將此事告訴了與其關系曖昧的本村農民常某,而常某便以此要挾千菊平,向千索要錢財。為殺人滅口,2002年7月6日晚,千將常某邀請到自己家中,在常某酒中放入「毒鼠強」,致使常某中毒身亡。2003年9月5日下午,北京朝陽刑偵支隊接到一年輕女孩的報案:她的母親身中數十刀死在家裡。經警方偵查,殺人者正是女孩的繼父程某。為了騙保,程某在兩月前與王敏領了結婚證後的第二天就為王敏辦理了三份人身意外傷害險,受益人都是程某。如果王敏死亡,程某就可以獲得高達200萬元的理賠。保險辦妥後,程某開始計劃如何幹掉王敏。9月3日上午9時許,程某僱用殺手將王敏殺死,作案後兩人逃離現場。2003年12月28日晚8時,商洛市公安機關接到下灣村農民魏某報案,稱當晚7時許他駕駛自己家的農用三輪車與妻子換糧食返回途中遭遇3名歹徒搶劫,妻子被亂石砸死,歹徒逃離現場。據警方調查,殺人兇手正是死者的丈夫魏某,因夫妻兩人長期關系不和,魏某產生了殺人惡念。在殺害妻子前的兩個月,魏給妻子買了近20萬元的人身保險,企圖「一箭雙雕」,沒想到,弄巧成拙。……車輛險:騙賠的「重災區」從當前保險市場的實際情況來看,機動車輛保險既是財產險市場的「龍頭」,也是騙賠的「重災區」。由於保險是一種風險補償,花一元保費可以得到幾十甚至上百元的保險金,有的人就挖空心思在這上面做文章,其中不乏靠騙取保險金而發家致富者,以至於「騙保專業戶」這樣的怪胎不斷涌現。39歲的丁某原是武漢市某公司職工,從1998年到2001年,他找幾個司機作「搭檔」,先讓司機報假案,再通過假證販子偽造資料,一手策劃了22起「交通事故」,騙取車險賠付款43萬余元。其中有一輛車連續4次騙保,平均二、三個月就要保險公司賠一次,而被騙的卻是同一家保險公司。2003年6月,合肥市檢察院受理了一起跨省詐騙案。2002年4月,犯罪嫌疑人謝某購買了一輛別克商用車,他分別在沈陽、長春、濟南、合肥、南京等地的19家保險公司為這輛車投保。據公安部門審理:2002年6月起,謝某駕駛這輛車多次在遼寧、吉林、江蘇、安徽、浙江、雲南等地利用「事故」,編造不同的虛假原因,並提供虛假事故證明材料、汽車維修發票等向這19家保險公司索賠,共作案48起,騙取保險費49.7萬余元。案發後,警方從謝某家中搜出了200多個假印章,從交警部門到汽修廠到零部件商店,應有盡有。北京市王氏兄弟利用自己開汽車修理廠的便利,在3年時間里,先後「導演」了90餘起交通事故,向保險公司騙保50餘萬元。通常是先將修理廠里待修車輛的某些部件更換成舊的或廢的,然後開出去碰撞詐騙保金,最後再將原部件換上,別人的待修車輛成了他們用來「表演」的道具,為了真實,他們自己常常撞得頭破血流,甚至險些搭上性命。機動車保險騙賠案件的增多,常常使保險公司處於進退兩難的尷尬境地。據報道,南京各保險公司從2003年下半年開始就少保甚至不保計程車險,2004年乾脆停辦了計程車的相關險種,甚至第三者責任險這一強制險種也不辦了,保險公司此舉令南京眾多計程車車主憂心忡忡,因為不保第三者責任險是過不了年檢關的。南京目前有計程車近8000輛,每輛車一年的保險費約5000元,面對這樣一塊「肥肉」,保險公司也無奈。據保險業內人士透露,其原因是計程車出險後賠付太多,而有關部門在出具保險索賠所必需的事故證明和材料時隨意性大,客觀上縱容了惡意騙賠。據透露,目前計程車保險的平均賠付率已達到了130%,其中個體計程車的賠付率更是高達200%,對於計程車險,保險公司幾乎是虧本經營。據保險界專家介紹,機動車輛保險騙賠的手段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編造假案。投保人在保險車輛沒有發生事故的情況下,有意編造或製造險情,然後向保險公司索賠。黑龍江省一個「騙賠高手」,憑著對保險法規及相關賠付業務的熟悉,自1998年至2002年,5年間「丟」了5輛投保的高級轎車,從當地保險公司騙賠了近百萬元!通常是買來車後去保險公司投下巨額保險,然後在他的司機開車出外辦事時,他悄悄跟在後面,司機把車停下離開後他就用自備鑰匙打開車門,將車盜走轉手賣掉,再讓司機出面去報警,他到保險公司索賠。低值高保。投保時有意使保額大大超過標的物實際價值,故意出險後再以投保時的保額向保險公司索賠。重慶金某用7萬元買了一台舊「標致」轎車,而後向保險公司投了15萬元的保險,並增設了「自燃」險種。一段時間後,自以為時機成熟,便將車開至偏僻處時,潑上燃油後拿打火機點燃,製造了「自燃」的現場,然後向保險公司索賠。多頭投保。