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的歷史
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State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Commission簡稱國家科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曾經存在的一個部門,管理國家科技事務。我國最早於1956年成立了科學規劃委員會和國家技術委員會,1958年,兩個委員會合並為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1970年與中國科學院合並,1977年9月再度成立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1998年,改名為科學技術部。
2. 標准化技術委員會的含義、組成及工作職責
標准化技術委員會是由企業、地方歸口單位批准設立的標准化專業技術委員會。主要負責特定領域或范圍的標准化歸口工作,包括跟蹤對應世界主要標准化機構的標准化動向和我國的有關標准進程,受委託起草相應標准,解釋、宣貫重要的技術標准,開展相應級別有關專業技術標准化的課題研究等
地方、企業、行業、國家各有不同
一般包括:
主任委員1名
副主任委員3名
委員若干
秘書長1名
如需要還可增加
聯絡人若干
專家組專家若干
工作職責
1. 遵循本地方(企業)標准化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向主管機關提出開展本級本專業標准化工作的建議和措施。
2. 跟蹤國際上專業標準的最新進展,分析國內本專業標準的現狀和結合單位、地方具體情況,提出採用國際標准、國外先進標准或制定標準的建議。
3. 根據主管單位的計劃要求,組織制定、修訂和復審專業技術的標准。
4. 根據「xxx標准體系框架」,參與編制xxx標准體系表。
5. 開展重要xx技術標準的宣傳、培訓工作。
6. 開展xxxx標准化技術咨詢服務工作,例
7. 開展專業標准化人員的業務培訓。
8. 開展專業標准化的理論、方法研究和交流,出版內部簡報,組織學術論文評選活動。
9. 開展專業標准化領域的課題研究。
10. 定期向主管機關提出專業標准化科技成果獎勵項目建議及本級標准上升為國家標準的建議。
11. 組織開展專業標准化交流活動,組團考察國外專業系統和產業,組織參加國際本專業標准化會議以及邀請國外有關專家來講學等。
3. 健康碼國際互認技術委員會成立,這一委員會的成立有什麼意義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進步,我們現在的國家每天都在面臨著新的挑戰,這就是為什麼我們也要時時刻刻學習的原因,因為要是我們不學習的話,我們就會被這個時代所淘汰,對於健康碼國家互認技術委員會的成立,那麼這一委員會成立的意義是什麼呢?接下來我們就來聊一聊成立這一委員會有什麼意義。
綜上所述,健康碼國際互認技術委員會的成立,有以上幾種意義,第一就是促進了國際交流,第二促進了教育的進步。所以說我們的國家雖然進步很快,但是我們還是要不斷學習的,這樣才能使我們的國家變得更強大,我們生活的才能更美好。
4. 《全國國土資源標准化技術委員會章程》對技術委員會工作程序是如何規定的
《章程》對技術委員會的標准計劃制定、標准審查與報批等工作程序(圖7)做了以下規定:
圖7 技術委員會工作程序圖
1)技術委員會組織各分技術委員會根據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和國土資源部的要求,提出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制定、修訂計劃項目的建議,並報送有關主管部門,經協調後,列入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制定、修訂計劃。
2)技術委員會根據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和國土資源部下達的計劃,協助組織計劃的實施,指導和督促相關分技術委員會進行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
3)工作組或標准起草單位在調查研究試驗驗證的基礎上,提出標准徵求意見稿(包括附件),分送技術委員會(或分技術委員會)有關委員以及有代表性的單位和個人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的時間一般為1個月。工作組或標准起草單位對所提意見進行綜合分析後,對標准草案進行修改,提出標准送審稿,報送秘書處。
4)秘書處將標准送審稿送相關分技術委員會正、副主任委員初審後,提交分技術委員會全體委員進行審查(會議審查或函審),審查協調難度較大的重要標准應採取會議審查的方式。秘書處應在會議前一個月或投票前兩個月,將標准送審稿(包括附件)提交給審查者。審查時,原則上應協商一致。如需表決,必須有分技術委員會全體委員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方可通過(若無極端情況,會審時未出席會議者,必須提出書面意見,函審時必須全體委員投票)。對有分歧意見的標准或條款,須有不同觀點的論證材料。審查標準的投票情況應以書面材料記錄在案,作為標准審查意見說明的附件。
5)審查通過的標准送審稿,由標准主要起草單位或工作組根據審查意見進行修改,按要求提出標准報批稿及附件,經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審核後,送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標准主要起草單位或工作組應對標准報批稿的技術內容和編寫質量負責。
6)標准報批稿經秘書處復核,秘書長簽字後,送主任委員或副主任委員審核,屬於國家標準的按規定程序報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布,行業標准報送國土資源部批准發布,報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備案。
7)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一般每年召開一次工作會議(可與審查標准結合進行),總結上一年度工作、安排下一年度計劃、檢查經費使用情況等。
5. 企業成立標准化技術委員會好處
企業標准化管理水平高,特別是企業內部技術文件易於標准化,產品貫標、采標、創標性強,產品質量市場風險低。
6. 標准化技術委員會的含義、組成及工作職責
標准化技術委員會是由各專業歸口單位批准設立的標准化專業技術委員會。主要負責
特定領域或范圍的標准化歸口工作等.
