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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網路管理培訓

發布時間:2021-06-01 03:51:25

❶ 煤礦企業對中層管理人員如何進行培訓做才能提升執行力

關鍵是來培訓的內容,內容必自須是把中層管理人員的工作全部量化後進行目標管理考核,按分數兌現,用不了多久,問題就處理了。
其實最主要的是你是否能全權處理人員和確定勞動組織和機關、區隊科室設計問題,如果你有生殺大權,加上合理全面的制度、明確細致的職責和分工,搞好一個煤礦企業應該不是大問題。
你要是把我和處女123qq聘了,我估計你的企業可每年省200萬。
方便留聯系方式嗎?

❷ 網路安全培訓內容

熱心相助
您好!網路安全實用技術的基本知識;網路安全體系結構、無線網及虛擬專用網安全管理、IPv6安全性;網路安全的規劃、測評與規范、法律法規、體系與策略、管理原則與制度;黑客的攻防與入侵檢測;身份認證與訪問控制;密碼與加密管理;病毒及惡意軟體防護;防火牆安全管理;操作系統與站點安全管理、數據與資料庫安全管理;電子商務網站安全管理及應用;網路安全管理解決方案等。包括「攻(攻擊)、防(防範)、測(檢測)、控(控制)、管(管理)、評(評估)」等多方面的基礎理論和技術應用。推薦:網路安全實用技術,清華大學出版社,賈鐵軍教授主編,含同步實驗,上海市重點課程資源網站http://kczx.sdju.e.cn/G2S/Template/View.aspx?action=view&courseType=0&courseId=26648