同一輛車多處投保,一旦出險便同時向多個保險公司索賠,或有意製造險情向保險公司索賠。2003年1月21日凌晨,福建省泉廈高速公路,一輛「賓士」500型轎車沖撞防護欄「自燃」燒毀。經調查,這是一起有意製造險情,藉以騙取保險金的案件。2002年6月16日和2002年12月底,車主謝某在福建省兩個城市的保險公司對該車投保了143萬元。事發當天,謝某就打電話分別向兩市的保險公司報案,並辦理相應的索賠手續。更離奇的還有,同一輛車,同一場事故,卻先後在10個保險機構獲賠34次,騙取保險金額達141萬元。加大險損。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故意誇大損失程度,從而更多地得到保險賠償金。有的修理廠甚至故意加大險損。一般情況是,車主將車放在修理廠離開後,修理廠就將報修的車進行二次撞擊,這樣,原本幾百元的損失,修理廠可以向保險公司報到幾千元甚至更高。而車主對此一無所知,車主往往得到的是小頭,而修理廠則狠狠地「宰」了保險公司一把。移花接木。保險標的應該是唯一的、特定的,一些人為了騙取保險賠償金,往往採取「調包」的手段。如李某沒有駕照,出了交通事故,便找有駕照的任某頂替,找保險公司索賠。險後投保。即在機動車輛已經肇事或受到損失的情況下,隱瞞真相向保險公司投保,然後再通過索賠方式騙取保險賠償金。河北肥鄉縣一個體司機駕駛的一輛貨車出了車禍。為達到騙賠的目的,該司機就補辦投保手續,幾天後再到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肥鄉支公司報案。好在保險公司經過調查,戳穿了這個騙局。遏制騙賠:路在何方?保險騙賠是一個比較復雜、難以徹底根除的問題,長期以來,人們習慣於通過司法部門的協助,希望遏制這種現象的發生,但效果不盡如人意。面對這樣一種「頑症」,必須多管齊下,綜合治理方能奏效。構建「正規軍」與「地方部隊」相結合的防範機制。據報道,近年來,各地相繼成立了一些直接服務於保險業務的調查機構。如湖北隨州市保險公司的「保險公司偵探所」和「保險責任司法技術鑒定室」、上海的安達保險安全服務有限公司、北京的「斯締爾」商務調查機構等,其職能就是接受保險公司委託,調查保險理賠中的疑點,既為保險公司理賠澄清案情提供依據,又為公安、司法等機關懲治犯罪做好前期調查取證工作。據《重慶經濟報》報道,2003年6月,重慶一家財險公司的老總懷疑營銷員與客戶暗中串通「吃」公司,便委託一家商務調查機構調查,經過幾次暗訪,調查公司就報告了營銷員與車輛修理廠虛增定損的「貓膩」,結果保險公司只支付了500元調查費就立刻堵住了漏洞。某壽險公司曾接到一起被保險人意外死亡報案,盡管支付了高額賠款,但是保險公司覺得事情有些蹊蹺,遂委託一家調查公司進行調查。私家偵探幾經周折從投保人的遠房親戚處打開了缺口,證實被保險人殘害胞姐騙取保險金的真相。實際表明,這些機構對於預防和遏制保險欺詐確實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反欺詐尤其是保險欺詐,已被很多國家列為獨立的犯罪,它從一般詐騙犯罪中分離出來,有專門的組織或調查機構、信息中心等參與防範。目前,我國亟須發展這種非政府的調查機構,把那些政府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交給這些機構去做,這既彌補了政府機構某些不足,減輕了司法機關的壓力,又有利於預防保險欺詐案件的發生。加快保險信息網路建設,增加保險反欺詐中的科技含量。當務之急是要打破各保險公司之間的信息壁壘,實行客戶投保信息聯網,實現信息共享、資源共享。要大力開發運用類似銀行信貸客戶查詢系統、公安機關網上追逃系統的保戶信息查詢系統,一個客戶在A保險公司投保或有了不良記錄,B保險公司就能在網上查到,從而避免重復投保、多頭索賠等問題的發生。盡快建立保險業「黑名單」制度。「黑名單」制度是國際通行的保險公司防範騙保風險的主要措施之一,目前我國不少省市的保險公司也實行了保險「黑名單」制度,某些客戶或相關單位一旦被列入「黑名單」,就成為重點監控的風險客戶。如北京對出險率過高和信譽不佳的汽修廠進行了重點監控;2003年,天津11家產險、壽險公司經過協商,建立了一個風險客戶資料庫,各家保險公司將有保險詐騙劣跡的單位和個人情況記錄在資料庫里,供其他保險公司在承保和理賠時查詢參考。保險公司在承保時如果發現客戶曾經在其他保險公司有過詐騙行為,就會特別慎重,可能會提高收費標准,提出一些苛刻條件,或者是不予承保。