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求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建設工作先進個人材料
1993年2月22日,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並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這是我國建國以來制定的第一部關於國家安全工作的專門法律。
國家安全意義非凡。國家安全工作是黨和國家的重要事業,也是全中國人民的重要事業。《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54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國家安全法》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及各企業事業組織,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國家安全機關在國家安全工作中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動員、組織人民防範、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相信群眾、依靠群眾,是我們黨的傳統,是推動一切工作前進的力量源泉。建國初期,隱蔽戰線的斗爭極為尖銳復雜,而在黨的領導下,通過發動和組織群眾,隱蔽戰線斗爭取得了輝煌的戰果。改革開放以後,尤其是《國家安全法》頒布施行以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和支持下,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其他組織大力支持和配合國家安全機關,運用多種形式,比較廣泛地開展了對這部法律的宣傳貫徹活動,廣大公民的國家安全意識有了提高,《國家安全法》賦予國家安全機關的職權逐步落實,積極支持、配合國家安全機關工作的公民不斷涌現,良好的國家安全工作環境正在形成。但是,當前還有少數部門和個人國家安全意識淡薄,對國家安全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有的人甚至阻礙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執行公務,更有的人見利忘義,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的違法犯罪行為。
一般各地都會成立一個領導小組。現在也沒多少事。
Ⅱ 什麼是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建設國家安全人民防線的意義是什麼具體要做那些工作
一、國家安全人民防線的含義
新時期的國家安全人民防線,是指在對外開放的形勢下,為保衛國家的安全和利益,維護國家的穩定,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通過宣傳、動員、組織有關社會力量,同專門機關配合,形成防範和打擊間諜情報機關和其他敵對勢力的滲透、顛覆、分裂和破壞活動的綜合防衛體系。
二、建設國家安全人民防線的意義
1、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基石。
2、國家安全工作是黨和國家的重要事業,也是全中國人民的重要事業。《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54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三、具體工作
1、加強對局機關各股室及各級各類學校國安聯絡員的安全保密教育工作,確保新形勢下對敵斗爭的順利開展。
2、結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六五」普法工作,抓好抓實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工作,維護內部安全穩定。
3、努力做好情況信息的搜集工作。
4、高度關注境內外各種敵對勢力、宗教組織、「慈善」機構、有復雜背景的境外非政府組織以捐資助學、公務考察等名義,對我教育系統進行的滲透、策反、竊密、顛覆、破壞等活動。
(2)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宣傳擴展閱讀:
進一步適應總體國家安全觀下的國家安全工作領導體制,加強和做好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工作,有效落實反奸防諜主體責任,國家安全小組更名為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建設小組。
2014年4月1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強調,要准確把握國家安全形勢變化新特點新趨勢。
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託,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總體國家安全觀,充分體現了我們黨對國家安全基本規律的把握,是新形勢下指導國家安全實踐的強大思想武器和科學指南
Ⅲ 什麼是國家安全人民防線
新時期的國家安全人民防線,是指在對外開放的形勢下,為保衛國家的安全和利益,維護國家的穩定,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通過宣傳、動員、組織有關社會力量,同專門機關配合,形成防範和打擊間諜情報機關和其他敵對勢力的滲透、顛覆、分裂和破壞(特別是情報竊密、勾聯策反、心戰謀略等)活動的綜合防衛體系。
Ⅳ 維護國家安全,構築人民防線,作文800字
維護國家安全,構築人民防線
在全區開展了以「維護國家安全、從我做起」為主題的宣傳活動,並開設了「維護國家安全、開展反間防諜、參與群防群治、共建和諧社會、同享平安之福」等為主題的宣傳站,組織全區各綜治成員單位,駐區各單位,區直各部門,各社區、村屯參與,做到了有宣傳活動安排部署、有檢查落實,為社會政治安定、社會穩定奠定了基礎。
通過開展國家安全法、反恐怖主義法、反間諜法宣傳活動,使市民充分認識到國家安全的重要意義,共同提高國家安全意識,共同防範、制止和打擊國內外各種敵對勢力的滲透、顛覆和分裂活動,為保障國家安全,構築人民防線作出自己的努力。
活動中,志興社區、光明社區的工作人員走上街頭和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宣傳,並向前來咨詢相關問題的市民現場予以解答,活動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