7. 殯葬服務的業務市場推廣營銷計劃書怎麼寫呢大概包含些什麼內容,給篇範文參考一下,謝謝!
你先網路一下抄,找到一個營銷產品的計劃,然後將產品改為殯葬服務業,這是比較簡單的做法;
如果自己寫的話,應該從幾個方面著手。第一,殯葬服務業的未來發展前景。比如你可以提出政府主導,市場為導向。比如你可以提出公益性為主,盈利性為輔這些觀點。再者,搜索關於比如媒體上曝光的那些煤礦死難者的殯葬管理,中央電視台的新聞經常這樣報道。以這些作為素材,洋洋灑灑可以萬字結尾。具體的自己弄吧,實在是沒時間,要不給你寫一篇也不怎麼累。
8. 公司的科學技術委員會都有哪些職能
1.搜集社會上先進技術、專利的信息;
2.整理有助於本公司相關應用的資料;
3.提出改進、改革本公司工藝和產品的建議;
4.對本公司的技改、技術革新進行評估並予以獎勵的建議;
5.向專利部門申報本公司所屬的專利保護項目;
6.關注自己專利的被侵權動向;
7.組織本公司相關人員推廣先進技術的研討會。
9. 全國焊接標准化技術委員會的委員會章程
(草案稿)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全國專業標准化技術委員會章程》、《全國專業標准化技術委員會管理辦法》和《全國焊接標准化技術委員會章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為了提高我國焊縫檢測技術和標准化水平,充分發揮生產、使用、科研、教學和監督檢驗、認證認可等方面專家的作用,更好地開展焊縫檢測技術領域的標准化工作,經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簡稱國家標准委,下同)批准,組建全國焊接標准化技術委員會焊縫檢測分技術委員會(簡稱分委員會,下同)。
第三條分委員會是在焊縫檢測專業領域內,從事全國性標准化工作的技術工作組織,負責全國焊縫檢測,包括破壞檢測和無損檢測等專業領域標准化工作,對口 ISO/TC 44/SC 5。
第四條分委員會隸屬於全國焊接標准化技術委員會(簡稱委員會,下同),其工作受委員會領導,同時接受國家標准委和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簡稱中機聯,下同)的領導和管理。
第二章工作任務
第五條遵循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向國家標准委、中機聯、委員會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如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國家發改委,下同)提出本專業標准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技術措施的建議。
第六條按照國家制定、修訂標準的原則,以及採用國際標准和國外先進標準的方針,負責組織制訂本專業標准體系表,提出本專業制定、修訂國家標准和行業標準的規劃和年度計劃的建議。
第七條根據國家標准委、中機聯、委員會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如國家發改委)批準的計劃,協助組織本專業國家標准和行業標準的制定、修訂和復審工作。
第八條組織本專業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送審稿的審查工作,對標准中的技術內容負責,提出審查結論意見,提出強制性標准或推薦性標準的建議,上報委員會。
第九條受標准制定部門的委託,負責組織本專業的國家標准和行業標準的宣講、解釋工作;對本專業已頒布標準的實施情況進行調查和分析;向國家標准委、中機聯、委員會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如國家發改委)提出本專業標准化成果獎勵項目的建議。
第十條受委員會委託,承擔國際標准化組織焊接技術委員會焊縫檢測分委員會(ISO/TC 44/SC 5)對口的標准化技術業務工作,包括對國際標准文件的表態,審查我國提案和國際標準的中文譯稿,以及提出對外開展標准化技術交流活動的建議等。
第十一條受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認證和評優等工作中,承擔本專業標准化范圍內產品質量標准水平評價工作。受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委託,承擔本專業引進項目的標准化審查工作,並向項目主管部門提出標准化水平分析報告。
第十二條在完成上述任務前提下,分委員會可面向社會開展本專業標准化工作,接受有關省、市和企業的委託,承擔本專業地方標准、企業標準的制定、審查和宣講、咨詢等技術服務工作。