向公眾傳播正確的保險知識和騙賠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一些人對保險的認識存在片面性,認為投保可以生財,保險就如同賭博或者是一條快速致富的路子,因而才會去鋌而走險。因此,必須加強保險法律知識的普及和宣傳工作,提高全民的保險意識。在開展保險業務時,保險公司有義務向客戶講清楚保險方和被保險方的義務和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增強客戶的法律意識和遵紀守法、嚴格履約的自覺性,從根本上減少保險欺詐發生的可能性。保險業遭遇騙保「寒流」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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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買車險還可以用現金嗎
沒聽說過不能交現金,選擇什麼方式付款是投保人的自由,車險公司理應盡可能地滿足投保人的要求。不過,現在買車險都是網上辦理,使用支付寶或是微信付款,保險公司人員製作好保單,直接發送給投保人,投保人根據指引簽字確認就可完成投保。
商家拒收現金後果如何?央行再次表態!
1月21日,央行發文稱,將嚴肅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行為。值得注意的是,去年第四季度,央行依法對16家拒收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處罰金額從500元至50萬元人民幣不等。其中,中國人壽、大地財險、平安財險和新華保險均因拒收現金「吃」下監管罰款。
新浪金融研究院發現,保險公司拒收現金被罰現象尤為集中。某健康險公司區域銷售總監表示,目前該公司保費的支付方式大都以銀行轉賬和其他線上支付方式為主,使用現金較為「困難」。
事實上,自2018年起人民銀行就多次發文強調現金支付的地位。拒收人民幣現金的行為,既損害了人民幣的法定地位,也損害了消費者對支付方式的選擇權。此外,有網友在微博評論稱,並不清楚對拒收現金行為的舉報途徑,希望社會各界加以宣傳。
央行同時表示,下一階段將堅持宣傳引導與嚴肅懲治相結合,持續深入整治,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規范核查相關線索,對核實為拒收現金的行為依法處罰並予以曝光,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險企拒收現金行為集中 有銷售人員稱使用現金「較為困難」
2020年歲末,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公布多張罰單,對包括中國人壽北京市分公司北緯路營業部在內的多家公司拒收現金行為進行處罰。
其中,中國人壽北京市分公司北緯路營業部被處罰款50萬元,相關責任人張莉對拒收現金行為負有直接責任,被處罰款5萬元。
同年12月18日,人民銀行雅安市中心支行對平安財險雅安中心支公司給予警告處分並罰款1萬元,處罰緣由為未嚴格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8]第10號》相關規定。
據悉,上述公告的出台旨在規范旅遊、餐飲、零售、交通運輸等行業以及行政事業、公共服務等領域的現金收付行為。此外,中國大地財險保定中心支公司、新華人壽保險阿克蘇中心支公司此前也皆因拒收現金被罰。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保險公司拒收現金被罰現象尤為集中。隨著數字化的大規模普及,加之疫情影響,保險業務線上化進程加速推進,不少保險公司還「試水」直播帶貨,產品從銷售到核保的全流程都可以在線上完成。而在產品銷售的支付環節,現金這一最傳統的方式似乎已逐漸退出了大眾的視野。
新浪金融研究院從一位健康險公司區域銷售總監處得知,目前該公司保費的支付方式大都以銀行轉賬和其他線上支付方式為主,使用現金較為「困難」。另一位財險公司銷售人員則表示,「部分中老年客戶在辦理車險等業務時還會使用現金繳納保費」。中國人保APP截圖
