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線教育及教育培訓需要什麼資質
申請辦理《互聯網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即ICP。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9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292號《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國家對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ICP實行許可證制度。
從而,ICP證成為網站經營的許可證,經營性網站必須辦理ICP證,否則就屬於非法經營。因此,辦理ICP證是企業網站合法經營的需要。ICP許可證由各地通信管理部門核發。
在線教育的優勢包括:
1、資源利用
各種教育資源通過網路跨越了空間距離的限制,使學校的教育成為可以超出校園向更廣泛的地區輻射的開放式教育。學校可以充分發揮自己的學科優勢和教育資源優勢,把最優秀的教師、最好的教學成果通過網路傳播到四面八方。
2、學習行為
網路技術應用於遠程教育,其顯著特徵是:任何人、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從任何章節開始、學習任何課程。網路教育便捷、靈活的「五個任何」,在學習模式上最直接體現了主動學習的特點,充分滿足了現代教育和終身教育的需求。
3、學習形式
教師與學生、學生與學生之間,通過網路進行全方位的交流,拉近了教師與學生的心理距離,增加教師與學生的交流機會和范圍。並且通過計算機對學生提問類型、人數、次數等進行的統計分析使教師了解學生在學習中遇到的疑點、難點和主要問題,更加有針對性地指導學生。
『貳』 網路教育實行怎樣的教學管理制度
網路教育是主要面向成人從業人員的非全日制教育,實行彈性學制和學分制,根據學科專業特點要求,最短學習年限(從注冊到畢業的最短時間)為:
高起本五年、高起專和專升本兩年半或三年。
『叄』 辦理網路教育需要辦理哪些證件和資質
需要辦理ICP許可證、廣播電視節目製作許可證、直播文網文這三個證書;
企業辦理ICP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
2、公司注冊資金100萬以上
3、3-4名員工社保
4、提供本地伺服器託管協議
5、場地要求50平方米以上
6、國家規定的其它條件
企業辦理ICP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1、營業執照副本
2、法人及股東身份證
3、公司章程(需要最新的,工商局加蓋檔案查詢章)
4、3人近期1個月的社保證明
5、公司人員身份證、及人員的手機、郵箱
6、公司座機、法人手機、郵箱
7、網站域名證書(公司名義購買)
8、網站伺服器托協議及伺服器提供商的IDC/ISP資質
9、公司辦公場地證明(廣東地區需要)
10、網站測評報告(廣東地區需要)
企業辦理直播文網文要滿足以下條件:
1、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
2、公司注冊資金100萬以上
3、公司屬於內資企業
4、網站域名證書
5、八名計算機相關人員畢業證
6、公司名下3名員工社保
申請直播文網文需要准備的材料有:
1、營業執照副本
2、法人及股東身份證
3、公司章程(需要最新的,工商局加蓋檔案查詢章)
4、8名計算機相關人員畢業證、身份證
5、公司人員身份證、及人員的手機、郵箱
6、公司座機、法人手機、郵箱
7、網站域名證書(公司名義購買)
8、部分省份需要1-3名網路安全員
企業申請廣播電視節目許可證需滿足以下條件:
1.營業執照副本掃描件,公司章程
2.有適應業務范圍需要的廣播電視及相關專業人員,資金和工作場所
3.在申請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無違法犯罪記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5.法人身份證掃描件及簡歷
6.三個以上廣播電視相關專業管理人員身份證、學歷證明及簡歷
7.經營者為內地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境內社會組織、企事業機構
『肆』 試點高校網路教育部分公共基礎課統一考試試點工作管理辦法的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確保試點高校網路教育部分公共基礎課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統考」)試點工作的順利實施,使統考試點工作組織嚴密、要求嚴格、紀律嚴明,建立良好的考風,確保考試質量,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對現代遠程教育試點高校網路教育學生部分公共課實行全國統一考試的通知》(教高廳[2004]2號)和《教育部關於開展現代遠程教育試點高校網路教育部分公共基礎課全國統一考試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教高[2004]5號)的要求,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包括五個文件:《試點高校網路教育部分公共基礎課統一考試考點設置和管理辦法(試行)》(見附件一,以下簡稱《考點設置和管理辦法》)、《試點高校網路教育部分公共基礎課統一考試安全保密規定(試行)》(見附件二,以下簡稱《統考安全保密規定》)、《試點高校網路教育部分公共基礎課統一考試閱卷工作管理辦法(試行)》(見附件三,以下簡稱《閱卷工作管理辦法》)、《試點高校網路教育部分公共基礎課統一考試違紀處理辦法(試行)》(見附件四,以下簡稱《統考違紀處理辦法》)、《試點高校網路教育部分公共基礎課統一考試過程應急預案(試行)》(見附件五,以下簡稱《統考過程應急預案》)。
第三條 全國高校網路教育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網考委」)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網考辦」)。網考辦負責組織落實統考試點工作的實施和管理,包括組織制定考試大綱及命制試題、建設題庫,考試組織過程的監督,信息發布,財務管理,組織建設考試管理信息系統等工作,並及時向網考委和教育部匯報有關試點的實施情況。網考辦主任、副主任由網考委主任任命。
第四條 網考委組織成立統考課程專家組。統考課程專家組在網考辦組織下負責制訂考試大綱、命制試題和建設試題庫。課程專家組由學術地位較高的學科專家組成,人選由現代遠程教育試點學校和有關單位推薦,網考委主任聘任。
第五條 統考試點的考務工作由中央廣播電視大學現代遠程教育校外教學支持服務體系建設、運營與管理的具體實施機構「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奧鵬遠程教育中心」(以下簡稱「中央電大奧鵬遠程教育中心」)承擔,主要包括考點設置與管理、考試報名、考試實施等工作。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對考務工作負有領導和協調責任。
第六條 網考委在全國設若干個考區辦公室,負責閱卷及相關工作。考區辦公室領導班子由閱卷所在地的網考委委員、試點高校網路教育學院和省級廣播電視大學等單位的相關負責人組成。考區辦公室原則上設在普通高校網路教育學院。考區辦公室實行主任負責制,主任由擔任網考委委員的當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負責人擔任,常務副主任由擔任網考委委員的網路教育學院負責人擔任,主任、副主任由網考委主任任命。考區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由網考辦指導和協調。
第七條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對統考試點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協調。