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法院如何做好宣傳工作
一、把宣傳工作放在法院工作全局和戰略的高度來謀劃。
由於法院在審判工作中還不是很善於運用宣傳手段來闡述自己的司法理念,因此,老是有群眾對審結的案件存在質疑、不服,對法院也是抱有不理解的仇視心理,再加之媒體的一些片面報道,就嚴重的損壞了法院的權威和形象,進而使法院的審判執行工作失去了公信力。而負面輿論堆積的越多,法院在群眾中的公信力就越低,這也就是我們法院目前得不到群眾支持和信任的主要原因。
長期以來,法院宣傳工作成效與我們的目標要求差距很大。主要是目前大多法院還停留在陳舊、落後的宣傳方式上,宣傳思路狹窄,內容老套,方法死板,形式單一,停留於表層、膚淺的普通信息,沒有特色、深度和專題策劃,精品不多、影響不大;缺乏與媒體打交道的能力,面對各種炒作和不實報道的負面影響,缺乏行之有效的對策和進行正面引導輿論的能力。由於輿論導向直接關乎司法的權威性、公信力和人民群眾的認可度,所以我們必須採取有效措施,正確引導輿論。因此,我們再不能把司法宣傳工作當做法院發展的一項普通輔助性工作來看待,而是要把審判執行工作與宣傳工作同研究、同部署,使法院工作真正達到減少社會矛盾、服務穩定大局的作用。
二、從關注群眾、關注社會大局的角度立足,積極開展司法宣傳工作,以確保審判執行工作實現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通過把法制宣傳貫穿於維護司法公正的全過程,擴大案件審理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作為審判機關,在日常庭審工作中,以案析法開展法制教育,邀請群眾、機關幹部旁聽,讓其從自身、從身邊實實在在的案件中吸取教訓,在給群眾普法的同時,也提高機關幹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廉潔奉公的意識。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很多地方的群眾在遇到糾紛問題時不便到法院咨詢。人民法院應將巡迴法庭開進鄉鎮街道,農忙時期開進田間地頭,節假日期間開進村居社區,發揮其流動性強、輻射面廣的特點。在巡迴辦案中,開展法制宣傳、咨詢活動,發放普法宣傳資料,讓群眾在「家門口」旁聽庭審,為群眾答疑解惑,幫助化解矛盾糾紛,增強群眾的法制觀念,提高群眾學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增強群眾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
(二)拓寬宣傳渠道。加強與媒體報刊的溝通交流,充分尊重媒體,努力為其采訪報道提供必要條件。與媒體報刊攜手,開辦專題欄目,有針對性的將一些群眾反映強烈、疑難復雜的案件進行全程跟蹤報道,做到將審判、執行工作公開化、透明化,以增進社會各界對法院工作和審判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既要重視報紙、電視、電台等傳統媒介,也要重視網站、論壇、微博(博客)等新媒介,要建立並充分運用法院網,發揮法院網的窗口作用,逐步使法院網成為法院宣傳工作的主渠道之一。
(三)不斷完善反饋渠道、注重反饋信息質量。具體為:一方面我們應該注重收集群眾意見,完善對於重大敏感事件的後續報道。在報道案件的同時,可以附留工作信箱和工作電話,向媒體預留反饋版面,滿足群眾需求,使群眾能夠主動了解法院工作。另一方面在選取新聞內容時,采寫角度立足於群眾眼光,增加對於案件釋法性的報道。
三、從完善工作機制入手,使司法宣傳工作規范化、常態化。
(一)完善信息宣傳工作考核獎勵機制。要制定信息工作目標管理考核方案,法院內部對各部門的信息報送、採用情況,均應季通報或月通報,定期公布信息報送和採用情況及條目,對考核不合格的部門和個人進行點名通報。信息宣傳任務分配到個人,並實行稿酬獎勵。
(二)建立信息員的培訓學習機制。要在法院內部建立良好的信息員學習、培訓機制。上級法院可以分期分批地抽調下級法院的信息員上來培訓學習,基層法院可以請有關專家、領導來授課,組織專職信息員參加有關的專項學習班,或外出考察學習借鑒經驗。
