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征地工作開展時對群眾該如何宣傳相關政策法律法規
第一,加強對拆遷工作的正面宣傳,積極進行輿論引導。一是加強政策法規宣傳。針對征地區域內的群眾要加大宣傳力度,使拆遷區域內的群眾能及時了解最新的拆遷政策,特別是哪些拆遷行為是出於公共利益的需要,從而積極主動配合拆遷工作。二是加強媒體宣傳。要在電視、網路、報紙等媒體上開辟專欄,不僅要宣傳拆遷工作的政策,還要對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要大張旗鼓地加以肯定和表揚;三是加強規劃宣傳。要將城市建設和發展的遠景規劃通過舉辦活動的方式向外宣傳出去,向群眾展示城市建設的美好前景,提高群眾對於城市建設和發展的參與度與支持度;四是加強公告宣傳。拆遷公告發布要及時,相關部門要立即組織專人入戶走訪,力爭以最快速度簽訂拆遷補償協議。
第二,依法拆遷,切實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一要充分尊重居民的私有財產權。將城市公共建設與商業開發嚴格分開,杜絕開發商以任何借口,將個人的意願轉變為城市發展與建設的需要,從而打著為了公共利益的旗號而為個人謀利。二要嚴格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以及其他相關政策法規。征地拆遷全程都要做到依法和規范,確保群眾的利益不受侵害。三要加強拆遷隊伍的行業管理,採取以會代訓、專題講座、實例模擬演練等形式全面提高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四要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杜絕野蠻拆遷。
第三,兼顧各方利益,科學合理解決「釘子戶」問題。第一階段,要繼續做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與其他人的補償標准一樣,不能隨意放寬補償政策,態度要明朗,語氣要堅決,絕不退讓。第二階段,在規定期限內,引導他們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是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讓權威機構和專家來評估房屋價值、補償數量等等,尊重法院的判決。第三階段,如果法院判決後,動遷戶仍拒絕配合,就要按照新拆遷法的要求,將相關材料收集齊全後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要帶著感情做思想工作,真情服務和諧拆遷。一是號召拆遷工作人員換位思考。在工作方法上要和風細雨,從而做到親情拆遷、和諧拆遷,確保每戶群眾自願拆遷。二是深入細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工作人員要到拆遷戶家裡促膝談心,幫助計算補償賬目,計劃遷後的生活等,有效消除與動遷群眾之間的隔閡。三是對弱勢群體提供周到細致的服務。針對孤老、殘疾、弱智、重病患者等困難群體的實際情況,工作人員應實行上門服務,幫助聯系周轉房、組織義務搬家、代辦拆遷安置手續等。
第五,採取有力措施及時化解糾紛,避免矛盾態勢擴大。要建立健全征地拆遷信訪信息溝通與排查調處機制,及時掌握和化解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要深入到問題較多的地方去接訪、下訪,主動傾聽群眾訴求,把問題及時解決在初始階段。要加強形勢分析與研判,一旦發生惡性事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控制局面,同時報告上級部門。
㈡ 房屋拆遷有哪些相關的法律法規
關於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平規則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依法妥善處理征地拆遷案件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申請人民法院執行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案件處理若干問題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征地拆遷補償暫行條例》、《土地違法案件查處辦法》等。
法律分析
關於房屋拆遷的法律規定:
《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補償條例》
第十條
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制定徵收補償計劃,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公布,並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的期限不得少於三十日。
第十一條
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公布徵求意見和根據民意修改意見的情況。