❸ 煤礦提升系統設備操作,維護技能提升培訓課程有哪些

煤礦安全學習心得體會一:學習煤礦安全文件體會 2013年1月,煤礦公司組織全體職工對生產1、3-11號文件進行了學習。通過學習,使我深刻認識到作為煤礦公司管理單位的一名管理人員,必須從自身出發,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適應煤礦復雜的生產環境,深入井下生產一線,與時俱進,以飽滿的熱情,高度的責任心去做工作,努力促進礦井自身的本質安全,為實現煤礦公司「第十一個安全生產自然年」的安全目標而努力。 一、深入一線,確保安全生產 嚴格規范規程、措施的貫徹、落實,加大對規程、措施的檢查力度,所有規程、措施在編制過程中必須有針對性,能對現場操作起到指導性的作用。在現場工作中監督職工嚴格按照規程、措施施工,讓每位職工都按章操作,杜絕違章現象的發生。 二、制定保障措施,強化安全觀念 不斷強化「不安全不生產、隱患不整改不生產、整改不落實不生產、安全就是效益」的觀念,使每位職工都能充分認識安全、生產的關系,並有針對性的制定各種安全保障措施,確保礦井安全生產。 (一)落實管理幹部責任制。 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任何時候都不能放鬆安全,任何地方都不能忽視安全,任何事情都不能沖擊安全,任何人都有責任搞好安全。 (二)注重超前防範隱患,嚴格遵守規章制度。 對專項整治中發現的重大隱患和突出問題,採用「四定」,即定隱患名稱,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責任班組,定整改責任人。加大隱患的督查力度,對不按規定各時限進行整改的班組,責任人,採取通報批評或罰款,在生產中始終堅持 「四不放過」的原則,嚴格按照規章辦事。 (三)制度化、規范化。 安全管理是一個系統化的管理,根據工作需要制定出行為規范的工作制度,制度必須有它的強制性,通過各種管理制度不斷規范職工的正規操作,降低事故的發生概率。 (四)不斷加大安全生產教育制度,增強職工的自保互保安全意識。 要充分利用班前會、「周五學習日」活動,有計劃地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知識,組織職工觀看事故展覽,讓廣大職工明白:假如企業和職工發生一起工傷或工亡事故,將會給企業和職工帶來多大的直接和間接損失,特別是給職工和職工家屬造成多大的精神創傷,以正反兩方面引導教育職工以思想上切實重視安全生產,時時處處堅持安全生產,千方百計防止和杜絕種類違章事故的發生。 (五)強化現場巡視。 現場巡視是礦山安全生產管理的必要環節,其目的是為了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的發生。現場巡視可以及時發現生產過程中的因素,如不安全狀態、潛在危險等,能過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可以保持和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和秩序。 (六)做好宣傳,為安全生產保駕護航。 採取職工喜聞樂見的宣傳方式,大力宣傳黨的各項方針、路線、政策,及煤礦安全生產的新措施、新條例、新規定 。宣傳安全生產,要樹立典型,先進的經驗,積累先進的工作方法,要想使安全生產在宣傳上取得更大更好的宣傳效果,就要好把握內容的創新。 由於職工的素質參差不齊,今年由招入了部分新工人,對礦井安全認識普遍不高,給礦井安全生產帶來很大的困難,所以我們必須積累、完善各項管理制度,不斷進行優化,以此來夯實安全基礎,實現安全、生產雙贏的目標。 煤礦安全學習心得體會二:2011版《煤礦安全規程》學習心得體會(992字) 《煤礦安全規程》是煤礦安全生產的一部重要技術規章,可謂煤炭行業的憲法,其地位無可取代。煤礦安全生產的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搞好煤礦安全生產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煤礦生產的實踐經驗表明要保護員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須從根本上搞好安全生產。搞好安全生產必須依靠科學技術的發展,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操作技能、改善勞動環境、提高礦井的事故預防能力,由傳統的事故處理型向事故預防型的觀念轉變。 近年來,煤礦重特大水害事故多發,特別是2010年發生了6起重特大水害事故,損失嚴重,社會影響惡劣,主要是對煤礦防治水工作不重視、防治水措施不完善、井下探放水工作不落實。針對重特大典型水害事故的教訓,非常有必要對《煤礦安全規程》防治水部分條款作出修改,從而更加嚴密規范煤礦防治水工作,提升防治水技術和工作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水害事故,促進煤炭工業的健康發展。 《煤礦安全規程》防治水部分共有44條,本次修改了39條,只有5條(第二百五十三、二百七十四、二百七十六、二百七十九、二百八十一條)沒有修改。通過學習新版《規程》,我覺得新版《規程》 中有如下幾個特點: 一是進一步明確了煤礦企業、礦井應當配備防治水技術人員、探放水設備和應急救援裝備。 二是要求煤礦企業、礦井應當建立水害預防和預警機制,發現礦井有透水徵兆時,應當立即撤出井下受水威脅地區的所有人員。 三是明確了採掘工作面的探放水方法,井下探放水必須採用專用鑽機、由專業人員和專職隊伍進行施工。 四是增加了新建礦井有關防治水規定。 五是對水淹區下採掘作出了明確規定,嚴禁在水體下、采空區水淹區域下開采急傾斜煤層。 以上所談的,只不過是對新版《規程》與2010版《規程》對比後的一些字面認識。不可否認煤礦井下生產、環境惡劣條件艱苦、工藝性較為復雜,能否搞好安全生產成為一個煤礦企業是否能健康發展的標志。新版《規程》確立了「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綜合治理的安全 生產方針,為煤礦企業的發展提供了科學依據。 結合我們生產的實際,我們必須在認真組織學習好新《規程》的前提下,認真學習好每一份《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和《安全措施》,不斷總結經驗教訓,提高自身的安全操作技能。同時抓住人的不安全因素,加大狠反「三違」的力度,杜絕冒險蠻乾的現象,並結合自己的工作特點,細致入微的搞好安全工作,做到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匯報,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煤礦安全學習心得體會三:煤礦安全生產學習心得(927字) 安全生產是煤炭企業的天字型大小大事,安全生產與人的生命息息相關。