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麼類型的公司發票可以開培訓費
教育培訓類公司可以開培訓費發票。
1、可以直接由培訓單位開具相關發票。
2、也可版以由個人到當地權稅務機關代開(需要身份證、合同)。
嚴禁使用培訓費購置電腦、復印機、列印機、傳真機等固定資產以及開支與培訓無關的其他費用;嚴禁在培訓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會議費;嚴禁套取培訓費設立「小金庫」。
報銷培訓費,綜合定額范圍內的,應當提供培訓計劃審批文件、培訓通知、實際參訓人員簽到表以及培訓機構出具的收款票據、費用明細等憑證;
師資費范圍內的,應當提供講課費簽收單或合同,異地授課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按照差旅費報銷辦法提供相關憑據;
執行中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批准臨時增加的培訓項目,還應提供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審批材料。
網路--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
❷ 需要在稅務部門開具培訓費發票,稅率是多少
培訓屬於現代服務業,根據國稅總局關於全面實施營改增文件規定,培訓費發票的增值內稅稅率6%,如果是容小規模納稅人或個人提供培訓服務的,適用徵收率為3%。
地稅可以代開培訓費發票。
1、營業稅稅率5%。按開票金額的5%計算。
2、城建稅:按營業稅計算。
應交城建稅=營業稅*城建稅稅率。
城建稅稅率:
(1)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
(2)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
(3)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
3、教育費附加,按營業稅計算。
應交教育費附加=營業稅*3%。
❸ 計算機培訓開發票
非常明顯:不正規
他們居然辦培訓就是已經有發票的了,你消費他開發票是天經地義的
❹ 請問作培訓需開培訓費發票,稅率是多少有文件規定嗎
根據《營業稅稅目注釋》規定,培訓業務屬於其他文化業,營業稅適用稅率3%。
城建稅按照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依照城建稅稅率計算繳納(城建稅稅率在城市的7%;在縣城、建制鎮的5%,不在城市、縣城、建制鎮的1%)
教育費附加按照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依照城3%附加率計算繳納。
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如果到地稅申請代開發票,那麼所得稅將採取附徵得辦法,附征率在2%左右,應納所得稅=培訓業務收入*附征率。
根據1993年12月27日國家稅務總局文件國稅發[1993]149號發布《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其他文化業,是指經營上列活動以外的文化活動的業務,
如各種展覽、培訓活動,舉辦文學、藝術、科技講座、演講、報告會,圖書館的圖書和資料借閱業務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文化體育業按3%繳納營業稅,其他稅費(所得稅、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稅等 )按當地規定確定。
稅務機關徵收的各項稅費都有明確的法律文件規定,徵收對象、徵收依據、徵收標准(即稅率)等都有明文規定。
(4)網路發票培訓擴展閱讀:
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可以概括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的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
對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可以從下面三個方面來理解:
第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應稅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2)所轉讓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的接受單位或個人在境內;
(3)所轉讓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在境內;
(4)所銷售或出租的不動產在境內。
但是,根據財稅[2009]111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有關規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以下簡稱境外)提供建築業、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勞務暫免徵收營業稅。
對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外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娛樂業,服務業中的旅店業、飲食業、倉儲業,以及其他服務業中的沐浴、理發、洗染、裱畫、謄寫、鐫刻、復印、打包勞務,不徵收營業稅。
第二、應稅勞務是指屬於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徵收范圍的勞務。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屬於增值稅范圍,不屬於營業稅應稅勞務。單位或者個體經營者應聘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僱主提供的勞務,也不屬於營業稅的應稅勞務。
第三、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應稅勞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有償銷售不動產的行為。有償是指通過提供、轉讓、銷售行為取得貨幣、貨物、其他經濟利益。
❺ 增值稅發票培訓
放心去好了,每個人都通過的,會發一本書給你的,還會有題目給你,考試就是走個程序罷了。
❻ 開培訓費發票在國稅可以開嗎
開培訓費發票在國稅可以開嗎?回答:一般情況下,培訓是屬於服務業范圍的,應該交營業稅,因此應該在地稅開具發票並繳納5%營業稅稅款。特殊情況,是指其他文化體育業,應該按文化體育業徵收營業稅,也應該在地稅開具發票,並繳納3%的營業稅。總的來說,開培訓費發票要在地稅局開具。
❼ 個人培訓發票和培訓機構培訓發票的稅率有什麼區別呢
個人培訓發票和培訓機構培訓發票的稅率,僅是所得稅稅率上有差別。版
個人培訓開發票,需要交納權個人所得稅,稅率如下:
培訓機構培訓發票交納企業所得稅,法定稅率為25%,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一致,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為15%,小型微利企業為20%,非居民企業為20%。