如果由於舊城區重建需要徵用房屋,且大多數被徵用人認為徵用補償計劃不符合本條例的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被徵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並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第十二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房屋徵收決定涉及被徵收人較多的,由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房屋徵收決定前,徵收補償費應當足額到位,存入專用賬戶,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後,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徵收補償方案、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市、縣級人民政府和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徵收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依法被徵收的,同時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城市房屋拆遷稅收政策、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平規則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依法妥善處理征地拆遷案件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申請人民法院執行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案件處理若干問題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征地拆遷補償暫行條例》、《土地違法案件查處辦法》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和個人的房屋,並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㈢ 集體土地拆遷有什麼政策
農村集體土地與房屋徵收拆遷政策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年)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第三條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全面規劃,嚴格管理,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制止非法佔用土地的行為。
第四條 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3)宣傳拆遷政策擴展閱讀:
土地徵收補償標准和范圍不合理
補償標准和范圍缺乏足夠的法律依據:
一、按照目前的土地徵收制度,實際上是土地所有權的轉移,即由農村集體所有轉變為國家所有。既然是兩種所有制的轉移,那麼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土地的價格就應該由市場來決定,就應該由法定的土地價格評估機構來評估。
二、而現行法律規定是按照被徵用土地前3年的平均產值的6—10倍來計算的,一方面這種制度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如市場、土地用途、地區差異、種植條件等。
三、另一方面按照法律規定集體土地徵收是單方強制性的,被徵收單位不得拒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第3款的規定,被徵收土地的農村組織和農民只有對土地補償標准有異議的,才有權要求批准徵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
四、這個異議是指對6—10倍以內,而對於被征地單位的補償要求高於10倍的救濟措施在立法及司法解釋中並未提及。另外這樣的規定也違背了民法規定的財產所有權的基本權能,體現不出農村集體組織作為土地所有權人的法律地位。
㈣ 杭州拆遷新政策是什麼
法律分析:提高征地補償標准、採取多元安置途徑、做好農民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規范征地程序等提出了明確要求,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在征地拆遷中要認真執行,加強管理。
法律依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征地拆遷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二、嚴格征地拆遷管理,維護被征地農民利益
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96號)中對提高征地補償標准、採取多元安置途徑、做好農民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規范征地程序等提出了明確要求,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在征地拆遷中要認真執行,加強管理。實施征地拆遷,必須在政府的統一組織領導下依法規范進行。征地中拆遷農民房屋要給予合理補償,並因地制宜採取遷建安置、貨幣安置或實物補償等多種安置方式,妥善解決好農戶生產生活用房問題。要嚴格履行規定程序,征地前及時組織征地公告,並就征地補償安置標准和政策徵求群眾意見。群眾有意見的,要認真反復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和群眾思想疏導工作,得到群眾的理解和支持,不得強行實施征地拆遷;對於群眾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須妥善予以解決。征地經依法批准後,要依法規范實施,確保征地補償費用及時足額支付到位,防止出現拖欠、截留、挪用問題。
㈤ 拆遷前期宣傳工作如何進行
標語和宣傳冊是小事情,你拆遷許可證拿到了嗎?拆遷資質有嗎?版所有拆遷補償細權則都要上牆,讓下面的動遷經辦人都去外調,摸清被拆遷人的家庭情況,適時安排他們選出評估公司。標語嘛「感謝你對XX基地動遷工作的支持」「依法公開公平公正地搞好動遷工作」,宣傳資料就寫些拆遷公司名稱,開發商名稱,拆遷范圍,時間和拆遷各階段的補償細則