我們常常聽到這樣一句話:「安全生產,人人有責」,說明了安全生產對我們的重要性,分析目前所有安全事故,絕大多數是有違章造成的,也就是一切事故的根源出現在我們的思想上。安全意識不強,現場管理不嚴,凡事掉以輕心,這些問題依舊是引發各類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從這個意義上講,抓安全生產,其實就是抓人的思想工作,以增強人的安全意識。我公司在三八節組織的安全演講活動,三月十八晉城苗匠x事故發生一周年的警示,宣誓活動,無不在提醒我們要不斷增強安全意識,促進安全生產;提高綜合素質,實現安全生產;加強制度落實,保障安全生產 。 增強安全意識,促進安全生產。 增強人的安全意識,我認為首先要通過各種培訓和學習來提高。現在我們xx正在不定時的集中培訓學習,以及每日在餐廳的黑板上寫出一道有關安全生產的題目,以供職工在吃飯的間隙也可以了解一些安全生產知識。這種方法其實都是在意示著我們要時刻增強安全意識,保持高度警覺;要居安思危,防範於未然。我不知道你們是否注意過螞蟻窩,只要是在平地的螞蟻窩,都會在洞口邊發現一圈高高的土,你知道它是用來干什麼的嗎?它們就是怕下雨的時候雨水流進洞來。一隻小小的螞蟻都能做到居安思危,防範於未然,對於我們來說,更應該如此。其次,我們還要通過身邊的典型和事例來警醒。這兩年,我國發生的x不安全事故很多,離我們近的,比如說我們單位6·22頂板事故,晉城苗匠x事故,還有前幾天發生在孝義的安信x主井發生炸葯爆炸事故,我相信,誰聽說之後心情都會沉重,都會悲痛,但是我們不能只是聽聽而已,當時心痛一下,更多要從中反思,總結教訓,不斷的警示自己,告誡自己該怎樣做,從哪裡做起。增強安全意識,實際上就是要我們明白防患於未然的價值,要遠遠大於發生事故後的吸取教訓;事前努力的意義要遠遠大於事後的追悔莫及和追究責任,要在安全時抓安全,不要在事故後去埋怨。因此,我們的安全意識和對員工的安全教育,一定要抓到點上,落到實處,不能盲目無序,要把「安全第一」當作首要的價值取向,只有真正讓員工擺正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的關系,才能使安全生產深入人心,才能確保我們的企業興旺發達,長盛不衰。 提高綜合素質,實現安全生產。 煤礦安全學習心得體會四:學習《煤礦安全監測監控工》心得體會(1629字) 在學習《煤礦安全監測監控工》期間,主要學習了以下課程: 《井下用電安全》 、 《煤礦生產技術與主要災害事故防治》 、 《自救互救 與創傷急救》 、 《煤礦職業病防治》 、 《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煤礦安 全管理》 、 《礦用電氣防爆技術》 、 《系統聯網》 、 《安全監控系統安裝、 使用及維護》 、 《攜帶型甲烷報警儀》 、 《機載斷電儀》 。 通過學習以上 課程,豐富了我的知識,為我成為一名合格安全監測監控工提供了理 論基礎。 通過學習《井下用電安全》 ,使我掌握井下用電安全要點即堅持 煤礦井下安全用電「十不準」 :①不準甩掉無壓釋放和過電流保護。 ②不準甩掉漏電繼電器、煤電鑽綜合保護和局部通風機風電瓦斯閉 鎖。③不準帶電檢修。④不準用銅、鋁、鐵絲代替保險絲。⑤不準明 火操作、明火打點、明火放炮。⑥停風停電的採掘工作面,沒有檢查 瓦斯不準送電。⑦有故障的電纜線路不準強行送電。⑧保護裝置失靈 的電氣設備不準使用。⑨失爆電氣設備和電器不準使用。⑩不準在井 下敲打、撞擊、拆卸礦燈。在井下用電時時刻牢記以上安全要點,為 井下用電安全提供保障。 在學習《煤礦生產技術與主要災害事故防治》過程中,知道了礦 井主要災害防治有五種:礦井瓦斯防治、礦井火災防治、礦塵防治、 礦井水災防治、礦井頂板事故防治。系統地了解了各種災害的形成原 因、形成條件、災害造成的後果及各種防範措施,例如瓦斯爆炸的條 件是:一定濃度的瓦斯(5%—16%) 、高溫火源(650—750℃)的存 在和充足的氧氣(12%以上) ,三者缺一不可,預防爆炸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由於 《煤礦安全規程》 規定井下空氣中氧濃度不能低於 20%, 因此,預防瓦斯爆炸的有效措施,主要從防止瓦斯積聚和消除火源著 手。 創傷急救的基本技術主要有五項:通氣 、止血、包紮、固定、 搬運。充分學習和掌握這五項技術,開展自救和互救,可以大大減少 傷員的傷殘程度。 在學習過程中,特別的注意了各項技術的注意事 項,技術操作要點,為今後實施自救、互救與創傷急救提供幫助。 煤礦職業病來源主要有粉塵、井下各種有害氣體、雜訊與振動、 不良氣象條件。粉塵控制噴霧灑水、濕式作業是礦井作業防塵的主要 手段,設置通風排塵、噴霧灑水、水幕凈化、除塵器除塵設施及個體 防護 (督促工人佩戴防塵帽和防塵口罩) 是防治粉塵傷害的有效措施。 通風是防治井下各種有害氣體的有效手段,通過調整礦井通風量,沖 淡井下各種有害氣體,提供適宜的生產環境和條件。利用消聲器,基 礎減震墊,隔聲屏和牆面安裝吸聲結構控制雜訊及震動。 主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有《安全生產法》 、 《礦山安全法》 、 《煤炭 法》 、 《煤礦安全監察條例》 、 《煤礦安全規程》 、 《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 政處罰辦法》 。了解各項法律法規立法的目的與意義,生產過程中常 見的違法行為及法律制裁。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工人。 通過學習《礦用電氣防爆技術》 ,了解電氣防爆原理,防爆電器 選型,日常的維護和使用,做好井下電氣防爆工作。 煤礦安全監控聯網系統包括安全管理信息、實時通訊、報警管 理、監控數據聯網、視頻監控聯網、產量監測聯網、礦井水監管、開采區域監管、隱患事故管理、應急指揮、安全監察、礦圖管理、職工 管理、安全生產報表、共享信息庫、系統管理等系統。實現煤礦安全 監控、瓦斯抽采、煤與瓦斯突出、人員定位、軌道運輸、膠帶運輸、 供電、排水、火災、壓力、視頻場景、產量計量等各類煤礦監測監控 系統的遠程、實時、多級聯網。 系統地學習了監測監控維護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悉安全監 控系統、人員定位系統、通訊聯絡系統、工業電視系統等各系統的安裝、使用及日常維護工作。學習了礦用感測器(甲烷、風速、溫度、 CO)的工作原理,熟悉的掌握了甲烷感測器調校工作,攜帶型甲烷 感測器的使用,機載斷電儀的調試。 通過在潞安區域網在線學習平台上學習, 我學習到了很多煤礦安 全生產相關知識,掌握了許多專業相關內容,豐富了我的知識面。使 我更好地成為一名合格的安全監測監控工。 今後, 我還會在空閑時間, 通過潞安區域網在線學習平台學習更多的知識, 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 合,努力做好自己本職工作!