具體稅種及稅率: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稅率為3%,一般納稅人稅率為6%)
2、城建稅(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納稅額*適用稅率,這里的適用稅指納稅人所在地市區的稅率為7%,在縣城、鎮、大中型工礦企業不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不在市區、縣城、鎮的稅率為1%
3、教育附加費(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納稅額*3%
4、地方教育費附加(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納稅額*2%
5、水利建設基金(按照銷售收入的0.1%來計提和交納)
6、企業所得稅(利潤總額*25%) 。新所得稅法規定法定稅率為25%,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一致,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為15%,小型微利企業為20%,非居民企業為20%。
7、印花稅 按購銷金額0.3‰
❽ 購買網路課程需要開什麼樣的發票啊
參加學習某課程屬於培訓費,由培訓單位開具培訓費或咨詢服務費增值稅發票。
網路發票是納稅人通過互聯網登陸稅務機關網站或具備網路通信功能機具開具的直接將交易信息傳輸到稅務機關後台系統的一種機打發票。網路發票區別傳統的手工發票、定額發票,具有發票成本低、填開數據真實,便於實時查驗發票真偽等優點。
(8)網路發票培訓擴展閱讀:
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按下列規定開具:
1、項目填寫齊全,全部聯次一次填開,上、下聯的內容和金額一致。
2、字跡清楚,不得塗改。如填寫有誤,應另行開具專用發票,並在誤填的專用發票上註明「誤填作廢」四字。如專用發票開具後因購貨方不索取而成為廢票的,也應按填寫有誤辦理。
3、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單位發票專用章,不得加蓋其他財務印章。根據不同版本的專用發票,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分別加蓋在專用發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蓋「開票單位」一欄。發票專用章使用紅色印泥。
❾ 開具培訓類發票需要哪些條件
培訓費發票可以開具的公司其實有很多,培訓屬於現代服務,可以是技術傳內授,信息傳授,創意傳授等文化容或科技方面的服務,除了項目開成培訓費以外還可以開成咨詢費,技術服務費等。
綜上並沒有嚴格限定要哪類公司才可以開,一般納稅人的稅率是6%,小規模納稅人的是3%。
(9)網路發票培訓擴展閱讀:
培訓的最終目的可以歸結為一條:即通過提高員工工作績效而提高企業效率,促進企業員工個人全面發展與企業可持續發展。現代企業對人力資源總體素質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人力資源具有競爭性、學習性、創新性、團隊精神等特徵。
從個體來說,員工要滿足現代企業人力資源的要求,必須參加培訓接受繼續教育。企業員工通過科學合理的培訓在知識、技能、效果和態度四個方面得到提高,以提高員工適應性,為其進一步發展和擔負更大的職責創造條件,從而滿足員工自我成長的需要,擴展員工價值。
❿ 培訓費發票開具要求
根據《營業稅稅目注釋》規定,培訓業務屬於其他文化業,營業稅適用稅率3%。
城建稅按照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依照城建稅稅率計算繳納(城建稅稅率在城市的7%;在縣城、建制鎮的5%,不在城市、縣城、建制鎮的1%)
教育費附加按照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依照城3%附加率計算繳納。
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如果到地稅申請代開發票,那麼所得稅將採取附徵得辦法,附征率在2%左右,應納所得稅=培訓業務收入*附征率。
根據1993年12月27日國家稅務總局文件國稅發[1993]149號發布《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其他文化業,是指經營上列活動以外的文化活動的業務。
如各種展覽、培訓活動,舉辦文學、藝術、科技講座、演講、報告會,圖書館的圖書和資料借閱業務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文化體育業按3%繳納營業稅,其他稅費(所得稅、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稅等 )按當地規定確定。
稅務機關徵收的各項稅費都有明確的法律文件規定,徵收對象、徵收依據、徵收標准(即稅率)等都有明文規定。
(10)網路發票培訓擴展閱讀:
根據《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
第十條 師資費在綜合定額標准外單獨核算。
(一)講課費(稅後)執行以下標准:副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學時最高不超過500元,正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學時最高不超過1000元,院士、全國知名專家每學時一般不超過1500元。
講課費按實際發生的學時計算,每半天最多按4學時計算。
其他人員講課費參照上述標准執行。
同時為多班次一並授課的,不重復計算講課費。
(二)授課老師的城市間交通費按照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有關規定和標准執行,住宿費、伙食費按照本辦法標准執行,原則上由培訓舉辦單位承擔。
(三)培訓工作確有需要從異地(含境外)邀請授課老師,路途時間較長的,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書面批准,講課費可以適當增加。
第十七條 報銷培訓費,綜合定額范圍內的,應當提供培訓計劃審批文件、培訓通知、實際參訓人員簽到表以及培訓機構出具的收款票據、費用明細等憑證。
師資費范圍內的,應當提供講課費簽收單或合同,異地授課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按照差旅費報銷辦法提供相關憑據;執行中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批准臨時增加的培訓項目,還應提供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審批材料。
各單位財務部門應當嚴格按照規定審核培訓費開支,對未履行審批備案程序的培訓,以及超范圍、超標准開支的費用不予報銷。
第十八條 培訓費的資金支付應當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和公務卡管理有關制度規定。
第十九條 培訓費由培訓舉辦單位承擔,不得向參訓人員收取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