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網上被騙了 ,怎麼報網警
打110.說清楚情況。或者直接去警察局報案,然後會把案件轉給網警處理的
『貳』 我公司被深圳市人人時代網路科技給騙了怎麼辦
你這屬於合同糾紛,可以按照以下方式進行處理:
1、協商
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3、仲裁
合同當事入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
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叄』 國家檢察官學院和國家法官學院哪個好
都不好找,因為國家檢察官學院和國家法官學院都是成人高校,不過司法考回試什麼答用也沒?過了司法考試前途怎麼樣就看你自己的能力了。
樓上上的是什麼國家法官學院大興校區吧,那是民辦的自考助學的,差是肯定的,好就怪了。
『肆』 社會法培訓,選擇哪裡學好
新時代法治發展研究院,他在業內評價好,口碑也不錯,他是專門社會法培訓的,也是名師授課的,講的很棒,我是先聽了免費課才決定報班的。
『伍』 大咖知識學堂是教育傳銷嗎拉人頭給回扣,不斷往裡投錢
網路傳銷犯罪方式有哪些?
一、傳統型網路傳銷
該類網路傳銷是指以互聯網為平台,藉助網路來推銷道具商品或拉人頭發展下線營利。如長期盤踞在京津冀遼四省(市)交界區域「中國商會商務」、「中國夢」、「中綠」等傳銷組織,一般通過在「Boss直聘」「58同城」等網站發布招聘信息,或在QQ、微信群中以交友、介紹工作等為名誘騙參與人來到我省參加傳銷。
二、純網路化運作的網路傳銷
該類網路傳銷從入會、發展下線、信息傳遞、消費返利等均通過互聯網來實現,多以「虛擬貨幣」 「互聯網金融」等虛擬商品或純概念運作為幌子,會員上下線之間往往互不相識。
三、線上線下同時運作的網路傳銷
該類網路傳銷通常都有實物商品,組織者通過線上捆綁線下的方式,將線上網路平台或電子商務網站與線下實體店銜接,既利用新型網路擴散,又採取傳統的方式落地推廣宣傳,線上、線下雙管齊下。
傳銷犯罪的特徵:傳銷名目合法化。為了達到誘騙新人、混淆視聽、逃避打擊的目的,傳銷組織者往往編織「中國夢」「扶貧攻堅工程」「創業、創新」等合法外衣;傳銷組織專業化。傳銷組織歷經多年發展,其組織形式日趨完善,組織嚴密、分工明確、管理嚴格。網路傳銷的組織領導者形成職業犯罪群體;傳銷方式信息化。除傳銷人員利用在原籍的親友、同學、同事、戰友等關系通過介紹、口口相傳的拉人頭「殺熟」式發展下線模式外,傳銷人員利用互聯網平台進行拉人頭的方式日趨普遍,依託互聯網以及微博、微信、QQ等社交平台,以就業、談戀愛、旅遊等名義誘騙不知情人員深陷其中。
警方提示:如何避免陷入「傳銷」
一是警惕傳銷組織藉助虛擬網路,以「網賺」「網頁游戲」「金錢游戲」「上市融資」「購買原始股」「理財投資」「互聯網購物和電子商務」「免費獲利」「免費購買商品」「消費多少返利多少」「互助投資」「慈善」等為幌子,通過網銀繳納入門費、網上注冊會員或代理商,發展下線,從事傳銷。
二是警惕傳銷組織以政府支持、項目投資為名,打著「光伏發電工程」「資本運作」「33500工程」「西部大開發」「防洪蓄水工程」「市政建設」「國家暗中支持的秘密工程」等旗號,以高額回報為誘餌,要求申購份額取得資格,發展下線牟利的「拉人頭」式傳銷。
三是警惕復工復產、畢業季來臨之際,傳銷組織以高額報酬為誘餌,打著企業招聘、介紹好工作、合夥做生意等各種幌子,通過親人、朋友、同學、戰友等社會關系引誘到異地。
『陸』 12450網警中心,在網上兼職被騙怎麼辦
在網上兼職被騙,可以到被害人使用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所在地公安機關報案,報案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
參照《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十六條,針對或者利用計算機網路實施的犯罪,用於實施犯罪行為的網站伺服器所在地、網路接入地以及網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及其管理者所在地,以及犯罪過程中犯罪分子、被害人使用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所在地公安機關可以管轄。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6)最高人民檢察院網路培訓學院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後,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
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別。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如果不願公開自己的姓名和報案、控告、舉報的行為,應當為他保守秘密。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參照《兩高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參照《兩高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詐騙公私財物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標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發送簡訊、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並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參照《兩高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詐騙未遂,以數額巨大的財物為詐騙目標的,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定罪處罰。
利用發送簡訊、撥打電話、互聯網等電信技術手段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詐騙數額難以查證,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一)發送詐騙信息五千條以上的;
(二)撥打詐騙電話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詐騙手段惡劣、危害嚴重的。
實施前款規定行為,數量達到前款第(一)、(二)項規定標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詐騙手段特別惡劣、危害特別嚴重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參照《兩高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九條,案發後查封、扣押、凍結在案的詐騙財物及其孳息,權屬明確的,應當發還被害人;權屬不明確的,可按被騙款物佔查封、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孳息總額的比例發還被害人,但已獲退賠的應予扣除。
『柒』 檢察院檢察輔助人員考試考什麼
檢察院檢察輔助人員考試當時筆試有:聽力速記測試(半個小時)和命題作文(一個半小時)。
聽力速記師模擬審訊現場,由應聘人員手寫記錄一份審訊筆錄。
還有面試,是現場打分、現場公示。
檢察輔助人員是檢察官的五個級別中最低的一個,是依法行使國家檢察權的檢察人員。
檢察官的等級有包括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軍事檢察院等專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長、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和檢察輔助人員。
(7)最高人民檢察院網路培訓學院擴展閱讀:
檢察輔助人員,顧名思義,不是檢察官,但屬於檢察機關辦案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規定:檢察官的等級有十二級。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為首席大檢察官,二至十二級檢察官分為大檢察官、高級檢察官、檢察官,其中沒有檢察輔助人員。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對檢察機關辦案部門和辦案人員違法行使職權行為糾正、記錄、通報及責任追究的規定》 。
檢察輔助人員屬於各級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行司法辦案職責的辦案人員。
(一)依法進行法律監督工作;
(二)代表國家進行公訴;
(三)對法律規定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進行偵查;
(四)法律規定的其他職責。
檢察輔助人員應當履行的義務:
(一)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履行職責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秉公執法,不得徇私枉法;
(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維護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四)清正廉明,忠於職守,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
(五)保守國家秘密和檢察工作秘密;
(六)接受法律監督和人民群眾監督。
『捌』 網路培訓被騙!