第十三條受國家標准委、委員會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委託,辦理與本專業標准化工作有關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分委員會的組成應以直接從事焊縫檢測技術工作的科技人員為主體,其中,各級行政管理機構的科技管理人員不宜超過八分之一。
每屆分委員會委員任期為五年。
分委員會的組成方案,由國家標准委審查批准。
第十五條分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若干,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二人。正副主任委員和正副秘書長以及委員應由在職工作人員擔任;若設立工作組,則工作組的組長應由分委員會委員擔任。需要時可聘請在本專業享有盛譽的專家、學者一至三人擔任分委員會的顧問。
第十六條分委員會委員(簡稱委員,下同)應由從事焊縫檢測技術工作,具有較高理論水平和較豐富實踐經驗,熟悉和熱心標准化工作,能積極參加標准化活動,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科技人員擔任。正副主任委員、正副秘書長和委員的產生,由單位提出申請,分委員會推薦,其中正副主任委員和正副秘書長應各有一名從秘書處所在單位推薦,國家標准委審核後聘任,頒發聘書。委員可以連聘連任。對不履行職責,無故兩次以上不參加分委員會活動,或經常不能參加分委員會活動及因工作變動,不適宜繼續擔任委員者,分委員會可提請有關單位重新推薦人選,報國家標准委另行聘任。
正副主任委員、正副秘書長和委員應參加國家標准委規定的業務培訓。
委員應積極參加分委員會的工作(如對本專業技術標準的審查,對國際標准提案提出意見等)。委員在技術委員會內有表決權,有權獲得技術委員會的資料和文件。
第十七條根據國家標准委所實行的委員年審制度,自委員被聘任之日起,每兩年年審一次。委員應按規定期限向技術委員會申請年審。分委員會根據委員工作的實際情況,提出委員是否通過年審的意見,並填寫委員年審申請表,統一向國家標准委提出申請。
委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年審准予通過:
(一)熱心標准化工作,能夠積極參加標准化活動;
(二)積極參與國家標準的制修訂和國際標准提案審議工作,能夠提出審查意見;
(三)按時完成所承擔的制修訂國家標准計劃項目和國家標准復審任務;
(四)按時並高質量完成分委員會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能夠繼續從事標准化工作或標准化相關工作;
(六)委員證書在有效期內。
委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年審不予通過:
(一)違反標准化法律法規,在標准化活動中造成較大失誤的;
(二)無故兩次以上不參加技術委員會活動的,或經常不能參加技術委員會活動的;
(三)利用分委員會職權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四)沒有完成分委員會布置的工作任務;
(五)由於工作變動,不宜繼續擔任委員的;
(六)委員證書不在有效期之內的;
(七)沒有按規定期限向分委員會申請年審的。
第十八條分委員會另設通訊委員,由與本專業有關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熱心本專業標准化工作的科技人員自願提出申請,技術委員會批准。通訊委員的數額不限,其證書由技術委員會頒發。
通訊委員可被邀請列席分委員會的會議,發表意見、提出建議,但無表決權。
通訊委員有權獲得分委員會的資料和文件。
第十九條委員和通訊委員應向技術委員會交納會費,交費辦法由分委員會規定。
第二十條分委員會下設秘書處。秘書處設在上海材料研究所。上海材料研究所受國家標准委和中機聯委託,領導和管理秘書處的工作,委派工作人員擔任秘書,為秘書處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秘書處的工作應納入該單位的工作計劃。
秘書處在秘書長領導下,負責處理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包括標准草案的分發和反饋意見的處理、會議的准備、各相關報告的編寫、標準的報批等。
第二十一條根據工作需要,分委員會可設立標准制定工作組(簡稱工作組,下同),臨時負責某系列標準的制修訂及其相關內容的具體工作。
工作組成員由委員或通訊委員組成。
工作組應遵守本章程。工作組成員聘書由技術委員會頒發。工作組不設秘書處,也無印章。工作組的工作由分委員會直接領導。
第二十二條根據工作需要,分委員會可設立標准起草工作組,具體負責某項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
第二十三條根據工作需要,可邀請與本專業范圍聯系較密切的其他技術委員會派聯絡員參加技術委員會的活動,以加強彼此工作的協調。
第四章工作程序