此外,新浪金融研究院通過中國人保APP咨詢在線客服獲悉,目前該公司大部分地區已經實行線上支付。客服同時提醒,可在APP測算保費並提交訂單後,嘗試選擇上門支付方式。 監管多次規范現金使用 部分網友表示不清楚如何舉報
去年11月,一則湖北宜昌老人冒雨用現金交醫保被拒的視頻引發輿論關注。在被爆料的視頻中,工作人員面對冒雨前來繳納醫保的老人卻表示,「不收現金,要麼告訴親戚,要麼你自己在手機上支付」。
針對不少機構和個人「排斥」使用現金的行為,監管部門迅速出台一系列舉措,保障人民群眾「安心」使用現金。
當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的實施方案》,要求在各類日常生活場景中,必須保留老年人熟悉的傳統服務方式。其中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現金。
不久後,人民銀行下發2020年第18號公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實施方案的通知》有關要求,就規范人民幣現金收付行為提出有關事項。
其中,針對現金收付服務主體規范,公告稱,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和自助服務機具廠商應執行人民幣管理相關規定,優化現金服務。其中,金融機構與客戶面對面辦理金融業務涉及現金收付及費用繳納的,金融機構應在營業場所設置人工現金收付通道。金融機構作為行政事業性收費或公共服務收費受託方的,應設置人工現金收付通道。
事實上,自2018年起人民銀行就多次發文強調現金支付的地位。拒收人民幣現金的行為,既損害了人民幣的法定地位,也損害了消費者對支付方式的選擇權。
去年12月16日,新浪財經《央行研究》專欄刊登了《現階段保留現金使用的必要性研究——基於普惠金融和消費者保護視角》一文。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課題組在研究文章中指出,要大力規范支付機構的營銷宣傳行為,防止過度誇大「無現金社會」而誤導商戶和消費者,避免將現金使用與非現金支付對立起來,避免給特殊群體帶來「拒絕移動支付就寸步難行」的認識誤區和被排斥感。
商家拒收現金的行為也引發了不少消費者的「共鳴」。21日晚間,「央行嚴肅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行為」話題詞沖上熱搜。不少網友在吐槽自己曾經遇到拒收現金糟心事的同時,也提出疑問,若遇到上述行為如何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
人民銀行成都分行曾發文指出,鼓勵公眾通過12363公開電話、人行政務值班電話和其他方式投訴和舉報拒收現金行為,人行成都分行將立即受理並及時處置。同時,引導公眾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法律規定,保全證據,有效維權。
此外,人民銀行天津分行還提示,公眾或消費者發現拒收或者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的,應妥善保留相應的證據或線索。公眾維權時,既要關注拒收現金問題,更要注意維護自己的消費權益。
5. 4s店要車險批改驗證碼是干什麼用的
確認是當事人。
在車險保險期限內,保險合同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對保險合同的某些條款進行修改、補充或刪除的行為。車險批改驗證碼是用來核對保單真假的,每一份保單的驗證碼都是唯一的,只有通過驗證碼才能查詢保單是否為真。
車險批改一般是保險車輛轉賣、轉讓、贈送他人;變更車輛用途;增加危險程度。車險批改並不影響保險責任效力,批改期間的出險事故,保險公司照樣賠付。
4s店要車險批改辦理提供資料:
1、提供辦理人員的身份證。
2、委託批改說明書。
3、投保險人的身份證。
4、批改申請書(自然人簽名,法人或其他組織加蓋公章)。批改申請書保險公司提供。
根據不用的批改類型,應提供不同的證明,證明需變更的原因和變更後的內容,在批改之前最好給保險公司客服去電話一面遺漏。
批改時要注意的事項:
1、在有賠案的情況下不得進行險種的批改(這個險種在放生賠案),需要理賠流程結束後方可批改。