❹ 煤礦培訓哪四種人員必須是

煤礦行業屬於高危行業,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業務培訓,否則禁止進入崗位。煤礦從業人員均必須經過培訓。這是強制性培訓規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條例專門規定了的。根據各崗位不同特點,上自礦長下到普通員工,均有詳細的學時和考試的規定。國家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發布了專項規定。煤礦安全培訓規定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 為規范煤礦企業安全培訓工作,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有效防止和減少傷亡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煤炭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煤礦企業從業人員安全培訓、考核、發證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規定。法律、法規和國務院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煤礦安全培訓是指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煤礦礦長資格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培訓以及其他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第四條 煤礦企業是安全培訓的責任主體,應當設立安全培訓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建立安全培訓體系,健全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管理制度,制定培訓計劃,建立培訓檔案;依法組織實施本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按規定選送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下簡稱「三項崗位人員」)參加培訓。煤礦企業應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2.5%提取教育培訓經費;從業人員一律帶薪參加安全培訓。第五條 安全培訓機構從事煤礦安全培訓活動,必須依法取得相應資質,建立健全安全培訓工作制度和檔案,落實安全培訓計劃,依照大綱進行培訓。第六條 煤礦安全培訓工作堅持「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統一標准、教考分離」的原則。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指導全國煤礦安全培訓工作,依法對全國煤礦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負責中央企業總部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中央企業所屬一級煤礦企業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屬煤礦企業(集團)總部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組織制定煤礦安全培訓大綱和考核標准,建立考試題庫。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培訓的部門、駐地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按照工作職責,依法對所轄區域煤礦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本條前款規定以外所轄區域煤礦企業「三項崗位人員」和煤礦礦長資格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第二章 培訓人員范圍和准入條件第七條 煤礦企業(包括集團公司、總公司及所屬分公司、礦務局、煤礦以及從事煤炭開採的各類企業,下同)主要負責人包括董事長、總經理、局長、礦長。第八條 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包括:(一)分管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副董事長、副總經理、副局長、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二)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人及工作人員;(三)生產、技術、通風、機電、運輸、地測、調度等職能部門(含煤礦區、科、隊、井)負責人。第九條 煤礦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包括:從事井下電氣、井下爆破、安全監測監控、瓦斯檢查、安全檢查、提升機操作、採煤機(掘進機)操作、瓦斯抽采、防突和探放水作業的人員。省級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和安全生產狀況,需要增加特種作業類別和工種的,經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批准同意後,納入特種作業管理。第十條 煤礦企業從業人員根據職責、崗位實行不同的資格准入標准。煤礦企業從業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作崗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二)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第十一條 生產(或核定)能力30萬噸/年以上煤礦的礦長、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二)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工作3年及以上經歷。第十二條 生產(或核定)能力30萬噸/年及以下煤礦的礦長、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二)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工作3年及以上經歷。第十三條 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准入標准依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0號令)執行。第十四條 煤礦企業新招職工必須符合準入標准,不符合準入標準的,不得錄用。第三章 安全培訓第十五條 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安全資格培訓,具備與所從事的安全生產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並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安全資格證後,方可任職。煤礦礦長還必須接受礦長資格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礦長資格證後,方可任職。煤礦礦長資格和安全資格應當合並培訓,分別審核頒證。第十六條 煤礦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技能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操作資格證後,方可上崗。取得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及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從事與所學專業相應的特種作業,持學歷證明經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部門同意,可以免予初次培訓,但必須參加復訓。第十七條 煤礦企業應當對採煤、掘進、通風、機電、地測、運輸等專業的班組長進行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方可任職。第十八條 煤礦企業應當對其他從業人員進行與其所從事崗位相應的安全培訓,具備安全生產基本知識,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並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第十九條 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本規定第八條第(一)、(二)項所列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由具備二級及以上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實施。本規定第八條第(三)項所列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煤礦企業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培訓,由具備三級及以上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實施。煤礦企業其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由具備四級及以上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實施。不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煤礦企業,由縣(市、區)負責煤礦安全培訓的部門統一組織到具備相應資質的機構參加培訓。第二十條 煤礦企業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必須達到下列規定學時: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煤礦礦長資格初次培訓不少於48學時,復訓不少於24學時。煤礦礦長資格和安全資格合並培訓初次培訓不少於64學時,復訓不少於32學時。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初次培訓不少於90學時,復訓不少於24學時。新招入礦的井下從業人員安全培訓不少於72學時,經考核合格並在有經驗的職工帶領下實習滿4個月後方可獨立上崗作業。煤礦井下其他從業人員每年安全培訓不少於20學時。第二十一條 鼓勵煤礦企業實行變招工為招生,生產(或核定)能力30萬噸/年以上的煤礦企業新招井下作業人員須經技工(中專)學校相應專業的正規教育,取得學歷證書方可錄用。第二十二條 煤礦企業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1年以上重新上崗前,應當重新接受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煤礦企業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的,應當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培訓。第二十三條 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的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可免予安全資格初次培訓;注冊安全工程師經繼續教育並延續注冊、重新注冊的,可免予復訓。第二十四條 負責煤礦企業「三項崗位人員」 安全資格、操作資格和煤礦礦長資格考核發證的部門(以下簡稱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對參加培訓人員的准入條件進行審查,也可委託培訓機構進行;符合準入條件的,方可參加培訓。第四章 考核和發證第二十五條 煤礦安全培訓考核實行教考分離的原則。考核發證機關按照統一制定的考核標准進行考核。第二十六條 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煤礦礦長資格考核安全技術理論知識和管理能力,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考核安全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三項崗位人員」安全資格、操作資格和礦長資格考核成績80分為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允許補考一次。