鑒於人數眾多,建議及時報警處理,對方惡意騙取錢財的話,可能構成刑事犯罪內的。
刑法規定
1.犯本罪容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
司法解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騙公私財物達到上述規定的數額標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發送簡訊、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玖』 中國檢察教育培訓網路學院為什麼打不開
網站掛了吧 打不開的
『拾』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信息研究中心的職能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信息研究中心的主要職能如下:
1、負責全國檢察機關技術和信息化工作的管理與指導,負責制訂檢察技術和信息化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全國檢察機關技術設施建設和信息化網路系統建設的統一規劃、統一標准、統一設計、統一實施工作。負責建設高檢院國家級司法鑒定實驗室和國家檢察信息數據中心。
3、負責研究制定全國檢察機關勘驗取證、文證審查、檢驗鑒定工作的細則、規范。
4、承擔高檢院及下級人民檢察院送檢的重特大案件和疑難案件的檢驗鑒定和文證審查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疑難案件的「會檢」。
5、負責全國檢察機關司法鑒定工作的管理與指導,組織制定檢察機關鑒定機構、鑒定人資格的管理規則。
6、負責全國檢察機關司法鑒定實驗室建設的規劃、指導。
7、負責高檢院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8、負責組織全國檢察機關通信、計算機網路、智能會議、信息安全、信息化應用、國家檢察信息數據中心、偵查指揮中心、高檢院互聯網門戶網站的日常管理、維護和保障工作。
9、負責制訂全國檢察信息化應用軟體和檢察技術儀器設備標准,並組織統一實施。
10、負責檢察技術和信息化專業人員的管理和培訓工作。
11、承擔全國檢察機關信息安全工作,組織落實國家有關信息安全政策與法規。
12、負責應由檢察技術信息研究中心承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如下:
下設辦公室、人事財務處、科研管理處、檢察信息化一處、檢察信息化二處、檢察技術管理處和司法鑒定中心。
1、辦公室(掛人事處、科研管理處的牌子,並使用相應的印章)。
負責檢察技術信息工作的調研。負責起草文件,綜合、處理有關檢察技術信息工作的情況資料,編發情況反映、工作簡報等內部文件;檢查會議決議的貫徹執行情況;承辦中心人員的職稱、工資、獎勵、福利、考核、 任免、調配等相關事宜;負責檢察系統檢驗鑒定人員的資格考核、審查、認證工作,負責迭檢的重特大案件和疑難案件的檢驗、鑒定和文證審查的受理登記工作;負責科研項目的立項申請、科研經費的使用與分配以及科研成果的開發、推廣;負責中心財務管理工作和車輛管理工作;負責文檔管理與保密工作。
2、檢察信息技術處(掛高檢院信息化辦公室的牌子,使用相應印章)。
承辦國家檢察信息系統的總體規劃,組織進行總體設計;制訂相關技術指標和技術規范;制訂網路管理、網路安全的規章制度和措施;承擔檢察信息系統應用軟體的研製、開發、推廣、維護和修改升級工作;承擔國家檢察信息系統和高檢院機關網路核心設備的論證、選型及相關工程的組織實施;負責高檢院機關網路的運行維護和日常管理。負責高檢院和檢察機關的通信網路系統的管理,承擔一級專線網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國家檢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密體系的建立、建設和技術保障工作;承擔對檢察機關、試點單位信息化建設的指導;負責組織對檢察系統計算機和通信人員的崗位和技術培訓,組織檢察工作人員的信息技術應用培訓;承擔計算機犯罪案件的檢驗鑒定工作,檢察信息技術處是最高人民檢察院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辦事機構。
3、檢察技術處。
承辦對檢察系統技術鑒定工作的指導的相關事項;制訂檢察技術工作規劃和建設方案;組織並承擔全國檢察系統重特大疑難案件的技術取證、檢驗鑒定和文證審查工作;參加有關的「會檢」鑒定;協助有關部門對承擔受理的重特大疑難案件中有關視聽證據的收集、保全和運用工作;承擔有關科研項目的研究與攻關;研製開發適合檢察技術工作特點的儀器設備;開展檢察技術學術研討;組織承辦國際學術交流活動的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