2、部分險種已經完成年賠付的不能批改,如:劃痕險。
6. 車險騙賠案件的主要特徵
保險欺詐的表現形式
同其他民事欺詐案件相比,保險欺詐具有極強的隱蔽性和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兩個顯著特點。其表現形式多種多樣,依據其具體情況,將其歸納為以下幾種:
(一)為欺詐而在購買保單上的准備
這類保戶購買保險,並非為了獲得一般的保險保障,而是企圖通過廉價的保險以攫取不義之財。因此,他們購買保險,是經過籌劃和准備的。
1.超額保險,即投保人投保的保險金額高於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主要發生在財產保險中。其形式比較簡單,主要是誇大保險標的實際價值,除把別人的一些財產冒充自己的財產投保,或者謊稱委託保管有他人的許多貴重物品外,還常向保險公司提供一些虛假的證據和證明,以期在保險事故發生後獲取比保險標的實際價值更高的保險賠償。
2.重復保險,重復保險是指投保人就同一保險標的、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責任分別向兩個或兩個以上保險公司訂立保險合同的一種保險。利用重復保險欺詐,是指投保人違反《保險法》的有關規定,進行重復保險時不將保險金額和超過保險價值的情況通知各保險人,待保險事故發生後,又持各保險人簽發的保單分別索賠,以獲取多重保險賠款的行為。同樣,這種欺詐行為多發生在財產保險中。由於重復保險多是蓄謀已久,且隱蔽性極高,很難被保險人發現,欺詐的成功率較高。
3.不實告知,根據保險經營的最大誠信原則,如實告知是投保人必須履行的義務。這一范疇包括與保險標的有關的所有有利與不利的事實,以便保險人確定是否承保和保費與保險金額的高低。很多保戶出於某種目的或在較低的繳費水平上獲得較高的保障程度,往往採取虛報,「漏」報或「錯」報等手段提供假的證明資料欺騙保險人。
(二)非保險損失「轉化」為保險損失
這是最為普遍的一種保險欺詐形式。主要是當未參加保險的財產遭受損失後,欺詐者便想方設法地將其「轉化」為保險標的,並提供相應「證據」,向保險公司索賠。
另外,當保險標的發生之損失是由於除外責任引起時,被保險人往往提供虛假證據,將其「轉化」為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以騙取保險金。例如,進出口公司在出口產品時,投保了海上貨運險,後因產品自身質量問題發生霉變,損失較大,該公司就偽造了運輸途中遇雨受潮的證據,並就此向保險公司索賠。
(三)偽造損失
偽造是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在保險期限內對並未發生的損失而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的行為。例如,在一起謀劃的盜竊案中,保戶事先將被保險物品從房中搬走,然後製造假證,井就此向保險公司提出賠償要求。
(四)誇大或擴大損失
誇大損失是指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後,被保險人製造偽證,虛報損失。但這種欺詐手段比較低劣,容易被保險公司發現。
擴大損失是指保險事故發生後,有的保戶為了獲得高額的保險賠償,故意擴大損失程度,導致一些本來可以制止的事件發生。如發生火災不進行搶救、發現盜竊不及時報警等。
(五)偽造投保和出險時間
這―欺詐手段比較簡單。例如,某車主未投保車身損失險,因一次意外事故發生全損,於是便通過關系補辦了保險手續,然後向保險公司提出賠償要求。這種欺詐雖然經常發生,但只要保險公司嚴格承保手續,及時進行查勘,是完全能夠防止的。
(六)損失處理中的欺詐
這一形式的欺詐基本上是一致的,保險事故發生後,很多保戶無論在報告保險標的損壞程度、數量或毀損的價值、被盜的財產,還是為了彌補自負額的影響或是作為未足額保險的對策,甚至僅僅為了從保險公司榨出一點點錢,早已成為司空見慣之事。
(七)關於欺詐人
改革開放以來,私有經營者隊伍擴大,他們中的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保險詐騙轉移經營風險,謀求非法所得的案件不斷增多。加之我國個人壽險業務的迅速發展,在人身保險中騙賠案也與日俱增,這一點尤其要引起保險公司的注意。