第二十七條 煤礦企業「三項崗位人員」使用國家級考試題庫進行安全技術理論知識計算機考試,考核發證機關應派員現場監考,也可通過遠程監控系統監考。第二十八條 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在考核工作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公布考核成績。第二十九條 「三項崗位人員」在考核合格後5個工作日內,由本人或所在單位向考核發證機關申請辦理資格證或操作證,也可委託煤礦安全培訓機構申請辦理,並提交下列材料:(一)身份證及學歷證書復印件或學歷證明;(二)工作經歷證明;(三)社區或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體檢健康證明。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的,憑本人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證及上述材料,向考核發證機關申請辦理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第三十條 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在收到「三項崗位人員」申請材料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決定。能夠當場做出受理決定的,應當當場做出受理決定;申請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視為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即已被受理。第三十一條 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受理申請的審核工作。符合條件的,頒發相應的資格證或操作證;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說明理由。注冊安全工程師不符合準入條件的,不得頒發資格證。第三十二條 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煤礦礦長資格證有效期為4年,每2年復審一次。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有效期為6年,每3年復審一次。第三十三條 資格證和操作證式樣由國家煤礦安監局統一規定,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第三十四條 證書到期復審或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復審的,應當於期滿前60日內向考核發證機關申請辦理復審手續。申請復審或者延期復審前,應當參加相應培訓並考核合格。第三十五條 申請復審或延期復審的,向考核發證機關提交體檢健康證明、身份證復印件和資格證或操作證原件辦理相關手續。復審合格的,由考核發證機關簽章、登記,予以確認;不合格的,說明理由。申請延期復審的,審核合格後,由考核發證機關重新頒發證書。第三十六條 煤礦企業「三項崗位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復審或者延期復審不予通過:(一)體檢不合格的;(二)發生死亡事故受到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的;(三)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第三十七條 申請人對初次申請、復審或者延期復審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第三十八條 證書遺失的,持證人應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查確認後,予以補發。證書記載信息發生變化或損毀的,持證人應當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查確認後,予以變更或更換。第三十九條 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定期將證書發放情況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第五章 監督管理第四十條 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定審核、頒發煤礦企業「三項崗位人員」安全資格證、操作證和煤礦礦長資格證。考核發證機關和煤礦安全監管監察機構依法對煤礦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第四十一條 對煤礦企業安全培訓工作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一)貫徹落實法律、法規有關安全培訓規定的情況;(二)安全培訓管理機構設置、專職管理人員配備情況;(三)安全培訓制度、培訓計劃的制定和落實情況;(四)「三項崗位人員」持證上崗及其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情況;(五)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新設備前,從業人員專項培訓情況;(六)安全培訓檔案管理情況;(七)教育培訓經費提取和使用情況;(八)從業人員安全資格准入和安全培訓期間工資支付情況;(九)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其他內容。第四十二條 對煤礦安全培訓機構安全培訓工作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一)執行培訓大綱情況;(二)教學及學員管理情況;(三)安全培訓計劃落實情況;(四)安全培訓管理制度落實和檔案管理情況;(五)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其他內容。第四十三條 煤礦安全培訓監督檢查工作實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定期檢查每年至少一次,不定期檢查根據工作需要和具體情況組織實施。第四十四條 考核發證機關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撤銷已經頒發的資格證或操作證:(一)超越職權頒發資格證或操作證的;(二)違反本規定準入條件和程序頒發資格證或操作證的;(三)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資格證或操作證的;(四)未申請復審、延期復審或者復審、延期復審不合格的。第四十五條 煤礦企業被行政執法機關責令停產整頓的,考核發證機關應當暫扣煤礦礦長的資格證和安全資格證。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發證機關應當注銷其資格證或操作證:(一)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二)操作證或資格證被依法撤銷的;(三)操作證或資格證被依法吊銷的。第四十七條 考核發證機關要建立煤礦安全培訓舉報制度,公布舉報電話、電子信箱,對舉報事項調查核實後,依法提出處理意見。第四十八條 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建立考核發證檔案和統計報告制度,每年向國家煤礦安監局報告培訓計劃執行和考核發證等情況。第四十九條 煤礦企業「三項崗位人員」在勞動合同期滿後變動工作單位的,原工作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資格證或操作證。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業的「三項崗位人員」應當接受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第五十條 煤礦企業不得印製、偽造、倒賣「三項崗位人員」資格證和操作證,或者使用非法印製、偽造、倒賣的資格證和操作證。「三項崗位人員」不得偽造、塗改、轉借、轉讓、冒用資格證和操作證或者使用偽造的資格證和操作證。第六章 法律責任第五十一條 考核發證機關向不符合法定條件的「三項崗位人員」頒發資格證或操作證的,對直接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對主要負責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記大過、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五十二條 煤礦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整改,並處2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整改的,責令停產整頓:(一)未將安全培訓工作納入本單位工作計劃並保證安全培訓工作所需經費的;(二)未設立安全培訓管理機構,未配備專職管理人員的;(三)未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檔案或檔案管理混亂的;(四)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無證上崗的;(五)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前,未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安全培訓的;(六)從業人員未達到准入條件的;(七)進行安全培訓期間未支付工資或未承擔安全培訓費用的。(八)「三項崗位人員」變動工作單位扣押其資格證或操作證的。第五十三條 煤礦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整頓,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予以關閉:(一)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二)未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或培訓不合格上崗的。第五十四條 煤礦企業非法印製、偽造、倒賣「三項崗位人員」資格證和操作證,或者使用非法印製、偽造、倒賣的資格證和操作證的,給予警告,並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五十五條 煤礦企業拒不執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依法下達的執法指令的,考核發證機關依法吊銷礦長資格證和礦長安全資格證。第五十六條 煤礦發生一次死亡3-9人責任事故或一年內發生兩起一次死亡1-2人責任事故的礦長,暫扣安全資格證和礦長資格證,責令參加復訓,考核合格的返還其資格證,不合格的,吊銷其資格證;煤礦一年內發生兩起一次死亡3-9人責任事故的礦長,吊銷其安全資格證和礦長資格證。被吊銷資格證的,5年內不得重新核發。煤礦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責任事故的礦長,吊銷其安全資格證和礦長資格證,且終身不得擔任煤礦礦長。第五十七條 煤礦安全培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一)未按照培訓大綱進行培訓的;(二)未按時落實培訓計劃的;(三)未依法取得資質證書擅自從事安全培訓活動的。第五十八條 煤礦企業「三項崗位人員」偽造、塗改資格證或操作證或者使用偽造的資格證和操作證的,給予警告,並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三項崗位人員」轉借、轉讓、冒用資格證和操作證的,給予警告,並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第七章 附 則第五十九條 煤礦企業「三項崗位人員」培訓、考試的收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考核發證機關制定,報同級人民政府物價、財政部門批准後執行,證書工本費由考核發證機關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第六十條 本規定施行前公布的有關煤礦安全培訓的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按本規定執行。第六十一條 考核發證機關應根據本規定製定實施細則,報國家煤礦安監局備案。