(三)建立專兼職信息宣傳隊伍協同作戰工作機制。每個法院必須配備1-3名專職信息宣傳工作人員,負責全院的日常信息宣傳采編和報送工作;而「兼職」信息宣傳隊伍,則是在法院內部的其他庭、科、室內,分別配備1人擔任兼職信息宣傳員,負責本部門的信息宣傳報送工作。
(四)完善信息采編和報送機制。信息宣傳的報送要堅持及時、准確、全面的原則,規定一般信息應在3天內上報;重要信息應在2天內上報;重大、緊急信息,必須在事情發生後的3∼5小時內上報。對漏報、遲報的應給予通報批評,對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責任人和分管領導的失職之責。
四、經驗交流
2009年以來,榆林中院在新一屆院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積極唱響司法主旋律,全面開展宣傳工作。隨著「深入基層辦案、創新一線審判模式」、「榆林中院:溫馨調解譜寫和諧新篇章」、「榆林中院向審判管理要效益」等先進經驗在各級媒體上頻頻亮相,榆林中院的知名度和公信力得到了進一步提升,引起了良好的社會反響。在院黨組的高度重視和全力支持下,按照上級法院對司法宣傳工作的要求,結合本院工作實際,該院緊扣司法實踐,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准確及時的對法院在審判工作、司法改革和隊伍建設中取得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經驗進行宣傳,力求使司法宣傳更加符合群眾意願,更加貼近群眾情感,使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能夠在群眾心目中牢固樹立。
榆林中院黨組書記、院長雷建新率先垂範,他百忙之中親自撰寫的題為:「彰顯審判工作的人民性」、「 貫徹兩會精神、建設法院文化」、「 以黨建工作為統領、全面提升法院工作水平」、「 發揮法院職能作用、服務社會主義文化」、「 轉變工作作風、提升隊伍素質」等文章均被人民法院報、陝西日報、榆林日報等黨政主流媒體刊發,在全院幹警中樹立了很好的排頭兵榜樣。雷院長還多次在黨組中心組會議和全院幹警大會上要求職能部門創新工作思路,不斷提高宣傳工作質量;要求廣大幹警增強宣傳意識,積極撰寫宣傳調研文章,加強學習,提高宣傳調研稿件質量,多出精品,以展示該院法官幹警的文化素質和職業風采。
為了疏通信息渠道,擴大信息來源,榆林中院各部門都明確1人為兼職信息員,及時與辦公室、政治部宣教處等職能部門聯絡,及時反饋報送審判動態與信息,便於職能部門捕捉挖掘新聞素材,更好的開展宣傳工作;目前,全院的專兼職信息員達到20餘人,為進一步抓好宣傳工作奠定了基礎。為了提高信息宣傳工作人員的素質和水平,提高發稿量,該院政治部宣教處法官培訓中心每年都有計劃地舉辦信息員培訓班,邀請中省市相關媒體的資深記者授課,通過培訓,不斷提高信息員的整體能力,推動宣傳工作的良性發展。
通過定期召開新聞媒體座談會、走上街頭進行法制宣傳、在榆林法院網開設「信訪答復」民意溝通渠道、制定考核辦法、獎勵措施等一些行之有效的辦法,榆林中院的宣傳工作已逐漸滲透到法院工作的各個方面。規范合理的工作方法和思路,受到了上級法院的充分肯定和本院幹警的支持和擁護,為審判執行工作的健康有序開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五、結 語
做好法院宣傳工作就是要用時代的要求來審視,用發展的眼光來謀劃,以創新的精神來推動,進而使司法宣傳能夠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有創造性,具有開拓性。基於我國的國情和國民的法治意識,積極開展宣傳工作可以正確的引導社會輿論,使群眾擁護和支持法院審判工作,使正義在陽光下得到伸張。所以,為了推動法院審判工作不斷有新突破、新跨越,我們更應該把宣傳工作搞好、搞實,使其更好的為審判執行工作鼓舞歡呼、搖旗吶喊。
『貳』 製作企業宣傳片出現其他公司作為自己的客戶案例來講會違法嗎
如果是公開大規模放映的宣傳片,最好是徵得該公司的同意,否則追究起來就會比較麻煩!