另外,在人身保險業務中,由於保險標的的特殊性,還存在一些獨特的欺詐方法。例如,被保險人偽裝自殺,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殺死被保險人等,在此就不一一介紹了。
四、防範措施
保險欺詐的防範是―項系統工程,需要有關方面共同努力,提高認識,密切配合。
(一)加強風險評估,提高承保質量
加強風險評估,提高承保質量,是防止保險欺詐發生的第一道防線,也是保險公司比其他任何時候都有利於分辯良莠的機會。因此,當投保人提出投保申請後,保險人應嚴格審查申請書中所填寫的各項內容和與保險標的有關的各種證明材料。必要時,應對保險標的進行詳細的調查,以避免保險欺詐的發生。
(二)完善保險條款,剔除欺詐責任
通過制定保單除外責任條款或限制承保范圍條款,進行責任限制,以減少或剔除可能會有道德危險捲入的部分。進行風險控制。但是,目前我國的許多保險條款均沒有列明保險欺詐是除外責任,僅僅是在除外責任中籠統地規定按保險人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顯然,這樣的規定沒有包含保險欺詐的全部內容。在保險實務中,有時欺詐行為的實施並不是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而純粹是第三者。例如,在貨物運輸保險中因船東欺詐導致的貨損,依我國保險條款,仍屬保險責任。盡管保險人支付賠償金後,可取得向船東的代位求償權,但對船東欺詐的代位求償權,通常都是無法行使的。在大多數情況下,選擇一個合格的船東是投保人的義務。因此,將船東欺詐所產生的風險一概內保險人承擔,也是有失公平的。因此,筆者以為,為了更好地防止保險欺詐行為的發生,應將保險欺詐作為除外責任在保險條款中列明。
(三)建立科學的理賠程序,提高理賠人員素質
理賠是保險經營中的重要環節,搞好理賠有助於保險公司的健康發展。建立科學的理賠程序,提高理賠人員的素質,對防止保險欺詐的發生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搞好理賠,須做到以下幾點:
1.承保和理賠相分離,建立專門的、高水平的理賠隊伍。條件具備的,還可以藉助專業代理人公司和求助專家理賠小組。經驗表明,專業代理公司和專家理賠小組更有利於提高承保和理賠質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相關成本。因他們與保險公司相比,有充足的時間、充足的資金、豐富的資料和相應記錄,與罪案檢查當局有良好的關系,可以進行更為深入的調查。
有資料顯示,實行保險經營專業化是十分有效的。例如,美國一個以年薪50萬美元聘用了保險欺詐專家小組的保險公司,粗略地計算了一下,每年節省開支近400萬美元。
2.現場查勘,嚴格審查。保險公司在接到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關於保險事故發生的通知後,應盡快盡可能地進行現場查勘,弄清保險事故發生的原因和損失情況,對保險金請求人所提交的有關單證,要仔細審查是否齊全、屬實。
有損失查勘中,最有用的幫助是列一張「欺詐標志」明細表,它會對各類業務作出勾勒,對檢查保險欺詐是否在策劃或實施過程中,也可以早些提供線索。明細內容一般可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索賠金額與保險金額的比率:一張投保了3萬元的家庭財產險的保單,一個因摩托車被「盜」而提出2萬元的賠償就不足為信。
索賠時間的選擇:發生在被保險物品貶值或滯銷時期的火災或盜竊尤其應引起注意。是否有犯罪記錄:對於警方或公估人「似乎熟悉」的人,可能為欺詐案件提供線索。
財務及經營狀況:對於陷入債務危機或糟糕市場銷售形勢而出現商品積壓情況下的火災,並就此提出賠償要求,就值得懷疑。
損失前後的行為:在欺詐案件中,損失前後保戶都會有不同程度的可疑行為,如長期拖欠保費的突然交付,令人懷疑的早期索賠、聲稱文字資料的全部損失、拒絕與警方或保險公司積極合作等。
3.建立核賠制度,實行理賠監督。保險公司的各級理賠人員必須嚴格依照規定的程序和許可權進行理賠,每一起理賠都必須經過主管領導或上級公司的審批,必要時還要經過專家論證;同時,要實行責任追究制度,一旦發現問題,不僅要追究當事人之責任,還要追求有關領導的責任,切實做到有法必依、有章必循、從嚴治司。