❺ 煤礦職工培訓的辦法

煤礦職工安全技術培訓條例

煤礦職工安全技術培訓條例
(一九八七年二月二日煤炭工業部發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國家《礦山安全條例》和煤炭工業部《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
定,貫徹安全第一方針,提高煤礦職工的安全生產技術素質,預防各類事故和增強
搶救、自救和互救的能力,加強法制觀念。特製訂本條例。
第二條 煤礦職工安全技術培訓,貫徹「強制培訓、崗位培訓、經常教育、廣
泛宣傳」的原則,對職工實行正規的培訓。
第三條 安全培訓和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由各級行政領導負責,各級安全監察部
門負責組織編制安全培訓計劃和規劃,並指導安全技術培訓中心的業務建設和監督
本條例的貫徹執行。
第二章 培訓對象與標准
第四條 培訓的主要對象是:正副局、礦(處)級幹部、總工程師、正副區(
科)隊長、班組長、安全專職人員、特殊工種(包括瓦斯檢查員、放炮員、防爆檢
查員、井下電鉗工、絞車司機、電車司機、信號工等)。其中重點培訓對象是:安
全礦長、正副區(科)隊長、班組長、安全專職人員、瓦斯檢查員、放炮員等。
第五條 按照教學大綱規定的內容,通過正規培訓,各類人員必須達到以下基
本標准:
1.了解黨和國家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熟悉國務院頒發的《
礦山安全條例》和煤炭部頒發的《煤礦安全規程》等有關規定。
2.掌握防止瓦斯、煤塵、頂板、水、火等自然災害的基本知識。
3.熟悉職責范圍內的災害預防計劃、措施、並會搶救、會自救。
第六條 通過正規培訓,下列人員必須達到以下要求:
一、正副局、礦長、總工程師、安監局(處)長(包括生產處室的處長):
1.懂得安全生產技術的基本理論和有關法規、條例的具體規定及其制定的依
據。
2.能制訂、審查災害預防處理計劃和實施措施,會正確組織指揮搶救險災工
作。
3.具備檢查處理事故隱患,分析安全情況和提出採取改善安全工作具體措施
的能力。
二、正副區(科)隊長、現場工程技術人員及安監人員:
1.會依據《煤礦安全規程》指揮生產,會編制、審查作業規程、操作規程。
2.會檢查判斷事故的預兆,會排除事故的隱患,發生事故後會採取應急措施,
組織工人處理事故和避災脫險。
3.熟悉掌握職責范圍內各種設備、儀器、儀表的性能和安全操作技術。
三、特殊工程及班組長:
1.熟悉本工種的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
2.熟悉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技術。
3.掌握職責范圍內的設備、儀器、儀表的性能、原理、構造,會熟練地使用
和操作,會排除故障。
第七條 新入礦的井下工人(包括合同工、輪換工)接受培訓的時間不少於兩
個月(包括井下參觀、現場實習),在有經驗的工人帶領下實習四個月,考核合格
後可獨立工作。
第三章 培訓辦法及任務
第八條 批准下達的安全技術培訓計劃,應同企業其它考核指標一樣,必須按
時保質保量的完成。可以實行培訓計劃與獎罰掛鉤。
第九條 中國煤礦安全技術培訓中心承擔正副局、礦(處)級幹部、總工程師、
安監局(處)長、通風安全工程師、安全培訓中心師資的培訓,並負責培訓對象
的安全資格考核;基本建設安全技術培訓中心承擔基本建設系統安全專職人員、處、
區、(科)隊長及特殊工種的安全培訓,並負責培訓對象的安全資格考核;省(
區)級安全技術培訓中心承擔本省統配煤礦及地方煤礦處級幹部、安全專職人員、
區(科)隊長、礦安全教育室專兼職教學人員的培訓,並負責培訓對象的安全資格
考核。
第十條 各礦務局安全技術培訓中心,必須加強領導,嚴格管理,充分發揮作
用。其任務是:
1.負責區(科)隊長、班組長、特殊工種的安全技術培訓;承擔本地區地方
煤礦安全培訓任務,並負責培訓對象的安全資格考核。
2.具體落實本局的職工安全培訓計劃。
3.指導幫助礦安全教育室開展安全培訓和安全宣傳工作。
4.為推廣應用安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舉辦專題講座或知識更新培訓
班,收集儲存國內外安全技術情報資料,為提供安全技術交流服務。
第十一條 安全教育室是基層安全宣傳教育的重要陣地,各礦都要建立。其任
務是:
1.負責本礦一般工種工人及新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
1.負責經常性、廣泛性的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3.負責本礦一般工種工人的安全資格考核。
第十二條 煤炭部礦山救護培訓中心的任務是:
1.負責培訓全國礦山救護隊長以上的指揮員。
2.承擔礦山救護隊大隊長級幹部的每年再培訓二十天的輪訓任務。
3.編寫礦山救護的培訓教材。
4.對救護隊指揮員進行安全資格考核。
第四章 教學工作
第十三條 安全培訓的教學,要堅持理論與實際相結合,正規培訓與經常教育
相結合,脫產培訓與崗位培訓相結合的要求。
第十四條 正規的安全技術培訓是指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培訓時間、
要求和部頒教學大綱內容,有專職教師、有教材、有嚴格的考核制度以及相應的形
象化實驗教學設備的整個教學過程。