『叄』 我的照片被整容門診部拿去擅自作為案例宣傳,我該如何維權
當然可以。該門診部的行為侵犯了你的肖像權和名譽權,並降低了你的社會評價版。整容門診權部未經你的允許在網站內所發布的文章中使用你的照片,且該使用行為具有明顯營利目的,他們的行為侵犯了孟倩的肖像權;且相關文章涉及整形美容手術項目,故上述使用行為極易使人誤解你曾接受過相應的手術,因此該行為還侵犯了你的名譽權。
你有權起訴要求金華時光門診部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你可以提交證據證明其所受經濟損失情況,還可以根據門診部使用你照片的時間長短及可能的獲利情況,要求應當賠償孟倩的經濟損失,該門診部侵犯了你的名譽權,足以使你受有精神損害,可以據此要求門診部支付精神損失。209
『肆』 開宣傳私服信息的廣告違法嗎只宣傳不自己開私服
私服指的是未經授權的主體私自架設伺服器,以盜取合法游戲模塊和程專序的方式來謀取利益屬,所以侵害了正版游戲的著作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若以盈利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權,非法經營數額在25萬元以上,應當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但是現在似乎很多網站都很縱容私服,就像微軟之前縱容盜版xp的存在一樣,等發展起來再殺掉。
『伍』 口頭宣傳別人的醜事違法嗎
這個要看是否是事實。如果是歪曲事實,捏造事實,那就是造謠那就是誹謗。是否是事實還需要證據或者證人。而且你不能往裡面加入侮辱性的詞語,同樣是侮辱人,這個很難把控,建議少說人醜事。
『陸』 律師事務所怎樣宣傳自己
一、定位:律師事務所的廣告訴求人群比較特別,是針對有糾紛的人士或回是為了避免糾紛的商業答單位或個人的。一般人群沒有這方面的需求。所以,廣告載體應該選擇比較獨特的方式。
二、分析:顯然這類人群唯一的同一性可能在法院這個地點因素上有重合點,而「預防性」企業則沒有太多統一,這就需要單個訴求式的推廣模式。
三、定位:針對以上分析,篇幅有限,對廣告策略作如下建議:
1、選址,很多律師事務所選址在法院等機構附近,通過廣告牌到達訴求。是一種不錯的方式,但是個人認為此種途徑在權威性方面有欠缺。
2、主動廣告訴求,即主動將廣告材料到達客戶受眾的方式。例如搜集企業名錄,通過郵寄的方式將公司簡介或是事務所的服務方向特色等直接寄往公司。尤其是新成立的公司會有選擇的可能。這種方式有利於主動傳播,提高了有效到達率。
3、互動式訴求。通過建設網站,服務熱線,留言箱等方式,對有需要的顧客在尋找過程中可以訪問到自有媒體的資料,從而達成合作。這種形式需要對注冊的電話、網站等進行一定形式的宣傳,盡可能告知潛在客戶。
以上是宣傳的幾點看法,臨時分析,不夠精準,若有機會可以一起探討。
『柒』 律師能否將個人曾辦理過的案件作為起宣傳廣告的內容
除非案件本身是公開的,否則通常不會這樣,因為與客戶有保密協議。
『捌』 保險公司利用受害人照片宣傳自己產品犯法嗎
在一起交通事故里,肯定是會有事故的主要責任人、受害人,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是最無辜,在遇到交通事故後,許多受害人在面對身體上的危害並且金錢上損失而得不到應該有的賠償時,就打算起訴。那麼,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可以直接起訴保險公司嗎?
可以直接起訴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保險人對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的損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保險金。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被保險人對第三者應負的賠償責任確定的,根據被保險人的請求,保險人應當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保險金。被保險人怠於請求的,第三者有權就其應獲賠償部分直接向保險人請求賠償保險金。本案中,肇事司機下落不明屬該種情形,受害者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
在法理上,保險公司與投保人之間就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形成的是保險合同關系(商事法律關系),而機動車方與受害人之間形成的是道路交通事故侵權損害賠償關系(民事法律關系),兩種法律關系的性質不同。但是,根據《保險法》第50條的規定,「保險人對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的損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保險金。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已經明文規定保險公司對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賠償責任。故,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根據上述兩條規定,對保險金享有直接的請求權,保險公司有義務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給付保險金。受害人的請求權是法定的,源於上述兩部法律的直接規定。故受害人以機動車方和保險公司為共同被告提起損害賠償之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對保險公司的賠償義務作出判決;受害人起訴時僅訴機動車方,而在訴訟過程中申請追加保險公司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受害人起訴時僅以保險公司為被告提起訴訟的,由於保險公司對受害人承擔的責任實際上是代肇事的機動車方承擔責任(即代償),為了便於保險公司行使抗辯權,也為了查清案件事實,人民法院應當將投保人追加為共同被告。
至於作為被告的機動車方在訴訟過程中要求追加保險公司為共同被告的,由於一方面機動車方是侵權行為人,另一方面作為賠償權利人的原告沒有要求保險公司代為承擔責任,故不能在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中將保險公司追加為共同被告,機動車方可在向原告承擔賠償責任後,另行向保險公司追償。至於案由,仍作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來對待。
由此,人民法院在審理有保險公司作為當事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要同時審理保險合同關系和侵權關系兩個法律關系,具體應先確定機動車方作為侵權行為人對受害人應承擔的責任比例和賠償金額,再確定保險公司在投保人投保的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賠償限額范圍內的具體賠償金額,余額即為機動車方應自己承擔的賠償責任。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