(四)提高員工素質,加強內監控
保險公司要對所有員工加強思想教育,增強風險意識,把防範和化解風險作為公司生存和發展的根本所在。首先,應進一步端正領導人員的指導思想,轉變經營觀念,增強風險意識,努力提高認識、分析風險的能力,自覺克服「重業務承保,轉風險防範;重速度發展,輕質量管理」的不良作風。其次,要加強監督隊伍建設,強化紀檢監察、稽核審計工作的職能。再次,要搞好業務培訓,使全體員工尤其廣大營銷員都能知法、懂法、守法,井把個人利益同公司的整體利益聯系起來,從基本上規范市場行為。
(五)建立資料基地,發揮信息職能
信息管理是現代企業管理的一個重要特徵。保險信息是保險企業的一個重要特徵。實踐證明,將與保險有關的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建立保險資料基地,對防止欺詐案件的發生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現代信息技術為保險信息的管理和保險人之間的資源共享提供了條件。保險資料基地的建立,不僅有肋於個體保險公司了解他們顧客的歷史,同時也有助於保險公司之間加強業務聯系,提供相應服務,這對防止保險欺詐案件的發生無疑是很有幫助的。
(六)健全法律體系,發揮法製作用
在我國現行的《保險法》中,對保險欺詐有不少具體規定,它們是預防和打擊保險欺詐的重要武器。保險公司一方面要積極宣傳《保險法》,增強保戶的法律觀念,樹立守法意識,提高保戶執行《保險法》的自覺性;另一方面,保險公司要充分運用法律所賦予的權利,與保險欺詐行為作斗爭,決不能怕失去保戶而姑息遷就,甚至明知是保險欺詐,還搞通融賠付。
(七)加強行業監管,規范市場行為
首先各保險公司應充分加強行業自律,樹立良好的行業形象。但是,防範保險欺詐,僅靠保險公司的單方面努力是不夠的,還需要社會各界通力合作。一方面,法律部門要加強立法,從嚴執法,這是遏制保險欺詐的有力保證;另一方面,保險監管部門要加強規范化管理,加大監管和打擊力度,堅決制止並懲治不正當行為。
7. 「新冠險」不保湖北人 吉利借疫情營銷再引爭議
政府為新冠狀肺炎的患者提供全額報銷保障,在這種情況下,針對疫情所推出的任何商業保險都是在借機發國難財。
「聰明」的吉利,宣布聯合天安財險推出3000萬份「疫安心」免費保險,明確稱該險種除湖北籍人員以外的任何人員(含外籍)均可領取,但這個幾乎不會有任何賠付的災難營銷秀,引爆了吉利旗下吉利、沃爾沃、領克、幾何四個品牌及董事長李書福的公關危機。
公開信息顯示,「N95汽車」概念最早是從吉利汽車開始。2月4日,疫情導致多個省、市推遲復工日期。此時,吉利汽車公開表示,前期投入3.7億元人民幣,研發一款具備預防病毒功能的「全方位健康汽車」。自吉利做出此舉後,引發車企紛紛跟進。不少車企均對外宣稱研發「防病毒」汽車,甚至有車企表示自家產品具備N95級別防衛。
實際上,包含吉利汽車在內的大多車企的原理是通過升級空調濾芯,開發新的智能空氣凈化系統,來實現阻隔和過濾細菌和病毒通過進風口進入車內,以此達到「車用N95級別」過濾的目的。然而,在10萬-15萬級別的不少車型中,空氣凈化裝置均有配備,甚至全系標配。這一屢見不鮮的配置在疫情陰影下迅速躥紅,但這一配置真能防病毒嗎?
中汽研華誠認證(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誠認證」)推出了中國首個CN95認證(即汽車空調濾清器過濾效率分級認證,以下簡稱「CN95認證」)。科德寶micronAir官方隨即發布了一封致致中國汽車濾清器行業的公開信,信中稱:我司已經和中國汽車工業協會車用濾清器委員會秘書長確認,這個汽車「口罩」N95級認證標准既不是汽車行業標准,也不是中汽協濾清器委員會的團體標准,就是該測試機構自己企業的標准。
全國乘用車聯席會秘書長崔東樹認為,汽車企業如果能夠藉助「N95」這個熱詞切實提升車內空氣質量是值得提倡的,重金投入並研發具備病毒防範功能的「全方位健康汽車」更是值得被點贊,但企業在藉助「N95」進行宣傳時,還應更加謹慎、更加精準,否則不但起不到良好的宣傳效果,還容易招致並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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