第十五條 安全技術培訓的教學內容,除必須學習《煤礦安全規程》和有關法
規性文件外,各類專業工種必須有按教學大綱編寫的教材。教學內容要少而精,重
點突出,盡量利用直觀形象化教學手段,重視實驗,實習操作等實際教學方法,提
高教學質量。
第十六條 安全技術培訓中心的領導班子必須符合「四化」的要求,主要領導
成員應是專職的。重視專兼職相結合的師資隊伍的建設,專職教師人數不少於在編
職工的35%。礦安全教育室的教師由礦工程技術人員和技師擔任。
第十七條 脫產培訓的職工,在培訓期間享受本單位的福利待遇,不影響評先
進和工資升級。其工資待遇:井下區隊長、班組長、特殊工種工人和井下一般工種
工人,不論實行計時加獎勵或實行計件工資的均按本隊月平均工資發給(不含井下
津貼)。獎金按學習成績優秀、良好、及格三種即100%、80%、50%發給。
不及格及不參加考試的不發獎金。
第五章 安全資格證書與考核辦法
第十八條 從事煤礦工作的所有原煤生產人員、礦建施工及火工品生產人員實
行「安全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證書)制度。
1.幹部和工人必須帶《證書》上崗工作。否則,幹部不能擔任領導職務,工
人不準上崗。職務、工種變更時必須重新培訓,考試取得新職務、新工種的《證書》
方准上崗。
2.《證書》有效期為五年,並每年必須復試一次。
3.資格《證書》分類與授予單位:
一類:紅色。正副局、礦(處)長,總工程師,由煤炭部安全監察局授予。
二類:藍色。專職的安全監察局(處)級幹部,由煤炭部安全監察局授予。其
他專職安全監察幹部和工程師由省(區)安全監察局(處)授予。
三類:棕色。區(科)隊長和技術員,由礦務局安全監察局(處)授予。
四類:紫色。救護大、中隊長,由煤炭安全監察局授予。
五類:綠色。特殊工種的工人,由礦務局安全監察局(處)授予。
六類:黃色。其他原煤生產人員,由礦安監處或礦安全教育室授予。
4.不帶《證書》上崗者,按違章處理。
第十九條 各類工作人員必須經資格考核,合格者才能取得《證書》。資格考
核辦法是:
1.必須按本條例規定的安全技術培訓,完成學習計劃。
2.培訓單位對其在安全技術基本理論,專業技術和安全法規考試及格達到第
二章規定標准。
3.考試方法:培訓單位應根據教學大綱結合安全生產的實際命題,可公開復
習題。考試方法應是筆試、口試和實際操作。
第二十條 建立安全培訓卡片管理制度。即在取得《證書》後,培訓單位填寫
安全培訓卡片,包括姓名、選送單位、培訓時間、培訓科目、考試成績、鑒定評語、
班主任簽字、培訓部門蓋章,一式兩份,培訓部門和學員的單位各一份存檔。
第二十一條 《證書》的吊銷與返還,由各級安監部門執行,有下列情況之一
者吊銷《證書》:
1.重傷以上(包括重傷)事故的直接責任者;
2.實踐證明其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水平不能勝任工作者;
3.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者。
被吊銷《證書》的職工,要停止工作進行補學、補考。補學期間只發基本工資。
考試合格者返還《證書》。本人拒絕接受培訓時,應按國務院頒發的《國營企業
職工獎懲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章 安全技術培訓中心的院舍、經費、編制及教學設備
第二十二條 安全技術培訓中心的建設,要達到設計規定的要求,發揮安全培
訓基地作用,不準以任何理由改變它為煤礦安全技術培訓服務的目的,不準用其它
名目擠占安全技術培訓中心的校舍,平調其固定資產及各種設備。必須按資金渠道
和規定單獨建帳,嚴加管理。
第二十三條 安全技術培訓中心以辦短期脫產培訓為主,只有在教師的數量、
質量和教學設備等條件具備時,並符合國家教委有關規定,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批
准後,方可開辦大、中專安全技術專業班,按規定定向招收在職職工,畢業後發給
文憑,但招生人數不得超過設計規模的15%。
第二十四條 礦務局屬安全技術培訓中心的經費,可按照財政部〔八十二〕財
企字三十七號文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一點五范圍內開支,直接列入生產成
本,如不足需要可從企業基金、利潤留成、包干結余或納稅後留利中拿出一部分資
金用於安全技術培訓中心。基本建設單位在基建投資的其它基建費用中開支。省級
安全技術培訓中心的經費,由省局(廳)、公司自行解決。
第七章 考評
第二十五條 考試不合格者必須經再培訓,再培訓考試不合格者,繼續培訓,
只發生活費。對無理取鬧故意考試不及格者應按國務院《國營企業職工獎懲條例》
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職工未經安全技術培訓而分配工作的,以違章論處。未經培訓的
職工造成事故,應追究分配工作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 安全技術培訓中心必須嚴格按部頒發的教學大綱組織好培訓。若
發現培訓不符合教學大綱要求時,即應學未教的要追究培訓單位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條例在執行中如與上級規定有抵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條例解釋權屬於煤炭工業部安全監察局。