第二十四條分委員會根據國家標准委、中機聯、委員會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如國家發改委)編制制定、修訂標准計劃的要求,提出國家標准或行業標准制定、修訂計劃項目的建議。行業標準的計劃建議,報行業標准歸口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經行業標准歸口部門協調後列入行業標准制定、修訂計劃。國家標準的計劃建議經委員會報國家標准委,經協調後,列入國家標准制定、修訂計劃。
第二十五條分委員會根據國家標准委、中機聯、委員會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如國家發改委)下達的計劃,協助組織計劃的實施,指導和督促工作組或標准主要負責起草單位進行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
第二十六條工作組或標准主要負責起草單位在調查研究、試驗驗證的基礎上,提出標准徵求意見稿(包括附件),分送分委員會有關委員以及有代表性的單位和個人徵求意見,徵求意見時間一般為兩個月。工作組或標准主要負責起草單位對所提意見進行綜合分析後,對標准進行修改,提出標准送審稿,報秘書處。
第二十七條秘書處將標准送審稿送主任委員或其委託的副主任委員初審後,提交全體委員進行審查(可用會議審查、也可用函審)。秘書處應在會議前一個月或投票前兩個月,將標准送審稿(包括附件)提交給審查者。審查時原則上應協商一致。如需表決,必須有全體委員的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方為通過(會審時未出席會議,也未說明意見者,以及函審時未按規定時間投票者,按棄權計票)。對有分歧意見的標准或條款,須有不同觀點的論證材料。審查標準的投票情況應以書面材料記錄在案,作為標准審查意見說明的附件。
第二十八條審查通過的標准送審稿,由工作組或標准主要負責起草單位根據審查意見進行修改,按要求提出標准報批稿及其附件,送分委員會秘書處。工作組或標准主要負責起草單位應對標准報批稿的技術內容和編寫質量負責。
第二十九條標准報批稿經秘書處復核,秘書長簽字後,送主任委員或其委託的副主任委員審核簽字報下達標准項目計劃的主管部門審核。國家標准報國家標准委,行業標准報行業標准歸口部門,批准發布。
第三十條分委員會一般每年召開一次年會(可與審查標准結合進行),總結上年度工作,安排下年度計劃,檢查經費使用情況等。分委員會應每年向委員會書面報告一次工作。
第五章經費
第三十一條分委員會的活動經費按照專款專用的原則籌集和開支。
第三十二條分委員會的活動經費由以下幾方面提供:
(一)國家標准委、中機聯、委員會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供的活動經費;
(二)委員和通訊委員交納的會費;
(三)開展本專業標准化的咨詢、服務工作的收入;
(四)有關方面對本專業標准化工作的資助。
第三十三條技術委員會的經費用於以下幾個方面:
(一)分委員會會議等活動經費;
(二)向委員提供資料所需費用;
(三)對制定、修訂標准提供補助;
(四)標准編寫審查費;
(五)秘書處日常工作費用。
第三十四條制定、修訂標准所需經費,按財政部的有關規定辦理,主要由計劃項目的主管部門提供必要的標准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分委員會秘書處應指派專人對分委員會的經費進行管理。經費的預、決算應由分委員會審定,秘書處執行。秘書處應每年向全體委員作經費收支情況報告,並書面報告委員會。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分委員會代號為SAC/TC 55/SC ××,順序號由國家標准委編注。技術委員會英文名稱為 Subcommittee ×× on Testing and Inspection of Welds of National Technical Committee 55 on Welding of Standardiz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
第三十七條當《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全國專業標准化技術委員會章程》、《全國專業標准化技術委員會管理辦法》和《全國焊接標准化技術委員會章程》等有關文件發生修改,或國家標准委頒布了新規定,使得本章程與之矛盾時,應修訂本章程或優先執行國家新法規和新規定。或分委員會委員或通訊委員提出修訂建議,並提出了具體修訂內容時,應修訂本章程。
第三十八條本章程及其修訂版本由分委員會秘書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本章程經全國焊接標准化技術委員會焊縫檢測分技術委員會第一屆第一次全體會議於2008年××月××日討論通過。本章程及其修訂版本自分委員會全體會議通過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