㈥ 公租房拆遷補償政策有哪些
目前對公租房進行拆遷的,拆遷補償的政策適用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補償是由市、縣級人民政府給予的。
相關法律規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八條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第二十條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徵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二、拆遷人應當履行的義務
(1)必須在拆遷許可證批準的拆遷范圍內實施拆遷;
(2)必須在拆遷許可證批準的拆遷期限內實施拆遷;需延長拆遷期限的,應在批準的拆遷期限屆滿15日前,向市主管部門提交延期拆遷書面申請,及證明拆遷需要延期的拆遷協商記錄等相關資料;
(3)取得拆遷許可證後,應在拆遷現場公示房屋拆遷許可證、拆遷工作流程、拆遷補償安置方案、拆遷補償安置標准、實施拆遷單位名稱、拆遷工作人員名單等,接受監督;在拆遷過程中,要向被拆遷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4)制定項目房屋拆遷計劃和拆遷補償安置方案;拆遷人不得要求被拆遷人先搬遷、後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應在拆遷期限內就拆遷事宜與被拆遷人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與被拆遷人簽訂書面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自協議簽訂之日起30內,將該協議報市拆遷辦備案;
(5)依法對於被拆遷人進行安置和補償,對於需要周轉用房的被拆遷人,應當提供周轉房;
(6)自覺履行主管機關作出的拆遷裁決書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
(7)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並嚴格遵守及全面履行拆遷協議的規定;
(8)在實施強制拆遷前,應就被強制拆遷房屋的有關事項依法進行證據保全;
(9)依據國家的規定及拆遷協議的約定向被拆遷人支付拆遷安置補助補償費,周轉過渡費等費用;相關拆遷補償安置資金應全部用於房屋拆遷的補償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10)拆遷協議約定的期限屆滿不能提供拆遷安置補償用房的,應當向被拆遷人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給被拆遷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11)拆遷行為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必須符合城市規劃;
(12)拆遷產權不明的房屋,由拆遷人提出補償安置方案,經市拆遷辦同意,拆遷人應對被拆遷房屋辦理證據保全公證,並將補償安置費提存後,方可拆除;
(13)委託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實施拆遷的,應當自委託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報市拆遷辦備案;
(14)拆除房屋及構築物、其他附著物等,應依法組織施工和渣土清運,保障拆除工程和施工安全,維護施工環境;
(15)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其他義務。
㈦ 西咸新區空港新城拆遷政策執行標准
第一條 征遷人是陝西省西咸新區空港新城管理委員會;被征遷人是被征遷的房屋及附著物的所有權人。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空港新城(渭城區)范圍內集體土地上合法建築及其附屬物的征遷補償安置(空港新城管委會開展的征遷項目)。
第三條 本辦法頒布後,空港新城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實施房屋新建、擴建和改建工程,需經渭城區政府和空港新城管委會批准。
第四條 征遷公告發布後,征遷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對房屋室內外進行裝修,不得改變房屋用途,不得變更房屋權屬,不得進行房屋抵押和租賃。渭城區住建、國土、工商、稅務等部門不再審批房屋建築、土地過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
第五條 由渭城區人民政府同空港新城管委會聯合成立空港新城拆遷指揮部,由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征遷。
第六條 被征遷房屋的結構、分類和補償價格詳見附件。
第七條 拆除集體土地上的房屋、附著物(構築物),由征遷人統一組織拆除,被征遷人不得拆卸補償過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否則,按補償價款予以扣除。
第八條 征遷人按照人均建築面積60㎡住宅用房的標准對符合條件的農業人口予以安置。
第九條 商業用房按符合條件的農業人口每人10㎡標准計算,由村組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管理,整村拆遷時與村組統一簽訂商業用房安置協議。
第十條 對被征遷人實行集中統一安置,不再重新劃撥宅基地。安置點位於所在街辦(鎮)區域內。