❻ 煤礦全員培訓有什麼要求

最好線上線來下結合來做,不然全員培自訓對企業會成為一種負擔。把部分理論、規程、管理、文化、部分技術課程放到線上,加強考試和考核,像「學鏈未來」這些平台上有很全的礦業各科目考試題庫,要很好加以利用。實操性強的課程放在線下。這樣既能滿足全員培訓的要求,同時企業也有能力實施。

❼ 當前我國煤礦安全培訓工作堅持什麼原則

煤礦安全技術培訓工作,應堅持以下「十項基本原則」:
一是在組織機構方面,按照「健全機制、形成網路、落實責任」的原則,成立以礦長、黨委書記為組長,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礦長、安監處長、總工為副組長,安監、技術、機電、教培等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技術培訓領導小組,制定適應本礦實際的安全技術培訓方案和工作配檔表,及時發現、分析、解決培訓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形成科學的工作流程和組織網路。
二是在政策導向方面,按照「完善機制,學用結合、激勵先進」的原則,通過技術培訓、崗位練兵、技術比武、技能鑒定和評選技術專家、學科帶頭人、優秀技術人員、優秀技能人才等途徑,進一步健全制度,強化措施,加強管理,建立人才培訓、考核、使用、待遇相結合的激勵機制,重獎技術功臣,讓技術能手「香起來、響起來、紅起來、富起來」,使技術拔尖人才政治經濟共榮,腦袋口袋同富,充分發揮育人與用人的導向作用。
三是在培訓對象方面,按照「適應需要、因人施教、全面提高」的原則,做到「優秀人才優先培訓、關鍵人才重點培訓、緊缺人才加緊培訓、一般人才分層培訓」,按照「干什麼、學什麼,缺什麼、補什麼」的思路,利用內外部各方培訓資源,重點培養能夠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高級管理人才、經營管理人才、科技人才、黨群工作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這「五支人才隊伍」,使企業各方人才形成「百花齊放」的良性發展格局。
四是在師資隊伍方面,按照「規模適當、結構合理、素質優良、專兼結合、動態管理」的原則,在加強專職教師隊伍建設的同時,充分利用新分高校生和工人技師資源,優化整合專兼職教師隊伍,完善教師選聘、培訓、考核、上崗機制,成立採煤、掘進、機電、通風、運輸、巷修等教學教研課題小組,定期開展教學教研活動,選樹典型,以點帶面,獎優罰劣,使之不斷增強教育教學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五是在基礎設施方面,按照「實際實用、循序漸進、逐步完善」的原則,大借「兩型三化」礦井建設的東風,強化基礎設施,整合教育培訓資源,使之逐步達到「模擬教學現場化、課堂教學電教化、考試考核立體化」的現代化辦學要求。經濟條件較差的單位,要「因陋就簡、變廢為寶、綜合利用」,可利用井下廢棄巷道,建立井下特種作業工種(爆破員、小絞車司機、信號把鉤工、裝岩機司機等)現場實訓基地,並在礦機廠「五小」車間建立機電工種模擬試驗教學實驗場所。
六是在培訓內容方面,按照「全面具體、突出重點、重在操作」的原則,將安全培訓的內容落腳到「六個必培、六個應知」上,即:上級指示、重要會議、黨政要求必培,基本精神職工應知;更換作業地點、安排重要工作必培,措施規程職工應知;調整勞動組織、充實崗位人員必培,崗位職責職工應知;現場條件變化、處理安全隱患必培,所採取的方法手段措施職工應知;新技術推廣、新設備使用、新工藝實施必培,基本技能、注意事項職工應知;發生事故、出現險情、造成損失必培,原因教訓職工應知。
七是在教學模式方面,按照「學習先進、獨立自主、創新求效」的原則,不斷豐富實踐適應煤礦特色的「235」培訓方式和「6M」培訓模式。「235」方式:各類安全培訓任務的分成,由三級及以上培訓機構承擔20%,四級機構(礦教培中心)承擔30%,五級機構(基層區隊)承擔50%。「6M」模式:基層區隊負責對職工安全技術「每日一題」、「每周一課」、「每月一考」;安監處、教培中心等相關單位負責「每季一評」,職工個人平時注重「安全生產每日必讀」、「安全確認每工一卡」等必知必會知識的學習。
八是在培訓方法方面,按照「重心下移、服務基層、凸顯實效」的原則,發揮區隊、班組、現場培訓主陣地的作用,針對各區隊、工種、現場實際,聘請有技術專長的工程技術人員、工人技師等兼職教師,充分利用安全技術課、班前班後會、工作閑暇時間,廣泛開展以「手指口述」為主要形式的現場安全技術培訓活動。確保場所、設備、師資、計劃、經費「五個落實」,嚴把入學、考勤、課室、教學、考核、發證「六個關口」,使每個安全培訓環節環環相扣,富有成效。
九是在培訓形式方面,按照「豐富形式、不拘一格、搞好結合」的原則,充分利用「電子課堂」、「遠教網」等現代化的內、外部教學資源,積極與上級安全、教育、人資、技能鑒定等部門聯合,採取請進來與送出去相結合,脫產與業余相結合,課堂與電教相結合,知識競賽與文藝演出相結合,指導教學與職工自學等寓教於樂的形式,開展崗位培訓、繼續教育,形成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安全技術教育培訓格局。
十是在考試考核方面,按照「嚴格標准、量化考核、獎優罰劣」原則,建立健全基層單位培訓檢查考核制度,兼職教師按專職管理,明確責任,嚴格考核;專職教師掛靠相關生產區隊,監督指導教學管理,搞好跟蹤調查、信息反饋;業務部門定期對基層單位辦學情況開展考試考核、效果評價,根據考試考核結果給予適當獎懲。專兼職教師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土洋結合,不斷豐富和完善適應礦井自身實際的安全檢查員、瓦斯檢查員、爆破員、提升機司機、電機車司機、液壓泵站司機、輸送機司機等工種學習、考試題庫,進一步豐富教學和考試內容,採取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重在實踐操作考核的考試考核方法,充分調動教師、學員兩個方面的工作、學習積極性,進而不斷提高安全培訓教學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❽ 煤礦安全培訓模擬考試系統登陸界面 http://117.40.239.6/ks 誰有賬號密碼啊

河南理工大學安全培訓中心模擬考試如何登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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