第十一條 早期使用集體所有土地建設的正在正常運營的鄉鎮企業、醫院、養老院等,其生產經營性用房拆遷時除按補償標准予以補償外,增加房屋補償(不含附屬物)總額30%的補償款,作為對停產及設備、配套設施拆除、安裝、搬運、調試等的補償。未正常運營的鄉鎮企業、醫院、養老院等征遷時,按照補償標准予以補償。
第十二條 小城鎮所在地主幹道上被界定為經營用房的(一層),征遷時只給予貨幣補償,貨幣補償價格=房屋補償價格+800元/m2(營業用房補助費);家辦企業、商店、旅社等用房,征遷時按住宅房屋進行補償。
第十三條 違法佔用集體土地建造房屋的(含不符合庄基地劃撥條件,未批先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違章建築處理,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按照建成年限給予適當補償。
第十四條 安置人口的確定,須符合下列條件:
1、在征遷公告發布前,為所在村組農業戶籍人口,參加村上分配,盡村民義務的;
2、原戶籍在本地,現已遷出就學的學生、現役軍人(不含軍官、士官)、兩勞服刑人員;
第十五條 外地(村)投親靠友掛靠戶口的不得作為安置人口。
第十六條 特殊農業戶口人員的安置:
1、農業戶口的獨生子女戶(獨生子女需未婚)持有效證件及村、街辦(鎮)證明,可增加一個人的安置面積;
2、農村戶口的雙女結扎戶持有效證件及村、街辦(鎮)證明,可增加30㎡的安置面積;
3、祖遺院落及農轉非院落可享受兩個人的安置面積(不享受過渡費);
4、戶主為單職工家庭的被拆遷戶,每戶可增加30㎡的安置面積。
第十七條 征遷住宅房屋,被征遷人可以選擇房屋安置,也可以選擇貨幣補償。
(一)選擇房屋安置的,按以下政策進行補償安置:
1、按人均60㎡進行安置,安置房均價為730元/㎡。
2、搬家費為每戶3000元。
3、過渡費標准為200元/人·月,不足3個人的過渡費按3人計算;超過24個月後,過渡費為300元/人·月計算。過渡時間從騰空交清被征遷房屋起算至安置房屋交房,按實際過渡時間計算。
4、被征遷人的戶數確定以政府批準的宅基地院落為計戶單位,一證一戶。宅基地手續不全的,由村、街辦(鎮)、渭城區國土分局提供相關證明,空港新城拆遷指揮部進行審核。
5、宅基地不論大小,每院補償2萬元(佔新不騰舊的,舊宅基地在征遷時不予補償)。在徵收該宗土地時,每院按0.25畝的標准予以扣減,不再重復補償。祖遺戶及農轉非院落每院補償1萬元,在徵收該宗土地時,每院按0.125畝的標准予以扣減,不再重復補償。
6、庄基地該批未批和已批未劃的被拆遷戶,出具村、街辦(鎮)和渭城區國土分局的證明經過拆遷指揮部認定一次性給予4萬元補助。
7、符合條件的農業人口,人均建築面積在60㎡(含60㎡)以內的,每人給予4萬元獎勵。
8、被拆遷房屋的建築面積小於有效建築面積的,其不足部分的面積按300元/㎡予以獎勵。
9、在校中、小學學生,持戶口本、學籍證明每人一次性給予交通補助費1500元。
10、對低保戶、五保戶、殘疾人、年滿60周歲及以上老人,持戶口本及相關證明,每人一次性給予3000元的生活補助。
11、一次性給予被征遷戶農機具、家禽家畜、生產生活必須品等處置補助費2000元。
(二)被征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 被拆除房屋建築面積為安置面積部分,貨幣補償價格=房屋補償價格+400元/㎡(補助費),超出安置面積部分按房屋補償價格予以補償。搬家費為每戶2000元。
第十八條 審批手續齊全且四至清晰的空置宅基地(有宅基地批復、有相關繳費票據、有院牆、四鄰無爭議),每院一次性給予10萬元補助。2012年6月以後劃撥宅基地的還需要相關備案文件。
第十九條 根據被拆除房屋的交房先後順序,確定選房序號。一戶安置兩套(含兩套)以上住房的,分兩批次進行選房。
第二十條 對住房確實有困難的安置戶,由本戶提出申請購買部分面積的安置房,購買面積不能超過30㎡。20㎡以內部分,多層房屋按1800元/㎡計算,高層按2600元/㎡計算;20㎡以上部分,多層按2600元/㎡計算,高層按3680元/㎡計算。
第二十一條 在征遷公告規定的搬遷期限不簽訂征遷協議,拒不搬遷的,依法嚴格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 本實施方案同《陝西省西咸新區空港新城集體土地房屋征遷補償安置管理辦法(試行)》中不一致的,按本方案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按上述方案補償安置後,村集體所有土地(包括村莊范圍內的宅基地及宅基地以外的集體土地),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實施補償後,由空港新城管委會進行儲備。
第二十四條 本方案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等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五條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條 本方案的解釋權歸陝西省西咸新區空港新城征地拆遷辦公室。
㈧ 八卦洲拆遷政策
法律分析:八卦洲街道2018年重點開展了和燕路過江通道、浦儀高速、新市鎮保障性住房三項工程,現正處於前期拆遷征地掃尾階段。2017年底街道工委領導召開專項工作會議,高度重視,將拆遷戶包干到各個科室,並且安排了24個工作組進行拆遷掃尾工作。在2018年3月對未拆遷戶重新分組,責任落實到具體工作人員。八卦洲街道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工作,通過掌上社區微信群向民眾宣傳拆遷政策,公布拆遷信息,對於已經拆遷住戶通過貼小紅旗的方式明確。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補償包括:1、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2、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3、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